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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诈尸以后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瞑先生
他迅速的缝合自己的手臂,快速浏览起这具身体的一生来。
这是一个叫申晓辰的书生,进京赶考的路上碰上了微服私访的王爷,因学识过人博览群书且善于谋划,被王爷赏识。
本来这申晓辰不过是一介白衣,王爷就算是赏识,也不过是出于对学者的看中,所以不会怎么关注他。
偏偏这个申晓辰自己是个弯的,王爷是个俊的。
不多说,必然是对王爷的风采一见钟情,然后发奋图强高中探花,入朝当官也明白的表示要为王爷效力。没过多久,就成了王爷身边举足轻重的谋臣。
整整五年,他一边为王爷出谋划策,一边又小心翼翼的藏好自己的心意。虽然没被人发现,可是有着心爱之人的滤镜,也让他彻底的忽视了王爷对他的厌倦。
王爷是个极有野心的人,他虽然一直都表现的是一个忠良之臣,甚至为此放手军权,却私下里招兵买马,为的就是有一天能够成为人上人,王中王。
可申晓辰被他的表象迷惑,就算提出的计谋也是稳中求胜,让王爷以大局为重,做好忠良之臣。
一般人说个一两年看清了王爷的本质也会渐渐回去,偏偏申晓辰总觉得自己是为了王爷好。
是个人都会厌倦他。
若是单单厌倦了,把人赶走了也就算了,申晓辰也不至于含恨而终,曝尸荒野。
王爷用得一手好苦肉计,暗搓搓的计划踹开申晓辰,又明面里哭穷,让申晓辰散尽家财。
申晓辰怎么受得了心上人的哀求(并没有),自然是用自己所有的财力支持,五年时间凭学识升为三品大员,最后穷的连做饭的厨子都养不起了。
他虽然盲目,却不是傻,他早就有预感可能要成为王爷的弃子了,虽然不愿意相信,事实也由不得他不信了。
等他下了决心,彻底与王爷断绝关系的时候,好死不死,撞上了王爷谋划谋反的事情,终于王爷下了狠心,派人追杀,被王爷亲手一剑刺入胸膛,推下悬崖。
随后被野兽分食,死无葬身之地。
好在这申晓辰跟郁歌扬不一样,不是智障,他临死之前才想起来恨这王爷,虽然晚了,好在没执迷不悟。
就是复仇起来太麻烦了。
想杀一个王爷,谈何容易,且不说他这二级残废的身体,就算是身体健全的,怎么越过重重暗卫行刺一个王爷。明目张胆的冲上去硬刚,郁歌扬那样的才能干的出来。
不过倒是有一个机会。
就是王爷谋划的策反之时。
这个时候,要是刺杀了王爷,还能卖给皇上一个人情,报的了仇又脱的了身。
这样的话,也能安安稳稳的去找这个世界的谭穆晨了。
或许他没开这个世界?那等下一个也可以。
钟离行从思绪中脱离,一低头,那小东西就蹲坐在他手边歪头看他。
唉你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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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这小不点还挺萌的。
要是它不是满脸等投喂的表情就好了。
钟离行稍微用了一点灵力,沟通了他与小不点的神,初步的让两个人通一下心神。
随后他就清楚的感受到了小不点的疑问。
「他拿走了我的吃的,什么时候还给我!好饿xn…」
这小东西应该是有些狗血统的狼,身上应该是正通的黑色,正眼一看,却是翡翠一般的眸子。
就是打小营养不良,毛发灰突突的,还东缺一块,西少一撮。
长着一副没少被人欺负的样子。
钟离行看它这副样子,不知怎的,就想起郁琊轩来。
那孩子才那么大一点,谭穆晨会不会照顾不好?啊…当时肚子里还有一个呢,他走了身体会瞬间死亡吧…真是…太恨了…
钟离行越发觉得这小不点跟郁琊轩像,心里的怜惜就同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随后接着把小不点关到圈里,他转身离开。
