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归郎未知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羿宁
嫩玉米刚出来的时候,孟萦煮了些送到了王家,又给李君成和姑姑家送了些,王家娘子甚是喜爱嫩玉米,崔郎君迅速行动在瑞祥酒楼又推出了嫩玉米,厨师竟然能想出松仁玉米、玉米嫩兔、嫩玉米蒸蛋羹等好几道菜。每一道菜都是天价,他们还将能玉米且切成几段,分段卖出去。总之是花样百出,都为了赚钱。玉米和辣椒都能保存几天,王家的船队将这些新鲜吃食带到了沿
第六十四章 秀才考试
梅财主和崔郎君并非贪财之人,他们也深信凡事不过三,三年来他们从中获益颇多,也愿意将这些吃食推向民间,只是他们说今年得了种子,明年开春卖种子和芽苗,此后就由民间慢慢推广。至于玉米,由于嫩玉米一直挺受欢迎,没有留下多少种子,只能等明年种出来得了种子,后年才有种子推广。不过孟家的大棚数量多,位置好,都已经建起来了,用着也非常方便,希望冬天时仍能继续合作种些新鲜蔬果提供给两家的酒楼。大郎君表示无异议,王季陵和孟萦的辣酱作坊由两家各派管事来经营管理,孟萦将要专心科考,庶务上的事尽量少沾手。
自大郎君和孟萦谈话过后,何夫子就严厉起来,孟萦的课业明显增加了,这三年来,何夫子一直让孟萦绑着小沙袋练习毛笔字,刚开始沙袋只有三两,慢慢增加到半斤,后来增加到一斤,现在孟萦绑着一斤半的沙袋,写起字来流利自如,下笔明显有力多了,那一手毛笔字拿出去已是够让人惊艳了。孟萦想,如果放到现代,咱也能当小书法家了。可她的字和何夫子的字比起来,还差得远。何夫子一手正楷字比印刷体还好看,一篇文章写下来,没有任何一个字可以让人挑出毛病来,真是厉害!孟萦觉得自己还需更加努力。何夫子开始有意识地将她往科举的方向上引导,将四书五经挨个儿帮孟萦捋下来,查缺补漏,孟萦觉得自己进益颇多。
自从孟萦将产业都交给管事来打理,王季陵和孟萦的私下接触就少了,两人虽在同一个书院,但分属不同的班级。王季陵觉得孟萦真厉害,年龄虽小,不但围棋下得好,课业也门门都是甲上,连射御都能不输郎君,也不知道她是什么做到的,她爹是怎么教的。孟萦自升到甲班,就一直在甲一班,从未掉落过,这让所有的夫子都对她刮目相看,以前李君成没考秀才时,他们俩在书院还有得一拼,可毕竟李君成比孟萦大了五岁啊。
李君成考过秀才之后,就去了江陵书院,那里的学子都是有秀才功名的,他们一起学习准备考举人。江陵书院成了孟萦的下一个目标。
何夫子在考查过孟萦的课业之后,认为她可以去考秀才。大曌的科举经过三四百年的发展,有些像明清时期的科举考试,基本都规范起来,科考是选拔人才的有效方式。
考秀才不用去远的地方,只在本郡就可以考,县试在武陵县考,由县官主持,学署教官监试。考生取具同考的五人,写具五童互结保单,作弊者五人连坐。鹿鸣书院在收取一定费用之后,由书院给安排了具结的廪生。孟萦这时才觉得有组织就是好,不用操心这些琐事,由书院安排也放心,书院会将几个成绩相仿的学子结成一保,也希望自己的学子能取得好成绩,这样就会吸引更多的学子前来就读。
