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列下的死亡信仰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叙晗yeol
我:“……你去死吧。”
我伸手死命地推他。他哈哈笑着被我推进了拐角的一辆私家车,我说:“你家小峰峰都等你好久了。赶紧滚吧。”
他摇下车窗,向我挥了挥手,“有缘下次再见。”
我慎重地点了点头。转过身的时候,被扑面而来的寒风吹得一脸冰凉。我真的挺舍不得的,好像失去了一堵可以抵挡风雨的围墙。
贺经理的玻璃矮桌上搁了一杯冒着热气的咖啡,糖包放在一旁,我听给贺经理端茶倒水的同事们说起过,贺经理喜欢甜得腻人的咖啡,而且糖的多少,是由贺经理自己决定的,她们只能把糖包准备在那里,而不能擅自主张倾倒足够的糖进入盛满咖啡的杯子,否则贺经理会大发雷霆。
我注意到桌上凭空多出来的那杯咖啡后,怔怔地看了看我手里端着的那个玩意儿,推门的手缩了缩。然后在心底深深地鄙夷了自己,我真是把她当天仙在供奉着啊,当初晏铮都没这待遇,到底是她太强了,还是我太弱了?
贺经理就像是一朵带刺的美丽玫瑰,当然,也像是一只兴风作浪的丑陋海妖,野心勃勃地觊觎着过往船只上水手们鲜活的生命。她可以温柔地指导你在业务上的不熟练,当然也能够在你犯下第一次错误的时候把你的能力全盘否决,并且吐出她的毒信子,让你怀疑自己是公司的累赘,甚至让你觉得一旦离开公司,你将彻底失业。
长卷发的美丽女人在沙发上抬起头,优雅,但又矫情。她似乎看上去很疲惫,“你是孟谖吧?”
我点头说是,不知是出于敬畏还是对她的排斥,我和她待在一个空间里时时刻刻都能感受到那一阵高过一阵的压抑。
我第一天报道到她门下的时候,她看我的眼神,我至今记忆犹新,她审视的目光真不下于南北战争时那群贵族在挑选牙口好的奴隶。
光鲜艳丽的人理应得到他人的祟拜,我对贺经理的第一印象还称得上是不错的,尽管她打量我的目光让我分分钟想跟她大战三百回合。
“你好像很怕我啊。”她示意我把手上的咖啡递给她,而我却盯着桌上摆好的咖啡出神。稍不留意,就慢了半拍。
“用不着这么怕我的,我又不会把你怎么样?你之前的上司可比我暴躁多了,我看你还是活得好好的啊。”她轻轻地啜了一口咖啡,那股子低眉顺眼的神情简直就是席湘的盗版。
我:“……我并没有怕你,只是太尊重你了。”
“尊重?有意思。你这尊重很让我受宠若惊。”她放下杯子,指甲上是如宝石般光夺目的镶钻,她揉着额角,说:“如果你长期保持着这类尊重,我实在是很难想像你将来站在金字塔上的那一天,哦不对,你压根就不会有那么一天。知道我什么意思吗?”
我交握着双手,手心里滚出了热汗,好一会才挤出一句话,我说:“我知道你什么意思。”
“呵,知道我什么意思,那你是不是要稍微改变一下。我不希望我的下属整天给我带来若干的麻烦,而是想着怎么给我解决问题,让我高枕无忧。我可不是晏铮,对待下属就跟闹着玩儿似的。你太差劲了。是晏铮没有教好你吗?”
