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猎户的小夫郎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黑子哲
好在云烈速度不慢,很快就煮好了面,面条被他切的很细,上面还飘着韭菜,中间窝着一个荷包蛋,单是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李瑾洗漱了一下,就坐了下来。
见云烈又盛了两碗,瑾哥儿:“家里就辰哥儿跟我喜欢吃面条,辰哥儿还没下学堂呢,不用给姐姐端,你也饿了吧?一起坐下吃点。”
他坐下后就有些不想动,指挥着云烈,“用小碗给铭铭盛上一碗,面条从中间给他截断,得呛着他。”小家伙啥都喜欢吃,好养活的很。
尽管没有真正养过孩子,李瑾说起来却一套一套的,实在是孤儿院孩子太多,他又是个闲不住的,跑院子的跑,大妈们照顾小婴儿的场景他见过不少次,耳濡目染之下,就记在了心上。殊不知李铭已经五岁了,小心点吃,根本不会呛住,尽管如此,云烈还是按照他的叮嘱用筷子将面条从中间夹断一下。
小家伙刚睡醒还有些晕乎,小小的一只,不吭不响地,很容易让人忽视他的存在,帮他弄好面条,云烈拍了一下他的小脑袋,“去吃饭。”
小家伙睁了下大眼,大眼有些迷茫。
云烈竟然看懂了他的意思,“先吃点垫一下肚子,等辰哥儿回来再正式吃饭。”
说完云烈就走到瑾哥儿身边,坐了下来。
这碗面不仅闻着香,吃着也十分劲道,李瑾吃了几口,觉得味道十分棒,咬了一口荷包蛋却觉得有些腥,他将鸡蛋夹给了云烈,又吃了几口,也不知道是那口鸡蛋的影响,还是有人宠着便矫情了,他又有些吃不下去了。
考虑到云烈辛辛苦苦做好的,又怕吃少了他担心,李瑾愣是咬牙多吃了几口。
云烈一直留意着他的神情,“不想吃了?”
他将瑾哥儿剩下的半碗直接倒到了自己碗里,“等会儿我去炒菜,晚会儿再吃点菜,喝点粥。”
李瑾应了一声,接下来的几天,他的肠胃都有些弱,时不时地总反胃一下,因为没吐出来,他也没放在心上,估摸着是伤到胃了得养养才行。偏偏他又想吃烤红薯什么的,让云烈烤了好几次。
瑾哥儿多少有些常识,红薯虽然有利于肠胃的蠕动,能达到促进消化的功效,吃多了却会使人腹胀,由于含糖量较高,也容易胃酸。正是清楚这一点,胃酸时,他更是没放在心上。
见他胃口不好,云烈也不舍得折腾他了,一连几天都只是抱着他睡觉,瑾哥儿难得轻松下来,夜里就故意逗逗云烈,小日子过得十分滋润。
这日他起床后,趁云烈跟聂之恒商量生意的事,他便在村外转悠了一下,村头有一大片地,若是能买下来,等天气暖和果苗多了,可以买下果苗多种点,自己家有了水果,怎么着也比买别人的强,确定存储时间后,再发动村民们种一下果树,想想就觉得美好。
他看中的这片地是一片旱地,种着冬小麦,离他们家很近。
这几亩地是村南李石材家的,他儿子在县太爷家当小厮,据说因为有眼力见,很得县令小儿子的看重,他家里又只剩下一个阿爹,便将他也接了过去,还给他找了个轻松的活计,银钱虽然不多,怎么也比种地强。
去年瑾哥儿就听说他打算把家里的地卖了。如果真种果树的话,这片地从位置来看正合适,唯一遗憾的就是地里还种着小麦,得到夏天才能割,真买下的话,这几个月是见不着果树了。
李瑾晃悠了一圈便去了友堂叔家里,打算先探探口风。
竹溪村的各家各户种的基本都是冬小麦,友堂叔家里也不例外,现在正是农闲的时候,瑾哥儿来到时,友堂叔正在抽旱烟,他有三个孙子,以往小崽子们都喜欢围着他转,吵得他头疼时,恨不得一人一巴掌,现在他们都去了学堂,他多少有些落寞。
看到瑾哥儿过来了,友堂叔连忙迎了上来,“瑾哥儿来了?天还冷,赶紧进屋,屋里暖和一些。”
他家也盖上了青砖房,远远看着十分气派,院子里还搁着几辆翻车,看到瑾哥儿的目光,友堂叔笑了笑,“这是长青闲着时做的,他打算过几天拿到其他县城去卖。”
皇上虽然已经下了令,务必将翻车推广开,因为国库紧张下拨的银两有限,各地的官员不贪污都不错了,愿意掏腰包的又有几个?
