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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凯风和罗杰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柳清凉
方媛的话,真是句句说到了罗杰的心上。方媛说得对,只要他和凯风情比金坚,携手同行,还有什么过不去的火焰山呢!至于罗婕,也许是他想多了,与其提心吊胆的过日子,为何不好好享受他和凯风在一起的每一天呢?
"方媛,谢谢你,你说的对我太重要了,谢谢你还有顾默。"罗杰真诚的看着方媛说。
"唉呀,别煽情了,真不习惯你这么正儿八经的。"
"谁不正经了?"顾默和陆凯风蹑手蹑脚嬉皮笑脸的走出来,一会儿功夫,他们俩个人已相当有默契了。
"宝宝睡了?"方媛小声问顾默。
"放心,有我在什么都搞得定!"顾默自豪的说。
"臭美吧你。"方媛的语气又是娇嗔又是甜蜜。
凯风走到罗杰身边说"宝宝睡了,我们就不妨碍你们俩个恩爱啦。"
"是啊,等孩子大点儿,我们一定要找个机会再好好聚聚。"罗杰说。
从方媛家出来,已经是华灯初上,月色朦胧。冬天的夜晚总是来的那么快,新年期间,街道上行人稀少,这是个万家团圆的日子啊!罗杰还在想他和方媛的谈话,陆凯风则对小宝宝念念不忘。"罗杰你知道吗,他们的儿子太可爱啦!粉红嫩白的,还看不出长得像谁,那小手小脚丫胖乎乎的,又软又滑,抱在怀里,我的心都融化了。"凯风满脸憧憬和快乐。罗杰意味深长地看着凯风,他突然想起,关于孩子,他和凯风还从来没有想到过,可这显然又是一个问题!
"凯风,你有没有想过,我们在一起的话,可能……呃,我是说可能会不能有孩子?"
罗杰的话打断了凯风的思绪,笑容戛然而止在脸上。罗杰看了心中不悲凉和心痛,但长痛不如短痛,他接着说:“还有,如果我们都想过要小孩子,那你妈妈肯定也是想过要做奶奶的,可我们……你妈妈……”罗杰语不成句,他实在没勇气说下去。
“你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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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陆凯风气愤的打断罗杰,“你就不能想点儿好的吗?”凯风又犯孩子脾气啦!自顾自快步往前走。
罗杰追上去,俩人停下来,罗杰双手扳着凯风的肩膀,四目相对,眼中都是无限的忧伤和惆怅,良久,罗杰把凯风默默地揽在怀里,“后悔吗?凯风?”凯风抬起头,目不转睛地看着罗杰,眼神炙热的像火焰,“后悔?从来没有!你后悔吗?”迎着凯风的目光,罗杰的眼神也变得坚定和欣喜,什么都不需要问,什么也都不需要说,罗杰再次紧紧拥抱着凯风,彼此的心跳交织在一起,仿佛拥有了多一倍的力量。路灯下,温暖桔红色的光芒洒满他们全身,仿佛被罩在了光影之中,温馨而又安然。
第四十章亲密有间
新年过后,万物复苏,草长莺飞的春天来了,但是好短暂,今年的夏天早早横扫整个城市,还没有过清明,短袖薄裙就出现在了人们的身上。
陆凯风和罗杰的计划都因为罗婕的车祸而推迟。想起一年前自己的万丈雄心,陆凯风恍如隔世。对罗杰失而复得的狂喜还没有好好品尝,现在却要面临悬而不解的局面。日子恰似枝头的树叶,不紧不慢地落,四季轮回地长,他和罗杰也仿佛进入到了某个时期,不急不缓,不痛不痒。
过完年回到甜水镇的罗杰也会在希望图书馆偶尔发呆。和凯风重逢的喜悦令他随心所欲的生活了一段时间,现在看来,快乐总是暂时的。无论是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爱情,还是曲折坎坷悲欢离合的感情,迟早都要绚烂归于平淡,然而时间易过日子难熬!他和凯风面对的问题不单单只有一个罗婕,更可怕的是岁月的长河。普通情侣有惊无险步入婚姻的殿堂,接着甜言蜜语变家长里短,花前月下变房子车子,烛光晚餐变柴米油盐,暗暗感叹每天日子过得越来越乏味无趣,于是孩子降临,重新燃起斗志,又要养又要教,等下一代羽翼丰满可以放他们去单打独斗了,一生已过半。可这样的情况应该算是功德圆满啦!因为,这个家庭抵挡住了洪水猛兽般生活的侵蚀而完整无损。想想中国现在的离婚率,是不是要庆幸?然而他和凯风这样的,姑且也称家庭吧,不可能有一纸婚约做根基,有没有孩子为他们做纽带也未可知,就像筑在海滩上的沙堡,博人眼球但却能经得起几次海浪的冲击呢?
