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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反派一不小心就洗白了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素小离
此令一出,邺城内杀红了眼。
胡羯不论身份贵贱男女老少尽皆被杀了,死了二十余万人,尸体在城外面被野狗豺狼吃掉,城内外一片凄惨景状。
对汉人来说,不能落叶归根,埋葬在土中是最大的惩罚。
大概,他们不过是想起了自己的亲人,他们的血肉进了别人的肚子,骨头堆在一起分不清谁是谁。
人呐,就是这点儿好笑。
史书上易子而食,食人肉的不是没有,但是,如果是别人主动来吃,那就不行了。
平时不就是这样吗?
我的孩子只能我动手拾,你动手就是欺负孩子。
愚昧的人类,愚昧的情感,却是真心实意的为自己亲人报仇。
而冉闵,又诛杀石虎子孙三十八人。
想来,他心中大抵也是五味杂陈,他毕竟有过那么一段认贼作父的日子。
死去的人中,未必没有好人,就如同民国时候的入侵中原的某国,可是有什么用!
统治者下的命令,大批人服从,就算有心善的,不过是杯水车薪,徒劳无功。
这已经不是家恨,而是国仇。
也许百年后轮回,重生在不同的国家,会有不同的立场,可是,今生在这个国家,呼吸间已经与这个国家联系在一起,立场要怎么改。
后来,有人说,杀胡令其实是冉闵为了掌控国内形势、满足汉人利益而颁布的一系列指令。
只是,别说什么狗屁道理,我只知道若非冉闵,这个世界上可能再无汉族,
后来,有所谓的“专家”称他妨碍了什么狗**族融合,因其发布发胡之令,杀害胡人,不被称为民族英雄。
后世之后,连知道冉闵的也少,岂知非是此人,汉族可能已经不存在于世上。
这样一个救汉族于即将灭绝之际大英雄,竟无名于世。
真是可笑之极。
在汉人被奴役几十年的时候,在汉人贱如狗的时候,在汉人只剩下一两百万即将灭族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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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身在众胡人当中,在中原举起大旗,反抗胡人。
如果没有他,汉族未必会存于这个世上。
也许他早就知道后世评论,他不过已无所谓,只是为了汉族的延续,纵是后世不承认他,纵纵九死其犹未悔。
“不才闵。一介莽夫,国仇家恨,寄于一身,是故忍辱偷生残喘于世。青天于上,顺昌逆亡,闵奉天举师,屠胡戮夷。誓必屠尽天下之胡,戮尽世上之夷。复吾汉民之地,雪吾华夏之仇。闵不狂妄,自知一人之力,难扭乾坤。华夏大地,如若志同者,遣师共赴屠胡;九州各方。如有道合者,举义共赴戮夷。以挽吾汉之既倒,扶华夏之将倾。”
冉闵天王想做的不过是救即将灭绝之汉民族罢了。
那时,被解放后无家可归,被他留,然而他冉闵被慕容鲜卑击败后,这五万名少女又不了再次沦为两脚羊,一个冬天就吃了个干净。
作者有话说:我想了很久最后还是打算放出来,反正看的人少,不怕。
那个时候的五胡就相当于二战时期侵略我国的日、本人,我承认日、本人有的地方做的可以,但是,仍然不能代表我对这个国家有好感。
有的历史学家说冉闵妨碍了我国民族大融合,但是我就问一句,那些所谓“专家”,你怎么不说毛某某也阻碍了呢,难道只是因为一个人成功建立了国家到现在,另一个人失败了?
