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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高温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肩胛骨
“要我送你几本书吗?”封淇问,“读书的话,会更好些吧?”
“恩……”林初焰纠结地回答,“不用了,谢谢哥。”一万多的外套都欠着呢,可别再欠人情了。
封淇点点头,说:“你之后想干点什么?”
“我今天认识了一个同学,他说周末带我找找工作的。”林初焰说。
“同学?”封淇想起他好像一直呆在四中,又问:“你住在什么地方?没有住公园吧?”
林初焰犹豫再三,还是慢慢给他说了自己的来历和孙秉志的留。
听完了之后,封淇深深地看向他,看得林初焰心里发毛:“怎么了?”
封淇猛地扭过头,看向远处。作为一个长期以来压抑着内心的人,他很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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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林初焰怎么能够这样坦率又勇敢。
“你为什么就要跑出来?”封淇声音压得极低。
林初焰拧着眉,仰起头看向他:“我就是要跑。我不愿意待在那里,我就跑。”
短短十几秒内,林初焰看到封淇眼里走马灯一般闪过痛苦、迷惘、震惊和痛恨。奥斯卡影帝都不带这么刺激的。
林初焰后退几步,问:“你怎么了?”
封淇跌坐到地上,把头埋到膝盖之间,脑袋里嗡嗡直叫,他疲乏且失落,声音粗哑:“我不敢。”
林初焰看到他蜷缩到一起,似乎无助又缺乏安全感。林初焰实在想不通他到底为什么突然变成这样。“你不敢什么?”
封淇看向他,眼里流露出不加掩饰的脆弱:“不敢逃。”
他像极了一个生活在地窖里的人,当别人告诉他外面有星空有虹的时候,他的反应不是惊喜,而是深深的恐惧。星星和虹,他知道很好,但他害怕他永远都见不到。
那是真正的脆弱。积年累月的压抑,剥夺了他奋起反抗的勇气。窝囊又让人遗憾叹息。
林初焰咬着牙走进他,用力搂住他的肩膀:“有什么不敢的?”
封淇深吸了口气,声音很闷:“这是宿命,我不能够……”
“去他妈的宿命。”林初焰听到这两个字就冒火,他一拳砸向地面,“你能不能别这么非主流?”
封淇忍不住抬头看向他。
“8102年了,谁他妈还说什么宿命?”林初焰语气很不屑,甚至爆了粗口。
“你不懂。”封淇喃喃自语。你不懂一个人从小就被灌输着宿命是怎么一回事,你不懂一个人有罪的人厚颜无耻地活着是多么恶心。
“我说了,不准向过去投降。”林初焰用力地吼着,“过去有个屁用。让他妈的麻溜儿滚蛋吧!”
封淇站起身,推开他,轻声说:“你说的话有什么用?你又是谁?”
林初焰一字一顿:“我是你的朋友。”
“没有一辈子的朋友的,人这一生,最后只有孤独一个人。朋友,什么都不算的。”封淇怜悯又哀伤地看着眼前的小孩儿。
“林初焰不是这样。”林初焰目光炯炯,“林初焰能做人一辈子的朋友,林初焰永不改变。”
封淇紧抿着嘴唇,没有说话。林初焰却猛地扑过来,从他兜里掏出了那颗星星。
“我相信星星。”他手里捏着那颗小小的折纸五角星,眼睛坚定地看向封淇,他从一开始就下定决心,永不向那个绝望空虚的眼神投降。“你信我,别信过去。”
封淇眨了下眼睛。他有二十七年的过去,却与林初焰相识仅仅一个月的时间。孰轻孰重,大概是一目了然。
“朋友是什么?”林初焰给了个问句,却并非询问的口气。他把那颗星星贴近封淇的眼睛,自顾自地回答:“像你说的,朋友是我愿意听你说话,你也愿意。但是,这一点也不简单。”
林初焰直视着那颗星星:“我说了要帮你存着那个理由,这就是朋友的做法。这很幼稚,但是一点也不可笑。因为你当时说了要我帮你存着的话,我愿意听,也愿意记在心里,这才是朋友。”
林初焰仰头,瞪着他:“换个人你试试谁跟你这么讲话?”
林初焰眼中迸射出不可思议的光亮,隐隐的骄傲和自信藏在里面:“就只有我这么幼稚,珍惜吧你。”
你见到一个成天说大话的中二少年,会怎么想?
