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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街一爸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兰拓
鱼街一爸
作者:兰拓

八卦版文案妖怪甲:听说没?隔壁猫妖喜欢上了对门那只河蚌!妖怪乙:矮油~这可怎么下口呀?妖怪丙:难道你们都不担心河蚌被猫妖吃掉吗?众妖怪:我们就是希望他早点被“吃掉”呀~所以,这就是一只苦逼的河蚌被猫妖“吃掉”的故事。官宣版文案因为生前爱吃河蚌,死后竟然变成了一只河蚌,白春笙的内心是绝望的。更让他绝望的是,他好像,被对门那只无恶不作的猫妖给盯上了……身为鱼街众多卖鱼郎中的一员,白春笙(白小郎)对鱼街保护的王鲲风(王大郎)是一万个看不上!巴不得这坏东西早点被官府抓去吃牢饭。然而,某天,他发现他想象中鱼肉乡民无恶不作的鱼街一霸,竟然只是个拖家带口十分苦逼的鱼街一爸之后……白小郎:算了,看在毛团的份儿上,我,我就帮你做一次鱼丸吧!王大郎:我娘说了,谁做的鱼丸最好吃,谁就是我媳妇儿!白小郎:/(ㄒㄒ)/~~果然还是个恶霸!阅读提示:1、主受!双洁!温馨!美食!2、深夜报社美食文,瘦身小仙女慎入!内容标签:布衣生活异世大陆种田文美食强推奖章





鱼街一爸 分卷阅读1
第1章
“小白!快点起来!船靠岸了!”白春笙在一阵嘈杂中被人狠狠推醒,双眼微微眯着,眼缝中瞄见一汪蓝的好像ps过的蓝天,顿时惊醒了。
尼玛t市啥时候有过这种蓝天?这不科学!
“一定是喝高了,再睡会儿好了。”白春笙心安理得地闭上了眼。
白春笙生活在某三线省城,土生土长的不知名小老百姓,幸运地出生在城市大拆大建的年代,打从记事起,他家里就分到了十几套房子,每个月光是房租钱就足够他们一家过得十分滋润了,作为一个没有什么大作为,也不会作死的平凡拆二代,白春笙没有选择用家里的财富去创业,也没有像其他有出息的孩子一样,为了证明自己,离开舒适的家庭去外面闯荡,大学毕业后,就留在家里,没事上网写写小说,每个月帮家里放租,小日子过的不要太滋润!生平最大的兴趣,除了码字之外,就剩下吃了。
前天晚上,恰逢这位拆二代二十九岁生日,一帮基友凑在一起给他过生日,点了他最爱的河蚌汪丫鱼锅子,就着夜宵摊上大路货的啤酒,一帮人喝嗨了,他也不知道最后怎么回的家,总之,现在既然还睡着,应该是谁给他送家里了吧?
“还是宅着爽!结婚有什么意思?”白春笙翻了个身,噗通一声,掉水里去了。
“不好了!小白掉水里去了!”
“快!去个人给他捞上来!别混在一堆河蚌里,到时候被人下锅给煮了。”一道气急败坏的声音传来。
白春笙残留的酒劲儿彻底醒了,然而,睁开眼,眼前却是一片黑暗。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呢,只觉得自己浑身一轻,好像被人托举了起来,一个爽朗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
“捞出来了!这小子蚌壳上有道石榴红的纹路,再不会错了!肯定是小白!”
“谁是小白了?劳资明明是老白!”白春笙勃然大怒,小白什么的,一听就是小白脸,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听人叫过了。
只可惜,这会儿他喊得再大声,也没人听得到。
“算了算了,给他丢角落里,这会儿正忙呢,别管他了。”另一道不耐烦的声音传来。
白春笙顿时急了,也不知道在黑暗中怎么挣扎的,突然眼前一片亮光,刺眼的光线中,一片沾满了水渍和鱼腥味的甲板出现在眼前……
以上,就是拆二代白春笙同学悲惨的穿越记录。
“坑爹啊~不对!坑娃啊!劳资卡里还有好几百万没花呢~”一想到自己那张存着家里房租的卡,白春笙心疼的呼吸都快停滞了,万幸的是就算他不在了,家里其他人还能用这张卡里的钱,总算没有便宜了银行!
