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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糟蹋白莲花什么的最喜欢了!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钟晓生
叶荣秋在心里啐了一声,倒恨不得黄三爷真能忧劳而死,才叫人安心。
黄三爷接着道:“医生给我看了,说我这是心病,药治不好。还得从根上治。你对我呢,又总是这么冷漠,我叫你陪我吃顿饭,你也三推四推,见了我恨不得能掉头就跑,我真是心寒。这么下去对谁都不好,为了我的身体,我也不能再强撑了。这样吧,”他竖起两根手指,“我再给你两个月的时间,从现在到过年,你回去好好考虑考虑,你要是还是觉得不成呢,我也就放弃了,从此桥归桥路归路,我再不来烦你。你要觉得成呢……那我绝不亏待了你!”
叶荣秋全没有觉得轻松,却因为他的话心沉到了谷底:黄三爷会放弃?不会的,他要的东西从来没有放弃过。他这是在给自己最后通牒,他已经等不及了,他恐怕会用这两个月的时间把自己逼上绝路,逼得自己不得不向他低头……





[军]糟蹋白莲花什么的最喜欢了! 5第五章
叶荣秋没能把冯甄带走,也没能跟黄三爷来个玉石俱焚,垂头丧气地回去了。他坐着黄包车到了家门口,一下车,看到黑狗还在后面跟着,登时气不打一处来。他以为冯甄会被抓都是因为黑狗,于是走到黑狗跟前,眼里冒着火说:“你这种人,到底为什么活着?”
黑狗一脸无所谓的表情。
叶荣秋怒火烧心,盯着他毫无波澜的眼睛恶毒地诅咒道:“我巴不得你快一点去死,人渣。”
黑狗微微皱了下眉头,什么都没说。
叶荣秋回到家里,他的大哥叶华春就迎了上来,紧张地围着他检查:“小秋,你没事吧?”
叶荣秋疲惫地摇了摇头。
叶华春道:“我在店里到了你派人送来的消息,就立刻赶回来了。你刚才去见黄三了?他为难你了吗?”
叶荣秋说:“还好。”
叶荣秋是家里的幺子,属于老来子,他上头还有一位哥哥一位姐姐,姐姐比他大十五岁,哥哥比他大十二岁,因此他一出生就是倍受宠爱的,这才养成了他现在的个性。叶华春了解自己的弟弟,他生怕再这样下去叶荣秋会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来,因此道:“小秋,我已经跟父亲商量过了,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要不你先暂时离开重庆一段时间避一避,我派人送你去武汉。等事情过去了,再接你回来”
叶荣秋吃了一惊:“离开重庆?”
叶华春说:“你去武汉找书娟吧。”
周书娟是叶荣秋的未婚妻。叶家和周家是世交,两家人家在小时候就给两个孩子定了娃娃亲,叶荣秋和周书娟一起青梅竹马的生活过一阵,后来周家因为生意的缘故举家迁到了武汉,但两人的亲事并没有作废,周家逢年过节还会带着周书娟回到重庆,让两人培养感情。周书娟今年十八岁了,而今正在武汉念大学。其实去年两家就已催着两人把婚事结了,但是两个孩子不愿意,都借故拖延时间。周书娟说自己想先把书念完,而叶荣秋说自己也还没做好准备。其实按照旧思想,这两个人的年纪都该当爹妈了,可是他们是受了新潮教育的,总觉得自己年纪还轻,不该就此被旧式生活套牢,还应继续享受属于自己的人生。
再者,叶荣秋觉得自己对书娟并没有爱情,他只把书娟当成妹妹来看待。也许是叶二少爷从小都活得太自我,其实他并没有品尝过爱情的滋味,他是个完美主义者,也曾对几人产生过好感,但只要对方稍有不合他意的举动,这份好感便会立即烟消云散。譬如他中学时曾险些和校长的女儿传出一段佳话,但只因他无意间撞见校长的女儿在无人的教室里抠挖鼻屎,从此以后他再没正眼看过对方;再譬如他大学时和诗歌社的副社长几成佳偶,却因有一回对方和他说话时忘记清理牙齿上的菜叶,他从此再没和那可怜的姑娘说过话。可他越是这样的性子,就越不愿意屈就,还是觉得自己应当找一个完美的灵魂伴侣,而不能随随便便因为父母之命就虚度了一生。
现在,他有时候被黄三爷逼急了,也会想着赶紧娶书娟过门让她当自己的挡箭牌,可是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不应该拖书娟下水,最后他也没把自己正遭的罪告诉书娟。他知道这次如果去武汉投奔周家,也许就不能再推脱婚事了,黄三爷那里是炼狱,和不爱的女人结婚也是火海,叶荣秋其实哪边都不愿意。他考虑再三以后,对叶华春说:“过一阵再说吧,我要是走了,只怕黄三也不会这么轻易放过你们。我再想想法子,也许还有其他的办法把他打发了。”
叶华春了解弟弟的性子,也没法多说什么,只好叹了口气:“那我再多派几个人保护你。”
叶荣秋问叶华春:“父亲回来了吗?”