县试是最初一级的选拔,考的内容多以背诵为主,这是孟萦的长项,县试成绩一出来,白芨看到自家女郎的考号排在了第二位,就知道是考了第二名,赶快回家通报。孟萦得知自己考了第二还有些沾沾自喜,却被何夫子劈头盖脸地批了一顿,很是没脸,何夫子说以她的基础应该是可以考第一的,看来还是粗心了。孟萦心大惯了,觉得第二也挺好的,干嘛非要争第一,多累!何夫子却说:“这只是县试,参考的人是全县的书生,你都不能拔得头筹,后面还有府试、院试、乡试、会试直至殿试,竞争逐渐加大,都是优中选优,每一级考试,参加考试的人员都是各地最优秀的人才,如果你每次都不尽全力,最后等你想发力时,却不知该如何去做了。”
孟萦想想何夫子说的话很有道理,她想起了前世的一个有趣的数学励志公式:1.01的365次方约等于37.8。0.99的365次方约等于0.03。365次方代表一年的365天,1代表每一天的努力,1.01表示每天多做0.01,0.99代表每天少做0.01,365天后,一个增长到了37.8,一个减少到0.03,这就相当于人生的路程,每天多努力一点点,日积月累,积少成多,积沙成塔,很快就会带来质的飞跃;每天稍微懈怠,天长日久终将一事无成,失去力量。
孟萦自此后端正了自己的学习态度,何夫子也的确博学多才,授课很精彩,他善于旁征博引,引经据典,将艰深的经典通过小故事的形式讲述出来,让人便于理解,这种教学方法很适合孟萦。看来能考上进士的都是有真才实学的。
府试出题的是本郡的郡守,为此王季陵还带着孟萦去拜
第六十五章 郊游趣事
看她出来,大郎君迎了上去,孟萦小跑几步就窜到了大郎君怀里,抱着他的腰撒娇,用自己毛茸茸的脑袋在大郎君胸前蹭了蹭。大郎君笑着点了点她的脑袋道:“你都多大了,还跟爹爹撒娇”
“那我不管,不管我多大,您不都是我爹吗只要有爹爹在,不管将来我多老,我都是爹爹的孩子。”孟萦撒娇道。
大郎君被她的话触动了,也回抱了她,问她考得如何。
“过关应该没问题,只是不知道名次如何”
“还是萦儿妹妹厉害,我姐这都考第二次了,上次考试,她考场上紧张得将经义都忘光了,所以没过,她气得不得了。这次考之前又紧张的不得了,你看这会儿还没出来,也不知道考得怎样再考不过,以后就更难考过了,明年开春她就要娶夫郎了,娶了夫郎,家里的琐事就多了,难免要分心。”李君成有些担忧他姐姐。
“君如姐姐这次肯定能过,这次的考题都是基础题,只要经义熟悉都能过。君如姐姐开春就要成亲了我怎么没听说过”孟萦好奇地问道。
“才定下来的,之前虽是两人皆有意,只是男方那边,他母亲想让他攀高枝,后来他姐姐来过我家一次,不知道怎么回事,回去就说服她母亲同意了这门亲事。”
“那君如姐姐娶的夫郎是哪里人是书生吗”孟萦问道。
“王家小郎君是夷陵县县令的儿子,但他母亲和爹爹祖籍是咱武陵郡的,所以他在咱们鹿鸣书院念书,他和我姐是同窗好友。他前年和我一起过得院试。”李君成道。
“那真是要恭喜君如姐姐了,她成亲的时候请一定要通知我哦。”孟萦笑道。
李君成抿着嘴,笑着点头。孟萦觉得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李君成从一个十二三的小正太变成了十六七的少年郎,他长高了一大截,看着比以前瘦了不少,五官褪去了婴儿肥,变得立体起来,双眉浓密而修长,一双杏眼,黑白分明,眼角稍稍内勾,双眼显得很深邃,鼻梁高挺,一双薄唇微微上翘,总似挂着笑,给人温润儒雅的感觉。
