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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侧写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廿色
那警员掏出不知什么时候买的包子递过去,脸上和蔼亲切地说道:“老人家,不要怕,我们就是想问你几个问题。”
流浪汉盯着他手中包子好一会儿,慢慢伸手过来,试探性碰了碰。见他脸上笑容不变,“刷”地一下抢了过去,然后打开袋子狼吞虎咽起来。
警员:“……”
史柯:“……”
史柯死鱼眼看着那名警员,警员尴尬地咳了咳,装作没看到史柯眼神,看着流浪汉再接再厉。
“昨天晚上大概九点到十点钟,你有没有看到什么?”警员说着还抬手指了指,“就在那个方向,一个烫着卷发穿短裙发姑娘,你看到她了吗?”
流浪汉吃包子的动作慢慢停下来,“姑、姑娘?”
见他终于开口,史柯脸上顿时一喜,那警员眼睛一亮接着问道:“对,一个年轻的小姑娘,你昨晚看到了吗?当时有谁跟她在一起?”
“小、小姑、姑娘”流浪汉双眼发直,包子也不吃了,仿佛受到极大惊吓似地缩在一团,“有、有鬼,恶鬼来索命了,恶鬼吃、吃人。”
史柯与其他警员面面相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可能目击者,却是个神不正常的,满嘴胡言乱语。
在史柯感到悻悻然时,在旁看了好一会儿的庄笙在流浪汉面前蹲下,看着他的眼睛慢慢问道:“你看到恶鬼了?那恶鬼长什么样子?”
“不!我没看我看不到恶鬼的样子,恶鬼索命,不要索我的命!我看不到他们,看不到!”流浪汉吓得更厉害,一个劲儿往墙角缩。
庄笙放弃询问,站起来凝神思考。史柯眉头大皱,叹了口气,“哎,好不容易找到个可能目击者,却是名疯子,只会疯言疯语,什么都问不出来。”
庄笙看向他,“并不是什么都没问出来。”
史柯眼一瞪,诧异地问:“难道你问出什么来了?”
庄笙意味深长地看他一眼,缓缓说道:
“你没听到吗?他说‘他们’。”
第37章邮件
经过一天的走访调查,警方并没有找到其他有力目击者。凶手就像暗夜里的雾一样,飘忽而来,杀人开膛,而后又飘忽而去只除了一个半疯流浪汉留下的疯言疯语。
不管是受害者还是作案手法,模仿度高达百分之九十,这给警方破案带来了困难。
庄笙找到两名被模仿者的资料,全心投入地研究,希望能找到突破口。模仿他人作案,是一种有效的反侦查手段,因为凶手自己留下的特征少了,警方破案就会受到阻碍。
但,这也不是绝对的。
庄笙想起他在查阅孟衍破过的案卷时,也看过一两起模仿杀人案,均被孟衍破获。孟衍在写报告时留下的一句话让庄笙印象深刻:
“有越多相似之时,越要找其不似之处,前者是迷惑人的假像,后者才是凶手隐藏着的真面目。”
所以,庄笙通读所有那两起案件的详细资料时,就是为了找出模仿者不经意间留下的独特痕迹。
在连嫌犯都无法锁定的时候,警方只能加大力度维护案发地附近的治安。因为凶手作案一般都会有舒服区,史柯推断,不管是模仿也好,还是自己杀人,凶手如果会再继续作案,那么他选择同样地点的可能很大。
于是,史柯派出警力,将第一起案件中的小区,以及第二起案件的街区都给监视起来,同时也加大周边巡视力度。
找不到凶手的庄笙有些焦躁,泡在市局很晚,再次被孟衍押着回去休息。
车上,孟衍问庄笙晚上想吃什么,庄笙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似的,侧头愣愣地望着孟衍,呆呆地说了句:“随便。”
孟衍无奈,抬手揉了揉他的头,“那好,就给你煮点饺子吧。”他本来是想做意面的,但想起今天现场看到的情形,估计任何长条状和带颜色的东西,庄笙都可能吃不下。
途径超市,孟衍将车停下,扭头问了庄笙一句,“笙笙,我要去买点东西,你跟我一起去还是坐车里?”
