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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我为王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七月新番
“精简朝廷,裁减冗员,节省俸禄开支。整顿吏治,打击循私舞弊,使楚国群臣一心为公。此为其二。”
“下令打击游手好闲之人,奖励耕战之士,扩充军备,提高武士待遇,在郢都招募一支万人的常备军,并由国君、司马统一指挥。此为其三。”
“改革爵禄制度,效仿赵国立十二等爵制,明确赏罚。此为其四。”
“效仿赵国车同轨、书同文,统一楚国风俗,消灭境内还留存的许、随等附庸国,让扬越、濮人、巴人、江汉诸姬都变成楚人,此为其五。”
他每说一条,子西面上就会犹豫了许久,但处于对这个侄子的爱护,还是咬咬牙,对王孙胜道:“继续说下去。”
白公胜深吸一口气,终于抛出了他认为变法中最重要的一项。
“停止对疏远的芈姓宗亲的按例供给,并将贵人后裔充实到地广人稀的偏远之处,逐步收回郢都和江汉、方城之内的各处,设为大王直辖的郡县。最后,取消世卿世禄之制,贵族传三代无功,剥夺爵位和职务!空缺出来的职位,以设立学宫,公开招贤的方法来吸引士人!”
还未等白公胜说完,子西已是脸色大变,而旁边引而不发叶公也急忙喝道:“不可!此举万万不可!”
……
“叶公,你是我的敌人么!?”
半个时辰后,刚从子西府邸里出来,白公胜就一手按着剑,转过身,对叶公沈诸梁怒目而视。
“岂敢,我希望能做白公之友。”叶公长叹一声,经过这几日的相处,他对白公的印象改变了不少,但依旧与他有不可调和的矛盾。
“那为何阻扰变法!”白公胜肺都要气炸了,正是因为叶公那一声“万万不可”,本来他有把握说服子西在楚国推行的变法,就这么被扼杀到了襁褓里。
子西推说变法一事事关重大,要好好权衡权衡,但就白公胜看来,多半是无果而终了。
于是王孙胜的愤怒就转移到叶公头上了,气愤地指着他说道:“楚国疆域广阔,人才众多,可惜病弊太多,若能实行新法,必将复霸南方。沈诸梁,汝可知道,汝毁掉的,是楚国的国运!”
叶公也不相让:“在我看来,是白公要毁了楚国。”
白公大怒,拍着自己的胸膛道:“我一心为公,绝无半点私心!”
他突然间恍然大悟:“哈,我知道了,莫不是这变法中的几条,损害到了汝在方城之外的私利?”
叶公摇了摇头说道:“白公这几条变法,尤其是第六条,损害的不仅是我,还有白公自己,还有楚国所有县公、芈姓宗亲。如今朝堂上,除了令尹司马外,左尹、右尹、行人,几乎一半重臣都是出自王室,不是王子就是王孙,剩下的那些,大多数依旧是出芈姓分支。对楚国而言,国就是家,家就是国,变法是国事,更是芈姓的家事……”
“那又如何!树若是倒了,上面的枝叶还能独自存活?”白公胜从小不在楚国,对于那些县公和远方亲戚,毫无同情,只是将他们看做是趴在楚国身上的吸血虫,使得楚国这个庞然大物羸弱不堪,无法与赵抗衡,统统都应该弹走!
“白公以年久失修的楼船来比喻楚国十分恰当,船上的木头俱朽,自然要更换,但更换少量尚可,若是大刀阔斧地置换,甚至将整艘船都劈了,非但这些被换下的木头会不高兴,恐怕船也会加速沉没。若是白公为求表现,强行变法,用严苛的手段来对付县公、宗亲,行事过于不留余地,必然积怨甚多,引发反弹,到时候非但变法不成,连楚国也会大乱,本来还能撑百年的国运,也将败坏殆尽……”
叶公比白公更加清楚,楚国旧族们抵制力量甚大,变法必然举步维艰,像白公这种搞法,只会得罪所有人,落得个悲惨下场。
末了,他又语重心长地劝诫道:“事缓则圆啊,白公,我并非反对变法,只是觉得变法之事殊为不易,应该慢慢来,在楚国,没有什么事是可以一年半载就能做成的……”
“不必再言!”
白公胜的脾气哪能听得进这些话,他拔出长剑,一把砍断了之前入郢时曾与叶公同乘的马车,大声说道:“庸人不足与之谋,余耻于曾与汝同乘,今日以后叶、白不两立!”
