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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吸血鬼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灵塔
我看着他,鼻梁皱了皱,唰唰两下将信撕了,说:“斯万特,没事了,你可以回去睡觉啦~”
“这可是迪尔蒙伯爵差人送来的,主人你……”斯万特下意识的弯腰去捡地上的碎片,一脸没反应过来的样子。
“斯万特!”我抓住他的头发,低下头在他耳边轻声道:“你想捡什么?有什么好捡的?”
斯万特停住了,发现了我的异样,立刻挺直了身。
我道:“记住,以后迪尔蒙送来的任何信,你都当垃圾处理就好。”迪尔蒙就是那天的宴会主人,更是此地一霸。
“好的!”斯万特看看我,连连点头称是。
“对了,那个来送信的,你也甭招待他了,让他愿意去哪里就去哪里,他要是恼了,就让他来见我。”
斯万特咧嘴佯笑:“好的,我马上去办。”
就这样,我和当地的财主贵族彻底撕破了脸。但我毫不在乎,在我的心里,千人万事,不分正邪,不论对错,只有顺不顺老子的心,惬不惬老子的意。
那个老头儿也于那晚消失于世,死因不明,只留下著作数部,时至今日,每每欧洲文化界谈起他的后事,仍撕逼不止。
作者有话要说:
现在的吸血鬼可以时时刻刻带着最招牌的笑容同人类说着最撩人的情话,可以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可以潇洒不羁的捉弄人于鼓掌之间;可是那时候的吸血鬼霸气蛮横、不可一世,却又像个小孩;只有一个东西一直没变,那就是骄傲。他一直是骄傲的当然,也许他一直都是他,从来就没变过。【关于吸血鬼先生……就说这么多吧】
第59章最初(四)
老子见请高学不行,就给了一个近地不知名的修道院院长一笔钱,终于顺心的请到了那里一位正在学习中的小教士,打着共同学习的旗号,每隔两日就让他过来教我读书。
虽然小教士三天两头的来回奔波,累得不行,但还是很乐意教我读书。
你问为什么?
不是因为老子过目不忘,他教起我来很轻松,而是因为我向他保证,以后修道院院长的位子,一定是他的。
就这么过了半年。
学习书本中的东西,对于我来说,入门之后就是冲顶,冲顶之后就是相通,入门之后,学习其他的学科和文字就没有什么大的难处了,自学起来并无阻碍。所以,当老子在那点津铺路的半年内抽空跑遍当地所有修道院读完所有建筑学书籍时,我觉得那个小孩可以不用再来了。
“你会忘了你的诺言么?”小教士的泪水自心底真切涌出,停在眼眶。
“不会的,我可爱的小老师。”我弯起眼睛回答,忍不住安抚般伸手摸了摸他卷卷的金色披肩长发。
“你保证?”小教士红涩的眼睛诉说着期待与信任。
“我保证。”保证可以让你活到自然死亡,我绝不插手。
之后,维姆派尔城堡破土动工,耗时耗力耗金币,我无怨无悔的同请来的帮工夜以继日的埋头苦干,亲自设计,亲自把关,历时十二年,终于建成。
从里到外,从上到下,无一处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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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一处不完美,它标志了一个时代,总结了一个时代,又超越了一个时代。
我知道它可以屹立很多年。
竣工当日,当我亲自去请那日嘲笑老子的人来开眼想着一吐恶气时,却发现他们都已经不复当年的模样了
有的搬迁他处、有的财产被夺、有的意外早夭、有的为人父母……
开门迎接人们的无一例外:气质沉稳,戾眼下弯,一杯好茶,笑容浅淡。
寒暄过后,我看着那夜议我住楼破烂的妇人,不知该说什么,嗓子里像卡了一根刺,胃里坠着一块石,吐不出又咽不下,好半天,才哽出一句:“你变了。”
“我没变啊。”她笑着说,之后她又说,“是变漂亮了吗?”
“可能是吧~”我只好转眼看向她抱着的小孩,说,“你的孩子,好可爱。”
……
不管我怎么看,无论男女老幼,他们都不再是那年那月那日那夜烛火通明的宴会上衣着光鲜口吐恶言的那群人了,他们变了。
变得我都不认识了。
那时,我第一次如从痴钝中惊醒般觉察到:原来人的一生是那么短暂,短到区区十几年光景,就可以落落出化成另一个模样,从青年到中年,从少不经事到波澜不惊,从意气风发到蹈厉内敛。
这个认识就像大地震裂,自地面而起轰隆一声,分陆碎石。
事过境迁,唯我不变。只有我站在时间的洪流里,如顽石,似冰封,看着这一切,发觉这一切,却改变不了这一切。
人怎么是这样的呢?
