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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卒过河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惰堕
剑卒过河
作者:惰堕

小人物,也有大成就!

一卒过河,有进无退!一剑在手,再铸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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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卒过河 第一章 调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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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浩荡,深遂幽远,亘古不变。
一日,有光芒从清微天上降下,在穿越三十六天中,碎散成无数道大大小小的毫光,遍洒向宇宙各个角落!
“命运崩散,当尽聚之,否则凡世乱起,不可收拾!”有意识传道。
无数道命运之光被截拦,那是同样伟力的大道力量,大的命运之光首先被拦,然后依次往下,这是一场先天大道之间的较量!
但终归,还是有极少数最细微的命运之光在伟力之下逃逸,其中一道弱的不能再弱,弱到自身的存在都摇摇欲坠的命运之光却找到了另一个载体,那是一缕在宇宙中飘荡的孤魂,两个合作一处,消失在茫茫宇宙之中……
……普城,是照夜国一个很普通的三线小城,没经济,没地位,没名气,没历史,就像女人没有三围一样,普普通通,在周围的众多城市群中毫无存在感。
这一点上,尤其在长途旅行中尤为突出,因为普城永远是个途经的名称,而不是终点。
普城虽然很普通,但该有的一切还是应有尽有,比如,纸醉金迷的地方。
这是一个城市的附件,就像衙门一样的不可或缺。
朝凤楼是个清馆,只提供一些比较高雅的文艺项目,诗词歌赋,琴棋书画什么的,酒菜也比较出色,以素食闻名。
当然,所谓清馆,是相对于浊馆而言,其中区别,不言而喻;来这里消费的,好歹还是顾及些身份,或有正事相谈,或是纯粹的文聚。
有身份的文化人相聚,当然就少不了红袖添香,如果搁在酒楼茶馆,没有丝竹弦乐,只有含枚猜拳,那气氛就完全不一样。
这是雅和俗的区别,是咖啡和大蒜的不同。
这里没有大堂,都是雅间,客人之间是隔离的,无论是吃酒做诗,还是进退出入,都有专门的小厮引领,目的,就是王不见王,否则尴尬。
普城虽小,在这方面却是和大城学到了精髓,这种事,对人类而言,一点就透,无师自通,也不需人教。
朝凤二楼,有个大雅间,名称熏衣厅,隔着厚厚的窗纸布幔,都能感觉到里面传出的阵阵热力,这是吃美了喝好了才有的景象,一般而言,文人们到了现在的状态就会开始论诗,商人们开始比富,官员们开始勾心斗角……
而修行者嘛,当然就一定会较力!
酒酣耳热,当然要拿出生平擅长,否则愧对良辰美景,佳人红袖。
熏衣厅内六,七个少年,都是十七,八岁,意气风发的年纪,天不怕地不怕,前程似锦,指点那个普城……
能来这里消费的,必然都是普城有头有脸的人家,这从少年们的穿衣打扮上就能看出来,绫罗绸缎,佩玉鎏金,
不过也正是因为家世的不凡,他们也不可能真正去那销金的浊馆,像朝凤楼这样的所在,基本上就是他们的极限,越是名门望族,对这方面越是管束甚严,当然,这里所谓名门望族,也不过是在普城中自吹自擂而已,出去外面,他们就是一群乡巴佬。
“向死而复生!我有青鳞剑,斩尽天下保太平!”
一少年面色微红,显然有些不胜酒力,以箸击案,慷慨激昂。
“往生而赴死!我有太浩剑,一点意气心长存!”
另一个少年击箸相和。
他们都是普城中的所谓异人一族,所谓异人,都是自封的,就是凭着家里有几个钱,不需要为生计担忧,所以踏入修行之门,有了点小本事,能对付几个地痞流氓,于是便以异人自居。
年轻人嘛,容易好高骛远,刚学会了跳,就开始憧憬有一天能鹰翔九天,你不能说他们就是狂妄自大,年少轻狂,老来持重,这是人的天性。
艺没学成,就开始轻谈生死,故作大言,是这个年龄层次的特点。
这就是战争中为什么都是老家伙在背后谋划,由年轻人去抛头颅洒热血的原因,如果年轻人都持重了,这世界也就没有了朝气。
这个世界是个修真的世界,即使在普城这个三线破落城市,修真也不是件多么神秘的事,尤其对富贵人家来说,当然,所接触的层次也是十分的有限罢了。
所谓穷文富武,吃饱了没事做,有这么一个发**力的地方总是好的,总比出去招猫逗狗,惹是生非来的强。
这就是大家族培养后辈子弟的方式,也不指望他们真能修出什么出息来,普城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自有府志那一日起,也没见在修行上出过什么大人物。
这是底层凡间的真实状况,也不可能做到从这里就开始一层层的精英选拔,又不是普世教育,对这些年轻人来说,他们的大志也就是那么回事,放倒几个恶汉,剿灭几个蟊賊,也就这样了,
立大志?他们连大志是什么都不知道呢!
