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坑吧祭司大人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兰花疏影
走过去要三五天,回来,想必也要同样的时间,而中间等待发条的完成,还不知道需要多久,也许一两天,也也许十天半个月,就算什么都不带,起码也得取些钱,说起来这段时日借住在县衙里,倒是很久没有花钱了,凤歌急急的说了句:“马上就好。”
林翔宇留在高真北的屋里,据说是在等凤歌,其实眼睛直往床上躺着的金璜脸上看,这么久不见阳光,她的脸上褪去了两腮上的粉红,几乎没有血色,泛着冷冷的白光,看起来如同白玉雕成的一般,鼻子还是那么挺,被药汤浸润过的嘴唇大概是这张脸上现在最有生气的地方。
躺了这么久,她一定无聊死了,不知道这个北燕人有没有欺负她,有没有怠慢她,有没有……对她图谋不轨。
从高真北对她的态度来看,她应该是没有受到什么虐待的,但是,越是这样,林翔宇心里却越不是滋味,哼,这个北燕人,无事跑到大恒国的国境上来献殷勤,非奸即盗!
如果他有足够的职权,一定就把这个北燕人给赶出国境去,可惜,他不能。
萧燕然从严治军以来,便是一只苍蝇飞过关城,都不是那么容易,这个北燕人能过北玄营的关城,说明他在北玄营,有关系。
而进这座丰县的城门,又是另一道关卡,那是律王爷治下的士兵统管,可是他也这么进来了。
没有遮遮掩掩,毫不在意的就以他那北燕人的面孔进来了。
不仅自己进来了,还带了一个大恒国的姑娘,还是自己……自己有那么一点点喜欢的姑娘。
从前在县衙的时候,金璜在他面前从来是横着走的模样,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的小鸟依人,柔弱的躺在床上,真是一种新奇的体验,可是这体验也不是给他的,而是给高真北的。
想想就很生气啊,林翔宇长这么大,头一次真正理解了,书上所说的“妒忌”是什么意思。
哼,由着你先高兴几天,她最后还是会在我身边的。
林翔宇也不知道是哪里冒出来的勇气,总之,他是这么的相信着。
如果金璜能看见他脑子里的想法,可能会把他的脑壳给掀开往里浇上两壶水。
凤歌说很快,果然很快,她身上背着一个巨大的包袱,就这么跑了进来:“好了,走吧,我的马就系在外面。”
她跑得有些急,脸上红扑扑的,看起来甚是可爱,高真北笑着为她倒上一碗水:“先喝点水。”
说着又转头看着躺在床上的金璜:“要是她也能这样跑起来,那该多好。”
言语里是满满的遗憾与焦虑。
林翔宇心中哼着歌:“哎嘿,我看过她又蹦又跳的样子,你没见过吧,哈哈哈,你输了。”
外面的太阳已经到了头顶,高真北从柜子里,取出自己简单的行李:“现在出发,应该可以正好赶上第一个宿头,走吧。”
说着便出门到屋后的马厩里去牵马,林翔宇急急追出去问道:“那……那个姑娘怎么办?”
“你到这里来,不就是为了她吗?”高真北看着他,好像他问的这个问题简直是超级可笑的。
虽然林翔宇的目的真就是这样,但是被人一下子说中,也实在是……有点不爽啊。
看着他脸色不定,高真北陷入沉思:“难道是我猜错了,那我得再去找人照顾她。”
“哎,别别别,不不不,你没猜错,就是就是。”
“嗯。”高真北脸上的表情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变化,一点嘲笑的意思都没有。如果是金璜的话,这会儿林翔宇一定已经被骂上了天,与太阳肩并肩。
高真北对林翔宇说了一下屋里常用的东西在哪里,也讲解了一下应该如何照顾金璜的细节,林翔宇连连点头,恨不得挥着小手绢马上把他给送走。
目送着两人策马远去的背影,林翔宇心情愉悦的刚转过身,就发现金璜站在他身后,吓了他一跳。
“我得回县衙,先洗个澡,这么多天没洗澡,要臭死了。”金璜嫌弃的扯着自己身上的衣服。
笔直出了城门,凤歌这是第一次从正经的大路往关城走,之前的往返,都走的是地道。此时已是春暖花开的季节,想起自己出京的时候,尚是滴水成冰,现在已是鲜花着锦,不由感概时间过得真快。
自然界的一切都是欣欣向荣的景象,连带着她的心情都好了许多。
“前面就是关城了,戈姑娘还请把通关令拿出来备查。”
“好的。”凤歌从贴身荷包里取出了一块通关令,再一抬头,前方已经可以看见关城的士兵设的卡哨。
凤歌随着高真北下马,牵着马往卡哨那边走过去。
“哟,高公子,今天是回北燕还是去西夏?”