叶华春摇头:“没有,他今天早上去外地了,要过两天才能回来。他联系到了一个大客户,如果这次的生意能够谈成,我叶家布庄的生意就有救。”顿了顿,愤愤道,“如果我们能把生意做好,回到十几年前的地位,哪里还会被黄三那个流氓欺负?真是老天不开眼!”
叶荣秋苦笑:“如果老天还有眼睛,黄三就不会混到今天的位置了。”
叶荣秋坐立难安地过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他就起来了,穿好西装打好领带,准备出门。叶荣秋生平不爱求人,可他如今是别无他法了,决定去找重庆所有他有些交情并且认为对方帮得上忙的人物,去黄三爷面前说说情,让黄三爷放了冯甄,更放过他。但是他有些头疼每天守在他家门口的那条狗,也不知怎么才能把黑狗给打发了。
然而当叶荣秋站到窗口的时候,意外地发现,今天黑狗没有来。
此时此刻,黑狗在黄三爷的老巢里。
黑狗走到柴房门口,柴房外有两个小弟守着,见了他,都殷勤地凑上去:“黑狗哥,你咋来啦。”
黑狗问他们:“姓冯的关在这里面?”
小弟答道:“是啊。”
于是黑狗就拨开他们往柴房里走,那两人面面相觑,可是黑狗是黄三爷面前的红人,他们谁也不敢拦。黑狗进了柴房,就看见冯甄被捆着手脚丢在角落里,脸色蜡黄,看起来神很糟糕。
黑狗走到冯甄面前,冯甄哭丧着脸哀求道:“你们放了我吧,我和茂实真的没有什么。”
黑狗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突然问道:“你不是去给日本人当靶子练手了吗?为什么会被抓过来?”
冯甄苦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昨天早上我一出门,就被人当头一棒打晕了,醒过来就被绑到了这里。我求你放了我吧,我的理想还没有实现,我不想死在这种鬼地方。你放我走,我保证从此以后再也不和茂实见面了。求求你。”
“理想。”黑狗轻轻重复了这两个字。然后他取出一把折叠刀,向冯甄刺了过去。昨天黑狗切人手指的画面还历历在目,冯甄吓得闭上眼睛大叫起来,但是他没有感觉到疼痛,反而手脚一松:黑狗把他身上的绳子割断了。
黑狗起刀,盯着他冷笑:“日本人手里的刀可比我这把长得多。”
冯甄赧然。
黑狗把冯甄从地上扯起来,冯甄被捆了太久,手脚都麻了,走路跌跌撞撞的,黑狗索性架起他往外走。他们走出柴房,外面看守的两个人看见冯甄把人带出来,都吃了一惊,黑狗面无表情地说:“我带他去见三爷。”那两人以为是黄三爷要见人,便不敢阻拦,任由他们走了。
黑狗架着冯甄一路闯进内堂里,黄三爷正抱着个花姑娘亲嘴,看见黑狗进来,愣了一下,他的两名保镖立刻上前把黑狗拦住了。黄三爷把花姑娘从身上推下去,捏了捏她的屁股,笑道:“去吧。”那姑娘便巧笑倩兮地扭着腰出去了。黄三爷又摆摆手,那两名保镖便退回了他身后。
黄三爷点上一根雪茄,看看黑狗,又看看被他半提着的冯甄,奇怪地问道:“你咋在这里?我不是让你去看着茂实吗?”
