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其他

川南随笔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未知
第十二卷 第三章
后山上,那么多的使童年翠色人的竹子和柏树连根也找不到了,我们玩的“战争游戏”,以及为这些游戏而堆砌的阵地和堡垒被齐踝的野草吞没了。望着天空,我泪眼迷离。蛋黄似的太阳驱使它蛋清似的光芒糊在我身上,我立即感到了透骨的冷寒。
我再次俯瞰着我的村庄里我的童年所倚着靠着的房子,有如一个盲者蹴在一个业已被人忽略的角落里,阳光于它必是黑暗的,它就在这激情四溢而又虚张声势的光环里冷漠着,犹如我的内心让热情暂时装潢的冷漠。我多么愿意它永生地归我的灵魂所有,但时空这巨大的滤清器所沥滤的情绪,无疑已使我们从根子上产生了隔世之感,我们若能再度捉目相视,却也无法即刻交出彼此的r名,而更多的时候我们是背道而驰的,已经不用去找到理由和那些歌声了,我们是彼此的看客,彼此成为倏忽即去的过客和一个生命中曾经出现过的虚词。
…………
阿鲁耶达,你曾无数次地问起我的故乡,关于我童年的某些征兆和诞生在这儿的一切人事恩怨,我也无数次地轻描淡写地回避了你。我曾经想将你带回我的故乡,看看你意想中的我的旧地所赋予我的灵犀和对生活某种程度上的失望是如何恢复它早年的面目的,想听听你对风土人情和变幻莫测的世事之间的某种见解,但我还是放弃了这样的念头。这是一个很好,也有浪漫情调的念头,它可能引诱你的情绪进入抒情状态,但我希望的是一个怪诞的念头,它出自于某种有着y谋、机智、出乎人的主观意愿,并不被常人所包容的心理或行为,这样,我也许才可将你带回我的故乡,你再也不是我的爱人,而是一个史家,一个诗人,一个浪子,一个真正会哭的情人,一个崇拜旧时情怀的独人,一个可以驻扎在我的文学世界中的人,我愿意在旁侧敛息恭候你具有犀利见解的声音,穿过岁月的帷幕,使已经不能负载更多沧桑的心脏露一回脸,给不曾见过它的天地一个真实而深远的回声。
别厌倦我的文字,它们本身没有罪过。我知道你是一个社会性极强的人,这比我看待我自己更使我清楚你的性情。
我从未感觉过故乡在远远的一方喊我,这是致命的。
阿鲁耶达,你是否愿意和我一起回去,看看我的故乡?
…………
故乡。
为什么在踏上归乡的路时,总要怀着忐忑的心绪,无法让内心安宁?为什么在故乡的门前总有着陌生的淡漠?为什么回忆,回忆总使人颤栗?
那是因为往事的流逝和未来的难以预测都给了我们同一样东西:恐惧!
有时,亲情能使我们免于恐惧的侵害,可它却是我们恐惧的直接肇事者。
回家,而今已只是来世的盼望。
…………
小时候,每当我们兄弟姐妹长哭不止,母亲总爱用碗装了大米或麦子,神秘地在屋子四角、床前床后用力地将米麦洒出去,屋子里就是一阵沙沙沙的声音,母亲还振振有辞地边洒边喊:“走,快点走!死鬼子老娘,快走!死鬼子老娘,快走!快走!……”母亲的哲学里,我们的长哭首先不是来自于身体的不适,而是业已作古多年的祖母或外祖母y魂不散,跑到阳间来作祟,殃及我们,母亲心里担忧,便以粮食相击,力图驱走她们,还我们健康和平安。有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要用粮食而不用泥块石块或其他东西呢?也许,粮食是赐予她们的,就像我们祭祀时必须要有的水酒、刀头r和纸钱,也许,粮食是人间对付死者最锐利的武器,击打在她们身上,疼在心里,方可使她们一时糊涂的心清醒过来,以后别再来干扰我们的生活和身体。也许,还有别的什么,比如,粮食是一种诅咒……
有时,在我们生病或有什么意外时,母亲则拿出一枚牛骨头纽扣,平放在柜子上,她则在一边闭目含睛,虔诚地念叨着什么。我听不真切,也问过母亲,她究竟在念叨些什么,但她总是笑而不答。没多久,那枚平放着的纽扣慢慢直立起来,整个地立在了柜子上,就像一个功夫了得的武林中人,平躺的身子直直地离开了地面,机械而稳当地站立了起来。无人明白其中的奥妙,我只能说那是一种神秘的力量,一个巧合或者冥冥中的梦幻。多年以后,我也还要询问母亲,母亲仍然是笑而不答。就像人与人之间那永远也不可理解的一面一样,对牛骨纽扣这怪异的现象所获得的没有答案的结果,实则是正常不过的,真的,有些事情永无结果其实就是最佳结局,能否意会或言传也无甚紧要。
后来,母亲信了佛,在堂屋正中设了一尊佛像。前面我谈过,母亲是不是对人世已经没有了兴趣和信任?她是不是要通过一个真正属于内心的信仰来完成对故土的那份若明若暗的义务?
