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猎户的小夫郎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黑子哲
李琬正在院子里洗菜,看到他们来了,连忙站了起来,“大娘,您怎么又送饼来了?烙个饼不容易,总不能次次都往这里送。”
张大娘爽朗的笑了笑,“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我的厨艺可比不上琬姐儿,只是凑合能吃而已,只要你们不嫌弃,下次大娘还给你们烙。”
她烙的饼香酥不已,不仅李瑾喜欢,两个孩子也特别喜欢。
李瑾接了一句,“什么叫凑合能吃?我还没见过比大娘烙得更好的饼。”
张大娘笑得脸上的皱纹都加深不少,“喜欢就行,真哥儿他阿姆不能离人太久,我先回去了。”
真哥儿喜欢跟辰哥儿玩,赖在他身边不愿意离开。
辰哥儿十分懂事,也不爱惹事,张大娘乐得他们亲近,看到后,笑了笑,“那就让他在这儿玩会儿吧,我晚会儿再来喊他。”
“不用特意来喊,等他想走了我送他就行。”
真哥儿挺乖,几乎不需要人心。
李瑾趁热吃了张饼就回了自己屋,打算将方案写出来。
写到一半,他突然停了下来,打算趁天还没黑,去里正家里一趟。
“姐,你在家看着他们,我去友堂叔家里一趟,跟他商量一些事。”
清楚是生意的事,李琬点头,“那你路上小心些,别回来太晚了。”
李瑾应了一下,就去了。
里正家在村子北头,整个竹溪村也没有多大,李瑾走了几分钟也就到了。
里正家的房子算是竹溪村最好的,他家不仅院子大,门口的空地也多,远远看着十分宽敞。李瑾过来时,几个孩子正在家门口玩丢沙包。
其中一个小家伙眼尖,瞄到了瑾哥儿,兴奋地喊了一句,“瑾叔叔来了。”
小家伙们全停了下来,其中一个还跑到了李瑾跟前,扬起小脸笑道:“瑾叔叔,你是来找我爷爷吗?”
他是里正最小的孙子,比辰哥儿小一岁,也去吃了酒席,至今想起烤肉的味道都忍不住口水泛滥,同样对李瑾喜欢的很。村里可多人喜欢找爷爷啦,没想到瑾叔叔也会来他们家,小家伙自豪不已。
瑾哥儿已经认识了他,摸了摸他的小脑袋
云猎户的小夫郎 分卷阅读58
,“对,找你爷爷,他在家吗?”
他们刚吃完饭没多久,没见到爷爷出去,小家伙点点头,他脸上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伸手拉住了瑾哥儿的手,拍了拍小胸脯,“我给瑾叔叔带路。”
望着尽在眼前的房子,瑾哥儿失笑摇头,“好啊,小宝真棒。”
被夸后,小家伙更开心啦,刚迈进家门,小家伙就扯着嗓子喊了一声,声音特别响亮,“爷爷爷爷,你快出来呀,你看谁来啦!”
长明刚从镇上回来,听到动静时,正在院子里劈柴,一抬头就看到小宝牵着瑾哥儿走了进来,他眼底闪过一抹诧异,“瑾哥儿来了?快进来。”
李瑾笑着应了一句。
小家伙兴奋地喊道:“二叔,瑾叔叔是来找爷爷来了。”
里正也听到了动静,他从屋里走了出来,见小宝一脸地求表扬,笑着夸了他一句,“哎呀,小宝真棒,都会招待客人了,瑾哥儿快进屋坐。”
李瑾礼貌地打了声招呼,“友堂叔。”
“进来吧。”里正带着他进了堂屋。
长明连忙去倒水,李瑾笑着摆了摆手,“长明哥不用忙活,我刚吃过饭过来的,不渴,渴了我再问你要。”
“一碗水,又不值钱。”里正让长明下去倒水,自己招呼着瑾哥儿坐了下来。
“快坐吧。”
李瑾也没客套,直接说明了来意,“叔,是这样的,我今天来是有事找你帮忙,顾家二少爷您知道吧?归云阁就是他们顾家的,我熬制的果酱就卖给了他。他有个舅舅是皇商,生意做得挺大,看上了姐姐做的果酱,打算将果酱运到京城去卖。这样一来,我对水果的需求就增多不少,想让村里的人帮帮忙。”
里正将长明倒的水往瑾哥儿跟前推了推,“你继续说,需要怎么帮忙?”
