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写小说
作者:薄荷
坐拥万千粉丝的网文大神穿越成为秀才之女。苏清漪面对家徒四壁,亲爹重病,只能无奈重操旧业,一不小心走上了人生巅峰。等等!!那个与她成天斗嘴的小侯爷,居然是她的头号粉丝?!-#看文须知#1、本文架空,架的很空。2、苏爽小白文。内容标签:穿越时空甜文爽文复仇虐渣
我在古代写小说 分卷阅读1
第1章
四月刚过,春意还未散尽,天就渐渐热了起来。
临江城几处码头上都是热火朝天,脚夫们脱下了身上的短衫,光着膀子卖力地将一艘艘船上的东西给搬了下来。从码头到城中,一路上皆是熙熙攘攘,人声鼎沸,足见城中繁华。
东市的关宁街却完全不同,作为临江城的书画铺子一条街,这边要安静许多,且来往的也多是些穿着长衫的书生。售卖的也都是书画笔墨、古董文玩一类的雅致玩意,这点从铺面的名字就能看得出来,似乎整条街都散发着墨香。
在街角一处小小的铺子,书铺的樊掌柜正在拨弄算盘。
一名面容清秀的少女抱着一个布包有些不太确定地踏进铺子,这声响惊动了樊掌柜,他抬起头,见到来人,露出温和又有些惊喜的笑容:“七娘有段日子没来了,苏先生的病可好些了?”
少女似乎有些拘谨,只是将手里的布包往前递了递:“您看看,这个能当多少?”
樊掌柜用一旁的毛巾擦了擦手,才小心地打开书本,细细地看着书里头的内容。
趁着他看书的当口,苏清漪则打量着这间书铺,书铺的面积不太大,布置也有些陈旧,但拾的很干净,里头站着几个书生正在拿着书本看得如痴如醉。
过了好一会,樊掌柜才将书合上,放回盒子里,略带惋惜道:“苏先生真是可惜了。”
樊掌柜给了个优厚的价格,苏清漪也没有讲价,直接在了荷包里。
随后,她才道:“樊叔,不知您这里还人抄书吗?”
“哦?七娘想要抄书?”樊掌柜沉吟了一会,才道,“你写两个字来看看。”
苏清漪便走进书铺,端正坐在书桌前,在铺开的纸张上细细地写了一列漂亮的簪花小楷下来。
樊掌柜看了一遍,才道:“秀丽淡雅,倒是与苏先生一脉相承,虽则力量稍弱,但抄书却是足够了。”
苏清漪松了口气。
樊掌柜将要抄的书本和纸张给她,并将交稿的时间定在了十天后。除去笔墨的成本以外,苏清漪抄这一本书大概可以赚一钱半的银子,足够父女俩生活一个月了。
苏清漪将东西好,才回家去。
回到家以后,苏清漪放下东西,第一时间就到了父亲苏燮的房间,苏燮虽然还是没有清醒,但也没有恶化。
她这才放下心来。
其实她并非这具身体的主人,她不过是千年后的一抹幽魂在这个与她同名的小姑娘的身体里复生。在这个不曾在历史中出现的时代,迎来她的新生。
可是,睁开眼睛面对的就是家徒四壁,母亲亡故,老父重病。
苏清漪在感慨了一会人生无常之后,就认命地背负起了这具身体的责任。
她不太熟练地煎药、做饭,服侍了苏燮吃过了,才顾得上自己。待到她几口将粗粝的豆饭扒完,都拾好了,见外头还有光亮,这才去了书房。
比起破败的院落来说,书房的陈设明显要好很多。在书房里头有一个靠墙的大书架,上面原本满满当当摆满了书,如今已是空空如也。为了给苏燮治病,这上头的书在这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已经被当的差不多了。
而书桌上有两个盒子,一个打开的盒子空荡荡的,这里头原来装着的就是苏清漪今天当掉的两本书,而另一个盒子里装的是房契。
若是苏燮清醒过来,怕是宁肯当掉房子,也不会当掉这两本书。这是苏燮的师长崇明先生所赠与他的,里头的批注都是崇明先生手书。苏燮向来将这两本书当成命根子一般,若是原来的苏清漪,恐怕借她一百个胆子也不敢,