黑狗低着头:“三爷,你把冯甄放了吧,他和叶二少爷没关系。”
黄三爷愣了一下。他当然知道冯甄和叶荣秋没有那种关系,叶荣秋讨厌男人,从他身上每一个毛孔里都能看出来,他抓冯甄来不过是逗逗叶荣秋罢了,并不是什么争风吃醋。但是黑狗的下一句话让他更觉吃惊。
黑狗说:“他是我的人,所以求三爷放了他。”
黄三爷惊得手里的雪茄都掉了:“你说啥子?”
冯甄也诧异地回过头看着黑狗。
黑狗也不再多说,撩起冯甄的衣服,手直接伸进他裤子里,贴肉抓住了他的屁股,然后将冯甄往自己怀里一带,亲上了他的嘴。冯甄不可思议地瞪大了眼睛,傻了几秒钟才想起来要挣扎,手刚搭上黑狗的肩,还没把他往外推,登时又倒抽了一口冷气:黑狗一把抓住了他的命根,他稍有抵抗的动作黑狗就用力掐那玩意儿,掐的他两眼直翻白,差点没昏过去。
一时间整个屋子安静的连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
十秒钟以后,黑狗放开了冯甄,面无表情地低着头:“三爷放了他,我肯定管好他,他再敢去骚扰二少爷,我就打断他的狗腿。”
黄三爷的脸色就跟霓虹灯一样,表情极是古怪,过了几秒钟以后,他突然拍着桌子爆发出大笑,笑得他身后两个保安都吓了一跳。
“哈哈哈哈,小黑你……你……哈哈哈哈……”黄三爷笑得喘不上起来,抹着笑出来的眼泪摆摆手:“放了吧放了吧,你把他带走吧,回去继续看着茂实,有什么事,回头再来跟我汇报。”
黑狗对他鞠了一躬:“多谢三爷。”然后就提着冯甄出去了。
黑狗把冯甄送到马路上,轻描淡写地说:“滚吧,别再让我看见你。”
冯甄涨红了脸,支吾着道:“多谢你,可你也不该用这种方法,我……”
黑狗嗤笑:“废话少说,我有狂犬病,回去赶紧洗洗,记得吃药。”说完丢下冯甄转身就走。他走出没多远,冯甄追了上来,一脸不解地问道:“黑……黑先生,你明明不是坏人,为什么非要……非要做这种事?人应该找到自己活着的意义,然后去实现它。你可以跟我一起去参军,或者去做正经生意也好,为什么要自甘堕落呢?”
黑狗回过头一拳砸在冯甄的鼻子上,冯甄仰天倒了下去,鼻血长流。黑狗低下头麻木地看了他一眼,重复道:“滚。”手插在兜里扬长而去。




[军]糟蹋白莲花什么的最喜欢了! 6第六章
叶荣秋一整天跑了三家人家,都是和叶家有交情或和他有私交,而且在重庆市有点头脸的人物。大家一开始都很客气,当叶荣秋提出希望他们能从黄三爷手里救出冯甄的事,那些人的态度就微妙了,打着太极扯开话题,叶荣秋甚至还从有的人眼里看到了对自己的嘲讽。叶荣秋其实并没有说起自己的事,可是就像黄三爷说的那样,黄三爷对叶荣秋的那点心思整个重庆有点头脸的人物都知道了。叶荣秋并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因为他是被动的,可是事实就是作为一个男人被另一个男人看上了也是一件耻辱的事情,人们看他的眼神不再是看一位有头有脸的少爷,而是一只自甘受辱的兔子即使他并没有。
叶荣秋憋着一肚子气拒绝了别人共进晚餐的邀请,垂头丧气地走上了回家的路。这天下着小雨,他没有打伞,并且拒绝了阿飞送过来的伞,淋着雨在路上走着。重庆是个阴雨连绵的城市,却很少会下倾盆大雨,时常就像这样下点不痛不痒的绵绵细雨,正符合叶荣秋此刻阴郁的心情。
他的前半生活的太顺了,不说要什么有什么,但也是人人巴着捧着的,从未受过什么大的挫折。这样的成长经历让他对于自己有了过高的评价,他觉得自己是圣洁的,诞生在这个污浊的世界上对于他而言就是一种折磨,他应当是属于云端之上的人。但是现在,黄三爷试图把他从云端上拽下来,他却难以摆脱那只肮脏的手。
“茂实?”
