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纺织厂花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秋十八
“好好,你要是不方便,我去你家拿也行。”
这怎么行,何小曼万万不能答应。
史培军这人嘴快,可不能让他来珍珠弄,何立华虽然没指望女儿当个大文豪,但对她的品质还是很看重的,抄作业可不是光事,何小曼不想让父亲看轻了自己。
“没事,晚饭后也该走动走动,还是我过来。”
虽然心里飞快地转着念头,表现到脸上,还是文文静静的样子。不着痕迹。
告别的时候,史培军眉开眼笑,对着何小曼的背影直挥手:“路上当心啊。咱友谊天长地久啊!”
何小曼“噗哧”一声笑出声来,脚步轻快地走远了。友谊要真能“天长地久”,这是件好事。刚刚给史培军送作业,何小曼绝口不提老鼠尾巴这事儿,她深信铺垫到位了,事情就自然水道渠成。
她做事,从不急于求成。
第二天作业本发下来,史培军喜滋滋的向何小曼挤眉弄眼。何小曼一看,呵,不错啊,全部过关,没有一样要罚抄的。
向丽娜还没走远,一直出溜着一双大圆眼睛盯着这边。看到二人使眼色,立刻一个箭步过来:“你们俩抄谁的作业了?”
何小曼一愣,看来她还是完全不相信自己有这个实力,没怀疑史培军抄自己的,倒怀疑两个人都抄了。
“我自己回家做的,能抄谁?”何小曼不紧不慢,她不抄作业,身正不怕影子歪。
史培军却做得更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向丽娜手中抢过还没发完的作业本。
“史培军,你干嘛,还给我!”向丽娜一跺脚,史培军已经抱着本子闪到一边去了。
他动作也真够快的,一边闪避着向丽娜的追赶,一边像魔术师玩扑克牌一样将作业本一本一本飞出去。
终于,找到了向丽娜的作业本,史培军将手中剩下的往空中一抛,跟下了一场雪似的,纷纷扬扬。
一翻开,史培军仰天长笑:“哈哈,向丽娜你这个凶婆子,自己都只做了85分,还说人家何小曼100是抄的,哈哈,笑死我了!”
同学们本来都在抢救作业本,这下子哄堂大笑。向丽娜一直都是班里英语最好的学生,她都只得85分,何小曼抄谁能抄到100分啊。
所以也有惊讶的:“何小曼是100?这么牛啊!”
史培军得意:“那是,何小曼昨天也是100。”
这个友谊真的值得“地久天长”啊,史培军的表情比自己得了满分还得意。
“本子还给你,还课代表呢,都考不到满分,抄作业都不希罕抄你的。”他将作业本扔还给向丽娜,顺便还扔了一个嘲笑的表情过去。
“呜呜呜……”向丽娜哪里受得了这个屈辱,趴在桌上就哭了。
不知是谁在门口喊了一句“老师来了”,同学们飞速各归各位,还有手快的将地上的作业本也扒拉了起来,胡乱塞进桌肚。老师走进教室的一瞬间,刚刚还乱成一锅粥的教室已经变得秩序井然。
这美好程度,恨不得立刻可以演一场“致青春”。
“怎么样,替你出气了吧。”史培军小声邀功。
何小曼朝他竖了竖大拇指,又低声问:“你不是抄的我的吗,怎么不是满分?”
史培军挤挤眼睛:“都一样就惹人怀疑了,我故意抄错了两个。”
呃,心机boy啊。
不管怎样,这场风波过后,史培军这个铁哥们是结交下了,向丽娜那个死对头也是解不开了。
下课的时候,向丽娜再看何小曼,肿肿的眼睛里差点万箭齐发。
何小曼有点无奈,看来以后不能回回满分,还是要留点余地。不然向丽娜这样的学霸宠儿,会吐血的。
她挺漂亮,吐血不好玩。何小曼告诉自己,做人要厚道。
晚上,何立华加班,没回来吃晚饭。而何玉华这两天也不作怪,乖乖地跟王秀珍一起干家务,时不时还要冷眼看看何小曼。
何小曼很提防她,何玉华这么泼辣的人,不可能一直甘于吃瘪,她是在观察何小曼,找机会反扑。
果然,吃过晚饭擦桌子的时候,何玉华阴阳怪气地开口了。
“小曼啊,吹出来的牛,可要兑现啊。你妈这两天满世界找老鼠呢。”
“哪有……”王秀珍赶紧弱弱地反驳了一句。
何小曼扭头问王秀珍:“找着没?”
