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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吸血鬼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灵塔
天上繁星点点,像一颗颗钻石镶嵌在漆黑的绸布上,郊外的风在天与地之间肆意穿行,好像地球这只大灵美梦正酣时安逸的呼吸。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丢了,因为u盘丢了,整个人崩溃中……服了自己了…………………………
重要的东西都在那个小小的u盘里…………
俺现在有点神恍惚,睁不开眼睛……这刺激有点大……
没见过比自己还要迷糊的人…………
(增加了一段,祝小天使看文愉快~)
第45章第二十四章
清晨4点,清清凉凉的空气里透着湿润而温柔的淡淡水汽,雾气,贝克斯利区地铁站附近由天地动笔而成、笔触细腻巧绝伦好似一巨幅油画般的绿化公园里,红红黄黄绿绿的形状多样的树叶团团交错,绿草如茵。鸟鸣啾啾,偶尔松鼠飞蹿,隐在黑暗之中,却生机勃勃。
“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的脚边摆着三个颜色各异鼓而大的衣服裹成的圆包。我背面着由复古样式的雕花路灯倾下的昏黄而温暖的灯光,怀抱着一具刚刚变成包着宽大风衣的干尸,懒懒回首,只见一个很眼熟的青年出现在了我的右后方,立在一大棵树叶微红的枫树下。
老子疲乏的身体刚刚恢复如初,脸色好不容易缓过来了些,便没搭话,只是娴熟的将像鸡架子一样的干尸从衣服里剥离抖落出来,再用脚几下子使力踩歪关键部分的关节,连压带拽地在喀拉几声闷响中把干尸折叠压好,圆圆的脑袋和头发用裤子包住,再整体包进大大的风衣里。将风衣的袖子狠狠一系,干尸大包袱便诞生在地,熟能生巧,所以整套动作一气呵成丝毫没有拖泥带水。
其实我该感谢这些喜欢或者不得已走夜路赶夜车的人,如果没有他们,老子的觅食之路的坎坷值肯定会增加至少50个百分点。
穿着印着白色字母的红色运动衫和灰色的运动裤,拥有一头标志性黑色蓬蓬头卷发的詹姆斯一脸将呕未呕的表情看着老子,似乎连呼吸声都湮灭在湿润而清凉的空气里,半天,终于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你在做什么?”
没看出来么?我斜他一眼:“处理后事。”说着,我从衣包里抽出一缕红色头发,拎起摇摇示意。
“你、你杀人了?!”詹姆斯穿着白色运动鞋的两脚跳离地面,好像踩到耗子一样,满脸惊恐,“他们……都是人?!!”
我理所应当的点点头,轻然一笑:“小可爱,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莫非来这儿偷小鸟?”
“我只是恰巧来的。”詹姆斯浑身像抖筛子般打着颤,退了两步就嘭的跌坐在地,随后手脚并用的接连的往后蹭,金棕色的眼眸里出现了我熟悉的恐怖色,牙齿打颤:“我求你,你别、别杀我,我什么都没看见,我发誓……”
“恰巧?”我抬头望了望还黑蒙蒙的天色,太阳还在地平线的彼端没有冒头。
“恰巧!真的是恰巧!真的!”詹姆斯不断重申,生怕我不相信,又补充道,“我只是来散心的!你知道的,就是散步!散步……”
“我不杀你。”我柔和的笑了,摸了摸肚子,“我已经不饿了。”
蓬蓬头的詹姆斯似乎慢慢的从恐惧中缓过来,漂亮的金棕色的眼睛被晶莹亮洁的眼泪浸润,坐在草地上有些动容的说:“谢谢你,不杀我……”
我有些喜悦和欣慰,想了想,叹着气摇摇头,然后认真的看着他道:“乖,在这里等我。嗯?”
詹姆斯打了一个哆嗦,舔舔嘴唇,一脸的“ohmygod”,瞪大眼低声说:“这里是凶案现场吗?”
“恐怕是的,我的小可爱~但是受害人里没有你,不就够了么,你说呢?”我粲然一笑,朝他眨眨眼。
詹姆斯沉默了,须臾,一脸艰难的开口:“你是要把尸体栽赃给我,自己跑路?”
我眼珠一转:“这点子不错~”没有成为受害人,成为嫌疑人应该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詹姆斯咦了一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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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你不是这么想的?”