罗杰认真回忆了他和陆凯风相识十年以来的点点滴滴,不可否认,他们俩个现在依然情比金坚,但那是有原因的,那就是"亲密有间"!
没错,好朋友间的相处之道应该是君子之交淡如水,情侣即使热恋也应该彼此保留些距离,但偏偏接下来大家都趁热打铁走进了婚姻的围城。结婚没有错,只恐怕很多人对谈情说爱和搭伙过日子之间的落差还没有准备好!终于可以天天在一起了,于是,吃喝拉撒,打嗝放屁,原始丑陋的真面目无可奈何遮拦不住的暴露出来,我们都会有种觉得对方仿佛变了一个人的感觉。于是,劣根性不需要再隐藏,对外人我们客客气气,对越是亲近的人我们张牙舞爪狠狠伤害,三天一吵,七天一闹,日子过得像唱戏,六国大封相那种。走到这一步还不算无药可救,冷战才是对神和身体的双重折磨。不想再吵,也不想解释,更不想沟通,睡在一起却同床异梦,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却形同陌路,甚至看都不愿再看彼此一眼,怎么就到了这步田地?无论是从书本上还是从生活中,罗杰看到太多这样的夫妻,凑合将就过一生的有,离婚各奔东西的也有,而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少之又少!时代变了,人变了,变得越来越浮躁,越来越脆弱,越来越自私。怎样才能和陆凯风细水长流的延续他们现在的甜蜜,他思考了好久,发现竟然是“亲密有间”。
狂欢结束更加空虚,热闹过后想清静。和凯风分开那四年里,除了对往事的回忆和对凯风的思念,罗杰对“孤独”这个词又有了新的认识。
在孤独的四年里,让罗杰觉得独处也是人生中美好的时刻和体验,虽则有些寂寞,但却清净和自在。独处是一种自我消化,自我整理,自我疗伤的过程,她还是一个检验,用她可以检测出对自己真实的感觉。对每一个人来说,不厌烦自己是最起码的标准。如果连自己都不满意自己,你还能吸引谁留在身边?你还有什么价值去和人交往?
人都会喜新厌旧,我们常说吃多了山珍海味,觉得萝卜白菜也美味。俩个人在一起久了,分开一下才有小别胜新婚的感觉。和陆凯风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很美好,甚至想永远也不要分开。但他们俩个人的情况,注定不可能像其他人那样出双入对,无论是世俗的眼光还是彼此内心的感觉,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都使他们觉得此生只会阴暗的渡过。不,这不是罗杰想要的生活,他想改变!
曾经,罗杰为自己有这样的想法感到害怕,迷茫,难道想退缩?想后悔?直到罗婕车祸发生,他山穷水尽的思绪终于柳暗花明又一村啦!
人在生命的路途上就是两件事:前进和拐弯,没有什么所谓的逃避。前进需要勇气,而拐弯需要智慧。达尔文说过:“适者生存”,这个“适”就是拐弯。虽然弯路需要你损失人生另外的东西去弥补,但她可以让你看清想去的地方在哪里,走下去就一定会到达。罗杰不仅想要和陆凯风曾经拥有,他还要和凯风天长地久,而这些,只需要他们换一种相处方式:相爱,并不一定要朝朝暮暮在一起。
第四十一章罗婕的秘密
窗外已然是盛夏,白花花的阳光炙热而刺眼,罗婕呆呆的站在窗前,浑身由里到外却感觉寒气逼人。她披着一件与季节不符的藏蓝色针织衫,双臂紧抱在胸前,就那么久久地注视着窗外。
“罗婕,那张水乡素描的图画好了吗?”高传志走过来说。罗婕没有反应!高传志提高了声音“罗婕,罗婕?”
