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王;彼王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咪Mirror肉
“那先代的杰森先生是怎么知道陛下是个omega的?”叶松直视灯泡的眼睛问道。
“啊呀,看来你的目的是知道陛下的过去吗,学徒工?”灯泡戏谑地抖了抖胡须。
叶松慢慢地低下头,不说话了,伸出手将那封信递给灯泡。
“你找到好东西了,对吧?那我也不需要隐藏我们的过去,毕竟你要和陛下一起生活,可不能对他有偏见,”灯泡再一次回过头望着天,肉肉的小手指捏着信封,“你瞧,像陛下这种个性的人,很少对任何人一见钟情,可是仅仅一会儿,就发展到愿意为了帮莫勒而踏足这座宅邸的地步,也不怕热脸贴冷屁股,你觉得是为什么?”
“为什么……?”叶松不解。
“因为莫勒和杰森的性子实在太像了啊。”灯泡低下头,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叶松看着兔子在灯下由黄到黑的光影,等着灯泡讲述一切。
兔子深吸一口气,开始缓慢地诉说。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找
此王;彼王 分卷阅读17
到了烦死了
第9章开端
大概是二百年以前也只是个大概,王宫里传来一声尖厉的啼哭,是一位婴儿降生了。
国王冲进妻子的房间,见年轻的王后眼中带着无限的怜爱,正亲吻着怀里带着血污的孩子,她的发丝每一根都被冷汗湿透,而她的生命也因为难产即将走到尽头。
国王对王后置若罔闻,匆匆抱过婴儿满怀期待地看了两眼,眼神瞬间黯淡了下去,婴儿是个omega。
他将婴儿随手塞给奶妈,便冷冷地站起身,离开了房间,连话也没有说一句。
他的第二任王后就这么孤苦地离开了人世,临走前带着无限的期待,给孩子取号为谨,希望他谨言慎行,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并不漂亮的婴儿,日后会带领这个内政不稳,社会暗藏危机的国家走向人人称道的无名国百年盛世。
谨并没有得到任何人的重视,他每天在城堡为他打造的充满玩具与梦想的空洞里玩乐成长,每天都有不同的人照顾他国王甚至不愿意为他雇佣一个固定的奶妈,所以所有照顾他的工作对于城堡的仆人来说也只是空闲时赚外快的活计。
谨并不开心,因为他从来都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就连对父亲的印象也只是从城楼上遥望的背影。可是城堡里的人们却发现,这位王子非比寻常的安静与温柔,除了饿肚子的啼哭以外从来没有大闹过。
五岁的时候,谨坐在自己的房间里,像往常一样等着仆人给他送饭。
可是仆人一直不来,窗外宴会的喧嚣却没有停止过。
房间里冷冰冰的,他忽然就觉得,自己是个没有人要的孩子。
他的房间就在下人们的休息间旁边,从小下人们都在肆无忌惮地讲着八卦、伤害与被伤害,日复一日灌输到了谨的耳朵里。
那天他嚎哭着摔碎了房间里所有能摔的东西,可仍然没有人来找他。
他可以打开门去宴会搅局,可是他做不到,他不识字,可是他明白什么叫父亲,什么叫大人,他不应该去打扰,也不愿意去,因为所有人都告诉他父亲是个值得尊重的人。
那么,就逃跑吧。他这么想着。
半夜,他背着两个面包打开房门,躲过所有巡逻的守卫,到一楼推开窗户,顺着挂迎宾旗的粗绳爬到了仆人用的货物间,又趁着门卫换班离开了囚禁他五年的城堡。
他对外面的险恶,还什么都不知道,他只知道既然不愿意伤害,就要逃离。
他是向着森林的方向出逃的,当时正值数九寒冬,远近的黑色枯树排列在一起组成了无边的高墙,冰冷的北风发出凄厉的号哭一下一下刮着谨的脸,从他的耳边经过,厚厚的积雪使他只能一边忍着严寒伸手拨一边前进。
到了晚上,谨再也没有力气向前走,偏偏又在此时下起了雪。谨不住地打着喷嚏,身体发着抖,一根根手指头冻得通红,沉重的呼吸所带出的白雾时薄时厚,他停了下来,茫然地望着四周。
他不认识路。
他不能哭,因为根本不会有人听见。
这时他看见了月光照耀下雪中的点点血红,正害怕是不是什么杀人犯,当他顺着散发腥味的路线看过去,却发现了一团毛茸茸的雪白东西,正在不停地微微攒动,头上还有两只长长的耳朵。
