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我为王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七月新番
邓析的眉头又皱紧了几分,等他步入到案发的屋子外时,先行到达的理官正在抄录馆舍内鸿胪吏的口供。邓析询问了几句后,在下属指引下走到门边,顿时闻到屋内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甚至连窗户纸上也有飞溅的血迹。
这屋子装潢得很不错,但却被打斗搅得成了一团乱麻:案几被利器斩为两截,上面的食物酒壶泼洒得满地都是,目光一抬,便能看到一具胖大的无头尸体横倒在里间门外。
而邓析的得力助手,提刑官郑矛,则正蹲在地上,小心翼翼地在尸身周围画石灰线,见到邓析已至,连忙起身拱手:“见过大理。”
邓析示意他免礼,用帛布蒙着口鼻过去一瞧,却见那尸身穿着一套鲁缟锦缎,腰间佩戴上好的玉佩,被砍了脑袋的脖颈朝里,背上被重重刺了数剑,鲜血淋漓,流了一地……
“查清楚了么?”邓析也不寒暄,直截了当地发问,这是他们大理寺内部行事的风格。
郑矛回道:“是凶杀无疑,且并非是为财而来。”
他走到门边:“大理请看,凶手携带短剑破门而入,出现在正在用食的死者面前,举剑便刺,死者抬起案几格挡,却伤了手掌,连忙掉头逃跑,想要去里间取武器,一边逃还一边呼救,却在里间门边被凶手追上,背上先中一剑,扑倒在地后想要转身求饶,却被凶手用脚踩住,背上陆续中了三剑,每一剑都故意避开了要害,最后才生生砍了死者的首级……”
学着凶手比划了一下挥剑砍首级的动作后,郑矛结束了陈述。
经过十多年发展,赵国的刑律和问罪制度已经较为完善,至少达到了秦汉的标准。
“狱事莫重于大僻,大僻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盖死生出入之权舆,直枉屈伸之机括,于是乎决法中。”在赵无恤的影响下,邓析已经完全接受了这种观点,并且不断告戒审案人员不能轻信口供,提刑官必须亲临现场。
所以每逢有案件,大理寺下属提刑官便会首先出动,用临漳学宫里的一些法门勘察现场,检验尸伤,从而判断死因,与摘录的口供相互佐证,现场的一切都要摘录在纸上作为档案收藏。从而确定嫌疑人,进而将证据递交给专门负责审案的理官,对案件进行审理。
于是说完之后,郑矛立刻请示邓析:“大理,死者为前吴国大宰伯嚭,据目击者称,杀人者乃官大夫伍封,证据确凿,伍封乃故意杀人后逃逸,还望大理能发出告示,大索内城,封其家宅,将其逮捕归案!”
邓析苦笑着摇了摇头:“你说的不错,但是,伍封他没有逃逸。”
“啊!?”郑矛因为来的早,刚好错过了那场好戏。
邓析道:“伍封杀人之后,便携带伯嚭首级,径自前往大理寺自首认罪,对于自己所犯罪行,他供认不讳!”
……
从郑国到赵国,邓析做了一辈子律令工作,是他将赵国的律法从无到有地建设起来,之所以不断细化那些条款,是为了能让案件清晰明了,从中排除人的主观断定,让审理能够趋近于公平、正义。
然而纵然是如此完备的律法制度,处理这起案件时依然麻烦,并不是因为嫌疑人难找,凶手无法确认,而是因为几乎整个邺城都知道凶手是谁……
在亲自确认过现场后,邓析回到大理寺刑狱,在阴暗的牢房里,他又去瞧了瞧那个浑身血污,却满脸轻松快意,跪坐在牢房里,对着亡父灵位自言自语的年轻人,不由一阵头疼。
此人正是伍封,十年前,伍子胥因为伯嚭的谗言,被夫差冤杀,伍封事先北上投靠孙武,逃过一劫。这之后他参加了赵国与吴国的战争,作为向导立了一些功劳,战后又说服吴国徐、钟吾、善道守军归降,加上赵无恤怜其乃忠良之后,又是得孙武真传的义子,特封其为“官大夫”,食税一百户。
这之后伍封十分低调,一直在国老孙武身边侍奉,跟随其学习兵法,时不时被国君召唤入宫参赞军务。
他老早就公然声称过:“吾必杀夫差、伯嚭以报父仇!”