“不关他的事,是我自己的原因。”
“你自己的原因?”她冷冷发笑,“你知道你都有些什么原因吗?不是我说你,你也二十好几了,都毕业了半年的人了,你的业务能力还不如一个实习生。算了,埋汰你也没什么意思,你好自为之。如果实在不行,辞职吧。”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从她高贵典雅的办公室里走出来的,周围都是同事们忙碌的身影,而我走在其中,格格不入,我看上去像一个走错了片场的群演。我忍着眼泪夺眶而出的酸楚,头脑发昏地来到洗手间,才就着冷水洗脸。
我知道自己一直以来都很差劲,如果没有晏铮的包容,我不可能在毕业后的半年里过着勉强的上班生活,更不可能让我的人生继续多姿多。
我没有天赋,我只是一个普通人,选择的专业也没有突出我的优势,反而让我像行尸走肉一样地穿梭在活人的世界。
我没有我妈呼风唤雨的能力,我在底层活着,就算被她罩着一同鸡犬升天,也依然改变不了我是一个没有仙术的凡人的事实。
我有各种各样的悲哀,别看我平时过的日子人模狗样的,但真相是,我每天过的不是日子,但我又无法给它下一个确切的定义,因为我实在是太无能了,所以才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
镜子里反映出我惨无人色的面孔。翻涌在身体内部的恶心感像被人用火星点燃,我在镜子里再一次看到目光坚定的自己,灰败得如同一堵年老失修的围墙,我扯出一个微笑,让里面的自己看上去更难堪。
包里的手机在振动,我翻出手机,在看见手机屏幕上的来电显示时,捂着嘴“呜”地哭出了声。
我的好朋友闻令约我下班后在附近的一家餐馆共进晚餐,这些日子,她格外地反常,每天定时定点地邀请我,尽管我无数次的拒绝,她也依然保持着这种频率,甚至让我一度以为她是要追我。
我在放着过时音乐的餐馆见到了她,她神采奕奕的,似乎有什么大喜事要发生,让我想想,会不会就是那位把她掰直了的哥们向她求婚了?
“说吧,你有什么大喜事。”
我似乎已经习惯让我的情绪不过于外露了,就算是负能量叠加到让我扯着头皮一个人躲在房间里痛哭流涕,我也不会在微信上对我的好朋友们狂倒苦水,更别说要我把她们约出来,点上酒水,一边哭得面部扭曲,一边把自己灌成一个借酒浇愁的醉汉。
闻令鲜少在我面前笑得像个傻子,今天她坐在我的对面,嘴角越咧越大,我感觉她的心花都快要开得漫山遍野了,这实在是太不寻常了。
我说:“到底是什么喜事,让您老都快变成白痴了。别光顾着笑,说出来,让我也高兴高兴。”
我本来还想顺带提一下我最近过的非人日子,但话到嘴边,我又咬了下来,我反常地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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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会。
她笑得更开心了,羞涩的模样让我怀疑她新婚了。而事实是,目前通知我参加婚礼的除了谢择远和席湘,暂时还没有别人。
我拿勺子敲她的碗,“喂,有话快说。别卖关子了。你要是再这样,我可得报警了。”
“孟谖,我得跟你介绍一下,我的男朋友。”
她闭着眼睛,美滋滋的,右手翻开托起,然后我顺着她的这只手向上看,看到了站在她旁边的穿着很是讲究的男子,西装革履,气度非凡。
他对上我的视线,朝我点了点头,顺势坐了下来。
“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何玺。你好。”他伸手向我,这让我很尴尬地同他微微一握聊表心意。
“孟谖,这位是我男朋友。”
闻令居然少女心地满脸通红,仿若一个没有谈过恋爱的小女生,当然这还不是让我足够震惊到怀疑她脑子的人,下一秒,她咬着下嘴唇非常羞涩地说:“何玺,这位是我女朋友。”
我:“!!!!”
何玺:“……”
他用眼神示意我解释这是怎么一回事,尽管我认为他应该质问的对象是闻令,但转念一想,闻令八成是多年没动过凡心,突然一兴奋给整断片了,无奈之下,我只好出来打圆场。
我非常蹩脚地说:“呃,她的意思其实是闺蜜那一类的措辞。但女性朋友,简称为女朋友,也没什么不对吧。那个何律师,你是不是进补了一些不好的东西?”
“你怎么知道我是律师。”他警觉地抓错了重点。
我:“……之前闻令有跟我提起过。”
何玺震惊:“我和她昨天才认识的。”
我:“!!”
这明确关系的速度还挺快啊,都敢跑我这儿来炫耀了是吧。我用眼神捅闻令,无声地控诉:你该不是是效仿我和张绵阳吧,说,这是上哪给相中的。
闻令一边淡定地往嘴里塞着土豆丝,一边以眼神回敬我: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呢,那么忠实于一见钟情啊。我其实暗地里追他好久了,他不知道而已。
我:!!!!看不出来,你这么英勇无畏,连女追男都用上了。
闻令:过奖过奖,只是在真爱面前无敌了一点,再说了,我以前又不是没有追过人。
何玺手握成拳,抵在唇边,耳上绯红,似乎难以启齿,最后还是豁出去了,他说:“你们要眉来眼去到什么时候。我们张开嘴说话不好吗?”
