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生长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安尼玛
阿达恍然大悟,原来老三的妈妈是养在外头的情妇,难怪一直住在那凄凉的老公寓。老三这一房不止是外室,大概还是失了宠的,这些年来处境堪忧。
阿达眼望着主屋,已经过了二十来分钟,那管家还没出来,很可能就再也不出来了。他对女工笑道,你们管家听说我找三少爷,把我撇这儿了。
女工现出同情的眼神,说道,这苏家不止屋子像皇宫,其实骨子里就是个土皇帝家,大老爷养着大大小小的女人,等级分明着呢。没有权力的,过得狗都不如……
两人语言相通,女工就把阿达当成同乡,不忌讳地说道,三少爷是个野种,谁都欺负他。他小时候还常住在这里,住在主屋的楼上,因为钢琴弹得好,长得又俊,老爷最喜欢让他在宾客前表演。后来大太太嫌他练琴吵,把他和钢琴一起撵到了花园的小屋子里。那间屋子,原本是养黑贝和牧羊犬的人住的,跟前就是一排狗窝,那些狗一听到音乐乱吠乱叫,烦得不行。
有一天,那时候三少爷才十二岁吧,拿了花园的大铁铲,把钢琴砸了。也不知道小小人哪里来的力气,几十万的好东西啊,成碎片了。那一天可真是吓死人啦,满屋子的人,连大老爷在内,谁都没有吱声,也没人阻止他。
这之后,三少爷就去大陆了啦,很少回来。大少爷倒是好,把他的宝贝狗都移到了无敌海景房去了,原来的“狗窝”留给三少爷。
你要去“狗窝”,沿这条路直走,有个红砖屋就是啦。这么多年了,虽然狗已经不住在那里,我们还叫那儿狗窝呢。
阿达带着满手的泥污,往狗窝走去。他甚至不确定老三是不是在苏家里他在不在,这屋里的人好像谁都不关心,阿达只能自己去看看。
他脑子里都是老三砸钢琴的场面。女工的话,或许有情感上的夸张,但他相信老三能做得出来。老三身上有一股狠劲,这股劲让他砸钢琴、让他在划艇比赛里获胜、让他不顾一切地进雨林里找自己,但这股劲,还不足以让他抛开这个家?
阿达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走错路,苏家花园里的植物东一撮西一撮,很容易让人晕头转向。
再过一会儿,阿达知道自己走对了。他听到了音乐声。这音乐不是唱片、广播或软件放出来的,也不是钢琴清脆利落的声音。
这音乐,断续的、拖拉的,向前滑一下,又往后拖一下,宛如在心头上摩擦着,锐薄而又坚韧。
沿着整洁的石板路,阿达终于看见红砖房的一角。音乐更清晰了,不再断断续续,而是像丝线一样,柔韧地心尖上滑动。阿达住了脚,即将要见到老三这件事,突然让他不知所措。
他用脚摩挲了一下旁边的草坪,草又软又矮,隔着鞋底也能感觉到毛乎乎的痒。阿达把脚放回路上,走向红砖屋。
虽然是“狗窝”,到底是富豪家的狗,红砖屋是干净漂亮的。阿达绕着墙,想要走到前门,刚到墙角,他就看到了老三的身影。
老三在房子前的草坪上,侧着身,在拉着小提琴。
老三专注地拉着琴,压根儿没发现有人造访狗窝。琴声虫子似地爬过草坪,拐了弯,爬到了阿达的身上。
阿达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脚步,怔怔地望着前面的人。
他从没看过这样的老三,白色的衬衫,光洁得似乎就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他的眼睛清澈而安静,无情无绪的脸,冷淡得几近空白,残忍地拒绝着外边的一切。
这没有内容的脸,好看得心惊。阿达没来由地想起中学礼拜堂里的天使像,那些脸也是一样的致、一样的冷淡,白得耀眼。
阿达只觉得悲伤。啊,原来老三是这么漂亮的一个人啊。
在这个狗窝里,狗笼已经搬走了,却也没添加个什么东西,干净而空茫,宛如荒漠。荒漠上凭空长出了老三。
一个野种。
对这种事,阿达是不应该觉得悲哀的。他见得多了,就是他自己的菜园里,有的是不知道哪里飞过来的种子,没有保护、没有栽育、甚至没有人会注意到,自个儿就这么长起来了。因为本身就是异类,要比其他的土著更加凶悍,更加的恶行恶状,有时也要虚以委蛇地伪装成同类,以便生存下去。这样畸形地长了起来,跟高贵的先祖自然是不一样的,无论在先祖的土地还是生长的土地,他们跟谁都不像,孤零零地向阳而长、往下扎根……
没有身份,成了原生的罪。
琴音缠绵悱恻,跟老三的冷漠成了强烈的对比。那一声声的拉扯,温柔又强势,在阿达的心头划过来、划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阿达才如梦初醒地动了一下脚步。他发现脸上又热又湿,伸手抹了一把,竟然是眼泪。
阿达不由得翘了翘嘴角居然哭了。为了老三么?不,这可犯不着,一锦衣玉食的少爷,活得再难堪,也是开着跑车喝着香槟的难堪,又有什么可同情的呢?