在普城,超过九成的人终生没有出过府域,剩下的所谓见多识广者也就是在州域内打晃晃,艰难的交通状况让凡人们很少能有接触外面世界的机会。
“齐二哥,我运剑回转之时总有滞涩之感,剑能出不能回,不知是何原因?等哪天二哥有空,可否指点指点小弟?
今日二哥的乐资小弟掏了,如有寸进,当再请二哥痛饮,找最好的琴姬相陪!斫斫斫”
这是一个瘦消的少年,在向第一个高歌者请教,不是他小气,实在是家中管束甚严,黄白之物是不可能直接給多少的,平时花销都是记账,月底自有商家去府里销账,防的就是大手大脚,不知节俭。
所以别看几个少年在这里潇洒,其实所费资银除酒资外都是要平均分摊的,这少年所说,就是主动担了齐二哥那份,在旁人看来也是正常,他们的相聚都是学足了父辈,没有充冤大头的。
其他几名少年在一旁插科打诨,酒喝了一些,虽然还懂得规矩,但对身边陪酒的乐姬就有些毛手毛脚,这也是这里的特色,乐姬们也没什么不愿意的,有了这一出,她们才能赚更多的银资,清馆也是馆!
坐在最里面的,是一个清秀的少年,很阳光的面庞,但却显的有些心事重重,与其他几位少年同伴有些格格不入,也很少加入他们热烈的讨论。
这很正常,在座七个少年中,其他的都是修行入门者,唯他一个普通人,自然在话题上就不合拍,但他今天的神思不属却不是为此,而是另有其故。
旁边陪酒的乐姬看他郁郁寡欢,于是莲口轻启,
“小相公有什么不开心的?说出来奴家也许还能开导一二,憋在心里莫要伤了身体!”
少年一叹,“我有什么不开心的?吃喝不愁!与其说我的不开心,还就不如说你的不开心,别看你笑的职业,想来不开心还要比我多些?”
乐姬一笑,这小相公头一次来,眼生的很,看着面嫩,这说出话来却是老到,还知道什么是职业?
“小女子幼时,和阿姐与爹娘在城外过活,那时爹娘还健在,生活还过得去,家里有只鱼缸,里面养着些观赏之鱼,是阿爹的脸面,来了客人就要自夸几句!
有一日,我和阿姐在缸边看鱼,阿姐胆大好动,就伸手进去捉弄鱼玩,我胆小就只能在一旁看着。
晚上阿爹回来,看鱼死了两条,问清原因后也未责骂我们,但却把我和阿姐半年的糖果钱扣了个干干净净……”
少年笑道:“你真可怜,遭了池鱼之殃!”
乐姬却不笑,只认真看着他,
“我其实是想说一个道理,有时候你就算不摸,也是要給钱的!”




剑卒过河 第2章 有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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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小乙郁闷的看了乐姬一眼,他没想到的是,初来这个修真世界,竟然被一个乐姬給耍弄了。
他是这么不懂规矩的人么?只不过心情不在这里而已,有太多的烦恼,需要一一解开。
“小乙,有什么不懂的你尽管问,虽然我们接触不多,但既然七叔吩咐我们关照你,那你就算是我们普城小六义的外围候补,等你有朝一日能够运气使剑,有了成就,那我们小六义改成小七义也说不定!”
娄小乙唯唯诺诺,他不是天生痴傻,而是实在摸不清情况,只好报着万言万当不如一默的想法,装腼腆;好在他在普城权贵圈子中,一贯以木呐寡言著称,所以其他少年也没什么怀疑。
不过是一个相熟的长辈介绍过来的大家子弟而已,这次的聚饮就是給他的面子,至于以后怎么做,谁会在意?