他们,怎么会是这样的呢……
如昙花夜绽,难以消遣又无穷尽的光阴让我徒生了一丝厌倦,我忽然不想再在这个地方呆下去,我想离开。
因为我忽然想去好好的了解一下人类,就像我阅读建筑书籍一样去认真仔细的了解,而这里的环境并不适合我的探访,我需要换个地方。
正在正午,阳光覆盖大地,天气无意外的晴朗。
我沉声道:“斯万特。”
“主人,有何吩咐?”他停下手上抓着抹布擦瓷的活计,嗖的一下赶到我的面前。
我深深的望着他,说:“我左看右看,感觉你还是原来的你啊。”
斯万特好像有点懵,摸摸自己的脸,嗫喏道:“我本来就是原来的我啊。”
我招了招手:“你走近些。”
“好的主人。”
待他走近,我端详起他的脸,说:“这些年,你们不觉得奇怪吗?”
他有着圆圆的脸,圆圆的眼,连鼻头也是圆圆的,额头还有些宽,在这样的比例下,明明已经不年轻了,却依然散发着一种萌萌的孩子气。
斯万特有些不好意思的垂下眼,耳朵泛红:“奇怪什么事呢?”
我盯着他:“伺候我不需要端茶送点心,不需要服侍我更衣换衫,每日拉窗帘的工作却必不可少。”
斯万特低眉顺眼,顿了一顿,说:“主人自有主人的主意。”
我笑了,忽然揪下他的一根头发,举在眼前瞅着:“瞧,你也变了,跟他们无差~”
斯万特猛然抬头,不明所以的看着我。
我拎起他的左手,将揪下的头发放在他的手心,有点得意的说:“我找到了你一根白头发。”
斯万特呆了一呆,眼睛睁到再无可大,待看清,才像松了口气般说:“哦,我都没发现自己竟然生了白发,主人果然好眼力。”
我话锋一转:“我想去别的地方玩几天,你帮我先看着房子吧~”我拍了拍他的肩,从上衣口袋里抽出一份委托书和一串钥匙塞到他手里,嘿嘿一笑:“等我回来。”
“您……”斯万特好像还待说什么,我摇摇头,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脚步一挪,慢慢的经过他身侧,挺直身板走了出去。
自从将老头儿杀掉碎尸投海之后,我的脑海里就一直奇怪的像着魔般回荡着老头儿那日的训教
“……如果你真的想学到有用的东西,不如去给别人当两天侍从,磨磨性子,体验体验这世间的人情冷暖,绝对比在这里同我呛声要有用得多。”
时光荏苒,十多年过去,如今,我看着周围服侍我的人,看着来往宴席上的谄媚笑脸,看着比天上的云还悠闲的自己,百无聊赖的翻着从各处搜来的宗教书籍,思量再三,觉得这的确是个探究人性的好方法。
我决定实践这个方法。
可是,虽然老子一直深居简出,但本地跟老子打过交道的权贵们也有不少,再不济也打过两回照面。
怎么办呢?
某日,我看着小花园草地上的小小蟋蟀,想到了个有趣的主意
发动战争。
现在的君主想扩大疆土地建城,可是苦于资金短缺;那我就给他好了,反正老子活了这么久最不缺的就是钱。
把钥匙和委托书交给斯万特后,我怀里揣着邀请信,顶着屋外炽热的阳光,跑得汗流如雨,终于叩响了国王的宫殿大门。因为我提供了大量金钱给他,所以国王再三的邀请我去领他的情。我思来想去,觉得没有拒绝的理由,顺路就去了。
国王当即热情似火的给我封了爵,封爵后又单独找我谈了两句,这才心里舒坦了大半,面色好了不少。他还坚持请我共进午餐,但是我一直拒绝。
之后,也就不过三日,国王便找了个似是而非的由头,发动了筹备已久的战争。
国王如愿以偿的打了仗,我如愿以偿的在暗中监了战。
我注意到打仗时有个非常出的娃子,叫布莱克,不仅骁勇善战,还脑筋灵活。这场大战里共有七场战役,打到第六场的时候,他身披轻甲竟然杀敌无数还丝毫未伤,我不有些吃惊:这可是难得的人才啊。
遂心中大喜:小子,就是你了!