实际上,白公提出的新法,倒是没有被全盘否定,在白公与叶公斩车绝交的一个月后,令尹子西、司马子期上书楚王,正式在楚国实行新法。分别是赏战功、削冗官、拓荒地、统一国内文字风俗等十条法令,但是也进行了一些损益,比如将白公胜认为关键的废除世卿世禄的那一条给删了,但凡可能损耗国内贵人的条款,都弃之不用。
令尹子西是有心想要让白公做楚国未来的掌权者的,便将这被删改许多的变法归功于他,这十条变法无关痛痒,群臣也不甚在意,乐得卖一个人情,纷纷祝贺白公。
然而在白公胜看来,这次所谓的“变法”,已经大打折扣,是治标不治本,根本起不到让楚国迅速复兴的作用。故而群臣的每一句祝贺,都像是扇在白公脸上的巴掌。
但他已经冷静下来了,没有再大发脾气,只是面沉如水。
离开郢都时,回望这座又沉溺在阳春白雪音乐里,不知大难将至的都邑,白公的目光比起来的时候阴沉了许多。
“满朝之人,都觉得变法应该求慢,以避免动荡。他们何曾知道,赵国的崛起速度是何等惊人,赵无恤志在吞并天下,取代周室,决不会给楚国足够的时间!悲呼,众人皆醉我独醒!”
白公胜调转马头,暗暗下了决心:“叔父不在楚国推行完整的变法,那我便自己在皖地变法!三年之内,必有成效,到时候发兵灭吴,以实际的效果献予叔父,挟大功之威,让沈诸梁和楚国的蛀虫们无话可说!”
……
秦国楚国在警觉中原的翻天覆地后,纷纷开始了对赵国的学习的追赶。而赵无恤也回到了邺城,因为赵国中枢较为完善的体制,朝政自可交给张孟谈、计然等人分担,在天气由夏入秋前的这几天,他的注意力已经集中到了一件事上。
那就是小妹的及笄礼,以及她的婚事……





春秋我为王 第1126章 连骑击鞠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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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你听!”
距离要去的地方还有一段路程,中山常驻赵国的使者翟厉就兴奋地对太子鲜虞偃说道:“听听这声音。”
鲜虞偃是中山国国君的长子,作为白狄后裔,他身材高大,容貌俊朗。因为中山国现在追随赵国,全面华夏化,所以早已换下了狄人的袍服,服饰是右衽,深衣广袖,腰上佩着玉,挂着剑,一副诸夏君子的打扮。
这里只是邺城的郊外一片野地,但人潮依然汹涌,摩肩接踵,这些邺城百姓涌向一处地方,那就是前面发出阵阵喧哗的建筑。
鲜虞偃第一次来邺城,他骑着马努力朝翟厉靠拢,轻声问道:“大夫,那是在做什么?”
翟厉神秘一笑:“吾等过去看看便知道了。”
二人在执金吾的引导下打马向前,期间鲜虞偃仔细分辨,人群的尽头,有剧烈的吼声,有马儿的尖叫,还有……
“是喝彩!”他们终于从人群里挤出,进入了赵军严密把守的外围,前方是一列颜色鲜亮的大帐篷,有卫兵,也有照料马匹的侍从。当他们穿过这列帐篷,则看到了一圈短墙,一般人到此止步。
二人下马进入墙内,却见里面是一处宽阔的空地,大至千余步,被矮墙和木制的看台围了三面,看台上坐着密密麻麻的观众,均是邺城的贵族,足足有成百上千人之多,此刻场内尘土飞扬,一场比赛刚刚结束,众人喝彩之后议论纷纷,回味着刚才的精彩。
“太子,这便是击鞠场,那中央位置坐着的,便是赵侯及其夫人们。”
鲜虞偃放目望去,却见一位君侯穿着一身窄袖的常服,被赵国的功勋贵族和各国使节众星捧月般地簇拥在看台最好的位置。
“这就是中原的伯主,让中山国俯首称藩的赵侯?”望着那个模糊的身影,鲜虞偃感到一种莫名的畏惧,不过这会赵侯没有手持斧钺大杀四方,而是与他左右的几名贵妇人谈笑风生,那是赵侯的夫人们,听说个个国色天香,只可惜隔得太远,鲜虞偃没有机会一睹芳容。
更何况,他今日来此,是为了看另一位佳人的。
