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吧,亚当们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我独顽且鄙
我已全然呆若木鸡。
除了怔怔地看着一脸渴盼的马姨妈,我真说不出一句话来。
是害怕有生之年无多,希望看到子辈安定成家吗?
若是陈风找的是个女孩子,我还可以理解。
可我?
马姨妈的笑容有些黯:“小寒,你不喜欢小风吗?还是你家里人会不同意?对不起,我没想到你家……”
“我家没事。我没有母亲,生父几年前也过世了。”我简单地道。
“但,”我指着陈风,又指着自己,“我和……他都是男的。”
世界颠倒。
什么时候介意过这俗事?人家传的就是萧少男女不拘荤素不忌。
“这一看就知道了,”马姨妈又笑了,白白的圆脸浮出了真正的愉悦,“我问过小风了,他说他没意见。小寒,你到底喜不喜欢小风?”
于是我被彻底逼上了绝路。
稍早前和罗爵士的那一句玩笑话居然一语成谶。
在马姨妈面前,我看着陈风,足以颠倒众生的脸此时并无笑意:“喜欢。很喜欢。”
32、
就一句话,我把自己卖了。
而且预测终此一生,没有赎回的可能。
不是不能理解马姨妈……不,其实是完全不能理解。
到底把陈风塞给了我能怎样?
我是可以保证这人,以及他拖家带口的一大帮子人都温饱有余。
但这点,陈风也做得很好。
陈风的“挖煤生意”,在这段时间来,我好歹算是摸到一点眉目。
酒色财气无一不全。
我有我生活里的声色犬马,吃喝玩乐,结果风哥是最没有资格指责我的人。
这正是他操纵的领域,不过阶层不同罢了。
只是在“乐春院”,陈风和姚丽华几乎避而不谈“那边”的事。
“红绿刺猬”他们那伙,除老蔡头外,极少出现在马姨妈和孩子们眼前,若非有极紧急的要事。
不知道那顿饭算不算。
说是婚礼,整个过程也简单。
又不会去注册登记,说白了不过是各自打扮一新。
由姚丽华摆布着,选了几个风水宝地,拍合照。
最夸张的大合照片里面,马姨妈穿着蓝色短装外套,内套堪称华丽的金色镶边黑裙,雍容华贵得坐在正中央,我和陈风分站两旁。
姚丽华蹲在马姨妈的脚边。
不消说的,西装笔挺,年轻女孩粉色连衣裙飘扬。
十几个孩子大的带小的,簇拥在旁边,也都换过新衣新裤,穿戴之隆重,直接可以过年。
甚至连小浅养的两只小猫也来凑热闹,那两只猫经过小浅小羊的苦苦哀求,终于留下来。现在已经不复初来时的虚弱,趴在姚丽华的肩膀上,露出毛茸茸的猫头。
背景是“乐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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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正门。
拍下这张照片的人正是“红绿刺猬”。
然后……就开饭。
我心神不定得度过了一天,陈风显然不会比我好受。
事实上我觉得除了马姨妈兴高采烈,其他人都有说不出的尴尬。
陈风再一次当着诸人介绍我:“这是萧水寒,萧少。你们都认识,今后,会有更多来往。”
我起身致意,不由暗中松了口气没几个人敢正眼看我。
原因当然不是我太英俊。
等到这场“婚礼”终于尘埃落定,姚丽华过来汇报,说约好了明天带马姨妈去医院检查。
临走时不忘调皮得鞠躬:“春宵一刻值千金,新婚快乐,风哥水寒哥。”
剩下我与陈风,面面相觑。
“陪我喝两杯?”我先开口道。
留意到这人在席间几乎滴酒不沾,但此刻我忽觉疲惫不堪,急需酒支持。
果然陈风迟疑着摇头:“不,我不喝酒。在那边避不开,才喝。”
我低头,轻笑:“风哥,别这样。今天是你的大喜日子,这都不喝?”