“去西夏谈点买卖。”
“哎,好,这位姑娘是高公子的……咦?你是……”那个小兵,正是凤歌第一次乔装入军营的时候见过的,他看着凤歌十分眼熟,只是一时想不起来,凤歌生怕他叫破自己的身份,说出她曾经来过关城什么的,只怕高真北就会起了警惕之心,说不定就不带她去了。
一时想不出有什么好办法可以堵住他的嘴,可巧萧燕然走过来巡岗,见凤歌对他微微摇头,他会意,对小兵说:“今天通关人数有多少?”
“禀将军,有二十六人。其中二十人往西夏做生意,还有六人往北燕探亲。”
“都有通关令?”
“都有,那六个往北燕的人,都是丰县里常驻的百姓,常来常往,都认识。”
填坑吧祭司大人 分卷阅读344
“认识的也要严查,没事别跟人攀熟人认亲戚,在岗位上就秉公执法以。”
“是。”小兵被萧燕然这么一通吓,哪里还敢跟凤歌聊什么,赶紧通关令,就放她过去了。
走出卡哨多远,高真北忽然问道:“刚才那个人,认识你?”
“可能吧,我在丰县也呆了不少天了,可能他是在县城里遇见我的。”想起刚才差点被说破身份,凤歌现在心里还嘭嘭跳个不停。
这一路上都是野意的自然风光,刚开始看着颇美,时间久了,也没意思,凤歌开始有些昏昏欲睡,头一点一点的,最后差点从马上摔下来。
“下来,先歇一会儿吧。”高真北说道。
前方是一片波光粼粼的湖泊,水质清澈,凤歌看着心里十分欢喜,从马背上下来,便向湖面扑过去,却被高真北一把抓住后领,像抓小鸡一样给抓了回来:“不要乱跑,前面是泥滩。”
为了证实自己话,高真北从地上捡起一块人头大的石头,随意向前一抛,看似坚硬的土地,就这么石头砸出了一个坍陷的口子,泥浆扑噜扑噜的翻着泡泡,那块石头很快便沉下去,再也看不见。
“人下去也是一样。”高真北平静的说。
凤歌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场面,不由倒抽一口凉气,如果刚才是自己就这么欢呼着冲了过去,那么现在遭遇灭顶之灾的,就是自己了。
“好可怕。”凤歌感觉一阵后怕。
高真北笑笑:“没什么,山川与沼泽,再怎么难测,也都有一定规律可循,比起人心来说,那简直是简单太多太多了。”
奇怪,他怎么会说这样的话,看着高真北的模样,就是一个粗犷奔放的北燕人,怎么他也在为人性的复杂而烦恼吗?
见凤歌若有所思的盯着自己,高真北解释道:“做生意的时候,尔虞我诈的事情实在太多,虽然做久了,那些路数都清楚的很,但是事到临头,还是少不得要装一装,更有甚者,有时候,还不得不主动跳到别人挖好的坑里,想想也是够累的。”
凤歌现在还没有遇上不得不往别人坑里跳的事,不过,也许父皇遇到过,嗯,这事应该记下来,将来回宫问问父皇有没有跳过坑。
“算了,在这么好的景色面前,不谈这些惹人心烦的事情,你想不想去湖边洗把脸?”