知情知趣的话,以后可能还有来往;如果还总是这么一副魂不守舍的书呆子模样,那也就没有以后了。
普城小六义在圈子里不算是多么了不起的小团体,但也不是谁都可以加入进来的,哪怕家世够了,本身没这份天份,也是枉然。
修行,在凡俗福贵人家中很是流行,也算是一种潮流,仿佛不如此就不能证明家族的底蕴,这也是学自大城的风气,但若想真正在修行一道上有所成就,那可就是件可遇而不可求的事。
先不说子弟的天份机缘,单只这财力一项,就是个要命的关口,别看在座的几位少年家世都很殷实,但那是相对于普通人家而言,真正想修行有成,一次突破,把这些人全家族的资产卖了都不够。
娄小乙把自己缩在一个角落,静静的看着眼前的一切,场景也不算陌生,心中在想的,却是自己奇特的经历。
一切的根源都来自于一月前春日中的一次午憩,做了一个梦,梦见了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
人皆有梦,做过就忘是常态,偶有印象深刻的,恐怖至极的也许会多想几天,仍然会渐渐忘去,人类连自己的过去都能忘,更何况梦境?
但娄小乙的这个梦的与众不同就在于,他根本无法忘记!
不仅不能忘记,甚至梦中的一些东西还在改变他的思想,行为方式,待人接物!
换句话说,从某种意义上来看,他已经不再是原来那个懦弱,内秀,自闭的娄小乙了,而是逐渐开始变成另外一个他,梦中的那个他!
当然,改变并不是完全的替代,而是循序渐进中的潜移默化,他还是娄小乙,有这一生完全的记忆,但很多思想深处的立身之本已经变了。
他不知道这样的状况发展到最后,他会完完全全的变成另外一个人,还是和那个梦最后的融为一体?
他甚至搞不清楚自己现在是原来的娄小乙多一点?还是侵人的灵魂多一点?
变化,润物细无声!
作为普城中有头有脸的人家,他从小就接受了很广泛的基础教育,对玄学并不陌生,这让他对这种异常有很高的容忍度,既然无法阻止,那就只能静观其变。
就是不知道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
少年们的热情在达到高峰后迅速消退,和年长者不同,他们很难在这样的地方消磨过长时间,更愿意换个地方开始他们的剑技交流。
有掌柜的送来了账贴,众人依次署名,酒钱归这次的东道齐二哥负责,但各人的乐姬消费却是要自付,这是普城,也是照夜国的规矩。
众人正要离开时,整场酒聚一直沉默寡言的娄小乙却开了口,
“小弟口拙,再加近日身体不适,欢聚之日让众位哥哥扫兴了;下月初一,春踏之日,由小弟作东,再请各位哥哥朝凤楼一聚,还望各位哥哥赏脸,不要怪小弟唐突!”
几个少年都很惊讶,在他们不多的印象中,娄小乙又怎么可能说出这么懂事的话?
不管怎么样,既然说出来了,那就是亲近靠拢之意,娄家在普城远称不上豪富,家资平平,但娄家能跻身上流阶层却不是因为财富,而是其他的东西,这些东西让普城的上层也很敬重,这也是他们这个小团伙愿意接纳他的原因。
齐二哥几个过来拍了拍肩,表示认可,这才呼啸而去,长街骏马,正是少年飞扬之时。
娄小乙却没骑马,只是由身后的长随平安牵着,在普城稍显狭窄的街道上步行;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就会说出那么一句话,这不是他的性格作风,但却很可能是梦境中另一个人的作风。
也许,也不是另一个人,而是另一个我,不同的世界,不同的时空。
怎么会遇到这种事?都没法和其他人提起,哪怕是至亲。他也无法应对,总不能把脑子劈开,把那个东西抓出来吧?
也就只能走一步看一步,等慢慢适应,习惯,成为一个崭新的自己?
一路回家的路上,认识他的人有很多,大概也是知道他的脾气,所以都是远远含笑点头,却不主动开口,这让他感觉很舒服,十多年沉默的性子,让他更喜欢默默的站在某个角落观察这个世界,而不是彻底的融入进去。
“少爷,街角处有僧人贩卖佛珠,您,要不要过去看看?”
