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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削式宠爱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乔安笙
昨晚,陆云铮缠着他要毁容补偿,又亲又咬,虽是没进去,但也折腾得他腰酸背疼。如果不是想着对他好些,早一巴掌扇过去了。
“那个、那个也不能说是折腾。”陆云铮微红着脸,低声道:“床上运动也是一种锻炼,嗯,必不可少的一项锻炼。”
锻炼你妹!
慕辞翻翻白眼,拿起一旁的报纸,随意看几眼,不理他。
陆云铮见他不理自己,黏人的性格又来了,便坐到他旁边,把人揽到怀里,也不说话,陪他看起报纸来。
这是一张娱乐报,因为慕辞看不大懂财经报,所以,自他住进庄园,他便换了他喜欢的。娱乐报还是很有趣的,标题起的也是勾人胃口。某某明星劈腿出轨闹离婚,某某家族小三上位、下堂妻索要巨额赡养。他跟着慕辞的翻页,正看得津津有味,便听他说:“这人认识吗?”
娱乐报头版头条一行大字:超人气男星沈季礼出演大型古装权谋剧《长安街》,古装扮相美出新高度。
大字下面一张图片:一名红衣公子,半裸着衣衫,斜躺在十里桃花林中。他似乎喝醉了,半眯的眼眸春意妖娆,微醺得一张脸,淡淡的粉,嫩嫩的红,加上披散开来的长发,乌发如瀑,唇红齿白,眉间一点朱砂,堪堪是个勾人心魂的妖孽。
一个男人美成这样,也堪称是一桩奇迹了。
作者有话要说:
预文《怪你过分撩人》,喜欢藏个啦!藏越多,开文越早哦。么么哒!
第47章他是广告界的宠儿(加更)
对于沈季礼的美貌,娱乐圈人有个说法,gay的梦中情人,堪比gv式的存在。这个一看就能让人勃、起的主儿,只需要往床上那么一躺,轻松勾得你心痒难耐,迫不及待。无论男女,通通斩杀于无形之中。
只可惜,这人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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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男,结交的女朋友可以凑两桌人打麻将了。
慕辞对此很惋惜,因为慕坤没死前,他曾大力推销过这么个美人儿。但是,没戏。此刻,他就想拿来试探下陆云铮。
“嗯,这人怎么样啊?好看吗?我有联系方式哦。”
一副喜欢给你介绍的样子。
陆云铮其实没什么感觉,甚至觉得这人长得太过艳丽,像是一块可口的蛋糕,但太过油腻,反而让人心生厌烦。可他也知道,若是这么说出来,没准慕辞会笑他虚伪。所以,他想了想,很认真地说:“我还没有见过阿辞的古装扮相,不过,倘若阿辞这样打扮,一定会比他好一千倍、一万倍。”
慕辞不妨吃了一通马屁,撇撇嘴,一时不知说什么好。他之所以把话题引到沈季礼身上,一是想见见这个有趣的人,聊聊天、谈谈合作。他现在是个穷鬼,也想找点来钱的法子。二也是想要摆脱陆云铮,倘若真看上了别人,或许他也就轻松了。他总觉得陆云铮这么喜欢他,主要是习惯使然,没有接触花花世界的新鲜。
正沉思间,陆云铮又发话了:“阿辞,你很喜欢这人吗?倘若觉得无聊,我请他过来陪陪你。”他不是个傻子,慕辞一大早又是遛狗,又是聊这人,肯定是觉得无聊了。他不像他,可以一整天看着他。再不给他点空间,他会跟他吵、跟他闹。虽然他或许不屑跟他吵闹,但光冷战,他也是不想的。
慕辞倒没料到他这么有眼力见,心里乐开了花,面上却是不动声色,而皱起眉问:“你这是看上他了?”
陆云铮赶紧摇头表清白:“没有,他不是我的菜。”
慕辞像是很满意他的回答,笑得花枝招展:“我知道,你喜欢我这样的菜,百吃不腻嘛。”尾音上挑,竟有些故意勾人的味道。
陆云铮听得心痒痒,决定晚上一定要好好吃独属于他的菜。
气氛一度很和、谐。
慕辞借着陆云铮的手机给沈季礼打电话,两人约在马场见面。
远郊马场是慕辞引起为傲的财富,三十几匹奔腾的马儿神抖擞、雄姿勃发、气势昂扬。他看得舒心,一路热情洋溢地介绍:“这匹马产自内蒙古,嗯,蒙古马,这两匹是美国印第安马,这匹是澳洲野马,这匹是……”
在他的马厩里藏了十几种来自不同国家的马,虽说不上稀有,但也是十分难得了。
陆云铮听他介绍,看得也是兴起:“那你喜欢哪种马?”