“有,不多。”王秀珍老老实实回答。
因为心里对上交老鼠尾巴这事儿还有些疑虑,她这两天没敢闹多大动静,偶尔看到邻居家逮着老鼠扔出来,就偷偷捡两只。因为怕传染上病菌,还得小心翼翼做好隔离,好不容易存了几根尾巴。本来想问问何小曼交到哪里去,但何小曼不提,她也没吭声,怕影响她学习。
“给我吧。我去一趟史培军家。”何小曼胸有成竹。
“你们说好了?”对于何小曼的自信,王秀珍将信将疑。
何小曼抿嘴一笑:“学校不方便说,我去叫他出来,这样好说。”
王秀珍点点头,对这个理由欣然接受:“怕脏,没拿进屋里,在外面砖头下的牛皮纸信封里。”
“好,我去去就来。”
何小曼取了信封不说,还将作业夹在胳膊下,堂而皇之出了门。真是完美,晚上出门都有了借口。
第5章春风沉醉
史培军家离得不远,转过两条弄堂,再过个马路就到。
路灯将何小曼的影子拉得长长的,这夜晚春风沉醉,弄堂里却是人间烟火,儿语犬吠。
如果在后世,抄作业这种事哪用上门,手机拍个照就成。甚至,都不用求助学霸,各种app比学霸还牛。
但这个年代不一样,一切都这么悠闲笃定。
何小曼还是蛮喜欢这个年代的,喜欢对门姐姐新烫的头发,喜欢隔壁水哥每天早上放的劲歌,也喜欢这可以安全独行的夜路。
远远的,史培军已经坐在路口的石桌前,探头探脑。一见何小曼过来,开心地站了起来。
“今天作业不多,作文总得自己写了吧。”何小曼将放着作业的小袋子递给史培军。
“啊……”史培军为难地挠头,“作文也很难写啊。让我憋600个字,比蹲坑还难。”
就知道他是这德性。说得真叫一个粗俗。
何小曼无奈:“里面有个纸片,帮你把题纲都写好了,你按题纲发挥总会的吧。平常胡说八道挺在行的,作文不就是有条理的胡说八道么,你又不指望得高分,把字写端正就谢天谢地了。”
“好吧。”史培军无奈,写作文不会,胡说八道是他强项。有了题纲,说600字应该不太难。
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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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间,何小曼将那个牛皮纸信箱拍在石桌上:“我家最近老鼠多,我妈捉了要扔,给我拦下了。你上回不是说老鼠尾巴能换钱么,这个拿去,你也能换几毛钱花花。”
史培军一愣,这才想起自己跟何小曼提过一嘴除四害的事。一咧嘴,又笑了:“你记性可真好,怪不得单词背得住。”
“咱们的友谊可是要天长地久的,所以有好事肯定得想着对方啊。”
何小曼是故意这么强调,就等着看他反应呢。这叫欲擒故纵,要是史培军真傻头傻脑地接受这没理由的“好意”,他们的友谊立刻会被何小曼单方面中断。
还好,史培军很经得起考验啊。
一听她提起“友谊”二字,史培军立刻一脸“你污辱了我们的友谊”的表情:“我拿谁的也不能拿你的啊,还讲不讲义气了。”
何小曼微微一笑:“我又不认识街道的人,拿了这个也没用啊。”
这话提醒了史培军,何小曼辛辛苦苦地做作业给他抄,他正无以为报呢,这不是天赐良机嘛。一把抓起信封:“有我啊,我认识就行了。”
嗯嗯,你何止认识,那就是你亲妈。
看何小曼两眼放光的样子,史培军顿时觉得自己高大极了。身为一枚无论是长相还是身高都有点拿不出手的著名学渣,他还是第一次在女生眼里看到这样的光芒。
这光芒是因为自己哎!
真令人感动。从此何小曼的事就是他的事,何小曼的老鼠尾巴就是他的尾巴!
哦不,他的老鼠尾巴!
也不太对,怎么就这么别扭呢?算了算了,反正就是那意思,他心里透亮透亮的,明白极了。
何小曼拿回家两块钱的时候,王秀珍惊呆了,将那两块钱的纸币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终于确定那真的是钱,而自己也没有做梦。
老鼠尾巴换来钱了!