“酗酒的男人我见得太多。萧少,对不起,实在不能奉陪。”陈风略笑,他移动步伐,把身上的西装外套脱下,扔到床上。
我转身,道:“那我出去找酒喝。”
刚走到房间门口,手还没搭上把门把,陈风倏然上来,把我抱住。
他的呼吸喷在我肩头。
“你哪都不许去。”
我哑然,想转身却做不到。
“我想喝酒。”
“别耍赖。”陈风道。
完蛋……为什么他会在这种时候,用上那种口气?
“我真的想喝酒。”
“萧少,不敢看我?”挑衅的笑意鼓动着耳膜。
好,我承认了,我感到羞涩!
怎么着,打我啊!
这整一出“婚礼”的剧目就足够让我头晕目眩,不要说陈风那厮气场逼人,在他身边以“伴侣”身份行动自如,这得要多少定力多少勇气?
热闹散场,简直就是要昭告世人我,今晚要与他,□□。
不,完全不一样。
之前便是上床玩字母s搭档字母m都没事。
心脏兄,你跳得这么厉害好像里面养了只野山猫是闹哪出?
“马姨妈是把我当媳妇,还是女婿?”
深吸口气,伸头一刀,缩头一刀。
陈风失笑道:“还用问?”
他指我,又指自己,“萧水寒,风。一目了然,昭然若揭。”
风萧水寒。
我笑了,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不是好兆头。
还没等开口,陈风已道:“知道你辛苦。只是,姨妈辛苦半辈子,却仍然觉得,人不可以孤独。她希望看到有人陪我。就顺她的心愿吧。”
听他这话,我倒是有些奇怪,这婚都结了,还说这个?
陈风瞅着我,又是一笑:“我以为你没胆子在她面前说喜欢。”
原来,他那时候了无笑意,竟是紧张。
“别开玩笑了。”我笑叹,脑子里想起的是老爹,如果他九泉下有知,会为我高兴吗?
“抽个时间,你也陪我去我爹那扫扫墓吧,我好久没去了。”
抱住陈风,凝视着他的眉眼,我笑:“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微微一怔后,陈风淡笑:“行,今晚我是你的领土。”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得风哥之诺,我还有什么放不开手脚的?
开疆拓土,杀伐征战。
我敢说我用上了全部的热情,却不敢说尽了所有的技巧,尽心思得勾引出他的声声喘息,耐性十足得接纳他的迷情呻吟,在他的身体里,印上属于我的记号。
即便全世界都知道今晚我们会做爱,那又能如何?
他已经是我的,除我之外,绝对没有人能再见这人意乱情迷时的美丽,见不到他俊美的脸,漂亮的身体组成惊心动魄的诱惑。
就这样,卖掉自己一生,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虽然说“婚礼”只是马姨妈主办,我们负责筹办的私事,但因为有一方当事人是陈风的关系,所以到了第二日,还是陆陆续续到其他各方势力送出的贺礼。
甚至连矮子老叶的也有。
礼物是一对茶杯。
我还不及寻思它们的寓意,陈风已经直接将其摔碎扔进垃圾桶。
连续剧拍完,在吴强公司还有安排各种训练课程,我原意是不去,但陈风却坚持。
不去显得耍大牌,没必要。
公司里的人们见到陈风,大多另眼相看起来。
我是觉得这帮势力小人无需花力气对待,看着陈风待他们,包括那烫伤他手背的助理保持一贯谦和微笑就累。
等到了晚上,饭局在“那边”,陈风手下的小弟来跟他通报了什么之后,瞅着他唇角骤然浮起玩味的微笑,心里不由得一戈登。
这分明是我们初遇时,这厮将我绑在床头的那种笑。
陈风恰好也看向我:“萧少,还要来不?”
我自然是做了个“请”的手势。
不知道谁又倒霉惹到他了。
第17章第十七章、
33、
待“红绿刺猬”几人拥着一人进来,我有些直了眼。
那也是个年轻女人,乍看去,不过二十出头。
顶着一头大波浪卷的金色及肩长发,眼影夸张得红绿相间,睫毛长得可以给眼睛作挡雨棚,眉毛像是直接拿粗炭笔描画,配上那身镶着色亮片的低胸紧身短裙,宛如一只热带丛林远道而来的大鹦鹉。
“大鹦鹉”说话的声音也响亮,可惜不甚悦耳:“风哥!”
