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离后嫁给皇帝叔叔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落雨秋寒
接着,他们一家子便相互簇拥着往同光堂走去。
路上,高通轻声说道,“今儿你大舅当差,大舅妈前儿个就回了娘家,那边有点事需要她帮衬。”
这是和她解释大舅大舅妈不在家的原因。
说说笑笑间,他们很快就到了同光堂。
就在这时,一个小炮弹冲了出来,一把抱住她的大腿,“表姑!”
和离后嫁给皇帝叔叔 第25节
沈繁花:???
低下头,看了一眼腿部挂件,一颗小肉球?
“是绪儿啊。”沈繁花认出来小肉球是她大表哥的大儿子高绪。不知道为啥,原主非常合小孩的缘,两人以前可要好了,每次一来,高绪小朋友都非常粘她。
沈繁花腰一弯,就将小人儿抱了起来。
小孩高兴极了,小手抓了她垂在胸前的一小撮头发玩儿,“表姑,你总算来啦,你都好久没来看绪儿了。”
“是这样吗?”
“当然啦,你都有一二三四……”小孩伸出指头数,数了数,然后噘嘴道,“四次休沐都没来了。”
“好,是表姑不对,那么久才来看绪儿。”
“绪儿,你功课做完了没?”一旁的高路等姑侄俩寒暄完了,才给小破孩泼了一盆冷水。
“没有。”高绪低头,两指食指相□□啊点的,“可是我就剩下一道题了,可以请人帮忙吗?”
“说说你想找谁帮忙?”胖子表弟双手环胸,问他。
“找表姑。”
“那你问问她愿不愿意帮你?”说着,高路挤眉弄眼,示意她不要帮忙。
高绪突然抱着她的脖子,亲了她一口,“表姑肯定会帮绪儿的,对吗?”
“对对对。”你可爱你有理。
胖子表弟瞪圆了眼,表姐,你怎么能这样?!
沈繁花朝他翻了个白眼,她就是个凡人,就是为美色所惑,咋地?
他们说话间,里面的人听到动静,她外祖父搀着外祖母从屋里走了出来。看着他们在闹,也没作声,只在一旁含笑看着。
“表姑,授人鱼不如授人以渔是什么意思呀?”高绪小朋友用糯糯的声音问道。
“与其让老司机带带你,不如自己成为老司机。”沈繁花下意识答道。
所有人:???
这是什么解释?
“不是,他才七岁,用得着学这么深奥的知识了吗?”沈繁花回忆起后世她七岁的时候在干嘛,大概只勉强弄懂一到十,山河田土之类的简单汉字?
“绪儿早慧,也不是刻意教他的,遇上了就教,这句话,是你表弟出的题。”三舅高通在一旁解释。
沈繁花瞥了胖子表弟一眼,你确定这不是故意刁难人?
高路气死了,“还不是这小破孩,懒得要死,给他布下的一些功课,要么偷工减料,要么喊书童代劳。说他,他还振振有词地和你顶嘴。前儿个,不是说安和大将军凯旋而归了吗?这小孩听了,就说将来也要做大将军。想做大将军是吧?行,那就得早上起来练筋骨。但他只坚持了一天,就一天!然后第二天早上的时候,去喊他,人家头埋在被子里,小屁股向天撅着,死活不起来了。就这样,还想当将军呢。”
“为什么不能当大将军?当大将军又不用事事亲力亲为。”小孩不服气地道。
胖子表弟给了她一个,你瞧吧,就是这么难搞。
这样确实不行,沈繁花斟酌着和他说,“有些东西你得自己会,别人替代不了你的,只能你自己做。”否则无法服众啊。
“比如?”小孩子不服气,觉得没什么是别人代替不了去做的,如果有,那就是钱不够权不够。
就在大家以为沈繁花准备说一大通大道理来教育这小破孩时,沈繁花伸手,弹了一下他的额头,“比如上茅房,你得亲自上吧?”