有的官员学会后,倒是想着教教手下的人,让他们给百姓讲解一下。然而老百姓对官员的畏惧和嫉恨已经成了一种本能恨不得躲的远远的,往上凑的自然不多,皇上忙于政事,也不可能天天盯着,所以翻车的推广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李瑾笑了笑,“长青哥一贯是个勤快能干的,我出来时,远远还看到他背着竹篓上山砍柴去了。这么冷的天愿意这个时辰出门的还真不多。”
哪个不喜欢自己孩子被夸,友堂叔脸上满是笑意,他的两个儿子,小的这个因为识字,在镇上当账房先生,大的这个虽然读书不行,却是个孝顺的,手脚又勤快,不知道多少人羡慕他生了两个好儿子。
“这孩子知道心疼人,也不愿意看我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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婶子一大把年纪还往山上跑,但凡没柴了,总是他去砍,不提他,瑾哥儿是有什么事吗?”
李瑾说明了来意。
友堂叔微微一怔,拍了下腿,“这几块地同样在年前已经被烈小子买了去,瑾哥儿不知道吗?”
李瑾摸了下鼻尖,怕友堂叔多想,他笑了笑,“瞧我这记性,成亲时他跟我提了一句,我早把这事给忘了,就想着种果树需要几块地,现在这记忆还真不行。”
友堂叔哈哈哈大笑。
李瑾回到家时还有些郁闷,怎么自己看上的地,全被云烈捷足先登了,刚说了不瞒着自己,买地的事也没跟自己说,李瑾忍不住磨了磨后牙槽。
一进门就看到了聂之恒跟云烈还在谈事情。
云烈背脊挺直,神情淡漠,宛如一把利剑,跟他一对比,聂之恒却显得慵懒不已,他悠哉坐在靠椅上,时不时捡起个冬枣吃。
他刚从金临城回来,尽管没休息好,神头却很好,一身白色的锦衣衬得他愈发面冠如玉。看到瑾哥儿他连忙冲他招招手,“瑾哥儿回来了?来吃颗枣子,这几颗格外甜。”
他伸个懒腰站了起来,“我还是走吧,在这呆着,一准儿碍了某人的眼,你在时他容易分心,你一走,他干脆连心都没了,整个人就差插双翅膀,飞到你跟前了。”
他一向嘴贫,李瑾笑了笑,“你赶了一天路,先留下休息一下吧,晚饭就留这儿吃。”
聂之恒笑的极为灿烂,“我可不敢霸占你们的婚床,我回去睡一觉,明天再过来蹭饭。”
他离开时,辰哥儿恰好下学堂,他一把将小家伙捞了起来,往空中抛了一下,“宝贝儿,一段时间不见,想叔叔没?”
辰哥儿被吓的连忙抓住了他胸前的衣服,一张白净的小脸涨的通红,也不知道气的还是吓的。小狐狸从房间里跑了出来,步伐矫健,猛地窜到了聂之恒跟前,怕它咬人,李瑾喊了一声,伸手将辰哥儿抱了过来。
李琬刚走进院子就看到了这一幕,想退回去已经来不及了,她不动声色地走过去,蹙了下眉,“他都八岁了,体重可不轻,就不怕将他扔地上?”