谨走近一步,那东西便退后一步,最后他终于看清了,那是一只小兔,眼睛如同红宝石一般明亮而美丽,脚似乎在流血,正缩着脑袋畏畏缩缩地看着他。
而兔子身后,还有两只白兔,全身都是血,蓬乱的皮毛上插着箭矢,身体毫无动静。
谨心中一惊,立即明白了,他们是林子里的魔物,而小兔子身后,便是被杀死的父母。
小兔子,也是没有人要的小兔子。
谨忍着寒冷,弯下腰伸出消瘦而冰冷的小手,温柔地笑了笑,眼中漆黑发亮,盖着由于寒冷而溢出的一层淡淡泪光,如同溶下了夜间穹顶的无尽浩瀚与星汉灿烂,他对兔子说:“过来呀,我有吃的。”
兔子却立马惊恐地退了一步,鼻翼翕动了两下。
谨不愿意走,一只小兔子在树林里,随时都有被吃掉的可能:“乖,我会放你走的,你先过来一小会儿。”
兔子还是没有动。
“真的就是一小小会儿,我身上没有箭。”谨又伸出了另一只手。
兔子的耳朵动了动,充满了惊恐的眼死死地盯着几步开外的谨。
“我不能走哦,你的小脚受伤了,再流血的话你会突然就倒在地上,什么都不记得的。我有吃的,我在这里等你出来。”谨闭上双眼,扑通一声跪在齐腰的雪中,弯下腰等待,夜空中飘落的冰冷飞絮越来越多,他的手却一直没有回去。
接下来便是无尽的僵持,兔子很想迈出那一步,可是每当看见谨的身子在寒风中剧烈地一抖,便会下意识地将脚回去。
最终小兔子还是咬咬牙拖着疼痛的身子冲了出去,谨隔着衣服感受到手上蠕动的一团东西,睁开眼睛发现是小兔子,立即笑开了花,丝毫不管长时间弯腰的疼痛,一把直起僵硬的腰,扯下自己的腰带,笨手笨脚地给兔子包扎,又将面包撕成碎屑,推到兔子眼前。
兔子用鼻子小心翼翼地碰了碰,才将面包屑和着雪吞了下去,撒着小短腿跑上谨的肩膀用柔软的绒毛蹭他的脖子。
忽然刮来一阵暖风,吹融了好大一圈雪,地上出现了光芒四射的魔法阵,一个回荡在林中的低沉厚重的声音从远方传来:“魔物选择了你当它的主人,你愿意吗?”
那时候的谨,什么都不明白,可是有小兔子在他身边,他自然高兴至极:“要!”
“有没有什么想要的额外能力?”那个声音再一次传来。
“有啊有啊!”谨听明白了,咧开嘴笑了,“我想让他身上有很多不同的特效!”
谨喜欢美的东西。
“准!”天地之神道。
兔子身上发出耀眼的光,将夜晚蓝灰色的雪地照得闪闪发亮,谨感觉到似乎有什么将他和兔子牵在了一起,可是却说不清道不明。
那都不重要了,兔子乖乖地被谨抱在怀里的时候,谨突然说:“你刚刚发出来的白光,真的好亮啊!以后……我叫你灯泡好不好?”也不等兔子回答,便用稚嫩的嗓音不断地叫了起来,“灯泡,灯泡!”
于是那晚兔子一直不停地用短小的毛茸茸的爪子扒拉他的脸。
谨看见地上的路,就顺着那个方向一直向前走,灯泡一直趴在他的肩上给他发光。
谨再一次用同样的方法回到了房间,他发现一切照旧,说明根本没有人发现过他不见了,也没有晚饭送来的迹象。
“对不起哟,灯泡,今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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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能吃面包屑了,大家都不拿东西给我吃。”年幼的谨觉得这么评价大家似乎有些不公平,他划燃火柴,点燃了壁炉,“不过大家都是好人,对面房间的米莉阿姨,她晚上没空过来,怕我冷,就教了我用火柴。”
灯泡跳上门边的小窗,向对面房间看去,有一个女仆就在里头,身上压着另一个人,看来所谓的“没空过来”,就是与别人偷情。
可是灯泡什么也没有说,因为他不会说话,也因为他不愿意告诉这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小主人,他的生活充满了骗局。
此后,谨再也没有想过出逃,每天安安分分地呆在挂着简单的壁画的房间里,等着一顿顿饭送过来。
只不过所有的仆人都发现,小王子的房间里多了一只兔子,红宝石般鲜红的眼睛注视着每一个经过房间,进来与出去的人。
有一天,谨忽然问道:“灯泡,你看墙上的壁画,每次看我都会发现什么不一样的东西,我也想画。你知道哪里有纸吗?”