小不点没有东西可吃有点急,出又出不来,只能汪汪叫,这样看来,它娘应该是狗跟在它娘身边长大的小东西才能狗叫的这么顺。
这里虽然是一个悬崖,悬崖里边却有一片树林。
这掉下来的也就是申晓辰这种肩不能抗手不能上的文弱书生,不然随便换一个懂武的身强力壮的,没准捅了一刀还摔不死,让后就能进树林子里找到什么什么前辈留下来秘籍,然后开启主角之路。
到时候复仇什么的就是洒洒水啦~
钟离行这么想着,逮住了一只小兔崽子。
字面的意思。
他原路返回以后就看到的挠结界挠的一爪子血的小不点。直接跑过去,将小不点拎起来,就看到它委屈的眼泪噼啪的掉。
“啧,你瞅瞅你这熊样,又没说不给你吃。”钟离行把小不点放在地上,自己盘腿坐在地上,准备生个火出来。
小不点太小,又饿了许久,刚才又一通折腾,早就没了力气,或许又是感觉到面前这个巨大的生物没有恶意,竟然就这么轻易的放下警惕,委委屈屈的把自己团成一团,窝在钟离行的腿窝里。
钟离行自己是不用吃饭的,所以兔子直接是带毛一块烤的,等到外皮全都烧焦散发着浓郁的蛋白质的味道的时候,他在把兔子放在土地上滚一圈。
这小兔子也是刚断奶出来觅食的那一种,本身肉就嫩,钟离行把皮扒开之后,露出最软的肚子上的那点半生不熟的肉。
然后钟离行把肉切成一小块一小块,喂给怀里的小不点。
小东西闻到肉味,早就等不了了,要不是钟离行拦着它都要去嚼兔子皮了。这会肉到嘴边,嚼也不嚼就往下咽。
钟离行也不管他,好歹这小东西还有一半狼血呢,消化一点半生不熟的肉不会出事。
巴掌大的小东西吃不了多少,小兔子还剩大半,小不点就准备把兔子挖个坑埋起来下顿再吃了。
钟离行搞笑的看着他不顾爪子上还有血,就去挖坑,给自己挖的嗷嗷叫,随后又哼唧唧的跑回钟离行身边。
秉持的有奶便是娘,谁给吃的谁是爹的准则,再次跑到钟离行的腿窝里,求安慰。
钟离行用自己的灵力将小不点的伤口愈合,然后就看它突然又兴高采烈的冲过去把兔子埋在那,还在哪儿撒了泡尿。
这就十分的灵性了。
小不点摇着尾巴,吃饱了之后就欢快的同路边的草玩了起来,就像是食物进肚子里就能瞬间化成能量一样。
不一会成功战胜了路边的草,一脸骄傲的把花折下来叼给钟离行,某人不出意料的挂着一脸慈父的笑容,接过了花,摸了摸它的狗头。
毫无疑问的,小不点赖上钟离行了。
小不点小不点叫不大方便,于是钟离行就给他起了个名字。
叫弥生。
无时无刻周身都弥漫着生机和灵气,所以简为弥生。
弥生见风就长,加上钟离行本来就不着急完成任务,虽然有点着急找到谭穆晨,或者他现在又有其他的名字,不过就这么找下去太困难了。
所以在这悬崖底下停留了近半年的时间,弥生就像吃了激素又恰好基因突变一样,四肢着地时已经到钟离行的大腿根了。
钟离行摸着他的狗头,想着若是弥生就这么一直长下去。估计没多久就能长成代步工具了。
这天正在林子里闲逛着,钟离行第一次听到了其他人类的声音。
“老二,这该怎么办!我告诉过你看好了那个女人!若是跑了抓回来就是!现在怎么办!”说话的人怒气横生,说话都半吼着。
“我怎么知道,那女人竟然往狼窝里进,也是个傻的,竟然不知道跑!”辩解的话还挺有理的感觉。
“她一个千金小姐,娇贵比花强不了多少!你当是你吗!能跑的过狼群!”随后传来了一个人挨揍的声音。
钟离行眉头一挑,简单来说,计上心来。
第30章当眼瞎的诈尸了(2)
钟离行瞬间装出一副重伤的样子,示意弥生离远一点不得他的话就不要轻易靠近人类。他故意发出一点声音,让不远处的两个人发现。
果然,那两个长着张三李四的脸的男人原本一脸警惕,随后一看到钟离行的状态就放心了。
这人明显就是逃命来的,不仅如此还浑身是伤瘦弱不堪,且不说他们这有两个人呢,就算是他一个人也制服的了。
况且这虽然一大眼就能看出是个男人,不过那张脸仔细琢磨一番,化上妆,些许还能与女子有几分相似。
想到这,其中一个明显心眼多的男人像是热心肠的人一般冲过来,扶着钟离行将人带过来。虽然看上去扶的十分用力,其实暗地里抓紧了钟离行。
怕他跑了。
另一个明显智障的男人用全身演绎着拒绝,嘴上还说着,“你我二人连自己都顾不上了,哥你怎的还要带着这么一个累赘?”