聂之恒目光灼灼,嘴角挑起一丝笑,“别说八岁,二十八我也能抱起来。”
李琬有些恼,不再搭理他,端着手里的葱油饼往堂屋走,对瑾哥儿道:“你们趁热吃,锅里还有,不够的话,我一会儿再给你们端。”
说完就回了后院,她穿的很厚,将曼妙的身姿完全掩盖了起来,尽管如此,聂之恒还是盯着她看了又看,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拐角处,才回视线。
李琬只觉得如芒在背,就没见过这么厚脸皮的人。
刚出锅的葱油饼,香味四溢,一下子就飘到人的鼻端。又是李琬亲手做的,白送到嘴边的馅饼,不要白不要。聂之恒跑到堂屋,一把抓了两个热腾腾的饼。
刚出锅的饼自然很烫,他却面不改色拿了起来,脸上带着浓浓的笑意,“好了,晚餐也有了,我先回去了,明天再过来蹭饭。”说完用另一只手拍了拍辰哥儿的小脑袋就悠哉离开了。
李瑾好笑不已。
等吃完饼,他才想起地的事,斜了云烈一眼,“你年前买地了?”
云烈微微一愣。
李瑾提醒道:“村南石材叔家里的。”
云烈才想起来是有这么一回事儿,发现自己喜欢上瑾哥儿后,他就在竹溪村周围买了不少地,他跟瑾哥儿都不会种地,租出去的话每年能不少粮食,也是个进项,当初想的是总不能让瑾哥儿赚钱养家,因为买的晚,地里都种上了冬小麦,他特意说了下可以等对方割了小麦之后再将地交给他。
因为这些地暂时还不归他,他就没提这事,地契好像在一本书里夹着,他所有的书都搬了过来,就在他跟瑾哥儿的卧室里。
云烈翻了翻将地契翻出来,交给了瑾哥儿。发现不仅买了地,连长青山附近那座小山头都买了下来,李瑾郁闷不已,“你买山做什么?”嫌钱多烧的慌?
云烈摸了下鼻尖,当时就觉得既然要在竹溪村安家落户,多有点自己的东西才实在,竹溪村周围肥沃的土地本就不多,愿意卖的又只有那么几家,就算全买下也没有多少,买了山不仅山上能种东西,半山腰也可以种,总比坐吃山空的强。
李瑾啧了一声,“说吧,还有什么事瞒着我?今天全说清楚,我可不想过段时间又冒出几件事儿来。”
尽管清楚每个人都有隐私,李瑾却不希望他跟云烈走到这一步,没成亲前他想开的很开,总觉得夫妻间,财产什么的应该分开,真正喜欢上云烈后,他的思想却完全变了,两人若是什么都分开算,各有各的小秘密,有一天说不准连感情都生疏了。
明明这样想没什么错,对上云烈的微抿的唇角时,他却莫名有些心虚,又没责备他,不过问问罢了。
云烈目光幽深,明明神情很淡,愣是带了一点儿委屈,“我没瞒你。”
第108章得做点什么!
一个没来得及说,一个地还被人种着,他就将这事抛之脑后了。云烈并没有瞒他的意思,说到底,他之所以会做这些,也是为了赚钱养家,想给瑾哥儿一个更好的生活。
李瑾有些招架不住,他也不是要责备他,就是有些不爽罢了,忍不住嘟囔了一句,“好好好,你没瞒我,没瞒都抖出这两件事来,若是瞒了,是不是一天一件才算完事?”
