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龙战天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文飘过峰
沈云追问道:“钱师尊,到底是什么毒”
“我年少的时候,县里曾发生过一桩离奇的毒杀案。仙府的大老爷看到尸身后,如临大敌,当即下令烧毁尸体。不管死者生前,还是死后沾过的物什,也统统付之一炬。后来,我去武馆学艺,从一位师父口里得知,那桩毒杀案原来是邪修寻仇。邪修在仇家的茶水里下了尸毒。此毒甚是阴狠,中毒之人,医石无药。最初是高烧不退,半天之后,头顶生疮,脚底流脓,不出三日,全身腐烂,活活痛死。然而,人都死了,事却还没了。据说,如果不烧掉尸身,待到邪修再来寻,刨坟开棺,略一做法,尸身会生出长长的獠牙,手生利爪,变作行尸走肉。昼伏夜出,以活人的血肉为食,沦为邪修的傀儡。”钱师尊担忧的看了沈云一眼,“听你所说,你中的毒很象是尸毒。”
行尸走肉不就是太师祖在手札里写过的那种邪物吗原来中了尸毒,最终会变成那样的邪物!沈云听得毛骨悚然,不由伸手去摸后背。
哪知,钱师尊又道出更厉害的:“我还听说,邪修炼出来的尸毒,与尸体腐化之后,自然而然生出的尸毒是不同的。即便是多年以后,邪修还能辨认出自己提炼出来的尸毒。中毒之人侥幸能逃出生天,也难逃脱邪修的追杀。因为不管他逃出多远,邪修都能追踪到尸毒,从而再找到他。”
“可是,他们俩都死了。”沈云禁不住打了一个寒战,“我亲手将他们的尸体扔进地洞里,还推了一些土埋起来。”
“我听说的是,邪修会死而复生……”钱师尊看了他一眼,安抚道,“你也莫急。我也是道听途说,并未亲眼见到过。这样吧,今晚,你且在我这屋里住下来。如果今晚你没有再发热,体内应该是没有尸毒了。明天,我与你一道去寻那两具尸体。是与不是,耳听为虚,眼见方为实。”
“是。”沈云向钱师尊道了谢——寻常人碰到这等祸事,肯定是躲都躲不及呢。在这种时候,钱师尊还敢留他下来,陪他一同面对,他真的甚是感动。
后者不以为意,摆了摆手。
幸运的是,子夜过了,沈云也没有发热。
第二天清晨,外面下着牛毛细雨。两人胡乱的用过早餐,出东城门,去了河湾。
河湾这边平常本来就很少有人来。更何况是这样的鬼天气里。放眼望去,偌大的河湾里,一个人影也没有。
“喏,就是前面的那个大地洞。”沈云忐忑的遥指河边黑黝黝的大坑。
钱师尊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走,过去看看。”
很快,他们来到了大地洞的边上。
沈云往底下一瞧,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底下,原本隆起的地方,一片狼藉,很明显的现出两个大坑。
埋在那里的两具尸体,
不!
见!
了!
“这……”他惶恐的望着钱师尊,“他们真的能死而复生”
绝对不是假死!
生为医者,又打了那么多年的猎,他分辨得出什么是假死;再者,两人的上身被他用银针打得稀烂,连五脏六腑也未能幸免。换成常人,只能是死的不能再死。
钱师尊一脸凝重,盯着坑底,良久,应道:“应该是的。”好吧,听说,是一回事;但亲眼见证,真的完全是另一回事。此刻,除了匪夷所思,他是后背一片冰冷。
“那他们俩会来找我复仇”沈云的心沉到了谷底。
钱师尊抬头看着他:“事已至此,你也别游学了,先回武馆避一避。武馆里有玉宁道长等多位得道高人坐镇,想来那两个邪修也不敢造次。”
躲起来沈云不太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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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零八章 到底是谁
两个多月之后,午夜。
“踢打、踢打……”迷离的夜雾里现出一前一后两道身影。
前面的那人,是个身材削瘦的道士。也许是因为夜里太冷的缘故,他的脸色苍白,不见一丝血色。
黑袍人亦步亦趋的跟在后面。他比道士高出半个头,身形也要魁梧一些。只是头上戴着大兜帽,遮住了大半张脸,现出一个长满白胡子的下巴。
他给人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宽大的黑色长袍也难以遮掩他那诡异的走路姿势。“踢打、踢打”的诡异脚步声,正是他发出来的。
抬头看向前面的山坡,道士站住身形。黑袍人亦停了下来,站得跟标枪一般笔直。与他依然相隔三步远。
“应该就在前面了。”道士眯起眼睛,看向被迷雾笼罩的山坡。寒夜里,他那细长而又深邃的眼睛里,闪着阴测测的蓝光。
他回过头来,看向身后的黑袍人,桀桀的笑了几声:“师兄,我很快能炼成第二具傀儡,而你马上就会有伴了。”
黑袍人依旧站得笔直,没有吭声。
道士似乎已经习惯了他的不回应,说完之后,转回身去,继续往山坡上走。
黑袍人反应不俗。在他迈腿的那一刹那,“踢打、踢打”的脚步声竟是同时响起!
