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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街一爸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兰拓
“龚侧妃出身武将人家,性如烈火,能忍到如今才动手,大约,已经是她的极限了。”
第39章





鱼街一爸 分卷阅读72
“你是说,龚侧妃想杀了世子,却被他逃了,迫不得已,才求助娘家,出动平南军斥候,以抓捕叛党的名义,替她善后?”
“不,我所知道的平南侯,绝对不会做出背叛王爷的事。我猜想,或许是龚侧妃事败后求助娘家,平南侯深怕她再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情,索性便假装答应了她,趁机安抚住龚侧妃,不让她再出手,再出动斥候暗中寻回小世子。若是操作得当,未必不能悄无声息地让小世子被王府的人‘找到’,如此,龚侧妃也能平安躲过这场灾祸了。”
“也是,如果平南侯真的想帮龚侧妃杀了小世子的话,出动的就不会是斥候部了。”
“所以,你可以去送你那好朋友商秋芦一场大富贵了,找到了王爷和王妃爱若性命的小世子,只怕今后平步青云,指日可待了,哼!”猫大爷意有所指地说道。
“你要是有一天死了,不用说,肯定是被醋淹死的!”河蚌白了他一眼,“都说了我和他只是掌柜的和伙计中间的关系,以前我确实觉得他人还不错,想结交一番,毕竟我在岸上除了你和小谢也没有别的朋友了。可是,发生了这件事之后,我都知道他真实身份了,还傻乎乎的去和人家称兄道弟,我是河蚌,不是江豚!”
“江豚怎么了?”
“只有江豚那种傻乎乎的水妖,才会看到人类的渔船还一个劲儿地往上凑,被渔网抓住也是活该!我若是明知道商秋芦是王府派来监视你的密探,还和他称兄道弟的,要么就是我笨的没救了,要么,就是我有别的要算计他的理由,才不得不和他虚情假意。不过,你觉得以我的智商,能玩得过商秋芦吗?”
“玩不过。所以我一直让你离他远点,你还不相信,现在知道了吧?我何曾害过你?”王鲲风哼哼道。
“你还好意思说?当初我第一次上岸,去码头给你交保护的时候,你还找我勒索好处了呢!就因为你要了那一串钱,我才被船老大赶下船的!”白春笙说起这个事情就来气。
“现在不是翻旧账的时候,那一串钱回头我还你。”猫大爷讪讪地摸了摸鼻子,迅速从这个危险的话题里转移了出去,“我方才说的事情你可记住了?这件事情我不方便出面,由你出面正好,你不是一直在发愁开作坊和建造宅院的银子吗?若是把这件事情给做成了,到时候,别说一个乡下的小宅院了,就是你想要一栋皇城的大宅子,豫亲王府也绝不会犹豫的!”
区区一个宅子换一个天赋惊人的王府世子,这笔买卖简直不能更划算!
“这主意倒是不错……”白春笙摸了摸下巴,能赚钱的主意,他向来都不嫌多的,只不过
“你跟我说说具体要我怎么做。”白春笙催促道。
猫大爷用一种“你这智商也就只能想到这一步”的眼神斜了他一眼,差点把人看炸毛了,这才心满意足地开始给他支招
“我让你把这场大富贵让给商秋芦,而不是你亲自把那小猫崽子交给王府的人,是有我的道理的。我父王倒罢了,王妃那个人,最是心思玲珑,她若是知道那小猫崽子一直和你在一起,说不定会想到些别的什么,毕竟你就住在我对面,容不得她多想。”
“多想什么?”白春笙表示他脑子不够听不明白。这些字他每一个都认识,怎么连在一起说出来的话,他就是听不懂呢?
“多想什么你就不必知道了,反正以你的脑子也想不出来,你若能想得出来,你也能做王妃了。”王鲲风白了他一眼,“总之,待会儿他肯定会到你这边来,到时候你就告诉他,说是我的意思,由他出面,就说小世子他们已经找到了,不过他们人手不足,为防意外,在王府的大队人马抵达之前,便先将小世子托付给你照料,便充作寻常奶猫养着,如此也可掩人耳目。”
“其他的你都不用多说,只要告诉他这些,剩下的他自然知道怎么做。”
“还有,你记住一点,到时候若是王爷和王妃要给你什么赏赐,你别的都不要拿,只说自己刚上岸,没有落脚的地方,要些置办田亩宅院的银子就可以了,其他的都推了知道吗?”