“当然是咱们本国的马,嗯,蒙古马最为出名。”他说着,指着马厩一匹黑马介绍:“喏,蒙古马,虽然体形矮小,其貌不扬,但是,在疾风骤雪、条件艰苦的大草原上,没有失去雄悍的马性。你看,头大颈短,体魄强健,胸宽鬃长,皮厚毛粗,无惧暴雪,甚至能扬蹄踢碎狐狼的脑袋。而且经过驯养的蒙古马,不惊不惧、勇猛无比,历来是驰骋疆场的战马首选。”
陆云铮见他说的头头是道,忍不住说:“你总是最有能耐的。”
他这不是恭维,在他心里,慕辞就是多才多艺、淡泊宁静的君子。
“你太高看我了,不过懂些皮毛、纸上谈兵罢了。”慕辞听了,笑着摇头。他不是谦虚,而是真的觉得自己所知甚少。一个人知道得越多,越觉知识的无限性、自己所知的有限性。
陆云铮没说话,一脸痴迷地看他靠着一匹黑马,轻闭双眼,以脸轻蹭马鬃,而素白纤长的手指反复摩挲它的温热躯干,好一幅人马亲昵图。他这下是知道他有多喜欢马了,所以,忍不住问他:“你有驯过马吗?”
“没,我身体不好,经不起颠簸。”慕辞情绪萎靡下来,低低地呢喃:“慕坤在世时,也是很少让我过来的。他怕我受伤,也不许我骑马。”
因了病弱的身体,他扼杀了太多热血的想法,生生把自己活成了一个老人。
陆云铮听得心疼,忙安慰道:“等身体好些了,咱们就来骑马。”
“但愿吧。”
他声音依然低迷,陆云铮听得不舒服,便转了话题:“阿辞,你为什么喜欢马?”
“听过李白的《侠客行》吗?”慕辞忽然睁开了双眼,黑色瞳仁鲜亮,忽然间豪情万丈,掷地有声:“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他喜欢纵马狂歌、仗剑行天下的自由与潇洒。
陆云铮:“……”
他一脸懵逼地听慕辞声情并茂地背了一首诗,还没待他反应过来,便又听到一阵背诗声:“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
背诗的是沈季礼。
陆云铮闻声望过去,竟是怔住了。来者哪里是一个现代人,明明是个古代美男。没错,沈季礼是穿着古装来的。倒不是他在演戏,临时过来,而是他平时就是古装出行。
一身雪白的直襟长袍,腰间系着一条月白祥云纹的宽腰带,其上还挂着一块碧绿色的玉佩,外罩一件淡青色的长衫,微风拂来,飘逸若仙。这穿古装本也没什么稀奇,偏他还留着一头及腰长发,墨黑墨黑的,用一根淡青色的丝带随意绑着。额间几缕发丝被风吹散和那淡青色的丝带交织在一起,显得颇为轻盈飘逸、文雅秀丽。所以,这么一来,就活脱脱一个古代美男了。
陆云铮只在报纸上见过沈季礼一面,所以,险些没认出来。荧幕下的沈季礼没有浓妆艳抹,眉眼温润,唇红齿白,穿着打扮素淡如水,但依然让人一眼惊艳。
“慕先生,好久不”沈季礼缓步而来,声音温和含笑,可他话未完,身后的经纪人姚富贵就小跑了上来,大喊一声:“陆先生,真是好巧,您也在呢。”
这声音充满谄媚讨好,不至于让人烦,也不至于让人喜欢。
陆云铮视线移过去,跑过来的人与沈季礼的清淡素雅不同,穿金戴银,一身土豪气息。他并不认识,又看向慕辞,后者走过来,一边拉着沈季礼,一边笑着介绍:“这位是沈季礼,娱乐圈挺有名的男星。那位叫姚富贵,是季礼的经纪人,哦,对了,也是表哥。”
一看就是个不怎么靠谱的经纪人兼表哥。
无论什么事业都最忌讳任人唯亲,而姚富贵先前打断沈季礼的话,在慕辞的私人马场却越过他这个主人跟自己讲话,明显是个十分不懂礼数、不知分寸的人。
沈季礼看着明,怎么会选用这个人做自己的经纪人?