我选中了他。
所以在第七场战役的混战中,我飞身而上亲自动手举匕深割了敌军大将的脖子,大将立时坠马呕血,半跪在地,见此,我又将正在附近鏖战的布莱克一把推到了大将的尸首面前。死死忍住嗜血的冲动,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秒。
喊声震天,草泥齐飞,马嘶鸣,遍山红。
当敌我两军一同发现x大将被人割颈,布莱克因被老子推得太急没站稳一把拽住大将的胸膛时,嘶吼震天尘沙喧嚣的战场忽然出现了长达三秒钟的静寂。
死一般的静寂。
微风吹过,与发纠缠,空气中的血腥味好像骤然间变得浓烈,躺在地上的无数尸体烂甲也渐渐变得清晰刺目。
……
将首战亡,胜负已分,嗯,大家可以散了。
布莱克很头晕,我方将士很高兴,当然,最高兴还是那个小国王。
当夜,会议厅,只余小




我是吸血鬼 分卷阅读59
国王和我。
国王一脸惊异的看着老子:“j伯爵,你说什么?”
我咧嘴笑了:“提拔他啊,就是让他升一阶。”
国王颜色沉沉:“这个……容我考虑考虑。”
“这么难得的人才可别错过~”我抱臂而立,手指敲着节拍。
小国王直直的看着我,做头疼状。
升阶虽难,但有军功有能力,升阶一事并非绝无可能,小国王的爹就曾做过这事儿。我小心翼翼的问:“你觉得怎么样?”
“这便是打仗之前你同我商议时提的‘到时候再说的条件’?”国王面露难色:“可以倒是可以,但是……”
“但是什么?”
“但是我原先跟布莱克骑士不熟,不了解他的人品啊,他之前在外地,为了打这仗才临时调来的……”
老子咳了咳,想了想,道;“上战场能这么为你卖命还怀疑他的人品?”
小国王神色莫名的看了看我,无话再说。
至此,布莱克少见的在历史中从骑士摇身变成了男爵,有了自己的封地,改变了自己的出身。
新来的贵族,跟老子就不熟了,既然不熟,那老子就有服侍的人了。
老子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伪造了自己的身份,化名维米,终于成了一名仆从。
作者有话要说:
历史就是一个轮回啊~
第60章第三十五章
之后的记忆就比较黑暗了,反正过了这么多个世纪,老子只要一想起自己当布莱克一世仆从的那段时光依然想问候他所有的母辈。他确实待人和善,可惜却没对我胃口。也许,那时的所有人都不对那时的我的胃口吧……
不过印象最黑暗的却不是在布莱克一世身边的那段日子,而是永远的离开他动身去国王那里赴宴的七天。
啊,恐怖的小白面包,恐怖的中世纪的庸医,恐怖的水银草汤……他们就像我大脑里的癌细胞,永远都是那么鲜明而生机勃勃,只要我一想起就头疼得脑浆都快炸裂了。
当然,我也记得第七日的滂沱雨夜中,刚逃出王宫处于极度敏感期的老子机警地侧目看到身后不知道从哪神奇冒出来的布莱克一世骑着他心爱的马来追老子的身影。
天上有黑云地上有污泥,铺天盖地的雨水打得我俩像两只耷毛落汤鸡。见他来追,我赶忙抹了一把脸不管不顾的拔足狂奔;犹记那身影离我最近的时候,马蹄声就在狂奔的老子身后踏踏作响:咚咚,咚咚,咚咚……
渐行渐远,渐行渐远……又渐行渐近。
咦?渐行渐近?
咚咚,咚咚。
听得门外叫了一声,“开门,我没钥匙。”
我从回忆中惊醒,抬眼看向坚守岗位的防盗门道了声来了,随后,我慢悠悠的起身开门,一开门,拎着两大塑料袋东西的詹姆斯一脸不满的看着我:“你怎么这么慢啊?我至少敲了半分钟了,亏得我还想着回来吃晚饭。”
“晚饭?”这大中午的……我不由回首看向窗外,恍然发现昼夜交替时的暮色已经降临侵透这片大地。
哎呀,好像,又沉迷回忆不可自拔了呢~我看着面前站在门口的詹姆斯弯下了眼:“不错,还知道回来。”
詹姆斯好像很不愿见到我亲切迷人的笑脸,立刻把目光移开了,朝屋里望了望:“查理回来了吗?”
