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坑吧祭司大人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兰花疏影
“叫我戈凤。”
“……”凤歌,戈凤,这化名也太随意了吧!算了,这不重要。林翔宇决定继续他的进谏:“戈凤姑娘,这样大张旗鼓的律王府过来的东西,是不是不太好?”
凤歌点点头:“的确不太好,你下次注意啊。”
林翔宇愣着眨了三次眼睛,才反应过来,她在说什么:“大殿下,你这样栽赃陷害微臣,是不是不太好。”
“律王府的这些东西是送到哪的?”
“县衙啊。”
“那么知县大人是谁呀?”
“我呀。”
凤歌满意的点点头:“你真聪明!”说着就要回房。
发现上当的林翔宇忙赶上前:“哎,不是。”
凤歌回头:“原来你不是知县?那就是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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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发俸禄了?”
“……”
在凤歌出现之前,林翔宇对宫里的女子,不,应该说世人对宫里的女子印象都是高贵、端庄、典雅……就是凤歌外表展现的样子。
但是,万万没想到,世上还有如此表里不一的人,外具弱柳之姿,内有臭不要脸之性!
“难道太学里教的不是仁义礼智信?”林翔宇绝望的看着掩上的房门,又看了看旁边堆得整整齐齐的箱笼,重重叹了口气。
凤歌又开了门,冲着他一笑:“那个放在最上面的食盒是给你的,快吃吧,放久了就不香了。”
接着,门又关上了。
食盒里放着十几样小巧致的不同糕点,林翔宇拿了一块看起来最平淡无奇的馒头模样的东西,在嘴里却是香浓酥脆,完全与平日吃的馒头不一样。
斜刺里跑出来一个黑影,虎子蹲在地上摇着尾巴,默默看着它。
林翔宇随手取了一块,放在它面前,虎子不为所动,黑黑的眼睛还是直勾勾的看着他。
“好吧好吧,你自己挑。”林翔宇将食盒放在地上。
虎子扒拉扒拉,林翔宇嘟囔着:“狗比我还挑食。”
一锭银子,掉在地上。
形状奇特,似竹节,成色上佳,民间绝找不出相似的档次,唯有官银。
所谓官银,是每年由各级地方上来的钱粮兑换为白银,倾注而制,每锭足有五十两,十分巨大,官银雪白,如雪似玉,因此又被称为“雪花银”,民间那些残碎银子边角的雪花银,那便是说着玩了。
只有涉及国之大事时,才会动用,比如修造河堤,比如修筑城池,比如征召军队,比如……与外邦贸易往来。
大恒的市井之间货币以铜为本位货币,若是拿着金银,反倒什么都买不来,还得去钱庄兑换,兑换则需要登记身份,因此,金银更多的是往里掺杂其他金属,做为簪环首饰之用。
这块竹节银,为什么会从律王府送来的食盒里掉出来?就算是给各级亲王、郡王的赏赐,也往往是古玩玉器,就算是金银,那也是金银器皿,绝不会是这样的银锭,官家也不会用竹节这种东西做银锭的模具。
林翔宇拿着银子,若有所思,凤歌换装出来,正巧看他蹲在地上的背影,与虎子大眼瞪小眼,她笑道:“怎么,你在跟狗抢食?”
“这倒不是,是被银子硌了眼。”林翔宇站起身,将那枚竹节银交给凤歌,“这个锅我就不替你背了,背不动。这东西肯定是给你的。”
凤歌对官银略有耳闻,这是头一回看见真物,手中沉锭锭的一块,大概有二十两左右。
“放在这里是什么意思?如果是想表示与我交好,为什么不坦荡荡的给我呢?”凤歌不解,还是想暗示什么。
食盒里的糕点被虎子扒得乱七八糟,落了一地,眼看着是不能吃了,凤歌抓着银子的手笼在袖中,对林翔宇说:“快把这些东西埋掉。”
“为什么?”
“你猜,要是金璜发现,有这么多致的糕点,她却没吃着,她会怎么样?”