作为一个衣食无忧的拆二代,白春笙从没有想过自己穿越到了一个陌生的时空会是什么样子,坐拥省城十几套房子,鬼才想穿越!除非变成王爷皇子什么的,而且还是那种混吃等死、完全不需要参与任何阴谋的那种。
然而事实证明,怕什么就来什么,不想穿越的人楞是穿越了,而现在,他是一个赤贫如洗的……水怪?
是的!在得知自己竟然是河蚌变成的妖怪之后,白春笙恨不得立刻投河自尽!
当然那是不可能的,一只河蚌怎么可能会在水里淹死呢?
自杀未遂,又没办法回到原来那个世界,白春笙只能无奈地接受了这个坑爹的命运,而现在,作为一个刚从水里上岸的土包子小水妖,他还被船老大支使着去给码头上的黑哥送“份子钱”,也就是俗称的“保护”。
黑哥据说是只打架很厉害的黑鱼,上岸已经很多年了,把持着整个清水河镇的码头买卖,所有在这边做生意的,甭管是人是妖,都得给他交份子钱!
想到这里白春笙又是忍不住一阵心塞,他不过就是因为喜欢吃河蚌锅仔,怎么老天爷就要惩罚他变成一只河蚌呢?难道他上辈子吃了什么身份不一般的河蚌?
不过,这个身份现在看来也不是一无是处,最起码,船老大之所以让他来送份子钱,就是因为他和黑哥一样都是水里出来的水妖,用凡人的话来说,大家都是老乡,见面不说两眼泪汪汪吧,最起码也好说话些。
不过,船老大真是想多了,黑哥这样的身份,哪会自己亲自出来份子钱呢?
接待白春笙的,是一个看起来高高壮壮的男子,一头乱糟糟的淡金色乱毛,眼睛瞪得圆圆的,鼻子也是圆圆的,五官看着很憨的样子,但表情却十分凶悍,白春笙听到看门的叫他王大郎。
“就这么点?”颠了颠手里的一袋子铜板,那王大郎不满地看了他一眼。
“这是孝敬您的!”白春笙连忙将藏在袖子里的一串铜板拿出来,放在王大郎手边,怪不得他们船老大临走的时候多给了他一串钱,看来不管哪个时空,吃拿卡要这种事情都是避不了的。
“哼~让你们当家的识相点,别回头船被人凿个洞都不知道。”王大郎将那一串钱塞到怀里,瞪了他一眼,“还不走,杵在这儿等着爷爷请你吃茶?”
白春笙不敢和这个壮汉争执,勉强笑了笑,恭维了两句便离开了。
黑哥日常份子钱的公房就在码头附近,这个点码头上的渔船都已经卸货了,该卖的都卖的差不多了,最好的河鲜被黑鱼的属下挑走了,后面来的都是沿街做小买卖的,过来捡便宜买点儿刚死掉的鱼虾之类的,回去做好了也能拿来充作“刚上岸的河鲜”卖个好价钱。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本地聚居的多是水族的缘故,各种河鲜特别受欢迎,因此便有不少头脑灵活的靠着捕鱼为生,之前的水妖白春笙大概就是因为刚上岸,什么都不懂,便被船老大雇去打渔去了,因为在岸上也没个落脚的地方,吃住都在渔船上,还能顺带给船老大看着渔船,实在是廉价又好用的员工。
“份子钱交上去了?”看到白春笙回来,船老大问了一句。
“交上去了。”
“我给你的那串钱呢?”