在那个时候,汉人都快死完了,还融合,融合个屁,估计就没有什么所谓的“汉族”了吧。
我不是民族主义者,我也很喜欢各个民族不同的风景,但是我只说一句将心比心,脑子是个好东西,希望有些“专家”能够有。
不服来辩。
也许等以后有地球联邦的一天,我这番话也许能视作妨碍民族大融合。
微笑脸。
这是我看和气生财的《黑风老妖》时为之哭的一段,当时就打算写,可惜数据太庞大,切入点太难了,作罢。
另外这本书很好看,算是老书了。
正文第一百五十七章我在西晋的那些事完
后来,他屡打胜仗,然而没有人能够一直赢下去。
最后,他死在慕容俊手下。
那时,他不能不输,他的军队在敌人“坚清壁野”的措施下已经饥疲交加,一个人又累又饿,怎么还能战斗,何况他们已经英勇的打退了一波又一波的敌人。
败局是不了的。
他被俘虏。
慕容俊本来想要赦他。
也许是假的,看见一个所谓的英雄向自己求饶岂不是很有趣,何况,他活着对他们来说太危险了,他们花了那么大的力气才捉住的人。
也许是真的,毕竟,一个英雄总是受人尊敬的,不说别的,光他在战场上的英勇已经叫人折服。
至于真假,谁知道呢。
慕容俊手下押冉闵来见他,命令冉闵下拜。
冉闵拒绝。
慕容俊手下叱问道:“你为什么不拜我们的主公。”
冉闵回答道:“几时中原的天子会来朝拜一个胡狄。”
慕容俊怒斥道:“你现在不过是个奴仆,怎么敢自称为天子?”
冉闵回答道:“现在天下大乱,像你们这样禽兽都可以称帝,那么像我这样的人,为什么不能称帝!”
慕容俊大怒,将冉闵送到龙城斩杀,冉闵死后,龙城百里之内,草木皆焦死,北方大旱三年。
直到为他谥曰武悼天王,祭祀当天方才下了雪。
冉闵做这一切的初衷谁也不知道。
只知道冉闵死后,冉魏的臣子们自杀殉国。
自秦汉魏晋从来没有亡国后自杀的大臣,因亡国而自杀,是从冉闵的魏国开始的。
只知道冉闵死后,天怒人怨,冉闵的敌人也不得不封冉闵为武悼天王来平息怨恨。
也许后世看来有几分迷信,怎知这不是对一个人最好的褒奖。
说到底,那些所谓的君王,他们的贪欲,用百姓生命为代价。
这是一个黑暗的时代,倘若有神灵,那么他们已在天上闭上了眼,堵住了耳,对人世间这一切不闻不问不听不管。
而有人,将五胡乱华的原因归于八王之乱,而八王之乱的原因则归纳于贾南风。
好像史书上就是这样,所有事都归罪到女子身上,喜断送夏朝,妲己颠覆了商纣的江山,褒姒一笑倾灭了西周。
女子何辜!
君王城上竖降旗,妾在深宫那得知?
十四万人齐解甲,更无一个是男儿!
到最后,唱只唱。
第七最好不相误,如此便可不相负。负尽苍生,负尽蓬山万重。
好一个负尽苍生,负尽蓬山万重。
画中人尚且不觉,画外人已经泪流满面。
不能怪她长情,只能怪她入戏太深。
她呆呆的站了一会儿,方才抹去眼泪。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哭,她其实并不太能理解这样的原因。
她生活在地球联邦,即便街区之间都敌视第四街区,但第四街区的人并不长出去,即便有所仇视,还没有到非杀了对方不可的阶段。
可是,她触目所及,其他街区对第四街区的态度,大概也明白在那样条件下,武悼天王一人独行奇曲,该多么寂寞,也该多苍凉。
眼泪就那样,自然而然的出来。
她深吸一口气,屏住呼吸,不再流泪。
她想起最后一幕解说,她表示八王之乱是五胡乱华的缘由之一,却不是唯一缘由;贾南风的所作所为是八王之乱的缘由之一,却不是唯一缘由。
这个锅,她不背。
如果所有人都少些贪欲,也许最后不会那么惨烈。
她无意将心思停留在这个任务世界,因为实在是太悲痛了,纵使是她,看了许久都不能回神。
她想回去休息,却明白自己没有任性的资格,可以任性的人,大多有所资本,而她没有。
所以,她圆润的滚去选择下一个任务世界了。
她开始游戏,选择模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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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次任务世界中,将随机出现休闲模式,下次将重新刷新,此模式中,难度降低,有百分之八十的失忆可能,但不会出现必死结局,可放心的度过一生,初始积分点为五千。】