我忍不住哈哈笑了起来,走到他身边,在他错愕的眼神里,一把将他搀扶起来,还亲切的帮他拍了拍裤子上的泥,边拍边说:“当然不是~”
“你真有这么好心?”詹姆斯的眼睛里有七分的怀疑和三分的不可置信,“我不相信你能够放过我两次。”
我淡淡的笑了:“我不仅要放过你两次,还要放过你三次,四次,五次,直到你不再需要我放过为止。”
“什么意思?什么叫不再需要放过?”
就是没有‘放过’的价值的时候。我笑了:“你不需要知道,只需要知道,我不会杀你就够了。还有,我想你要知道一件事,一件很重要的事”我的手放到了心脏的位置,真诚的盯着他的眼睛,压低声音说:“我,从来不屑于把自己做过的事栽赃给别人,这是我的原则之一。”
詹姆斯眼睛里闪动着各种各样的情绪,片刻,好像很解的说:“那这些尸体你要怎么处置?”
我向四周望了望:“当然是埋了!”
“那你为什么要把它们包起来?”詹姆斯一脸恶心且痛苦的看着那些尸骨包裹。
“包成球状,占用空间比较少,挖坑时不需求大,只需求深。”
“你是说在地底下,它们会像烤肉串一样?”
我笑着点头:“也许更像唐人街卖的冰糖葫芦?”
“额……”詹姆斯看了一眼手表:“可是应该还有不到两个小时就天亮了,公园里的人会越来越多的,你……”
我谐然一笑,绕到身旁一棵粗壮的山毛榉后面,把放到树后的从公园管理处抱过来的铁锹朝他举了举:“用这个!”
说完我就抱起地上的一个尸骨包裹和铁锹消失在了詹姆斯眼前。
我寻到公园里一处绿草如被的山坡的坡底,向四周瞅了瞅,便开始全力挖坑。
速度快了,时间就用的少。速度极快,用时就不会久。
在一阵轻车熟路分门别类又似旋风般的扬草掘土之后,我终于站在了一个深约10米、宽度可以塞下尸包的大坑坑底。
我坐井观天般仰头望了眼头顶上圆圆的灰暗天空,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撸起袖子用胳膊蹭了蹭溅在脸上的泥巴,便按方才掘土时的来上跳下,沿着坑壁上特意铲出的壁沟一路攀爬了上去。
我扛着铁锹,两脚把摆在一旁的尸体踢了进去。已经被我踩压折叠变形的尸体裹在衣裤里,发出闷闷的隆隆声,像球一样滚落到了坑底。
等我回到那里的时候,我发现蓬蓬头的詹姆斯果然听话的立在原地,只不过正握着挂在胸前的十字架的一端眉头紧锁的念经祷告。
詹姆斯看到我,像做错事的小孩见到坏脾气的家长一样,立刻把十字架塞回了运动衫的领口里,诺诺的说:“那个,我只是,我只是……”
我走上前,忍不住揶揄道:“没想到啊没想到,小偷先生,您还信上帝啊?”
詹姆斯慎然又有些抱歉的瞅了老子一眼,低下了头:“原来不信,看到你以后,信了。”
“哦。”我目露向往,灿然一笑,“如此看来,上帝他老人家还真是肥田里的一朵花,监狱里的一盏灯啊~”
詹姆斯干巴巴的咧了咧嘴,脸埋得更低了。
我背过手去,叹息着摇了摇头,便继续去搬运尸体了。
几趟之后,尸体已经都被我扔进了坑,就在我填土完毕,按照原样,正在弯着腰植草皮的时候,詹姆斯像方才那样突然出现在了我的身后,但这次他只喂了一声,而我并不知道他在我身后究竟呆了多久。
听到这个声音,我万分艰难地压下内心的不敢相信、满足和畅快,咬了咬牙,几乎泫然欲泣。片刻后,我扭过头,微微一笑:“哎呦,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来帮我的?”
