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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破狼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priest
杀破狼
作者:pri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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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破狼 分卷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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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破狼》作者:priest
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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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名《间歇性虐狗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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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先出场的是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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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版带番外,共同好阅读,最好请去晋江支持正版谢谢。
☆第一章边陲
边陲小镇雁回城里有座“将军坡”,起的名字威风凛凛,其实就是个小土包,脖子长的一眼能望过坡顶。
将军坡也不是从来就有,传说那是十四年前,大梁第一铁骑玄铁三大营北伐,荡平蛮族十八部落,班师回朝时途径雁回城,将废甲弃置此地,就地落成了一座小山,后来沙尘砥砺,风吹雨打,就成了将军坡。
将军坡是个荒坡,种什么不长什么,连荒草也欠奉,偷情都没个遮挡,光秃秃地坐落此间,也不知道能拿来干点什么。老人都说这是玄铁营杀孽太重,戾气逼人的缘故。时间长了,有那些闲得没事的混混就以此为原型,编排了一系列边陲闹鬼传说,久而久之,也就没什么人往那边去了。
这天黄昏,却有两个十来岁的小崽子跑到了将军坡下。
这两个一个细高条,一个矮胖子,合起来活像一对奔跑的碗筷。
细高条的那个做小女孩打扮,得仔细看清才知道是个男娃,小名就叫曹娘子,因为算命的说他本是个女命,投错了胎,恐怕老天爷还要给叫回去重新投,家里便担心他活不长,于是一直当女儿养。
矮胖的那个是葛屠户的小儿子,小名葛胖小,人如其名,整个人幽幽地汪着一层富贵的油光。
他们俩一起对着将军坡探头探脑,只是碍于闹鬼传说,谁也不敢走近。
葛胖小手里捧着个铜皮的“千里眼”,伸着脖子使劲往将军坡的方向张望,口中喃喃地说道:“你说日头都落了,还不下山,我大哥真是……那个叫什么来着上吊辟谷!”
曹娘子:“那叫悬梁刺股,别废话,快把千里眼给我。”
这假丫头时常假戏真做,可惜真的方向有点问题,不像闺秀,像泼妇,尤其爱挥舞着一双鸡爪子掐人。
他一伸手,葛胖小一身的肥肉就隐隐作痛,忙把千里眼拱手奉上,叮嘱道:“你可小心点,要是弄坏了,我爹一准要把我抽成饼馅。”
所谓“千里眼”,是个铜制的小圆捅,周围雕着“五蝠”,里头是透如无物的琉璃片,扣在眼睛上,十里开外的兔子能看清公母。
葛胖小的这只格外致些,是他那当过斥候的祖父留下来的。
曹娘子拿在手里新鲜了半天,举起来望星星:“真清楚。”
葛胖小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指点道:“我知道,那个叫昏星,又叫‘长庚’,跟我大哥同名,沈先生教过的,我记着呢。”
曹娘子撇嘴:“谁就‘你大哥’了?你看人家理你吗,腆着脸追着人硬要认大哥,看把你贱的……哎,等等,你看那个是不是他?”
葛胖小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看,还真是。
只见一个少年正拎着把剑,低着头,缓缓地从将军坡上往下走,葛胖小当即仿佛也不怕闹鬼了,滚地雷似的冲了出去:“大哥,大哥!”
他跑得太急,在将军坡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叽里咕噜地滚了出去,正滚到了那少年脚下。
葛胖小灰头土脸地抬起头,没顾上爬起来,先谄媚地露出一个傻笑,呲牙咧嘴地说:“嘿嘿,大哥,我都在这等你一天了。”
名叫长庚的少年默默地缩回险些踩了葛胖小的脚。
每次看见葛胖小,他心里都觉得神奇,认为那位杀遍千猪的葛屠户可能天生火眼金睛,这么多年,居然没把儿子当成猪宰了。不过长庚性格稳重,嘴上很积德,不管心里怎么想的,嘴上不说伤人的话。
长庚很有大哥样地伸手扶起了葛胖小,又拍去他身上的浮土:“跑什么,留神摔坏了,找我有事?”
葛胖小:“长庚大哥,明天你爹他们就快回来了,咱们不上课了,你跟我们一起去抢雁食吧?肯定能把李小猴子他们打得屁滚尿流!”