我:“……”
闻令:“……不好意思啊,嘴巴拿来吃饭了。”
在一个地方待得久了,就会厌倦,厌倦一层不变的麻木生活,厌倦命运轨道上的林林总总,渴望新鲜,于是想要突破,于是想要追求另一种生活。
辞职后的我在家里待了两天,便自作主张买了去乡下的机票。今年的冬天特别冷,往年去乡下我几乎都是轻装上阵,今年我不得不选择了几件羽绒服和我一同上路。
于是,小巧易提的行李箱便被我塞爆了,我连给我爸买的用的吃的都放不下。
我妈见我在卧室拾行李,气得翻白眼,“你什么时候把工作给辞了的?你能不能不要这么任性?从小到大,我真是惯坏你了。什么事情都不跟我商量,你当你妈我是摆设吗?你这是要去哪?回你爸那吗?”
“我在前一个公司待得很难受,我想换个工作。我又不是不去上班了。再说了,我也好久没见着我爸了,趁机回去看看他。”
“你在前一个公司待得很难受?”我妈简直要把眼珠子瞪出来了,因为她不敢相信勇跃在职场上那股子仿佛要打下江山般干劲的我居然就这么不声不响地退场了。
其实不仅她不敢相信,我也不敢相信,但我的确是在那家公司受够了,我丝毫不怀疑我再待下去我会直接自杀。
“是的,特别难受。”我笃定地点头。
“你才工作多久,你就难受了。小谖,不是妈妈要说你,你这么大的事,为什么不跟妈妈先商量。还有,为什么要去你爸那?”
“跟你商量什么?跟你商量我怎么继续坚持下去吗?妈,你是成功人士,但我不一样,我算什么,我老是活在你的光环下面,我长这么大以来,我哪件事不是拼了命地去做好,就是怕你拿我去和别的小孩比。我不敢给你丢脸,你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我努力去做,我只想着越做得好,你就越开心。至于为什么要去我爸那,当然是因为我想他了啊。妈,你别忘了,我很长一段时间是跟着爸爸的。”
眼睛有些模糊,我拿手背去擦,才发觉流了一脸的泪。我哽咽了一下,继续说:“妈,其实我也有我想过的生活,我喜欢写东西,你是怎么跟我说的,兴趣和工作不能混为一谈,我就照着你说的去做,我选择了我不喜欢的专业,一学就是这么多年,你看我现在快乐吗?我痛苦死了,我根本就不喜欢这个专业,却要不停地应付它。”
“我这都是为了你好。”
我妈一脸看我不知好歹的样子,连声音都抖得压了几阶,眼眶也胀得通红,她泛了泪光的眼睛里似乎仍写着不可置信,因为我从小到大没有忤逆过她,甚至连同她的争吵都显得小孩子气,而不会像今天这样厉声质问,让她受到了仿佛天塌下来的窘境。
“是,你是为了我好。你怕是没看见我是多么难受地把一件自己不喜欢的事情搞到得心应手的。读大学的时候,我要拿它应付考试,现在工作了,我就得拿它应付工作。”
“好,好,好,是妈妈的错。妈妈不该让你为了遵循我的意见去选择专业,去选择工作。但是小谖,你难道不想想,如果没有妈妈,你跟着你爸爸,会是个什么下场吗?”
“我不知道。”我是真的不知道,或许我会比现在过得更难受。但是谁知道呢,这只是假设性的问题。
我转过头,重重地呼出一口气,“妈,我今年就在乡下过春节了,不回来了。”
“行,我知道了。”
我逆光看过去,她的背影显得落莫,在她快要掩上门的那一刹那,我没忍住,叫住了她:“祝你和谢叔叔今年新春的法国周游,愉快。”
她点了点头,却没有回头再对我说什么,然后门被轻轻地关上。我止了眼泪,将最后一件衣服叠起来慎重地放进行李箱里,那是我在商场转了好久才给我爸爸买下的。
回乡下的过程是漫长的,我每次回去一趟,都好像把骨头拆卸了重装,到目的地的时候,人像是散了架似的。
我靠着客车,刷着手机,等我爸来接我,今年好不容易来他家过一次年,他高兴得如同中了大票,整张脸都喜气洋洋的,说实话,越看到他这样,我心里越难受。
他老远就看到我了,挥挥手,便快步走到了我跟前,拎起我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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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问我:“肚子饿不饿?是不是又像以前那样,怕晕车没敢吃东西?”