灯泡这才想起,谨已经七岁,却还没有学过任何东西。
“我想变得和他们一样。”谨踩上椅子,看着窗外花园中拿着报纸对他人的做法品头论足的贵族。
第二天早上,谨醒来时,发现身边坐着一个衣着整洁的银发孩子,看起来比自己大一岁左右,眼睛赤红,皮肤雪白细腻,身后有一团如同兔尾一般的绒毛。
“灯泡?”谨试着叫了一声。
微笑着的英俊孩童口中发出声音略显成熟的标准国语:“答对了,殿下。”
“你可以变成人形了?”谨十分激动,心里蜜罐似的甜到了底,扑过去用力地环抱着他,险些让灯泡喘不过气来。
“年龄到了嘛。纸笔我已经到书房偷出来了。”灯泡摸着谨的脑袋,指指桌上的战利品。
“好!那我们马上开始吧!”谨跳下床,端正地坐到桌前。
于是从那天开始,灯泡便成了教谨写字的师长,还时不时从书库偷出文书史料给他读。
有一晚下着暴雨,十岁的谨睡熟了,灯泡坐在窗前翻看主人随笔画的画。
一张画上墨蓝泛紫的底色中满是闪亮的白点,看来是星空,可是在天空下却有长长的带有金属质感的条形物,灯泡没有猜透那是什么。
第二天早上,谨说,那是纯金的鸟笼。
“来,跟我出去,就只是一小会儿,一小会儿。”灯泡对谨伸出手。
“不要,那不是我能呆的地方。”谨别过头捻起笔,开始练字。
灯泡的手一直在那里,没有回去。
谨不忍心看着他难受,拉起他的手,叹了口气将笔放下,第一次光明正大地从房间里出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无聊的回忆杀了啦
第10章起步
老国王坐在长椅上,等着仆人们给他送食物。
两边坐着两位王子,是谨的大哥与二哥,丰神俊朗,玉树临风。
“老大,说说最近叛乱的事怎么样了?”国王问。
大王子想要夺得王位,当然十分讨好地回答道:“叛乱还未平息,不过由儿臣指派大臣前往镇压,自然很快就会解决。”
走廊另一边传来脚步声,三人皆转过头去,见是谨带着灯泡,上前鞠躬道:“参见父王,这是我的使魔灯泡。”
老国王愣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自己还有第三个儿子。谨的身子本身没有什么毛病,可是老国王看见他,心里总是有些不痛快,便别过头去草草摆手道:“平身。”
谨见旁边有两位年轻人,听说左边的是自己的大哥,右边的是二哥,便抬起头来笑道:“大哥二哥好。”
大王子立即丢给他一道冷漠的斜瞟,吓得谨猛地一颤,赶忙低下头去:“小人先走了。”便畏畏缩缩地从偏门退了出去,甚至连脚步声也不敢发出,背后的灯泡离开时狠狠地反瞪了大王子一下。
二王子却不温不火地看着一切,对这个从没见过面的弟弟产生了兴趣。
“哎呀,殿下为什么要逃跑呢!”灯泡看着谨渐渐放松下来,开始调皮地四处张望,不禁问道。
“听说大哥是父王最信任的人,他不喜欢我,就说明父王大概也不怎么喜欢我吧,”谨转过长廊的角,走进御花园采下一朵万分鲜红的花,动作还是一样活泼,神色却冷了下来,温温一笑,“也难怪,作为omega,责任不是远嫁就是下嫁,古往今来不是一直那样吗?”
刚刚追出来的二王子站在一边听着这番话,心里不禁一阵酸楚,一个才十岁的孩子,竟然已经开始懂得计算自己的结末。
“三弟。”见谨要走,二王子叫住了他。
“二王子早安。”谨回过头,笨拙地鞠躬。
二王子蹲下来,伸手抚摸谨剪得极短的发丝,微笑着直视谨明亮的双目:“三弟刚刚说古往今来,难道有读过史书?”