长随平安在一旁轻声道,他是一个近四十岁的中年人,在娄府已经做了超过二十年,为人忠厚又细心,很得主母赏识,本来早就有资格升为管事,不过却被主母派到少爷跟前做长随,也没什么怨言。
娄府上下都知道,平安这个长随可不是普通的外仆,那是深得主母信任的心腹,因为放心不下少爷才把他派在身边侍候,就是怕那种年轻的小厮带他去了不三不四的地方,把一个好好的斯文少爷給引向了邪路。
主母好佛,平素就喜欢这些佛门小物件,少爷事孝,虽然很少出来,但只要是出来看见了这些东西,就一定会捎回一两件,但今天不知怎地,少爷有些魂不守舍,所以平安才稍做提醒,以尽到自己的责任。
娄小乙这才反应过来,他方才的心思都放在了自己的心事上,倒没注意周围的环境;于是跟着平安,向街角走去。
这是个中年和尚,葛布麻衣,坦-胸-露-乳,十分的风尘,没办法,现在在市面上混的都讲究这个调调,正正经经的和尚反倒不遭人待见,也是流行的不羁之风。
只有几个婆子妇女孩童围着看货,那和尚一见娄小乙主仆走来,急忙站起,把手从鼻孔中抽出来,顺便弹出一粒秽物,他很清楚,其他客人是看多买少,而且也出不起大价钱,只有这种公子哥,对佛珠没研究,对钱财没概念,才是最好的金主。
“这是天净珠!能辨自然气候,环境优劣!空气越洁净,此珠越剔透,环境越污垢,则珠色晦暗,你看现在珠色暗淡,就是因为正值晚炊之时,周围过多柴薪燃烧之故!”
“好神奇!”
孩童满脸的向往,却是不敢伸手去摸,小小年纪,生活也教会了他什么是该碰的,什么是不该碰触的。
平安不屑,就要出言揭穿,不过是想骗少爷钱财而已,虽然娄府不差这一点,可也不想做这冤大头!
没成想,一向在这种场合沉默寡言的少爷却少见的开了口,
“辨环境气候污垢的法子多的是,又何必用这华而不实的东西?”
和尚不服,“什么法子?公子不如说出一两样也让小僧我长长见识?”
娄小乙一指他的鼻子,“判断空气质量好不好,可以如你方才那般抠鼻屎!黑的就说明质量不好!”
和尚还没说话,旁边那孩童却抢先开了口,
“可我看他方才弹出的是红的……”
娄小乙一笑,“那是抠猛了!”




剑卒过河 第3章 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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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小乙最终挑了串平平无奇,暗淡无光的珠串;放在之前,他当然是找些鲜艳好看的挑,但是现在,眼光又有了不同。
珠串虽暗,但却贵在真实,而且经人长年累月的研磨,自有一股沧桑之气在里面,这是来自梦里的意识,现在的他却也觉得很有道理。
……娄府,位于普城之东,是城中富贵人家聚集的区域,只不过娄府在其中很是寻常,丝毫也显不出来如何尊贵,这是娄府的低调,也是娄府的无奈。
自有小厮过来牵走马匹,平安会去立刻接受主母的问询,而作为少爷,娄小乙需要沐浴更衣之后才能去见母亲,这是大宅门的规矩,从酒场归来,身上的酒肉之气是对一向念佛的母亲的冲撞。
整个娄府,其实就只两个主人,主母和少爷。
娄府不是靠经商起家,也不是普城权贵,它之所以在普城有比较高的地位,完全是因为已经逝去很久的娄府男主人,曾经的照夜国大司马,在附近国度中都广有名传的大文学家,大诗人,也是普城人物志中少有的能拿的出手的人物。
就是一个城市的名片,大家都在面子上供着尊着,却没有什么真正的势力,随着时间的流逝,可能娄小乙还能凭借父辈的荣耀风光活下去,但下一代可就难说的很,毕竟,这是一个很现实的世界。
娄父去世的早,娄小乙自记事起就没见过,母子相依为命,感情很深,虽然远没有其父的那般天资卓绝,但对其母来说,只要是能平平安安的活下去,其他的其实也无所谓了。
惊才绝艳,不代表能长命百岁,却很可能如娄父这般英年早逝,这一点上,娄母早已看的清清楚楚,所以,从不对娄小乙过多的期许。