“这还用得着你说?”白春笙终于逮到机会,回了他一个白眼,“毕竟小世子是商秋芦‘找到’的,只不过在我这里寄养了几日,赏赐些银两算是王府不亏待有功之人的意思,要是我贪得无厌,你那个父王据说在朝廷位高权重,到时候指不定要让县令大人给我穿小鞋呢。”
“他敢给你穿小鞋,我让他连脚都没了!”猫大爷冷冷一笑。
“别管我了,若是王爷和王妃亲自过来,那,那你和三郎他们,也是要去拜见王爷和王妃的吧?”知道了豫亲王府那团糟心事之后,白春笙对王鲲风真是一万个同情,这种情况下,要让王鲲风去拜见把自己丢弃在别院,却千里迢迢亲自来寻找另一个孩子的双亲,实在是有些残忍。
他不太想让王鲲风去给那样一对爹娘磕头。
“拜见什么?明日我便带着三郎和阿他们去上游的庆城游玩一番,你不是说想做辣酱吗?庆城多山地,那里有许多山民种植山辣椒的,往年各地用的调味的干辣椒,十有七八都是庆城所产,价格实惠,东西又好,我顺路给你带一船回来。”
“那你银子够吗?不够我先给你一百两。”
“你那些银子,还是自己留着,我让他们在码头给你寻摸着,正经买几个下人放在铺子里用吧,别在外面胡乱招人,过不了几日,只怕你那位伙计就要高升去了,不赶紧买人,难道依旧从外面雇?你就不怕再雇到什么王府密探?”
“这倒是!你不提醒我差点忘了!”白春笙果然认真思考起买下人的事情来,他做的这个买卖,食材的秘方最要紧,外面雇的,终究不如买的放心些。
而且,王鲲风说得对,商秋芦得了“成功救下小世子”这份儿天大的功劳,等于是救了王妃一命,只怕这次之后便要平步青云了,清水河镇这种小地方,怕是容不下这样的大人物了,他也该早点寻摸几个人买下来,不但是食铺这边,作坊那边也要有信得过的人做工啊。
俩人聊完了正经事,王鲲风便着急告辞,回去和王大娘商量全家人去庆城游玩的事情了。
他那位王妃生母最是注重规矩,她若是亲自来了,以王大娘的身份,必然是要去给王妃磕头见礼的,王鲲风不乐意!乳母含辛茹苦把他养到这么大,他绝不能让那个女人欺负乳母!
还有三郎和阿,这两个孩子一出生就被送到了别院,根本就不懂得王府后宅那些所谓的礼数,到时候若是哪里做错被人给罚了,那他可管不住自己的脾气!
与其到时候大家脸上都不好看,倒不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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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便远远地避开罢了。
反正,王妃素来知道自己是个任性妄为的性子,也不过背后骂他两句罢了,不痛不痒的,有什么大不了的?
王大娘听说王爷和王妃可能要过来,也是吓了一大跳,她本是极老实本分的,根本没想过要特意避开旧主子,可是,听到王鲲风说若是他们不走,到时候三郎和阿可能会受委屈之后,便立刻决定和王鲲风一起离开了,当下全家人便忙着拾行李,将家里养的鸡鸭托付给周婶婶代为照看,第二天一早便乘船离开了镇上。
头天夜里,商秋芦没等身上的伤势痊愈,果然连夜便找到了白春笙,看到小世子依然安稳地睡在白春笙床上,商秋芦内心大定,随即有些不安地看了白春笙一眼。
这是他不择手段的短暂人生中,唯一觉得对不起的一个人,也是他曾经以为可以成为“朋友”的一个人,尽管,身为暗卫,是不可以有“朋友”这种稀罕的关系的。
白春笙一直对他很好,也从未怀疑过他,甚至还救了他一命。可是他呢?他回报给他的,只有不断的欺骗和隐瞒!
白春笙也有些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商秋芦。实际上,这是两辈子他第一次被朋友欺骗和背叛!
上辈子他虽然是个无所事事的拆二代,不过人缘倒是一项很好,而且他所在的圈子里基本上都是吃喝不愁的拆二代们,大家在一起吃吃喝喝,没有什么勾心斗角的机会。
他本以为他会和商秋芦、谢篁他们成为很好的朋友,毕竟,他刚来到这个世界,第一个对自己释放善意的,就是商秋芦。
不知道该摆出怎样的表情,那就索性面无表情吧!