当然想,一路过来太阳快要晒成人干了,不然刚才看着湖水也不至于差一点就不管不顾的跳进泥坑里去。
“随我来。”高真北向前走,他嘱咐凤歌:“小心的跟在我后面,我踩在哪里,你也踩在哪里,千万不要踩错了,有的地方泥壳还没有被晒结实,一踩就碎,千万要小心。”
“嗯嗯。”涉及到自家性命安全,凤歌拼命点头,谁也不会拿自己的小命去开玩笑。
随着高真北兜兜转转,终于到了湖边,凤歌蹲下身子,将双手伸清凉的湖水,忍不住发出了愉悦的轻叹,又抄起满满一捧水,将脸埋在水中,实在太舒服了,方才积攒了半日的暑气全消。
湖里还有小小的鱼儿游来游去,凤歌忽然想起太傅曾经教她说:“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朋。”
嗯,看来太傅说的话也不尽全对嘛,还是这水其实也不算至清……
高真北手搭凉蓬,看了看太阳的位置:“休息好了的话,我们就再出发吧,现在太阳已经偏西了,如果再不抓紧,我们可能会赶不上宿头。”
“嗯,可以走了。”
高真北将水袋浸在湖水里,一面等着水袋盛满,一面说:“嗯,你且等等,一会儿还是跟在我后面……”
头一回,却发现,凤歌已经循着刚才来的路走到马身边了。
“没想到,只走了一遍,你就能完全记住了。”
“那是自然,这并不难呀。”凤歌偏着头,朝着他微笑。
“姑娘莫非天生过目不忘?”高真北问道。
凤歌笑笑,低头看着泥地:“哪里哪里,我可没有这本事,只不过,方才我们走过之后,这些泥土上都留下了我们的脚印呢。只要看着脚印,不就好了吗?”
高真北低下头,这片泥地上,脚印纷乱,有一部分脚印曾经踩在坚硬的泥壳上,但是随着湖水水位的变化,很多地方又从可以走人的泥壳,又变成了沼泽,如果不是她能记住脚印的形状,只是随便顺着脚印走的话,那也极有可能会陷在沼泽之中。
“也是很厉害。”高真北由衷的赞叹。
凤歌翻身上马:“那是自然。”
嗬,这小丫头倒是一点也不客气,说好的大恒女子都是温良恭俭让的呢,高真北笑笑,双腿一夹马腹:“驾!”
两匹马一前一后,向前方奔去。
前方已经不见了草原,也没有湖泊,只有一片黄澄澄,光秃秃的戈壁,凤歌抬起头,眼看着头顶上的太阳已经变成了一团鲜红,光芒锐减,肉眼已经可以直视,再过一个半时辰,它就会完全的消失在西边的沙丘之后。
可是传说中住宿的地方在哪里呢?
又飞奔出好远,还是没有看见。
凤歌不由心下有些发慌,不知高真北这是在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那个,我们今天晚上住在哪里啊?”凤歌问道。
高真北用马鞭遥遥一指:“就在前面,看着就要到了。”
“哦……”凤歌随口应了一声,极目远眺,可是,高真北指的那个方向,鬼都没有啊,哪里的什么旅店?凤歌脑中闪过了曾经看过的无数民间志怪故事。
比如高真北其实是个吸人魄的男妖怪,故意拐了自己,就是想在这大漠之中,把自己给吸干的。
转念一想,好像不对,好像是自己缠着高真北要来的,自己要来的原因是因为林翔宇做的傀儡人需要西夏工匠做的发条。
啊,所以,林翔宇和高真北是一伙的,他们是一对吸人魄的男妖怪,林翔宇负责让人上勾,高真北负责把人带到偏远的地方吸干。
嗯,好像也不对,带到这么远的地方,也实在麻烦,还不如在四象观那个人迹罕至的地方做呢。
凤歌已经脑补出了十万字的两个男妖怪是如何相识相知相爱,最后手拉手一起到人间来害人的神怪故事,忽然感觉到高玄武放缓了速度,马蹄“的的”向前,他对凤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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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些,别撞着人。”
撞着人?
这里连鬼影都没有,怎么会撞到人。
转过一个沙丘,前方真的有一个东西在动。
凤歌瞪大了眼睛望过去,哎,还真是的,那是个穿着白衣服的人,为了防止晒伤,连头上和脸上都用白布裹了个严实,这个人混在黄白色的沙丘之前,实在是看不出来,如果不是高真北提醒她要放慢速度,说不定还真的就这么直接撞上去了。
“啊,远方的客人,首先,请接受我最诚挚的祝福……”那个人迎着高真北和凤歌的马,深深的鞠了一躬,高真北下马,凤歌也跟着下来,那个人手里拿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黄沙客栈欢迎您的光临。”
黄沙客栈,还真是一个应景的名字。
“呜汪汪汪。”凤歌的大包袱里,忽然传出了一阵狗吠的声音,一只黑狗的脑袋从包袱里挣扎着钻了出来,啊,终于呼到自由而新鲜的空气了,虎子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又对着沙丘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嚎月声。
高真北回头挑眉问道:“你还带了一只狗?”