林初焰中二到极点,谁见到都忍不住摇头,浑身起鸡皮疙瘩。偏偏他骨子里都透着那股劲儿,中二成了一种本能,成了一种内心磅礴的神力量。
这个人把自己的意志无限放大,深深地信任自己,信任内心深处的决心。
封淇再也没办法用“中二”来形容他了。他从那里跳了出去,成了一种谁也没法质疑的真诚。
有时候要把心底的真实感受说出来,是要有着莫大的勇气的。林初焰却可以轻而易举地做到。
封淇盯着他的眼睛,一瞬间明白:谁都可以嘲笑林初焰幼稚,可谁的嘲笑都无法撼动他的内心分毫。
作者有话要说:再贴一句我超级喜欢的话。
“假如人们说过去无可挽回,你别信。过去、现在和未来,在上帝眼中都只不过是一瞬罢了。”王尔德
☆、第14章
封淇最初对林初焰的善意是因为他与封荑年纪相仿,是因为他有着倔强的眼神。
现在看着林初焰,封淇只觉得心上抽痛。这个人像一根刺一样扎进了他心底。
怎么会有这样一个人呢?他的言辞简直像剧本台词,有时为达到某个目的不惜与现实脱节,慷慨激昂又震撼人心,几乎现实中无人会将此说出口。
但是,他的言辞与神是契合的,与肉体行为是一致的。谁都挡不住他。
我如此肮脏,竟然也配拥有这样的友谊吗?封淇想着,感到一簇微弱的火被点燃了,一道光亮刺穿心里那片幽深的海域,照亮了小小一块地方。
等我沉入了海底,这块地方会吟唱出我的送葬曲。瞧见了吧,母亲。我只能死去,但我的朋友为我歌唱,亡灵也不会孤独。
思及此处,封淇忍不住露出一个慰藉又温柔的笑来。
林初焰被他的笑容定在原地。
像是有人哼了一段调子,那声音无数次在梦里出现,梦醒了却又全然忘记了。而有一天,走着走着,那调子忽然轻轻地飘进耳中,比梦里的更悠扬、更动人,巨大的感动涌上心头,便在街上闭着眼流泪了。
林初焰想:我让他,在这一刻真正地快乐了吗?
封淇目光稍移,缓缓移到林初焰的脸上,然后他伸手轻轻地抱住了林初焰。有多轻?像是太阳落山了,然后月亮升起来,溶溶的月色披到了身上。
林初焰被这个小心翼翼的拥抱弄得心情复杂。这一瞬间,他觉得他不能把自己的意愿强加在别人身上。
封淇可真难过啊,林初焰想着,连带着自己都觉得难过得喘不过气了。
林初焰用力地搂住他,加重了这个拥抱。他的头埋在封淇怀里,不争气地呜咽了一声。
此时此刻,脑海里逼迫他催促他的声音全远了,封淇鼻尖满是男孩子干净热烈的气息,这一瞬间他觉得异常的安宁。
过了半晌,林初焰瓮声瓮气地说:“我们有星星。我能折许多许多星星。”
“恩,我都看到了。整个头顶上空,满是你折的星星。”封淇轻声说。
“哄小孩儿呢?”林初焰说。
封淇指着天空:“你看。”
天色已经暗了,远处的路灯亮起来黄色的光,在它上面几颗迫不及待的星星跳了出来,在天边一闪一闪。
“真快啊,这么快就天黑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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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焰感叹着。
带着凉意的晚风吹得他头脑清醒了些,林初焰想起那个寒冷的夜晚他背着一个书包,提着一个装着几件衣服的袋子悄悄走出去。
他一直没去想,但是,原来已经快四个月了。在这个不合适的时刻,目睹了封淇的绝望的时刻,他突然想起来自己最勇敢的那一天。
那天的所有细节此刻分外清晰。他唯一的一双运动鞋,被洗得干干净净,摆在鞋柜外面,简直就像等着他一样。
他当时没细想,只急急地穿上鞋,坚定不移地一脚踏了出去,决定再也不回头。
此时,天上的星星眨动着眼眸,他忽然想起他的妈妈那双毫无神采的眼睛。
谁敢轻易就去否定别人的选择。林初焰打了个寒颤,一种前所未有的奇异感觉涌上心头。
封淇把外套脱下来给他披上,林初焰条件反射地一蹦,赶紧拒绝。
“穿着,”封淇按住他的肩,“没说送你,下次还我。”
林初焰只好说了声:“谢谢哥。”想了想又问:“下次是什么时候?我不能再拆快递了。”
“随便什么时候。我就住这儿,随时来找我。”封淇用手指点点他的头,从兜里掏出一个东西塞到他手里。
冰凉的触感让林初焰有些疑惑,一低头才看到手心躺着一只打火机。他不解地看向封淇。
封淇的目光很长很深,不知道看着什么地方:“你有很多的勇气去对抗过去,我很羡慕。初焰,用这把打火机去把你不想要的东西全部烧掉吧,让它跟你一起燃尽一切。”
林初焰吸了吸鼻子,小声问:“是因为我上次闻到烟味的反应,所以你不抽烟了吗?连打火机也不要了。”
封淇有些迟疑地点点头,又解释着:“本来烟瘾也不大,戒了吧。还有,我不是不要这个打火机了,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
林初焰小心地把打火机放进兜里:“我会很好的保管它。”
两人又散了会步,林初焰最后还是拒绝了封淇开车送他,自己抱着破课桌等公交。
等公交到站,林初焰刚要抬脚进去,猛地又缩回来,警惕地看着封淇:“那个打火机不会也好几万吧?”