她看着突然出现的休闲模式,正打算好好问问客服,智能的系统已经回答道了。
这么一看,好像很不错啊,嘿嘿嘿。
至于那高达百分之八十的失忆率,完全无所谓啊,反正这么几回了,出现什么幺蛾子,不是很正常的事么。
她按下选择键。
【郁婕,等级9。】
【您已选择单人休闲模式。】
【duang,撒花中,恭喜你又要失忆玩儿完这个游戏了,不过,我想,你应该习惯了你自己的运气。】
【好吧,那么,剧本生成并载入中,任务世界已确认为女尊文,本模式提供剧本简介,并有一定几率出现隐藏任务,在达到一定条件后将开启隐藏结局,隐藏结局将在任务结束后,以mv的方式播放出。】
【即将播放剧本简介,播放完成后游戏将即刻开始。】
【这是一本名为《厉害了,我的女王》的女尊文,一个穿越文流行了很多年,并且不断的同各种文种融合,那么女主是穿越女这种事,就不用我强调了吧。】
【穿越女作为作者君的闺女,不论作者君是亲妈后妈大姨妈,她们的金手指或大或小都还是有的,那么,这个名为谢云洮的女主是女尊国的皇女告诉你一声也就可以了。】
【当然,作为万变不离其宗的反派,你的身份也不可能低了,你和谢云洮是同一个君父生下来的,你比她大几岁,按道理,你才应该是享有继承权的第二位。】
后面是要来但是了吧,她这嫌弃脸哦。
【但是,同以前不同,即便你在黑、道文中扮演柔弱小白花,但你的智商也是正常的,然而,在这次修仙任务世界中,你之所以没有继承权是因为你是个傻子。】
【好在还没有丧心病狂的给你一个超级傻的脑子,你只是没有别人聪明,大概只是比正常人更笨一点儿,和聪明的谢云洮一比,你弱爆了。】
【至于你为什么成了反派,因为你有那么几年流落民间,娶了个美人,而谢云洮看中了那个美人。】
正文第一百五十八章厉害了,我的女王(女尊)
【你懂的,有时候阻碍了女主后、宫道路的就只能被打成反派。】
【那么,且行且珍惜。】
“喂,我就问一个问题,任务世界中,我能恢复正常智商么。”
良久才砸来几个字:多半不能。
画面一转,她毛都不知道了。
集市上,人来人往的做生意的小贩都是女子,偶尔有几个男子出来也身体结实,一看就是经常做农活的,只是脸上一副泼夫的面孔。
我百无聊赖的坐在摊位上,看着苍蝇飞过来飞过去,心中无比想念我家男人。
我吧,和周围的女子还是有那么些差别的,我不是单身狗,我是有男人的人,而且我家男人美如画,从里到外都透露着一股高贵。
说实在的,要不是我一醒来,毛记忆都没有,他自己说是我的正侍,我都不带和他说话的。
当然,他这么说了,我肯定有不会信的,这么美的男人是我正侍?这不开玩笑呢吗?我哪儿有钱去正侍啊。
哦,所谓正侍就是明媒正娶回来的夫,生下的孩子是嫡子,享有继承权。
可以这么说,只要一辈子不犯个什么大错,我就不能休他。
我只能说,挺好,谁叫我家男人生的好看呢。
我看着那么多肉,有些惆怅,今天生意不大好,就他那么挑嘴,我这是要养不起的节奏啊。
恩,我心甘情愿的养男人,尽管大家都这样做,都在努力的养男人中,但是我还是觉得自己挺神气的。
因为我家男人比别人家的男人好看,这么好看个男人嫁给我岂不是证明了我厉害。
只是吧,我家这男人哪儿哪儿都好,除了挑嘴外只剩下一点儿不好,他口花花,喜欢调戏小姑娘,这要对着我就算了,他还对着别人。
夭寿呐,这怎么可以,男人不守夫道会被浸猪笼的,这要不是我舍不得,换了别人,早就浸了十回八回了。
但是吧,就这事,七大姑八大姨的已经劝过我了,要不休了他,找个守夫道的男人回来,毕竟男人再好看也不能当饭吃啊,何况是这么个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男人,我们作为庄稼人养不起啊。
我本来是同意了的,但是看见我家男人俊俏的小脸,瞧瞧这水润的小嘴,可怜巴巴的小眼神,这要能忍住还是女人吗!