王秀珍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激情。
何玉华正坐在桌子前弄发卷,一撇嘴:“呵,从此以后咱珍珠弄的老鼠算倒了八辈子血霉喽!”
王秀珍处在干事业的兴奋中,不去计较她的阴阳怪气,笑得嘴都合不拢:“小曼,你下回再跟史培军打听打听,街道什么时候蚊子啊。蚊子也是四害的喽。”
“噗”,何小曼忍俊不禁:“妈,你别搞笑了,咱先把一样事情干好。就这个,也不长久,做一个月是一个月。”
王秀珍也不失望,喜滋滋的:“这不管,反正不要成本,能多做一天是一天。”
晚上,她把这事跟何立华一说,何立华都觉得难以置信。不过,两块钱的纸币就在他眼前,几乎相当于他辛苦一天的入,由不得不信。
“怪不得我说呢,最近晚饭后小曼老往外跑,原来是干这个去了。”何立华这下想通了。
王秀珍还帮女儿说话:“小曼把那史培军都带得成绩进步了,所以人家才愿意帮这个忙,外边人都不知道的,知道了街道也不他们的。咱们这是内部有人。”
何家都是本分人,真没想到,第一个能混到“内部有人”的,竟然是十五岁的何小曼。
何立华心中欣慰,从包里又很郑重地拿出二十块钱,交给王秀珍:“这是我上个月的加班,加上小曼的这两块钱,你都着。明天去买一只老母鸡煨个汤,好好补补身子。另外给小曼买件新衣服,她好像又长高了。”
王秀珍美美地了钱,只觉得身体都好了一大半:“小曼最近的确窜个子了,以前看着她像我。最近又长个子又开窍,倒是越来越像你了。”
何立华看着灯下的王秀珍,她开心起来的样子,依稀又回到了当年。
当年的王秀珍,可是村里最好看最生动的姑娘啊。心中不由柔情顿生,又想起王秀珍最近一次检查结果非常好,看来病愈也是指日可待,生活真是越来越有奔头了。
只可惜,在局促的世界里,柔情都是不长久的。
第二日,何玉华看到王秀珍从外面回来的时候,手里提着一只杀好的鸡,这也就算了,竟然还有一件新衣服。
那是一件雪白的针织衫,娃娃领下缀着两朵绒绒的毛球。
何玉华认识这针织衫,第一百货公司柜台里,挂在最显眼的地方,就是这件了。她去看了好几次,但是要十五块钱一件,几乎是她半个月的工资,很有些舍不得,一直没下手。
却没想到,一直嚷嚷着手头拮据的王秀珍竟然买下了。
“你去一百了?”何玉华不禁问。
王秀珍比较迟钝,没能第一时间领会何玉华的意思,还摩挲着毛球回答:“是啊,刚买的,是不是很好看。”
何玉华表情有些不服气:“好看,可是恕我直言,嫂子你这个年纪不适合穿这个针织衫。”
“不是我穿的,我是买给小曼的。”
“小曼!”何玉华失声尖叫,“她还是个小孩子,要穿这么好的衣服做什么!”
第6章一件十五元的针织衫
王秀珍浑然未觉何玉华的不满,笑道:“她都快十六了,再过两个月就要初中毕业,哪里还是小孩子。要是不考高中,初中毕业就可以分配工作啦。最近她个子窜得真快,现在已经超过我了,往后一定比我高得多。就是家里一直困难,也没给她买过像样的衣服,长这么大,一直是穿你以前的旧的……”
一转身,却发现何玉华不见了。
“咦,人呢?刚刚还在。”王秀珍嘟囔。
何玉华回自己房间,正扑在床上抱着枕头嘤嘤地哭。
同样十五岁,为什么自己就没了爹娘,为什么自己就没有长高,为什么自己从来没穿过那么漂亮的衣服?
老天啊,你也太不公平了!
等王秀珍发现何玉华在哭的时候,略想了想,倒也猜到了原委。但她绝不愿意将这件漂亮的毛毛球针织衫送给何玉华。毕竟要十五块呢,毕竟是买给何小曼的呢。别的都可以让,这个不能。
也不显摆了,悄悄地进了房间。
何小曼回来,看到这件新衣服,简直高兴坏了,赶紧换上在穿衣镜前照来照去,照了半天。
“稍微大了一点点,看,袖子有点长了。哎,你也太瘦,吃胖点就更合身了。”王秀珍在一旁唠叨。
“长点没事,我还长呢。这么贵的衣服,当然要多穿几次才合算。”
王秀珍摆弄衣角的手停了下来,惊讶地望着何小曼。“多穿几次”……这孩子什么时候口气变得这么大,这可是十五块钱的衣服啊,抵上王秀珍半个月的病退工资!