为了维持书生人设,钟离行自然要装出一副「既然你们已经深陷困境,我依然也不好多打搅」的表情来,开始推脱明男人的手。
后者怎么可能放过钟离行这个背锅的。只不过是给同伴一个眼神,让他少说两句。
随后笑眯眯的痛钟离行说话。
“小兄弟,看你年纪尚轻,怎么落魄成这番样子,你身上这伤,看上去像是野兽撕咬的?”男人装作心疼不已的样子,扯了扯钟离行破烂一样的衣服。
“这位大哥有所不知,我本独自一人离开家云游,出行一年身体还算是健壮,谁成想,经过此地时,竟然脚底打滑,落入山间里。”钟离行愁眉苦脸的,仿佛是关于那段经历不愿意多说一个字的样子。
可是那个男人是绝对不会同钟离行说,‘你若不愿意多回忆,就不要在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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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话的,他把钟离行当成一个老实的读书人,就要从老实人嘴里得到他想要的消息。
钟离行钟叹了一口气,接着道“原本落入山间,爬回去就是了,那想到竟偶遇狼群进食,也幸得狼群已经吃饱了,我才能只受皮肉之苦,逃的狼口。”钟离行说着还后怕的苦着脸,自行嘟囔着,自己的路引也没了,户碟也没了。
果然,男人背着钟离行,满意的笑了一下。
独身离家已久,没有身份证件,受了伤落魄时,若是有人留他,必然感恩戴德,哪怕是被人坑了一把。男人得到这些钟离行透露给他的信息之后,已然下定了决心。
“唉,都是命苦之人,我兄弟二人方才还因这狼群争论过,不成想还有…”
“在下复姓钟离,单名一个行,字…念君。”钟离行适时的提了一句,只不过在自己现编自己的字时顿了顿。
“啊,不成想还有钟离兄弟你同样被这狼群所扰,如果不嫌弃,就先到我家里落脚休息一番吧。”男人盛情相邀,钟离行眼底闪过满意。
为了不让他怀疑,钟离行也要做出他想看的表情,无非是读书人不愿意给他人带来麻烦,本想拒绝,却因为实际情况又想同意的纠结。
随后也没推脱,就同这两人走了。
弥生远远的跟在钟离行身后,跟随着味道,一同去了那男人的家。
家也称不上,不过是一个落脚处,周边还有一群守卫守着,不过这两人偷偷摸摸的,钟离行也没有声张,也悄无声息的进了屋子里。
明男人自称张春,另一个叫李念,是本地的猎户,不过是这群官老爷在这里落脚,他们给带个路。
随后给钟离行一些药,让他自己上,他们说出门,给他打一点热水回来。
这两人一走,钟离行脸上的表情尽数消失不见。
从现有的情况来看,这两个人的名字多半是真的,张春虽然带着明,但是在钟离行这个老妖怪眼里还是同白纸一样。
具体的没说错,外面的守卫确实是带着什么人在这里落脚的,从林子里偷听的话来看,这群人多半是保护富家小姐,路过此地的时候,在这歇脚。
带这么多侍卫估计是防卫狼群的。
狼群能随意同当地的家犬杂交,随随便便上个山就能遇到狼,可见这地方狼泛滥到什么地步了。
接下来就是他们忽悠钟离行来的理由了。
那个叫李念的男人并非是贪图富家小姐美色,多半还是那小姐自作聪明的说了什么,让李念带她离开房间。
一不小心,就喂了狼了。
让后恰好碰到钟离行这个二级残,估计是想鱼目混珠,顶替富家小姐。
那么一个富家小姐,在这种古代,被这么多人押送着去某个地方,却又有相对的自由,就说明这小姐是被家里人宠着的,家里人处于某件事,不得不把女儿送到什么地方去。
很明显,这小姐不同意,又有点小聪明,就逃跑了。
和亲。
多半是要嫁人了,更进一步的说,她一定是有一个两情相悦缠绵已久的心上人,不然不会这么抗拒。
而且多半是高攀,毕竟若是门当户对的夫君,绝对不会让女方跋涉过来,应当是自己去迎娶的。一个富家小姐姿态放的这么低,看来对方多半又是一个王公贵族。
毕竟这是古代,男婚女嫁都要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古代。
那么就很简单了。
代替一个女子出嫁罢了。
要是混的好,还能借一下对方的力量,帮自己宰了王爷那个滚蛋,说不定还能帮他先谭穆晨呢。
更重要的事还能穿女装,哦哦哦哦!!!!