李君成看着孟萦从一个那么娇憨可爱的女童,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半大少女。每年生日他都会给孟萦画两幅画像,一幅送给她,一幅自己留在书房的画缸里。每年季节变换时,李君成都会私下画一副孟萦的画像,有低头看书的样子,也有专注棋局的样子,还有认真倾听的样子……现在他画缸里已经有十几副孟萦的画像了。偶尔翻看时,就能发现孟萦在一点一点长大。他看着她长大,她的一颦一笑都刻在他的脑海里。以前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喜欢靠近她,呆在她身边。现在他知道那是欢喜,在她身上他找到了让自己内心安定的力量,找到了家的感觉。每个休沐日他都想去她家,她家里人少,她爹爹对人又亲和,让人感到既温暖又温馨。而自己家里他只想逃离。只是现在她还太小,他也不大,他觉得自己就像在栽种一朵花儿,当爱的种子生根发芽,缓慢生长,慢慢地长出枝丫,越长越大,他很期待这种子能开出明媚的花儿来,不管是什么花儿,那都是自己精心挑选和期盼的。最近孟萦经常出现在他梦里,梦里的她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像个惹人心痒痒的小妖精,时而笑着跑开,时而乖巧地躺在他怀里。他有时一激动,早晨起来就会发现脏了亵裤。他吓得不得了,偷偷洗了亵裤,不敢让人知道他的秘密。更不敢让孟萦知道,每次出现这种事,他一天都不敢去见孟萦,怕被她发现。他只想着他们都快点儿长大,等萦儿妹妹及笄,他就央母亲去孟家提亲,嫁给萦儿妹妹,这样两人就可以永远生活在一起了。纵使萦儿妹妹将来还会纳娶别人,那也不会影响他对她的感情。因为从他们认识的一开始,他就想着将来长大嫁给她,一辈子对她好,宠着她,两人一起生女育儿,相亲相爱。
孟萦的试卷是李大人亲自改的,纵使他不想让一个小女郎做案首,可排名第二的试卷和她的试卷一比,高下立分,明眼人都能看出来。他又不是徇私舞弊的人,最后还是让孟萦做了案首。
得了案首,孟萦觉得扬眉吐气,何夫子眯着眼,摸着胡须说:“嗯,虽然这次女郎考得不错,但要戒骄戒躁,还要准备院试,等过完院试才可以稍作休整。”
孟萦为了出去玩,马屁精上身道:“都说名师出高徒,我能取得现在的成绩都是因为我有名师,我的夫子是翰林学士,又岂是别人能比何夫子我能出去玩一天吗”
以孟萦对何夫子的了解,出去玩是别想了,他很定又会押着她诵读经典,准备院试。没想到何夫子竟然说:“明天可休息一日。”
孟萦简直要欢呼雀跃了,她忙着呼朋唤友,招呼张眉、李君成和王季陵明天一起骑马出去东山脚下烧烤。时间正值春夏之交,气候又好,是游玩的好季节。
张眉自从有了九弟这个小尾巴,现在是甩也甩不掉了。一听说明天要去出烧烤,立马粘着张眉,比那胶水沾得还紧。怕姐姐
第六十六章 白马王子
看见如花不管不顾地跑了,白芨连忙骑着马在后面追。
不大会儿,就见坡道上如花殷勤地跟在一匹高大健美白马的后面,果真是它的白马王子,长长的马鬃,随风扬起,仙气飘飘的样子,这是匹未阉割的公马,高大健壮,有些桀骜不驯。
这会儿马如花是看傻眼了,两眼冒星星的样子犹如情意深陷的小媳妇,那股子殷勤劲儿真是恨不得使出浑身解数来讨好情郎。可那白马很高傲的样子,斜着眼扫了如花一眼,然后仰着头打了个响鼻。
孟萦正想着,骑白马的未必是王子,也可能是唐僧。她站起来,走了几步,顺着白马的脑袋看到了骑在马上的郎君……
这匹白马驼的并不是唐僧,而是位英挺的郎君。
