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夜行忘归客
在那个外表明显败落内里华丽复古的大宅中,除了几个佣人和我们外,还有另外一个人,印象中在少数几次吃饭才会遇到他。
初看是让人好奇侧目,已经有了少年过渡到成年的轮廓,眼神中总是点缀着斑点星光,样貌只算得上中等偏上,但要论起来,不要是说相比起我,就是萧先生都比他夺目多,而阿笙就更不用说了,为什么要强调阿笙呢,大概是因为他总是对着他有种莫名的敌视感吧。
阿笙的样貌跟我些许英朗的外表是不同类型,长的雌雄莫辨却略有英气,刚好卡在中性那个度上,笑起来的一边梨涡很是讨喜。
美貌在有实力时是加分项,但对于没有自保能力来说,却是个灾难,只能变成任人屠宰的羔羊,女人是这样,男人也是这样。如果不是因为他死鬼老爸烂赌欠了巨债,不知道他的人生是否会有所不同。
那人其实是一个很怪异的存在,他跟萧先生俩人看得出是在冷战,但却看不出是什么关系,因为什么原因冷战至此。你要说他俩是情人,但却很少看见他们同榻而眠,你要说他们是亲人,他们也长得不像。那人对萧先生也没有什么后辈作态,挺平等对待,怎么对我们(尽管他也没怎么搭理我们就是了)就怎么对他,你要说他们是朋友,却又总有一种别人无法插足的怪异氛围存在,就像只要他们俩一起出现,就算两人没对眼看过一眼,你也会有一种被人无形被屏蔽出去的感觉。
至于阿笙会产生敌视,其实很简单,不是因为陷下去,而是那么一分嫉妒,一分羡慕,外加七八分对命运的不甘吧。毕竟差不多的年龄里,这样的对比太过伤人。
记得有次到那里,初夏微风吹过,天刚刚蒙亮。他在一旁浇花,不知名的植物浑身洁白,晶莹剔透,每一株的顶端都会有一朵微微下垂的花蕾,在背光处发出点点白色亮光。看着心情不错,颔首跟我们打了声“早”的招呼,而萧先生在不远处站着,但身体倾向却是他所在的方向。
第二次跟他有交集是在路过一个不起眼的房间,午后的阳光斑驳打在他脸上,他眯着眼昏昏欲睡,书本杂乱地散落身旁。记忆中的样子似乎有些模糊,但却清晰记得在满是金色的午后,离我脚边最近的那本《荷马史诗》,展开刚好是讲西西弗斯的神话,目光所处是加缪的随笔文论:
“他的命运是属于他的。
他的岩石是他的事情。
同样,当荒谬的人深思他的痛苦时,
他就使一切偶像哑然失声。”
第三次是发生在阿笙和他的不知名的争执中,当我闻声赶到时,阿笙正想抬起拳头挥向他,却没想情形急转,被他肘撞拳击,掌劈脚踢,反而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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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骑在阿笙身上,虽然他已经避开要害打,但还是拳拳到肉,看着都觉得疼。打完起身,他没有什么表情,嘴角有些许破损,我跟赶过来的佣人都噤若寒蝉,等回过神来,却只有那人远处的背景。
“你又招惹他干什么”我没好气拉了阿笙一把,阿笙对他的挑衅不是一次两次,有时候甚至当着萧先生面乱来。但挺奇怪的,萧先生也不理,只是默然看着也不插手。这次要是做的太过了,看他拿什么来还债。
但这次阿笙好像被打蒙了,整个人愣愣的,也不反驳,就像被吓坏似的。问他发生什么也不说,只是低头紧抿,有时候还会不知觉地咬手指来,但在那之后也没再去找对方茬就是了,或者说也没机会找茬了。
过了不久,记得他当时提了一个大箱子,潇洒走进我的房间里,对着我说了一句话。
“嗨,aaron,你该走了”然后把沉甸甸的箱子转交给我。
“如果方便的话,五年后请帮我把东西匿名寄出,如果不想的话,当我没说过,谢谢。”他用只能我们俩听见的音量说着。
“另外,起风了,别再回来。”他望向窗外远方,跟我说了最后一句话。
走出大宅后,发现阿笙早已在车旁沉默等候,车里放着跟我一样的箱子,坐到车上后,我回望的那一刻,似乎看到窗边灯光透过的剪影,一个高大的身影慢慢包围着另一个,没有挣扎,也没有回应。
回到去,我打开一看,不出所料是一箱子钱,本以为我会兴奋,没想到现在钱到手却没了滋味。在里面查找一番,终于找到了一个没有密封的白色信封,刚拿起来,一张白纸从中自行掉落,映入眼帘的是一句话:
“默片旁边放着我想跟着你说的话。”
我看了看地址,是刚离开的那个地方,以及信人写的是萧渝荆。
五年后,我如约匿名寄出,也用了这笔钱过上很好的生活,当然也跟以前的人断了联系。后来定居到国外,有天听到一个流浪汉用法语吟唱:
leventselève!...
