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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反派一不小心就洗白了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素小离
喜欢这个,不过是想凭吊那时。
郑丹说:“我知道这个是他送给谁的。”
基友自然不信:“开玩笑,史学家都研究不出来,你就知道了,除非你穿回去过。”
她点了点头:“一本正经的来说,我的确是穿回去了,不过,也许只是做了一场梦。”
“梦里有我没有。”
“有。”
“我是谁。”基友步步紧逼,却是始终不信的样子。
“西施。”
基友大笑起来:“我要真是西施就好了。”
她看着其貌不扬的基友,想着夷光的话。
夷光说:“阿旦,阿旦,若有来生,我愿我们两个人都去了这没用的皮囊,得一个真心人,白头到老。”
可是,有些时候,运气就是这样啊。
不管好不好看,该得不到的还是得不到。
老天就是这么残忍啊。
她也笑了:“啧,你这人好不给面子,我说你是就是,还和我犟。”
“是是是,不对啊,阿丹,我要是西施,那得是妃子,还不对我客气点儿。”
她赶紧走开,不想离这个满嘴疯话的疯女人。
她走远了,却听见一声对不起,想来也是这个疯子撞到人了。
她扭头一看,便看见了一个俊秀的男人漠然的站在那儿,不知道怎么的,平白的叫人觉得落寞,明明从他的服饰上来看,他该有的都有了。
却不知道为何,他身上有一种谁也无法挽救的孤独,仿佛他一生未能得偿所愿,总有缺憾。
他见着基友,微微笑了起来,好像那一刻,他的缺憾已被弥补。
他说:“没有事,你有事吗?”
那个疯子遇事就怂,当即胆怯道:“请问贵姓,我会补偿你的。”
“我姓越,名苟兼。”
“咦,越王勾践。”基友惊呼道。
郑丹也是笑了,这疯子这时候还想着她的春秋史。
她想恕己是说对了,也许这丫头还真的会闪婚。
毕竟,她的意中人已经追来了。
夷光,你的勾践来了哟。
后来的日子平淡无奇,除了生活中多了一个人,以及基友没有那么疯癫,整天一副小女儿样外,日子也没什么好细说的。
直到某一天,她做了一个梦,梦里有她的夫差。
她虽然是旁观者,却仿佛同她的夫差呼吸与共,他的想法,她轻易得知。
那是兵败被俘那天。
他从乱尸中一步步走向勾践。
勾践的大臣喝道:“亡国之君为何不行叩拜之礼。”
就在那时,夫差恍惚了一下,曾几何时,眼前这个高居帝位的男人,也曾对着他卑躬屈膝,他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国破家亡,妻离子散。
他偏头想不出结果。
“还不快跪。”
他并没有跪,他太傲了,一个高傲的人往往容易失败,然而,即便失败,他也不会低下自己高傲的头颅。
勾践道:“罢了,带回去吧。”
他如同罪犯样被带走。
郑丹睡得并不安稳。
她的夫差哟,几时遭受过这种折辱。
他就应该是九天之上的鹰,永远不会触碰泥土。
她猛地醒来,四周一片漆黑,恕己均匀的呼吸声奇异的安抚了她。
她走出房间,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抽噎起来。
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夜夜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夫差,我已经来时光的这头看着你很久很久了,我同你,想来也不会有机会再见面。