长庚他爹是徐百户不是亲爹。
两三岁时,长庚随寡母秀娘来到此地投奔亲戚,谁知亲戚早已经举家迁走,奔了个空。正好雁回官兵徐百户原配早亡,无儿无女,看上了秀娘,便娶她回来做了填房。
徐百户带人出关,蛮子们的岁贡去了,算起来回城的日子多半就是这两天。
边城清苦,小孩也没什么零嘴,将士们每次纳贡归来,都会顺手带些蛮人的奶酪和肉干,沿途撒向路边,每每引得顽童们争相抢夺,这就叫做“抢雁食”。
既然是“抢”,一帮小崽子们肯定不了打架,只要打不坏,大人就不管,他们便自己打得拉帮扯伙、煞有介事。
这种事,谁要是能拉到长庚入伙,谁就相当于立于不败之地。
长庚从小习武就一丝不苟边陲多军户,习武的孩童本不在少数,只不过练功夫得吃苦,大多小孩都是随便混混,练得稀松二五眼,唯有长庚从开始学剑那天起,便每天独自上将军坡练剑,多年来苦练不辍,毅力惊人。
如今,长庚虚岁未满十四,一只手已经能提起六十多斤的重剑,虽然心里有数,从不参与顽童打架斗殴,但那些小崽子们就是莫名地都有点怕他。
长庚听了没往心里去,笑道:“我多大个人了,捡什么雁食?”
葛胖小不依不饶道:“我都跟沈先生说好了,沈先生也点头了,这几天放咱们的假。”
长庚背负双手慢悠悠地走着,重剑有一下没一下得敲在小腿上,没理会葛胖小的孩子话。
他读不读书,练不练剑都取决于自己,跟先生放不放假没关系。
葛胖小:“再说了,沈先生说他要给十六叔换药,这几天可能也要出远门采买草药,也不在家,你又没地方去,就跟我们去吧,整天练剑有什么好玩?”
这句话长庚终于往心里去了,他当下一顿,问道:“十六不是刚从长阳关回来,怎么又病了?”
葛胖小:“啊……好像吧,他一直也没好过啊。”
“那我瞧瞧他去,”长庚冲两个小跟屁虫挥挥手,“快回家,天都晚了,误了饭点你爹又要揍你。”
葛胖小:“哎,大哥,那个……”
长庚没兴趣听他“这个”“那个”个没完,男孩子这个岁数,大一岁是一岁,个头和想法都差很多,长庚已经不太




杀破狼 分卷阅读2
能跟葛胖小他们玩到一起去了。
他仗着自己个高腿长,转眼已经走远了。
小胖子白跑一趟,没请到人,失望地叹了口气,回头瞪了曹娘子一眼:“你倒也说句话啊!”
曹娘子脸蛋通红,目光飘忽,方才对葛胖小颐指气使的模样早就荡然无存,少女怀/春似的捂着胸口:“我长庚大哥走路的模样都比别人好看。”
葛胖小:“……”
再也不能带这现世宝出来了。
葛胖小所说的“沈先生”与“十六叔”是一对兄弟,与长庚还颇有渊源。
两年前,长庚还小,独自溜出城门玩,不小心迷路遇上了狼群,险些被叼走,幸好那沈氏兄弟游历到此。
沈先生用药粉驱走了饿狼,救下了他一条小命。兄弟两人后来在雁回小镇长住了下来,徐百户将自家一个空院子租给了他们,感念他们救命之恩,不房租。
兄长名叫沈易,是个屡试不中的落第书生,虽然年纪不大,但仕途之心已绝,安分守己地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当起了隐士,街坊们都客客气气地叫他“沈先生”。
沈先生除了当隐士,还兼任大夫、书信对联代笔、西席先生与“长臂师”等数职,他十分多才多艺,会给人治跌打损伤,还会给母马接生,白天在家里办私塾,教一干少年念书识字,晚上将学生们打发走,便能挽起袖子修理蒸汽火机、钢甲与各色傀儡,补贴家用,隐世隐得不可开交。
沈先生什么都会,又会赚钱又会顾家,烧火做饭也是一把好手,能干极了,他那兄弟因此无事可做,只好专门负责败家沈先生的兄弟叫做“沈十六”,听说是从小身体不好,家里恐怕养不大,便也没给取大号,因为是正月十六生的,就以“十六”做了名。