那郎君一头黑亮的头发在头顶束了一个发髻,一根青玉簪子横穿发髻而过,余下的头发披散在肩头,显得意气风发。孟萦见他并未着冠,想必他年龄应不过二十。他那蜜色的肌肤在阳光下散发着淡淡的光芒;一双黑瞳如同幽潭,似乎一眼就能看透人心;鼻梁高挺,双唇紧闭,不怒自威。一身黑袍裹着健壮的身躯,充满着张力,他翻身下马,身手矫健,控马技术很高超。他将缰绳交给了身后的随从,径直走到孟萦身前。纵使他收敛了身上的气息,孟萦还是嗅到了一丝煞气。
孟萦见他黑袍上沾了些许灰尘,应是经过长时间策马奔驰。孟萦觉得这个人不是他们这群人惹得起的。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有事先认错不会吃亏,所以就笑着先道歉:“郎君对不起,是我的马儿惊扰了您,我给您赔礼道歉。”说着就施了一礼。
那郎君听她这么一说,意识到自己太严肃,吓着这娇俏的小女郎了,扯了扯嘴角笑了起来,这人长得好看,笑起来会怎样当然是更好看了。他笑起来很容易就让人放下戒备,只听他道:“你们在此做了什么好吃的,怎么这么香我顺着香味就过来了。本来我们也准备在此歇息一阵,吃点干粮再赶路,你们做的食物香味将我们吸引过来,可否卖给我们一些”
此处依山傍水,水草丰美,是旅人落脚的好去处。听他这么一说,孟萦放下心来,便道:“我们今日出来郊游,准备的食材很富余,如果郎君不嫌弃饮食粗陋,请同我们一同宴饮。”说着便准备引那郎君入座。
那郎君并未立即上席上入座,而是走到河边洗了洗手,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又鞠水洗了把脸,才脱履着袜走到席子上,同他们一样席地而坐。
孟萦拿出一碟子草莓和黄瓜送到他跟前道:“你们远道而来,肯定饥渴,先吃些瓜果开开胃,一会儿烤好的肉食就上来。”
那郎君见孟萦身边放着一篮子黄瓜和一篮子草莓,根本不把这些东西当回事,他一路北上,途径澧州,澧州的大酒楼里一小碟子黄瓜蘸酱要好几两银子,一碟子草莓则更贵。没想到这个小女郎随随便便就送给陌生人吃了,还真是大方。他也的确渴了,便拿起黄瓜啃了起来,黄瓜清甜多汁很爽口,很快就让人打开了胃口。他又略略吃了几颗草莓,烤肉就端了上来,没想到他们做的烤肉外酥里嫩,很入味,吃起来异常美味,才吃几口,那郎君的两个同伴带着几只野兔、野鸡还有一只半大的狍子过来了。他们好像以那郎君为尊,恭恭敬敬地叫了声郎君,就去河边处理这堆野物了。
孟萦看他们手起刀落,就将野兔皮和袍子皮剥开,手法娴熟,惯是使刀的人,觉得他们可能是长期野外生存锻炼了一身技能。肉处理干净,他们请白芷和竹清帮他们料理,他们看白芷将肉稍稍腌制了一下,放了不少粉状调料,然后开始穿串儿,这个他们也会,就帮着穿串儿,白芷腾开手给他们烤串,不大会儿功夫,四个人相互配合就将这些野物烤好了,孟萦又捡出几个碗碟,倒出些辣酱,让他们蘸着辣酱吃。
他们也招呼孟萦和张眉她们吃,他们几个人已经吃过了,都吃的沟满壕平。这会儿见到狍子肉和野兔肉,也只吃了一两串就放下了,实在是吃不下。
他们几个看这两个小女郎和几个小郎君实在是吃不下,也就没了顾忌,敞开了肚量吃,不一会儿,风卷残云,将孟萦他们带过来的食材都吃干净了,并将他们打的野物也消灭了,真是好食量。
王季陵善于交际,就着撸串的功夫,他已经知道打听出那英挺郎君姓卫,其余三人一人是随从,另两人是手下。他们外出办差返回,途径此地。
卫郎君的三位同伴用完餐,又每人各啃了两根黄瓜,直呼过瘾,对他说道:“郎君在此稍事休息,此山野物甚多,我们且去猎些,顺便消消食。”说罢,留下一人照看马匹,另外两人几个起跃,便消失在林
第六十七章 江陵赴考