“没有啊~你想他了?”我说得极暧昧。
詹姆斯一听,目光又移了回来,看着我的脸色,神色几番变化,最后一脸木然的说:“你想多了,我只是随便问问。”
我哈哈笑了:“你不想到他,又怎么会问起他?”
“伟大的芝诺,你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诡辩很没劲。”詹姆斯一下子用力撞开我,拎着两个塑料袋径直走进了屋。
“哦好吧,你果然是个没趣的孩子。”我无所谓的耸了耸肩,随手关上了门。
詹姆斯买了一大堆零食、黄油面包和各种各样杂七杂八的日用品。他单把黄油面包扔在厨房后,便要进我卧室。
老子挡在卧室门口眉毛一挑,向下望着他抱着的东西:“你要把这些都放在我的屋子里?”
詹姆斯的木头脸上明明白白的写着:不然呢?
“放客厅不行吗?”我看着这些他手中人类气息十足的东西有些无奈。
詹姆斯疲惫的看了我一眼:“这个房子太小了,客厅还没你卧室大。”
“……”
就这样,我的卧室里第一次出现了我从来都不会去吃更不会去用的东西,包括,一盒四四方方粉橙对半的durex。
这玩意儿备在我家……“嘿,小子,你不会要带妞儿来我家里吧?”老子抓起放在床头柜上头那盒durex举到刚拾完东西坐在客厅沙发上歇脚的詹姆斯眼前。
他仿佛很无语的仰头扫了我一眼,慢悠悠的站了起来。天花板上的白炽灯很亮,金棕色的眸子里满满都是理所应当:不然呢?
我啪的一声把手里的东西狠狠掼到地上,用脚踩住说:“你搞清楚,这是我的房子!我的卧室!你要搞去外面搞,别来脏老子的床单!”
詹姆斯打了个哈欠,湿眼的瞧着老子,好像在说:我也是没办法啊。
我脚下用力碾了碾,冷笑道:“老子不管你是生理需要还是故意为之,总之不想死就别带人来这里。”
詹姆斯定神看我,好一会儿,终于开了尊口,却抛出一句:“我不喜欢在外面来。”
老子愣住了,待反应过来,不由一把揪住这小子的领子,握成一团,额鬓青筋鼓凸,微微笑道:“那你就是真的想死咯?看来你出门逛了这么久还是没看开啊,既然如此,我满足你~”
话音未落,詹姆斯木头般的脸上终于出现了一丝微妙的神态变化,只见他嘴角渐渐上弯,眼中好像覆上了一层薄雪:“不然跟你做?”
老子面皮一僵,随之念头另转,莞尔一笑,声音柔得似夏夜晚风:“没问题~敢问小哥一夜几次啊?”说着我已经探出另一只手不紧不慢的摸向他的大腿内侧,隔着一层外裤沿着他的下体外廓来回抚摩,一点一点,时轻时重。
詹姆斯颜色乍变,后又复木然,身形未移,只是眼底霜雪更重,一双眼化成了初见时的一潭沼泽,说:“你想几次就几次。”
靠,这么能忍?看来誓要与我较个高低了?
我加快动作,从蝴蝶戏花到积风乱云,从春风略水到战鼓节节……终于,詹姆斯面渐酡红,喉头滚动,眼中湿润,却是一声没吭,一丝未动。
感觉手底下发生变化,老子倏忽惑然一笑,一下子松了抓他衣领的手,末了还替他抚平衣褶,眼波染情低声说:“100次也行?”而那只手一把轻轻半握住那玩意儿,停了动作。





我是吸血鬼 分卷阅读60
你愿意,我就行,还有,随时候教。”说完,他的身体放松下来肌肉也不再紧绷,眼中冰霜尽数隐去,明明还喘着粗气,表情却自然得好像我们现在只不过在谈论伦敦近两日的天气。
fuck!男人一晚上最多也就7次!100次?那还不如死来得痛快!你还是快去死吧!但当老子又着眼瞧到对面像木头一样淡定无趣的脸,动力立时就像被扎爆的气球消散于空气之中,末了只好回手,大方一笑,抬起脚板后退一步弯腰捡起地上已经被我踩扁变形的包装盒放还到他手上,笑赞道:“果然是个汉子。”
詹姆斯泰然自若地接了,语调分外轻柔:“彼此彼此,还望指教。”说完,他很自然的伸出另一只手的中指戏谑地勾住了老子的下巴,笑了。
戏虽好,可是
那双金棕色瞳孔里深藏的一抹幽幽暗澜在笑的时候溢到表面,将本心彻底出卖。
老子心中惆叹,不好这口儿就别揽这活儿,蚂蚱何必斗公鸡?年轻人,这世界上最不该夸的就是海口~转又忖道,罢了罢了,岩浆家的哪个娃子不是自信爆棚的主儿?想到这,我面落阴色,虚情假意的说:“此事不急,虽不担心你力不足,但这事儿总不能现在就办啊~这样吧,还是等大事办完,咱们再、慢、慢、算、账~”最后一句,咬得格外重,拖得格外缓。
詹姆斯长长的吁了口气,忽然露了一个很宠溺的笑容,也放下挑着老子下巴的中指:“好,我等着。”
我优雅一笑:“要久等了。”
詹姆斯垂下眼:“我知道。”
我嗤然挑眉:“你知道什么?”