沈十六一天到晚既不读书,也不干活,油瓶子倒了不知道扶,连捅水都没见他挑过,不是闲逛就是喝酒,十分不学无术,几乎没有一点优点。
除了长得好。
长得真是好,镇上的老寿星亲口鉴定,说活了快九十岁,没见过这么齐整的男人。
可惜再好也没用沈十六小时候生过一场大病,人烧坏了,眼睛约莫也就能看清近前两尺的东西,离开十步远,连男女都分不出。他还耳背,跟他说句什么都得靠喊,每天从沈家门口过,隔着院墙都能听见那温文尔雅的沈先生疯狗似的冲他咆哮。
总而言之,沈十六是个又聋又瞎的病秧子。
依他的条件,本该是个得天独厚的小白脸,可惜这边陲小镇里除了穷鬼就是穷神,哪怕来个天仙也没人包养得起。
按着当地风俗,大恩大德无以为报的时候,便会认干亲,有儿孙的儿孙认,没有儿孙的自己认。
沈氏兄弟从狼嘴里救下长庚,是救命之恩,长庚理所当然地认两人中的一个为义父。
沈先生读书读坏了脑子,硬是说不合理法,固不敢受,反倒是他兄弟十六爷痛快,当场改口叫了声“儿子”。
这样一来,沈十六那混混便占了个天大的便宜倘若这游手好闲的病秧子将来穷困潦倒,长庚就得给他养老送终。
长庚轻车熟路地穿过自家院子,从角门往外一拐,就到了沈先生家。
沈家一共两条光棍,连只母鸡都没有,自然不用避讳谁,他向来随来随走,门也不敲。
一进院子,一股药味和着一阵气如游丝的埙声便扑面而来。
沈先生正在院里皱着眉熬药,他是个书生模样的青年,穿一袭旧长衫,不老,但总是皱着眉,有一身饱含烟火气的清寒。
埙声是从屋里传出来的,吹埙人修长的人影被黯淡的灯光打在纸窗上,显然水平不佳,也听不出是个什么调子,时常有那么一两个音吹不响,通篇哑声哑气,带出点奇异的凄凉和倦怠。
若说这是乐声,那可能有点牵强,长庚侧耳品味了一下,感觉如果非要夸一下,那只能说他嚎丧嚎得挺婉转。
沈易听见脚步声,冲长庚一笑,随后冲里屋吼道:“祖宗,嘴下留情吧,尿都让你吹出来了,长庚来了!”
吹埙的那位充耳不闻,凭他的耳力,可能确实也没听见。
沈先生一脸菜色。
长庚听着觉得吹埙的人中气还足,不像有病,先放了一半的心,问道:“我听葛胖小说先生要给十六换药,他怎么了?”
沈先生看了看药汤成色,没好气道:“没怎么,换季而已,四时用药各不同,这病秧子娇贵,难伺候得很对,你来得正好,他今天不知从哪弄来个玩意,还想明天一早给你送过去呢,快去看看。”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章义父
长庚顺手端了熬好的药,进了他那小义父的屋子。
沈十六屋里只点了一盏晦暗的小油灯,豆大的光晕,萤火似的。
他正靠窗坐着,大半张脸沉在灯影下,只微许露出一点端倪来,大概是快歇下了,沈十六并未竖冠,披头散发,眼角与耳垂下各长着一颗朱砂小痣,像针扎的,屋里那仅有的一点灯光都被他来盛在了那对小痣里,近乎灼眼。
灯下看人,能比平常还要添三分颜色。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哪怕看惯了,长庚的呼吸依然忍不住一滞,他飞快地眨了一下眼,像是要把那晃眼的朱砂痣眨出眼皮之外,清了清嗓子,抬高声音道:“十六,吃药了。”
少年正在变声,跟这半聋说话有点吃力,好在这一回沈十六听见了,那催人尿下的埙声戛然而止。
沈十六眯细了眼才看清站在门口的长庚:“没大没小的叫谁呢?”