两人依然是一前一后,不多不少,仍然保持三步远。
他们走路的速度不慢,半刻钟不到,已然出现到山坡顶上。
寒冬腊月的,本是万物凋敝。而这座山坡尤其清冷,光秃秃的,连根枯草也看不到。稀稀落落的乱石之中,露出一个孤伶伶的小小土坟包。
道士却甚是满意,又回过头去,对黑袍人挑眉轻笑:“师兄,你的尸毒果真厉害。你那仇人埋在这里,方圆数里之内,都是寸草不生。可怜的,他被孤伶伶的埋在这里,连块墓碑没留下来。也不知道姓甚名谁,家住何处,坟包里头有没有副象样的棺材如果没有的话,我少不得还要做一回善事,明日去山下为他寻摸一副厚实的来。”
黑袍人还是没有言语,一味的直挺挺的站着。
道士慢慢的踱到坟包旁,仔细察看,确定无误之后,抬头看着也跟了上来的黑袍人,阴阳怪气的说道:“哎呀,师兄,杀身仇人就埋在那坟包之下,你还客气什么赶紧的,去把他刨出来呀。待我将他也炼成傀儡,好与你做伴啊!”
黑袍人“踢打、踢打”的走到坟包前。
呼——,一双胳膊硬生生的平抬起来。宽大的袍袖之下,现出一双利爪!
没错!就是利爪!因为这双手已经不能称之为“手”了。它们长满白毛,十个指甲起码有两寸长,又尖又弯,比墨汁还要黑,寒光闪闪。令人不寒而栗。
黑袍人以爪为锄,呼呼——,干净利落的挥向小小的坟包。
他的动作虽然看着僵硬怪异,但是却极有效率。三五下的,坟包被扒开。
恶臭自里头冲了出来。
不过,道士和黑袍人都象是没有闻到一般。不躲不避,他们俩甚至于没有伸手去捂鼻子。
窄窄的坟包有一人多深,里头没有棺材,只有用布条绑成圆筒形的苇席。并且,这场苇席浸满黑色的污垢,也差不多快烂掉了。如果不是外头用一寸来宽的麻布条缠捆着,它早就散了架。即便如此,还是有一把长长的黑发自里头露了出来。
“他的家人真是小气啊。将人埋在这种鸟不拉屎的荒山野岭也就罢了,还连副象样的棺材也不给。好在师兄种的尸毒发得还行,不然,这一趟真是走得不值。”道士撇撇嘴,冲黑袍人挥手,“抱出来。”
黑袍人身形一晃,跳进了坟包里,伸出利爪去抱破苇席卷。
就在这时,变故突生。
那些缠捆着苇席卷的麻布条底下,“嗤嗤”的游走着无数金色的光点。
是符光!
道士认了出来,大叫一声“不好”。他连转身也顾不上了,直接展开双臂,身体打横,飞也似的往后退。
然而,还是晚了。
数不清的金色光点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汇集在了一起。
“
第二零九章 值得吗?
因为不想连累钱师尊,所以,那天,沈云借口要回赶回玉溪镇收拾行囊,早早的与钱师尊作别。
但是,离开福顺来之后,他没有立刻赶回玉溪镇。而是回了投宿的客栈。
思来想去,他也觉得钱师尊的提议极为明智。
他连武宗都不是,肯定不是那两个死而复生的邪修的对手。所以,留在玉溪镇,不走的话,万一他们俩寻上门来,他只有死路一条。呃,不对,按钱师尊所言,以邪修的手段,到时,他要是能痛痛快快的死了,倒也是一大幸事。
没有谁想死。他也一样。
既然留不得,就只有走了。
去哪里呢
回武馆,他是真不愿意。
钱师尊提议,要他去仙都。理由也很有说服力。他被说得动了心。
但是,就这么逃走,他极不心甘。怎么的,也该给那两个邪修留点“惊喜”,才算对得起自己吧!
来而不往,非礼也。我剜肉除毒的苦,岂能白受
想了一夜,他想出了一个法子。如果那两个邪修不来则罢,只要他们敢以尸毒为引,找上门来,他这个法子定叫他们俩吃不了,兜着走。
钱师尊反复叮嘱他,与那两个邪修交手那天,他身上穿的、戴的,从里到外,都万万留不得,必须一把火烧掉。
他偏不!