罗婕猛地转过身,满脸歉意的问“传志,你叫我啊?”
“你怎么啦?”高传志关心的问。
“没什么,一时想事情走神儿啦!找我有事吗?”
“你看你,都什么季节了,还穿这么厚的衣服,又站在窗户这里,不嫌热吗?走,我们坐下来说。”高传志一边说一边拉罗婕的胳膊。
“哎呦……”罗婕叫了起来,一脸痛苦的表情。
高传志马上松开手,目光落在罗婕的手臂上。“你的手怎么了?”
罗婕一边把手背到后面一边躲闪。“没什么,我自己不小心碰到了。”
“嗯,罗婕,你身上怎么有烟味儿啊!”高传志用力吸了一下鼻子。
“哦,今天坐车来上班,旁边有个男的吸烟,呛了我一路,真讨厌,这味儿还没散完!”罗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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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闪烁,结结巴巴的说。“传志,我上个洗手间,有什么事,我一会儿去找你。”罗婕说完,匆匆忙忙的走了。高传志望着罗婕的背影疑惑不解。
罗婕走进洗手间的一个隔间,锁好门。她没有想方便的意思,却在马桶盖上坐下来,低下头,她盯着自己的左手臂,白色的长袖衬衫也与这个天气格格不入,但她没的选择。罗婕缓缓拉起袖子,触目惊心的伤痕映入眼帘:前臂上,大概有七、八个小拇指甲盖大小的烫痕,颜色也深浅不一,有的甚至还渗着血丝,是新伤,还有旧疤。罗婕痛苦的闭上眼睛,无法入睡的晚上,漫漫长夜里,她就是用这种自残的方式来麻醉自己,身体的疼痛可以让她暂时忘记心灵上的折磨。当她第一次把燃烧着的烟头按在手臂上,先是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那种灼烫的痛感顿时让她头皮发麻,汗毛倒竖,她咬紧牙关,密密麻麻的汗水从额头,后背,手心慢慢渗出,她拿掉烟头,痛感由尖锐的一点变成迟钝的一片,再向全身缓缓扩散直至消失,紧绷的身体放松下来,仿佛刚刚涉过千山万水,浑身软绵无力,什么都不愿意做,什么都不愿意想,竟沉沉睡去。一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早晨,哼,连个梦都没有发,这种感觉太好了。每当她又陷入自我剪不断理还乱的痛苦纠葛时,她就用力抓那烫伤的地方,火辣辣的疼痛便让她的脑子停止思维,于是,她就像赌徒染上了赌瘾一样,不停自残,不可自拔!她是如此痛苦,如此生不如死,因为,她没有选择性失忆,是的,她没有失忆,从来没有!她记得那天在holiday陆凯风和罗杰对她说的每一个字,包括陆凯风和罗杰触目惊心的一吻。那一刻,她的世界完全坍塌了,她跑出来,慌乱之中撞车,她觉得可以解脱了,但偏偏死不了,清醒之后,她拼命闭着眼睛不敢睁开,她不知如何面对也不愿面对所有的一切。她恨陆凯风和罗杰!
她想到了选择性失忆,很狗血,但既然活了下来,她要有尊严的活着!