“有的有的!”谨有些不好意思,却低下头乖巧地如实回答道,“我……小人读过《王朝全史》《古国帝王传》之类的东西……”
“喜欢读史吗?”二王子问道。
“只是一点点,”谨回答,“不喜欢看打仗,喜欢看处理事情和那些宫里趣事。”
二王子点点头站起身,又面向有些戒备的灯泡:“是你教三弟读书认字的对吗?做得很好哦,晚上请你们吃晚饭。”
“这样对主人不好吧,所有人都这么看着他……”灯泡回道。
“嗯……不好意思,你的能力是?”二王子稍微思索一下,问道。
“变成人形之后可以空间传送到见过的地方。”
“那就行啦!晚上七点我会在房间里用餐,你只要记住侧边那个窗户的样子就可以了,传送到那里之后我会给你开窗的。”二王子指了指三楼的一扇窗,站起身来离开了。
当晚,谨正捧着大部头书仔细地读,旁边的空气中忽然裂开一道口子,灯泡兴奋地从里头跳了出来,把一大盘东西郑重其事地摆在谨的面前。
那是一只表皮金黄酥脆,肉制得油香四溢、软嫩多汁的大烤鹅,酱料极尽鲜美醇厚,沾了少许在一旁配菜的洋葱上,油亮的色泽更是让人食欲大开,扑面而来的香气很快充满了整个房间,灯泡又摆上老蜂蜜与千岛酱佐沙拉,蔬菜嫩绿的外表让人感受到一阵清新,中间的红色番茄更是如同画龙点睛。谨从来没吃过这么好的东西,立马将书合上,拖着椅子一屁股坐到了美食的正前方。
“是二哥赐我的?”他兴奋地叫道。
“不是‘赐’,是‘给’。”灯泡拿出刀叉,一本正经地订正道。
谨迫不及待地拿过餐具,开始分解烤鹅,就在刀子划入酥皮的一瞬间,油亮而颜色清澈的汁水一点点流了出来,带着肉类特有的醇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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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软的肉十分容易切开,热腾腾的鹅肉充分地入味,看起来美味极了。谨叉起一块伸到灯泡眼前:“一起吃吧!哦……你吃肉吗?”
“当然吃啊,我现在是人形嘛。”灯泡毫不客气地一口吃下谨喂给他的鹅肉。
谨笑了,自己也叉起一块塞进嘴里,嚼了两下便兴奋地从椅子上跳起来手舞足蹈,夸张而惊喜的表情十分明显:“这!绝对是世界上第一好吃的东西!”
“哎,这还不是最重要的事,”灯泡把谨一把拉回来,按着他的肩头,看着他茫然的表情非常严肃地说,“二王子向陛下求了情殿下,你从后天开始,要去皇家学馆上学了!”
“什么?”谨的眼睛因为突如其来的又一层惊喜睁得老大。
“皇、家、学、馆!”灯泡又强调了一次。
“皇家学馆?”谨的惊叹声拖得老长老长,他猛地蹦起来,一把抓起灯泡的手疯了似地拖着他在房间里转起了圈,嘴里不住地发出哟哟的叫声。
“殿下,冷静!不能浮躁!”灯泡绊了谨一下,又一把扶住使他冷静下来,“下午二王子会带你去裁缝馆给你做两套王子该穿的衣服,以后你会有一个自己的房间,喜欢哪里自己挑。”
“是……是!”谨高声答应道,“我还要这个房间!”
“殿下不想住到更大的地方去吗?”灯泡惊讶道。
“不,这里就很好了,到新的地方我会不习惯的,”谨松开灯泡的手,转过头去望着这间小房间,“而且你想,小蚂蚁钻进鸟儿的家,虽然小,也会惹鸟儿不高兴。”
灯泡明白鸟儿是指老国王,可是他知道谨不止一次地对着绘本上漂亮的大房间发呆,他的画作也有很多都是描绘了城堡的外景。他知道谨不可能完全甘心放弃,可是谨实在是将取舍看的太重了。
有时候灯泡会怀疑自己的主人是不是真的只有十岁,可是他忘了,他自己也只是十岁而已,只不过使魔成长得更快罢了。
次日,谨穿着干干净净的新衣服,真正像个贵族公子一样地去上课了。
“拜拜!灯泡等我回来哦!”谨出城堡时还远远地对着灯泡挥手。
谨心里一直觉得,有二哥在真是最好不过的一件事了。
下午,灯泡却看见谨灰头土脸地从侧门偷偷溜回了城堡。
“殿下,你去哪儿了?”灯泡先他一步回到房间问道。
谨慌乱的表情让人明显地感觉到他在隐藏什么,他手忙脚乱地脱下鞋和袜子,又避开灯泡的眼神进了洗澡房:“我一直在学校呀。”
“衣服上这么多的灰是哪来的?”灯泡问道。
谨不出声了,门后半晌才传出一句闷闷的话:“路上摔的。”
灯泡心里一沉,拉开洗澡房的们,只见谨满身大汗,穿着衣服缩在浴缸里,脑袋深深地埋在膝盖间。
“谁欺负你了?”