李瑾继续道:“村里年轻汉子少说也有一百个,闲暇时他们若是愿意上山采摘水果,我可以按合适的价格购,当天的账可以当天结,多劳多得,只要愿意做,就可以赚个零花钱。这件事牵扯到挺多人,所以我想先跟你说一声,你对村里的人比我了解,也能帮忙看着点。”
听完瑾哥儿的话,里正的神情十分激动,他当然清楚这对村民来说是天大的好事,他忍不住拍了拍瑾哥儿的肩,一时间感慨不已,“好孩子,你爹娘若是在天有灵,肯定为你骄傲,我替乡亲们谢谢你,大家会记得你的好的。”
李瑾并不需要大家念他的好,本就是互利互惠的事,能顺手帮帮也就帮了,如果顾不过来,他也没那个心,只要中间不出差错他就满意了。
他笑了笑,温和道:“明天我还要去镇上一趟,下午回来咱们再跟村民们说这事吧,到时候希望友堂叔能帮忙主持一下。”
“这个包在我身上。”作为里正,能看到大家的生活都好起来,他脸上也有光。
解决掉一件大事,李瑾心底轻松不少。
“那就谢谢叔了。”又说了两句李瑾就告辞了。
当天晚上李瑾就将方案写了出来。
吃食方面,除了火锅的运营方式他还写了串串香的,可以按串。另外也写了开超市的构想以及如何打造一个品牌。
最后还写了建设娱乐场所的构思。
他一口气写了好几千字,写完后整个人都疲软了,他蹦起来跳了两下才神了一些。回头再看时,李瑾发现他写的不仅字迹不够好看,有些字都是错的,因为不会写繁体,还用了不少简体。
一篇读下来,简体字竟然占了一半。
他又对比了一下姐姐的字迹,觉得自己的简直让人不忍直视!
好心累。
李琬一直留意着他屋里的动静,见他终于走动了一下,伸手敲了敲他的门。
知道是姐姐,李瑾直接让她进来了。
辰哥儿还没睡,正趴在小书桌前练字。小木桌是瑾哥儿后来特意去王木匠家定的,本来不打算定,觉得房间里空间太小,但是晚上辰哥儿也喜欢看书,怕他趴在床上对眼睛不好,李瑾才又去了趟王木匠家。
这才又有了小木桌。
李琬问道:“终于写完了?”
李瑾点头,神情却无比沮丧。
李琬拿过来看了看,眼神呆了呆。不过几千字,竟错字连篇,李琬连蒙带猜有些地方还是没读懂。
察觉到姐姐的眼神,李瑾脸一热,将纸抢了过去,“有些字太难写了。”
所以说真不是他的问题。
尽管清楚瑾哥儿才醒来没多久,能掌握这么多字已经不错了,李琬仍旧有种惨不忍睹的感觉,这么个奇奇怪怪的东西,无论如何也没法拿给别人看。
李琬摇摇头,温声道:“你替我研磨,我帮你誊抄一份。”
李瑾正有此意,也不嫌字迹丢人了,连忙递给了姐姐,眼睛亮晶晶的,“姐,你就是我的救星。”
李琬弯了弯唇,“少贫嘴,快研磨。”
李琬速度很快,有看不懂的就会问问瑾哥儿,在他的解说下,很快就写好了,她的字刚劲有力,颇有风骨,每次看到李瑾都佩服不已。
察觉到他的目光,李琬认真道:“不用羡慕我,只要你不怕枯燥,愿意持之以恒,也能练出一手好字来。”
李瑾,他怕枯燥啊,每天能练习两张已经是极限了。
第二天早晨李瑾早早就起来了,他将这几页宣纸揣到怀里,兴高采烈地出发了,这次他是一个人过去的。
他来到归云阁时,店里已经开始营业了。
小阿福仍旧在店里呆着,大概是起得太早的缘故,他困得几乎睁不开眼,小脑袋一点点的,这个场景跟李瑾第一次来到归云阁时的场景莫名重合在了一起。不同的是这个时候归云阁的生意已经不再惨淡。
大早晨的都有客人来。
看到他又在偷偷打瞌睡,他爹照他脑袋上拍了一下。
第37章谁嫉妒谁?!
以为是他家少爷来了,阿福猛地站了起来,发现是他爹,小阿福的嘴角耷拉了起来,嘟囔了一句,“你怎么也学会这么打人了?就不怕拍疼的你的老手。”
老手?
张掌柜气的又拍了他一下。
“再老也是你爹。”
阿福苦着脸躲了一下,突然眼睛一亮,眼尖地瞄到了李瑾,阿福挥了挥手,“李公子!我在这里!”