这件事整个邺城甚至整个赵国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在伯嚭不得已北来邺城,等待赵侯发落的这几天,伍封更是曾投书于大理寺,请求杀伯嚭以报父仇。然而赵无恤和邓析还未做出回应,伍封便按捺不住,入馆舍杀伯嚭。
于是年纪不到三十却身居高爵,拥有锦绣前程的伍封,就这么成了阶下囚。
“馆舍看守严密,他是如何进去的?”有理官十分不解,携带武器进入后杀人,然后拎着脑袋出门,走了一里地到大理寺投案自首,这个过程是最说不通的事……
“整个邺城都在袒护帮助他。”
这是让邓析最为恼火的事情,赵国的律法普及不可谓不广,但在这件事上,馆舍的数十名侍卫,竟然坐视伍封携剑进入伯嚭的居所,杀了人后也不阻拦,放任他扬长而去。
而那些路人,最开始惊诧,认出伍封的谁后,却都主动要袒护,帮他躲避执金吾索拿。一位卖酒的商贾甚至将自己一车的货物全给扔了,让伍封上他的马车出城。在得知伍封要去大理寺认罪自首后,那位酒商更是亲自为他驾车,一路上擦着泪大声宣扬此事,邺城往日最繁华的街道上,小贩不做生意了,工匠停下了手里的活,赶集的人也避让两旁,那场面如同君侯亲临,男女老幼,人人垂泪感动,为伍封壮行,仿佛他的所作所为是英雄之举……
先秦之风,不管是哪一国,对于复仇都十分称誉,尤其是子为父复仇,更是全民异口同声地赞同。虽然赵国的民风十多年来已经有了很大变化,但在这一点上,与楚、秦、越并无区别。
如此一来,这沿途的成百上千个目击者,就为了心头的那份血脉喷张,竟不约而同地选择做伍封的共犯,这就让大理寺有些尴尬了。
于是对于如何处置这名杀人犯,大理寺内讨论了很久,最后敲定道:“赵法严酷,不论地位亲疏均不能免法。公女佳杀两名中山侍卫,尚且放逐塞外五年之久,伍封虽为官大夫,于国有功,杀人亦不可饶恕,理当重惩……”
但如何重惩,是杀,是流,还是什么,连邓析都拿不定主意。赵法虽然完善,但在量刑上,依然会视具体情况,有两可的准则,最终要如何判刑,恐怕还要等证据和目击者完全集齐,经过一场公开审理后,再咨询多方意见后,方能定夺。
好在赵侯履行了“不到万不得已,决不干涉大理寺断刑”的诺言,案发后一天之内一次催促都没有,这是对邓析的信任。
邓析觉得,自己必须秉公执法,这才能对得起这份信任!
然而就在这时,邺城之内,伍封那些为他感到不平的舍人亲友数十人在大理寺外汇集……
“封为父复仇,何罪之有!?”
大理寺岂是随便让人堵门的地方,邓析也没多想,让人驱散了事。
到此次日,也就是案发后的第三天,大理寺门外又来人了,这次不但是一些百姓商贾,更有些不嫌事大的勋贵子弟,乃至于临漳学宫的大批士人……
当前一名自称公羊高的临漳学子长拜及地,大声呼吁道:“古人云,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伍子含冤而死,封为父复仇,手刃仇人,天经地义,何罪之有?还望大理能顺应天理人情!”
“还望大理能顺应天理人情!还封自由!”
