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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坑吧祭司大人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兰花疏影
萧燕然从凤歌这里得到后方稳定的保证之后,高高兴兴回去了,临走又嘱咐了一句:“小心晚上有黑寡妇来找你。”
“滚你的蛋蛋!”林翔宇心中充满惆怅,根本不想跟他说话。
送走萧燕然,凤歌问林翔宇:“你能联系上夏国的工匠吗?”
“夏国的工匠从来都不到边境来,他们做好东西之后,便由商人从矿区拿到边境来卖。”林翔宇忽然想到高玄武,他自称北燕商人,北燕与夏国的皇室一直有联姻关系,这两国之间的关系比大恒的关系要近一些。
“虽然他是北燕人,但是敢在这种时候踏进恒国,还不在乎的到处走,说不定,他真的是个商人?”林翔宇十分乐观。
天真的工科生……凤歌揉着太阳穴,越是这个时候还敢来的,越说明有问题啊,正常人谁会在战事可能将起的时候跑到敌国来?又不是准备投诚告密,完全是把自己放在危险之中。
“也好,我去会会他,若是得不到我想知道的,正好有理由把他驱逐出境。”城里平白多个可能对战国家的人晃来晃去,实在是太扎眼了。
高真北这几天一直在丰县城里,哪儿也没去,凤歌去他的小院找他的时候,他正在握着蒲扇在扇炉子,炉子上炖着的药罐正“咕噜咕噜”的冒着白色的蒸汽。
说明来意之后,高真北请凤歌进屋坐着,凤歌问起这药是给谁的,高真北叹了口气,望着里屋一动不动躺着的金璜:“那位姑娘始终没有醒来,也不能吃饭,只得日日为她煮一些补气的营养汤药吊着性命,我也是实在没法子了,整个丰县竟然没有一个大夫能看出她到底是怎么了?”
“那你,就这么一直守着她?”
“是。”
凤歌从他的脸上看出了真真切切的担忧,她默默看着金璜,心想:“你好像欠了一笔感情债。”
不过这债也不用自个儿还,她便言归正传:“不知高公子,与夏国的工匠是否有往来?”
“有是有,但不知姑娘要找怎样的工匠?”
“想找个打铁水平出众的工匠,我父亲送给我一把很细的小刀,不小心弄坏了,需要修,整个大恒也找不到一个工匠敢接,只得求助于国境之外了。”
高真北应了一声:“将那把小刀给我,我替你找人修好便是。”
跟原计划不太一样,凤歌笑道:“那柄刀是父亲送我的,不敢有失,我想亲自送过去。”
“你过不了国境。”高真北平静的看着她。
夏国与恒国虽然关系没有与燕国那njl么好,但也不至于会将想要去送钱的自己给拦在国门之外吧?凤歌不解,难道不应该是跪迎金主爸爸吗?
“夏国为什么不让我过去?”凤歌问道。
“不是夏国不让你过去,是恒国不让你出来。”
“原来是这事,这不算什么,我能出去。”凤歌从来没把出自家国境当做是一个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你有通关令?”高真北的眼睛微微眯起,凤歌这才想起,恒国出入境的手续十分复杂,必须要有正经的通关令才行,而这通关令从申请到拿到,没有十天半个月那是休想。
凤歌笑道:“我家也是常走商道的,通关令早就有了。连你这个北燕人都可以拿到通关令,我有什么拿不到的。”
“说的也有道理。”
高真北将药端下来,倒在碗中,用汤匙慢慢搅着,药气的清香慢慢弥散在空中,凤歌进屋去看了看金璜,她天天闭着眼睛玩龟息功,就靠高真北给她灌这些汤汤水水活下来,原本圆润的脸颊生生得凹陷下去一块。
凤歌坐在床边,忽然手旁有东西塞过来,她赶紧将那团东西握住,再定眼一瞧,金璜还是一动不动。
药碗上氤氲的白汽慢慢散去无踪,高真北尝了一点点,确定药不烫了,才端过去,他小心将金璜扶起,靠在自己怀中,然后慢慢将药喂在她的唇边,喂下去一勺,溢出来一半,高真北熟门熟路拿起手巾,替她拭去唇边的药渍,又继续往里喂。
这般情深意重的模样,连凤歌都感动了,如果不是因为高真北是北燕人,而林翔宇还在搓手跺脚,她真想劝金璜就嫁给高真北算了,这么长时间的照顾,人家说久病床前无孝子,他一个非亲非故的外国人,对她这么好,长得又不错,不嫁他还等什么呢?