小孩呼吸一窒,这还真的没办法让人代劳。
“哈哈哈——”看到小破孩吃瘪,胖子表弟笑得捶地,这小子伶牙俐齿得很,平时他总是那个被气得头发都要竖起的人。现在好了,他总算遇到克星了。
笑闹了一会,沈繁花将小孩交给胖子表弟,然后就和外祖父外祖母舅舅舅妈等人一起进了屋。
高路倒也想跟进去,被三舅眼一瞪,只能去带小孩了。
第三十章 和离的第八天
“闪婚闪离, 也不和家里人商量一下,出息了。”一坐下,她外祖母就忍不住拿指头点了她的额头三次。
沈繁花讨好地笑笑, 前面决定嫁给许君哲是原主自个儿干的, 后面决定和离,确实是她亲自操刀的结果。和离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 连她自己都觉得意外,别提她外祖母他们了。
她只庆幸她外祖母没有一见面就发作, 好歹给她在小辈面前留了点面子。
“你还当不当我们是你的亲人了?”一旁的三舅一边喝茶, 一边轻飘飘地补刀。
被这样诘问, 沈繁花心虚得很。
她连忙将她三舅爱吃的点心堆到他跟前, 顺便给他递过去一个求放过的眼神,得了她三舅一个似笑非笑的眼神。
沈繁花知道这是饶过她一回的意思, 心里松了口气,终于不用承受他们母子混合双打了。
“最重要的是保密功夫做得不错嘛。”一直不说话的外祖父高恒,突然也来了这么一句。
药丸, 沈繁花苦笑,避免一个洞堵了另一个洞又漏, 她不得不做足了晚辈的姿态, 一一赔罪过去。
如此这般, 总算揭过了这一茬。
沈繁花擦了擦额头上不存在的汗。
她外祖母说道, “你这样, 我们太被动了。所幸没吃什么亏。”
沈繁花道, “祖母, 就许君哲那样的不离留着过年啊,没得恶心人。”速度快,那也是借力打力顺势而为的结果。
“既然和离了, 就不用思虑太多,好好儿休养一阵子再说其他的。许君哲那边,你不用担心。他已经递了折子,打算调任外地,皇上已经允了。”
提起这个人,高恒眉头都是皱的,一副如非必要都不想提起的样子。想他这一辈子教书育人,就没见过像许君哲这样糟糕的人。
许君哲要调出京城啦?听到这个消息,沈繁花并不算太意外,这还是当初她向许氏族长建议的呢。离开了也好,省得他留在京城,连带着她都容易被人闲言闲语。
“你前儿个让人送来的豆腐、腐乳等物很是不错,非常适合我和你外祖母这等牙口不利索的老人。”高恒赞她有孝心。
说到这个,沈繁花有点心虚,其实这些豆制品早就弄出来了。只是后世人情淡薄,她又是孤儿出身(女主出身晋江孤儿院比较好搞),当时豆腐豆干等物弄出来时,全然没想起她外祖一家子人来,咳咳。
“只是你前脚送来没多久,皇上也赏赐了一些来。”这话,她外祖父是看着她说的。
沈繁花少不得解释一番这些豆制品的来龙去脉。
她外祖父认真地听完,再听她说景熙帝会利用这些东西做点事,才点了点头。
外祖父和三舅坐着陪着她们拉了一会家常,便起身去了书房,留她和外祖母三舅妈说话。
两人觉得,女眷之间,有些话比较方便沟通,如果外孙女|外甥女真受了什么委屈,晚上的时候,枕边人自然会和他们透露。
许是她和离的原因,聊天时外祖母和三舅妈都挺照顾她的情绪的,接下来的时间,她们相处很愉快。
只是外祖母年纪大了,坐着聊了大半个时辰,有点精神不济,需要进屋躺一躺。三舅妈也得去厨房瞧瞧。
于是,沈繁花就自由活动了。
沈繁花在高府是有自己的院子的,她没有觉得累,所以并没有去院子里休息,而是问清楚了高路的所在,便去了他那边。
她人还没到呢,远远就听到了他训人的声音。
走近一看,高绪在那哼哼哈哈地练着,因流汗,小脸红彤彤的。
而高路呢,则让下人搬来了躺椅,一边吃吃喝喝之余,还不忘给高绪指点两句。
沈繁花随手折了一根树枝,等他正准备向一旁的点心伸手时,从背后往他手上一扫,被他迅速地躲开了。
高路回头想看看哪个大胆的敢抽他小爷,发现是她,不由得叫道,“姐,亲姐,弟弟哪惹你了,你直说,我改行吗,用不着直接动手吧?”
“我觉得你应该在那里和绪儿一起练,不应该躺在这里吃吃喝喝。”你应该在那里,不应该在这里。
高路动也不动,“为什么?”是绪儿要当大将军,又不是他,他才不要一起练呢。
“一身的肥肉,有何资格偷懒?有何资格暴饮暴食?”沈繁花发出灵魂拷问。
高路受到暴击,露出一副大受打击的样子,“表姐,你嫌弃我?”是谁以前说他胖嘟嘟的很可爱的?