夫差,我唤你名,你却再也不会叫我一声阿旦,再也不会叫我别离开你。





快穿之反派一不小心就洗白了 分卷阅读204
我离开了你,却从未忘了你。
一觉醒来,脑中全是你。
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
夫差,你被泯灭在历史的洪流里,纵使我还记得你,又有何意义。
夫差,我的夫。
日后,我记得你时,你已经成了别种模样。
纵使那个说要等我的男人有有关你的记忆,可他到底不是你了。
而我,也许下次轮回转世,就会忘了你。
那么,夫差请允许我最后为你哭一次。
正文第一百九十二章我住长江头20
她在沙发上坐了一夜。
第二天,恕己起来的时候,她平静道:“恕己,我们一会儿回去看外公外婆。”
恕己想要说什么,最终还是没说。
郑丹当然看的出来,她说:“你想说什么就说,我是你娘,不论你说什么,我都不会计较。”
恕己道:“爹说,娘如果过的不开心,就任凭自己的心意,想怎么过就怎么过,不用在意别人,我们与常人是不一样的。”
“怎么个不一样法。”
他笑了:“爹说娘问了才能说,但我知道娘一定会问的。”
呵呵,你爹也知道,不然他不会这么嘱咐,他就是一个腹黑。
郑丹想着那一面之缘,最终下了定义。
对,他就是个气势强大一看就不好惹的腹黑。
恕己继续道:“常人在步入轮回后,会记不起前世今生,浑浑噩噩的过一生,追逐镜花水月。而我们虽然和他们差不多,但是却在追寻一个契机,契机一到,我们自然与凡间没有多大的关系,加之一次次轮回转世,爹让我告诉你,不用将凡间感情看的太重。”
“哦,就是天上有背景的下来镀个金再回天上呗。”
看过无数遍六小龄童演的《西游记》的某人,在对这件事情上的归纳很是辟。
恕己眨眨眼睛,他还不大懂这是什么意思,尽管他在郑丹的带领下也看过好几遍。
郑丹道:“走吧。”
两人拾好,打车回去,买的礼品稍显贵重。
郑母打开门的时候还是有些惊喜的,毕竟女儿这么久没回来,说不想是不可能的。
她看着郑丹身后的孩子,问道:“他是。”
郑丹道:“妈,还是进去说吧。”
郑母忙将两个人带了进来。
郑父今天难得在家,看着郑丹,不长笑的脸上也带了笑意。
郑母忙去厨房拿水果。
郑丹秒怂一下,她有尴尬恐惧症,想到可能发生的事情,她就不敢说,然而昨天的梦给了她勇气,不论如何,不论遇见什么事,她都应该勇敢的面对才对。
她说:“妈,不忙去拿,我有事要跟你们说。”
“没事,很快的,水果拿来了再说也行。”
郑丹摇了摇头拉住她,苦笑道:“如果你不想爸一会儿扔我的东西多一个的话,最好别去。”
“什么事这么严重。”郑母半信半疑的坐下,她和郑父虽然对孩子严厉,却不曾动手打过孩子,到底是什么事,让一向乖巧的女儿怕成这样。
郑丹见二老坐下,拉着旁边的恕己道:“这是我儿子,叫恕己,今年七岁了。”
“这个玩笑一点儿都不好笑。”郑父脸上的笑意没有了。
她固执的重复一遍:“这是我儿子,叫恕己,今年七岁了。”
郑母险些昏厥,她不发一言,扶着额,揉弄太阳穴。
郑父深吸两口气道:“叫孩子的爸来和我谈。”
“他不在。”
“去哪儿了。”
“我也不知道。”
“荒唐。”
郑丹也委屈啊,她确实不知道。
“他是做什么的。”
“不知道。”
郑父简直是要被气死了,他的女儿一向乖巧听话,他对此引以为傲,怎么在这件事上犯了糊涂。
他强忍着怒意道:“那他知道有这个孩子吗?”