“那,我们就先告辞了。”凤歌不想打扰他们这温馨的画面。
高真北抬起头,对凤歌认真的说:“姑娘能拿到通关令,可见家中也不是普通人家,我是否可以请托姑娘一件事?”
“但说无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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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请姑娘找到认识这位姑娘的人,通知她的家人?”
“好的,我一定会尽力。”
“我不能天长日久的在恒国留下,到时候若我不在了,谁来照顾她呢?”
好男人!上哪儿找!
凤歌十分感动:“高公子真是个大好人。”
“毕竟是我伤了她,没想到,她对那药的反应这么大,寻常人一天也就该醒了,她都七天了还不醒。”
哎?是高真北?不是那几个士兵吗?
高真北错将凤歌惊愕的目光看成了敌视,他有些尴尬的解释道:“我……我当时以为是一只猛兽,突然从我背后跑出来,所以,我就用涂了鬼降草汁的箭头射伤了她。发现弄错之后,我马上用了解药,可是她却一直没有醒来。”
照顾陌生人的义举忽然变成了赎罪之举,凤歌一下子有点不适应这样的转换,不过她还是点点头:“没关系,如果你要走的话,我可以照顾她,我家里有许多仆役丫环,照顾她完全没有问题。”
“实在不行的话,那,也只好麻烦姑娘了。”高真北看着金璜的侧脸,又是重重叹了一口气。
走到半路,凤歌便迫不及待的打开纸团,发现上面只有用手指甲刻出来的几个字:“欲刺萧”。
用手指甲刻字着实不容易,能将这三个字刻完还没被发现,真是不容易。
欲刺萧,看来是有人想要刺杀萧燕然,但是这个人是谁呢?高真北吗?还是律王府里的内奸呢?
回到县衙,林翔宇站在门口翘首以盼的模样,活像民间传说中的望夫石,盼到凤歌进门,林翔宇跟前赶后,又是铺垫子又是倒茶水:“那个,金姑娘还好吗?”
“……挺好……”凤歌含含糊糊的吐出来两个字,幸好他没有跟着一起去,要是他知道高真北是这么照顾金璜的,说不定会愤怒的挥着他的小拳拳捶高真北的胸口。
那画面太美不敢想,算了,还是别让他去给大恒男儿丢人现眼了。
“她还有需要调查的事情,一时不能回来,放心,高真北不会伤害她的。”当然不会伤害金璜,但是大概会伤害林翔宇那脆弱的琉璃心吧?
凤歌决定假装这件事自个儿从来不知道,这种三角恋,谁沾上手都只会得罪人,还是等金璜醒了自己决定到底怎么处理的好。
凤歌忽然想到,如果金璜躺在那里都知道萧燕然要被刺,岂不是说明高真北与此事有关?可是高真北这个北燕人,不管去哪儿都十分显眼,想要不动声色的跟律王府里的奸细,或是别处什么奸细往来,那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啊。
一时也想不出什么好主意,凤歌将有人要刺杀萧燕然的事告知林翔宇,让他马上通知萧燕然做好防备,自己要进律王府一趟。
“戈凤姑娘?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许久不见凤歌的凤安年大喜,命身边的丫环给凤歌倒茶端来点心之后,便叫她们自己去花园里逛逛,不要打扰他与凤歌谈诗词歌赋,说人生哲理,待所有丫环离开之后,凤安年兴奋道:“我刚写了两万多字,正想着什么时候请姑娘过府,可巧姑娘就来了。”
“上次读过二公子的妙笔之后,总想着什么时候过来,却又怕公子写得太少,心里猫抓似的着急。”
凤安年献宝似的将自己新写的稿捧给了凤歌:“写得粗鄙,还请姑娘台鉴。”
“二公子太谦虚了,我见二公子的文笔风华极佳,读得令人丢不开手,比起上回所见,已是大有进步。”凤歌一目十行读完了凤安年新写的,无非风花雪月,文中所寄之意也不过是恩恩爱爱的小情怀,凤歌虽是女子,却是以储君为目标培养,哪里能看得下这些东西。
只不过想着这位凤二公子双腿残疾,终日在莺莺燕燕桃红柳绿的丫环们环绕中过日子,能有什么见识,能有什么胸襟。
凤歌与他高谈阔论一番诗词歌赋之后,便不着痕迹的将话题转到律王府近日的动静上来:“二公子近日可有听说北燕可能又要与大恒开战了?”