中山国虽然是蛮夷小邦,但也位列诸侯,中山国太子驾到,也算是有头有脸的客人,在有司指引下,鲜虞偃和翟厉被指引到了一处不错的位置,只是距离赵侯的御座,仍然有很长一段距离,排在秦、宋等国之后。这个距离也意味着,中山在赵国主导的华夏新秩序里,处于一个不高也不低的尴尬位置,这也是中山国让太子来邺城努力想改变的。
看台的案几上,已经摆放着长乐宫庖厨先制作的杏仁酪、枣面饼、雕绘有图案花纹的雕鸡子等食物,味道妙得让中山太子说不出话来,中山虽然在拼命仿照赵国风物,但饮食习惯等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转变的。
就坐后,翟厉给初来乍到,依然一头雾水的鲜虞偃好好普及了下何为“击鞠”。
“这击鞠,是邺城近几年最风靡的一种游戏……”翟厉笑道:“又俗称马球……”
……
打马球,算得上是赵国勋贵最喜欢的一项运动,之所以被提前创造并流行,还得归功于赵无恤的大力提倡。
赵国以马上得江山,为了不让第二代的军功贵族子弟们生疏了先辈的技艺,赵无恤在各地广设牧场养马之余,也试图推广马球。
战争年代府库缺钱,赵无恤只能在宫里跟羽林侍卫们切磋切磋,剧烈程度不高。
直到去年大败齐国后,为了庆祝胜利,赵无恤才在邺城郊外开辟了一块占地极广的击鞠场。黄池之会后,又特地组建了四个马球队:代郡骑、上郡骑、邺城子弟骑,以及羽林骑,每逢节庆,就让四支队伍轮流比赛。
这种过程激烈劲爆的运动,顿时引爆了整个邺城,贵族们无不趋之如骛,以骑马驰骋为美。朝廷上下也大兴单骑走马之风,除了大事仍然驾车外,一般生活中都改用了单骑,即便是相邦等高官也骑马出行,甚至连女人乘马也不再是忌讳。
至此,骑马和马球,已经成为赵国上层贵族的一种符号,即是炫耀骑术,锻炼尚武精神的游戏,也是在功勋子弟里扬名的一种方式。
而每逢大的比赛,击鞠场就会像今日一样座无虚席。
刚才的那场较量,只是正餐前的小点心,此刻,伴随着赵侯点头示意,场内忽然间击鼓腾腾,伴着鼓声,羽林侍卫组成的马球队五人纵马从入口处奔出。
参加马球比赛的赛马,都是训练有素的骏马,这些羽林侍卫骑乘的便是清一色的黑马。他们头戴斗笠式毡帽,身穿窄袖玄袍,腰系白带,足蹬黑色马靴
看着那些赛手的打扮,鲜虞偃心中百味杂陈,中山国在大力废黜狄服,效仿华夏衣冠,然而在赵国,正式场合,贵族们依然是深衣广袖,然而在平日里,其衣着却有向北狄靠拢的趋势:比较方便的窄袖悄然风行,为了便于骑马,裤子和靴子也成了赵人的普遍装束,华与狄,戎与夏,在邺城光看服饰,很难分个清楚。
但有一点是不变的,所有服饰,都是右衽。
就在鲜虞偃走神的片刻,那五名骑手已经在场内绕了一圈,享受赵国贵族们的喝彩。旁边的翟厉对他介绍说,因为在宫内陪赵无恤练习的早,羽林侍卫组成的马球队往往战无不胜,常为翘楚。
只不过,今日却有一支刚建立不久的新球队,想要挑战一下羽林……
伴随着比刚才更盛的欢呼声,第二支马球队登场了……
入口处尘土飞扬,映入鲜虞偃眼帘的,是清一色的五花马,是跃动的千金裘。
比起刚才羽林骑的肃杀与单调,这支球队简直是花团锦簇。马面上罩着精心制作的马笼头,或用金而黄,或用银而白,日照灿烂,而马鬃上,更是或缀红,或饰绿,五光十色……
至于马上的骑手,更是让鲜虞偃大吃一惊。
虽然穿着打扮与男子并无差别,穿着窄袖的锦袄子,下身是便于运动的马裤,头戴软巾,脚踏乌靴。然而就算鲜虞偃眼拙,依然能看得出来,跨在鞍上的,是一色的柳腰,那四人脖颈以上更是皮肤白皙,螓首蛾眉……
“这是……女子!?”鲜虞偃转头望着翟厉,觉得不可思议,在中山国风俗开放,女子主家实属常事,然而他听说中原礼制与北狄不同,对于女子较为严苛,然而今日所见所闻,与他听说的东西完全不同啊!
中山国效仿的,难道是假礼仪?
翟厉却见怪不怪,捋着胡须道:“在赵国,贵人家的女子乘马出行,亦或是击鞠,都是寻常事。”
“再说,这就是在此时举办球赛,赵侯及其夫人也亲临击鞠场的缘由。”
“来了,来了!”