我点了点头,跟上他,说:“早上出门的时候有垫了点东西,现在不是特别饿。”
“那就好。”我爸笑得格外开心,声音特别洪亮。可是,他不再挺拔的背影留给我,让我眼眶里直泛酸。
我多么想他能像小时候那样揉揉我的发顶,或者是牵着我走,我已经好久没有和他这么慢慢地走过一条路了。
乡下似乎是前天下过雪,略显泥泞的马路上不是容易穿行,我爸一面扛着行李箱在前头闷头走,一面又时不时地回过头来叮嘱我,叫我小心水沆,别把鞋子弄脏弄湿了。
“爸,你有没有想我啊。”
我避开一个又一个的小泥沆,不知是触景生情,还是想到了我这次的目的,我的心情很是沉重,但我又不想让我们少之又少的相处时光终结在沉默里,我尽量挑些话题,虽然矫情了点,但对于我爸那样不善言辞的人来说,我就应该这样地跟他开聊。
“想肯定是想的。”我爸不好意思地说,“但你在你妈那过得比跟着爸爸好,爸爸其实又不想你。你啊,以后还是要多回来看看。”
“嗯,我知道了。”
第28章@28
而我不知道的是,在我回到乡下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时,沈诺终于在经历了一系列的挣扎后,果断地选定了一家医院,就跟我当时牙疼得死去活来,最后得知是智齿发炎而随便找个医院拔牙一样,她走进了一家私立医院。
绝望,恼恨,像浊流一般交替着冲刷她昏昏沉沉的脑袋,她快要支撑不住了。
她来医院之前,还是抱着一丝丝希望约了那位始作俑者,不过如她预料,那位始作俑者临阵脱逃,不敢来见她了,她在茶餐厅点了一杯水等了差不多一个多钟头,后来实在是太失望了,才忍着恶心打车去了医院。
坐在出租车里,一闪而过的是繁华城市的身影,寂静敲打着鲜红的心脏,她的眼泪顿时像决了堤的洪水,哗哗哗地直往下掉。
她以前在江边看过春季的涨潮,远远超出了平常的水位,她觉得她现在就像是盛了满满一江春水,眼泪在汹涌。
医院冷漠的冰雕护士小姐翻着病历,一面在病历上写写画画,一面眼也不抬地翘着一根手指头,指着空位,说:“我是过来拿点资料的,袁大夫应该很快就会回来。您稍等。”
然后,这位似乎忙得无时无刻不低头挥笔签名的护士小姐终于找到了需要的文件,矫健地离开了消毒水味充斥的这间小工作室。
袁大夫是一个三十多岁的成熟女人,如果她没有笑容可掬地做完一篇长达二十分钟的自我介绍的话,沈诺一定认为眼前这位看上去慈眉善目的女人其实快到更年发病期了。
袁大夫大致讲了一下堕胎的流程,当然她在说“堕胎”这两个字眼时,几乎是拿起了敲木鱼的佛门中人的表情,她说:“这对女人伤害很大,我们一般不赞同这么做。”
沈诺想,如果没有宁愿承受伤害的女人冲锋陷阵地往堕胎这条路上挤的话,你们妇科医院的大门绝没有现在装饰的这么豪华气派。她们可是衣食父母。
不过,沈诺只是苍白着病态的脸,坚定地说:“我要拿掉它。”
毕业之后,我们各卉东西,忙起来的时候,接连一个月都不会彼此问好,就算是拿着微信不停地刷新消息记录,我们也没有闲工夫似地要向对方道一声“最近过得怎么样”。
我们觉得那些废话如果出现在彼此的对话框里,会显得愚蠢而做作,因为我们自认为我们的友情经得住时光的考验,根本不需要靠着无聊的问候而度日。
乐嫣老是抱怨我从来不主动联系她,而她每次给我打电话,我不是没接到,就是被我妈接到,她很不喜欢这种操作。
我虽然知道能被一个人挂念着是一件幸事,她能一直记得我,也挺让我开心的,毕竟我这人就像席湘说的,极度缺爱。
可是,我受不了我们把所有的时间都荒废在一事无成的聊天上,况且,毕业后的我,堪称负能量归纳箱。
有一次,乐嫣在微信上找我聊天,一如既住地责怪我没有想起她。说实话,不是我没想起她,而是我的负能量堆积到让我崩溃。
我当时就怼她说:“难道要我和你聊我的负能量吗?要听我骂你xx吗?”