“也给那个王大郎了。”
船老大没有再说话,但是,白春笙很明显地感觉到他不太高兴了,证据就是中午开饭的时候,船老大的婆娘白了他一眼,只给了他两个杂面馒头,而其他人都额外多一碗老豆腐炖的杂鱼。
“什么老乡?连人家的面儿都见不到!白瞎了我一串钱!”船老大的婆娘恨恨地用大铁勺敲了敲还剩下小半盆豆腐和鱼的陶盆,菜还有,但是,没他的份儿。
船老大也有些阴郁地瞥了他一眼。
本以为留这只水妖,能顺带着和黑哥搭上关系,到时候份子钱说不定能少一些,也能给他们渔船换个好一点的位置,没想到这小子竟是一点用处都没有!
白春笙默默地吃完了两个杂粮馒头,碗




鱼街一爸 分卷阅读2
里一丝油水也没有,倒也不必额外去洗碗了,就用这土陶碗倒了一碗热水慢慢喝了下去,放下碗,走到船老大面前
“老板,我不想在船上干了,你帮我把这几天的工钱结了吧!”
“什么工钱?我管你吃管你住,还有脸找我们要工钱?”船老大的婆娘怒气冲冲地骂了几句。
“给我工钱,或者,我去黑哥那边,就蹲在他门口,总能碰到他,到时候我就告诉黑哥,说你欺负我们水里上来的……”白春笙沉着脸看着船老大,他婆娘虽然凶悍,但是白春笙知道,这条船上做主的只有船老大一人而已。
“给你给你!赶紧滚!”船老大虽然不敢肯定白春笙到底能不能遇到黑哥,但是他们在码头混的人都知道,黑哥这个妖怪最是护短了,要是被他知道自己欺负水里上来的妖,说不定真会给自己小鞋穿,到时候就得不偿失了,虽然不甘,到底还是给白春笙结算了这几日的工钱,也没敢扣太多,算下来也有两百多个铜板的样子。
白春笙没有说话,看了看还在低头吃饭的其他人,自己一个人默默下了船。他在船上的一切都是船老大的,连自己的行李都没有,上岸之后,赤着脚踩在脏兮兮的码头上,脚底板沾满了混合着泥沙、水草和腐烂的鱼虾形成的垃圾,顿时一阵恶心。
左右看了看,靠近鱼街的位置有个老头蹲在那儿卖草鞋,走过去问了价格,才两个铜板一双,立刻掏出两个铜板买了一双,去街边的河沟里洗干净脚丫子,穿上有些磨脚的草鞋,顿时舒了一口气。
这时候正是中午,镇上的人家都在吃饭,这里的习俗很奇怪,大家吃饭的时候竟然不是坐在家里的饭桌旁,而是家家户户都在后门的位置支了一个小桌子,搬几个凳子,有的索性凳子都不用,就把菜放在小桌子上,一人捧着一个大碗,或蹲或坐的埋头吃饭,有的人家性格活泼的,端着碗东家看看、西家走走,看到有好吃的就夹两筷子,别人家也不嫌弃,他也不会多吃,大概是怕一次吃的太多,下次人家不让吃了吧?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饭菜的香味,白春笙刚才就吃了两个杂粮馒头,根本没吃饱,闻到饭菜的香味,顿时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他上辈子哪里吃过这种苦头?他妈和他奶奶恨不得把家里最好的都拿来给他吃,别人家孩子还在啃苹果的时候,他都已经吃上进口车厘子了!
摸了摸口袋里剩下的铜板,白春笙咬咬牙,死也不能做个饿死鬼!先吃一顿饱的再说!