云烈凝神看他,低头用唇轻轻地碰了一下瑾哥儿的,“我保证,不会再出现这事。”他将瑾哥儿扣到怀里,大概是委屈的缘故,咬了一下瑾哥儿的唇。
李瑾瞪了下眼,忍不住笑了,“你属狗的啊?不对,狗多听话,又忠诚又友好,可不会随便咬人,你上辈子肯定是只猫,还是只会咬人的猫。”
云烈深深看他一眼,将他箍在怀里,又去亲他,“那你就是鱼,我最爱吃的鱼。”
李瑾小心脏抖了抖,不由嘟囔了一句,“别以为说两句好听我就原谅你了。”
仔细想想怪没意思的,云烈什么样,他比谁都清楚,一个为了他二话不说就跳河,连孩子也可以不要,碗也舍不得让他碰的男人,就算真有事瞒着他,也肯定有自己的原因,何况这两件事本来也不是大事。
以他的性子按理说不会不依不饶,奈何心底就是有些小情绪,他觉得这两天自己有些怪怪的,具体哪里怪又说不上来,瑾哥儿用手撑了一下额头,把这归功于一成亲,整个人都矫情了起来,都怪云烈这么无原则地对他好。
他也亲了一下云烈,突然想起什么来,“对了你买下的这座山头叫什么名字?”
“无名。”
“不会是山名吧?”
云烈点头,又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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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他多亲了几下。
这座山就在长青山附近,不是很高,比长青山小了一大半,在众多山峰中并不显眼,他曾听姐姐说这座山上长满了杂草,连树木都稀少,也没有野味什么的,甚少有人踏足,李瑾同样没有上去过,现在这座山竟然归了他们,就算是座荒山也足够李瑾高兴了。
第二天起来,李瑾就拉着云烈去无名山看了看。
无名山之所以叫无名是因为别的山都有些特色,也被人赋予了名字,唯独它像个小可怜,无人问津,后来干脆就被称为了无名山。
跟其他山比起来它面积不算太大,山上果真像姐姐所说的那样长了不少杂草,树虽然不多,也不是没有,若能开垦出来,好好清理一下,拿来种果树再好不过,李瑾头一次觉得大夏朝能允许土地买卖的政策,简直不能更棒。
他兴致勃勃地对云烈说:“过几天稍微暖和些找人将杂草清理一下吧,我们到时买点果苗,就在山上种果树。”
云烈认真听着,时不时附和一下。
在山上转悠了一圈,李瑾就有些累了,下山时腿酸的不行,每往下走一步小肚子都想颤一下。
云烈蹙了下眉,走到一处平缓处弯腰蹲了下来,“我背你。”
李瑾好笑地拍了一下他的脑袋,“背什么背,本就没多高,被人看到肯定要笑话我,要不休息一下吧,哎,下面怎么还有个茅草屋?谁建的?”
下山时他们走的不是原路,以前也没留意过这座山,半山腰竟然真有一个茅草屋,远远看着十分破旧,令人匪夷所思。
云烈摇头,“可能有人曾在此隐居过。”
宿源镇因为风景秀丽闻名遐迩,南灵山又有不少猎物,附近还有个菩提寺,不少人会慕名而来,或打猎,或拜佛,也有可能是临时搭建的。
不管是什么时候修建的,倒是便宜了他们。
李瑾跟云烈便朝茅草屋走了过去,小屋面积不是很大,一目了然,最里面摆着一张竹床,中间有一个小木桌,连椅子也仅有一把。
长久不住人的缘故,屋里蒙了一层厚厚的灰,屋顶有几处茅草还被大风吹走了,有几处漏雨,大概是下雨时积了不少水的原因,长了不少青苔。
见门外放着一把扫帚云烈便简单打扫了一下,附近几座山都有山泉,此处也有一处,云烈用一个破旧的小木桶接了一些泉水,李瑾帮着将小床和桌子擦了擦,擦完洗了洗手,坐在竹床上,感慨道:“过些天可以将房屋修葺一下,闲时咱们还可以在这儿住几天,就是不知道夏天蚊子多不多。”