胸部因着发声热情跳跃。
形容的话,像两个充好气的篮球。
场中大部分雄性,包括我,实在控制不了视线。
唯陈风淡然,直视对方:“你说要跟我交易?”
“对。求风哥你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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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他欠你的钱,我来还。”她咬了咬嘴唇,倏然把短裙一拉。
那裙子本就低胸,经过人力,更是一下子垮拉下来。
那一对篮球毫无顾忌得弹进了众人的眼眶中。
我暗地苦笑,起身脱下外套,披在“大鹦鹉”肩上。
虽然不能全然遮挡,勉强不至于有伤风化。
“姑娘,这里都是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你这么做,伤人。”
看“红绿刺猬”他们眼珠子都快掉出来可惜碍于陈风在不敢伸出魔掌的样子就可怜不是?
“大鹦鹉”深吸口气,不领我情,她只看着陈风:“风哥,你关着我哥也没用,打死他,他也拿不出一块钱。不如,你要了我,我可以给你挣钱!你想怎么玩我都没有关系!”
她这话算是掷地有声。
陈风瞟了一眼我,我忍不住笑。
“你不要,就给我吧?她哥到底欠你多少钱?”
陈风面无表情道:“欠钱还好。她哥跟矮子老叶串通着玩,整阿华那次有份。”
既然不纯粹是经济问题,我不便插手了。
同情得看了这鹦鹉姑娘一眼。
“风哥,”鹦鹉姑娘显然不死心,她“扑通”一声跪倒,求道,“你都把他打残了,他下辈子也彻底毁了。这够了吧,非要他偿命吗?我来代他,好不好?”
这一身奇装异服,却实实在在得上演亲情伦理苦情戏,违和感太过。
我于心不忍,可并不打算说话。
陈风却看向了我,又看了看嘴唇哆嗦却没有掉泪的鹦鹉姑娘,挥挥手道:“小海,带她去看她哥。”
“红绿刺猬”等人领命走个光。
包厢里剩下我和陈风两人。
陈风转看我,勾起一丝淡笑:“萧少,请定夺。”
我受宠若惊,一时诚惶诚恐。
不过思索了片刻,还是道:“你平时怎么做,就怎么做,不用问我。”
陈风颔首:“我不会饶了叛徒。”
话音落,他又看我,我假笑两声,并不避开。
“但你要是说,让我接受那女人的提议,我就接受。”
这倒让我为难起来,难道刚结婚就要纳妾吗?
我叹了声,道:“不想干涉你,但也真不想看到这样的事。风,马姨妈身体不好,医院的检查报告还没拿到,总之也不能操劳。丽华毕竟不能专职照顾院里,你可以让那鹦鹉……姑娘来帮忙。”
陈风皱眉,反问:“帮忙什么?”