好在这里靠近码头,做吃食买卖的也不少,白春笙掂量了一下,那些门面一看就很贵的酒楼肯定不在他的消范围内的,倒是沿街摆摊的那些小吃摊还能接受。走了两个来回,白春笙选定了一家卖杂黄鱼烩面的,坐了下来,要了一碗店家招牌的黄鱼烩面。
这种黄鱼和他们那个时空的黄鱼不一样,个头长不大,只有成人巴掌大小,扁扁的,肉质也有些柴,寻常酒楼是不用这种廉价食材的,也只有这样的街头小摊子,才会拿来做烩面。
正在饭点,白春笙等了好一会儿,才等到自己那一碗,淡黄色的面条铺在碗底,里面夹杂着几根青菜,上面是三条巴掌大小的黄鱼,黄鱼大约事先用油煎过了,两面金黄,再用酱料炖了,浓浓的汤汁浇在上面,还撒了一层葱花,看着十分诱人。
白春笙也顾不得欣赏了,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鱼肉放到嘴里,酱料很香,可是,挑嘴的资深吃货还是从浓郁的酱香味里,吃到了一股河鲜的土腥味,鱼煎的也不够火候,只是表面金黄,里面的鱼刺还没有煎到酥脆。
白春笙皱了皱眉,低下头,一口一口地,慢慢将这碗烩面吃了个光,连面汤都喝得干干净净。
今时不同往日,现在的他,可没有挑嘴的资格了。
第2章
吃完面,其他人回家的回家,上工的上工,白春笙在面摊上坐了一会儿,看到那老汉要桌子了,红着脸摸了摸鼻子,主动站起来帮他把凳子起来。
“后生这是和当家的闹翻了?”码头上每天都有出来做工的年轻人因为各种理由被老板辞退,那老汉也不点破,而是笑眯眯地从摊子下面摸出来一个约莫一斤重的甜瓜递给他,“给,自家种的,别嫌弃,吃完赶紧回家吧!过几天再来找工,别让家里人担心。”
“多谢老伯,我帮您把这凳子叠起来吧。”那摊主大概只做上午和中午的,这会儿看着要摊了,白春笙左右闲着没事,索性搭把手,帮这老人家把桌椅板凳都到了铺子里面。
帮老人家把桌椅好之后,白春笙拿着老者给的一个甜瓜,还有一包没卖完的那种黄鱼,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了起来。
清水河镇的这条街靠近码头,约莫一百多米的街道就是本镇最繁华的“商业街”了,镇子不大,衣食住行各种行当都挤在一条街上,十分热闹。沿街的自然都是商铺,商铺之间不时可见一条条幽深的巷子,顺着巷子进去,里面就是居民区了,居民区大多沿河而建,在后门的位置留着一个小小的石阶,平时可以拿来洗衣服洗菜,有那种小船拉着杂货来叫卖的时候也方便停靠。
白春笙坐在一处闲置的石阶上,抱着膝盖,呆呆地看着清亮亮的河面,脑子里空荡荡的。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的,这里的人好像对他们这样的妖见怪不怪的,连码头老大都是黑鱼!不知道衙门里当官的到底是人还是妖……
这几天他留在船上,也刻意和船上相熟的人打听过,知道自己是被船老大捕鱼的时候误捞上来的河蚌,大概是因为以前从未上过岸,懵懵懂懂的什么都不懂,而且力气很大,便被船老大哄着留在了船上,每天给几个馒头一碗菜,就当多个的壮劳力了。
原先那个河蚌大概也是不通世事,加上对岸上的世界真的很好奇,便跟着船老大在船上干活了,不过大概是上来也没几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变成了自己,白春笙虽然性子好,但也不至于给船老大那种人忽悠着当小工,大概了解了自己想知道的事情之后,借今天这件事情发作了出来,果然成功脱身了。
可是,脱身之后怎么办呢?
看着平静无波的水面,白春笙毫无头绪。
不过,再怎么样,他如今也算是自由之身了,再留在船上,谁知道那船老大和他婆娘会怎么对待自己呢?不过是为了一串钱的事儿,就不给自己吃饱饭,这种人,能远离就尽量远离吧!