何小曼抬头对上王秀珍的眼神,顿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
也是没办法,上辈子在那个世界,她过得挺好,买的新衣服穿不了几次,第二年就有可能换季了。
但这里不一样啊,空间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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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时间也不一样,虽说十五块钱到三十多年后的那个世界里只能买杯奶茶,但在这里、在何家,是一笔巨资。
而且这个世界的衣服,大抵是要穿到破才算完。
假装蓦然发现自己说错,何小曼哈哈一笑:“哎呀,说错了,应该是‘多穿几年’。这么好看的针织衫,起码要穿十年!这才能回本嘛。”
王秀珍满意地笑了,女儿果然是懂事的,才不是外面那些不懂事的弄堂小妞。比如六号住的林家那大丫头,十七八岁了,整日介不上班,跟社会上那些小青年混,不学好,老跟林妈要钱买衣服,给得慢了,还要放眼色,真是上不得台面的女流氓。
“还是我家小曼最乖。又漂亮又孝顺,成绩还好。我家小曼以后是要考大学的,考上大学也是校花。”
亲妈,夸起来无边无际啊。
何小曼掩饰住尴尬,眼睛只盯着镜子。镜子里的那个人已经有了亭亭玉立的模样,纤长的身材,天鹅一样的脖颈,穿上娃娃领的白色针织衫,突然就有了美少女初初长成的感觉。
“等我考上大学,我就穿着这件衣服去报到!”
这是对王秀珍的眼光最有力的肯定。
但何小曼知道,这话是半真半假,为的是叫王秀珍高兴。
衣服好看是真,但如果她有幸读大学,一定不会穿着这个去报到。
如果这个世界、以及这个年代真的按八零年代的风向前行,那么不用几年,眼前这个保守羞涩的社会就会发生巨变。变得大家都不认识。到那时候,一件衣服珍藏好几年这种事,可能性就不太大了。
如今,浪漫的风潮虽已渐渐影响到这个古老的国度,但总的来说,电视机还不算太普及,老百姓看世界大致还得通过那些时效性很差的杂志,在巨变之前,何小曼不宜太高调。
于是她将白色娃娃领的针织衫进柜子,找了个衣架挂起来。
亏得没有穿出去吃晚饭,何玉华的神经前所未有的脆弱。饶是何立华在场,她也丝毫没有掩饰,沉着脸,在鸡汤里翻来捡去。
王秀珍生了结核病之后,一直都是用的公筷,讨好地将两只鸡腿一只夹给何玉华,另一只夹给了何小曼。
“谢谢妈……”
何小曼话音未落,只见何玉华夹起鸡腿往鸡汤里一扔,顿时汤汁四溅,溅到了离得最近的王秀珍手臂上。
“啊”王秀珍轻叫一声,缩回了手。
“别在我哥面前装好人!”何玉华一脸不屑。
鸡汤的烫,最是隐藏得深,看似表面一层厚厚的油很是不动声色,其实低下烫得很。王秀珍手臂上烫得一片赤红,还不敢呼疼,尴尬地望着何立华。
何立华愕然:“玉华你闹什么呢,你嫂子是好意!”
何玉华全然不顾,夹了一只鸡爪子,冷冷地、毫无诚意地道歉:“对不起啊,嫂子。”
王秀珍最怕家里人吵架,赶紧强笑:“没事没事,玉华也不是故意的。我不疼。”
不疼?何小曼就呵呵了,烧伤烫伤的疼痛等级那么高,几乎仅次于分娩和末期癌症疼痛,亲妈啊亲妈,你也太能忍了。
要是平常,何小曼一定揭竿而起,但今天父母都在场,他们都还没愤怒,自己一个小孩子不宜激化矛盾。便起身拿烫伤药膏给王秀珍涂。
这个年代虽然生活不富裕,但也有好处,比如全民公医疗。厂里的医务室都可以配药,加上王秀珍是个老病号,家里药还是配置得蛮齐,包括烫伤膏。
这边何小曼替王秀珍涂好药,用干净的手帕包住伤处,那边何立华已经盛好一碗鸡汤,放到王秀珍面前:“今天这个汤熬得好,你多喝点。”
讲真,要是没有何玉华常常大声嚷嚷和放脸色,这个家庭真是蛮和谐的。
可惜何玉华永远都在。
大概是大哥温柔的举动又刺激了她,刚刚平静下来的何玉华突然放下筷子,眼神犀利地盯住大哥。
“哥,林家买电视机了。我家什么时候买?”