可如今换了芯子的苏清漪却是管不了这么多,便是再贵重,也重不过生命,若是命都没了,这两本书的结局恐怕也好不到哪里去。
只是,苏燮的病要是再好不起来,恐怕这房子也保不住了。
苏清漪叹了口气,随后不再多想,而是将樊掌柜给她的书拿出来。
书并不算厚,苏清漪草草翻过了一遍,估算了一下自己每日的任务量,细细地磨了墨,随后才净了手,将纸摊开,用毛笔饱蘸了墨汁,开始抄下去。
抄书一事看着简单,其实要求也不少,首先字体一定要端正清楚,不能抄错一个字,不能有涂抹。一页纸只要错了一个字,或者有一点脏污,这一页纸便废了,要重新抄写。对于要参加科举的士子来说,这都是很基本的要求,苏清漪虽然没经过相关的训练,但她最大的优点就是专心,当她完全沉浸在一件事中的时候,专注力会变得十分惊人。
于是,当苏清漪抄完今日的任务量的时候,惊觉天竟然都黑了。她连忙将东西好,这才觉得肩颈一块竟然都发僵,活动了一下才好受一点。
不过这也让她对自己的效率有了个概念,因为专注力足够,几乎没有废页,所以她的速度比起一般的抄书人来说,都快有两倍了。照这个速度来看,她竟不需要十天,只要五六天就能完成任务。
苏清漪有些惊喜,不过也知道,抄书终归不是长久之计,苏燮的病就像是一个无底洞,这些银子也不过是杯水车薪而已。
苏清漪有些发怔。
在这个时代,她一个女孩子,究竟还有什么正当门路可以快速赚到钱呢?
第2章
苏清漪加班加点,终于在第五天把书给抄好了,她将书放进布包里,又请周围的街坊们帮忙照顾一下苏燮,才揣着布包去了关宁街。
樊掌柜看到她这么快就过来了,也十分吃惊。他担心小姑娘急功近利,便将书打开检查了一遍,发现从第一个字到最后一个字,不仅没有错字,且字迹都是工整漂亮,丝毫没有为了速度放弃质量的意思。
樊掌柜倒也爽快,立马就付了钱。大概是知道了苏清漪的能力,他又极为爽快地给了她下一个任务。
苏清漪将银子和书本纸张好,转身就要离开,却不妨一个书生莽撞地跑了进来,两人差点撞上。书生连连道歉,又急不可耐地冲到了樊掌柜面前:“掌柜的,璇玑先生的新书还有吗?”
樊掌柜愁眉苦脸道:“先生是今日第三个来问的了,不瞒您说,璇玑先生的书一到就卖光了。”
那书生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失魂落魄地走出书铺,也没注意到先前差点被他撞到的姑娘并没有离开,只是站在原地若有所思。
苏清漪等到那书生离开,才走上前去:“樊叔,请问这位璇玑先生是什么人?”
她这话问出来,不止樊掌柜有些吃惊,连一旁的一名书生也好奇地看了她一眼。
樊掌柜解释道:“这位璇玑先生两年前开始写话本,因为写得太好了,所以每当他的新话本一上市,立刻就被售卖一空。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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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那位公子,就是晚了一步没有买到。”
他却不知道,苏清漪的心中此刻正在剧烈地跳动着。
在穿越前,她本是网文大神,写出的小说被千万人追捧,被拍成电视剧电影,即便在百万网文写手之中,她也足以称得上是顶尖的那个。只可惜,一朝穿越,这些都成了过眼云烟。
但现在,却有这样一条路摆在她的面前。
甭管这时候写话本的人地位有多低,更别提一个闺阁少女写这个会有多么惊世骇俗,在生存面前一切都是浮云。
苏清漪润了润有些干燥的喉咙,才问樊掌柜:“您话本吗?”
樊掌柜笑起来:“七娘说笑了,我们这等小本生意,哪里得起话本,只有那等大的书坊,有自己的印坊,方能出书呢!”
“那……哪里有书坊?”