再后来,我们都离开了她,她就和她的丈夫,我们的老父亲一起守护着是他们而不是我们的家园。我始终觉得,只有父辈们才真正地拥有自己的家园,而我们,只不过是家园的旁观者或享用者,以及最终的背弃者。那是如何使人感慨万千的景象啊,两个孤独异常、心怀仁慈、耳目恍惚的老人那样尽职地恪守着那一方小小的天地!!
……
故乡,孤独者的宗教!
我曾经对人说过,子女是父母的信仰,是父母历经不平人事之后生命的宗教。但我错了。)
家园,彻悟者的坟墓!
(我还对人说过,父母是子女的奴隶,只有在子女失意或无助时,他们才被叫做上帝。我错了?)
……
当我察觉到时辰已经差不多了,我将又一次必须同故乡作别的时候,太阳像窃贼作案成功后溜出现场一样消失在一块巨大的乌云背后,故乡便进入了一大片y影之中。当我意会到我这仿佛是在逃命似的心态时,恐惧与伤感再次注满了全身,这同当初母亲去世后我们的离去是同样一种镂骨镌r的感受。曾经调教了我无穷遐想的竹林将我包围,翠竹低垂着忧伤的头颅问我什么时候回来。池塘,业已干涸,就像一张破敝的脸,我再也无法通过绿水和水中树棵的倒影获得快乐,并在快乐中获得往年的容光。马儿湾的夏天,业已被无数棉球给撑破,露出白灿的花朵,那悲伤万状的命啊!老棬树,唯一的那棵老棬树,它老得已经无法同我昭示往昔,也无法吐出一个清晰的字来,它是一个老人,在田间的另一边,默默地承认时间,承受着离别的击打。还是那群孩子,在村口拖长了我的背影,他们祈求这背影是一根连音线,还是想逮住一丝灵感让自己获得?这一刻,我成了碎片,被苍老的故乡一点一点地分裂为碎片,往后它们将各分东西,随风漂泊,再也不能成为一个整体,和童年对话,和一张张脸孔,一幕幕情形,包括悲欢、生死,再次碰面。
在我回首时,一个本来是坐着的影子,缓缓地从河边一棵大树的y影里站了起来,我看清楚了是一个即将走完人生之旅的老人,他瘦得就像一个y影;他映影于身后金光四溅的田野上的这幅剪纸杰作,同我那孤立于故乡的老房子一样,投s在我心灵干净的心灵壁垒上,怎么也擦不去了。
他认出我来了吗?我却早已经忘记了他。
我牢记着无数事物人物,可有多少人在乎我的记性呢?