数百人长拜及地,不论职业地位,竟在这件事上心念如一。望着外面浩大的声势,邓析又气又急,有点傻眼了。
他没有想到,这次看上去没什么大不了的伍封复仇案,竟会牵引出一场影响久远的大论战来,波及整个邺城乃至于整个赵国,以至于学宫骂战无数,几乎分裂为二……
春秋我为王 第1172章 复仇之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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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亲复仇,自古以来便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临漳学宫中,公羊高在对众人阐述他的“大复仇”理念。
“王亥在有易氏为客而淫有易之妾,有易之君绵臣杀王亥,是故王亥之子上甲微从河伯氏处借师而伐有易,灭之,遂杀绵臣。”
“宗周末年时,秦仲在西犬丘被西戎攻杀,其子秦庄公继位,生子三人。过了一代人后,秦庄公死,本应该由长子世父继位,然而世父却说:‘戎杀我祖父仲,我非杀戎王则不敢入邑’。于是世父便将君位让给弟弟秦襄公,自己带兵前去攻击西戎。”
三代之时,血亲复仇曾是礼仪,规范着世人的生活,它也是一种道德律令,引导着当时人们的选择。
春秋时期去古未远,这种古老的习俗得以保留,所以这时候,同时又是复仇现象最为频现的时期。
最典型的案例,莫过于楚人的复仇。
这次伍封刺杀案的几个涉及人物:伍子胥、伯嚭、屈敖,他们的祖辈或者自身,都有参与血亲复仇的事迹。
屈敖的祖先子灵(屈巫臣)因为族人被楚国的令尹、司马所害,遂助晋国谋楚,最后让自己的两个仇人疲于奔命而死。伍子胥为报父兄之仇,入吴伐楚的事迹更是家喻户晓,不需赘述。而伯嚭的祖父伯州犁被楚君所杀,伯嚭也跑到吴国和伍子胥合作谋楚,最终跟他一起鞭尸报仇……
有这么多先例在,伍子胥之子伍封会拾起父亲当年走过的路,杀死仇人,自然就顺理成章了。
“我曾经去过叶地,向孔子询问为父母复仇之道,孔子回答说:‘作为儿子的,若是父母被冤杀,就要睡在草垫子上,拿盾牌当枕头,还不能去做官,日夜不忘此仇,一旦在街头遇到仇人,就要拿出随身携带的兵器立刻杀掉仇人!’如此,才不枉为人子。”
“伯嚭因祖父族人之仇而报复楚平王、楚昭王,残破郢都,鞭挞楚王尸体,淫楚王之妻女。今日嚭也因谋害伍子胥而被子胥之子所杀,这世上哪有伯嚭可以报仇,别人却不能找伯嚭报仇的道理?纵然他身首相离,也是咎由自取,何怨之有?”
在一边赞同声中,公羊高结束了他的阐述。
说起来,不但是孔子,整个天下,哪怕是被复仇搞得差点亡国的楚国,从官方到平民,都对血亲复仇极其推崇,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曾经亲自手刃仇人的上甲微、子灵、伍子胥,乃至于年轻时候的伯嚭,他们那种坚彻刚强的意志,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复仇精神,都受到了舆情的同情和颂扬。
然而事情总有例外,虽然公羊高以及邺城的大多数人一致认为,伍封的行为大快人心,不但应该无罪释放,反而要加以表彰。但大理寺却不认这个理,自古以来一直天经地义的道理,在赵国的律法面前,却不被承认了……
邓析为首的大理寺法家官吏们,是坚决站在私人复仇的反面的,他们指着《赵律》上“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的条款给在大理寺门前喊冤的人看,认为伍封的作为已经触犯了这条法律,且造成了故意杀人的罪,依法应当严惩不贷。
这下子可捅了马蜂窝了,邺城人本就对伍封十分同情,当社会舆情、民众的固有观念和律法条文产生冲突时,造成的是法律部门与整个邺城社会的敌对,一股浪潮开始席卷邺城,为伍封喊冤的呼声越来越大。
如此一来,大理寺便陷入了尴尬的局面中,他们要依法判决,却遭到了整个赵国民情的反对。虽然告诉自己这是对的,但一出门就被百姓用白眼鄙夷,说他们是为奸佞张目,残害国之栋梁的酷吏,理官们心里也不是滋味,整个律法部门在这件事里,有些里外不是人了。
好在赵侯似乎一直是站在他们身后的,并没有迫于舆情对大理寺施压放人。但奇怪的是,赵无恤却并未对舆情加以镇压,似乎乐见其成地坐视其发展……
……
邺城风起云涌,长乐宫中却一片平静。
“要是不让人说话,寡人开临漳学宫意义何在?还不如直接一纸禁令严禁学术,焚毁诗书杂学,万马齐喑好了。”
日居殿内,当太子恒有些着急地来询问此事时,却见赵无恤仍旧在不慌不忙地处理其他事情,只是淡淡地说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寡人可不做周幽王。有时候,民间积累的愤懑需要适当泄洪,反正邺城人针对的是大理寺这次的判决,而不是法律本身,更不是赵国公室,邓析都还能撑得住,汝急什么?”