所以,我就一个没忍住,嘿嘿嘿。
就把他按在床上啪啪了一百遍啊一百遍。
你说,这男人都被啪过了,你还好意思赶人家走吗?反正我是不好意思的。
算了,我家男人除了这么个小毛病外,也没其他什么毛病了。
既然如此,那就忍着吧,这不古人云,包容男人的小脾气小性子是女人的责任嘛。
他自我辩解时,是这么说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反正我是不懂,但是我懂我男人厉害啊。
嘿,我家男人还上过私塾,是文化人,这十里八村的男人们哪个上过私塾,他可金贵着呢,怎么能让他累着。
我记得我上回这样给他说的时候,他眼睛亮晶晶的,特别漂亮。
结果,我嘴欠说了一句:“啧,大黄想要吃的就是你这眼神。”
好嘛。
这家伙,让我在旁屋睡了好几天,还好我英明神武,提前盖了几间小房,不然按照那几天风吹雨打,我不得得病啊。
这男人啊,就不能宠,一宠就要上天,与太阳肩并着肩。
“来两斤猪肉。”
我舔了舔唇,一脸遗憾的拿着杀猪刀分猪肉,我男人那么美,现在被打断了,也只能好好工作了。
算了算了,养男人了。
等人走了之后,我去隔壁王二姐家买包子。
她问我:“考虑的怎么样了,我弟弟温柔贤淑,还好生养,娶回去绝对三年抱两,要不是他喜欢你,我才不会把他嫁给你,早嫁到城里面给官




快穿之反派一不小心就洗白了 分卷阅读168
老爷做侧侍去了,我弟弟比你家那个不知道好了几百倍。”
我本来是不想说啥的,但是看到她这么说我男人,这就不能忍了。
我把包子咽下去,艰难道:“你弟满脸麻子,跟炊饼上的芝麻似的,哪个官老爷能要啊,又不是瞎了眼。”
“胡说,人家才没有那么多麻子。”
我的个妈呀,王二麻突然出现吓我一跳,差点儿把包子糊他脸上。
王二麻挺挺壮硕的胸和屁股,道:“谢姐姐,人家哪里不好嘛,要胸有胸,要屁股有屁股。”
我说,我怎么感觉我好像被调戏了呢。
我只能问他一句:“你告诉我,我哪里好,哪里招你喜欢,我改还不成吗?”
他道:“我就喜欢你这一点儿,不像别的臭女人一样,人家一出现,就凑上来献殷勤,色咪咪的,一看就不怀好意。”
这特么就尴尬了噻。
我只能沉默,这特么的叫我说啥啊。
农家找男人都是按结实好生养的来,光冲这点儿,王二麻还是可以的。
反正男人嘛,关了灯都一样,麻不麻子无所谓,加上现在农家重女轻男,生下来是男孩拿去淹死的大有人在,导致男人数量这几年越发少了,像我这种穷苦大众娶不起男人的大有人在,谁叫男人少,礼要的高。
所以,不要怪我们女人饥不择食,都是女多男少惹得祸。
要是我家男人不在,我多半就娶了王二麻,到时候。
啧啧,也娶不了,因为我每天挣得钱养自己还差不多,娶男人是这么大花销的事我是疯了才会这么做。
想到这里我一阵后怕,要不是我失忆前先娶的男人,这特么我连礼都付不起。
我连忙摆手道:“那你就继续喜欢吧。”
王二姐不厚道的笑了,我欠欠儿的走了,人生啊,一个猝不及防就充满了艳遇。
好吧,这不能算艳遇。
我百无聊赖的坐在那里,然而下午的生意更不好了。
等到日头偏西,被晒得没那么猛烈的时候,我掂巴着手里的钱,还是可以的,至少可以休息两天,这才拾了摊子回家,过两天再来卖肉吧。
回到家中,我男人不知道去哪儿了,按照他的说法,山上应该有个泉水,不过被他征用了,像我这样的臭女人是不能进去洗的。
正文第一百五十九章厉害了,我的女王1
是是是,他美他有理。
我看日头,还是可以的,裤子一挽,下河去了,摸两条鱼,给男人补补身子,他身子弱。
河里的鱼味道不错,然而我有些发愁,你知道的,有时候人长好看了就是不大好,哪儿都有对自己图谋不轨的人。
眼前的是村花,长得清秀嘴又甜,对我还有那么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欢。
他软软糯糯道:“谢家姐姐,你夫人呢,怎么不陪你来,你看看,满头是汗,来,我给你擦擦。”
我尴尬道:“我才从河里上来,这是水。”
他卡壳,估计心里在想怎么会有我这么不解风情的人。
他干笑的转移了话题:“这鱼很好吃,谢姐姐给我捉一条吧。”
我指着远处,疑惑道:“你姐姐不就在哪儿吗?”