封淇一愣,突然笑出声。那是只都彭的限量版朗声打火机,他一直都很喜欢,但是就觉得很合适送给林初焰。
他笑着把林初焰推上车,语气轻松:“一只打火机而已,我不能送一件礼物给在意的朋友吗?”
林初焰被迫送上车,只好艰难地扭过头,冲他点点头:“哥,晚安。”
封淇带着轻轻的笑,看着公交开出去:“晚安。”
回去以后,林初焰也没提起白天看到了孙秉志的事情。但是孙秉志真的给他带了壶莲藕汤来,林初焰感动得一塌糊涂。
喝完汤,感觉眼里都暖呼呼,很湿润,林初焰冲着孙秉志笑得很满足。
孙秉志看着他的小孩儿模样,从大衣内袋里掏出来一个信封给他。
“这是什么?”林初焰愣住,又轻轻地捏了捏,疑惑地看向孙秉志。
“你不是让我帮你保管你的书包吗,”孙秉志说,“今天太阳挺大,我下午洗衣服的时候想着顺便帮你洗一下,挺脏了。从书包里边翻出来的,差点给泡水了。这藏得也真够紧的,拿针线在书包里面的小口袋里又给缝了个口袋。”
孙秉志看着他的眼睛,叹了口气:“你粗心大意的,估计都一直没发现。”
林初焰张着嘴,发了会呆。
孙秉志自己却又坐到大桌子旁边去了,背对着他,给他留了个自己的空间。
林初焰盯着手里的信封,心脏跳个不停。是的,他妈是故意让他听到李虎的话,故意让他逃出来的。
林初焰颤抖着打开了信封,数了数,一万块。他感觉全身血液都凝固了,冷不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过了好半天,孙秉志才回头看他。只见林初焰垂着头,双臂搭在膝头,做出了一个很僵硬的姿势。那个信封被扔在脚边的地上。
“初焰,睡吧。”孙秉志轻轻推了推他的肩膀。
林初焰“恩”了声,却没什么动作。
孙秉志凑得近了些,蹲下去看他,笑着问:“哭啦?”