ilfauttenterdevivre
风起,唯有努力生存。
他跟任何人都这么说,
但唯独忘记了对自己说。
第21章贵人
过了爱危事几重,从今再立永无空。
宽心自有宽心计,得过高人立大功。
还记那年求的批语是就是这两句话。
在道上行走的,没几个不迷信,毕竟是舔刀子的活,今天不知明日事,也不知道哪天就死在哪个角落,所以都会来求个心理安慰。
算命的说我这是要遇贵人了,我不并当回事。毕竟我虽然是跟在三把手混,但也不最器重的那个,上面的老家伙一个个都硬朗的很,入帮比我早比我有能耐的又一个个拼了命往上挤.......想要功成名的心早就歇了,但却没想到在那短短的一年中,极其混乱地应验了。
听之前的老人说,禹帮最先起来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靠烟草发家,当然能活到现在的帮派,大多该沾不该沾全沾了,当家的章老大很是有一套,也没让帮派没落,反而发展到黑白通吃的大帮派。但可惜没后,后来养了个义子,我们都叫他章少。别看他年纪小长着一脸乖乖相好欺负,狠起来不把你咬块肉下来决不罢休,有着不符年龄的心狠手辣。不过老大也是有眼光,要不以后接手怎么能服众呢,但所有的一切都在那晚变成反转起来。
那时有一批货被人动了,挣的钱是帮会一年的利润,所以老大特别重视。动那批货的怀疑有两家,一个是道上比较神秘的萧先生,别看他一副斯斯文文模样,是个砸窑的主,下手黑着,传闻在国内操盘,大多是跟外道打交道,这些年已经洗白上岸,但也没人敢轻视。另一个是有竞争关系的帮派氏门,别看当家是个病秧子,但硬是撑起道上半边天,这次这么大的盘子,不想黑吃黑?
当时三家大摆鸿门宴,我和其他兄弟都在外堂候着,都有心理准备要火拼。当听见枪声响起时,冲进去情况有点傻眼。因为好像是萧先生那边自己反而窝里反了,看到他捂着流血的手臂一脸铁青望着一个人,对面的人正举着把枪对着,很明显刚刚枪声是在他那响起。其他人正按兵不动。那人我有印象,是之前无意撞到跟章少一起的同龄人。
“放下枪!”那边萧先生打了个其他人不要狙击手势,有点歇斯底里“这里不是你能胡闹的地方......”但可惜,对方并没有听他话,等察觉到不对劲时已经太晚了,没想到他竟然对着离萧先生不远的章老大开枪,一击命中。伴随着老大不可置信的表情以及倒下的一刻,所有枪声响起。萧禹两边大血拼,氏门也想浑水摸鱼,加入混战中。
而罪魁祸首当然也在他开枪的那一刻被我们打成血窟窿,但他还不忘向章少那方向打了两下无意义的枪声。
“莫念!你怎么敢!你怎么敢!”章少那时已经杀红了眼,几乎癫狂,要不是我们拼命拦着,都到跟前被血洗了,老大还不知道能不能救回,但我们已经不能让章少有什么闪失。我回头看了一眼,那个人恶意地笑了笑,虽然血一直不停往外冒,还坚持向章少比了个抹脖子的手势,过后就被萧先生那边抱着突出重围出去了。
那天之后,老大还是撑不住过去了,萧禹自此两边成了死对头。但章少状态却很不对劲,因为后来到风,确信杀老大的罪魁祸首在当天已经失血过多死去,但他却一直不相信,认为对方只是想逃脱追杀放出来的谎言,掘地三尺也要把那人找出来.......
继承者不稳,下面的有能耐的人自然就蠢蠢欲动,更朝换代适用于上面自然也适用于我们,所以帮内最后内斗不断,死的死,伤的伤,外面的尤其是氏门一帮自然也想分一杯羹。看着这待着十几年的地方,我也是几经迷茫痛苦。
最后还是久已退隐的老爷子出山来镇住了场,点了我和另外几个经过考验,后来因为种种原因,阴差阳错之下我却成了当家人。
之后在老爷子的庄宅里遇到了萧先生,才知道他跟老爷子是有世家渊源,而当初帮派内斗已经严重到快要分邦离析快被氏门吞并的地步,也是萧先生出手才保住。
我问老爷子为什么明知道是他害的老大身亡,还要跟他接触。
老爷子回了我一句话
“没有永远的敌人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这也是大概为什么我到现在还叫他萧先生的原因吧。
是啊,在道上混了那么久,明知道答案,但耐不住还是想打破自己幻想。
望着萧先生离去的背景,我张口想说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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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又闭下了嘴。
我们没了章老大,而他大概也也没了重要的人吧。
要不然,也不会被一夜白了头,
要不然,也不会现在一幅没有活人气息的模样。
此后我也真是应了那句“宽心自有宽心计,得过高人立大功。”顺遂地不可思议带着禹帮发展,甚至后来洗白上岸,摇身一变更上一层楼。
午夜梦回,我也会想谁才是我的贵人,
是带我入帮的洪哥,
选拔我出来的老爷子,
帮扶帮派濒临分解的萧先生,
还是对着章老大开枪的那个人。
第22章顾离轩
鼻尖还残留着□□灼烧身体的味道,手已经尽力按住,但还是止不住血像水龙头那样喷射而出,他的身体开始微微颤抖,瞳孔逐渐迷离......