第十三卷 第一章
他几乎接近了万能,事情似乎也就发生在他一个人身上,公众的嘘声和报复曾经使他一度消沉,连亲情和爱都一时难以痊愈他内心所遭受的重创。他的谦逊风格也被视作虚妄和





川南随笔 第 9 部分
他几乎接近了万能,事情似乎也就发生在他一个人身上,公众的嘘声和报复曾经使他一度消沉,连亲情和爱都一时难以痊愈他内心所遭受的重创。他的谦逊风格也被视作虚妄和伪装,他的天赋被众口传递为毒药和匕首,他的忍让和善良被视作软弱而被人唾弃。
作为一个全能之人,他却不能设计出一个完全之策来击退这太过强大的群体力量。他借助文学,而刊物和出版社的编辑因见识过太多的风云而拒绝了他天才横溢却又极端偏激的思维,以及由这些思维组装起来的文字。这使他愤怒,焚毁的作品可以说比他所处的地域上的人都死去时所焚化的纸钱还多。他借助于丰富的医学知识,从r体机密的结构到更加抽象的灵魂和精神特质,他企图像天下所有高明而仁义的医生那样,用一把小刀剖解生命,那把刀就是一个答案,无数健康的r体也能传递出健康的品德来,但到了头来,他病倒在自己狭窄的卧室里,若不是某日有个朋友的到来,他几乎就是那个死在美国某个城市某个公寓里两日后才被发现的作家张爱铃。他想到了钟爱的音乐和那把老吉他,可他在美妙优雅的乐曲里再也找不到十八岁时的美妙听觉和嗅觉,但很快就在各媒介吹捧的歌星,各类家们的逸事中发现了某种肮脏不堪丑陋不堪的心理与现象,也从音乐甬道中并肩的同事的庸俗、倾轧和小气中明白了某种置身于教育却并不美丽的心灵就是当代人的基本形态之一,于是,他埋葬了那把琴,与林黛玉葬花似乎就成了一码子事。他借助于自己对体育的迷恋,向往武林中的名门名派,到过武当、少林和峨眉山,也进过专业和业余的武术馆,肌r的发达使他兴奋的神经支撑起昂扬的情趣,他几乎断定自己已经是一个极富情调的人,但在某一日,他悟出丰厚的肌群囚禁了衰弱的灵魂,拳头的力量摧毁了他人的幸福时,他放弃了遍访天下武馆,用心深造的计划和机会,他说他看到了暴力、凶残和自灭。他借助于色彩、线条和明暗,那种感觉是他生命中最为渴求的,调色盒里是所有色彩的储备,画纸是所有审美情感的综合,那支支画笔指挥着各种各样的美,调和、均匀,符合比例和构图原则,那里是质感、唯心的主观的美的发祥之地。他不喜欢梵高和毕加索,也不大喜欢被称为国画第一大师的张大千,更不喜欢刘海粟,他只喜欢罗丹和拉斐尔,尤其是他曾经告诉公众的,只能与他促膝畅谈的全能的达?芬奇,但他把这些伟大的大师归纳为人类良知、天赋、秉性和美的完美一统,他们的艺术只能以永恒的太阳来比拟。他隐匿在美术这一独特的艺术样式里,成为美的隐遁者。他借助于……
他头上疯狂的青丝是无数毫无秩序的灵感,这肯定与常人不同;他的脸,在三十五岁那年仍然能让人看出十八岁的年青来,即使熟悉他的人也不得不惊诧于他的永葆青春,上面不曾有痘子的毡房,雀斑的蘑菇,皱纹的鸟尾巴,麻斑的豌豆壳,干燥的沙漠化和什么苍白无力或羞怯的意志,它们过于精妙的不曾存在和过于宽松的组接方式使人们怀疑其祥瑞,指责其不公平;他的鼻翼,成为他脑袋上最可观的景物,既不是外国人那种高挺如单峰驼的弯弯鼻,也不是我们国人常见的轻逾关山的蹋蹋鼻,恰倒好处的造型使他的性格也不失圆滑的一面,但即使这圆滑也和纯真的童年偶或的谎言一样可爱之极;他的嘴巴应该说并不美,它常给人一种不需要动用武力,仅凭三寸不烂之舌就可以击溃你的那种能力(舌头磨砺过的语言,锋利无比,削铁如泥),它的确在丰富主人阅历、获取诸多荣誉和诋毁方面立下无数战功,它应该是一件真正锐利无挡的武器;他的耳朵,文静秀气得如同一株从胚芽中脱颖而出的灵芝,在许多招花惹草、招恶引孽的表情和言语方面,它们如接受器,判断声音和它们的目