何立华浑然不知她的用意,解释道:“电视机要三百多块呢,岂不是得半年不吃不喝?不现实。”
何小曼却内心一紧,何玉华素来不依不绕,这当口提电视机,只怕是有的放矢。
第7章和稀泥
“大哥你现在不是有加班嘛。嫂子捡捡老鼠尾巴也是一笔入,小曼都穿十五块的衣服了,买电视机这事,也可以考虑了。”何玉华悠悠地说。
果然还是衣服惹的事!
何小曼不动声色,故意扬眉开心地问:“买电视机要票的,四娘娘这么说,一定是能搞到票。”
这可真是将了何玉华一军。
这个年代买东西讲究个“计划供给”,可都要凭票,买粮食要粮票,买布要布票,买家电也有各种票。如果实在有钱,也可以黑市上找关系买票,但何家连电视机的钱都拿不出来,别说黑市买票的钱了。
何玉华一个普普通通的无线电厂小青工,哪有这能耐。当然只能吃定了兄嫂。
“嫂子都能给小曼买十五块的衣服了,出手这么大方,那就去托人弄票呗。反正,人家都有电视机了,大哥你看着办,咱这个家,可不能样样都落后了。”
何立华也不傻,当然听出来何玉华这用意,其实就是盯牢了王秀珍今天给何小曼买了件十五块的衣服。
“玉华,我加班一个月,拢共得了二十块钱。钱给了你嫂子,就由她支配,况且给小曼买衣服也不算糟蹋,她从小到大一直穿你的旧衣服,从来都没意见,你是娘娘,自己也有入了,不要跟小孩子争长短。”
别说何玉华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何立华这番话说得王秀珍都惊呆了。
打从她进何家,何玉华那年八岁,刚刚没了娘,由哥哥姐姐们宠着,脾气很不好,王秀珍还从没见何立华跟她说过一句重话。
这下要完!
何玉华尖叫:“我什么时候争了?我就是想看电视,错了吗?”
她的尖叫很刺耳,何小曼一皱眉,下意识就捂上了耳朵。
其实何立华说完也有些后悔。虽然小妹脾气坏,但何立华一直很包容。因为她从小没有爹娘,四个孩子相互拉扯长大,他是长兄,对这个妹妹的宠爱几乎不亚于对亲生女儿。
于是放低声音:“没错,当然没错。这样,回头我去和林家打声招呼,你想看电视就去他家看。”又转头对王秀珍道:“秀珍,下个月我发了加班,你带玉华去商店买件好看的衣服,尽她挑,别管价钱。”
“哎,好的。”王秀珍赶紧答应了。
“是一件衣服的事儿吗?”何玉华明明就是为了衣服生气,可被哥哥说破,又觉得特别没面子,梗着脖子,打死也不承认。
何小曼听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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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人都让着四娘娘,可这凭什么啊?
“四娘娘大概是今天单位有什么不适意的事吧,在外边不方便生气,回来撒撒气也不要紧。”何小曼不紧不慢,望着何玉华微笑,“不过,现在我们三只垃圾桶都装满了,四娘娘要是再倒垃圾,我们就要爆炸了。还是快坐下来好好吃饭吧。”
这话半是调解,半是威胁。由一个小丫头的嘴里讲出来,本来是不能当一回事的。
但最近的何小曼,颇是不简单。何玉华心中一凛,琢磨着这话的份量。
王秀珍这时候却突然机灵了:“本来就不是什么衣服的事儿,玉华工作多辛苦啊,难有些怨气。家嘛,就是大家能畅开了说话的地方,对吧?”
“是啊,妈说得对。”何小曼赶紧“盖章认可”,“咦,对了,下个月四娘娘生日了吧?”
一边说,一边朝王秀珍递眼色。
虽说这个年代还不流行过什么生日,但这一刻的王秀珍是开了挂的王秀珍,正处于年度脑子最灵光的时刻,立刻心领神会。
“本来也想着要给玉华买个什么礼物呢,这不正好了。”王秀珍瞥了何立华一眼,“加班归加班,也要注意身体啊。我现在也能赚点小外快,宽一时是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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