“照顾小孩啊,以后可能还要照顾病人。你手下都是愣头青和大老爷们,照顾老幼的事,交给女人应该更妥当吧?”我沉吟道,“你放她哥一马,换她为你卖命,双赢么。”
听了建议,陈风没有马上回应,他思索了片刻,对我笑道:
“难为你立刻想出她的生路。”
我知他应允,不禁大喜过望。
“不过,”陈风正色,“你不要心血来潮,真去玩她。”
若非酒桌上还剩有不少饭菜,我已然掀桌。
当鹦鹉姑娘搀扶着她那缩成一团的哥哥来向陈风致谢的时候,我再次见识到另一个世界的冷酷与狠绝。
还好当时没有招惹陈风太过,嗯,庆幸庆幸。
不过当鹦鹉姑娘依约出现在“乐春院”和众人见面的时候,我再一次被她吓了一跳。
除了那一对篮球还在外,其它一切热带鸟类的标志都蒸发了。
波浪卷金发原来是假发不提,真正发型只到耳朵;原本给夸张到很大的双眼皮,却原来是单得连内双都没好意思的小眼睛,眼睫毛自然少了有百分之七十,连眉毛都像遇热的冰块消融。
鹦鹉变成了丑小鸭么。
介绍这位姐姐是来帮忙的,“塌鼻梁”小羊表示了不满:“捡老的也算了,还捡那么丑的。”
被姚丽华重重得敲了头。
马姨妈误以为鹦鹉……好吧,她叫余余,也是个孤儿,用素来的宽和接受了。
当晚余余一边洗碗一边掉了跟陈风交易的时候都没出来的眼泪。
原来她是以为无论如何也是要“献身”,没料到却是给派来当护工保姆。
问她是不是觉得另一种职业比较适合,余余说不是,至少在这里不用喝酒,她怕死喝酒了,可是有时候,不喝酒根本过不去。
对这个回答,问话的人表示赞同。
全是事后听主动搭讪的姚丽华转述的,她说初见印象不好,但事实上,余余挺能干的。
当然,她不忘附带赞扬水寒哥英明。
我装作谦虚,其实暗自得意。
风平浪静了两日,连续剧的宣传工作也彻底结束了。
看着英俊小生和女主角走哪都像过街老鼠,陈风连连摇头。
我逼着吴强不要安排太多活动,同时在心中有些后悔,捧红陈风的计划,现在越看越像个笑话。
但陈风显然是喜欢,且适合演戏的,这我肯定。
那一晚在我那边共度良宵后,我抚摸着他的身体,有感而“我老爹说过,情人的皮肤摸起来就像纸质很好的书,看来是真的。”
不见陈风回应,转头见他一副啼笑皆非的表情。
难得。
这形容不对吗?很贴切。
比如说,他胸口的皮肤,健康的褐黄色,疤痕是不少,但是仍然滑顺,吸引着指腹,不舍得离开,却不会给人黏潮的不适感。
从纸张美好的触感开始,引人一探其中内容的究竟。
漂亮迷人的封面,高雅芳香的纸页,神秘诱人的内涵。
“你爹……你父亲,不是说了要去上坟吗?要不明天去吧?”
对,要不是陈风提醒,我都彻底把这事抛到九霄云外了。
闭上眼,那谦和的微笑仿佛仍在。
“他是什么样的人?”平静得听不出好奇的口气。
“嗯,很喜欢书,也很喜欢演戏,当然没有我帅……说起来,你跟他有个地方很像,你们的演技,好得像是天生的。”
那种让人一接触便能起鸡皮疙瘩的演技。
对内心的深层揣摩,表情的自然摆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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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的连续流畅,这些本事,仿佛与生俱来。
沉默了良久,陈风轻描淡写得跟我讲了他成为演员的经过。
偶然,有人找他做一囚犯的临时,他觉得有趣,就去了。
“演戏,我并不觉得难。之前的日子,能活下来,靠打架的狠,和演戏的真。”
陈风轻笑道。
不知该怎么回应的我,只好抱住他。
然后,任他在我身上纵情驰骋。
要不要告诉老伯?
我心中挣扎,偏向抵触。
34、
老爹长眠的地方有点遥远。
清晨六点半,煮了一壶咖啡带上,我顺便做了些鸡蛋火腿三明治。
七点正式出发,陈风开车。
一直到午后一时四十分,总算到了目的地。
阳光正好,洒在前方的山丘上。离人满为患的城市有些距离,天高云淡。
登上山丘远眺能看到海,港口内大小船舶穿梭出入,入世,而僻静。
很俗套得把老爹的墓安在一棵小叶榕下,老伯说,这也是老爹的意思,生死循环,没什么大不了的。
活过,爱过,一生中有不可取代的人,够本。
墓碑是大理石做成,朴素非常。
上刻文:爱侣萧慕柯之墓。
落款是老爹的单名:雷。
在我的喋喋不休嚷嚷抗议下,加上了我的老套署名:孝子萧水寒。
共立。
我抚摸着老爹墓碑的一侧,笑道:“孝个什么劲,我最不孝了。”
说来也怪,从小看着老伯老爹伉俪情深,大了,却毫不期待这种感情。
得有一个人,伴你,知你,怜你,你竟也能如此对他?