一个温柔的女声响起,叶荣秋茫然地抬起头。他看见他前面站着一对年轻的男女,女人的手里抱着一个两三岁的小孩。
“茂实?真的是你?”那个抱小孩的女人惊喜地走上前,他身边的男人立刻跟上,手里的伞严实地照着女人和孩子,不让他们淋到一滴雨。
叶荣秋认出了那个女人。那是他大学时的同学,诗歌社的副社长李雪清。在念书的时候,叶荣秋差点就和李雪清成为一对,李雪清是为数不多的让他有过那么一点心动感觉的女人,但是因为某一回对方忘记清理牙齿上沾的菜叶就和他说笑,使他的些微好感立刻化为乌有,从此对对方不加理睬。
“好久不见了!”李雪清热情地说道。
叶荣秋勉强笑了笑:“好久不见,你最近过的好吗?”
李雪清温柔地笑道:“很好啊。”她扯了扯身边的男人:“给你介绍,这是我丈夫张伟平。”又充满怜爱地摸了摸怀中幼儿的头:“我儿子,已经两岁啦,宝宝乖,叫叔叔。”
那个小孩将小胖手伸向叶荣秋,口齿不清地叫道:“苏苏好。”
是个很漂亮的小孩。叶荣秋死死盯着李雪清的牙看,她的牙干净洁白,笑容幸福甜美。没有菜叶。
李雪清的丈夫张伟平看起来是个很平凡的男人,架着一副眼镜,温文儒雅,但是他和李雪清一样,整个人充满了幸福的味道,满满的要溢将出来。他向叶荣秋伸出手:“你好,我听雪清说过你。你怎么没有打伞,最近天气凉,小心生病了。我们家就在附近,要不你到我们家去喝杯热茶吧!”
叶荣秋随便地跟他握了握手就把手了回来,勉强笑道:“改日吧,我还有事,该回去了。”
于是李雪清和他的丈夫也不勉强,又寒暄了几句便和叶荣秋分头离开了。
叶荣秋的心情差到了极点。如果说一整天的徒劳让他感到无力,那么和李雪清的偶遇让他感到愤怒。当初他是天之骄子,他认为李雪清配不上她,于是轻易地对方丢入冰天雪地中不加以理睬。那时候李雪清还哭着找过他几回,问他为什么突然不再理睬自己,他当然不会明说李雪清在他心里的价值一颗菜叶就能够轻易摧毁,他只是不无傲慢地说自己要专心学业,请对方不要再对他纠缠不清。此时此刻他心里有点阴暗:为什么被他看不上的女人也可以笑的那么灿烂?为什么她看起来对生活充满热情?难道不该是在墙角哭泣,一辈子对自己难以忘怀?凭什么……凭什么在他不高兴的时候,别人可以如此高兴!
黑狗在叶公馆外蹲守到晚上八点才等到叶荣秋回来。叶荣秋是被阿飞等人从车上架下来的,他脸色发红,脚步虚浮,看起来喝了不少酒。看到马路对面的黑狗,叶荣秋突然推开阿飞,跌跌撞撞地向黑狗冲了过来。阿飞忙追上来要搀扶他,却被他用力推倒在地。
叶荣秋跑到黑狗面前,揪着他的领子,恶狠狠地啐道:“狗!”