初初,是因为对陆凯风和罗杰的恨支持着她每天戴着面具,强颜欢笑,但后来,她发现恨一个人比爱一个人更痛苦,更煎熬。一段时间过去了,她觉得自己的恨甚至是可笑的!她的恨是因爱而生,但陆凯风从来都没有爱过她,陆凯风关心她,照顾她,只是信守对罗杰的承诺。陆凯风竟然爱罗杰,他竟然是个同性恋。
在这之前,罗婕对同性恋没什么感觉,不反对也不支持,和自己毫无关系啊!但原来他离自己是那么近。哼,想想真是太不可思议,爱情让人冲昏头脑,失去理智,高传志曾经那么明白的告诉她:陆凯风不爱她,而她却拒绝接受,一定要撞个头破血流,狼狈不堪。她已经不恨陆凯风了,但对罗杰,她怨意难消!无论从年龄上来说,还是从社会阅历上来说,他怎么可以喜欢陆凯风?她虽然不关注同性恋,但多少都会有听说,人们在谈起这类话题时,满脸的鄙夷,猥亵和耻笑,同性恋甚至比乞丐都不如!就连破烂的都可以正大光明沿街叫卖,而他(她)们,只能像阴沟里的老鼠,见不得天日。想想爽朗正派,活力充沛的陆凯风怎么可能过那样的日子?罗杰,你难道不知道,你的爱,是害了陆凯风吗?罗杰早早走入社会,一个生意人,周旋于鱼龙混杂的三教九流,会是个什么好东西,一定是罗杰,是罗杰引诱了陆凯风!更让罗婕耿耿于怀的是,罗杰利用了她!知道她喜欢陆凯风,就假惺惺认她作妹妹,以便随时监视她甚至监视陆凯风。真是太阴险太卑鄙啦!罗婕怒火中烧,她可以原谅陆凯风,但她不会原谅罗杰!
第四十二章陆凯风的自白
时间按照它的节奏不紧不慢的转动着,陆凯风的兄弟摄影工作室分店也在有条不紊的开展。他把高传志留在了c市总店,另外招聘了新人和他回b市分店打拼。这样一来,他不但可以多点儿时间陪陪妈妈,也可以经常去看看方媛。只是,和罗杰见面的机会却越来越少!
自从罗婕出事后,陆凯风看着罗杰日渐沉默寡言,心事重重。在很多人看来,罗杰比他大比他社会经验丰富,是罗杰主动诱惑了他陆凯风,甚至罗杰自己都有这样的罪恶感,他很难过,这不仅伤害了罗杰误解了罗杰,也让陆凯风有口难辩。没人理解一个男孩子从小面对暴力时的那种恐惧和绝望。看着妈妈被酒鬼爸爸打,自己也饱受皮肉之苦,没人帮她们,妈妈也给不了他安全感。爸爸发泄完倒头酣睡,他和妈妈抱头痛哭,还不敢大声哭,每当此时,他都希望有一个人从天而降,带他离开这里,只要不再挨打,只要陪着他,保护他,他什么都愿意做!他从来没有想到过反抗,因为每次妈妈都会和他讲,爸爸在外工作辛苦压力大,所以脾气不好,我们忍一忍,搞得挨了打好像还有错一样,真是憋屈!但他一个小孩子能怎么样?终于妈妈觉醒,知道再忍下去,迟早命也会没了,带着他离开了那个冰冷破碎的家。单亲家庭的生活有多辛苦有多难,陆凯风这辈子都不会忘,遭人白眼受人欺负,他和妈妈逼不得已的坚强起来,他穿起厚重的铠甲,拿着自卫的利剑,和周围的一切斗,从来不敢懈怠。
本来,他以为自己会这样过一辈子了,除了保护自己,他还要保护妈妈,但他不是铁打的,他也有软弱,伤感,也有累的时候,他渴望释放,渴望安慰,渴望有人保护他!他不知道自己还能撑多久,每天行尸走肉般的生活着,这就是陆凯风十八岁之前的痛苦人生。
也许是老天可怜他,终于让陆凯风遇上了罗杰!