这时候,那个一直在旁边听他们说话的书生也凑了过来,插嘴道:“这关宁街的尽头便是咱们临江城最大的书坊了!还有其他几家……”
从这书生口中,苏清漪不仅知道了临江城的几家书坊,同时知道了,这时候也不是想出书就能出的。
这时候的民间的出版机构被称作书坊。当书坊要印刷一本书之前,首先要在在当地县衙下属的书局进行登记,登记之后,书局会发一张许可出版的文书,被称作“红签”。只有拿到了红签的书才算是许可出版,没有拿到红签,便只能私底下进行传播,书铺书坊是不敢正大光明地拿出来卖的。
而书本拿到了红签之后,也相当于得到了官府的保护。一旦发生盗版或者抄袭的现象,官府也会根据红签进行判决,根据严重程度从罚款到流放都是有可能的。
话本也是要拿到红签的,可对于一家书坊来说,他们的红签数量都是定额的,哪一家的书坊红签数量最多,也意味着出版的机会越大,投这家书坊的人也越多。
根据这书生和樊掌柜的介绍,苏清漪可谓是受益匪浅。只是也有些遗憾,不管什么时候,稿永远都是滞后的,根据出版售卖这一系列的程序,想要拿到稿来解决目前的危机,到时恐怕黄花菜都凉了。
但即便如此,这些信息对于苏清漪来说也很重要。
苏清漪谢过二人,才拿了书本和银子回家。
当忙碌完之后,苏清漪坐在书桌前,却并没有第一时间去抄书,反而拿着一支自制的炭笔在发呆。
话本可以算是中国古代小说的起源,不过在当时,写话本并不是什么正经职业,只有一些落魄的秀才偷偷地写了用来换钱,甚至羞于用自己的名字,所以才产生了笔名这种东西。不过再怎么地位地下,这种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通俗娱乐方式还是发展得十分蓬勃,甚至也着实涌现出了不少优秀的作品。
苏清漪曾经因为好奇也看过不少古代的话本,多少也知道,在古代红极一时的话本究竟多么赚钱。
比如今天樊掌柜所说的璇玑先生。
这璇玑先生并非是临江本地人,而是荻州人,出版他的书的也是荻州的书坊。其他地方的书坊想要再版他的书,比荻州的书坊还要多出一分利,并且还有数量的限制。但即便如此,众书坊也趋之若鹜,只因为璇玑先生的书卖的太好了,哪怕有这么多家书坊出版,还是只要一印出来就立刻售罄。
在离开书铺之前,苏清漪也看了樊掌柜私藏的璇玑先生的话本,虽然是半文半白的行文方式,却并不影响阅读,且情节跌宕,用词优美讲究,即便比不上历史长河中那一颗颗璀璨的明珠,却也有足够吸引人的魅力了。
苏清漪的文采自然比不上对方,但话本的核心是故事,在这一方面,苏清漪很有信心,哪怕隔着时间长河,一个好看的故事也是不会有隔阂的。
如此想明白了,苏清漪也不耽搁,拿炭笔在纸上写了几个题材,再三考量之后,她选择了武侠和悬疑两个元素。有了目标,她才开始构思情节。
武侠是从古代的传奇小说所演化而来的,而无论什么时候,这种超脱于凡人的英雄主义,总是很容易受到大众的喜欢。即便在苏清漪穿越之前,武侠已经逐渐没落,但它依然是华夏文学历史上的一道浓墨重。
而在传统的武侠故事中加入悬疑,这时候还没有人这么做过,但苏清漪很清楚,这两者所能产生的化学反应有多么惊人。
故事的设定并不复杂,一桩离奇的案件,在拨开层层迷雾之后,牵扯出一段十几年前的武林旧案。在主线结构的设计上,苏清漪既然在故事上采用了悬疑的模式,在叙事手法上便不再卖弄技巧,只是用简简单单的常规线性叙事,将开头与结尾以及几个大的故事节点设计好。
主线设定好了,接着就是做人设。
苏清漪用的是双主角设定,在这个故事中,第一主角钱三木是一名捕头,武功高强、断案如神,在江湖中十分有名气,而第二主角殷无涯,表面的身份是一名秀才,实则武功诡异莫测,来历成谜。
光这两人的人设,就已经能够脑补出不少情节了。
苏清漪在纸上添添改改,不知不觉竟写了足足几页纸,直到肚子咕噜咕噜叫起来,她才意识到天又黑了。
她慌忙将东西放下,温了药,喂苏燮喝完,又将中午的剩饭热了热,食不知味地吃完,又拿着这几页纸开始修改,直到将主线和人设做的差不多了,才放下来。
此时外面已是月华初上,柔和的月光洒在院落中,苏清漪躺在床上,脑海中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自从穿越过来之后,她一直忙碌个不停,一方面是现实让她手忙脚乱,另一方面却是她自己对于身处这个时代没有一点实感。而如今,她就像是终于找到了一个锚点一般,不再如无根浮萍一般随波逐流。