詹姆斯心事重重乌云压顶的盯着正像土拨鼠一样奋力作业的老子,默不作声。
我欣慰一笑,豪气的指向那堆多出来的泥土说:“不说话就当你答应了。乖,把这些多出来的土均匀的撒在这片草地上,注意,要自然些,不要留下什么明显的痕迹~”
詹姆斯立刻像吃了摇/头/丸/一样摇头跳脚:“我可不想当帮凶!我只是不想再呆在那里才过来的。”
好吧。那我就自己来。老子心累的看着他,微微失望的吹了一声轻扬的口哨。
东方天空的尽头,渐渐被淡淡的金红的日光渲染,慢慢的亮了起来,太阳像热气球一样悠悠升起,照亮了整片天空。朝霞伴着晨风,露水伴着树影,一同在大自然清新的喜悦中迎接着新一天的到来。
来这个全天候开放的公园里散步的人渐渐多了起来,由一个,再到两个,三个……有相搀相伴的老夫妻,有由家长带着的蹦蹦跳跳的穿着公主裙、白白嫩嫩的小女孩,也有特意来取晨景、带着鸭舌帽的摄影师,还有从这公园里穿过去走向地铁站的各色人等。
一切都是这么和谐而安宁,安宁而正常。
我靠坐在公园里棕木色的公共座椅上,翘起二郎腿,晃着脚上的白色拖鞋,看着和我并排坐着的卷卷的头发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更柔软亮泽的詹姆斯,勾唇一笑:“看呐,那里有一只小松鼠,那个小女孩为了追它跑到埋尸的地方了~”
詹姆斯也看到了,他的脸即刻垮了下来,立马站了起来,老子一看,一把抓住了他的衣袖,肃声道:“你要做什么?”
“我要让这孩子离那个地方远点!”詹姆斯满面焦急。
我微笑道:“嗯,不错不错,刚信了上帝就想当圣人了,以后拯救世界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詹姆斯回眸看我,眼中转过千头万绪,最后哀叹一声,老实的坐了回来。
我道:“你要去劝?怎么劝?就算你劝了,人家也只会把你当成怪蜀黍~再说了,人类不都是这么过来的么,万水千山之下,哪里没有尸骨呢?何惧何畏?”
“可……”詹姆斯垂下了眼,半晌,抬起头有些茫然的看着我,“我承认,你说的有道理,但是我却觉得非常不舒服。”
我笑了:“知道我为什么要让你呆在这里陪我看日出么?”
詹姆斯警惕的看着我,停了两秒,忽然笑了:“不知道。”
我弯下眼:“我在等待。”也在感慨。
“等待什么?等待日出吗?那么你的愿望已经达成了,太阳已经出来了兄弟。”詹姆斯耸肩撇嘴,“说实话,碰上你真是我的不幸。真心希望你能够真正地放过我,还有,永远的远离我。”
“嗯哼。”我不置可否。
“唉,真是孽缘,世界上那么多人,竟然连睡不着觉起来散心逛个公园都能碰到你,真是倒了血霉了。”说着詹姆斯看了一眼手表,向周围眺了眺,“六点多




我是吸血鬼 分卷阅读40
了,嗯……既然现在太阳已经出来了,我可以走了吗?”
我将右手举到自己的眼前,随意的张握,漫不经心的道:“发生什么了,你为什么要散心呢?”
詹姆斯抬眉看我:“你这么厉害,应该知道每个人都会有各种各样的烦心事吧?生活琐事罢了。”
“看来我需要再等等了。”我绅士一笑,抻了抻衣角。
“what?”詹姆斯瞪大眼睛呵呵的笑了,落满了阳光的金棕色的漂亮眼眸变得浅至金色,“还要等什么啊,我可该走了。”
“哦我的小可爱~”我忍不住伸出手亲昵的摸了摸他的脑袋,尽量温和的笑了,“你明明知道的,我在等待你跟我说你家的事情,不要让我失望……”
在我的手抚上他的头发的那一刻,詹姆斯打了个激灵,却咧嘴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突然用胳膊圈住他的脖子,一使劲,将他整个人朝我歪了过来,神色沉重的在他耳边轻轻的说:“岩浆家族的孩子啊,千万别在吸血鬼面前说谎。”
作者有话要说:
生活在几乎没有网的地方【别问为什么tat】,找各个机会码字,真的好不容易,心酸呐……要不这文在2014年年末就该完结了tat
也罢,为了把它变成‘有生之年’,现在,拼了!啦啦啦~
祝小天使看文愉快
第46章第二十五章
这个世界上有无数的人,每个人有无数的想法,无数的想法引领着无数的行动,无数的行动成就了这个世界。有时候我仿佛觉得自己是被这个世界,也就是人类牵着鼻子走,但是又好像不是,因为我自己也置身其中,是其中的一份子。所以我搞不明白这一切的根源到底在哪里,又是谁牵着谁……
为什么人类能够做出让看着他们在漫长的岁月里成长起来的我都看不懂的行动呢?