他声音清脆悦耳,明明是个小汉子,却比一般小哥儿还要软萌,大眼忽闪忽闪的好不可爱。
他躲开他爹的老手,立马朝李瑾跑了过来,说话的声音都透着一股子欢快劲儿,“公子,我家少爷让我在这儿接您,少爷在府里等着您呢,还请了戏班子过来,等会儿咱们可以一起听戏。”
他大眼忽闪闪的,好不雀跃,比妍姐儿还要话唠,“公子知
云猎户的小夫郎 分卷阅读59
道请的哪个戏班子吗?”
不等李瑾回答,他就响亮道:“是出自桃园的戏班子,这可是镇上最好的戏班子,你知道吗?这个戏班子的班主叫卓文清,据说他性情孤傲得很,而且他平日里只在桃园唱,很少登门的,还是我们少爷厉害,一句话就将他们请了过来。”
顾家最厉害的当属顾老太爷,任谁也要给他几分面子。
李瑾勾唇,“你们家少爷在你心底当然厉害了。”
小阿福挺直了小身板,骄傲不过三秒钟就有些泄气,“就是太爱欺负人!我们快走吧,少爷该等急了。”
小阿福带着李瑾来到了顾府。
顾府面积很大,一共有六个院子,顾子玉住在最东面的竹苑,一路上亭台楼阁,假山流水,无一不致,李瑾只觉得应接不暇,愈发觉得顾家真会享受。
阿福驾轻就熟地带着李瑾往里走,边走边介绍,“那边是祠堂,我们少爷小时候特别倒霉,经常被关到祠堂里闭门思过,大晚上冷风一吹,蜡烛一不留神就全被吹灭了,黑咕隆咚的,里面可恐怖了。”
“你也进去过?”
小阿福挺直了背脊,可骄傲,“我是少爷的贴身小厮,哪有少爷被罚,我躲着的道理?我每回都陪少爷一起承担苦难。”
顾子玉在这里定要鄙视他。
每次撑不过一盏茶的功夫就睡死过去的人还好意思说陪着?
一进院子,正中间有一条青灰的砖石路直指着厅堂,院子里正热闹着,戏台子已经搭好了,有几个人在后台上妆,其中一个身材修长,面如冠玉,站在几人中显得鹤立鸡群。
小阿福悄悄扯了扯李瑾的衣袖,小声道:“这个就是班主,卓文清,唱功十分了得,据说好多人为他一掷千金,特别了不起,我如果能像他这么厉害,肯定不会再被少爷欺负。”
李瑾忍俊不禁,真是句句不离他家少爷,不过说实在的,人不大八卦之心倒一点不小。
“不是说你家少爷等久了?”
小阿福仍旧好奇地盯着戏班子的班主看,“不差这儿一会儿,公子,快看!他在看你哎,哇,他长得真好看,比我家少爷还好看。”
李瑾下意识地抬了下头,刚刚那个男子确实在盯着他,尽管他长得确实好看,李瑾最先注意到的却是他那双眼睛,他目光深邃,眼神十分犀利,里面像含了一把刀,刺人的很。
李瑾蹙了下眉。
阿福喃喃道:“我怎么觉得他在向你释放杀气!公子他不会嫉妒你比他还要好看吧?”
卓文清耳力好,听到阿福的话,狼狈地移开了视线!
嫉妒个屁!
李瑾总觉得这人怪怪的,阿福说的他自然不相信,难不成无意中得罪过他?脑袋清醒前他不是在竹溪村就是在赵家村,按理说不会跟这人打过交道才对,“他是宿源镇上的人吧?”
阿福的脑袋摇的像拨浪鼓,“不是,他才来到这里两年,桃园就是被他一手创建起来的,一炮走红后,就成了宿源镇最受欢迎的戏班子。”
两年?
李瑾脑海中闪过什么东西,却没来及抓住,就见到顾子玉从门口走了出来,“李兄先进屋歇歇吧,等会儿咱们先听戏,听完戏再谈事情。”
李瑾笑道:“不用进屋了,就在外面等吧,今天天气挺凉爽。”
“行,快将藤椅搬出来,让李兄休息一下。”顾子玉特意交代了一句。
藤椅是他的宝座,他一向宝贝的紧,甚至舍不得给他哥坐,也就让他娘和舅舅坐过,小厮们见自家少爷对李瑾如此重视,对李瑾更加恭敬了,还有个机灵的没等吩咐就跑去给李瑾倒茶去了。
顾子玉今天起的挺早,溜了会儿鸟,就将人把戏班子喊了过来,看向阿福时,眼眸微微眯了下,漂亮的桃花眼,像是会放电,“比你家少爷好看?嗯?你倒是说说好看在哪儿?”