从小到大,从出身到外貌到身材,她从来都是自卑的,而唯有在写作这件事上,她自信到近乎狂妄。哪怕她也曾经为了赚钱向市场低头,哪怕在这条路上走了这么多年,她也不是没有走过弯路,大火过、扑街过,可却从没有对自己失去过信心。
其实,她当初也是机缘巧合进入网文这个行当,因为自己喜欢看小说,后来便萌生了尝试写一写的想法。她刚刚开始写作的时候,处境并不好,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依靠自己打工赚学和生活,哪有空闲时间去写小说。她也是凭着热爱坚持了下来,那时候网文刚刚兴起,她兴奋地发现写小说居然能够赚钱,便不管再苦再累都坚持了下来。
毕业之后,苏清漪已经凭借韧性给自己拼出了一个未来。
后来她再回想自己大学那几年的生活时,多苦多累都已经不太记得了,唯有自己当初那股子拼劲,和对未来充满希望的样子,始终保留在了记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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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不过是再来一次罢了。
第3章
苏清漪一边抄书一边写文,写好了一开始的一万字,她工工整整地誊抄在纸上。这些纸是她抄书的时候剩下来的,因为她正确率高,所以剩下来的纸也不少。
将抄好的书和稿子包在一起,将父亲托付给郁长青暂且照顾,她才换了男装,匆匆出门。
苏清漪先去的是樊掌柜的书铺,将任务交了,领了钱之后,她才拿着稿子往文昱书坊而去。关于书坊的选择,她也是考虑过的,最终选择了文昱书坊,不仅仅是因为这家书坊的名气大,也是因为他家在确定出版之后,会先期就支付一笔润笔。
毕竟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对于此刻囊中羞涩的苏清漪来说,这笔润笔的筹码便显得很重了。
只是苏清漪没想到投稿的过程也并不简单。
因为“红签”数量的限制,且这时候还多是诗词占流行,以至于分到话本上的名额寥寥无几,也正是因为如此,璇玑先生的本子才让人趋之若鹜,哪怕要忍受种种苛刻条件,也拦不住众书坊的热情。
只是璇玑先生毕竟只有一个,除去他之外,书坊的奉书在选择其他话本的时候就会变得格外谨慎。
奉书相当于现代的编辑一职,在书坊中,由他们负责决定一本书是否能付梓印刷。而同时,他们与作者的关系也是捆绑在一起的,比方说,一旦有奉书手下的作者爆出了类似抄袭之类的问题,奉书也不得不引咎辞职,从此不再从事奉书这个职业。
然而此刻的苏清漪却连奉书的面都见不到。
负责接待她的伙计上下打量了她一眼,便道:“公子是第一次投稿吧?可有功名在身?”
苏清漪摇摇头。
那伙计便指了指一旁的箩筐:“放这里吧。”
那箩筐里有不少书册堆叠在一起,看着数量并不少,有几本都隐约可见发霉的迹象,然而梅雨季节都不知过去多久了,可见这些书册被堆在这里多少时间了。
苏清漪的心凉了凉,但还是不死心地问那伙计:“请问给贵书坊投稿,什么时候能得到回复?”
伙计还没说话,一旁也在等待的一名书生便开口了:“小兄弟,在下劝你还是不要抱太大希望了。”
苏清漪转过头,见这名书生虽然衣衫寒酸,但气质周正目光坚毅,并不像是尖酸刻薄之人,她便忍不住问道:“为何?”
书生语气中却满满都是激愤:“俗语说,先敬罗衣后敬人,功名便是他们识人的罗衣。小兄弟你没有功名,你写的东西他们看都不会看一眼,不过是被丢在这个筐子里,盖了尘蒙了土,永不见天日罢了。”
“白先生,您这话说的。”伙计大概也是与这位白先生熟识,知道他的脾气,倒也不生气,笑嘻嘻地解释道,“如今不都是如此吗?至少咱们还会将这个筐子交给几位奉书,您看看整个临江城,其他的书坊可是直接拿去当了烧火的柴火。”
白先生目光中仍然充满着愤怒,却并没有反驳。
正在这时,一名伙计来请这位白先生去后堂,白先生和苏清漪拱了拱手,叹了口气便离开了。
在他走后,伙计才看向苏清漪:“这位公子,您可别介意,白先生这人说话就是如此。小人并没有蒙人,放眼整个临江城,这些摆在筐子里的本子,也就咱们文昱书坊还有奉书看看。毕竟咱们少东家可是有严令的,您若是写得好,必然不会被埋没的。那位白先生,可不就是从这尘土飞扬的筐子里被找出来的?”