“没。”林初焰抬起头,给他证明着。
孙秉志又笑了声,慢慢说着:“小宝十五岁的时候,我心里是很复杂的。曾经那么小一个孩子,抱在怀里轻轻一个,眼见着一天天长大了,抱不住了。他又叛逆起来,悄悄在外面打架,妞妞给他贴创口贴,两姐弟都瞒着我,我也就装作不知道。有一天,我看到他在学校操场上踢球,笑得跟个傻子一样,我听见他跟同学吹牛皮,说着无伤大雅的脏话。说实话,我那一刻觉得真奇妙,真幸福,摇摇头就笑着走了。”
“什么意思?”林初焰完全没明白。
孙秉志抬头看着灯光:“我以前老以为他会一辈子是我的小儿子,后来他长大了,我开始一点点明白,小宝以后就再也不是小宝了。小宝长成了孙靖,长成了会说脏话的小滑头,会打架的小流氓。他再也不是我的小宝啦,他是我带来世界上的人,我最爱的孩子。”
他的语气稀松平常,每个字都念得平淡无比,林初焰听到耳朵里却觉得很沉、很扎实。
“小孩子生下来就是一个独立的人。他长大了,我们也就退场了。父母是不应该把任何东西放在小孩儿身上的,他有自己的路呐。但是只要我认为他选择了正确的路,我就一定在身后看着他,真舍不得啊,但是,”孙秉志重重地把手掌按到林初焰肩上,“走自己的路啊孩子。你身上也许承担着父母的眼光,但他们都希望你往前走,别回头。”
林初焰想起在他小学时,他妈妈还没有现在这么冷漠,完全不管他。在夏天里,他的生日到来时,她会把他抱在怀里,难得地回忆几句他毫无印象的爸爸。
那似乎是个大学生,有着很厉害的学历。
但她对他似乎也没有过多可回忆的,干瘪瘪回忆几句那个人写的诗,就灰溜溜地闭嘴了。偶尔她也拍拍他的头,像是鼓励似地说:“要好好学习哦,像你爸一样考个名牌大学。”后头她又克服不了毒瘾,扔下林初焰自己去吞云吐雾了。
大概林初焰于学习上毫无天分,那毫不起眼的成绩让她残存的一点热情也熄灭了,便再也没提过那等远大的志向。
林初焰渐渐长大,长成同周围人全然不同的性格。这贼窝里里的宝贝,真诚、热情、一往无前得让人惊讶。
是不是,有时瞥见自己的孩子那火焰一般燃烧着的眼睛,她年轻时的爱情就又重新燃起了?
她不经意地让林初焰逃离了。也许在心底里,她热切地渴望着,这孩子会有着与她的生命轨迹完全背道而驰的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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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
在林初焰怒气冲冲逃跑的夜晚,那颗名为母亲的心砰砰直跳,一夜未眠,不停地说着:“孩子,快跑,快跑。”
林初焰嗓子干涩得厉害。
“我突然不知道该怎么做了。”他如实又艰难地说着,看向地板。
孙秉志的手掌有着从容又安定人心的温度,宽厚地落在他头顶上:“慢慢找答案吧,慢慢长大。日子还长呐。”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停一天啦,学业太过繁重,成天熬夜码字撑不住了。星期二继续。
☆、第15章
接着好几天,林初焰都提不起什么神。唐熠真是个十分热情真诚的女孩儿,在她的介绍下,他跟许钦走得近了些,会在放学后跟他一起打球。
许钦不太爱说话,但是一点儿不招人厌,跟他相处起来林初焰觉得还算愉快。他似乎没有跟谁走得比较近,平时约着打篮球的同学关系也都处的挺淡。
但许钦人不错,介绍林初焰说是自己外校的同学,一点儿没让他难堪。只不过,林初焰隐隐觉得,许钦有点暴躁。
下午他们一起打球的时候,就因为另外有个班的同学非要说他们先占了球场,一群人闹得有点不愉快。对方话说得有点难听,林初焰也觉得非常不爽,没想到许钦当场就揍了人。
他打架很厉害,眼神又冷漠,也不爱学其他人放狠话,一拳就揍得人嘴里骂不出话来。
打完了,也不说什么,许钦叫上林初焰就一起出校门。打完了就跟没事人一样,许钦很自然地跟林初焰讲话,虽然话不多。
林初焰没忍住问了句:“不会因为这事儿两个班闹起来吧?”
“不会。”许钦摇头,“多大点事儿。”
不过过了几分钟,他又别扭地说了声:“别让唐熠知道。”
“好。”林初焰心底笑了声。
“明天上午八点在校门口见吧,我带你找找工作的地方。”许钦说,“你那小手机能用不?”