的与用意,有一些y沉,也有更多未曾企及的聆听;他的身体,即使脱离头颅,毋需运用思想意识去主宰和修葺,也显得与他的才华一样完美,这得益于先天给予他的好处和对运动几乎疯狂的迷恋,他宁愿忽视费更多的时间和球场、汗水、伤痛和血在一起,也不愿意在社交圈子里与一帮愚蠢、势利、平庸、无能、品位低下和无趣的人在一起浪费哪怕是一个恶劣天气下的一秒钟,为此,体力的充沛使他游刃有余地从事他的每一份劳作,使他的神思与才情绝佳地融会在一起,使他的r体能够最大限度地承载精神所带来的一切负荷,也使他明白人体美,首先来自于健康和精神的和谐,而人间的一切美的鼻祖就该是令人心魂飘飘的人体艺术之美。在球场上,他度过了无数愉快的时光,即使由于他的存在使许多球队负多胜少的结局并让对手和观众顿生妒忌和仇视而叱骂他的那些日子,他也觉得非常有意思。但他拒绝光顾健身房,尽管健美运动正在成为时尚,但他认为时尚往往不是真正的力量、美和真理,而且,他认为那些如充了气般肿胀的肌r群简直就是恐怖的化身,是人体结构的失横,他只要求自己匀称结实而又不过于强壮便可。他欣赏自己的形体,就像美少年从镜子中看到赤l而绝美的自己时,疯狂地爱上了自己,几乎到了无以自拔的地步,后来,他在水边欣赏自己的脸,在镜中抚摸自己光滑、细腻如绸缎的皮肤,也许,他也会对着蓝天享受自己的r体带来的飘逸的快感,然后他在对自己的迷恋和爱中跳进了水中,变成了艳丽夺人的水仙花,我们的这位主人公本来也有望成为水仙的,可惜他面貌并不如他的才华那样出众,他只能退而居其次地为自己认可的美而活着,但他深信,这美是唯一的,独立的。
无人知晓他的身世,就像人们根本无从断定上帝是何方人氏一样;当某日有人从书中查到了上帝的祖籍之时,他仍然将自己掩映在自己的昏昼里。这一点对他来说是相当重要的,他生来就似乎是与人隔离的,身世于他并不存在,一个曾经是过去的虚无。
第十三卷 第二章
他在他所认真对待的各个领域中鲜逢对手,这并不使他寂寞,他身在高处,却并不觉得凄寒。当有人在他眼前苦心孤诣地向他兜售“人生来是寂寞,你这么出人头地的人怎会不孤独呢”时,他冷冷一笑,丢给对方一个寒冷的背影就扬长而去。他不富有,却也不至于贫困,也不像他的某个居心叵测的亲戚说他“此生必受凄寒之苦”的那样,他力争活得简单整洁,决不繁琐劳累,但他过人的机智却也为他挣得了不少的钞票,每每钞票哗哗闹的时候,就有自称是他友人的人来访,在本地盛名的酒店里美美地撮了一顿,或开口就开销一大笔,他酒量过人,烟瘾巨大,却不上麻将桌,他的慷慨和轻财使他朋友如麻,而他却常常对人摆摆手,说,咱可是一个朋友也没有的,他们上不了咱的心!他渴羡真正的爱情,r欲是他极其乐意为之的消享,他曾经在人体课结束后将模特儿带到他租来的房间里,据说那女子是他文学上的崇拜者,再加上这艺术上的天份,献身都还来不及呢,他这一召唤绝对是轻而易举。他褪掉了女子身上的所有衣物,然后让她站在屋子中央,他斜躺在沙发里细细而带着一丝y亵地观赏,比欣赏名家的经典r体还要用心,他把整个灵魂对r体所能传达出来的敏锐和多愁情绪全由眼光在女子娇好诱人的胴体上扫描、深情地摩挲,他感到自己完全进入了她挺挺的茹房和圆圆的肚子下的s处,那一刻,他忘记了身份和那种叫廉耻的东西。如此静谧、恬美的观摩,长时间被目光切割的r体,使女子早已魂不附体,欲火已经将她烤成一堆熟透了的香喷喷的r,轻微却不失y荡的呻吟宣告了一段风流逸事已经形成。他仍不动声色地观摩着,在初习绘画时,他就发现自己是个极端的人体崇拜者,这一天,他终于能使自己得到无限的满足。之后,他开始迷恋摄影,原因是美术作品所传达的人体从鼓荡人的性欲这方面来看,实在无法同真实的相片相提并论。在迅速掌握了摄影技术后,他开始追逐他的猎物。