“哎,不是我带的,是它非要跟过来,我实在是没有办法,”凤歌当然不会说,这是她带着用来壮胆的,狗最有灵性,万一半夜遇到危险,人类还没有感觉到,它先叫两声示警,那多好。
所以,她就这么把虎子给带了出来。
“客官,带狗可是要另外钱的。”
“没问题,我给。”凤歌特别淡定,不就是多钱么,多了一条狗,能多多少钱?
第三十八章
伙计说:“客人住店,一夜五十文钱。~随~梦~小~说~щ~suimeng~lā客狗住店,一夜两百文钱。”
“什么?”凤歌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狗比人贵?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伙计解释道:“客人,自然都是懂规矩,识大体的,但是狗就不一样了,万一咬着其他客人,吓着其他客人,或是其他客人原本就怕狗,多的钱,是做为赔偿基金的,放心,不该的钱,小店绝不会多一文钱!”
一本正经的保证,凤歌却是皱着眉头,完全不想相信他。
“这个报价,有夏国的户部审核记录吗?”凤歌问道。
伙计一脸骄傲的扬着头:“我们这可是夏国大王的亲姑姑的大外甥的三姐夫的二姨丈开的,绝合理合法,如果您需要回去向老板报帐,小店还可以提供正经官府盖印的住店凭证。”
“走吧。”高真北示意不要再多说了。
伙计在前引路,凤歌则跟在后面,恶狠狠地看着虎子:“你住一晚,跟我住四晚一样,你什么竟然比我还要尊贵了?”
虎子假装看风景的样子,嘴里还咕噜咕噜的发出幸福的声音。
“到了。”伙计停下脚步。
到个鬼啊,周围还是一片黄沙万仞山的戈壁滩,凤歌默默的看着那个伙计弯下腰,从地上掀起一块木板,露出了一只巨大的铁环。
伙计又拉动铁环,凤歌只感觉到整个地面都在颤抖,从地下发出了“咔咔咔”的齿轮转动之声,然后停住,一块巨大的钢板,从黄土地下抬了起来,露出向下延伸的台阶。
“尊贵的客人,这边请。”伙计十分客气。
怎么,这旅店还是在地下?凤歌有些疑惑,现在她可明白了,伙计为什么要站在那里当指路牌,不然的话,谁会知道这个鬼地方竟然还藏着一个旅店?
“别家的旅店恨不得隔着八百里就能看见他们家的招牌,怎么你们家这么隐秘?是不想赚钱吗?”
“呵呵,客官说笑了,开店哪有不想赚钱的呢,这里一到晚上,就会起怪风,地上的什么东西都留不住,因此,也只得将旅店建在下面。”伙计笑着,引着两人往下走。
不是第一次走地道,不过这条地道,可比荒村那条军队修建的质量要高出太多了,那里连个照明都没有,在一条黑道上要一路往下走好久,简直是挑战人类的心理极限。
而这里就不同了,台阶上似乎有什么脚步感应的装置,每隔五步的墙面上,就会有两只壁灯,人还没靠近,壁灯就会亮起来,照亮前方的路。
等人走过之后,壁灯又会自动熄灭,简直是太省事了,如果这个技术能用在皇宫之中,那么那些宫女太监也不用赶着时间掌灯,以及赶着时间熄灯了。
“这个灯,它为什么自己会亮?”凤歌问道。
前方引路的伙计说:“这个么,我也不是很清楚,是在旅馆建成的时候,老板找了国都里的甘大师做的统一装修。”
“甘大师?现在还能找他吗?”
“哎,不行了,甘大师去年已经仙逝了,我们这黄沙旅店,是他最后的作品。”伙计在惋惜间,还透着一股子的骄傲。
“那,甘大师还有徒弟吗?”凤歌追问道。
“有的,在国都里打听甘南馆,都知道。”
说话间,眼前已是豁然开朗,嘈杂的声音也同时如风浪一般涌入耳朵,凤歌环视着周围,许多衣着各异的人在厅里坐着,高谈阔论,多数是西夏国的服色与北燕国的服色,在墙角一处的阴影里,还坐着一个人,看不清面目,只能看出穿着的衣服倒像是大恒国子民常见的青布衣衫。
高真北办完手续以后,将凤歌的房间牌子递给她:“在看什么?”