苏清漪的心彻底冷了下来,她倒也不会尽信这伙计,只是文昱书坊是整个临江城名声最好的书坊,若是他们也是如此,可想而知他们的同行是什么样子。
这满满一箩筐的本子,必然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如飞蛾扑火一般,求得这微弱的希望。
“公子?”
苏清漪从沉思中回过神来,见那伙计询问的目光,还是不得不将自己写的拿出来。苏清漪在写的时候特意在左边留了一条边,写好之后用针线将纸张给订在一起,看着就十分整齐,她甚至还浪了一张纸做了个封面,在上面写着文名和自己的地址。
将本子交给伙计,苏清漪才离开,只是心情仍旧是沉甸甸的。
那伙计将本子随意放在筐子里,恰好那位白先生从内堂走了出来,他见对方满面喜色的模样,估计是稿子通过了,便殷勤道:“白先生,小人这厢先恭喜您了。”
“你倒是嘴甜赶巧。”白先生遭逢喜事,此刻脸上那些愤世嫉俗也去了不少,对伙计笑道,“待书印出来了,少不得请你小子吃几个果子。”
“那我可等着您大作面世之日了。”
伙计这话声音有些大,不少人听见也纷纷向白先生恭贺,白先生连连摇手,就要离开,却突然想到什么一般,转头对伙计道:“先前那位小兄弟呢?”
“那位公子将本子放下便离开了。”
白先生面露可惜:“本想着他与我有缘,还想替他向常奉书推荐一二……”
伙计道:“那敢情好,下次小人若再见到了那位公子,定然替您将这话带到。”
“罢了罢了,若是刻意,便称不上缘了。”
白先生摆了摆手,就离开了文昱书坊。
伙计本就是顺口一说,最多为苏清漪觉得可惜些,白白错失了一个大好机会,本想看看这个幸运又倒霉的小子叫什么,却突然发现桌上的茶杯不知什么时候倒了,茶水顺着桌沿滴了下来,却正好滴在了放在书桌之下的箩筐之中。
伙计大骇,连忙将箩筐移开,好在水不算多,只是最上面那本前几页被晕得不像样子。他害怕之余却松了口气,趁着没人发现将这本压在了最底下,随后才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热情地招呼着其他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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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清漪并不知道在她走后出了这么多变故,她去了其他书坊,发现情况的确大同小异,甚至还有书坊,见她不过是个没有名气的白丁,连问都不问就将她赶走了。
苏清漪心中苦笑,刚穿越之时虽然境遇凄惨,她也没有丧失信心,可如今现实当头一棒,那点子心高气傲顿时碎成了渣渣。
想她当初写穿越小说的时候,主角哪个不是到了古代都能生活得如鱼得水,随便拿出点什么都能震惊四座,真的轮到自己了,才发现yy与现实简直隔了一条鸿沟。
苏清漪舔了舔干裂的嘴唇,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一整天没有喝过水了。她看了看四周,自己刚巧走到一家茶楼旁边,可是自己囊中羞涩,看了一眼还是低着头要走过去。
没想到她这一驻足却让茶楼的小二误会了意思,热情招呼道:“客官里头请,小店有上好的茶水……”
苏清漪刚要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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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就听见茶楼里醒木一拍,观众们一片叫好,热闹如潮水一般涌了出来。
小二见她目光转向说书人,忙道:“您来的正好,这场子里正在说的就是璇玑先生最新力作《芸娘传》,这可是临江城所有茶楼的头一份……”
小二再说什么苏清漪都已经听不到了,说书人高昂的声音,场中茶客们的叫好声都仿佛离她越来越远,苏清漪只觉得一个念头在她的脑海中鼓噪。
她怎么忘记了,在古代,所谓的话本子一开始不过是说书人讲故事用的底本,随着民间说话技艺的发展,而逐渐成为了一种新的文学形式,经过许多年的发展,才渐渐成为了所谓的通俗小说。
但归根结底,它终究脱不开它的本质,那就是讲故事,而讲故事,哪有人能比茶楼里的说书人更好的途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