陆云铮心里疑惑着,就见沈季礼也在看他,俊美贵公子微微颔首,温声含笑:“陆先生,久闻大名。我是沈季礼,这是我的经纪人姚富贵,也是我的表哥。”
陆云铮点了头,正要开口,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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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表哥的姚富贵就发话了。他许是见了他,太过激动,直接紧握住他的手,像是狗见了骨头,那个亲热呀,笑得胖脸都隐隐发抖:“陆先生也来骑马啊,巧了,慕先生这里的马都是一顶一的好马,驯得那叫一个乖顺,可听话了。”
“嗯。”
“我叫姚富贵,是阿礼的经纪人兼大表哥。”姚富贵丝毫没感觉到陆云铮的冷淡,伸手把沈季礼扯近了些,笑得巴结又讨好:“这是阿礼,娱乐圈超人气男星,粉丝千万万,广告界的宠儿呐。”
陆云铮大概是猜出他的意思了,这是在推销自家明星做代言人呢。他没接话,点了头,看着沈季礼伸出的手,犹豫了下,回握住。
“陆先生”沈季礼微微一笑,态度不卑不亢:“我表哥心直口快,你莫见怪。”
作者有话要说:
ps:慕辞背的是李白的《侠客行》,沈季礼背的是杜甫的《房兵曹胡马诗》。话说这两首诗真心赞啊,非常有气势。说好满一百,加更啦!么么哒。
第48章君子不夺人所爱
陆云铮很快发现沈季礼跟慕辞是很相似的人。同样的未语先笑,同样的擅长伪装,同样的热情又疏离,嗯,还同样的心思深沉。
慕辞倒不知他有这么多想法,见约的人来了,心情很好,笑着说:“也该你们有缘,今天带你们去赏一匹真正的好马。”
沈季礼一听,表现出极大的好奇心:“难道慕先生还另有珍藏?”
当然是有的。这匹马单独一个马厩,约莫占地两百平方米,特宽敞,还特靠近阳光,连吃的也是地上生长着的青草。不过,它这特殊待遇倒不是它出身不凡、血统高贵,而是它性格太烈,野性难驯。虽来到这里仅两年,但已经踹伤了五位驯养员,以至于连普通饲养员也不敢轻易靠近它了。所以,它就被单独管理,另建了宽敞马厩。
慕辞起初还觉得麻烦,但见了几次,就越发喜欢了。不仅是它刚烈的性情,也包括它的颜值。没错,这匹马十分好看。它通体雪白,毛发细密、毛色鲜亮,四肢健壮,体格也比一般的马稍显魁伟俊美。
“当真是一匹好马!”说这话的自然是姚富贵,这人压根就不知道一个经纪人的本分,声音那个高亢啊:“瞧瞧这马的神劲儿,一看就知道是匹好马。也亏了慕先生具有伯乐风采,能养出这种好马。对吧,阿礼?”
“嗯,确实是一匹好马。”沈季礼微微一笑,应和了一句,又对他说:“富贵哥,我有点口渴,你去车里把我的保温杯拿过来吧。”
“我当时说拿,你偏不让,这下口渴了吧?”姚富贵有些不情愿,嘟嘟囔囔着:“你就是个水生动物,一时半会离不了水。若是地震了,人家是饿死鬼,你就是渴死鬼。”
叽里咕噜一堆怨念,陆云铮听着甚觉奇怪。娱乐圈里大明星耍大牌,他也是听说过的,眼下倒是一番经纪人数落大明星的奇景。
“沈先生脾气真好。”
他明显意有所指。
慕辞听了,轻笑道:“你这话说对了,季礼确实是娱乐圈脾气最好的明星了。以前有个醉酒的投资人抓着他的领带抹眼泪、诉衷肠,他也不恼,还把领带送了出去。”
这件事是他听说的,此刻也只当一个乐子提一提。
沈季礼也不放在心上,借着这个乐子接话:“那是只有程小公子才有的殊荣。”
慕辞微怔:“程泽?”
“正是。之所以把领带送出去,也是因为”
“行了,你别说了。”
慕辞一挥手打断了,具体内情他才不感兴趣呢。
可他不感兴趣,陆云铮倒是兴味很浓,抬眸看向他:“因为什么?”
沈季礼星子似的眼眸在两人之间转了转,温声含笑:“都是很久前的事了。我这记忆不好,具体原因,也记不清了。”
这明显是替慕辞遮掩呢。
陆云铮也不再问,大抵猜得出是慕辞惹下的桃花债。
沈季礼觉得自己“可能”说错了,适时地转了话题:“慕先生,你这匹马当真养得不错,可起了名字?”
慕辞摇摇头,转向陆云铮道:“喜欢这匹马吗?”