罗杰出现在陆凯风的生命里,从来没有一个人可以像罗杰那样带给他温暖,踏实,甚至是幸福的感觉。罗杰对他的关注,照顾,重视和体贴,让他觉得重获新生,满身的盔甲像坚冰一样慢慢融化掉,他终于可以放松地躺下来休息休息,喘口气啦!从此不再深夜发恶梦,不再觉得活着就是为了等死,曾经,这样的想法充斥在陆凯风的每一天。然而现在,每一分每一秒,他都知道为什么而活,他也愿意永远这样活下去。仿佛溺水之人抓到了救生衣,他小心翼翼却又拼尽全力的留在罗杰身边。曾经,他想着改变自己来迎合罗杰,温柔点儿,勤快点儿,顺从点儿,但他后来发现,无论自己是怎样的状态,在罗杰看他的眼神里,都是满满的宠溺和爱意。在一起久了,俩个人的性格会逐渐互补,爱的那个脾气会越来越好,越来越迁就,被爱的那个则越来越霸道,总有一个人愿意改变自己,放下底线来迎合纵容你,不是天生好脾气,只是怕失去你,于是不知不觉中把你越宠越坏,困在了身边,罗杰就是这样忘我的爱着他,但绝对不是罗杰引诱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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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他自愿跌进罗杰的怀抱。什么是爱?爱是热恋时浓情蜜意,灵肉交融;爱是平淡时互相牵挂,心有灵犀;爱是老的时候还能彼此陪伴,彼此依赖。陆凯风这个年纪谈老还早,但他希望和罗杰能够白头偕老。
陆凯风对罗杰的爱,还是自私的。四年的分离时光中,他发现其实爱一个人是既伤身又伤神的。他不是没有绝望过,他甚至有试着再找一个,男的女的都好,但都失败了!和罗杰在一起,他可以无所顾忌的、完完全全的把自己展现出来,他撒娇,他不讲理,他各种任性妄为,罗杰全部下,无怨无悔,罗杰真是宠坏了他,以至于陆凯风再也不愿走出罗杰带给他的那片爱的天空。陆凯风可做不到这样去爱一个人,看起来,分手时说什么性格不合,其实都是爱得不够深而已。
陆凯风每次回到b市,都会去他和罗杰曾经去过的地方走走看看,每个地方都让他睹物思人。他和罗杰相识相爱的四年里,罗杰带他走遍了b市的大街小巷,他们由最初的一见如故,到互生爱慕,彼此猜测试探,终于勇敢的决定在一起,一点点一滴滴,仿佛就发生在昨天。但后来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凯风走出大学校门后就再也没有了罗杰的消息,罗杰不在身边的那些日子,他仿佛又回到了从前,恐惧和痛苦再次袭来,他想不到罗杰会离他而去,爱的那么美好,那么真挚,那么刻骨铭心,陆凯风觉得,爱罗杰已用尽了自己今生所有的力和感情,即使以后不能爱了,他也不会再爱别人!想到这里,陆凯风迫不及待想见到罗杰,他拿出手机,也不管现在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拨下了罗杰的手机号码。
陆凯风明显疏远了罗婕,高传志觉得自己又有了希望。大学时期,有谣传陆凯风性取向特殊,可直到现在,高传志从来没有看见过陆凯风的男朋友或者是女朋友,而且,他曾亲口对自己说过,只把罗婕当好朋友看待。再过一段时间,陆凯风就会离开c市了,这就是最好的证明。罗婕康复后,工作很积极,甚至比以前更努力,对他的态度仍旧是热情不足客气有余,但高传志没有气馁,他想,罗婕的情感也是需要一段时间来恢复的。但最近,他却有些担心了,他说不出罗婕哪里不妥,可直觉告诉他,罗婕有事情瞒着他们。
第四十三章“贵人”相助“美人”来
潘菲菲在干净明亮的房间一边踱步一边慢慢端详:一组白色的沙发靠墙摆放,柔软略带小小韧性的质感显示着真皮的昂贵和华丽。时尚实用的办公桌是深酒红色的樱桃木所制,闪着低调而奢华的光芒。她在办公桌前坐下来,背后是一排同样用樱桃木做成的书柜。屋子不大,但完全属于她,她现在竟有了自己的办公室!