“可是……”太子从小到大都深受律法熏陶,这次的事件上,他是站在大理寺一边的,但是照眼下的发展,众口铄金起来,只怕大理寺也撑不住,强行宣判,更是会造成百姓失望,人心不满。
他放下简书,抬起头笑道:“且看接下来的风浪会如何吹吧,真理越辩越明,这次民情与律法相冲突,看上去是一次大危机,其实也是在邺城乃至于整个赵国普及法律的好机会。要知道,学宫之中,可不止一种声音……”
……
伍封复仇案之后的第七日,公羊高等人如同往日一样,站在漳水边的广场上向路过的士人阐述伍封复仇一事的合理性。
建立十多年后,学宫已经从草创走向了成熟,除了被赵侯大为推崇的“自然格物之学”和“工匠之学”“名法之学”外,也有其他学派茁壮成长。在子张、曾参等人进入学宫后,孔门儒家便在漳水之畔生根发芽,曾参后来随赵操去了琅琊,但子张却在这里留了下来,他试图将孔门的理念和赵国提倡的东西加以结合。
不过子张氏之儒还没混出名堂,反倒乘着这次伍封复仇案,公羊高这个孔门后辈手持他的“大复仇”理论强势崛起。因为这种观念和赵人慷慨悲歌的性格切合,一时间风头无二,哪怕不是儒家的追随者,也会对这种观念有很强的认同感,毕竟不管是哪里人,家族长辈的对他们的耳提面命便是:血亲之仇不可不报。
然而今日在公羊高面前聚集的人却没有往日多,因为在与他们相隔不远的地方,一位年轻学子,也默不作声地在石板上,用浆糊将几大张写满黑字的粗糙黄纸张贴上去。
“《复仇议》?”
看着那纸上的大标题,再一读后面的内容,便可以知道,这人是和公羊高唱反调的。
“小子西门豹,才识学浅,但对伍封复仇一案,却有些与公羊高不同的见解。”
昔日的城郊孩童西门豹已经长大成人,进入临漳学宫就学,他虽然年轻,却并不怯场,在人群聚集起来后,开始阐述自己的看法。
名法之学的反击,开始了……
……
“孔丘说,枕着武器,伺机报仇,是为人子女的孝义,公羊高将此事视为真理。诚然,为父母复仇杀死仇人,这的确是自古以来的规矩。然而,如今赵国早已不是三代那种以口头言辞为法,以氏族家规为律的时代了,国法就铸在大理寺门口的大鼎上供人查阅,但凡有冤屈,国法都会主持正义,而不必私下报复。”
“依据赵律,杀人者应当伏罪,此乃赵国法规,无论是邺城还是郡县,执法均不能两样。伍封为报父仇而杀人,固然情有可原,但若因为所谓孝义,便认定伍封无罪,以此废止国家刑法,并作为处理类似案件之准则,赵国必定会多灾多难。须知,人人皆有儿女,儿女皆有父母,若在街巷上因小事起了冲突,杀人性命,事后却以敬爱父母为借口推脱罪责,而律法不能加以惩处,恶行便会肆无忌惮地萌生。因孝义而妨害公法,真心正存良善的人不会做这种事,用公法迁就私情,邦国就会陷入混乱。”
“圣贤君主开始做一件事,必定考虑到其的后果,君上既然以法治国,大理寺便不容舆情逼压。依小子所见,大理应当严格执行国法,按照刑律处置伍封,万万不能使其脱罪……”
“此子不错,将吾等没机会说的话全说出来了!”
大理寺内,读完《复仇议》后,邓析十分高兴,在忍了数日后,他们名法一派终于发出了属于自己的声音。赵无恤大力扶持十余年后,名法之学也产生了不少人才,但真正能如邓析这样挑大梁的着实不多,这西门豹却是年轻一辈的佼佼者。
“若是多一些为国法说话的人便好了。”
邓析很希望,这份《复仇议》能够为大理寺的判决张目,让邺城百姓稍微理解一下他们的难处。
然而事与愿违,这次风波注定不能就这么简单结束,西门豹发声后的次日,就在他张贴《复仇议》的石板旁边,又一篇新鲜出炉的邸报也被贴了上去,上面赫然写着《驳复仇议》!而作者,正是公羊高本人。
后人总结说,正是这次案件,揭开了法儒千年大撕逼的序幕……
ps:第二章在下午。
春秋我为王 第1173章 法理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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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豹言,‘人必有子,子必有父母,因爱其亲友而互相仇杀,因被理官处死而杀理官,可乎?此举将使得国家混乱’……西门豹此言,乃是不知礼仪。礼仪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的屈死,如伍子胥之亡,并不是指触犯法律,以身抵罪之死。”
“宗周时,周公作《周礼》,考虑到这种情形,便规定:‘凡报仇雠者,书于士,杀之无罪’。伍封复仇前已多次请求,大理寺均未受理,伍封这才持刃杀人。其不忘父仇,孝也;不畏死亡,义也;杀人而未逃,主动自首,信也。伍封明晓事理,岂会将君上的律法当作仇敌?西门豹言其当受重惩,此非公义,而是不问是非曲直滥用刑法!小子肺腑之言,望君上察之……”
“这公羊高,也是个能人啊。“
读完了《驳复仇议》后,赵无恤无奈地摇了摇头,公羊高能针对西门豹的意见,一一加以反驳,而且在最后还总结性地阐述道:“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理所当然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违法之举,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合礼仪的,应当禁止。”
如此一来,公羊高就通过引经据典,把伍封复仇的特殊性摆在了世人面前,而且最后还不忘质问一下大理寺,“若不是国法不能替伍封复仇,伍封又岂会私下复仇?伍封乃国之栋梁,于赵有功,若是为了一个作恶多端的外国奸佞而要他偿命,与民心相悖,小子实在不知道这次判决的公正之处何在?”