一个诗人的眼光,作家的灵感赋予他挑剔女性时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的一只金属的箱子里,全是吸引了他之后才使他拍摄下来的l体女人的相片。他和他的猎物都是美妙不可言的尤物。后来,他的生活出现了一段危机,事情来自于他突然对百货商场体育用品柜前的那个白脸服务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对自己说,咱可是从来没见过那么好看的白脸的,黑得使人憋气的眼睛,性感十足的腰身,他几乎马上就有要和他上床的迫切愿望。两性人?这个概念的闪现,使他自打脱离娘胎以来第一感到真正的恶心和恐惧,他不得不到外省的一个大城市里求助心理医生。当心理医生用他半y半阳的语气将他从恶心、恐惧和环生的险象中捞回来时,他发现自己好象进入了禅或者道的境界,r欲渐渐淡出了他的生活,至少,他不像以前那样肝热胆炽,偶尔的做a也少了那么多毁灭性的冲动。他把他一张l女的素描和一块昂贵的手表寄给了那个心理医生,医生回信说,多谢老弟的礼物,手表以后就莫再寄了,素描嘛,那是艺术,烦请小弟日后多多奉赠……他乐得在床上打滚,预备着那个半y半阳的家伙某日也来向自己进行心理健康咨询!嘿嘿,真他妈的爽!
他对职业一词的涵义从未进行过深刻的研究,但他从不放过取笑那些在职业病里十二分滑稽地生活着的人的机会;当他面对一个职业的微笑和一个训练有素的手势时,他简直难以容忍到要对那张机械的脸吐唾y,要用钝刀戳掉那变异的手指头。他对“职业”的敏感就像小人对别人隐私的敏感。他为自己没有一个可以称得上职业的工作而庆幸,他认为自己是时间的主子,空间的皇帝,为所欲为地c持着自己的一切,虽然他有一个被他常常忽视的职业,拿着上不了天也下不了地的薪水。
他确信自己已经是一个自由的艺人、诗人、独人、浪人,一个高质量的男人,以及只能对自己负责的自己的经纪人。他为此而乐不可支。他的“艺人”身份常常无限伤感地和“浪人”对话,叙述衷肠。他不太习惯自己在做诗人时和经纪人混淆时的感觉,他认为是狗屎和法式面包之间的关系,但那风味还是蛮打动人的。他获得了读者,也取得了金钱,他不大认真地对待友情(他怀疑友情的动机),也玩弄着爱情。他不断地变换着角色,开始艺人的怪癖行为,那是艺术必然的宠儿;他夸张了诗歌的表现功能,肆意地组合新的词汇,让读者懵懂,也让他们着迷,但可爱的他往往会为其黑色幽默式的意义增添一点人道的东西,他认为,诗歌和一个妖野却又有着国色天香的妓女差不多,而有时他又张狂地呼唤:“诗呀,我的上帝和上帝的亲娘!”他失去了生活的规律,他确实不太需要这个玩意儿,困了就睡,兴奋了就去附近的窑子和心爱的“rr们”即兴发挥一场真假不辨的爱情游戏,或者背了相机出外周游一圈,或者写作写到j叫,还误以为是王母娘娘被j污,或者在闹市区大肆购买旧书旧报,将自己以为是珍品的东西剪辑下来,久了,就烦了,便订阅新的报刊,却为那些应景文章生着闷气;或者脱光衣服在屋子里折腾,倒叉,劈腿,僵尸出行,鸭子上架,猫钻煤灶,柔姿霹雳舞和嗲着声线线儿的唱游……他蔑视规矩,对传统半推半就;他曾经畅游北方,迷恋草原和黄土、唢呐和秦腔,后来,他觉得南方的水性杨花才是他挥洒自由心性的地方,他想到瘦腰肥臀的南方去了。可他前脚刚在江南落下,后脚就提起一句横扫江南的话:“你们这儿有爷们儿吗?”当场就惹得几个江南男人怒目和他对峙良久……
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问这个问题其实没多大意思,有人说“人生来就已经死了”,他不正实现着这句大智大慧的话么?