将王鲲风交代给他的话,一字不差地告诉了商秋芦之后,到底没忍住,白春笙带着一丝讥讽地问了他一句:“商统领,立了这等大功,今后怕是要高升了吧?我那食铺太小,只怕容不下您这样的大神。”
“我知道了,掌柜的你放心,我人走了,铺子里的手艺绝对不会外传的。”商秋芦苦笑一声,他早该知道,他这样的人,本就不配有朋友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总之,你想走就快点走吧!小世子我会好好照顾的,到时候记得把他这几日的伙食结算了。”白春笙说着便摆出了送客的姿态。
他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和商秋芦这样的人相处,仿佛他说的每一个字,对方都能咂摸出一万种不同的意思,这种感觉非常糟糕,是他有限的智商没有办法应对的。
“我知道了,你,多保重吧!”商秋芦转身走了几步,又忍不住转过头来,看了他一眼,悄声提醒道,“大公子此人,看似鲁莽,实则心细如尘,你……你多加小心吧,别总是这般轻信旁人。这世间虽是好人多些,可好人,有时候也会做些坏事的。”
“你就别管我了,我一个开食铺的,能有什么危险?倒是你,趁着这次立了大功,赶紧请求王爷给你一个正当身份吧,光明正大的出来做事过日子,总比躲在暗处强些。”
“好,我听你的,一定请王爷垂怜,替我换个身份,到时候,我若路过清水河,还能来铺子里吃饭吗?”商秋芦展颜一笑,他就知道,白春笙是个心软的。
“就算你曾经是铺子里的伙计,我也不会给你算便宜的!”白春笙负气道。
“嗯,我一定让他们多多照顾铺子里的生意,等我下次回来,说不定,你那大宅子已经建造好了。”
商秋芦就这样离开了,不过,隐藏在暗处的他,想必日子只会比从前在铺子里更加的艰难,或许,直到王府的人抵达之前,他和他的那些属下,都不能睡个安稳觉了。
“小世子,你醒啦?”看着睁大眼睛、十分神地蹲坐在枕头上,居高临下地看着自己的小猫崽子,白春笙强忍笑意,十分恭敬地问候道。
知道这一位是豫亲王府尊贵的小世子之后,白春笙便不敢和他同睡一张床了,别到时候又犯了人家王府什么忌讳,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只能在床边打了个地铺,好在最近天气炎热,睡在地上比睡床上还凉快呢,白春笙当时便决定,天气热的时候,往后他便一直睡地铺了,凉快啊!
王鲲凤居高临下地看了一眼半躺在地铺上两眼弯弯的河蚌,抿了抿毛绒绒的小耳朵,有些不自在地在枕头上蹭了蹭爪子,声若蚊呐地咕哝了一句:“昨日,多谢你救了本世子。等我回到王府,定会让父王和母妃好好赏赐与你。”
“多谢世子!”白春笙忍着笑应下了这句话,这小子从小在王府养尊处优,大概在他的观念里,对一个人好最直接的表现,就是给人家赏赐吧?
“小世子饿了吗?要不要吃点东西?”既然王府的人还没来,白春笙这几日自然要替人家爹娘好好照顾这孩子,不管王爷和王妃多可恶,小孩子是无辜的,而且,不知道为什么,虽然小世子的态度比较傲慢,但白春笙总觉得这孩子和王鲲风一样,典型的嘴硬心软。
“有劳了,昨日那个软软的鱼肉,多上一些。”小世子板着脸吩咐道,毛绒绒的耳朵都红了起来,他平日里从未如今日这般向他人讨要食物,若不是真的饿的狠了,而且那个鱼肉真的很好吃的话,他才不会主动开口讨要呢。
“那是我家食铺做的鱼丸,食铺里还有葱油鱼面和拆烩鱼头盖浇饭,我手受伤了,这几日可能没办法亲手给你做饭,不过一日三餐我都会让食铺送东西过来的。”
“那,有劳了。”小世子隐晦地表示他现在肚子就有些饿了。、
白春笙不放心自己走开,便出去找人去寻商秋芦,这家伙一直在食铺做工,让他去帮自己取菜最合适了,况且,他自己找人去拿菜,万一半途被人下了毒怎么办?他虽然很同情小世子,但也没有同情到为了这小子赔上自己一条命,所以,关于小世子的饮食问题,还是让豫亲王府的人自己安排吧。
商秋芦果然很快便让人送了热腾腾的饭菜来,是双人份的鱼面和拆烩鱼头盖浇饭,鱼丸铺子里每日只做一点,是专供王鲲风和三郎的,这会儿早就没有了,便没有送来。
虽然没有吃到好吃的鱼丸,但是,葱油拌鱼面和拆烩鱼头也很好吃,下面铺的米饭浸润了汤汁的鲜美也非常好吃,美食当前,小世子也顾不上矜持了,埋头大吃起来,唏哩呼噜便吃掉了一碗拌面,毛绒绒的身子都散发着一股葱油的香味。
白春笙这个苦逼的伤患,便在旁边陪着吃了一碗白粥,下粥的小菜就是他自己做的腌番薯梗。
“呸!”一时好奇吃了一口腌番薯梗,小世子十分嫌弃地吐掉了嘴里没嚼碎的番薯梗,他最讨厌吃青菜了!