她没回我了,大概是被我的“你xx”吓到了。
我自知我一直是一个负能量爆棚的人,此外,我还特别容易把失控的怒火牵扯到其他人,进入社会后,我唯一学会的就是把所有的情绪渐渐地藏起来,也许有时会发泄给身边人,但至少对于我相隔千里了的好朋友们而言,我再也没有给她们灌输过什么负能量了。
世界上的千万种变化磨平了我们青春的棱角,却也锋利了部分人的爪牙,他们张牙舞爪,将整个世界弄得兵荒马乱,并且自信地认可着,总有一日,成为伟大世界的主宰者,然而忘记了薄弱的身躯终会被洪荒泛滥的世界淹没,如一叶扁舟般零丁无依,伸手想要抓住同行的人,后者却已经化作万朵浪花里的泡沫,绚丽而过,折射了阳光的温暖与爆破了海水的微咸。
我意料之外的事情其实有很多,不仅有我从毕业那天开始就下定决心要跟大学任何相关的一切老死不相往来,也有我这辈子是不是真得一个人一条路走到黑。
大学的时光过得实在是太快了,我拍毕业照那天对着镜头勉强笑的时候,我恍惚觉得我那是在拍军训的落幕照。
大概是因为我们年纪大了,对留住美好拥有了一种近似于偏执的情感,于是我们的毕业照拍了一次又一次,最后终于敲定下来,也不是满足了我们所有人,而只是因为毕业的时间来不及了。
不管是我的小学、初中、高中,还是大学,我对于留念都不甚上心。
毕业时分看着同窗们哭红了眼,就差没抱着脑袋继续一番撕心裂肺,而我,平静得格格不入,我甚至毫不掩饰我由内而外迸发出的鄙视,是啊,这又不是死别,以后不论是真的不见还是会再见,我们的感情也会随着时光的流逝慢慢消耗殆尽。
而清醒如我们能做的,就是顺其自然,一切随缘,事事莫强求。
乐嫣不止一次问过我,“我们毕业后还会联系吗?我们会是一辈子的朋友吗?”
我出于在学校里的平易近人,不管是有多不看好她的言辞,我仍然会昧着良心说:“那当然啦,我初中高中时候的同学没一个联系的,那要是还跟你们断绝往来,那我真成孤家寡人了。”
卢沁举双手赞成,因为我和她在某些方面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但事实是,我们即使未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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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表面的分析也依然可以断定我和她是完全不同的。
说起来,我和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人,只或多或少的在某些方面类似,根本谈不上知己好友,而我也擅长表面功夫,竟然和她们维持了四年的深厚友谊,可是一毕业,各奔东西,我便立即把他们抛之脑后了,更过分的是,我时常面对他们的问候不屑一顾,甚至感到了烦躁。
当然,我的烦躁也不是全无理由的,我承认我是乐嫣口中那个脾气古怪的人,但我对他们的反感,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他们。
我原以为我们毕业后就算不风光无限,也不应该是互相比惨的,于是我接受不住我们存在的现状,我厌烦他们的柴米油盐,也同样厌烦着跟他们处在同一个水平却连烦恼转移的资格都没有。
我听够了他们的各种惨痛经历,其实根本算不上有多惨,只是他们学会了夸张,恨不得让我的同情泛滥。
真的,有时候,不管我多么痛不欲生,我都能从他们身上得到活着的启发。
那一刻,我真不知道是应该感谢他们呢还是继续憎恨他们。他们之于我还真是强大的存在。
沈诺曾经是我最好的搭档,是我在大学宿舍里的哥们,如果要问我谁才是那个可以陪我疯癫的人,那我一定会说沈诺,我有很多的快乐都是她带给我的。
但是,作为经历了半辈子蹉跎岁月的人儿,我们都知道,人肯定是会变的,有的人会越变越好,但有的人,只会让人一寸寸寒心,就比如沈诺。
在我们刚刚落户在同一个屋檐下的时候,乐嫣就对沈诺下了评价——“她真是一个纯朴的人”。
沈诺在刚刚踏进大学的那年,的确是一个纯朴的人,可是后来呢,因为经历,因为自我的蜕变,她渐渐没有了原来的轮廓。
“谁说一部电视剧开始时被镜头第一个扫过的就是主角?那也有可能是主角他妈或者他爸,七大姑八大姨也有可能。主角不是都得保持一下神秘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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