“啊呀?竟有这等事?”凤安年圆睁着双眼,看着凤歌,那模样十分吃惊,他又是搓手又是叩齿,一副惊慌失措六神无主的模样:“北燕的边境离丰县不过数里地,那些北蛮子骑着快马过来,转瞬即到,这可怎么好,这可怎么好。”
凤歌心里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怎么想起来去吓唬这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知风花雪月的公子哥儿,要找听事,还不如找那位想要上位的娘子,兴许她整日在律王身边呆着,知道的还多一些。
“不知上回见过的那位夫人现在如何了?记得那会儿她得王爷宠爱于一身,现在莫不是已经坐上如夫人之位了?”凤歌故意说。
提到她,凤安年幽幽叹了口气,垂着眼皮:“她,已经死了。”
“什么?死了?急病吗?”那位夫人年纪并不大,看起来身体十分健康,怎么就忽然死了,莫不是死于王府里姬妾争风吃醋?
凤安年摇摇头:“不是。”他抬头向外张望,确定没有人趴在门边偷听,这才压低了声音说:“她总是想打听父王的行踪,甚至还买通了父王的侍卫,让他们说出父王每天都去了哪里干了什么,父王大怒,便命人将她活活打死了。”
派人盯着律王行踪什么的,那不是自己给她出的主意吗?原本是想让她成为自己的眼线,不料,竟然被律王发现,而律王更是不顾她与自己的夫妻之情,当真下得了这般重手?
说起来,那夫人竟是因自己而无辜枉死。
凤歌的心脏“嗵嗵”直跳。
第三十五章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平生第一次真正与人命沾在一起,原本脸上阳光灿烂的凤歌,心中千回百转,却不敢在凤安年面前说出一个字,她不能在这个地方暴露自己的身份。
凤歌的眉角从来都是微微上挑,那是她身为天家之女,大恒储君,从骨子里带出的骄傲。
沉静的双眼里总是透着与年龄不相衬的成熟,无论做出什么样的决定,说出什么样的话,都要在脑子里先过三圈。
自登殿听政以来,没有人见过她失态,她也从未感到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与父皇在一起议事的时候,当十四岁的凤歌与三十岁的父皇站在江山社稷图前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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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像是两个成年人。
凤歌低垂着眼皮,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凤安年担忧的问道:“那不过是一个姨娘罢了,她逾矩窥探王爷的机密,本也该死,姑娘何必为她而感到烦恼。”
“说的也是,不过是贱命一条罢了,摆不正自己的位置,落得如此下场,也没什么可惜。”凤歌的神色已经恢复如初,就好像不过是在讨论一只小猫小狗一般。
“禀二公子,王爷召二公子前往书房。”门口有仆人恭恭敬敬站着传话。
凤安年应声道:“我这就来。”
原来律王竟然在?这位王叔年初刚进过宫,不仅参加了新年大朝会,还参加了当晚在后宫举行的家宴,自己做为晚辈还去敬过酒,想必他能认出自己,可千万别让他看见了。
凤歌起身告辞:“既然二公子有事,小女子且先告辞了。”
“戈姑娘请等等。”仆人继续说,“世子听闻璇玑才女之名,想要见一见姑娘,特着小人前来请。”
“这……”凤歌看着凤安年,不知这位比自己大三岁的世子大表哥又是在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许多年前曾见过他一面,后来王爷进宫朝拜时,也没带他,凤歌倒不担心会被认出一来,只是想早些脱身:
“小女子身份低微,怎好见得王爷世子?”