林翔宇的脑海中闪过金璜气急败坏的脸,也不敢假手他人,颠颠的去将这些糕点给埋在树下,就差唱一首:“糕灭团飞酥满天,饼消馒亡有谁怜……”
地上曾经有过食物的痕迹被消灭干净,林翔宇又进厨房嘱咐厨娘晚上做一碗糖醋排骨。
厨娘抱怨道:“林大爷,买菜钱不够了,往日这钱能买上半个月的菜呢,自打这两个姑娘来了,这才四天呢,就见底了。”
“嘘,小声点,一会儿去找齐师爷支点就是了。”
“我找过齐师爷了,齐师爷说,您这个月的俸禄早花完了,还剩十个大钱,还不够三顿的。”
清风习习,吹过林知县的两袖,飞扬着的袖摆,干干净净。
林翔宇站在院子里,大声对着凤歌的房间说:“我觉得,那锭竹节银,也许是上天见我工作认真勤勉,因而借神犬之爪,恩赐于我。”
门开了,凤歌换了身衣服出来,看着林翔宇,戏谑道:“意思是,不用给你俸禄了?每天都会有猫儿狗儿给你送银子的,如此甚好,吏部和户部都会很高兴的。”
“别别别……”林翔宇连连摆手,“随便说说,这银子给我,我也不敢用啊,听说外国有个包公判案,经常会有一些什么乌盆啊、枕头啊,去找他申冤,你说,这会不会是有冤鬼附在银子里……”
凤歌觉得背后一阵恶寒,赶紧打断他:“金璜为什么还没回来,你是不是对她做了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然后杀人抛尸了?”
“她?我!”再一次被栽赃的林翔宇指着自己,张口结舌。
西方的地平线吸尽了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新月高悬在东方的天空,如同一把钩子,凤歌看着那金色的钩子,莫名的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
厨娘那仿佛可以撕裂时空的大嗓门吼叫:“开饭啦!”
桌上放着四菜一汤,满满当当摆了一桌,看起来很是丰盛。
醋溜小白菜、白水煮茄子、蒸南瓜、糖醋排骨,其中糖醋排骨只有两块。
汤是白菜梆子、茄子蒂、南瓜藤煮成一锅,清澈见底的汤中还沉着一根骨头,真的只是骨头,光溜溜,仿佛诏告天下:“能再扒下一根肉丝来,算我输!”
凤歌坐下,刚拿起筷子,又放下,摇头:“不行,金璜从来都不会错过晚饭的,她一定是出事了。”
“吃完饭再去找。”林翔宇将糖醋排骨推到凤歌面前。
凤歌站起身:“你先吃吧,我不饿。”
走出房门,门口早已立着一人,挺直的身子,冷漠如玉雕般的脸,左手拿着一件厚斗篷,右手拿着已经点燃的松明火把。
关林森将厚斗篷递上:“我陪殿下同去。”
凤歌接过火把:“你的伤还没好,应该多休息。”
“殿下,”关林森忽然单膝跪下,“臣知道,这一路保护殿下不力,竟使殿下几次陷入危险,殿下要惩罚,臣绝无怨言,但求殿下莫要轻易涉险,待京中派来替换的暗卫,再……”
凤歌被他突然的举动吓了一跳:“快起来,我从没说过要把你换掉。”
“臣的职责就是保护殿下,请殿下允许臣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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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张玉雕般的脸,看不出任何的情绪波动,眼皮低垂,将黑色的眸子掩去一半,夜凉如水,风一阵阵的刮过来,连凤歌都觉得有些寒意。
“先起来说话,你的伤还没好,跪在地上要落下病根的。”凤歌咬着嘴唇,“林翔宇会与我一同去,你不必担心。”
话一出口,她便有些后悔,带着这个文弱书生,实在是一点说服力都没有。
果然,关林森抬起头:“殿下若执意不允许臣前往,臣便只有根据暗卫工作条例规定,以死殉职。”
说着,袖中抖出一把闪着寒光的匕首,就要向脖子上抹去,吓得凤歌叫道:“等等等,孤准了。”
关林森起身,跟在凤歌身后,凤歌皱着眉头:“暗卫工作条例还有这一条?我怎么没印象……一会儿回去翻翻。”
地道狭窄而幽长,林翔宇与关林森各自拿着一支松明火把,一前一后的将凤歌护在中间。走了很久,周围的环境还是没有一丁点变化,凤歌渐渐觉得腿很重,机械的向前迈着。
厚厚的土层将人世间所有的声音与光线全部隔绝,黑暗的空间里,只有脚步声轻轻响着,两团暖黄色的火光成为这片无尽黑暗中的异色。
凤歌从来没有在这样压抑的地方呆过,忽然想起宫里处罚一些做错了事的小宫女和小太监就是关在小黑屋,她一直觉得这处罚实在是太轻太轻,正好不用干活,哪里是处罚,根本就是放假。
现在她不这么想了,实在是太难受了。
走在前面的林翔宇忽然开口说话,他那低沉而柔和的声音在地道里响起,让凤歌神为之一振:“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实在太无聊了,我们一人讲一个故事吧。”
长长的无聊路上能有人说故事解闷,凤歌当然是十分赞成。
林翔宇开始说第一个故事。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曾经有一个大户人家,家主已经有了一个美丽高贵的夫人,还生了一个可爱的小男孩,可是,再恩爱,也终于敌不过时间,家主又娶了一位妾侍,这位妾侍除了美丽之外,更具妩媚妖娆,自从她也生下一个男孩子之后,便一心想要由妾转妻。”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她故意在夫人卧室房前留下男人的鞋印,让家主对夫人产生怀疑,接着,夫人竟然出现怀孕的征兆,而此时,家里的一个仆人忽然消失了,找了许久,也没有找到。”
接着,是许久的沉默,凤歌忍不住问道:
“然后呢?”