“咋,你这样,还不许别人嫌弃了?是胖是瘦是你的权力,但喜爱或嫌弃也是我的权力啊。”沈繁花发现这家伙需要一点挫折教育。
他这属于青春期肥胖。在后世时,她曾听说过一件事,她闺蜜的大姨妈的三舅子的表弟家的儿子,打小就是个胖子,一直胖过了青春期,直到十八时,他母亲无意中发现他的作案工具只有花生米大小,顿时大惊,带着他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是肥胖造成的发育障碍,已经没办法改善。医生说,如果早点知道,就能正确干预,就不会有这种遗憾了。
她这表弟目前就处在发育期,还发胖。她上次见他时,就有点担心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我是怕你以后娶不着妻子。”毕竟是个女人都受不了婚后筷子搅水缸的日子。
“咋可能?”高路一听,先是大惊失色,接着便是不信。他胖是胖了点,但脸还是不错的,帅胖帅胖的,总有姑娘喜欢他这一款的吧?
“爱信不信,你以为我吓唬你呢,我可没这闲功夫。”这事她打算私底下和外祖母提一嘴,相信他们会处理好的。
高路还在惊疑不定中。
说话间,高绪结束了锻炼,慢吞吞地朝他们走来。
沈繁花给他倒了一杯温水。
小孩一屁股坐在她旁边,小身子一歪,朝她压了过来,“表姑,好累。”
“来,喝点水。”
高绪是真的渴了,双手端起茶碗,吨吨吨,一会就喝完了一碗。
沈繁花再给他倒的时候,他又喝了两口才把碗放下。
“那么想当大将军啊?”沈繁花拿出帕子给他擦汗。
高绪大大地点了个头,“嗯,想呢。”
“那你不如换个崇拜对象,陈安和真不算什么。”
高绪不解,“为什么,表姑你不喜欢安和大将军吗?”
是的,她不喜欢。这陈安和,号称平民将军,也是向淑澜鱼塘里的鱼。她能说,除了景熙帝,她鱼塘里的鱼,她都想一把药死了事吗?
沈繁花摸了摸他的脑袋,“表姑只是单纯地觉得陈安和没有厉害到足以成为小绪心目中的英雄。小绪崇拜并以之为奋斗目标的英雄,一定是文韬武略的大才,文能□□,武能定国,人品贵重才行啊。”
“有这样的人吗?”
“有啊,咱们皇上不就是了吗?”
“您是说表叔爷?”
沈繁花默,景熙帝和她爹结拜,她喊叔叔,高路喊表叔,轮到高绪时,他又再升一个辈分,可不就是表叔爷?
“你表叔爷确实厉害,当年举事之后,十几年,他征战南北,横扫天下。可以说,这天下,十之四五都是他亲自打下来的。陈安和根本无法和他相提并论。如果一定要放在一起比较,他陈安和拍马不及。以他为榜样,很好。”
她三舅搀扶着她外祖父由从他们背后的大树下踱着步子走了出来。
和离后嫁给皇帝叔叔 第26节
快到饭点了,两人从书房出来,经过此处时,正好听见他们仨人的对话,就驻足听了一会。
高绪皱着一张小脸道,“可是,如果以表叔爷为奋斗目标的话,我怕我这一辈子都追赶不上他的,更别提超越他了。”
他的话让众人一愣,“难道你崇拜陈安和,是打算有朝一日超越他打败他?”
小孩一昂首,“当然!”
她外祖父闻言,大笑,“哈哈哈。好,有志气!”