五年前,3月4日,拉斐尔的忌日,我照例抱着一束白玫瑰去探望他。
拉斐尔是我亲自送去烧的,碑是我亲自挑石刻的,坟址是我亲自选的。
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变得同人类那么像,会忍不住探望已经去世的人,而且还是被我亲自杀掉的……也许是老天爷在讽刺我?或是……在惩罚我吧。
在那个环境清幽历史悠久的墓园里,我不知道为什么其他人的墓碑都好好的立着只有拉斐尔的墓碑被砸得粉碎、残块碎石散落一地而无人管理甚至扫;我不知道为什么只有拉斐尔坟墓里的那坛骨灰被挖出来不知所踪,只余下地面上一个挖开后的土坑,周围散落着从树上飘下的残叶,看着就像是施工中断的破败旧坟,老子怒气冲天的跑去质问,墓园的两个管理员却掏出上岗证一脸无辜的解释说自己是第一天来上班的,毫不知情;更不知道为什么我去寻找玛丽问究竟时,却被玛丽居处的老邻居告知玛丽已经搬家了。
破坟掘骨,知情者遁?很好!很好!!
无名之火腾腾,从心头直烧到两眼。我眼前一糊,脚底一个踉跄勉强稳住身形。
初春,美国东北岸的那座城市的风,就像很多年前一样,清冽、寒凉,日光也不灼热,不大的日头挂在天上,只是有些亮,连城市里的空气也比1947年要清新,特定的季节和天气让我的身体感到难得的惬意,但我心里无处发泄的极端愤怒和无人开解的疑问却聚成了一座山把我的胸口堵得连呼吸都在颤抖。
第二次来到这里,看着玛丽家空置的房屋和无主的葡萄藤架,我不禁皱起眉头。
当时我将撒旦之泪给了玛丽后,曾经问过她,你会把这玩意儿献给上头么?
玛丽沉思良久,答了一声会。
我笑了:“你不怕是假的?”
“假的也够值钱。”
“那你以后会搬家么?”
玛丽甜甜一笑:“应该不会,因为我很喜欢这里,这里的环境很不错,童年时已经受够颠沛流离和担惊受怕,现在偏居一隅发展事业是我们全家好不容易得到的幸福。难道你以后要找我算账?”
我连连摆手:“别多虑,我就是随口问问。”在漫长的生命中,我居无定所,曾在我生命中出现过的人才是我留下的真正印记,有时候我会担心人们的乔迁尤其不喜在几十年后那些不知情的人于某处偶然看到了丝毫不见老的我,那真是大写的尴尬,还有麻烦。站在哥的角度,所有的人类都不搬家最好!
玛丽笑得更甜:“如果以后没什么事,就不要来找我了哦。”
天上的鸟雀欢快的喳喳鸣叫,大朵大朵的镀上光圈的白云安逸的缓缓游走。脚下的石板路花纹纷错,小小黑黑的蚂蚁洞在石板的缝隙里安静的筑着,好像一切都本该如此,又不过如此。
我逮住刚刚说玛丽已经搬家正在庭院里浇红色月季花苗的老先生,努力的撑出笑脸:“那您知道玛丽他们搬去哪里了吗?”到底出了什么变故?
白发苍苍、满脸是斑的老邻居放下手中的水壶,很伤感的看着我:“我也不清楚,好像是欧洲吧,这还是我问了很多遍玛丽才在上汽车前告诉我的,但是具体的就不知道了,他们走得很匆忙,都没有提前说一声,明明都做了几十年的邻居,玛丽的年纪也大了,竟然就这么突然地离开了……都走吧!走吧!这个小镇现在哪里还有原来的祥和?到处都是叛逆又让人讨厌的刺青小年轻,唉,一提起这个我就生气,你说这个社会怎么变得这么……啊,抱歉,你也是个年轻人。”
我不痛不痒的说:“没事,我不是这个镇子的。”也不是年轻人。
我继续问:“您记得他们具体是什么时候搬的家么?”
“就是六天前。”
六天前?拉斐尔的墓看着也是被新毁的,还有新来的墓园管理员……
我说:“多谢。”顿了一下,难得且真心的补充说,“愿上帝保佑你。”
老先生笑了:“谢谢,你是个可爱的年轻人。”
我匆匆赶回墓园办事处去查询前任墓管的通讯地址,想着他们一定知道点什么,好不容易找到了,却发现他们也于前日双双搬家跑路,同样的,具体不明。
十足蹊跷做这些的人,到底是为了什么?又在针对谁?