不知道是不是晒太阳时间有点久了,白春笙突然觉得自己身上有点痒痒的,看着清澈的河水,忍不住就想下去泡一泡。这几天他也发现了,现如今这个身体和从前那个人类的身体不一样,




鱼街一爸 分卷阅读3
隔一段时间就要下水去泡一泡,不然身上的皮肤就很容易干涩瘙痒,简直像得了皮肤病一样,水妖的身体真的是伤不起!
默默在心里抹了一把泪,白春笙四周看看,发现附近没人,便脱下外衫,想了想,将装着铜板的钱袋子牢牢拴在裤腰带上,顺着石阶下了河,冰凉的河水拍打在身上,顿时舒服得长叹一声,同时在心里十分不明白为什么这个水妖非要上来到人类的世界来生活呢?
要是他,有这等水性,随便找个无人的荒岛宅着,没事的时候下到水底摸些值钱的珍珠水产什么的上岸来卖了换钱,想买什么买什么,多自在!何必要给人打工挣几餐饭呢?
不得不说,这个时空的水质真是没的说!清澈的河水几乎能看得到河底的水草,白春笙畅快地在水里游着,觉得不过瘾,时不时的还要钻到水底下去,因为这样便可以整个身体都浸泡在水里,被阳光晒得有些发痒的头皮也能得到一阵舒缓。
然而,让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一时贪凉潜入水底的这个决定,竟然为他带来了一笔意外之财!
水底下有钱!!!
阳光下,一道光芒从水底的石头缝隙中折射出来,白春笙正在水里呆着无聊,一时好奇,游过去扒开石头一看,下面竟然卡着一只花开富贵的银手镯,手镯看起来不算名贵,不过,对于白春笙来说,已经算是意外之喜了,银子很软,砸成一团拿去卖了,好歹也能换点钱租个房子,也好有个容身之所,不然就靠他身上那点铜板,租了房子难道要饿肚子不成?
当然了他可以抓鱼充饥,但是,作为一个曾经的纯粹的人类,白春笙表示不吃主食他可能会死……
这个意外的发现让白春笙一时间激动起来。
他想起了前世看过的一个新闻,说是有人专门去各个写字楼的下水道里掏硬币,运气好的话一次能掏出来好几百个呢,虽然脏了点,但人一旦穷到了一定地步,谁还会嫌钱脏啊?
只有那些不缺钱的才会嫌钱脏。
白春笙从来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庆幸自己变成了一只不怕水的河蚌。
将那只银镯子塞到装铜板的袋子里,白春笙仔细在水底寻觅起来,不过,他也不是漫无目的地寻找,想到会掉落东西的地方一般都在靠近河岸和石阶的附近,他把搜寻的地点选在了这些地方,忙活了差不多两个时辰,又获了两块碎银子和几十个铜板,银镯子这样的首饰却再也没遇到,想想也是,一般人家要是丢了贵重首饰,怎么样也要花钱雇人下河来打捞啊,实在找不到才会放弃,不然谁舍得?