凤安年却对她说:“不打紧,我这大哥最喜爱结交侠士名流,无论是武勇过人,或是文思敏捷,无论男女,无论本国人或外国人,他都乐于交往。”
“姑娘正好也在大哥那里等等我,待我从父王书房出来,再与姑娘尽兴品评天下文章。”凤安年一双眼睛,十分期待地看着凤歌,话说到这份上,那边世子请,这边二公子邀的,自己现在在明面上最大的靠山不过是个风吹吹就哭唧唧的林翔宇,若是与这两位公子硬顶着,只会给自己和林翔宇带来麻烦。
念头在脑中如电光火石般闪过,凤歌点点头:“那就有劳带路了。”
仆人将凤安年从房间推出,两人行至小院门口分开,凤歌向左,凤安年向右。
临走时,他还依依不舍:“记得等我回来啊,我还有一篇文章没有拿出来给姑娘看呢。”
凤歌没有答应他,也没有拒绝他,只是微笑道:“快去吧,别让王爷等急了,若是王爷知道是因我而误了时间,只怕小女子吃罪不起。”
凤安年有些不好意思的笑起来,令仆人将自己一径往书房推过去,远远的,还听见他喊着:“等我啊。”
随着引路的仆人向前,穿过一个飘满了荷叶的大池塘,又穿过了栽满香花碧草的花园,绕过正厅,便是律王爷的嫡长子凤子宸居住之处。
眼前与凤安年所住的小苑里修竹簇立的模样完全不同,此处院落满是高大乔木,看那粗细,应该是四十多年前,律王被封在这里,新建府邸的时候栽下的,如今已是冠盖参天,比起凤安年那里的儒生文士的清冷感,这里另有一种大气而开阔的感觉,倒是符合他世子的身份。
再向前走,又是一座小院,这里方是内院,院门形似满月,上悬一牌匾,用隶书端端正正写着三个大字;关山月。
“世子果然是心系家国天下。”凤歌由衷赞道。
仆人依旧躬身前方引路:“我家世子两岁便能识字,五岁能诗,多少先生赞他聪慧明理,便是王爷有事,也会与他商量。”
多么熟悉的人设,这不是自己吗?凤歌一时好胜心起,故意问道:“那世子性情如何?世间早慧之人,多是恃才放旷,十分难相处,便是我自己,也少不得有这狂狷性子,若是他是这样的人,还是不见为好,得小女子无意顶撞了世子,无端获罪。”
“姑娘不必担心,世子素来喜好结交天下英才,见过多少孤僻冷傲之人,我家世子也只以礼相待。”
凤歌笑道:“世子平素给你的月钱有多少?让你处处维护于他?”
“世子待我们下人也是极好,没理由将好人硬说得不堪。”仆人不卑不亢的回答,凤歌想起曾经在宫里偷听到宫女们扎堆说着另一拨宫女的八卦是非,就连新进宫的采女宝林,或是行差踏错半点,也会被她们编排着嘲笑,想来王府里也不会例外。
能得仆役下人在言语里如此发自肺腑相护的人,若非真好人,那也绝对是个出色的伪君子。
平常人家的住宅,门前小路总是曲曲弯弯,显得随性而有意境,这位世子的门前,却是青砖垫地,笔直一条直通屋子,门前矗立着一座雕刻有苍山云海的石屏风。
绕过石屏风,宽宽敞敞三间大屋子,正门上又有一匾,还是端端正正的隶书:“峄阳孤桐”。
孤桐?凤歌在心中念了一遍,眼睛四下张望,果然在院落中一处发现一棵高大的梧桐树,树下放着一张石案并一个石凳。
见凤歌往那里看,仆人解释道:“待风和日丽,绿荫满枝时,世子得空便会在树下抚琴。”
“如此说来,世子果然是一个风雅之人。”凤歌微笑道,心中却想的是往这里栽一棵梧桐,莫不是想要采“凤栖梧桐”之意?
难道律王叔早就有造反之意,想令凤氏皇朝的皇位最终栖于自家?
想着这样的可能,凤歌心中愈发提起了十二分的小心,一会儿进去对答,可千万别被这位大表哥给看出任何破绽来。
“世子爷,璇玑才女到了。”
“快进。”
朱漆雕花的门扇在凤歌面前缓缓打开,凤歌一步步走进房门,做好了应对任何意外的准备。
正屋中的陈设,比起凤安年那里,都要显得大气许多,有些东西,甚至不比凤歌所居丹凤殿差,博古架上那些琳琅满目的玩器,更是令人眼花缭乱。
回想起自己宫里,为了不让谏官有话说,丹凤殿里只摆一些鲜花鲜果,文房四宝并书籍字画,珍珠、玛瑙、翡翠一并皆无,玉山子、水晶洞、珠宝花那也是绝对不可能存在。
从书本中,凤歌知道天下苍生独供皇家一家,自家的一分一毫吃穿用度皆来自民脂民膏,不能失了体统,也不能铺张浪,因此也并不觉得屋里没有小摆设是多么的可怜。
现在,新世界的大门打开了。
凤歌看着那小巧的金丝树上缀着满满的枫叶状的红宝石,还有那大大的……白菜?
那白菜叶的颜色,看起来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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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黄绿的,倒有几分像是宫里一位北方厨子最擅长的菜酸菜炖粉条里的酸菜。
菜叶上还有一只黑色的蝈蝈?什么蝈蝈喜欢吃泡过的白菜?这么多丫环仆人,也没有人去赶一赶吗?