就在这时,场内的欢呼声竟又大了几分,直让人耳膜都发颤。
鲜虞偃看着周围的赵国功勋子弟们突然像发了狂似的大声喝彩,坐在他前面的秦国公子刺更是激动地站了起来。
他正不明所以,翟厉却在他耳旁大声说道:“太子,快看场中,快看场中!”
鲜虞偃连忙定睛看去,却见从入口处,又缓缓走出一匹白马。
白马如雪,马鞍之上,一位身材高挑的少女进入众人视野内,紧身窄袖的锦绣骑袍衬出了她的玲珑曲线,身后是紫色的貂裘披风,一头乌亮的秀发用男式的皮冠束住,显得十分干练。隔得这么远,看不清她的长相,但跨在马上那双长腿踩着马镫,动作有力,显出了勃勃的活力。
在满场的欢呼声中,鲜虞偃只能大声问道:“此乃何人?”
翟厉被这种气氛感染,也有几分激动了,指着那名少女骑手道:“这便是赵侯之妹,赵国公女,人称佳主!佳主能开弓引矢,好走马击鞠,今日之事,就是赵侯为了庆贺佳主及笄,破例举办的!”
ps:下午还有一章




春秋我为王 第1127章 巧捷惟万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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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马球所用之球,不是蹴鞠用的皮球,而是一种木质球,仅有拳头大小。为了美观而耐用,在表面涂上一层红漆,此刻已经拿在裁判官手里。
此时此刻,场上两队已经一左一右摆好了架势,手持球杆等待比赛的开始。这打马球所用球杆,如同一支倒握的拐杖,长数尺,顶端弧弯,状如新月,故称“月杖”,有的球杆上还绘了彩饰。
伴随着一声鼓点,马球在中央被高高抛起,十骑呼啸而上,开始对其展开剧烈的争夺。
刹那间,只见场上众多的骏马在急速奔驰,各人尽展马术与球技,时而马首相错,时而又马尾相缠,数十马蹄好像攒拢在一起,彼此映衬。十支球杖一次次地划过,直击小小的马球,而随着棍棒的挥动,马球在空中来回飞舞,偶尔被球杖带起的尘土也飞扬在空中,更增添了场面的激烈,惹得台上懂行的众人叫好连连。
对于初次见识到这种游戏,甚至连规则都不甚清楚的中山国太子来说,场内的情形是极其混乱的。但他的眼睛已经不再关注比赛本身了,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那位戴冠貂服的赵国公女身上。
据翟厉说,赵人喜欢打马球,是因为这种运动对抗性、冲击性都很强,宜于练武。而在女子间,一般是徒步打球,唯独宫中的佳主不喜女子游戏,偏偏要从她的宫女里选出身强体健者能骑马者,教之以击鞠之术。
不过在鲜虞偃看来,这些女子,至多在宫内自己玩玩就行,若是拿出来与那些人高马大,擅长骑术的羽林侍卫们较量,只怕会输得极惨。
眼下的情形与他想象的并无二致,相等数量的两队人马在一开始就似乎分出了胜负,女骑手们无论是技艺还是骑术都略逊一筹,从一开始,多半是羽林卫在控制球权。
翟厉对鲜虞偃说,赵人打马球的规则是这样的,打球分两队分别以“承旨”守门,发球之后,两队展开争夺,将球打入对方球门,一球一分,比赛分上下半场,两柱香时间后,得分多者胜。
眼看一名骑着黑色大马的羽林卫又要击球得分,却突然一道白影闪过,如风驰电掣,硬生生从他侧面掠来,那马装饰着用牦牛尾巴制成的红色马缨,正是赵佳的马!
赵佳犹如与白马一体,在奔跑的马背上,她侧斜身体,转过臂膀,紧紧地贴在马肚子上,右手持月杖,轻轻一挥,就将马球从正准备击球的羽林卫手里抢了过来!纵马狂飙,突入敌阵,猛地一击,马球破门得分!
“精彩!”这是个漂亮的截断,一时间满场都爆发了响彻云霄的欢呼声,连并不太懂马球的鲜虞偃都在大声为赵佳喝彩。
鲜虞偃是白狄人,虽然没打过马球,但对马匹再熟悉不过,要知道,马在奔驰时的速度是极快的,在上面的骑手光是控制马匹就不容易,更要分心去击打移动的球,而到处乱飞的球,速度比马还快。不仅如此,骑手还需要准备进攻、防守与配合,其难度已经不亚于一场真正的草原骑射大战!