之所以起这么一个完全不像书香人家的名字,其实就是为了躲避冥冥中的天忌;小乙,就是小蚁,低调不引人注意,生命力强大,其实和铁蛋狗剩之类名字所喻意的东西也没什么两样。
有丫鬟早已准备好了浴桶净汤,然后纷纷退去;大户人家,有丫鬟侍浴很是正常,但这不包括娄府,主母管束甚严,这方面都是要求娄小乙亲力亲为,就连他房中少有的几个粗使丫鬟也一个个五大三粗,面貌平庸,就是为了不让他过早接触男女中事,
早就习惯了,也无所谓,而且以他梦中的意识好像对此也很适应;对男子来说,洗澡很是快捷,麻烦的是那头长发,打散,清洗,再扎起,大部分时间基本都用在这上面。
月白书生袍,缎带一箍,娄小乙虽然没有其父照夜美男子的风范,但父母基因在那,当然也差不到哪里去,
娄府占地适中,几转几绕,来到母亲居住的庭院,周围鸦雀无声,大大小小的丫鬟肃立两旁,主母治家甚严,书香门弟的风气确实与众不同,不是普城这些暴发户,土财主能比的。
一名贴身大丫鬟领着他拐进上房,儿子见母亲本不需要这么麻烦,可礼仪之下,就很束缚人;尤其是像母亲这样好强的人,自父亲走后,就把一切担在身上,事无巨细,这样做确实很有威信,但也失了柔和,无法两全。
作为母亲羽翼下的小鸟,娄小乙没有选择,之前对母亲的感觉,甚至是敬畏要多于孺慕,但现在,却开始心中不以为然起来,也不知道是谁給他的勇气!
母亲娄姚氏,年已过半百,娄小乙是晚来得子,十分不容易;岁月的琢磨,生活的艰难,早已在母亲脸上刻下了明显的痕迹,但从轮廓外貌气质,还是能依稀看出当年的风采,曾经的国都才女,将军后裔,自有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场。
“母亲安好,小乙給母亲请安。”
娄小乙恭恭敬敬的給母亲请了安,虽不至于叩头,也是依足了礼仪,虽然现在的他已经开始有了些许的抗拒,认为亲人之间原不需要如此呆板,但十余年养成的习惯仍然让他整个过程中没有一丝一毫的失仪。
“今日和齐家小子他们相聚,过的如何?他们有没有欺负于你?”
娄姚氏含笑问道,
平安的回报仅限于大略,朝凤楼内的真实情况他是不了解的,对一个母亲来说,有些木讷自闭的孩子偶尔和人相聚,还是吃酒这种事,当然就很担心,那些孩子平素对娄府都很尊敬,但年轻人喝了酒后会发生什么,谁也无法把控。
“回禀母亲,一切都好,齐二哥他们也很照顾,只是我有些口拙,他们的剑论我也插不进话去,等多聚几次自然就好了,母亲不必担心。”
娄姚氏就很欣慰,倒不是真的因为没有被欺负,而是儿子好像变的敢说话了?而且还敢自作主张的想多聚几次,这是个很不错的进步。
这个孩子自小木讷沉默,不愿意接触生人,年纪小时还无所谓,好管束,可等年纪大了就常常让她犯愁,这个家终归是要靠他来担当,她这个当母亲的也不能照顾他一辈子,如果不多结交朋友,以后独自一人又怎么面对这个复杂的世界?
这次齐二那群人的聚会就是她托人把小乙塞进去的,就是为了让他和外界多接触接触,普城这样的年轻人小团体有很多,她行事谨慎,也是多方打探才确定了这么一小伙人,家世清白,最关键的是,虽然有些年轻气盛,但都是好孩子,不会坑了自家小乙。
关于修行,她并不陌生,作为当初照夜国将军的幼女,她知道的反而要比大多数人都更多些,只不过从来也没有表露出来而已。
小乙好静不好动,对修行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兴趣,所以她也从来没有在孩子面前提起过,但就在半月之前,她听平安的小报告,才知道这孩子最近竟然对修行有了兴趣,于是这才有安排他和齐二一伙人吃酒相聚的段子。
不管怎么样,太过安静了也不好,修行这东西虽然没有什么前途,但对打熬身体筋骨来说,是再好不过的选择,而且以小乙的性格,也不是什么惹是生非之人。
所以,便在暗地里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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