黑狗不无诧异地挑眉,歪着嘴笑嘻嘻地对叶荣秋吠了起来:“汪,汪,汪汪汪!”
他的举动无疑是在火上浇油,叶荣秋气得磨牙霍霍,举起拳头就往他身上捶。但是他喝多了酒,拳头软绵绵的,砸的黑狗不痛不痒,还仰起脖子惬意地指着自己的肩膀道:“替我这儿也锤锤,有点酸呢。”
叶荣秋气得一通乱骂:“你这讨口!杂种!龟儿子!”
黑狗看他愤怒的样子,笑得更开心了:“再骂两句听听,二少爷还会骂点啥?”
阿飞等人扑上来阻拦,被叶荣秋发疯似的连搡带踹推开了。然后叶荣秋扑到黑狗身上,跟他鼻子贴着鼻子,恶狠狠地问道:“你晓不晓得你有多叫人讨厌?”
黑狗眼神一暗,突然拽着叶荣秋的手腕一翻,就把叶荣秋掀翻在地。他压在叶荣秋,贴着他的耳朵嘲讽道:“你又晓不晓得你有多讨厌?你以为你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你好吃好喝好穿好玩,啥子都有了,不过就是有人想从你身上寻个开心,你就发疯了!你以为天要塌了!你比别个有啥了不起的?没有!你也就是一团烂肉,从里到外的烂光了!烂透了!没救了!”
阿飞等人不断拉扯黑狗,终于把叶荣秋从黑狗身下解救出来。他们严防死守地隔开主人和那条狗,匆匆护送着衣冠不整、失魂落魄的叶荣秋进了叶公馆的大门。




[军]糟蹋白莲花什么的最喜欢了! 7第七章
自从黄三爷给叶荣秋留下两个月的期限后,叶荣秋知道家里的生意肯定是出了什么问题了。他大哥从前在店里管生意每晚总要六七点才回家,可现在下午天还亮着就回来了,而他的父亲则三天两头往外地跑,说是去联络生意。
叶荣秋有些担心,但是叶向民和叶华春都安慰他,让他放心。叶向民说自己只不过是想扩展生意,而叶华春说自己回来得早是因为老婆大着肚子快要生产了,每天要多陪老婆。虽然他们是这样说,但叶荣秋也不是傻子,他知道外面出事了,而且和黄三爷有关。
这天清早,叶荣秋裹得严严实实出门,他要去铺子里看看。他大学毕业后,叶向民也分了两间铺子给他管,可是他对做生意并不感兴趣,只喜欢看书写文章,于是他将铺子交给家里的老伙计打理,自己十天半个月想起来了才去看一回。
他一出门,就看见坐在门口的黑狗。不得不说黑狗是一条很敬业的好狗,每天天不亮就来了,天黑了才回去,风雨无阻。叶荣秋发现他每次都是等自己屋里熄了灯才离开,于是有一天晚上故意开着灯,自己跑到客房去睡。结果第二天早上他来到窗边一看,黑狗在马路边上靠着一根电线杆子睡着了,竟是一夜没走。这寒冬腊月的夜里,也不知他究竟是怎么熬住的。
其实叶荣秋已经知道了黑狗把冯甄救出来的事。冯甄出来后的当天就给他打了个电话,请他放心,并说是黑狗救了自己。当然,黑狗是怎么把人带出来的事情被他略过不提了。叶荣秋很吃惊,他不太相信黑狗有这样的好心,简直怀疑黑狗这样做是有什么别的阴谋,或许是要从他这里讨什么好处,又或是黄三爷自导自演做给他看的戏。然而直到冯甄离开重庆,黑狗都没有跟叶荣秋提过这件事,只当什么也没发生过。
叶荣秋也没有向黑狗道谢。黑狗既然是黄三爷的人,黄三爷抓冯甄,他放冯甄,那也不过是扯平了而已,并不代表他做了好事。再则黑狗那天将他压在马路上骂他的事他还耿耿于怀,因此才故意夜里不关灯折磨黑狗。不管怎么说,像黑狗这样的混蛋是不值得他道谢的。
叶荣秋已经习惯了对黑狗熟视无睹,径自上了黄包车。黑狗见他出来,站起身往手上呵了口热气,搓搓被冻红的脸,跟上了黄包车。
车拉到叶家的铺子,早上街上活动的人已经不少了,有的铺面客人络绎不绝地进出,而他家的布铺却是门庭罗雀,除了趴在柜台上打盹的掌柜和伙计,一个客人都没有。叶荣秋走进去,掌柜和伙计看他来了,连忙从柜台里出来,毕恭毕敬地给他鞠躬:“少东家。”
叶荣秋问他们:“最近生意怎么样?”