卫家郎君闻着孟萦身上那少女独有的馨香,如兰似麝,如栀如荷,让人浑身筋骨酥软,心醉神迷。她的一双细长腿乱踢,难免会碰到不该碰的地方,他稍稍哈着腰极力克制才没出糗。
踩到席面上,孟萦这才理智回笼,觉得羞耻万分,忙给卫郎君道歉道:“对不起,对不起,卫家郎君,是我唐突您了。”说罢,便施了一礼。卫郎君侧身避过道:“是我大意,应早些将蛇驱走,惊扰女郎了。”
两人红着脸,都觉得有些尴尬。李君成和王季陵拉着孟萦的手问她好些没有。就在这时,那两个狩猎的人回来了,带回来不少野物,两人肩上挂着野兔和野鸡,抬着一头二百多斤的野猪。好家伙,他们真厉害啊,这才多长时间就猎到这么多东西。
他们的到来缓解了两人的尴尬,卫郎君将猎物送给了孟萦他们,笑着说道:“感谢你们今日的款待,让我们吃了一顿美味的烧烤。这些猎物聊表心意。时候不早,我们就此一别,有缘自会再相见。”
孟萦见他们要走,让白芷将烧烤没用完的调料及几罐子辣酱装到一个布袋里送给他们,又将吃剩下的半篮子黄瓜也送给了他们。
如花见自己的情郎要走,忙要跟着,被白芨死死拉住,只好依依不舍地望着情郎远去,消失在路的尽头。
一行人回到郡里,七郎让人将猎物送到鼎丰楼让伙计们收拾干净,给各家都送了不少。
直到晚上休息,孟萦才发现自己的荷包不见了,荷包上面绣着一只呆头呆脑的大青虫从树叶后面探出头来,是她画的花样子,半夏的手艺。里面倒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就是几颗山楂糖和粽子糖,她仍是习惯性地带着糖。
不见了荷包,却多了件小小的紫檀木雕葫芦,那葫芦纹理细腻,雕刻精致,打磨得非常光滑,可见是经常把玩的。孟萦觉得这小葫芦精致好看,还带着淡淡的香气,就让半夏打了个穗子,挂在书房的博古架上。
与此同时,卫家郎君正躺在床上回味着今天下午的拥抱,他家往上四代都没有女郎出生,自记事起,他好像就一直生活在皮小子堆里,每日里刀枪棍棒舞个不停,很少和女郎们打交道。在书院里,也会碰到女郎同窗,但她们总是像骄傲的孔雀,高高地抬起头颅,目空一切,不可一世。周围的郎君们围着她们转,把她们宠坏了。她们总喜欢对人颐指气使,稍不如意就闹翻了天。以前她们喜欢健壮英俊的郎君,后来她们又喜欢俊俏文弱的白面书生,真是多变。自己不是她们喜欢的样子,见到了她们都远远地躲着,有些怕他。
今天还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抱个女郎,虽然这女郎还小,也真是娇气,一条水蛇竟然就把她吓得尖叫起来,白学了那么久的武艺。可她是真香啊,那么娇娇软软的让人心生怜惜。怪不得军营里的糙汉子们都说世上最香香不过女儿香,那香让人心醉神迷,筋酥骨软,果真如此。
这个小女郎倒很有意思,她双目清明,眼里并没有长安女郎们眼中的野心勃勃和欲壑难平,反而是温和有礼,宁静从容,呆在她身边感觉非常自在,就像她身边的小郎君们可以自在地交往,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而不用刻意去讨好她,因为她不需要。他们只是萍水相逢,但他却不想和她就此了无牵绊,所以他将自己雕刻打磨的木雕葫芦挂到了她的腰间,换下了这个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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