脑中灵光一线,岩浆家族!对,我该去问问岩浆家族。
我怀着最后一丝希望,坐上客机穿越大半个美国不食不休的按着记忆中寻到我救起的岩浆家族掌权人最后(1917年)跟我说过的大本营的地址,却发现那里连半座办公楼都没有,早已变成了连锁超市靶子店。超市里面商品琳琅,灯光亮眼,三三两两的人们拎着购物袋子进进出出,顺着电梯上上下下,一派的采购愉快。
我不甘心的跑到经理和财务的办




我是吸血鬼 分卷阅读41
公室、员工宿舍、地下车库利起眼细细查探翻找……
整整十天,一无所获。
寒风匿暖,万物复苏,新生破土,树花抽芽。
我心如秋风的回到墓园,想查查还有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结果瞅了半天,什么也没看出来,公墓的管理员特意来跑来问我要不要将拉斐尔的坟墓修好,此事他们不敢擅断,还请示了上级问我需不需索求赔偿?我给了他们一大笔钱,殷殷嘱托:请务必保持原样。
我垂头丧气的从墓园附近的便利店买了一包廉价烟,蹲坐在花坛的石阶上拨出来抽了一根又一根,吞云吐雾,直到头昏脑涨。
此地很清幽,没几个人。
嗓子受了廉价烟草的刺激,连连咳嗽起来,绷不住的“咳咳,咳咳咳……”唉,真特么憋屈啊!老子遂脱下身上的黑色风衣,团了团抱在怀里,解了领口两颗衬衫的扣子仰脖顺气。
不得不说香烟真是个不错的东西,人类能饮酒至醉,我却不能,但是我能够和人类一样,抽烟抽到头脑昏昏,昏昏欲吐。
我不知晓究竟是谁盗了拉斐尔的骨灰?动机是什么?拉斐尔的骨灰现又在何处?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怨恨,竟然连死人都不放过?
那位我现在还不知姓名的人,你最好对上帝诚心祈祷,不要被我找出来……
“喂,你是在等活儿吗?”忽然听到一声笑问。
老子捏着烟屁股,透过呼出的白烟半扭头斜过眼打量起现在站在老子身旁的路人。路人剃了个短寸飞机头,长得很好看,尤其打眼的是眼角眉梢带着一抹艳气。神奇的是,那抹艳气非但没有让这副好面目俗气起来,反而衬得更加贵气。这人从头到脚全是名牌,料子都是顶好的料子,看得出都是定制的,头发也打理的一丝不苟。如果不是在跟老子搭讪而是在闲庭信步,应该是一位气质上佳又帅又美的移动吸睛土豪。
路人看我瞅他,翘起嘴角吐了下舌头,笑得更加暧昧。
老子正心情不好,是你自己要往枪口上撞的,我默默的感受了下饥饿的肠胃,嫣然弯长双眼,呼烟呛笑着说:“怎么,有事儿?”
那人立刻走到我对面,俯下身同我对视,轻佻一笑:“如果你愿意的话,陪我玩玩儿怎么样?”
我这才看清那人近在咫尺的眼眸,是灰色的,不由呆了呆,又愣了愣,想到了拉斐尔,心里一阵刺痛
一模一样的眼睛颜色,却没有那么暖、那么亮,反而透着一股子阴媚。
“发什么呆?”那人抬手正要推我的肩膀,我忽然一歪身,躲了。
“哦?不让人碰啊?”路人露出一个纨绔的笑,伸手朝远处一指,眼底幽光散着“莫要给脸不要脸”的意味:“看到你在这里站街,我可是特意停下车走过来的。原来从这儿过的时候,我可是从来没停下过。”
这么说老子还得感谢你看得上喽?去你x的站街!真特么的点背,连选个地方嗟叹惆怅都选到了那些职业男孩经常出没的地方,不得清净啊……
我转头看到路人停在路边的敞篷威龙,一声叹息:“你是第一个敢这么调戏老子的人,但是我决定放过你,你走吧。”感谢你的灰色眼眸吧。
“什么叫放过我?”路人盯住老子的双目,食指一扬,轻轻挑住了老子的下巴,眼角的艳色更浓,“这是情话吗?”
“不是,而是……”我眼珠往下一移,瞧向那只不安分的手指头,微微一笑“我有艾滋。”
路人怔住了,脸上的笑意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殆尽,即刻便直起身子,眼中的嫌弃清晰明了,后又盯了老子两秒,扔下一句fuck,撤手便走。
看着酷闪的威龙绝尘而去,我抽出一根烟,勾起唇角讥讽一笑。啧啧,这就是人性啊……
天高地阔,圈地不小的墓园里橡树成林,清风自地面旋然而上,乍暖还寒,肃穆而瑟瑟。
头涨迷蒙中,我眯眼看着烟盒里的烟再也倒不出来了,便起身跺了跺脚,掰了掰手腕,活动了下筋骨,挺直身板,漫行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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