第二十一章
林翔宇似乎吸了一口气:“那个大户人家岂能受得了这种事发生,如果报官,颜面何存。那位夫人忽然就病死了,据说是很厉害的传染病,因此,人一死,就烧了。”
对于这位夫人真正的死因,身在宫廷的凤歌自然是心知肚明的,她静静的等着林翔宇继续往下说。
“夫人死了以后,那个妾侍被扶正,过了没几天,那个妾侍忽然暴毙,她生下的儿子与大夫人生下的儿子,一起消失了。在大夫人周年祭日的时候,她的坟前忽然多了两个骨灰罐,一罐上面放着妾侍最喜欢的首饰,一罐上面放着小孩子的长命锁。”
林翔宇又是许久没有说话,凤歌又问:“然后呢?”
“家主当然又四处寻找消失的大儿子,可是,却始终也没有找到。”林翔宇似乎叹了一口气,“如果妾侍和她的儿子都是大儿子杀的,你觉得,大儿子也做得太过份?”
凤歌沉吟许久,低声说:“想来那位大夫人,是被妾侍栽赃,至于那个消失的仆人,要么是被买通,要么也是被栽赃与主母私通,还被灭口。那位正夫人的病死,只怕也是受了家族中的私刑。”
“看着母亲死在面前,一定很痛苦,但是我还是觉得,那个妾侍的儿子是无辜的,你不应该连小孩子都不放过。林知县……这案子如果还没过追溯期的话,你还是去自首吧。”
“啊啊啊???”林翔宇惊讶的呼声忽然在地道里炸开般的反复回荡:“什么?什么?为什么我要自首?”
凤歌被他的激烈反应吓了一跳:“宫里那些宫女啊太监啊,在说自己心事的时候,为了避嫌,也都假托是我同乡、我亲戚、我朋友、我曾经听说……其实都在说自己的事情,难道……这件事不是你自己的身世吗?”
“当然不是啦!”林翔宇哭笑不得,他一面走一面扭回头对凤歌说:“你看我哪里像是能辣手杀人的样子?还杀了大的,捎带上小的……”
“那这个大户人家的故事是你现编的?”凤歌完全不相信他能活灵活现的编出这样的故事,还是怀疑的看着他,“我听说,有的人在杀过人之后,心理发生变化,反倒变得胆小如鼠。”
“我哪里胆小如鼠了!”林翔宇听了凤歌的话忍不住叫出声,却发现凤歌背后站着的关林森,冷着一张俊脸,一双眼睛冷冷地看着他,好像一把待出鞘的利刃,时刻干掉那些胆敢对大公主不敬的人。
林翔宇忽然满脸堆笑:“哎呀,那不是因为大殿下凤仪非凡,金璜姑娘气势迫人嘛……哎哟……”
一时不察,被脚下忽然出现的东西绊了一下,当时还没摔例,他为了稳住身形,向前踉跄着连冲了几步,最后,还是没稳住,整个人呈“大”字形,重重扑在地上。
“你没事吧。”凤歌被他一连串的动作以及最后惊天动地的一扑惊呆了。
火把被甩到前面,撞到了什么,被弹开,落在地上。
凤歌上前,林翔宇本以为她是过来扶自己的,正想着应该说什么感恩戴德的话,结果她就这么无视了他求救的目光,蹲下,捡起火把,继续往前走。
关林森目不斜视,紧跟着凤歌。
林翔宇只得认命的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凤歌指着前方的乱石堆说:“原来这里被堵上了,她来过这里,把石头扒开,爬过去的。”
“真是一个执着的人。”林翔宇无奈的摇摇头,“要是这条道直通东海,她是不是也会一路走到海边才肯回头。”
“这事,她还真做得出来。”凤歌拎起裙子,准备爬上乱石堆。
关林森上前:“殿下请让开。”
凤歌依言退开几步,关林森双手挥动几处,只见乱石滚落,原本仅够一人爬过的小洞,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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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让人弯腰钻过去,虽然还是很逼仄,不过总比毫无形象的爬过去强些。
等等,暗卫的工作不是只用来救命吗,什么时候还管开路搭桥了?