此议一出,本来已经被名法之势搬回来一点的形势,再度被复仇论所引导。虽然西门豹等人稍后也再度发出了反击,但这已经是学宫内部的撕逼了,名法一派和孔门儒家的学子们战成一团,但是于大多数邺城人而言,依然固执地认为伍封是无罪的……
事到如今,这个案子已经不再是一件普通刑事案件,而已经变成了法理与“民心”的一场较量了。
随时形势的发展,甚至连赵国官方自己也开始陷入了自我矛盾中,大理寺坚持要依法严惩,但一墙之隔,专门管礼仪教化的太常寺先跳了反。
太常寺的太常公西赤本就是孔门弟子,对复仇的看法和孔子、公羊高一模一样,更同情伍封,因为伍封的作为与赵侯让他们颂扬的“孝道”十分吻合。所以在大理寺固执己见的时候,他便入宫来向赵无恤诉苦。
“若是不管不顾,将伍封草草判决杀了,就相当于否定了十多年来赵国所宣扬的孝道,臣不知道今后该如何推广教化了。”
跑到赵无恤面前陈述自己见解的不止公西赤,太子恒也被这些天来邺城的风浪搅得觉都睡不好,他总觉得再这样下去会闹出大乱子,也三天两头进宫,想知道父亲到底要如何处理此事。
但赵无恤却依然不急不缓,而是让赵恒陪着他,在长乐宫里逛一逛。
“太子,你对此事的看法是怎样的?”
父子二人并肩而行,但赵恒依然落后了半个身子的距离,听到赵无恤问话,他小心地回答道:
“小子认为,国法不可轻慢,轻饶伍封或许能让邺城人高兴,但一旦开了头,就会如同大堤上的蚁穴,止都止不住了。”
赵无恤看了他一眼:“这是你的看法,还是子夏的看法?”
赵恒垂下头:“是小子的看法,夫子他……夫子虽然称病休沐,其实他支持宽恕伍封的……”
这在赵无恤的预料之中,说起来子夏也是一个奇人,他虽然没有像历史上一般投入孔门,但秉承着“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的理念,一直游走在朝堂和学宫之间。在朝是一名干吏,在学术上又博采众家之长,不但占卜和格物之学学得不错,尤其是将儒、法都修习得十分精通,甚至被认为是苌弘告老后,临漳学宫大祭酒最有力的竞争者。
也正是因为他各家杂用的态度,赵无恤才让太子跟随子夏学习。
但在这件事上,子夏也脱不了干系,因为公羊羽在来到学宫后,也拜在子夏身边学习过一段时间,他的大复仇理念,要说没有子夏的影响,赵无恤是绝对不信的。
为此,当公羊高走到了风口浪尖的时候,子夏纵然对伍封复仇案心存同情,但还是理智地选择了称病躲避,把自己关在家里,没有像公西赤一样撞到枪口上来。
而太子恒能够走出子夏的影响,在这件事上拥有自己独立的见解,赵无恤很欣慰。
“学宫分作两派,日夜骂战,而民意更如同沸鼎,希望伍封无罪。朝堂各方开始按捺不住,陆续亮明旗帜走到前台,这场法理与人心的争执闹剧,也差不多该收场了。既然光靠大理寺的力量,这件事是没法摆平了,公室便不得不入场了……”
太子恒很是高兴,在他的心里,只要父亲一出手,没有什么事情是解决不了的。
但或许是存心要考考他,赵无恤却不做自己要怎么做,而是停下了脚步,指着前方长信宫中,赵恒年幼时玩过的翘板说道:“还记得此物么?”
……
翘板是孩童很喜欢的玩具,木板中部用东西固定,两头可上下起落,赵恒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非常喜欢和兄弟姐妹在此玩耍,但随着他渐渐年长,即将搬出长乐宫,去东宫居住,这玩具也已经蒙尘多时,但乐灵子一直没让人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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