“知道。”
“他人呢。”
“去做一件很重要的事去了,做完了就回来了。”
“做什么事,机密到连你也不肯说。”
郑丹暗暗叫苦,这,她哪儿知道啊。
“你是怎么认识他的。”
“朋友介绍认识的。”这么说应该没错吧,她有些心虚,盖因还是那句话,尽管现在穿越非常多,但她如果真说自己是穿越回去的,还是不了当成怪物。
再者,范蠡虽然同她算不上朋友,却勉勉强强敷衍够用吧。
“他大你多少岁。”
一个可以等她永生永世的人,大她的年纪恐怕要用万来代替吧,她算了一下夫差和她的年龄。
她一本正经道:“十七岁。”
她见夫差那年,她十七岁,夫差三十四岁。
她事事都如实说,不愿对父母有所隐瞒,却让郑父暴怒,他恨恨道:“什么狗屁朋友,哪个朋友会把你介绍给一个大你十七岁的人,滚,滚出去,你要是想再进这个家,就把那个男人带来。”
“恩,好,爸,妈,我先走一步了,等到你们不生气了,我会再回来的。”
“如果下次那个男人不在,你也不用回来了。”
飞过来的烟灰缸从她面前滑过,差点砸在她脸上了。
郑父尚不解气,提着她买来的礼物丢了出去。
郑丹自认并不是一个很坚强的人,她本来想哭的,但看着恕己,她生生的忍住了,深吸两口气,将泪压了回去,她提起礼品开始弄嘀嘀打车。
恕己扯着她的衣服,难过的问道:“娘亲,是不是因为我的缘故。”
的确是这样,父母前段时间就有意向为她相亲,在父母眼中,她一生平安顺遂才好,她懂,但是不代表她一定要这么做,毕竟,要过一生的人是她,父母给的意见可以听,但不必全听。
她也知道对她现在来说,匆匆下了这个决定有些孟浪了,却没有办法。
恕己固然会给她带来麻烦,却是她失而复得的孩子,她对他许下的承诺,一定会好好的对他。




快穿之反派一不小心就洗白了 分卷阅读205
说到就该做到。
她拉着恕己上了车。
至于父母,她会另想办法的。
恕己也知道车上不是谈话的好地方,等回了家方才说话。
他说:“娘亲别难过了,想想爹说的话。”
她将礼品放下,拉着他的手,真挚的说道:“恕己,你不明白的。”
“娘说了,我就明白了。”
郑丹想想,也就说了:“恕己,你也知道,我们和别的人不同,我们会转世,有时候还会保留记忆,这是我们不同于他们的。可是,现在我们拥有了平常人的身体,就该承受由此带来的一切磨难,这是我们应得的,且无法幸的,你爹也是知道的。”
“那爹怎么会这么说。”
“他只是想让我好过一些。”
“恩,是他小瞧了娘。”
正文第一百九十三章我住长江头21
郑丹摇了摇头道:“不是的,他从来没有小瞧我,或许他在轮回里的有些世看不上我瞧不起我,然而等脱离了那些轮回后,他一直将我放在与他平等的位置。”
“那爹为什么会这么做。”
“因为他爱我啊,爱是天底下最复杂的情感,他因为爱我,不愿意让我受到半点儿伤害,因此防患于未然。”她说这话时,俨然已经明白他的用心良苦。
恕己一本正经道:“娘放心,我会好好对娘的。”
“恩。”
恰逢基友上门,这厮近来越发自觉了。
基友说:“你妈给我打电话了,把我臭骂一顿,以后再有这种事,记得提前给我说一声。笨丹,说吧,这是怎么回事,我怎么会不知道,瞒得够好啊。”
她把这口无遮拦的丫头拉进来,也是醉了,站在门口就嚷嚷这事,生怕谁不知道啊。
恕己乖巧的自己进卧室了。
郑丹也不知道从何说起,只好道:“我们很爱彼此。”
“我知道,所以你们才有的孩子。”
郑丹也不解释。
“但是那个男人呢?他是谁?他现在在哪儿?”
“他有事忙去了,很快就会回来的。”
基友不理解,她反问:“到底是怎样的事,才会让你一个人面对自己父母,这么多年,孩子都七岁了,我就不信他一直没有坦白的时间。”
她摇头道:“的确是没有,也就近来才有机会坦白。”
“他到底是做什么的。”基友见她不答,叹道,“连我都不能说么。”
“如果他回来,我一定带他头一个见你。”她也就只能做出这样的承诺了。
“你爱他吗?”女人呐,就关心这个问题。
“当然爱。”她回答的太过理直气壮,好似不容置疑。
基友不再问,自觉的在冰箱里拿出个苹果啃,她道:“我来找你,是告诉你,我要结婚了,下个月三十号。”
郑丹一算时间,还真没过三个月。
她挑眉问道:“是那个越苟兼么。”
基友害羞的低头。
郑丹震惊了,基友一向糙的无与伦比,也会有这么娇羞的一面,看来是调教有方啊。
啧,挺羡慕的。
她抱了抱基友,一本正经道:“祝你幸福,和他白头到老。”
“谢谢,你等的人会回来的,你也会有这么一天。”
她笑而不答,又道:“帮我个忙吧。”
“什么事?”