“你跟你哥真像。”白春笙顿了顿,装作若无其事地引出了王鲲风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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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到底还是不放心。
虽然不知道这对一母同胞的兄弟俩关系到底怎么样,但是,昨天猫大爷可是差点亲手掐死这小子,若是这小子记恨在心的话,到时候回到王府和王爷王妃打起小报告,王鲲风那家伙不死也要脱层皮。
他主动提出要照顾这小子,可不仅仅是因为同情心泛滥,他又不是圣母,说到底,还不是想趁机和小世子打好关系,看看能不能让这小子网开一面,不要把王鲲风差点掐死他这件事给说出去。
再说了,王鲲风又不是故意的,如果换成是他,从小就被爹妈当做废物送走,却对一母同胞的兄弟百般疼爱,长大了说不定也要心理扭曲,最起码,看到这个兄弟的时候,说是毫不介怀是不可能的。
“我大哥……卖鱼丸的,本世子警告你,昨日巷子里看到的那些,不许外传!”小世子吃鱼头的动作顿了顿,抬起头,危险地看着白春笙。
白春笙:???
这好像是我的台词吧小子?
不过,听起来,这家伙好像还挺维护王鲲风的?
“我大哥,和旁人不同,母妃那边,我自有说法,总之,若是父王和母妃问起来,你便说你是在衣柜里寻到本世子,然后被商统领找到的,知道了吗?关于我大哥,半个字都不许多提!若敢多嘴半句,我便命商统领杀了你!”
“我还怕你出卖你大哥呢!”既然都是盟友,那白春笙也懒得再绕圈子了,放下喝粥的汤匙,严肃地坐到猫世子对面,“世子,你大哥昨日不是故意想杀了你的,你看他后来不是也后悔了吗?只不过他比较爱面子,不肯低下头道歉罢了。我是你大哥的至交好友,我便替他在这里给您道个歉。这件事情若是被王爷和王妃知道了,你大哥不死也要脱层皮,王府的事情,想来您比我这个外人更加清楚,您若是还有一丝心疼您大哥,便忘了昨日的事吧。”
“放心吧,商统领那边,我会吩咐的,你与我大哥认识很多年了吗?大哥昨日谁的话都不听,偏偏你一出现,他便立刻放了我,你们……”小世子的眼神中有着淡淡的羡慕和嫉妒。
从小,母妃就告诉他,他是豫亲王府最尊贵的世子,未来的亲王。王府所有的人都很尊敬他,包括那几个侧妃和侍妾生的孩子,无论是未来会被册封为郡王还是郡主,在他这个未来亲王面前,都要俯首见礼。
他其实很羡慕三郎和阿,虽然从未见过他们,可是,他从王府的下人口中听到过很多这三个孩子的故事。大哥真的很疼爱他们,就因为别院的下人欺负三郎和阿,大哥便愤而带着他们离开别院,去外面独自生活。
外面的世界虽然艰难,可是,却有着别院最为稀罕的自由。
可是,他知道,大哥对自己,是永远不会像对待三郎和阿那样的。
因为他的出生,母妃对大哥的厌恶和不耐达到了顶点,最终送走了大哥和府里所有的半妖子女,就像府里的下人们说的那样,大哥最恨的,除了母妃之外,大概就是他了吧?
可是,他却一点都不讨厌大哥。他从一出生就可记事,还记得他出生的时候,大哥从外面给他带了一根特别漂亮的羽毛,结果却被母妃误以为大哥是想害他碰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狠狠地打了大哥两巴掌,从那之后,大哥便再也不肯靠近自己半步了。
他也记得大哥被送走那天,大哥的乳母抱着大哥来给母妃磕头,母妃抱着他站在屋檐下,致华贵的宫灯,母妃头上璀璨的珠饰,还有大哥藏在暗夜中看不清楚的脸,那一幕,他十几年都不曾忘记。
他没有办法指责生他养他的母妃,毕竟,在皇族,生下一个半妖,对于王妃来说,几乎是一辈子都抹不掉的耻辱,即便狠心送走了大哥,那之后的很多年,每年参加宫宴的时候,总有那么几个和母妃不对付的皇族女眷,以此为话头讥笑调侃一番,母妃那样的性子,又岂会不怨恨大哥?