李瑾眼睛一亮,蚊子多也不怕,他可以做个蚊帐出来,晚上在这儿住,还能跟云烈在这里来一发,啊,简直不能想,李瑾觉得自己好像越来越没节操了,难道几天不做憋的?一抬头就对上了云烈幽深的眼眸。
显然想这么做的不止他一个。
目光移到瑾哥儿红红的耳尖上,云烈喉结滚动了一下,伸手将面前的人搂到了怀里,亲了一下他的耳朵,随后又去亲他的唇,这个吻霸道不已,一上来就攻破了城门。
李瑾闭上眼,反吻了云烈几下,接下来就有些失控,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压在了竹床上,小云烈正隔着衣服跟他打招呼,李瑾脸上一热,放在平日他也不介意来一发,关键是才刚打扫好,衣服都没换,多脏,他推了推云烈,眼神有些飘。
云烈又亲了几口,将他紧紧抱在了怀里,天地间安静的好像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其实就算瑾哥儿不推他,云烈也没打算真做什么,天气还有些冷,他自己不怕,却怕冻到瑾哥儿。这个男人明明不拘小节,事关李瑾时,好像可以再细心不过。
两人回到竹溪村时,远远就看到竹溪村围了一群人。走近了才发现人群中间正站着一个年轻女子,她不仅浑身湿透,头发也湿哒哒的,眼睛红肿,几个人正围着她说着什么,其中一个还想拉她回去,她只是哭着摇头。
李瑾这才发现姐姐也在,正温声劝着什么。
就在这时一个大娘冲了过来,此人正是兰晴大娘,是村里唯一的媒婆,她冲上去给小蝶一个巴掌,气的颤抖不已,“真是长出息,因为一个男人就想跳河,你走了,我跟你阿爹要怎么过?你跳吧,你有本事就尽管跳,我回家把你爹也喊上,你前脚走,我们后脚就跟上,反正老了也没人管我们,不如趁早死了好。”
小蝶咬了下唇,跳也不是不跳也不是,一时间痛苦不已。
兰晴大娘生产时大出血半条命都差点没了,这辈子仅有一个女儿,去年嫁到了镇上,前段时间李瑾就见她一直在娘家住着,李瑾不是个爱八卦的,也没多问,怎么就闹到跳河的地步?
李瑾诧异不已。
见她不吭声,兰晴大娘拉着她就往溪边走,“跳吧,早死早托生,有我在,这次绝对没人救你,还有两个愿意陪你死的人,你这辈子可不亏。死了后,你那死鬼男人,还能明目张胆找别的女人,没人念叨,多幸福。”平日里她就能说会道的很,此刻更是牙尖嘴利。
众人看得瞠目结舌,清楚她是故意吓唬小蝶,也没人上前拦。
小蝶羞愧的抬不起头,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不住地往下掉,她扑腾一声跪在了地上,“娘,你别这样,是女儿不孝。”
兰晴大娘又给了她一巴掌,自己也忍不住哭出声,“我一辈子好强,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个懦弱的闺女,你看琬姐儿,和离后不照样过得好好的,日子能过就过,不能过大不了和离,你死在这里有什么用,有本事你吊死在他家里,膈应他一辈子。”
她哭的悲痛,小蝶抱着她也放声大哭,“娘,我们回家,我不跳了。”
众人心底十分不是滋味。
回去的路上,李瑾拉着姐姐问了问。
原来小蝶嫁的男人是个好色之徒,当初正是图她貌美才娶了她,新婚后倒也对她好了一段时间,才不过一年时间就变了心,平日里一不爽就打她,现在干脆连家都回,家里的钱全拿去喝酒逛青楼。
小蝶气的回了娘家,她手脚勤快,成婚后将家里拾的十分干净,只要回到家她男人就有口热乎饭吃,她走的时间一久,她男人自然各种不顺心,昨天来接她回家,见她不愿意,刚开始还哄了几句,最后气的将她拉到树林里又打了一顿,还威胁她胆敢不回,就弄死她父母。