不过,能有这些,白春笙已经非常满足了。
看了看天色将晚,白春笙从水里爬上岸,拧干了外衫,将身上的水渍擦干,头发也慢慢拧干,这才抖了抖外衫,将湿透的外衫套在身上。
如果换成一般人类这么穿早就着凉了,不过,白春笙可是水妖,谁见过水妖泡了水会着凉的?老实说,穿着被水浸湿的外衫,白春笙觉得比穿着干燥的衣服还舒服些呢。
身上有了钱,白春笙觉得自己一下子就活了过来。左右看看,傍晚的鱼街倒是比白天的时候热闹了许多,摆摊卖东西的都出来了,街上各种卖鱼干、虾干、河鲜、菜蔬野果的,还有一些杂货摊子之类的,吆喝声不绝于耳。
不过,这些都不是白春笙的目标。
他现在最先要解决的,就是晚上的住宿问题。
原本他可以去住客栈的,可是路过一家客栈,进去一问,最便宜的大通铺也要十个铜板一晚上,还不包晚饭,白春笙顿时决定放弃,他现在手头的钱不多,要是在吃住上花得过了头,租房子的钱就不一定够了,如果今晚找不到住的地方的话,那他宁愿随便找个屋檐下面凑合一晚上。
在那之前,他还是想努力争取一下的。
找街上的本地商贩打听了一下,得知鱼街的牙行就在不远处,白春笙毫不停顿地直奔牙行而去。这里的牙行类似于他们那个时空的中介机构,不过牙行的经营范围更广一些,不管是买卖人口还是买卖房屋田地什么的,只要是大宗值钱物品,大多习惯通过牙行去办,因为牙行和衙门熟,通过牙行可以去被衙门盘剥这一道关卡。
牙行管事的正准备关了门去给自家夫郎杀鱼,看到有客人上门,立刻将刚买的鱼丢回盆里,拽了一条粗布毛巾擦了擦手,问清白春笙的来意,从屋子里拿出一本厚厚的簿子,慢慢翻了过去
“一个人住,还要能做饭的屋子倒是有几间,街上屋子后面有棵老槐树那家,是个四合院,里面住了五户人家,恰好还有一间屋子,那屋子还算宽敞,中间拉一道帘子,能隔成里外两间,外面起个小炉子,平日做个饭菜还是可以的,一个月200个铜板。”
“街尾门前挂着一排仙人刺那家,屋子跟这个差不多大,不过那房子新一些,一个月要300个铜板。”那管事的大概是急于回家杀鱼做饭,也不和白春笙绕圈子了,指了指前面那个对他说道
“我看后生你这身打扮,不像是手头宽裕的,不如先租这一个,暂且住着,等往后手头宽松了,再换个好一些的。赁屋不似买屋,住得不好,大不了忍上一个月的租期,期满再换就是了。”
“多谢大叔,那烦请您带我去看看,若是可以的话就这个吧!”白春笙倒是很能理解管事的这番话,作为曾经的拆二代、大房东,他每年都要换好几茬租客,手头紧的就租便宜的,入好了就换个好一点的房子,或者两对情侣合租一套两居室什么的,租房子不像买房子,住的不好随时都能换,倒也没什么好可惜的。
当下,那管事的便拿了一大串钥匙,带着白春笙出了门,鱼街不长,很快便到了那个屋后有棵老槐树的四合院。
第3章
这个院子确实是有些年纪了,土坯砌成的围墙上已经长满了仙人掌,长长的带着尖刺的仙人掌倒垂下来,给院子形成了一道天然的防盗墙,仙人掌正在花期,开着鹅黄色、大红色的大朵的花,十分漂亮。
管事的直接推开门进去了,院子里正热闹着呢,不知道谁家养的鸡鸭悠闲地在院子里啄食着泥巴地里的杂草和虫子,院子里坐着两位女眷,在屋檐下做着绣活儿,一个长相清秀可人的小姑娘蹲在地上摘菜,屋檐下用土坯搭了两个灶台,一个面目清秀的男子正在灶台下烧火做饭。
古代也有愿意为妻子下厨做饭的好男人?
压下心底的好奇,白春笙默默跟在管事的后面,听他和院子里的租户们寒暄了几句,便看到管事的指了指靠西边的一间屋子。
“就是这间了,别看这房子年纪大了些,拿来暂时落脚,总比去住客栈要合算




鱼街一爸 分卷阅读4
得多,且能自己做饭,比外面买着实惠!”
说着,管事的拿了钥匙替他开了门,白春笙进去看了看,发现屋子大约有三四十平米大小,十分宽敞的一间,在前世他们那里,好好装修一下,都能做成一个致的单身公寓了,还是没有公摊的那种,每个月租金妥妥的两三千打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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