可是,越是这样,他就越心疼大哥。生而为半妖,也不是大哥的错,却被自己的亲生母亲那般厌恶憎恨,大哥怎会不恨?
所以,当大哥一把掐住自己脖子的时候,王鲲凤虽然有那么一瞬间的惊恐,可随之而来的,却是如释重负的感觉,他一直觉得自己欠了大哥许多,若是这条命能偿还大哥所有的怨恨,那也没什么不是吗?
只是,现在想想,幸亏这卖鱼丸的当时制止了大哥,若不然,他白白牺牲了自己,大哥和三郎他们,只怕现在也早就被王府的暗卫抓起来了吧?
大哥和这卖鱼的,终究还是不了解他母妃。若是母妃知道大哥想要杀死自己,不管大哥最后是不是心软放了他,以母妃的性子,只怕,也是要斩草除根的……
母妃,是绝对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到她唯一的、被寄予厚望的世子的。
第40章
“你很好,往后,便跟着我吧!”和商秋芦的私下沟通很顺利,王鲲凤对这个机敏又不失原则的暗卫印象不错,况且,他也知道,商秋芦本是母妃派来监视大哥他们的,答应配合他撒谎,也等于是背叛了母妃,他若是不将这个人要到自己身边,只怕这人一旦反水,将大哥曾经想杀了自己的事情告诉母妃,那大哥他们就危险了。
“多谢世子!”商秋芦微微一笑,他知道,他又一次赌赢了。
王妃再有权势,这豫亲王府,总有一天也是属于世子的。
再说了,他也是很小的时候便被家人抛弃的,不然也不会沦落到暗卫营里,对于王妃抛弃亲子的行为,内心深处,商秋芦也是极为厌恶的。现在能有机会摆脱那个恶心的女人,商秋芦心里满意极了。
只是,唯一可惜的,就是跟了小世子,今后就不能留在这里了,或许,也很难再见到那只河蚌和那只蠢螃蟹了吧?
也对,他们,原本就不是一路人。
食铺少了一个人,白春笙这个掌柜的很着急,而且等到王鲲风回来的时候,说好要给他带一船的新鲜山辣椒回来,到时候肯定需要一些人手帮忙剁辣椒做辣椒酱的,想了想,白春笙便找了街上的中人,让他帮着物色几个下人,最好是可以直接买下来的,这样有些比较重要的岗位,他就可以先把这些人安排过去了。
中人早就后悔得不行了,当时看白春笙这只傻乎乎的河蚌刚上岸,什么都不懂,租房子的时候便忍不住坑了他一把,小赚了一笔。后来听说这人竟然和王大郎那个街霸成了兄弟,便一直内心忐忑着,担心王大郎那个混不吝的要来替他兄弟找场子,他可打不过王大郎!
好在王大郎一直都没有找他麻烦,中人便猜想白春笙是不是一直没有发现他当初兑换银子的时候捣的鬼,这会儿听说白春笙请他帮




鱼街一爸 分卷阅读75
忙物色几个下人,顿时觉得这是个将功折罪的好机会,立刻便张罗去了。
这些年虽说国泰民安,但乡下穷地方卖儿卖女的也不是没有,中人很快便挑了十几个孩子送过来,给白春笙挑选。
白春笙看到这些孩子都穿得十分破旧,小脸瘦得厉害,脚上也并没有穿什么好鞋子,都是自家编的草鞋,破破烂烂的都快挂不住了,再一问,也都是这附近乡下或者山里的,因为家里孩子太多,又或者是家里爹娘病了,急等着救命的银子,这才托人卖身来了。
其实白春笙也知道,对于这些人来说,有时候卖身也不一定是坏事,继续留在家里,全家人都得饿死,卖了自己,给家里人一条活路不说,自己也未尝不能拼一个前程,远的不说,就说他们县里几位大人家里的奴婢,走出去那比镇上铺子里的掌柜都有面子,若是得了主人家赏识,也未尝不能放出去脱了奴籍。本朝有位将军,据说从前便是公主家的车夫,因使得一手好鞭子,被公主赏识了,脱了奴籍送入军中,从此便一飞冲天了。
“这个……多少钱一个人”担心伤着这些孩子的自尊,白春笙便将那中人拉到了一边。
那中人早看到院子里站着几个面色冷肃的大汉的时候,整个人就不太好了,他是知道王大郎带着家里人出门访友去了的,没想到临走的时候竟然还给白春笙安排了看家护院的?这、亲兄弟也不能如此周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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