当然现在不是问这个的时候,关林森一马当先钻过石洞,凤歌紧随,看见关林森对着她,伸出手,她不明所以,自顾自的从乱石堆成的石坡上下来了,没注意到关林森的眼里露出一抹失落。
再后面的林翔宇钻过来的时候,衣服被勾了一下,脚下又没站稳,大呼小叫的要摔下来,正巧关林森的手还没回去,便扶了他一把。
林翔宇感恩戴德:“太谢谢这位侍卫大哥了。”
目睹了一切的凤歌十分困惑:“不仅管开路搭桥,还扶人?而且还什么人都扶?”
暗卫手册虽然不薄,但是凤歌一向觉得自己过目不忘,怎么好像从来没看过似的,果然要好好的再重新看一遍。
林翔宇决定继续强调一下自己的清白:“这个故事,那是我在做主簿的时候听来的。”
“你原来在哪里做的主簿?”凤歌从未听说过什么地方有这等惨绝人寰的事件,心想回宫之后也许可以调到这个案卷来看看。
“到了。”在前方开道的关林森吐出两个字。
可是前方明明是一条死路,砖头砌成半圆形的墙,难道有机关?
想到这个可能,林翔宇激动的不能自己,在韩王墓没有来得及学习,这回一定不能错失良机。
“有机关……”林翔宇的后半句话卡在喉咙里,凤歌也十分为难。
两人齐齐抬头仰望。
满天星斗闪闪发光。
井底之蛙的视角,原来是这样啊,一定要写在今天的阅历日志里面。凤歌脑中跳出这样的想法,又马上挥去。
关林森几经纵跃已经跳出井口,一根粗大的麻绳垂了下来,尾部结实的打了一个结,凤歌用力扯了几下,没有散,林翔宇摸着下巴:“这是叫我们上吊的意思?”
“你和金璜还真是天生地造的一对。”凤歌笑着摇摇头,一只脚踩在绳环里,双手紧紧抓着绳子,当她一切就绪之后,绳子缓缓上行,她时不时用脚点一下墙壁,以整个人与墙面发生摩擦。
凤歌消失在井口之后,林翔宇伸着脖子仰望,等着绳环降下来,可是等到他脖子都痛了,也没有等到。
这是……被抛弃了吗?
他蹲在地上,低声哼唱着一首歌:“姑娘你好象一朵花,美丽的眼睛人人夸……你把我引到了井底下,割断了绳索就走开啦……”
“你在唱什么……”凤歌的脸忽然出现在井口,把他吓了一跳,接着绳环和另一根绳子一同被抛了下来。
凤歌大声说:“他说,把你拉上来超出了他的工作职责,让你自己上来。我拉不动你,就把绳子绕过一棵树,那个,你加油吧。”
看着手上的绳子,林翔宇顿悟了,他只得认命踩在绳环里,一面死命的拉着那根绳子。
脑中一时思绪万千:
“绳子绕在树上的定滑轮不能减少拉起一个物体所需要的力量,如果这个滑轮是固定的,但是会动,应该能省一些力,能成三成还是五成,或是更多呢?如果多用几个动滑轮,能不能在省力的基础上再省力?”
最终,当他千辛万苦从井底爬上来之后,脑中所有的想法汇成一句话:“早知道晚上就不吃饭了。”
井外,是一片村庄。
在星光下的村庄,却没有一点动静,难道全睡着了?凤歌向前走了几步,却发现,看似完好的房子,其实已经塌的只剩下正面的一堵墙了,枯干的树枝如鬼影一般在坍塌的房屋旁张牙舞爪。
村口的石磨盘还静静的放在那里,好像在等待有人往里倒上豆子或是麦子,再一次让它吱悠悠地转动起来,凤歌凑近一看,只见石磨盘中间的那个不大不小的眼里长出了一根不大不小的杂草,在风中晃晃悠悠,颇为自得。
看来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居住了。
凤歌转头问林翔宇:“这是什么地方?人呢?”