“没……呜……”
“你不说我就去找二殿下。”灯泡说着回过头。
“不许去!”谨忽然疯了似的抬起头,发出一声尖锐的叫喊,灯泡看见了他哭得扭曲而发红的脸。
“我……”谨捂着脸低下头去,“他们说我长得难看,看见就没人想娶……还有,还有他们都很……他们说我脑子坏掉了,还说我的味道难闻,拎着我的衣领叫我帮他们买水……”
灯泡心里猛地一震,那可是皇家学馆啊,都是有教养的贵族子弟才对啊!他立马蹲下来,将谨抱在怀里:“殿下怎么会没人要呢?只是殿下现在太小了而已哟!”
“才不是!”谨狂乱地挣扎着,“今天……上课,老师给我们讲历史的事,我在书里读过……就跟着说出来了,可是老师……只听别人说的话,还说我不懂,叫我去罚站……”
“老师已经开始不要我了!”谨最后说出了自己的结论。
第二天清晨,灯泡到处也找不到谨,最后他发现主人在御医那儿,自己买了一剂掩盖气味的药物注射。
谨很怕疼,平常摔一跤都得眼泪汪汪地坐好久,可是那天打针他什么反应都没再有。
有一天,谨非常早地到了学校,就这么静静地坐在教室一隅,借着从窗户投下来的清晨的美丽光线,十分认真地画着画,琢磨着纸上的每一个细节。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画画的时候永远都是笑着的。
“啊呀!你画得好漂亮!”身后传来两个声音。
谨吓了一跳,听见有人说好看,忙笑着转过头,见是两个女孩子。其中一个叉着腰,头发留得老长老长,眼睛干净得像一潭清水,身上有一股alpha的气味。另一个笑得十分开朗,看起来更活泼一些,不时用手拨拨头发,味道并不怎么特殊,应该是beta。
长头发的女孩子先打了招呼:“我叫言,终于和你搭上话了!一直都觉得你特别不可思议。”
“不可思议……哪里呢?”谨问道。
“可能是觉得你和别人不一样?我也不知道,哈!我叫宛。”另一个女孩子自来熟地坐下来。
老师总是喜欢问谨一些难以回答的问题,他还是一如既往地答不出来,可是这次,他听见了言在下面偷偷给他念答法。
那天谨是满脸兴奋地回城堡的,他对灯泡炫耀自己有了两个十分要好的朋友。
从此以后三个人便整天在一起,每天画画,看高年级的美男美女,偶尔吵吵架。
第11章初识
谨十二岁的一个冬日,老师穿着厚厚的皮大衣走进教室,将握成拳的手装模作样地举在留了胡髭的嘴巴前,清清嗓子宣布道:“我们要举行歌手比赛,有人要参加吗?”
谨看了看言和宛,她们也回头冲着他笑。言和宛早就已经决定组合去,于是举起了手。
“言小姐和宛小姐是吗?”老师微笑着点点头,将她们的字号记下。
“老师,我想让谨也一起去。”言站起来道。
一旁的宛吓了一跳,忙拉着言的袖子,低声道:“你注意点!”
可是言的眼神却十分认真,她双手撑着桌子,嘴角的一边微微上扬,完全没有要退缩的感觉。宛只得看看谨,而谨也被吓到了,之前他确实一时兴起和她们合唱了两句,她们也说要带他一起,可是那只是玩笑话。谨发现老师看着自己,那凶狠的眼神仿佛要将自己吃掉。
“我当然还是不去了……”谨懦弱地开口道。
“老师,我觉得谨唱得好听,带上他是个好主意。”言仍然不坐下去。
见场面实在有些尴尬,宛也站起来:“老师,我也想带上他!”
老师最终还是没办法,只能干生气,表面是同意,背地里却将谨的名字划掉了。
可是谨根本不知道,他以为自己终于能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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