“我知道你觉得我很无趣。”
这话没错,很有自知之明!而话到此,也就再无好说。
我看着他,他看着我,我们望着对方,慢慢的一同翘起唇角,又瞬间落回。接着,他就又变回了木头脸。
这一回合,勉强算个平手。
假谈情就好比打雪仗,虽然也是有拼有搏,但并没有什么实质性伤害~~不管怎么说,詹姆斯这个孩子最大的特点就是能屈能伸该止便止,绝无二话,光凭这一点,老子到底还是很难干脆利落的动手杀他,每每都是一沾便腻,玩玩便罢。他总是很能让我感觉没趣,连杀都没趣杀的那种没趣……也许,这也是一种能力?
正想着,只听门锁喀拉一声,我们一同望过去时,老子的两只眼霎时圆了,只感一记重锤砸在胸口
开门进屋来者两位,第一个是我可爱的室友查理,而第二个,却是个眼熟得不能再熟的陌生人艾布纳。
他穿着崭新的黑白色的格子衫和宽松版牛仔裤,对着神色不明的查理笑若春风,还问查理是否需要换鞋,怕把地板踩脏。
wtf?!这小子怎么会来我家?!就算是钟表里的指针也不会这么频繁地碰头啊fuck!!……想来必是上帝他老人家嫌我太闲,想再慷慨地添把柴让已经是锅巴的我烧得更糊些吧?老子一时面如铁色千头万绪,却是茫然不解,直到身侧的詹姆斯轻轻的拍了拍我的肩,语调是鲜少的调侃:“瞧,你的室友也带客人来了,你怎么不去拿饮料?”我才住了疾思回神,一边脸色渐缓,一边弯长眼笑道:“查理会拿的,我就不用操这个闲心了。”
谁知刚刚进门的艾布纳四处打量的眼光蓦地定在老子身上,我清楚的看到他的脸仍旧带着我离开时最后见到的疲惫倦意,可眼中那一抹清明还是慑人得很。
心头不由突突了一下,因为我知道,这是独属于聪明人的清明。
作者有话要说:
更新~~~~就这样更下去吧……即使没几个小天使看~
第61章第三十六章
可我知道,不管艾布纳聪明与否、毒舌与否,都与我无关。我现在已经不是他的朋友乔治,而他也不过是一个与我有过一面之缘的陌生人罢了。
我不用再去伪装什么,更不用再去提心吊胆,因为,从撕下乔治的人/皮/面具那刻起,我们就已变回陌路
即使我杀了他的朋友。
即使他曾经向我吐露心事。
即使他曾经和老子还有伊莱在半夜坐着出租车兜了一圈又一圈。
即使我曾经跟他同睡过一晚。
但,那又如何?反正他也不认识我,真正的我不过就是曾经去过他的店里买过一顶黑帽子的顾客罢了。
詹姆斯一脸的淡漠的冲着进门的查理点点头示意算是打了招呼,艾布纳朝我友好的笑了笑,说:“你还记得我吗?我是”
记性还真好啊……他还未说完,我赶忙打断:“记得,你是那家帽子店的店长,好巧好巧,没想到咱们还会见面。”说完,我像懒得理他一般,眼光陡然转了一个方向,直直的看向查理,并笑着走过去:“查理,你明天有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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