他其实也就比长庚年长个七八岁的光景,还没成家,大概对自己烂泥糊不上墙的本性有些认识,做好了娶不起媳妇孤苦伶仃的准备,好不容易撞上这么个不用他养活的便宜儿子,恨不能牢牢地傍上,没事总要将自己“爹”的身份拿出来强调一番。
长庚没理他,小心翼翼地将药碗端到他面前:“趁热喝,不早了,喝完赶紧躺下。”
沈十六把埙放在一边,接过药碗:“白眼狼,给我当儿子不好吗?白对你那么好了。”
他喝药丝毫不为难,显然已经习惯了,一饮而尽,又接过长庚递给他的漱口水喝了两口,摆手不要了:“今天长阳关那边有集,带了个好玩的给你,过来。”
说完,沈十六弯下腰,在书桌上乱七八糟地摸索起起来,他看不清,鼻尖都快蹭到桌子上了,长庚只好无奈道:“找什么?我来吧。”
接着,他又忍不住抱怨了一句:“我都这么大了,你没事老弄一堆逗小孩的东西给我干什么?”
有那工夫还不如少捣点乱,让我有时间多学点有用的后面这话在长庚心里转了一圈,临到嘴边时感觉有




杀破狼 分卷阅读3
点伤人,便没说出来。
沈十六作为一个四六不着的浪荡子,自己虚度光阴就算了,还总要拖长庚一起,不是叫他去赶集,就是拽他去骑马,有一次还不知从哪捡了一条“小狗崽”给他养那回沈先生让他吓得脸都绿了,敢情这瞎子狼狗不分,抱回来的是一条小狼崽。
徐百户常年不在家,又为人木讷,虽然对长庚很好,但并不常与继子交流,算起来,长庚十二三岁的这至关重要的两年,好像都是在沈十六这个不靠谱的义父身边度过的。
从一个毛孩子长成玉树临风的少年人,要有多大的定力才能保证自己不被沈十六带歪?
长庚简直不堪回首。
他天生不是跳脱爱玩的性子,凡事有自己的规划,执行起来也十分严苛,不喜欢别人打扰,时常被沈十六烦得十分恼火。
但恼火通常并不持久,因为沈十六并不只在口头上占他便宜,是真拿他当儿子疼。
有一年长庚生了一场大病,徐百户照例不在家,大夫都说凶险,也是小义父把他抱回家,昼夜不休地守了他三天。
十六每次出门,无论多远多近,也无论干什么去,都必会给长庚带些小玩意小零嘴,长庚不爱小玩意,但不能不爱这份随时记挂着他的心。
总之,长庚每天见着十六,肝火就会异常旺盛,但不见他,又时时牵挂。
长庚有时候也会想,虽然沈十六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文不成武不就,但以后保不齐就有那上当的看上他模样好呢?
小义父将来也总会娶妻生子,那么有了亲生的,还会挂念着他这个认来的吗?
想起这码事,长庚心里就说不出的堵,他在十六桌上找到个一个方盒子,短暂地甩开一脑门胡思乱想,兴趣缺缺地拿给沈十六:“这个?”
沈十六:“给你的,打开看看。”
没准是个弹弓,也没准是包奶酪,反正没正经东西长庚毫无期待地拆开,顺口数落道:“手头宽裕也要节省些花,再说我又……”
下一刻,他看清了盒里的东西,顿时闭了嘴,眼睛倏地睁大了两圈。
那盒子里居然有个铁腕扣!
所谓“铁腕扣”,其实是军中轻甲的一部分,只在手腕上围一圈,非常方便,因此也经常被单独拆下来使用。铁腕扣大约四寸宽,里面能藏三到四把小刀,刀是用特殊工艺制成的,薄如蝉翼,又叫“袖中丝”。
据说最好的袖中丝被铁腕扣中的机簧打出去的一瞬间,能将几丈以外的发丝一分为二。
长庚惊喜道:“这……你从哪弄来的?”
沈十六:“嘘别让沈易听见,这可不是玩的,他看见了又要嗦会用吗?”
沈先生本人正在院里浇花,他又不耳背,屋里人说话听得一清二楚,实在拿这个以己度人的半聋没办法。
长庚跟着沈易学过如何拆卸钢甲,熟练地戴上了铁腕扣,这才发现此物的特殊之处。
袖中丝制作不易,民间很少,市面上的铁腕扣多半都是军中流出来的旧货,尺寸当然也是成年男子的尺寸,沈十六带回来的这个却明显要细上一圈,正好合适少年人。
长庚一愣神,沈十六就知道他要问什么,慢悠悠地说道:“我听那卖家说这是残次品,没别的毛病,就是尺寸做小了一点,一直无人问津,这才便宜卖给了我,我也没用,你拿玩去吧,只是小心点,别伤着人。”
长庚难得喜形于色:“多谢……”
沈十六:“谢谁?”