“没什么,一路走来都没有人,忽然发现这里人头济济,有点不太适应。”
高真北点点头:“嗯,这是距离三国边境,最近的一处下榻地点了,往前要走整整一天才能进入西夏的第一个镇子,错过了这里,就只能在外面等着被黑风暴吹上天。”
“放好东西就出来吃饭,这家的黄焖鸡,还有酥鱼儿做的不错。”高真北的房间先到了,临进门之前,他嘱咐了一句。
再往前两间房,才是凤歌的房间,推开房门,门里的灰味熏得她差点没睁开眼睛,实在是太惊悚了,她这辈子都没睡过这么寒碜的房间。
不过,这也没有办法,她方才听见高真北对掌柜的说,要的是这里最好的房间。
没有看过其他的房间,也许这里真的已经是最好的房间了吧。
起码这房间的家具看起来还是齐全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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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也是她一个人单间睡的,刚才从另一头传来吵闹的声音,那应该是大通铺,一个房间里睡着二十多个人,半夜三更打呼放屁的,各种搅人清梦,想想就更是可怕。
凤歌放行李放好,床上摆着的床单被子看起来颜色有那么一点可疑,她将被子掀起来抖一抖,果然不出所料,灰尘扑扑的飞满天,这被子原来可能是粉扑扑的嫩红色,现在已经是黑灰黑灰还带着一点陈旧的土黄色。
这样的床……实在是睡不下去啊,凤歌深吸一口气,决定今天晚上就穿着外衣睡觉。看着那枕头,也实在是脏得吓人,好在她带出了四条布巾,原本计划着一条洗脸,一条洗手,一条洗身上,一条洗脚,这样差的住宿条件,实在是她始料未及,只好拿出一条布巾来,覆在枕头上了,不然,谁能躺得下去啊,看着就觉得鼻子里全都是灰味儿。
好在她是那种好日子过得,差日子也过得的人,并不娇气,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努力将住宿条件变好一点之后,也没有太多的抱怨和不满,便出去了。
高真北已经点了三个菜,还有一坛酒,坐在桌边等着她,关林森想必还没有吃饭,该怎么样才能从高真北的眼皮底下弄些饭菜回去给关林森吃呢?
偷几个馒头,说自己晚上会饿?好像不太合适,而且,关林森也不能只吃馒头不吃菜啊。
正在她犹豫的时候,忽然发现围着长条桌拥挤的人中,有那么一个熟悉的背影,原来关林森已经自己出来找吃的了,看来,自己是不用为他操心的。
嘿嘿,想想也是,他又不傻,怎么能把自己给饿死呢。
凤歌的良心顿时不会觉得痛了,安安心心坐下,看着高真北给点的菜,虽然都是大锅炖,但是闻着也是很香的。
“咦,你不说这边的酥鱼儿很好吃吗?没有点?卖完了?”凤歌看着桌上的三碗菜,一碗一看就是黄焖鸡,一碗猪肉炖茄子,还有一碗里面是短短的,一根一根的白色物,看不出是什么。
高真北指着那碗凤歌没看出是什么的东西说:“喏,就是它。”
“这是……鱼?”凤歌仔细看了半天,无论如何也看不出来这是什么鱼,这么细细巧巧的,倒有几分像太湖的银鱼,但是太湖银鱼是半透明状的,还有黑色的眼睛,这鱼总不能是天生就是瞎的,没眼睛?或者是眼睛已经与身体化为一体了?
凤歌还在乱猜,高真北已经挟了一筷子猪肉炖茄子,就着馒头吃:“尝尝不就知道了,实践出真知。”
嗯,说的很有道理。
凤歌夹了一小根,放进嘴里,嗨,什么酥鱼儿,那就是面搓出来的东西啊,比寻常面条粗一些,短很多,就是一碗面须糊糊。
“来,浇上这边特制的酱,特别好吃。”高真北将另一碗配着的酱推到她面前,虽然凤歌对面食的感情一般,不过这酱闻着确实不错,她盛了半碗酥鱼儿,又浇了一小勺酱,拌匀,酱里还有一些切碎的毛豆丁、胡萝卜丁还有茄子丁,仔细看看,还有些碎肉末,拌在面里,将本来无味的面须,沾得满是香气。
凤歌吃了一口,感觉比起宫里吃过的东西,都要更加美味。
“看不出来这家沙漠里的店这么厉害,我以前可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凤歌看着酱没了,还想再要一些。
“不是因为这里的东西好吃,是你饿了,早上出来以后,一路除了喝水,就没吃过东西。”高真北又咬了一大口馒头:“什么最好吃,饿字最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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