小阿福缩了缩脑袋,愣了愣才反应过来,少爷又偷听他说话!
坏人!
怕被他拾,阿福忙不迭地逃了,“我去喊大少爷和舅老爷。”
“滚回来,等你喊黄花菜都凉了。”顾子玉早派了人过去,算算时间也该到了。
见少爷好像动怒了,小阿福缩成一小团,整个人都显得可怜兮兮的。
李瑾忍不住笑了笑,这主仆二人有时真能将人笑死。
顾子玉被他笑的有些不好意思,又有些气不过,伸手拧了一下阿福的耳朵,“真是反了天了,连少爷都敢打趣!如果不是李兄在,看我怎么拾你!”
现在也没放过我!
小阿福一张小脸苦哈哈的,特别会装可怜,“疼疼疼。”
顾子玉哼了一声,松开了手,忍不住看了一眼卓文清,不过一个唱戏的,再好看能有他好看?真是养了个白眼狼,好吃好喝的供着,反倒只会向着外人!
他愈发不爽了,踢了阿福一下,“去,回屋练字去,今天不许听戏。”
阿福一副天塌下来的神情,眼巴巴看着李瑾,想让他帮忙求求情。
李瑾笑得没心没肺,正准备说什么,郑泽跟顾子华一起走进了院子,看到这一幕,郑泽失笑摇头,“就会欺负一个孩子,出息,阿福你去帮我买几壶好酒去。”
阿福屁颠颠跑了。练字的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阿福无比地希望舅老爷能多呆几天再走。
等阿福抱着酒回来时,大家已经在听戏了。
他蹭到他们少爷跟前,讨好地给他捏了捏腿,顾子玉哼了一声,权当没看到,阿福十分愉快地留下听戏了。
小家伙特别得寸进尺,看着看着,就将他们少爷当成了靠背,手上的动作也停了,小脑袋搭在了顾子玉腿上。
被顾子玉狠狠敲了一下脑袋才老实蹲好。卖力地又捏了起来。
戏台上唱的什么,李瑾几乎没听懂,只知道一会儿高亢激昂、气势磅礴、一会儿如泣如诉、惟妙惟肖,虽然听着挺好听,架不住李瑾对戏曲完全没感觉。
其他人却都听得很陶醉,等他唱到动情之处,众人都忍不住拍手叫好。
顾子玉也不怎么喜欢听戏,他舅舅却很喜欢,本以为李瑾也会喜欢,见他同样在神游,忍不住掩唇笑了笑。
“李兄也不爱听戏?”两人离得挺近,顾子玉直接侧头问了一句。
“谈不上不爱,就是不知道他唱的是什么。”说实话咿咿呀呀听得他头都大了,真是一句听不懂,很难融入感情。
“这是时下最流行的越曲,乍一听确实很难听懂。”
越曲是岭南一带的本土歌曲,长于抒情,声腔清悠婉丽优美动听,极具江南灵秀之气,卓文清却又唱出了另一番滋味,连郑泽都忍不住拍手叫好。
听完戏。
郑泽对卓文清满是好奇,“你们宿源镇还真是藏龙
云猎户的小夫郎 分卷阅读60
卧虎。难怪老爷子对这里情有独钟,我都不想离开了。挑大梁的叫什么名字?”
顾子玉冲阿福招招手,“我记得叫卓文清,舅舅若喜欢,我让阿福把他喊过来,让舅舅认识一下。”
郑泽阻止道:“下次有机会吧,比起这个我更好奇李小公子脑袋里的奇思妙想。”
“行,那我们进书房聊吧。”
李瑾本就对戏曲没兴趣,对卓文清也没什么好奇的,自然没有意见。
进了书房后,李瑾就将怀里的宣纸掏了出来。
几千字有不少,乍一看厚厚一叠,郑泽拿到手里翻了一下,纸上的字逐渐映入眼帘,他的眼睛猛地亮了。
这字迹笔走龙蛇,入木三分,端的是矫若惊龙。
郑泽拍案叫绝,“真是好字!比之前京城的大师都丝毫不差,李小公子当真是才高八斗、风华绝代,叫人佩服至极,我从四岁就开始练字,日日坚持,竟不及你半分风骨,说来惭愧。”
李瑾也觉得姐姐写的好,忍不住笑得露出一口小白牙,“这是家姐写的,我可当不起如此称赞,郑爷无须自谦,我的字才叫惨不忍睹,还有不少不会写,姐姐觉得我的实在拿不出手,才出手帮了帮忙。”
郑泽微微一愣,完全不敢相信,“这么有风骨的字竟是出自女子之手?”