沈繁花有些哭笑不得,原来在小家伙这里,偶像,就是用来打败和超越的。
接下来就是午饭时间,午饭的时候,她大舅从衙里回来了。
她大舅个性温和端方,饭前和她聊了几句,见她一切都好,便放了心。
午饭很丰盛。都是一家子骨肉,他们也没有男女分开坐什么的,而是大家都上了桌。
这回,沈繁花带来了不少豆制品,并附上了做法,甚至带了一个厨房同行。所以今天的午饭都是新式菜肴为主,另外还有几道是高家自己的菜谱做出来的拿手菜,满满地摆了一桌。
对桌子上的菜,每个人都各有喜好。比如高绪酷爱那道上汤鱼丸,她外祖父外祖母则对两道豆腐菜赞不绝口,她三舅则是对豆鼓鱼情有独衷……
那道酸菜鱼深得胖子表弟的喜爱,这一大盆酸菜鱼有一大半入了他的口。
看着吃得满头大汗的他,沈繁花朝她外祖母看去,肥胖会影响那方面发育的事她已经私底下和她提了,只见此时她外祖母看着胖子表弟笑得一脸慈祥。
沈繁花顿时觉得胖子表弟有点可怜了,忍不住拿公筷给他夹了一只鱼丸。
“谢谢姐,姐你也吃啊,别客气。”胖子表弟尚不自知他的悲惨日子已经预定发货了,见他表姐给他夹菜,还笑得傻呼呼的。
沈繁花暗算摇头。
造吧,甩开膀子造吧,明天开始你就没法那么恣意了。希望下次再见时,她见到的是一个瘦瘦的精神小伙。
饭后,沈繁花去她的院子里歇了一觉,醒来后又陪着外祖母等人聊了一会,吃了个下午茶。
傍晚左右,她就归家了。
看着她三舅妈给的两车回礼,沈繁花总结了此次走亲戚的表现,那就是完美。
第三十一章 和离第九天。
就在沈繁花和她外祖父透露景熙帝会拿豆制品做点事之后没多久, 京城东南西北四个城区就各开了一间豆腐坊,专卖豆浆、豆花、豆腐、豆干、豆皮等新鲜吃食,其他新品陆续在增添。
这等吃食, 还未见过, 倒让京城的百姓们瞧了个新鲜。而且皇城根儿的老百姓,不说手头宽松与否, 那都不是亏待自己的主儿,都打算买点儿尝尝鲜。况且东西不算太贵, 可用钱买, 也可以拿食粮来换, 每种换法都有规定。
这回官府办事也老练, 四店开张的时候,直接开了一席, 这一席上座的都是京城有名的老饕,席上的菜肴自不必说,所取食材, 全部都是来自店里。
嫩豆腐炖鱼汤,老豆干炒肉, 豆皮炒三鲜或者豆豉蒸鱼等等十来个菜, 都是极为美味的菜肴。吃得这些老饕满嘴留油, 个个都是腆着肚子走的, 逢人便夸这菜肴好吃。
老百姓们眼睛也不瞎, 这些人有一个算一个, 吃得都走不动路了, 说他们是托谁信啊,这也太卖力吆喝了吧?
老百姓们发现,豆腐坊里有卖未加工原材料的, 也用卖熟食的,端看个人选择。
官府给出的说法里,香浓带甜的豆浆营养高便于吸收,对孩子长身体有好处,非常适合孩子。豆腐脑娇嫩软滑,根据各人口味不同,可做甜口可做咸口,无论哪种口味都非常美味。大酱用法多多,可拌面,可炒肉,可……总之用处多多。还有酱油,自打出世以来,就没有不好卖的。
不用说,豆腐坊的生意那叫一个好,每天豆腐坊外排队的人络绎不绝。
豆浆豆腐豆干等物,深受京城工薪家庭的喜爱,而底层老百姓则更偏爱豆豉、大酱等物,因为它们真的很下饭啊。
不管是豆豉还是大酱,放点儿辣椒、大蒜,和薄荷或者紫苏一炒,那味道老霸道了,有肉的话,再搁一点,那滋味儿真是太美啦。
程城是京城人士,家住四里胡同,家里经营着一家布庄,算小有资产。他打小是他祖父带大的,他对他祖父很依赖。都说人生七十古来稀,今年他祖父迈入八十大关,对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动乱的老百姓而言,算得上是人瑞了。
在程城看来,祖父长命百岁那才叫好呢。
只是他近来又掉了仅剩的两颗牙,只剩下光秃秃的牙床,吃啥啥都不行,所有食物都嚼不动,每天只能喝点肉汤稀饭。可同样的食物吃多了也会腻味的呀,而且食物炖得太软烂又失了原来的味道。这不,这两天他家老爷子正闹脾气不肯吃东西,这可将他们一家子人急死了。
正巧,官府经营的豆腐坊开业了,尝过鲜的一位朋友告诉他新出现的豆腐特别适合他祖父这样牙口不好的老人吃,让他去换了一些回来炖老爷子试试。
程城听了,二话不说,拿了钱就直奔离他家最近的豆腐坊。
听说豆浆营养好,买:看到豆腐脑儿不错,买:卤豆腐颤颤巍巍,看着如膏状一般入口即化,买:熟食区那叫豆豉的吃食,味道太霸道了,买!