那两人面面相觑,掌柜苦笑道:“回少东家的话,生意……不太好。”
叶荣秋伸手:“账本拿来我看看。”
于是掌柜从柜台里拿出账本递到叶荣秋手里,叶荣秋翻着看了看,震惊道:“这是怎么回事?订单少了这么多?”从上个月二十八号开始,帐目开始明显的减少了。先前只一天就能记上一两页的帐,往后许多天的帐都记不满一页纸。叶荣秋再仔细看看,发现了一件更令他吃惊的事:最近整整七天,账目上没有一笔入的数字,反而一项项都是支出,而且全都是退货!
叶荣秋抖着账本问道:“这是怎么回事?这几天一匹布都没有卖出去?退货又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有那么多单子要退货的?”
掌柜和伙计对视了一眼,掌柜唉声叹气,伙计苦着脸道:“少东家,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之间就没人来买布了。原先已经交定金订了布的人又都来叫我们退定金,说我们家的布不好,不想要了。还有已经把布买回去了的,甚至都裁了的,也抱着布来要退货,说布的质量太差。我们不肯退,他们就要砸店,闹得更没人敢来了。”
掌柜看着叶荣秋的脸色小心翼翼地说:“少东家,这事儿好像不简单,好像是有人故意跟我们为难。”
叶荣秋低着头没说话。他当然知道是谁在跟他们为难,只是他没想到黄三爷有那么大的本事,能叫他一笔生意都做不成。
叶荣秋出了自己的铺子,上了车,又赶去叶家布铺的总店。总店开在繁华的市中心,以前一天出入的客人就有好几千个,别说重庆本地人,外地游客来了都要进店里看一看,可是这次叶荣秋到了店铺里,发现店里于是冷冷清清,过往的客人都避开他们走,和旁边热闹的成衣店、小吃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叶荣秋问那里的掌柜到底是怎么回事,掌柜的一开始还不肯说,叶荣秋追问了几遍以后他也就说了实话。
“月初的时候每天都有一群流氓来闹事,也不抢东西,就是把店里弄得乱七八糟的,还往外轰客人,有人要买东西他们就打人。叫了警察来也没用,警察不管,后来再给警察打电话,他们就直接挂了。往后就没人进来了,偶尔进来一两个也是外地来的不知事的,附近都有混子守着,不让他们买东西。听说……”他偷眼看了看叶荣秋的脸色,小心翼翼地说:“是黄三爷在背后支使的,大家都怕他,就没人敢进来了。店铺里有的伙计听说是得罪了黄三爷,也吓得跑了,还有伙计偷店里的布出去廉价卖,报警,警察也不肯管。”
叶荣秋听完脸色黑得像碳一样:“龟儿子!”
掌柜开了口,索性就一口气把苦水都倒了:“少东家,再这么下去咱就要撑不住了。布庄的生意原本就不好,最近还有人来闹退货的,对咱店的名誉损得很。前天大少爷跟我商量着反正也没人买,索性关掉两间铺子,把铺子租出去,还能勉强挣个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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