还是嫁衣!据说是一个女人一生里穿的最美的一件衣服呢!哎呦妈呀~激动的抹药的手都抖的同筛糠似的。
钟离行笑着抹了一点药。
张春很快就回来了,顺便带回来一件红色的里衣,借口自然是官老爷带过来的衣服,自己身边没有多余的衣服。
这个多余用的就很巧妙了。
钟离行也不管,等他们离开之后,用毛巾沾着热水擦干净身上的血液,又用皂角洗了头发,随后兴高采烈的穿上了里衣。
衣领出总细密的针脚绣了一串小小的盛开的梅花,衣服红的有些耀眼,钟离行都开始期待整套凤冠霞帔到底是什么样的。
万一他一个糙汉子穿不了怎么办?
早知道选那个被狼吃了的女人好了。
啧,话说那两个人怎么还不来弄昏他啊,钟离行一愣,对哦。我现在是尸体,迷药已经对我没用了。
钟离行也不知道他们到底用没用迷药,也不知道若是用了,用了多久,直接就装出自己累了,先眯一会的样子来。
果不其然,这两个人多半是没用半刻钟,就慌慌张张的进屋来,手忙脚乱的给钟离行穿上了一件普通的红衣。
钟离行期间抬眼瞅了一下,发现并不是嫁衣,所谓思索也明白了。若是一直只穿嫁衣的话,那小姐死的时候一定撕碎了,所以应当是嫁过去的当天才会穿。
那我到底还要装晕多久啊,钟离行有些不爽,索性假装挣扎一下,给这两人添点堵。没成想这李念是个狠的,直接一棒子砸到钟离行后脑勺上。
我了个槽,大兄弟我要是活的就你这力道,砸到一半我就没气了。
钟离行不敢再动了,怕这人下死手把他脑袋砸掉了。
“你这憨货!砸着这么狠!若是把人打死了怎么办!这小子明天就要代王家小姐嫁过去了!他若死了!我们上哪儿去找另一个!”张春笃定了钟离行一定昏迷了,便低声吼着。外面的侍卫指责就是不让小姐偷偷离开,不会过分干涉。
这也给了这两个男人可乘之机。
随后张春把手伸到钟离行鼻子下边试试还有没有气,钟离行赶紧配合他喘了两口。
确定人还活着,他们俩就放心的给钟离行换上小姐的衣服。
可能是这王小姐长的有点高大,又或者是申晓辰这个男人长的太娇小了,王小姐的衣服穿在他身上竟然正好不说,还有一点富裕。
这就可笑了,难道王小姐比一个男人长的还壮吗?
未等这两个人给钟离行换完小姐的衣服。外面的人突然说要让小姐嫁衣,还说让他们先出来一会。
这两个男人一听就乐了。
若是王小姐本人在这肯定不明白,在钟离行这就跟简单了。
王小姐是不愿意出嫁的,那必然也是不愿意穿嫁衣的,让他们先出来,必然也是想用迷药一类的东西先让小姐老实。
这简直就是天助这两个滚蛋,正好帮他们解释了小姐为什么昏迷。
里衣已经换完了。于是伺候的人进来的时候只不过给小姐换上繁复的凤冠霞帔,画




当我诈尸以后 分卷阅读50
上致的妆容。
你说申晓辰跟小姐长的不一样难道他们看不出来吗?
笑话,怎么可能看不出来。
然而却没人敢说,怎么说呢?说我们不小心把小姐给弄丢了?说我们没拦住小姐自己就突然找死了?