一路买买买下来,等他回过神,发现他几乎将豆腐坊的新鲜玩意儿都买了个遍,当下汗都出来了,赶紧捂着钱兜子离开。
而这些新鲜吃食也不负重望,深得他家老爷子的喜爱。
京城里,像程城这样的人很多,豆制品也逐渐走上京城百姓们的餐桌,成为他们的日常饮食之一。
今年需要应付冬季,国库财政紧缺,
等来年国家没那么困难时,这些豆制品的作法会一一免费教给老百姓们的。
有利于提升百姓们对大周的认同感,
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感
暂时不能公开。
暂时不能公开,也就是说,将来会公开咯?
豆豉
铁柱是距离京城十里地外白云村的人,他打小命苦,父母兄弟都死于战乱,他可以说是吃百家饭长大的。
他这二三十年没过过一天好日子,只觉得这日子没啥盼头,苦闷得很。
以前乱世,活命难,吃饭难,过的都是今天不知明天的日子。
这两年新帝统一了天下,倒好过一些了,他也在隔房长辈的张罗之下,娶了一房妻子。但日子嘛,也就那样。而且今年听说很多地方发生干旱,粮食欠收,他们这地儿,收成也不如以前。
秋收刚过,官府将税粮一收,缺粮的情况就初见端倪,村民们看着交完税后为数不多的粮食都开始勒紧裤腰带,每顿只吃个半饱。然后进城打短工的汉子也多了,他也是其中之一。这样一来能得些银钱,二来也能给家里省点口粮。
他是幸运的,刚进城就遇到沈家的玻璃作坊招工,管吃管住,每个月一两银子。每个招工进去的人,都得签下啥保密协议,不会写字的,就让人给念一遍,然后还愿意留下干活的就按手印。
这些都不算什么,他们卖力干活,主家给饭吃给工钱,对他们来说就是顶顶好的了,哪会去泄秘做一些对主家不利的事呢。
在此之前,铁柱他从来不觉得吃饭是一件令人期待的事情。他不是没吃饱过,但,也就那样吧。
可来了沈家的玻璃作坊后,比在家里好一点,至少顿顿管饱。但是后来不一样了。不仅粗粮馒头饼子,糙米饭管够,一勺青菜不变,多了半勺子大酱,有时大酱会换成豆豉,他们偶尔能从里面吃到一点肉沫。那大酱和豆豉的滋味咸香辣俱全,真是太下饭了。而且每顿饭还有几个大桶装的紫菜蛋花汤,这汤随便喝。
他们非常期待每一顿饭,觉得在沈家作坊干活的日子是神仙的日子,只希望这工期不要那么早结束才好。
关于大酱和豆豉,他们中有人偷偷问了个小管事,对方说这是官府折腾出来的新鲜吃食,价格不贵,如果他们需要,等结了工钱,自己就能去买一些。
至于他们每天吃的那些,是他们主子做主给他们加餐的。
铁柱他们听了,都很感动。干活也变得非常卖力,不吝啬力气。
豆制品的爆卖,沈繁花略知一二。
看到豆制品为人们所喜爱,府中的人都与有荣焉,要知道,这玩意还是他们主子折腾出来的呢。
这代表着景熙帝的收粮行动在稳步地进行着,一切都是为了今年的寒冬做准备。这样挺不错的,人们对华服美食的喜爱,只有手头宽松的人才会去豆腐坊消费,这么做也算某种程度的劫富济贫吧。
这日,玻璃作坊那边给她送来了一件成品——一片玻璃,她要的镜子还没影。
沈繁花看着,虽然成品还很粗糙,但透明度已经勉强足够用于大棚蔬菜的种植了。目前琉璃作坊就建在她那大庄子边上,到时搬运起来也方便。
看着这玻璃,她不免想到了景熙帝,她想起之前在长公主的品秋宴上答应过要送他一件礼物的。虽然说,当日她送礼物的由头已经消失了。
许君哲调离京城,他先前负责的拍卖会自然流产了。
京城的闺秀夫人们现在都怕和他扯上关系,宁愿拿真金白银自赎,也不愿意让自己的画作或者首饰等物落在许君哲手里。
如此一来,这个一开始声势浩荡的拍卖会就夭折了,连换人接手都没必要。
但是呢答应过的事还是做到的。她沈繁花虽不是君子,却也不是那等言而无信之人。
于是她给景熙帝写了一封信,邀请他一起到她的庄子上参观玻璃作坊去。信送出去之后,沈繁花托着香腮,不无奢望地想,希望她送上的玻璃能让他消消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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