顾离轩知道这是怕不行了,尽管他已经做了能做的措施,但除了医院以外,谁也没法立刻处理那么大面积的创伤,而医院离这里最快也要15分钟,手下流逝的生命怕却是连1分钟也等不了了。
突然对方一个手劲拉近萧渝荆的距离,萧渝荆先前忍住先前的哀嚎,但颤抖的手却出卖了他此时的情绪,见对方想对自己说什么,忍住想催促开车快点的声响,更加俯下身听了他说了句什么。
顾离轩头偏向另一边,尽量留给他们俩更多的空间。看着那只环住萧渝荆的手,顾离轩眼眶忍不住酸涩起来,抬头向上望去,尽量不让别人看到自己狼狈的表情,虽然对方耳语着什么,音量很低,但顾离轩还是隐约听到对方叫萧渝荆活下去的声响。车窗外飞速越过的风景,现在的顾离轩却恨不得能更快掠过,一下子就能到达医院。
但还是来的太迟了,赶到时,阿念还撑不住。双眼再也没有打开,身体的温度也在飞快流逝,血液凝结成大块奇异的黑色色块,牢牢地印在他的皮肤上,就像几分钟前还在皮肤里一样。
萧渝荆却意外的平静,安静地看着医生告知死亡通知书和节哀顺变,一如事情还没发生那样镇定。顾离轩早就意识到不对劲,想严格看守他,但没想到还是让他走了,连同消失的还有阿念的尸体,他不敢想象还会发生什么事情,用各种渠道搜找却还是了无声息。
后来有一笔巨款打到他们账户里面,因为是分散打入,很是了一番功夫,查到最后能查到账户是个姓章的。从几年前就已经通过小额转账,再通过几百张卡中层层运转,最终才归数到他们账户中,而姓章的账户在转完最后一笔账后,就销户了。萧渝荆和林凌突然意识到什么,默然不语,他们知道他们能做的也只能好好照顾莫琪,让他平安健康成长了。
那件事过后的5年,等他们到消息赶回国内时,萧渝荆老宅已经烧的面目全非,剩下的除了似乎望不尽头的灰烬,还有两具缠绕在一起面目全非的尸体,高温下已难舍难分,林凌难忍痛哭,萧渝荆则向天望去,眼眶红了,眼睛酸胀得不得了。
他们终究只为他们俩建了衣冠冢,真正的骨灰洒落在大地,随风飘扬。记得很久之前,阿念念叨过,生来自由身,死去也不想被束缚,自由散落大概是他最想要的吧。
“好好的,怎么又哭起来了,刚做过手术,别哭了”顾离轩叹了口气,一阵风吹过,满眼翠绿,还是一如以往笨拙安慰着眼前这个触景伤情的爱人。
可能还有很多谜团还没解开,比如之前那封究竟写了什么导致萧渝荆去自焚,阿念又是怎么令这一切都安排的明明白白,他从哪里来那么多资源,又付出了什么........
但他不想再去想了,大概是年纪大了不想再折腾了。
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人总不能活在过去。
第23章完结
那时候还小,现在回想起来,父母只剩下一个模糊的样子,午夜梦回时,只言片段中还能感觉到温暖。但哥哥不一样,他是贴切的,真实的,可触摸的,其实那时候直觉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但还是不敢戳穿自己那么一点点的想象,大人也希望我不知晓,而我也就顺从乖巧起来。
记得有段时间,哥哥瘦的厉害,眼窝深陷,每次看到是我,又好像通过我看过了别处,让我很是害怕。也不知道害怕什么,就是本能不喜欢那样的哥哥。后来他人变得好多了,也长了些肉,偶尔笑笑好像我们又回到以前的时光,但目光却变得坚定起来,那时年幼的我却不知道是意味着什么。
等到最后,叔叔们告诉了我一切,全部事情早已尘埃落定。
哥,你不用担心,我现在过得很好,念完大学后我继续攻读相关专业,对生物学很感兴趣,现在已经在艾尔教授手下做助手。叔叔们对我也很好,像亲生儿子那样疼,而我,会连同你那份好好活着的。
指尖最后燃尽的纸屑,是那年和哥哥共同画的一幅图,有蓝天,白云,以及一个太阳,大片向日葵开着,金黄铺满整个土地,旁边注解着一句潦草又不羁的笔画:
活着,大概就是最好的存在。
莫念
(完)
作者有话要说:很抱歉,拖了这么久才完结,因为现实中很多事慢慢就变成拖更几年的状态。
我知道现在估计没有多少人还记得这篇文,还回来看的亲们,就算不多我也会感激不尽。
几年过去了,回过头来看,觉得自己当初写的够幼稚够中二的,曾经也在纠结要不要坑了算了,再者要不从头大修到尾再来过,但后来想想,自己的初衷,不就是为了高兴么,写了就写了,改也懒的改,完成比完美更重要。
结局可能在你们看来是烂尾的既视感,但对于我来说,这对于他们来说大概是最好的结局吧。再次感谢不嫌弃的亲们能看到最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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