这不是作呢么。怎么可能说出来,索性外面的人也见不到,夫家的人也不认识,有人背锅,就算认出来又如何。
总归不是他们在这些下人的错。
下人们为钟离行画好了妆,突然有一个侍女小声的惊呼一声。
不为别的,只不过申晓辰这人化了妆。竟然比之女子还要艳丽上几分。
随后一行人就欢欢喜喜的把钟离行塞进花轿里,然后再欢欢喜喜的抬着人走向目的地。
那个张春说错了,王小姐是今天就要出嫁的。
不知嫁的是怎样一个忙人,听外面的喜婆说,是姑爷这是有时间,所谓赶紧把这亲成了,说是明后天就又要走了。
丫鬟又问,说这姑爷说是一个王爷,王爷怎么会这么忙?
钟离行一听是王爷,还想着世界怎么这么小,这要嫁过去铁定完蛋,突然又想到,申晓辰所仰慕的王爷一天天闲的掉渣,肯定不是。
这时候就听喜婆说,这是个外姓王爷,说是军旅出身,是个大将军呢。
丫鬟随后同意的说,那这姑爷莫不是才打仗回来,就匆忙的娶了我们家小姐了吧?这也太敷衍了。
喜婆又说,噫,原本这姑爷根本不想回来,说什么战事吃紧,军队离不开将领。要不是咱们家老爷死活不同意,加上皇上也给了压力,怕是今天就要小姐一个人拜堂呢。
丫鬟又娇滴滴的说,我们小姐也是可怜的,竟然嫁给这样一个人,怕是日后再也没什么好日子了。
钟离行在里边听得津津有味,正准备多听一点,为以后的计划铺路时,轿子突然就停了。
突然听到一个男声高喊。
“王府到!”
娶了人家的千金小姐,竟然连曲儿都不吹一个!
钟离行给个差评!
第31章当眼瞎的诈尸了(3)
就这样看来这一场亲事男方也是完全不同意的,肯定是女方占便宜,或者说,当今天子同女方那儿更近一些。
不然这所谓的外姓王爷就算再怎么样也是个王爷,拒绝一门亲事的权力还是有的,所以必然得让他拒绝不了。
陛下赐婚,这名头大不大,你敢拒绝,抗旨不遵这罪名可大可小。
根据申晓辰的记忆,当今天子年少气盛,上位之时方才年满十二,上代帝王是病死的,无论是外姓王爷还是申晓辰这探花郎都是上代帝王批准的。
小皇帝想立威,必然是要做出一些事来,让一些别人就连他也觉得了不起的人拒绝不了,那就说明我比你厉害,你得听我的话了。
也就郁琊轩那个岁数的小屁孩喜欢这样的道道。
这小天子还是嫩。
钟离行这么想着,就听见外面有人低声喊着,什么快把小姐扶出来,药劲还没过小姐醒不过来,得小姐闹。
钟离行在盖头下面放肆的笑着,于是等喜婆一掀开轿子,钟离行就自行提起裙子缓缓走了出去。
随后在盖头所及的视线里,出现了一只手,一只称得上有些不雅的手。
满是老茧的手上沾满了鲜血与泥土的混合物,就这么伸过手来,钟离行仿佛都感觉到了来自身边之人的血腥气。
自然比不上王爷手白皙修长的好看。
然而此刻的钟离行突然觉得这手掌带着独属于谭穆晨的宽厚与温暖,鬼迷心窍一般的,钟离行将自己的手放了上去。
瓷白的有些病态的手放在古铜色的手掌上,颜色之鲜明,分外扎眼。
随后礼节繁复的要人老命,钟离行全称握着这人的手一言不发,兀自欣赏着衣裙上的图案。
直到夫妻对拜,送入洞房。钟离行突然紧张起来,还有点兴奋。
握手那一瞬间,钟离行就认出来了,这人就是谭穆晨,虽然已经猜到了他这次又叫什么。但是不碍事,感情是相处出来的,先有名后有实似乎是一个挺新奇的方式。
可是谁能想到?谁能想到啊!这混球竟然连盖头都没揭,交杯酒都没喝,就要走,要不是钟离行气不过,扯了他一把,还真就让人跑了。
“王爷是嫌弃小女子配不上您,故而…连这盖头都不肯动,连交杯酒都不肯喝吗…”申晓辰原本年纪就不大,加上瘦弱,声带就带着雌雄莫辨的清朗,加上钟离行刻意伪装成女子(也是十分的有经验),声音竟然是与女子无二。
突然被扯住衣角的男人即便是钟离行看不脸,也清楚的感受到他的无措,或者还会因为刚过门的妻子有点脸红。
这样想着,钟离行就更想让他揭盖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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