首先,他从市集里买来一只死猪,剥掉外皮。
先前他从自己身上剜下来的那些腐坏的血肉,一直被他用小瓷罐密封着,收在百宝囊里。
他将那罐子拿出来,用长长的筷子夹着腐肉,沾上血水,在猪尸上细细的抹了一层。
接着,他将那些衣服好好的,一件件的套在猪尸身上。
最后,往猪头上套了一把从市集里买来的长发,外面用一场苇席裹住,装扮成人尸的样子,密封在一口大瓦罐里,暂时放进百宝囊里。
第一步,完成。
计划的第二步,他要在周边寻找一处合适的地方。
尸毒太过邪恶、霸道。是以,他要找的这个地方,至少周边数里之内,要既没有人烟,也没有水源。
花费了十天的时间,沈云走遍了周边数十里的群山。终于叫他寻到了一处中意之地——在一座石头山的山顶,有一块小小的沙石地。这里是个鸟不拉屎的偏僻所在,他特意守在周边盯了五天。期间,一直没有人在这一带出现过。
最后一步是,深埋猪尸,立一座假坟。
这里头,沈云做了不少手脚:
比如,他从《符阵》一书中得知,如何画下品爆炸符,以及用下品爆炸符布设初级爆破阵。
于是,除去寻找合适的地方,他几乎将所有的时间都用来了画爆炸。十来天之后,他终于凑齐了布阵所需的三百七十枚爆炸符。
他巧妙的利用捆绑苇席的麻布条做遮掩,将初级爆破符布设在苇席的表面。
据书上说,如此布设出来的符法初级爆破阵,有效期长达五年。在五年里,只要那两个邪修只要一动苇席,便会立刻触发爆破阵。
又比如,为了增强爆破阵的威力,他把猪尸的内腹掏空,用火药、大量的绣花针和尖锥符填实之后,再将猪尸的肚皮缝合起来。
万事俱备,只欠那两个邪修!
五年之内,俩邪修不来则已。一旦他们俩真的生了挖坟刨尸的歹毒心思……呵呵,炸不死他们,也定要叫他们脱层皮!
至于五年之后,我沈云也不是吃素的,谁强谁弱,两说哩!
沈云布置完毕,又仔细的检查了一番,确定无误,方才满意的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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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零章 天宝兄,发大财了啊?
沈云是生平头一次来仙都。不过,他对仙都并不陌生。
最初,他是从师父的口中知道仙都的存在。那时,师父告诉他:“去他的仙都!那就是一个大贼窝!”
不过,尽管师父对仙都充满了偏见,但还是不得不承认,仙都很大,很繁华。
后来,他在武馆,机缘巧合的见到了紫瑛真君的一缕元神。从她那里,沈云得知了仙都的来历——在仙庭成立以前,世上是没有仙都的。仙庭成立之后,异族的王城变成了所谓的仙都。天神宗里,数不清的奇珍异宝,被打包装车,送往仙都。运送的车队连绵不绝,竟然压坏了前往仙道的官道。
而他对仙都的最新认识来自于洪天宝。
后者在仙都游学三年,期间,他们一直有书信往来。在书信里,洪天宝时常提及仙都的人与事。
用洪天宝的话说,仙都是他见过的最繁华、最富庶的城池,同时,也是有名的销金窟。
三年游学期满,洪天宝本来计划于上个月离开仙都,返乡的。得知他要过来,便推迟了行程,在仙都等他。
不想,他在官道上被抢了马,行程耽搁了整整两天。
也不知道天宝有没有着急。他往合拢双手,往十个指尖呵了一口热气。
终于,前面传来“轰隆”巨响。
“啊,开城门了!”人群象潮水一般往前涌。
沈云闻声望过去。数十步远之外,巨大的朱色城门缓缓打开。
因为与洪天宝约好了在北城门外碰头,所以,他没有紧随人潮跟上去,而是站在原地,引颈长望城门那边。
过了半刻钟,一只行走的“大毛球”往这边“滚”了过来,抓住了沈云的眼球。
正在犹豫之际,“大毛球”已在他跟前站定。
“你,你是云弟”“大毛球”一把扯下毛绒绒的白狐皮帽子,露出一张长着两层下巴的圆润的大脸,“我是洪天宝啊!”
沈云讶然:“天宝兄,你怎的……这般打扮我都认不出来了。”好吧,他其实是差点脱口说出“你怎么的也胖成这球样了,简直不让扶子兴啊”。话到嘴边,机智的换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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