长庚痛快地叫道:“义父!”
“有奶就是娘,混账东西。”沈十六笑了起来,搭着长庚的肩膀将他送了出来,“快回家吧,鬼月里不要深更半夜地在外面乱晃。”
长庚听了才想起来,原来这天正是七月十五。
他顺着角门走回自己的家,跨进家门的一瞬间,突然觉得沈十六吹的那段埙有点耳熟,虽然跑调跑得南辕北辙,但仔细回味,依稀有民间哭坟丧葬时《送西》的调子。
“应景的吗?”长庚默默地想道。
沈十六送走长庚,低头好找了半晌,这才勉强看见门槛的轮廓,小心地迈过去关好门。
等在院里的沈先生面无表情地伸手托住他的胳膊肘,引着他往屋里走去。
沈先生:“最好的玄铁打的铁腕扣,里面三把袖中丝是秋天林大师亲手打的,自大师死后便成了绝版……残次品哈?”
十六不接话。
沈先生:“行了,别跟我装聋作哑你真想把他当儿子养吗?”
“当然是真的,我喜欢这孩子,仁义,”十六终于出声,“那位大概也是这个意思要是将来真能把这孩子过继给我,那些人也就都放心了,他自己的日子也能好过很多,不也两全吗?”
沈先生沉默了一会,低声道:“首先你得让他不恨你你一点也不担心吗?”
沈十六笑了笑,一提长袍下摆推门进屋。
他一脸混账地说道:“恨我的人多了。”
这一宿,夜河流灯,魂归故里。
不到五更天,长庚就一身燥热地醒了过来,后脊黏着一层薄汗,亵裤上也是湿漉漉的。
每个少年临到长成时,都会经历这么惊慌失措的一遭哪怕事先有人引导。
可长庚却既没有惊慌,也毫不失措,他反应寡淡,只是在床上呆坐了片刻,就起身随意地拾了一番,脸上带了一点不易察觉的厌恶,他出门打了一桶凉水,将骨肉初成的身体从头到脚擦洗一遍,取下枕边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换好,把隔夜的茶一饮而尽,照常开始一天的功课。
长庚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样的。
但他其实并没有做什么春/梦,他梦见的是一场能将人冻进棺材的关外大雪。
那天的风像起了白毛一样,无情地汹涌而过,伤口里的血还没有流出来,已经先凝成了冰渣,群狼的怒吼由远及近,失灵的嗅觉却闻不出血的腥味,一吸气就会呛进一口带着咸甜的彻骨寒气,长庚四肢僵硬,肺腑如焚,还以为自己会在大雪地里尸骨无存。
可是没有。
长庚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一个人用大氅裹在怀里抱着走。
他记得那个人襟口雪白,怀里有股悠远清苦的药味,见他醒了,什么也没问,只是掏出个酒壶,给了他一口酒喝。
不知道那是什么酒,后来长庚再没有尝过,只记得关外的烧刀子都没有那样烈,好像一团火,顺着他的喉咙滚下去,一口就点着了他全身的血。
那个人就是十六。
梦太清晰了,梦里十六抱着他的那双手仿佛还贴在身上,长庚至今百思不得其解,那人不是个病秧子吗?在那么可怕的冰天雪地里,怎么会有那么稳、那么有力的一双手呢?
长庚低头




杀破狼 分卷阅读4
看了一眼手腕上的铁腕扣,不知这东西是什么材质制成,贴在身上一宿,居然一点也捂不热。借着冷铁的凉意,长庚静静地等着自己躁动的心和血平静下来,哂笑一下,将“春/梦梦见义父”这荒谬的念头甩了出去,然后如往常一样,点灯读书。
忽然,远处传来了一阵“隆隆”声,地面和小屋都跟着震动起来,长庚一愣,这才想起来,算日子,该是北巡的“巨鸢”快回来了。
“巨鸢”是一艘长逾五千尺的大船,这船背生两翼,由成千上万个“火翅”组成,巨鸢起飞的时候,所有“火翅”一起喷出白汽,如山如潮,如泽如梦,每一个“火翅”内里都烧着碗大的紫流金,在烟波浩渺中闪烁着紫红色的微光,乍看好像一把万家灯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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