小蝶清楚她娘是个暴脾气,也不敢告诉家人,一时间只觉得死了就解脱了,这才想不开想跳河。
李瑾唏嘘不已。
不论哪个朝代都有命苦的女人,这个朝代对女人来说又格外不公平,她们自幼被教导相夫教子,三从四德,好像活着就是为了别人。
明明自己也能立起门户。
李瑾忍不住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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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姐姐一眼,想到她十三岁就带着傻乎乎的自己搬了出去,心底又暖又涩,他听梅枝姐说过,当时姐姐一直靠刺绣赚钱,为了让他填饱肚子,吃的滋润些,各种艰辛自是不必说。
其实仔细想想不幸的女子实在太多,单竹溪村就不止小蝶一个。前段时间桂枝大娘的大女儿因为生不出小汉子被休了回来,现在一直住在竹溪村。短时间住一下还好,时间久了,娘家的嫂子和弟媳自然忍不住开始挑刺。也不能说她们多坏,在这个朝代嫁出去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但凡再回来,吃喝住都在娘家,可不就让人心里不舒服。
李瑾只觉得心底沉甸甸的,十分不是滋味。
想到姐姐对妍姐儿的教导,李瑾眼睛猛地一亮。
第109章真的有喜了!
李瑾记得姐姐的女红格外好。
在金临城时,机缘巧合之下,他娘结识了一位奇女子。这位女子唤作绣娘,本身是金临城的人,跟着父母一起去了京城,她母亲和外祖母刺绣俱是一把好手,耳濡目染之下,她学了不少。
她本身也喜欢刺绣,愿意下功夫钻研,还进了京城第一刺绣纺下的品绣阁,最后又凭借实力,成了阁里最年轻的一位刺绣师傅。
因为太后喜欢刺绣,每年品绣阁献上去的刺绣都能拔得头筹,这些刺绣基本全是她一手把关绣出来的。她也因此一时风头无两,没两年就因遭人忌恨,被赶出了品绣阁,她郁郁寡欢,也不愿意再留在京城,便回了金临城。
她的住处跟李瑾他们家离的很近,李琬的女红就是她教导的。
李琬心细,看着不声不响的其实极有自己的想法,小小年纪绣出的东西既美观又新颖,李瑾记得绣娘一直对她喜爱有加,教了她不少东西。
除了女红,姐姐画画也特别好,外祖父生辰时,她还画了一幅万里江山图,这幅画曾轰动一时,只因姐姐才十一岁,画里的意境连十五六的少年都自叹弗如。
不仅府里的姑娘们比不上姐姐,同一年龄段的,才学能追上姐姐的压根没有,他外祖父对姐姐也极为上心,时常叹息他娘不是嫡女,让姐姐的身份无端低了一等,不然就是嫁给皇子当正室都使得。
李瑾小时候古灵怪的很,时常跑的找不着人,有一次还偷听到了外祖父的话,知道他想过两年将姐姐嫁给三皇子的儿子当侧室时,惊的小嘴都合不拢。(当时的三皇子是当今圣上的兄弟)
他人小鬼大,当然知道当侧室不是什么好事,气的还偷偷往外祖父脸盆里撒了泡尿,打那天起就不喜欢外祖父了。
往事不提也罢了,想到姐姐擅长刺绣和画画,李瑾的眼睛亮晶晶的。
大夏朝成衣店特别少,姐姐如果有兴趣完全可以开个高端点的成衣店,她眼光独特,做出的衣服格外好看,可以负责设计,顺便教教村里的女人学刺绣,到时一起赚个钱,还怕离了男人活不下去吗?
远的暂且不说,就拿梅枝姐来看,尽管她十分能干,梅枝娘和两个弟弟都护着她,她一个寡妇带着个儿子住在娘家,又怎么可能顺心如意?有了银子傍身,比什么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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