只是老三的故事里,有太多他熟悉的元素了。没来由地被欺负、被遗弃、被蔑视,由此而必须让自己变强的惨痛,那种逼着自己野蛮生长的狰狞姿态……
他和老三之间,瞬间达到了某种和解。
阿达退后了两步。他不忍心打扰老三,转身离开了苏家。
阿达回到了酒店,打开房门的时候,看见小红豆倚在落地窗前。
小红豆嘻嘻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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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前台说,你叫我帮你拿点东西,又忘了给我房卡,阿姨就帮我开门啦。”
阿达见到小红豆,心头大石顿时落了地,他一放松,就想好好地训她一顿。阿达寒着脸:“你整个晚上没回来,又不接电话,去了哪里?”
小红豆知道阿达生气了,垂头道:“我在附近走了一个多小时,回来的时候遇到三儿哥,跟他回家了。”
阿达:“……”
小红豆赶紧走到阿达身边,可怜兮兮地说:“你别生气啦,三儿哥已经把我骂一顿了,都把我骂哭了啦。”说着,眼圈再次红了。
阿达又是心疼,又是气:“你不回来,可以电话告诉我啊。”
“三儿哥说,让你急一下也好……”
阿达哭笑不得,老三真是干什么都没起好作用。想来今早他上苏家时,很可能在盘山路上与小红豆擦肩而过,阴差阳错,他们没看见彼此,自己白白担了半天心。
小红豆拉着阿达的手,向前迈了一步,几乎要靠到阿达的胸膛上。阿达想躲,小红豆察觉了,往后一退,又拉开了跟阿达之间的距离。
她悲伤地笑道:“阿达哥哥,你不喜欢我,是没办法的事,我喜欢你,也是没办法的事,你能不生气吗?”
“唉,我没生气,这些话也是老三教你的吗?”
“不是。三儿哥对我说,现在你养着我,我不能逼你喜欢我,如果反过来,我养着你,那我才有本钱让你跟我一起。”
“……”
阿达真想告诫小红豆,以后离老三远一点!他觉得有必要教育她正确的人生观,正想开口时,小红豆却接着道:“我觉得他说得没道理。喜欢一个人,那就应该好好地保护他的完整,他的喜欢,他的讨厌,他想做和不想做的事;让他违背心意,那就不是爱他了。”
阿达心里一酸。这话充满了少年式的浪漫,却又是情真意切的。简单明了的道理,在现实的情爱里,几乎等同魔咒;要真能做到这一点,他的前一段婚姻就不会失败了。
他没有把小红豆拉进现实的泥潭,而是走上去,轻轻地抱住了她。他认为这点单纯经不起敲打,因此更要好好地保护。带着安慰的意味,他摸了摸她的头:“你说的有道理,老三说的没道理。你还小,能保护别人当然好,但是要先保护好自己对了,以后不要随便跟男孩子回家啦,就算是熟人也不可以。”
小红豆伸了伸舌头,“三儿哥说他也是第一次带女孩子回家。他还叫我在他家里别乱走,也别随便跟人说话。他家是皇宫吗,那么多规矩!”
阿达心里一阵酸涩,只好含糊道:“他家是大户人家,规矩当然很多。累不累?要休息、要出去玩,还是先吃饭?”
说到吃饭,小红豆突然想起一事:“我差一点忘记啦,三儿哥叫我跟你说,明天他要跟他爸爸吃饭,谈咖啡馆的计划,叫你一起去。阿达哥,你不是说不想做咖啡馆了吗,那你还去吗?”
阿达答不上来。他不想去,不想见苏家老爷,尤其还不想面对老三。可是老三拉小提琴的身姿始终在脑海里盘踞,挥之不去,想不见他也办不到。
“什么时间,在哪里?”