“嗯。”他其实对马儿兴趣不大,可爱屋及乌,也努力提高热情,笑道:“还不错。叫什么?”
“等你起名呢。”
“我这人就是粗人,可起不了名。”
“哦,那我来起个名吧。”慕辞抿唇沉思了会,眼眸闪出点点戏谑:“无涯,叫无涯,你自觉是个粗人,以后可要‘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了。”
陆云铮没说话,微微皱眉,想着那两个字:“无涯?”
慕辞点头,眉眼含笑:“对,无涯。”
“怎么感觉怪怪的?为什么取了这么个名字?”
“你猜?”
慕辞言语中带着逗笑的意思,唇角弯弯的,还很高兴地拿过旁边沾湿的毛巾想要给无涯擦拭毛发。结果自然是被嫌弃了,无涯咴咴叫了两声,抬起前蹄,四处蹿起来。
“小心!”陆云铮低喝一声,伸手将人护到身后。他知道慕辞在马场出过事,所以,一直注意他的安全。见他靠近马,就已经走到他身边,所以行动十分及时。
马厩外有护栏,无涯伤不到慕辞半分。他见陆云铮如此紧张自己,又是感动,又是好笑:“没事的!阿铮,我很好,你不用紧张!”
陆云铮觉得自己出了点儿丑,不自然地笑笑,低声道:“还是注意点好,既然马儿野,就别靠近他。”
“可我很喜欢它呢。对了,你会驯马吗?”
“不会。”
“这倒遗憾了,本想着你若是驯服了,我就把它送给你。”
“你想我帮你驯马,我可以学习了帮你驯。至于马,我不要。”陆云铮说到这里,停顿了下,想了会又道:“叶律恒说,君子不夺人所爱。”
他虽然不是君子,但也不会夺走他所喜欢的东西。
慕辞听了,笑着反驳:“你记着他的话了,没记住我的?我也说了,君子有成人之美呢。”
陆云铮没话说了,隔着栅栏看无涯围着马厩来回转圈。
旁边最有君子之风的沈季礼听他们君子来君子去,插话道:“你们也别斗嘴了,既然来了马场,不骑马就白来了。这样吧,我今天也舍命陪君子,与陆先生一同骑马去!”
“这敢情好。”慕辞大喜,“我来当裁判,就看你们谁跑的快。”
陆云铮没有说话,点点头。
久久充当空气的马场经理冯国文看到这里,走上前,躬身道:“请各位跟我来,骑士服已经让人准备好了。”
如此,慕辞带他们去换了衣服。
黑色圆顶头盔,白色衬衫、白色领带,外罩一件深色燕尾服,下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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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马裤,搭配黑色长靴,外加一副深色手套。这一套骑士服非常有欧式风格。
陆云铮穿得干练硬气,沈季礼穿得绅士英俊,只那长发随意披散着,乍一看,像个英姿飒爽的女英雄。
慕辞看得拍手叫好,颇为歆羡地说:“若我身体好,定要骑个痛快。”
沈季礼知道他身体吃不消,安慰地笑笑:“那你可要好好照顾自己了,不要想太多,怎么开心怎么来。笑一笑,可是最廉价有效的健康法宝。”
“好好,也学学你,没心没肺、万事全抛。”
这话不是慕辞说得难听,而是沈季礼的确如此。他这个人脾气好到经纪人四处给他丢人、爬他头顶撒尿,依然是置之一笑。他不会主动得罪人,更不会主动讨好人,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利益牵绊多深,他总是不在乎的。究其原因,一是他活得通透豁达,二是他足够的经济实力让自己一辈子快乐逍遥。
慕辞带他们换好衣服,又带他去挑马。陆云铮胆大,挑了无涯,牵它出来上马鞍时,被踹了几次,还好他身体反应敏捷,躲过去了。
“这马可真野!”陆云铮安好了马鞍,累出一身汗。
沈季礼挑的是一匹温顺的黑马,不高不矮,体格刚刚好。他轻易安好了马鞍,听到陆云铮的话,笑着指挥:“你现在应该直接翻身上马,它野,你比它野。它烈,你比他更烈。拿上马鞭,抽个几下,以强制强,以暴制暴,最简单不过的事。”
慕辞听了,点头附和:“季礼说的对,而且,这种烈马,一旦降服了,最是乖顺。”