“能,”林初焰摸出那个黑色的板板机,按了按给他看,“可以打电话了。”
那是他从前就一直用着的老人机,因为身份证实名的关系没敢用原来的电话卡,也没去办新的。今天许钦给了他一张不用的电话卡。
“那明天见,我要是迟到了就打我电话。”许钦说。
“好,谢了。”林初焰挥挥手里的老人机,“明天见。”
那一万块,林初焰让孙秉志帮他存着了,他没打算用。工作是要找的,他不能混吃等死。
脑子里一直想着他妈的事儿,林初焰心里也挺不好受。就好像,一个平时自以为了解的很清楚的人,突然之间变成了另一个他完全不认识的人。
他不知道他妈妈是什么样的想法,但是林初焰的确不想再回那个地方去了。他逃出来,不是为了有天再回去。但其实,他留在这座城市里,要干什么,会有哪种生活,他都不确定。
前面是空荡荡的,但他只能闭着眼往前走,踩到什么都无所谓,他只能拼命往前走。
他也再没见到封淇的广告了,也许就像他自己说的,是一个过气男模,代言都被撤下了。
那件衣服林初焰还没想好什么时候还,其实他心里有点怕见到封淇。他身上那种无所遁形的绝望,让林初焰觉得紧张、激动。他怕自己忍不住又拼命去指责封淇。
事实上,谁没有自己的理由呢?林初焰自己绝不会投降,但封淇让他觉得太难过了。他没办法对封淇的情绪感同身受,也就不能够强行地去改动别人的意志。
但是,林初焰握住手里的糖,坚定地想着:我们是朋友,只要他需要,我就把一切快乐都奉献给他。
“那首曲子到底有什么意义?”肖其远站在封淇的客厅里,肯定地说,“你记得的,拍摄画报那次。”
那大概是个夏日的傍晚,橘色的夕阳覆盖在室内,百合花在窗台上绽放。拍摄完之后,大家聊着天,道具师突然说:“封淇刚才不是拍摄的时候弹了一小段?再接着弹吧,我们录一段视频好了。”
封淇也没有拒绝,坐到钢琴前面,很认真地弹了一段。曲谱早就烂熟于心,时隔多年,他忘了太多东西,唯独肖邦的夜曲,一生都忘不掉。在工作里麻木自我太久了,突然一接触到旧日时光中最熟悉的东西,他无法控制地沉入了另一个世界。
他自己都忘了那是个什么状态,脑中白花花的一片,记忆里只有大开的窗户外涌进的逼人的热浪和百合花的味道。
有时候人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做出的事情,自己毫无知觉,反倒叫别人印象深刻。就如同不经意流露出的脆弱和缺点,老被人得意洋洋地抓住后大肆宣扬,把坚强和优点气得吹胡子瞪眼。
封淇仰起头,不知道在想什么:“毫无意义,一首曲子而已。”
肖其远摆弄着那架钢琴。“那你凭什么说我弹不了?”他固执地说,“我找了三个老师教我。我不仅能弹,还能弹好。”
封淇看了他一眼,没什么表情:“哦。”
他希望肖其远别弹,他不想听到那熟悉得一辈子都忘不掉的音乐声。
不过肖其远可听不见他心底的声音,他大老远地跑来就是为了要弹奏这一首夜曲。
老实说,乐音很流畅,细节的处理比上一次好了不知道多少倍。但封淇很没有耐心。在最后一个音符结束刚刚结束之时,他就出声:“有事?”
肖其远古怪地看了他一眼,仿佛一个音乐家盯着演奏会上第一排那个睡着了的蠢货:“我下个月有三场秀。”
封淇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祝你成功。”
“淇哥,”肖其远突然用了这个好几年不用的称呼,“你为什么要退圈?”
退圈?封淇想笑又不知道是否适合笑。不是退圈,他都快要退出这个世界了。他敷衍着说:“倦了。”
肖其远站起身,一直走向他,停在他坐着的沙发后面。“倦了?”他出声,用着又气恼又难以置信的口气。
封淇沉默了几秒,认真地说:“我觉得,你不要太干涉别人的事比较好。管好自己比什么都强。”
“我没有在管你,我很认真地在瞧不起你。”肖其远从背后看着他的头顶。
封淇笑了下,非常诚恳地说道:“你其实真的不必这样。我早说了,没有瞧不起你,你非要证明什么的举动,在我看来没什么意义的。”
“没有意义?”肖其远咬牙切齿,“我进入模特圈,一步步努力,就只配得来你的一句没有意义吗?”
“在我看来,什么都没有意义。”封淇轻声说着,“你要证明什么,跟我有什么关系?证明给你自己看就得了,非要向别人证明什么,恰恰证明了你自己并不信任自己。”
“啧。”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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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远笑了声,“这说教的言论,真是深刻啊。”他自顾自走向门口,嘴里说着:“我真他妈闲,跑来听你一顿蠢话。”
门被大力地关上,封淇朝他的离开的方向瞥了眼,抿了抿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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