顾子华也接过去看了看,眼底浮现出一抹赞赏,“当真是好字,令姐定是心胸豁达之人。”
李瑾笑了笑。
意识到当着弟弟的面夸他姐姐多少有些不好,顾子华将这摞纸又递给了郑泽。
郑泽翻起来看了看,越看脸上的神情越是惊喜,等翻到打造品牌时,眼睛更是亮的惊人,他越看越激动,恨不得立马跑过去实施一番!
郑泽之所以能被封为皇商,靠的不仅仅是家族力量,跟他自身所具有的经商天赋密不可分。
他眼光独特,总能先别人一步发现商机。换成另一个人看到李瑾写的内容都未必会像郑泽这样激动。他这次之所以想往江南亲自跑一趟就是为了寻找商机,现在看到李瑾写的一个个奇思妙想,立马打消了去江南的想法。
“李小公子果真是个人才。”难怪子玉对他赞不绝口,郑泽只觉得找到了知己,整个人也豁然开朗起来,恨不得马上飞回京城。
李瑾不在意地摆手,“这算什么人才,郑爷叫我李瑾就好。”不过是借用后人的智慧罢了,根本不值得被夸奖。
这副不骄不躁的模样落在郑泽眼底,让郑泽对他更是赞赏不已。
第38章揪他眼睫毛!
大致翻完,郑泽对李瑾真是愈发佩服。
他笑道:“如果你不嫌弃我就喊你一声瑾哥儿吧。这几个想法都很不错,如果一起实行,肯定会顾此失彼,效果定不如逐一实行的好,我们不如先选两个,慢慢来,火锅适合各个阶层的人,而游乐场比较适合富人消,不如我们就先实行这两个?”
顾子玉:“夏季天热,火锅既然是又辣又烫的东西,未必适合,不如再换一个。”
听到天热两个字,李瑾的眼睛猛地亮了起来,他自己不怕热,却忘记了天热对其他人来说多难以忍受。如果能有冰块……
李瑾恰好知道冰块的制法,若能将冰块推广开又是一个生财之道。有了冰块,不仅可以降温,还可以想办法做冰激凌,冻酸奶什么的,天热时吃一个,想想就十分凉爽。
李瑾之所以知道制冰的方法跟小时候的经历有关。
当初在孤儿院时,李瑾有两个关系特别好的朋友,一个是赵毅,赵毅比他大两岁,他脾气好,动手能力十分强,有什么重活都是他抢着干。
另一个朋友是文祥外号蚊香,还是李瑾给起的。
蚊香十分爱看书,跟李瑾就爱搜集美食和机械书不一样,他什么书都看,上到天文地理,下到小说传记,就没有他不喜欢的。
孤儿院生活条件很一般,夏季自然没有空调,他们在最全国最炎热的三大地区之一,每逢中午孤儿院里就像个大蒸炉,能将人热死。他们当时年龄不大,也没钱买冰块。
蚊香是三个人里最怕热的,他喜欢动脑筋,就从书上找了找制冰的方法,书上有记载,唐朝末期人们在生产火药时开采出了大量硝石,发现硝石溶于水时会吸大量的热,可使水降温到结冰,这才掌握了制冰的方法。
书上也只有这么笼统的几句,为了翻出具体的步骤,蚊香还特意喊着他们一起查了查制造火药的方法,然而硝石却不是说发现就能发现的,为了制造出硝石出来,蚊香翻遍了孤儿院的书,最后找出一个可以尝试的方法。
说出来方法挺恶心的。
书上记载硝石多产于污秽之地,如粪坑附近,还常覆于地面、墙脚或岩石的表面。他们先试的孤儿院的墙角,结果失败了,为了弄到硝石,最后又捂着鼻子去了粪坑附近。
按书上说的,一步步操作,先取含硝的土块,击碎后,将其放置盆内,加水浸泡调匀,经多次过滤,取滤液澄清,然后再放置蒸发锅内加热蒸去水分,取出来冷却一下,由此便可以析出硝石结晶。
将硝石放置到盆中加水。
最后还真被他们鼓弄了出来,就是量比较少。
孤儿院的院长知道后,还将他们臭骂了一顿,归根到底是怕他们整出危险伤到自己,李瑾记忆力好,除了看过的菜方有所印象,对制冰的过程和火药的制造方法都印象深刻。
李瑾笑了笑,“说起适合夏天,我突然想到一个东西。”
制冰的方法跟做菜多少有些不一样,怕招人怀疑,李瑾并没有将过程说出来,“方法是别人想的,我只能回去先问一下,如果他愿意拿出来做生意,我再跟你们说不迟。”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