你走不动了,那个人会拉着你走。
他迷路不辨方向了,你会去找他。
然后结伴搀扶,继续上路。
这有点像童话了,不怎么适合芸芸众生。
陈风注视着墓碑,半晌才道:“原来,你父亲是他。”
我有点愕然,杜宇他不知道,萧慕柯他却晓得?
老爹的银幕时代比杜宇还早了个十来二十年。
之后便转身幕后,大隐于市。
笑了笑,陈风对我道:“有一年,我在一家饭店门口窝着,听到里面传出来电视的声音。时不时得探头看,那是你父亲演的一出戏。
他饰演一个黑道大哥的角色,你有印象吗?为了保小弟一家人,慷慨赴死。
因为和我印象中做坏事的野兽们完全不一样,文质彬彬的样子,所以我被吸引住了。
他笑着说,律设大法,理顺人情,男子汉就该帮助弱小,没别的。”
我一时哽住了,万万没想到,陈风的往事竟然会跟老爹有关。
相较起老伯,老爹温文得常常让我不敢顽皮。
他也从不会跟我讲些什么男子汉当如何的大道理。
在我难过、沮丧、哭泣的时候,老爹也只会摸着我的头,或者揽着我的肩膀用力晃动。
他安静得送我人生中第一把剃须刀,加剃须膏和须后水。
告诉我男人遇到再糟糕的事情,第二天起来也不要忘了刮干净胡子。
乃至到了生命最后的年月,他见我时,也永远带着一丝淡淡的笑意。
再伤再痛,也不会在比自己弱小的孩子面前透露一分。
“虽然口气温和,但却觉得被当头棒喝。”陈风揽着我,笑道。
我点头赞同。
是,我有看过这部电影。斯文有礼的男子,扮演起戾气十足的黑道老大怪异非常,但正因此,义理人情才是男子汉安身立命之道的顿悟,穿过银幕,超越虚拟人物。
直接刺入人心。
因为这个地方本来就是个墓地,除了老爹还有其他豪门人士。
恰又逢我与陈风缅怀故人,警觉性不高。
所以我们谁也没察觉到那辆小车的偷偷靠近,车窗打下。
直到一声枪响,我在惊骇中顿觉自己被整个人扑倒,撞到地面,连打数个滚。
肾上腺素急剧分泌。
陈风压住我,低喝:“别动。”
电光火石中他已带着我翻滚到墓碑后。
枪声没有再响起,我清楚听到汽车远离的声音。
也才留意到陈风的肩头一片刺目的红晕。
不待我发问,陈风已淡然道:“擦破了皮,没事。”
我却分明要窒息了,哪能没事?
“赶紧走,要是他们再来就麻烦了。”我拉起陈风,疾步往停车处冲去。
无论如何,挡在他身前。
但一直到钻入车中,再无意外发生。
我将油门踩到底,咬牙开车。
陈风将手搁在我握方向盘的手上,语气始终淡淡的:“真的没事。”
“放心,我不会超速。”我道。
陈风坚持回他那去,由老蔡头处理,他一句话把我塞死:“这明显的枪械伤,你想招来谁啊?”
招来谁?
在他治疗伤口的时候,我站在一边,脑子里不停得旋转这个问题。
有谁发现了陈风的身份吗?
不是不可能。
但老伯的三弟都将陈风认作是我,这番出手,实在不应该啊。
老蔡头完事后,瞟我一眼,对着陈风叹气:“你两是命中犯冲?聚一起就有血光之灾啊。”
乌鸦嘴。
陈风没理会,他速度招来了“红绿刺猬”等人,要他们查访,有没有可能是这边的仇家寻衅滋事。
众人领命而去,陈风看向一旁保持呆若木鸡状的我:“萧少,要不是我这边的问题,就怕是……”
我这边的仇人?
天地良心,活到这么大,不过一个“花花大少”,恃“财”傲物,有,仗势欺人,有。
深仇大恨到除之而后快?没有。
向来不是个执着的人,无可取代的人或物,从未有过。
当前,除了陈风。
骤然觉得冷,我看着陈风,嘴唇哆嗦,良久不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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