小红豆说了一家餐厅的名字,她念不准法语,不知道laregion还是renaissance。阿达只好道:“没关系,反正我不想去。”
作者有话要说:
不唧唧歪歪啦,下一章要进正题了
第33章怪物
这一天,两人去了海洋公园看海豚和水母,又跑去摩罗街看假古董。阿达心不在焉,在排队买奶茶时,忍不住上网查询香港的餐厅。laregion是苏家新开的高级法餐厅,老三说的应该就是这间了。在餐厅的条目下,阿达意外地发现,这家餐厅的主厨他认识,是自己的其中一位学生。
他做了十多年高级餐厅,20出头就做了主厨,跟他一起工作过的年轻厨师有很多,有的还会尊称他“老师”,这一行流动性大,加上近来亚洲高级餐饮业发展蓬勃,他的学生真是遍布亚洲各地了。
正想着时,突然有什么东西碰了碰他的后背,阿达抬眼一看,一胡子邋遢的流浪汉瞪了他一眼,冷道:“借过!”
阿达赶紧让过一边。那流浪汉拿着大纸箱子,经过阿达跟前时,旁边一人骂道:“行路唔带眼啊,死乞衣!”
阿达没看见流浪汉怎么碰到那人,却听两人吵了起来。他拉着小红豆退了一步,把她护在身后,以两人动作太大,伤了她。
小红豆却不怕,瞪着大眼睛,一边看戏一边评道:“香港人脾气真大,碰一下就要打人了?”
阿达想,可能那人嫌流浪汉脏吧。没想到小红豆在旁边“噗嗤”笑了出来,“阿达哥,那乞丐很像你啊。”
“啊?!”阿达一箭穿心。仔细看,流浪汉胡子茂密,长发随意扎了个马尾,穿着一件宽大的短裤,踏着双蓝色破人字拖,跟自己可不是一个模子出来的?
阿达恼羞成怒:“哪里有!他……他有戴手表,我没有!”
流浪汉戴着块运动手表,颜色艳红,除了身上衣服破烂一点,其实比阿达还稍微体面。小红豆哈哈大笑,“三儿哥说,你应该穿得好一点,认真打扮一下,肯定比明星还帅啊。”
阿达苦笑:“不打扮就变成乞丐了是吗?哎,我没了一根手指,如果去外面讨钱,我比这位大哥还要生意兴隆吧。”
小红豆乐了:“嗯,九指神丐啊,你肯定会红的。”
过了一会儿,两人排到了柜台前,那吵架的两人也偃旗息鼓,撂下粗口各奔西东了。阿达要付钱时,发现钱包不翼而飞!
小红豆惊道:“我知道啦!一定是被那个乞丐摸走了,他刚才故意碰了你一下。”
阿达转头去寻找乞丐,哪里还有他的踪影?!
两人只好郁闷地回去酒店。在路上。小红豆道:“现在怎么办?要不我们去找三儿哥吧。”
阿达不置可否。他没带多少现金,主要是信用卡和银行卡没了,之后还要在香港玩四天,实在太不方便,总得找人帮忙。不过他在香港并不止认识老三一人,他想了想,摇头道,回去再说吧。
“阿达哥!”小红豆突然怒气冲冲道,“那个乞丐在那里!他在……在画画!太过分了啦,偷了东西不逃走,还在画画!”
阿达看过去,果然看见流浪汉背对着人,在一栋楼的墙上写着字。他的字体苍劲,写的还是古文,什么“然亦安知其非秦之世”、“而世不察,以为鬼物”。
因为太古怪,两人都没立即上前揍他。小红豆问:“他写的什么鬼?”
阿达:“不知道。”他读书少,对有文化的人格外敬畏,流浪汉写字的时候又专注又投入,其他人只是围观,竟然谁也没有上前打扰他。小红豆道,我们报警吧。
阿达摇摇头,“他不是小偷,”他脑子一转,就想明白了,“偷钱的是故意跟他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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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那个人,他负责吸引人的注意,同伙在后面掏钱包。可能听出了我们是外国人,所以对我们下手。”
小红豆丧气道:“那怎么办,乞丐我认得,那个人我可不认得了。”
阿达呆呆看着墙上的字,过了好一阵,突然对小红豆道:“你坐德士回酒店,我有事情要做。”
“啊?什么事呀。”
阿达一笑:“去找我的学生。他说我教了他很多东西,有机会就要报答我,现在我去给他机会。”
阿达坐在出租车上,车窗外是无穷尽的摩天楼和干净有序的马路,车窗上映照着他的脸。
他很少关注自己的外貌,此时看着自己的模样,他才骤然醒悟,他这样的外表和穿着在森林里很自然,但在这个大城市里,未太扎眼了。
老三的妈妈看不起他,苏家的保安把他当怪物,甚至是小红豆,甚至是他自己,当他以第三者的角度看着流浪汉,何尝不觉得怪异呢?