白菜边上搁着一小块西瓜,西瓜看起来也不够好吃,墨绿发黑的外皮裹着红得发紫的内瓤,隐隐约约能见几点黑籽,仿佛搁了很多天。
白菜西瓜都不算什么,旁边竟然还搁着几块五花肉,这位世子难道是有在正屋里做菜的爱好?
在没有摸清底细之前,凤歌决定暂时压下心中的困惑。
“戈凤姑娘也喜欢奇石?”一个憨厚的声音传过来,没错,特别的憨厚,没看见脸的时候,凤歌脑中浮现的是一个头戴草帽,身穿短褂,搓着手“嘿嘿”憨笑的农夫。
等她找到声音的主人,不由微微一怔,这形象,跟声音相差的也太大了吧。
到底是王爷与王妃所出的儿子,两道剑眉斜飞入鬓,一双不大的眼睛正眯着,就好像一双弯弯的新月,他在笑,他的笑容如同外面的艳阳一般灿烂。
他的面色净白,两颊红扑扑,比起他的弟弟凤安年起来健康许多,他的嘴唇稍稍有些翘起,十分热情的样子,从唇缝间露出的八颗白玉般的牙齿,显示出他对凤歌的到来,是十二万分的欢迎。
见到他之前,凤歌也不是没有见过其他几位堂哥堂弟表哥表弟:
比如端王爷家的世子,标配的形容词是“阴鸷”;
安王爷家的世子,标配的形容词是“骄横”;
定王爷家的世子,标配的形容词是“冷傲”;
还有庆王爷家的世子,全身上下都写满了“纨绔”,这位五岁的小世子不小心把“纨绔”写成了“绒裤”,被太傅打了几下手心,令他抄写一百遍,结果控制不住笔,若大一张纸上也写不了几个字,把太学里的存货给糟蹋完了,为了不挨骂,便往自个儿的衣服上写,数数还是不够数,差点写在了凤歌的身上。
其他的斯文稳重的也有,只求风花月雪的也有,这般憨厚的还真是头回见过,几年前,他好像不是这样啊。
男大十八变,越变越奇怪?
凤歌微低着头,上前敛袖为礼:“见过世子。”
凤子宸忙命侍女请她坐下:“久闻璇玑才女大名,却总是无缘一见,我这里虽比不得二弟修竹苑那里书香阵阵,但这些奇石,每一块都是天地的造化,蕴含着世间的灵气。此次请姑娘过来,是想请姑娘评点一二。”
什么?这些是石头?
凤歌脸上平静如初,近前一观,果然,那颗好像泡了几天的酸菜,是一块和田子玉雕刻而成,黑色的蝈蝈是白玉上一块被矿物质浸染形成的天然墨色。
摆了好些天的西瓜,则是绿色碧玺内天然形成套嵌的红色碧玺,人工将它琢磨成球状。
玉石与碧玺还是宫内娘娘们常见的配饰,那块五花肉实在是看不出来到底是什么石头,凤歌想要摸一摸,刚刚动了一个念头,凤子宸便将那块石头从博古架上取下来,像小孩子献宝一样,将那块石头递在凤歌手上。
“这是巴蜀国的一个行脚商人路过丰县时卖给我的。”凤子宸喜滋滋的述说自己是如何得到这块五花肉石的经过。
又是巴蜀国的行脚商人?凤歌想起了那三个长相丑陋的人皮娃娃,也是一个巴蜀国的行脚商人卖给林翔宇的,只是不知两人遇见的商人是否同一个人。
凤子宸见凤歌手里握着石头出神,满怀着期待的问道:“姑娘,你是不是觉得这块石头特别好?”
冷不丁被凤子宸从深思中惊醒,凤歌有些吃惊,马上用话把自己的失态给圆过去:“的确非常特别,便是离得那么,也看不出这竟是块假肉,有肉皮,瘦肉与肥肉层层叠叠,三肥二瘦相夹在一起,世间奇石何其多,红白相间,或黑白相间不少见,可是像这般有皮有肉的可谓稀世之奇珍,堪称上品。”
凤歌又笑道:“这块肉石的纹理着实不凡,肌脂相间,肥瘦分明,肉皮部分颜色焦黄,颇像挂炉的烤肉,看着便有肉香阵阵的感觉呢。”
“姑娘说的着实有趣,我当时下它的时候,也是这么想的,当真是与姑娘心有灵犀。”
凤子宸十分开心:“父王总说我这是玩物丧志,嗨,要是连块喜欢的石头也碰不得,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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