陆云铮总感觉自己是被忽悠上马了,甚至忘了自己并不会骑马。他坐在马上,腾空的感觉并没有很好。因为缺少安全感,他一脸严肃,牢牢抓着缰绳。他倒也不是怕摔疼了,而是怕出丑。在心爱的男人面前,他总是想更好地展现自己、让他自豪骄傲。
“阿铮,放松点。”慕辞看他神情紧张,有那么一瞬,是心疼的。他本没必要千方百计诱使他骑马的,但因为存了目的,也别无他法。
作者有话要说:
ps:慕辞不会做无聊的事,猜猜他怀了什么目的?猜对,送红包哦。(嗦几句,喜欢藏么么哒。抱住蠢作者的专栏,最爱你啦。)
第49章苦海无涯,回头是岸
挑过马匹之后,三人很快到了赛马场。其实,说是赛马场,也就是个这直径1000米的圆形操场。对于赛马而言,这个空间不算大,但也说不上拥挤。
陆云铮已经上马进场做准备去了。
无涯并不听话,毕竟是第一次被人骑着,各种闹腾,撒着蹄儿、围着马场狂跑,还咴咴直叫。高高扬起的马蹄踩踏过草地,溅起的一阵阵灰尘,几乎迷得人睁不开眼。但陆云铮可不会被这点小麻烦吓退了,越挫越勇是他的秉性。这种秉性发挥在追逐慕辞上,也发挥在驯马上。
陆云铮挥舞手臂,把鞭子甩得隔空响,马儿听到声响,蹿得更欢实了。
沈季礼看得热血沸腾,翻身也要上马。
“等等”一声疾呼刮过耳膜,沈季礼转身看时,就见经纪人姚富贵挪动着肥胖的身躯朝自己边跑边挥手。
得!这下是骑不成了!
他的想法是正确的。
姚富贵拿着保温杯跑来了,待到了他身边,喘了几口粗气,板起脸开始训人了:“阿礼,你这孩子是闹哪样呢?你那身体能骑马?”他教训着,又转过头看向慕辞,声音软下来,笑着解释:“慕先生,你可别由着他。他有凝血功能障碍,磕破了皮,很难止血。还是让他安生点吧。”
慕辞是第一次听说他有凝血功能障碍,当然,这也不算是大病,就是流了血让人头痛。而为了不流血,平时就要格外注意了,骑马这样的剧烈运动也是要竭力避的。所以,闹半天,原来他跟自己一样可怜呐。慕辞心中忽然生出了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之感,这让他态度越发亲近,笑着说:“如果不方便,那便别骑马了。真要受了伤,后悔也晚了。”
沈季礼点点头,目光含了丝丝无奈和惋惜。他其实没有把自己患有凝血功能障碍的事情放在心上,为了这个原因,放弃骑马,未有些小题大做了。但他惧怕真骑了马,别管受不受伤,未来三天都要承受姚富贵的噪音骚扰。
那家伙可把自己的脸跟身体看得跟摇钱树一样的,万不会让自己的摇钱树有掉一片叶子的可能。
“来,那个谁谁,快把马儿牵回去。不骑了,不骑了!”姚富贵见沈季礼点了头,忙唤着冯国文,催促道:“快快,快把马牵走!手脚麻利点儿!”
冯国文见他如此使唤自己,皱紧了眉头。他是个经理不假,但也是有身份地位的。这人谁啊,一个经纪人对他指手画脚、没大没小,那胖脑袋里装的是豆腐吗?他心里不爽,动作就慢吞吞的。
慕辞一旁看见了,也不催促,从姚富贵手中接过马的缰绳道:“我送回去吧。刚想起来,马场有点事要和冯经理商量。”他说到这里,看了眼赛马场上还在和无涯斗智斗勇的男人,眼神怅然了许多,低声道:“季礼,你先在这里等他。等他回来了,你就说,他既驯服了无涯,我把无涯送给他了。”
“这是什么意思?”沈季礼听出他话里的深意,“你要去哪里?多久?你怎么不亲口说?”
对于他的诸多疑问,慕辞一个也没有回答。他留下苦涩的一抹笑,转身走得决然。
慕辞牵马而去时,陆云铮还在继续他的驯马大战。
无涯尝试了十三次把他摔下去,可惜均未成功,还挨了十三鞭子。于是,在第十四鞭子还没抽出时,它老实了,肯在他的指挥下乖乖行动了。
陆云铮很自豪,便转头去看场外的慕辞。这一看可吓坏了,人呢?慕辞没影了!他吓得紧急拉住缰绳,无涯前蹄高跃,一个急停,而他已熟练地翻身下马、飞跑过来。
“慕辞呢?去哪了?”他急吼吼的,神色慌张、步伐仓皇,像是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
沈季礼看得分明,联想到慕辞一系列奇怪的举动,终是琢磨出点儿真相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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