邋遢、穷困、卑陋……不,并不因为这些现实的因素。更主要的是,乞丐身上那种像是故意跟所有人抬杠似的傲气。与其说是被轻视,不如说,他首先就看不起这个城市的庸庸碌碌,是他把自己放在了格格不入的位子上。
阿达看见了自己,然后瞬间就明白了一件事:他答应老三出来,其实只是哄哄老三,在内心深处,他根本还没走出森林啊。
他又回到了9岁那年,父亲过世,被迫跟着妈妈搬去镇里。他焦虑不安,他饿着肚子。他害怕外面的一切。
回想起来,他似乎从没喜欢过外面,他性格腼腆率直,不善言辞,也不懂得用交际来换取更好的位置。贫穷让他总是吃不饱饭,从来没有合身的衣服,以至于他必须去蔑视这些物质,才能保存自己的尊严。
后来他是怎么摆脱一切呢?他的记忆已经模糊了,大概就是经历了许多欺负、白眼和劳苦后,他知道自己只有使出更多的力气才能活下去。
曾可达是个天才厨师,或许他在做饭方面真的很有天赋,但让他成功的,却是对食物的饥渴,对被接纳深深的绝望,以及由此而生的,对外面的抵抗。
成名了之后,他假装自己喜欢和享受这一切,而实际上,他一点都不喜欢,他在外面总有很大的不安全感。名成利就并不能让他安心。
中毒事件在别人看来是打击,对他来说,却是个求之不得的台阶。他找到了正当的理由,回到了自己的起点,那个唯一能让自己安心的地方。
他跟那个流浪汉,根本就是一样的啊。在墙上提着古老的字,写着过去的情绪、时代读不懂的片言只语,说到底,也只是在掩饰自己的卑弱和恐惧,在处置自己仅存的自尊心吧。
现在那种熟悉的感觉又笼罩着他,他回到了9岁,跟着妈妈去到了镇上。往前走,他又要去面对外面的浪潮了。
而这一次他不是自己一个,某种意义上说,他还有老三跟他一起。但老三跟他不同,老三心里还有一团火,像他十几二十多岁的时候那样,不甘心,不服气!
跟老三一起,结局能不一样吗?
出租车黑了下来,钻进了海底隧道。
老三把车钥匙交给了服务员,三两步走进餐厅里。
他举目打量这餐厅。苏老二经营的餐厅,总是体现着打细算的审美格调,有着一切时髦元素不显眼的门,隐蔽的招牌,等候区的酒廊炫耀式地排列着无数好酒,服务员穿梭其中,给客人送上黑猪肉酱泡芙和裹了花椒冰淇淋的鸡蛋仔。
老三不用等候,服务员带着职业笑容,直接把他带到楼上靠窗的六人桌。长方形的餐桌上置放了去除了香味的浅紫玫瑰和白玫瑰,周围也有盆栽植物隔绝,形成一个独特又宁静的区域。
这是苏家父子的聚会,一年就这么两三次,自然是有人悉心打点过的。
正如他所料,苏老二比谁都到得早,侯在了餐桌的一角。
老三唤道:“二哥!”
苏老二吝啬地笑了一下,阿泽啊,还以为你在外面玩疯了,都不记得回家了,怎么,钱花完啦?苏老二知道老三的粤语很烂,所以从来都用粤语来跟他说话。
老三心情不好,懒得理他,也不等服务员给他推开椅子,自己随便地坐了下来。
苏老二轻蔑地哼了一声。他自认为是苏家最了解这个弟弟的,所以分外地看不起他。在他的眼中,苏君泽挥霍玩闹都无所谓,没出息也是应当的;虚伪狡猾,在大哥和父亲面前总是一副温顺乖巧的模样,对这路货色来说也不出奇。可恶的是,老三在他面前从来不装,该冷淡冷淡,该甩脸甩脸,这分明是没把他放眼里!老二对地位是特别敏感的,因此也最不待见老三。
他俯视着老三问道,听说你给父亲交了个提案,要做连锁咖啡馆?