潘菲菲看着手中的名片:兄弟摄影工作室公关部经理。
这个职位她胜任有余,只是,这样的美差需要“贵人”相助她才能如愿以偿,没错,罗婕就是她的“贵人”。
罗婕主动打电话给潘菲菲让她出乎意料,那次偶遇的确让潘菲菲动过罗婕的脑筋,但她想不到,好事来得这么快!兄弟摄影工作室在b市开了新店,罗婕推荐她来应征公关部经理的职位。更让她想不到的是,罗婕竟还鼓励她去追求兄弟摄影工作室的大老板:陆凯风。
“我说罗婕,当初你怎么没去追陆凯风啊?”潘菲菲疑惑的问。
“唉,你又不是不了解我,我哪有那个胆量。更何况,我既没有你这么好的颜值和身材,也没有你的好口才,我们的潘大美人,我唯一有的就是自知之明啊。”罗婕无不羡慕的说。
“那你觉得我能行吗?陆凯风我见过,帅气多金还年轻,按理说,这样的男孩子简直就是国民老公啊,怎么会还没有女朋友呢?”潘菲菲还是有疑问。
“这个你放心,陆凯风绝对没有女朋友。”罗婕说。
“没有?那他会不会是身体有什么缺陷吧?”潘菲菲语出惊人。
“当然不会啦!我们这里每年都有体检的,再说了,做摄影师经常要天南地北到处跑,陆凯风那体能还真是没有几个人比得上。”
“噢,罗婕,那陆凯风会不会……”潘菲菲迟疑着。
“会不会什么?”
“他会不会是gay啊?”
“gay……”罗婕愣了。
“唉,就是那什么同性恋!”潘菲菲很干脆。
罗婕心里“咯噔”一下,这个潘菲菲,知道的可真多!
“菲菲,这话可不敢乱讲,高传志和陆凯风几乎天天在一起,不要说男的,就连女的他都没有见过!”
“嗨,我开玩笑的,看把你吓得。不过话说回来,只要他是个男人,还真没有我潘菲菲拿不下的!”
看着潘菲菲得意洋洋自我感觉良好的俏脸,罗婕眼里闪过一丝冷光,她悄悄“哼”了一声,嘴巴紧紧抿在了一起。
新来的公关部经理潘菲菲,每天像只花蝴蝶般在陆凯风周围翩翩起舞。她声音甜美,语气娇柔,她举止大方,处事圆滑。b市兄弟摄影工作室本来就男孩子居多,潘菲菲的出现,简直就像炎炎夏日的一杯冰可乐,酷爽,醒神!
潘菲菲无论是对待同事还是经理,在大家看来是一视同仁的,这也是潘菲菲的聪明之处。新人初来乍到,没有业绩没有靠山再不结交新朋友赚个好口碑,大概就离“滚蛋”不远啦!虽然她野心勃勃有备而来,但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只要能在陆凯风身边站稳了,还怕没有机会吗?
潘菲菲在三个月的时间内就和工作室所有的人打好了关系,当然,她也有意无意间透露了自己和罗婕高传志的交情,出来打工嘛,多个朋友多条路,少个敌人少堵墙,都知道该怎么做,再加上潘菲菲笼络人心处理外事的确有一套,没多久,大家都心悦诚服的称呼她“潘姐”啦!
陆凯风在办公桌前纠结着这个周末要不要和罗杰见面。自从罗婕出事后,陆凯风感觉罗杰也有点儿不一样了。具体是哪里不一样,他说不上来,但这足以让陆凯风有所顾忌,不敢再像从前那样做什么都先斩后奏。
最近罗杰老和他讨论“亲密有间”,说什么真心相爱也不用朝朝暮暮在一起,距离产生美,空间更永恒……一派胡言!陆凯风“骂”罗杰是在甜水镇呆久了,清闲自在与世无争,所以未老先衰提前进入退休生活。罗杰为什么就不敢为他们的爱情拼搏一番呢?没试过怎么知道有没有好结果?罗杰总是告诫陆凯风把心思用在新工作室上,又以他那边希望图书馆忙得不可开交为理由,拒绝陆凯风一次次的聚会要求,到今天为止,他们竟有快两个月没见面啦!唉,这还算是什么谈恋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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