“恕己快到上学年龄了,但是我父母那儿你也是知道的,我的户口也没法上他,要不,上在你们的户口上,等他回来了,再迁户口。”
基友点头道:“等我回去问问苟兼的意见,他不同意我就揍到他同意。”
她乐了,真是的。
施迩,我挺高兴的,都说人结婚后会改变,你还是那么在乎我,值得了。
你已经得偿所愿了,夷光,不,应该叫你施迩了。
挺好的。
越苟兼自然是同意了,恕己的户口上好了之后,只等九月份开学即可。
她在基友的婚礼上痛苦失声,你看,多好啊,她嫁给了她一直喜欢的人,至于她自己,多等等也没有关系。
恕己一年年长大,后来都开始工作了,该死的男人还是没回来。
而父母从一开始的反对到后来也成了哀求,送去的礼品也不在丢出去,对恕己这个孙子格外宠溺,几乎是要什么买什么。
好在恕己向来乖巧自持,不恃宠而骄,格外讨人喜欢。
父母从一开始的辱骂到后面的闭口不提到最后的谦卑。
郑父说:“孩子,你告诉我,他究竟是做什么的,我和你妈老了,只想看你好好的过一辈子,哪怕他是黑手党,我和你妈也认了。”
她默然不答,他的缺席,让她无处得知,要她怎么回答。
郑母说:“孩子,我们不等了好不好,我和你爸是要入土的人了,你就让我们走的安心些吧,咱不等了,找个还不错的人就嫁了吧,好么,都这么些年了,他不来,怕是来不了,咱们不等了吧。”
她这些年,容貌不见老,又要教导恕己,她总觉得恕己应当习得古典文化,她自己亲自教,久而久之,身上有一股书墨之气,像极了古代的大家闺秀,四十岁的人了看上去只有二十四五,而她处事又比二十四五的人圆滑。
追她的人还是有那么一些。
她只是摇了摇头。
知道父母担心她,可是,她还是想等他,他们的孩子就在这里,就在她身边,由她一手抚养长大。
她真的是很不孝顺的人了,明知道这样会导致父母深陷流言蜚语,却还是一意孤行。
可是,对不起,我也不知道啊,我知道在什么都不了解的情况下等一个人很傻,可是我已经傻了几十年了,也就没什么要紧。
只是觉得对不起父母罢了。
她说:“算了吧,妈,我都四十岁了,还嫁啥人啊,守着恕己过一辈子就得了呗。”
郑母哭了一场。
郑父气道:“你这是要气我啊。”
说罢进了书房。
郑丹只好离去,恕己现在还在公司处理事务。




快穿之反派一不小心就洗白了 分卷阅读206
恕己在上完大学时,已经自己对经济学和管理学进行了自学,他这么聪慧也不知道是她和夫差哪个的基因好。
他上完大学后,既然已自学,便没有兴趣自己上学,是以,用他爹留下的钱来了一家公司,正如他所说,每个月都会有一笔钱到帐,看上去这辈子花都花不完,也就由随他去。
一路上磕磕绊绊,好歹也是开起来了,近来越发的忙,已经个把个月没回家了。
想到这里,她打算去看一看。
路上接到电话,基友那个炫夫狂魔又要带着她老公来秀恩爱了,她赶紧塞了一把狗粮在自己嘴里,得一会儿看见这两人就想把他们打出去。
基友是自己来的,她来时就感叹道:“当年我们都在想什么样的男人才值得嫁,你想早早的结婚,相夫教子过一辈子;我啊,说我自己如果不找到自己中意的人,就这样一个人过一辈子好了,哪知道,我已经结婚很久了,你到现在都是孤身一人。”
正文第一百九十四章我住长江头22
“人生不就是这样么,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我们自以为对未来事能够把握好,事实上还是那样罢了,我们无法自主的。”这是她这些年的经验之谈。
“我还记得你在学校时,你性格很好,男生们都喜欢你,都追逐你,你在他们中间如鱼得水,那时候我既羡慕你又看不起你,尽管你从未和那个男生谈过恋爱。”