老三敷衍地“嗯”了一声。他对这个哥哥倒是没有太讨厌,理由比较实际,老二长得好,矮矮胖胖,白皙圆润,看上去像是很好吃的丸子。老二严肃的时候,圆脸蛋也带着喜感,训斥人嘲讽人的时候,丸子脸挤出各种表情,是有几分可爱了。
老三心血来潮时还会故意招惹他,逗他炸毛,但此时此刻,对着二哥讨喜的脸蛋,他只觉烦人。
他已经一夜没合眼了。托小红豆把饭局的消息告诉阿达后,本来想耐心等待阿达的消息,等到晚上,到底按耐不住,给阿达发了信息。
之后的整个夜晚,就是炼狱般的煎熬。无论逼着自己去做什么事,他都忍不住每隔三秒看一下手机。到了早上,他差点要把手机冲进马桶里。
阿达始终没有回复他。一个晚上,他脑子里都是阿达的脸,他想着自己跟阿达的,有过和没有过的对话,想着阿达现在在做些什么事他会不会一声不响回新加坡了?
老三从来没对一个人这么牵肠挂肚过。
现在,他又把手机拿了出来。什么信息都没有。老三确定,阿达是以后都不会理他了。
老三看着哥哥,不耐烦道:“你这里太冷了,能不能把冷气关小点?”他突然就觉得凉意从脚底升了上来,冷得无法忍受。
苏老二气极了,这是把他当服务员啦?!他要教训老三,转念一想,犯不着跟这种没教养的人计较,于是把话吞进肚子里,很有服务神地亲自去调弄空调。
老二刚走,老三就听见了狗吠声。他一激灵,条件反射地站了起来。
狗吠声一路从楼下到楼上,然后气势如虹地杀进了这个鲜花围绕的餐桌旁。见到了老三,那只狗更是叫得震天价响。
老三只好脸上堆着笑:“大哥!”
那只狗的主人,把沙皮狗拎了起来,抱在怀里,轻轻摩挲,狗立即安静了下来。老三从没见过有人把沙皮狗当贵妇犬那样搂在怀里;大哥有无数条狗,每次他出门都像搭配衣服一样,把不同的狗带在身边,而他的每一条狗都很会叫、每一条爱叫的狗被他抚摸一下都会安静下来。
这让老三毛骨
野蛮生长 分卷阅读50
悚然。
苏老大苏君鸿,是他们兄弟里长得最像父亲的,又因为有了母亲夹杂着的英国血统起作用,五官更加深邃挺立,英俊的嘴角微翘时,毫不劲就能营造出一种冷酷刻薄的效果。
现在他就是用这样的笑对着老三,眼里却满是温柔怜爱。他的手从沙皮狗上抬起来,轻轻地摸了一下老三的脸,“瘦了呢,又去哪里玩了?”
老三全身起了鸡皮疙瘩,暗中握了握拳头,脸上轻松道:“去爬雪山了。”
苏君鸿点了点头,似乎所有的事情,无论是喝杯咖啡,还是冒着危险爬雪山,都只值得他这个回应。
“父亲没到吗?”老三问道。
苏君鸿还没回答,就看见苏老二跟一个老男人慢慢走了进来。
作者有话要说:
银.行.卡.也.是.和.谐.字.谁.能.告.诉.我.为.什.么....
然亦安知其非秦之世,苏轼的《留侯论》
然后,下章又是饭局了
第34章奇怪妄想
苏老爷缓缓走到座位前,目光只在每个儿子的脸上逗留一秒,就失去兴趣似的,转头打量餐厅的环境。
他还不到七十,保养得当,看上去只有50来岁的模样。做了癌细胞切除手术后,那模样也没怎么变,整个人却不由自主地慢了半拍。他知道大事不妙,维持皮囊容易,身体内部的腐烂却是挡不住的。因此,他不得不给自己安排多一倍的行程、约会更多更年轻的女人,尽量不让腐朽有空隙从体内窜出来。
可惜这并不能让他更年轻,而只能让他常常露出焦躁、不耐烦的表情。
苏老爷一来,饭桌立即就变了气氛。老三挺直了腰背,头却垂低了一些。老三和父亲一样的身材高大,但这些年父亲逐渐萎缩了下去,老三只好也把自己缩一缩,假装没有这个事实。
苏老爷见了老三,难得地问了一句,半年没看到你了,一直在大陆吗?
老三用蹩脚的粤语回道,不是,我在新加坡。
苏老爷不再追问,就像儿子一直在地球上这件事就有够无聊的,完全不值得探究。他转而开始评价这餐厅的装潢,称赞这里环境雅致。苏老二立即打了鸡血,滔滔不绝地诉说餐厅的理念,又说主理厨房的是个米其林二星主厨,现在名气如日中天,他了多少劲才把他找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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