林翔宇皱着眉头:“这里在丰县的西北面,离城门有十多里的距离。这一片,以前从来没听说有个村子啊。”
“你身为丰县的知县,却不知道这里还有村子,岂不是失职?”
凤歌深知人口对于国家的重要性,一个村子无声无息的存在过,又无声无息的搬空了,而知县却什么也不知道,她不得不怀疑林翔宇是个无能。
林翔宇大叫冤枉:“现在我们是在与夏国的边境上啊,这村子还不定是谁家开的呢,说不定他们本来就是夏国的子民,后来因为我国得了这片地区,才搬回本国的呢?”
听起来似乎的确有点道理。
凤歌忽然想起:“在地下钻了这么久,你怎么还能弄得清方向?”
难道林翔宇不是无能,而是天纵英才?有鸽子一般超级厉害的人体定位系统?
林翔宇从袖袋中取出一个小巧的罗盘:“这是我自制的罗盘,就算是在磁山那种地方,也能测出东南西北!”
他一脸的骄傲,凤歌却神色复杂的继续往前走。
原来不是有神功,而是有科技。
好吧,不愧是一个一心想进工部的人呢,也许他真的只是不擅于考试而已。回去,还是求父皇给他一个机会吧。
再往村子深处走,有些房子的保存还是比较完好的。
这里虽然是山村,但是比起凤歌遇到的大宝二宝家强了许多,房屋建制十分规整,一幢连着一幢,每一幢屋子里的房间大小相似,格局相近,令凤歌不由想起宫里那些太监与宫女所住的地方。
屋里还摆放着碗筷和水罐等生活用品,也是十分的严整,十几个房间走下来,凤歌甚至发现水罐把手所朝的方向都是一样的。
“这不是普通人住的地方。”凤歌说,“像军营。”
“的确是。”关林森站在一块长方形的宽阔空地上,这片空地很大,快赶上皇家演武场了。目测可以容纳五百多个人在这里一同习武。
凤歌发现一旁的确还有一处已经垮塌的木制高台,高台上还有一根木棍,想必是旗杆,当初一定有一位将领,站在上面,看着站在演武场上的人进行练习吧。
只是不知这处高台上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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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的是谁家旗帜。
凤歌自上朝听政以来,天下一直都挺太平,各国之间都忙着通商,图个大家发财,许多年不曾动过兵戈,因此,六部尚书中,兵部尚书冯瑞慈几乎就是一个出来打酱油的角色,凤歌甚至都想不起来他的脸长什么样。
印象最深的还是户部尚书杜飞扬老大人。
杜老大人真不愧他的名字,怼天怼地怼空气。
嫌吏部的冗员太多,该裁员的裁员,该降薪的降薪。
嫌工部花钱太狠,每年河堤湖堤都要修,就不能想个一劳永逸的法子吗,每天折腾那些奇技淫巧有什么用,就不能设计个永远不需要修的房子吗?
嫌礼部选的国礼太贵,东宁比大恒富,送什么他们都看不上眼,不如送鹅毛吧,再给他们写上一副字:礼轻情义重。看他们敢不要?北燕比大恒穷,又是草原部落,咱们送什么都还不如送稻草给他们过冬。大夏那帮工匠,送丝绸他们也用不上,送古董他们也不懂,不如陛下写幅字送给他们吧。
嫌刑部大牢里关的犯人太多,为什么不赶紧把那些渣渣给赶紧杀掉。牢饭虽然质量不怎么样,但是一人一天三个馒头,一年下来也是几百两银子。
杜老大人甚至连皇帝陛下都没放过,陛下,古人说了,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御书房和寝宫附近都已经种上竹子了,为什么宫里每个月还要吃这什么多肉?
大恒皇朝的御史台素来以嘴上不饶人而著称,但是,在杜老大人面前,他们真的只能乖乖屈服。不是没人想找杜老大人的麻烦,但是杜老大人为官多年,行得正坐得直,所有开销与入都有据可查,连一个铜钱都没有贪过。
除了皇帝年节赐的礼,他连家里的族兄族弟送的东西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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