所以,这项运动非常要求骑手本身的勇敢和果决,如果不够勇敢,一时退缩了,就会失去击球机会。
如此看来,赵佳不仅骑术过人,而且胆大心细,才能有如此精彩的表现,一时间,鲜虞偃不由佩服起这个小女子来。
接下来的比赛依旧剧烈,击毬声响如雷鸣,马毬飞来飞去,变化多端,令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却见赵佳一匹显眼的白马,在众黑马里东西驱突,风回电激,所向无前,弯着身在马的两侧反复击球,挥舞月形球杆时虎虎生风,足见臂力了得,不似寻常女子只会纺织。而且她的出入每每出其不意,开始为她的队伍赢回一些分数。
然而在运动上,女子终究不如男,羽林卫们身强体壮,队员之间的配合也颇为默契,在马上击球、传球、射门,动作娴熟,极为精妙,所以分数一直没有被女队追上。
不过到了后面,眼看宫女们已经香汗淋漓,连挥舞球杆的气力都没了,羽林卫们也默契地露出了一丝“疲态”,唯独赵佳依然全神贯注,整个击鞠场仿佛成了她的舞台,并球分镰,交臂叠迹……如电如雷,更生奇绝。
一时间,鲜虞偃只感觉这是一场真正的战争,而赵佳,就是那位力挽狂澜的骑将!
……
“连骑击鞠壤,巧捷惟万端!”
有这种感觉的不止是鲜虞偃,赵无恤也坐在御座上,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家小妹。
长兄如父,他与她的关系,与其说是兄妹,不如说是父女。她的每一个冒险的举动,都让无恤暗暗捏了把冷汗,有些后悔太轻易答应她胡来,这情形,比自己指挥大军打仗还要紧张啊!
而她的每一次得分,又让赵侯露出了由衷的微笑。
或许是因为经常跑动,这个任性的小妹比同龄的女孩要高挑健康,就是对女红提不起兴趣,偏爱骑马击鞠。赵无恤曾经试图给她“矫正”,但小女孩一哭二闹后,就心一软放弃了,心里想着由她去吧。
不知不觉,赵佳已经快十五岁了,女子十五及笄,赵无恤之前问她及笄之年要什么礼物,她居然要赵侯送她一整套的马球服装、马匹、球杆等物,并任由她组建一支球队,在众目睽睽之下与羽林卫公开拼杀!
这个要求在长乐宫里掀起了轩然大波,赵佳的母亲怀疑她癫狂发疯,然而赵无恤已经先答应了无论什么事情都可以,只能硬着头皮同意,只想着让她在十五岁生日这天好好高兴高兴。
“由着她去吧……”看着赵佳再度进了一球,赵无恤对旁边同样揪心不已的季嬴说道:“及笄之后,就要谈论论嫁,她只怕不能再这般天真烂漫下去了。”
“这野丫头,成天舞剑开弓,骑马击鞠,谁敢要她?”季嬴却是更操心了,长姊如母,小妹于她而言,也像女儿。
“这可不一定。”赵无恤看了看场边看台上为赵佳每一个动作喝彩的年轻人们,露出了欣慰的微笑。
他也没有料到,自家小妹在邺城功勋子弟里竟如此受欢迎,同龄人都在为她的英姿飒爽喝彩。这或许要归功于,在赵无恤十年经营,移风易俗下,赵国的新贵圈子里,尚武精神已经无处不在,连带着对女子的宽容也堪比盛唐……
而后世的唐朝,女子在大众场合下玩马球也是司空见惯的事。
但凡华夏雄壮的时代,如汉唐,男人都会把精力放在开拓和进取上,对女子也更有几分大度。唯有在那些自卑羸弱的时代,没本事的男人才会把威风撒在自家女人身上,并产生了裹脚这种与生物本能完全相悖的畸形审美观。
所幸这个时代,还没有理教来残害少女们鲜活的生命,赵无恤希望永远不会有。
他的长乐宫里虽然规矩分明,但各位夫人、美人都有一定的自由:乐灵子可以钻研她的医术,季嬴可以养她的花草白鹿,孔姣可以做她的书虫;伯芈可以一边耐心地听儿子大谈儒术之妙,一边为远在吴国做赵吴沟通使者的弟弟缝制衣裳;西施也终于可以不再隐藏自己,光着脚在溪水里晃荡,在无人的月夜里为赵无恤舞剑——越女教她的剑。
所以如此一想,赵无恤也不觉得赵佳的喜好有什么惊世骇俗的了。
一眨眼,比赛已经在锣声和欢呼声中宣告结束,女队以一分的优势,击败了羽林卫,当然,明眼人都知道,这是赵侯授意下,羽林卫的小伙子们故意放水,让公女嬴上一场,并不丢人……
然而有人却不乐意了。
……
“胜者登台受赏!赏骕骦马一匹!金月杖一柄!银球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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