他把帕子扔了我一脸。
我握在手上,这才看见我男人,他阴测测的,一副不怀好意的样子。
我特别没种的强行解释道:“辛儿,你要信我,我什么都没做,”
他嗓音哑哑,道:“难道那手帕在我手上。”
男人嘛,就爱无理取闹。
我强行镇定的带着鱼和帕子回家,他跟在身后,我时不时的扭头看他,生怕他不在了。
后来,他叹了一口气,走在我身旁,他道:“你就这么怕我离开吗?”
我特严肃道:“辛儿啊,你看,我要养不起你了,要不我把你卖出去吧。”
这个时代虽然没啥战乱,但是还是有买卖人口的事发生的。
他快步离开我,看看方向,是我家那小木屋。
好吧,我男人就算生气也舍不得离开我。
他坐在藤床上,那气势,逼得我差点儿一屁股坐地上。
你说说,一个男人,怎么会有那么大的气势。
他道:“过来。”
我磨蹭着过去,就跟小孩子犯了错似的。
我远远的站着,不敢靠近,我,我特么心里有愧啊。
他见状只是哼笑一声,道:“你来,谢女,你对我有什么不待见,直说便是,就算要卖我,难道就不能让我明白。”
我特真诚道:“我不说了吗?我养不起你,你看看你,什么事都不做,家里就靠我打猎卖肉为生,我一天那么累,回来还要做家务活,我累了。”
“你再说一遍。”
我怂怂道:“本来就是,我宁愿娶王二麻,也不愿意要你,你看看,你能做什么,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连饭我都吃不上,还得我自己做,那我一个人住跟两个人住有什么区别,还要伺候你,村花也比你勤快。”
“我生的好看。”
得,我更真诚了,我更有话说:“生的好看又不能当饭吃,哦,也许能当饭吃,但是对我来说有什么用,你看,你对自己的容貌引以为傲,我把你卖给官老爷,做个侧侍,也比跟着我受苦好,你看是不是这个道理。”
“你这是铁了心的不要我。”
我无奈道:“你这说的是哪儿的话,贫贱夫妻百事哀,我这也是为你好。”
“为我好,为我好就是把我卖给别人吗!!!”
“我这不是没有办法嘛,你是天上的天鹅,我不过是地上的鸭子,鸭子飞不起来的,没办法陪着天鹅飞,只好放手了。”
他眼圈都被我气红了:“你当初娶我的时候不是这么说的,你说过,只要你在,你会护我一辈子。”
我摊手道:“可别说了,我都不知道真的假的,何况,女人嘛,都是这样,追你的时候好话说尽,等追到了其实也就那么一回事,海誓山盟这种玩意儿,也就只有傻男人才相信,你那么聪明,还是算了吧,一哭二闹三上吊什么的,真的不适合你。”
“我们已经有了




快穿之反派一不小心就洗白了 分卷阅读169
鱼水之欢。”他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的问道。
我一本正经的点头:“是啊,不然你还以为你为什么能被我养这几年。”
他起身离去,不再说话,我就说他是个聪明人嘛。
看他走了,我一个人很是孤独啊,我和他之间一直没有孩子,这深山老林的就我家住的比较远,因为他说他喜欢清净,这倒霉催的。
我自己在地上坐了会,不由感叹。
啧,真是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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