同那些故意树敌或因半明半暗的行为树敌的人不同,他的心机几乎还处于孩童的启蒙时代,对世事一窍不通,他那些足以使庸碌之人羡瞎双眼妒烂肝肠的才华,他离群索居淡泊荣华的行为,他蔑视规矩、条例的言辞……使他几乎遍地都是敌人,他身边的每个空气尘粒都沾上了敌人的气味。他瞪直了双眼,以为别人若不是病了,就是脑子愚笨,而众人也在斥问:“你脑袋亵渎了神灵,神灵的脑子里也和你一样被灌了豆腐渣了?”但他觉得自己的言行并未冲犯他人,没什么不对,那众人干嘛老是与自己过不去?这些蝇营狗苟之徒斤斤计较于一分一厘的得失之后,怎么还要来计较和亵渎自己的特立独行呢?
不用再赘述了,他只有摈弃上苍的赐赠,返回平常、世俗和强烈的私欲,就没有几个人愿意成为他的敌人了。要命的是上帝也不懂得这个人,懂了也不愿意这样。这个连上帝也不敢扇其耳光的家伙,在他三十七岁那年却给了上司一记脆生生的耳刮子。他对碰上的第一个同事说:“可惜呀,浪费了我一巴掌的灵感!”
他是一个童话,可惜安徒生老先生已经远离人世。他是一杯咖啡,被提了神气生活的人,反倒将余下的汤水喷在他身上。他是一剂c药,被催胀了自身的欲望和助长了他人的邪恶两种本质所局限,也就是说,众人是那么愿意得到他(天才与c药的合并),而得到他、吃尽了他之后,又以多么义正词严的方式谴责他,叱他扰乱纲常、伤风败俗。
他是一个梦,无序而充满了趣味。
第十三卷 第三章
他爱上了一个公主。他天真地将未曾被男人刺破处女膜的女子称为“我的盖碗茶”“我的包谷芯”“我的奶糖”“我的公主”“我的窝窝头”“快乐的元旦节”……那是一个罪犯的女儿,在罪犯被枪决的那天午后,他认识了她,他当即就认定这悲伤得楚楚动人的人儿就是自己的老婆。在他三十八岁的生日之后,他就娶了她。d房之夜,他搂着女人说:“两个不臭不腥臊的三八搞掂了!”女人纳闷,他说:“我三十八了,哈哈,老子是雄三八,你么,我的三八大盖!”女人又羞又恼。令他惊喜的是,女人和他的想法是多么的合拍,那就是不要孩子,这简直使他觉得婚后的生活就跟在天宫里玩耍一样快活了。两人对家庭生活的无知也被旁人不容,闲言碎语伤寒一样包围着他们。好在他未完全厌恶二人世界之前,女人莫名其妙地死了。他把一首长诗放在女人的r沟里,说:“你走你的吧!”一切就像没发生过似的。这年,他的一首民谣体的歌被传唱,一篇文章被一个“自作多情”的官儿认为在嘲讽自己而欲同他在法庭上见。他一个井喷似的臭p便作了回答。
四十六岁那年,他完成了一件不大不小的壮举。他在一条河边为一群游泳的男子写生,正要完稿时传来呼救的声音。他看到路上的行人和河边的男人只是惊呼而无人下水去,他就想,现在这行情,得看我了。他像一只母j一样扑喇喇地扎下了水,向那个在急流中时隐时没的人头冲去。他有很好的游泳技术,念大学时练过,也练过跳水和花样游泳。但他惊怕的是前面有一座桥,修建在一道水坝上,坝间有两道槽,水流到那儿以后速度就加快,自己若不能在距桥几十米远处抓住那人,甭说救他,连自身也难保了。他奋力游过去,快接近那人了;这时一个浪头砸来,他赶紧扎入水中,伸手抓到了一块布,一回收,布又落到了水中。以后的经过是,他只能侧身拼命游到岸边,抓在手中的只是一条红色的游泳裤。他干笑两声,收起画架,头也不回地走了。他把这件事看成是像人在仰望时掉在鼻尖上的一粒鸟粪,或夹进嘴巴与青菜杂在一起的一条虫子那样,是没法预防的。但这却成了他的一个预兆。几十年后,他死在了另一条河里。很简单,只因行路疲乏燥热,他便在河边洗脸净身,突然眼前一阵金星乱迸,就把他对美丽的金星的追求变成了栽倒在湍急的河流中的殉葬仪式。
1...111213141516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