她拉住基友的手,笑道:“我知道的,尽管我笨,但是看得出来,可我想着,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你看,我没想错吧,如果那时候我离开了你,咱俩现在关系还会那么好么。”
基友抱住了她:“这些年,我一直在想这件事,我应该劝你早早的谈恋爱,这辈子就不会这样孤苦了。”
她只是笑笑,拍着基友的背,劝慰道:“与你无关,这是我同他约好了的,既然如此就该等下去。”
“我只是在想,你那么受欢迎,可现在。”
“现在也一样受欢迎。”这些年,她的内心变得无比强大,除了没有郑旦的容貌与冷漠外,俨然就是郑旦。
她纵是风流江南招烟柳,也为那人三千砒霜如饮酒。
她不知道他名姓,却用一辈子来等他,真是傻呢。
她声音变得飘邈,她说:“施老二,你知道吗?我其实信奉的是一生一世一双人,一生之中只要有那么一个人,他出现了就足够了,别的人再好我也不要,很少有人能懂这种想法吧,他们总在追寻最好的,却忘了,最好的不一定适合他们。”
“如果你这一生都遇不到呢?”
“可我已经遇上了。”
你看,她何其有幸,缘份是多么虚无缥缈的东西,可她还是遇见了,那个人一直深爱着她。
“可他没有出现已经几十年了。”
那又怎么样,她已经等到了啊。
她笑道:“所以,我应该一直等下去。”
“为此搭上你的一生,值得么。”
“当然值得。”
我们从出生之后,就活在这两个字里,父母在看,抚育孩子长大值不值得;孩子在看,父母给的承诺值不值得好好学习。
从小到大,两个字限定了一生,即便有些事,很想不管不顾的去做,可是一句值不值得,马上打消了想法。
因为很多时候,我们想要做的事,不仅别人觉得不值得,就连自己也觉得不值得,然后放弃。
可是,有时候,真的不论值不值得,想做便做就是。
值得做的,不一定是你喜欢做的。
不值得做的,也许正好是你喜欢的。
张爱玲说:“你问我爱你值不值得,可是,爱一个人本就不问值不值得。”
我已经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男人,后面的男人再好都不要了。
因为他们好是好,可惜都不是你。
基友只能投降,她知道郑丹一贯如此倔强,也许,郑丹好说话的很,可在一些事上,固执到无以复加。
基友只好抱抱她:“有什么大不了,他不回来,有姐陪着你。”
她瞪着死鱼眼道:“谢谢了啊。”
她心中还是很高兴的,有一个人一陪就是一辈子,友情如此绵长,真是叫人见之心喜。
后来絮絮叨叨的说的话,也不过是琐事。
人一辈子就是由这些琐事汇成的。
然后,然后就这样过了一辈子,她等的人一直没出现。
因为她面嫩,有些不知根底的人笑话他们,一起过了一辈子都不结婚,没名没份的,也不知道图的是个什么。
唯有他们方知道,他们啊,可是母子,图的就是一家团聚,可是,他们等的那个人,等得他们头发都白了,都不曾遇见。
她的夫。
他的父。
你说说,那个人怎么那么狠心,这么多年了,怎么还不回来。
她看着星空,仿佛是在怀念。
孤灯久夜思华年,自从与君别离后,坐望长宵至天明。
父母死了,他没回来。
施老二死了,他也没回来。
一直等到郑丹自己也要死了,他还是没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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