庄笙眨了下眼睛,想了想,“坐车里吧。”
孟衍轻笑着摇了下头,叹着气说道:“不要老是想着案子,偶尔换下脑子,可能会更有效果。”
目送着孟衍一身笔挺西装走进超市,门口进出的全是拿布袋或挎篮子的中老年妇女,高挑英范儿的男人被衬得特别显眼。引得附近的小姑娘大妈目光全往他身上瞟,他却浑若不觉,信步闲庭般走了进去。
被这一打岔,庄笙的思绪还真从案件中抽离出来,他透过车窗,无意识地看着外面人来人往。
看到外面人有些多,庄笙才想起来,今天是周末,上班上学的都放假了。手牵手的情侣,肩挨肩的小伙伴,一起出来逛街吃饭。有些商家店主,趁着这个时候做活动,门口摆着宣传海报,有的是打折满赠,有的则搞起了抽奖。
其中有家书店,似乎在做签售活动,门口排起了不短的队伍,人人手中都捧着一本书,一脸兴奋激动神情。
离得有些远,庄笙看不清那些人手中拿的什么书。瞅了眼海报,了解了,是个叫“伏草”的作者,出了本《头骨去哪儿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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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看书名,倒有些像恐怖小说之类的。
无论是恐怖小说还是恐怖电影,庄笙都不怎么感兴趣。或许是因为所从事的工作,本身就和常人眼中的“恐怖”挂钩了吧。
正想的入神,车门被从外面打开,孟衍提着购物袋坐了进来。鼓鼓囊囊一大包,除了饺子外,还有许多零食。
“看什么呢?”随口问了句,孟衍挺直上半身,将购物袋放到后面的车座。
庄笙摇摇头,看着他放东西,“没什么。”
“有三鲜和猪肉白菜馅,回去后都煮点,喜欢哪个吃哪个。”孟衍放好东西坐回来,见庄笙还在盯着他看,不由笑了笑,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巧克力,撕开包装掰开一小半直接塞进庄笙嘴里。
“先吃点垫垫肚子,回去就能吃晚饭了。”
庄笙鼓着嘴,眼神控诉地看了他一会儿,默默回视线。
回到家中,孟衍拆了包零食给庄笙,把他按在电视机前坐下,调出《米老鼠和唐老鸭》的动画片,才卷起袖子进厨房。
被当成小孩子哄的庄笙,拿着零食愣愣地坐在沙发上好一会儿,眨了眨眼睛,然后默默地撕开包装袋,慢慢地吃起来。
因为买的是速冻饺子,很快便煮好了,孟衍装盘端出来喊庄笙洗手吃饭。庄笙乖乖放下零食,走进厨房去洗手。
能再次像小时候一样照顾养着庄笙的孟衍,感到非常满足,脸上一直挂着浅浅笑容。尤其笙笙还是像小时候那么乖那么听话,从来不会顶嘴调皮什么的,真是怎么看怎么喜欢。
正摆着餐具,门口的可视电话响了起来。孟衍走过去,通过小小的屏幕看到楼下单元大门口站着一个邮递员模样的人,不由微微皱了下眉头。
他从来不会在网上买东西,也没什么人给他寄东西,怎么会有邮件?
按下通话键,邮递员礼貌而不失热情的声音响起。
“请问是庄笙先生吗?有您的邮件。”
笙笙买东西了吗?还是谁给他寄了什么?
刚要回头问庄笙的孟衍,忽然想到什么猛地顿住,眼神变了变。他看了眼厨房方向,庄笙抽了张纸巾擦着手出来,见他站在门口,投过来一个询问的眼神。
“笙笙,你先吃,我下去取点东西。”
孟衍说完这句话,拿了手机,抓起挂在门口衣架上的外套,开门走了出去。
庄笙在原地站着思考了三秒,然后抿了抿嘴唇,默默走到餐桌前坐下,慢慢地吃起来。
邮件是用一个大牛皮纸信封装着,里面鼓鼓的,似乎用纸包了几层,不知是什么。信封上,只有件人的姓名和地址,并且名字和地址是打印好贴上去,而还是手写的。
孟衍签后,没有立马上楼,他来到楼道口,对着信封检查一遍后,然后摸出口袋里的小刀子,小心将封口切开。
用来包东西的是报纸,孟衍扫一眼,认出是当天的晚报。其中正好有关于今早凶杀案的报道,只是比较模糊。除了一张看不到尸体的现场配图外,只有寥寥数语的描述,没有对细节的描述,似乎只是在报道一则普通案件。
报道最末记者写道:目前该案警方正在调查中,有线索者可拨打文章下的热线电话。
这则报道正对着孟衍,只要信者打开信封就能看到,仿佛一种无声嘲讽。孟衍瞥了一眼,嘴角勾起一抹轻嗤冷笑,他动作毫不迟疑地打开信封,然后一只血淋淋的耳朵便呈现在他面前。
孟衍的眼神在那一瞬间冷到极致,他静静盯着那耳朵看了一会儿,然后拨通了一个电话。
等到孟衍上楼进门,庄笙已经快吃完了。他听到开门声抬头望过去,便看到孟衍一脸无事表情地走了进来,神色与出门前相比毫无异样。
看着庄笙投过来的询问眼神,孟衍笑了笑,一边脱外套,一边走过去。
“没什么事,签了一份文件。笙笙你吃饱了吗?要不要再来点?”
庄笙默默盯着他看了会儿,然后慢慢摇了摇头。
他知道孟氏财团虽然是孟家大姐在管理,但孟衍也会参与一些集团管理的事。当年他跟孟衍住在一起时,这样的情况遇到过很多次,所以现在听孟衍这样说,便也就没有再多问什么。
与此同时,单身加班狗史大队长,还在灯火通明的办公室苦逼的工作。虽然之前接连破获两起案件,受到上头嘉奖,但在新的案子发生时,上头还是会勒令他尽快破案。尤其,这次的案件性质又与以往不同。
模仿杀人,还是模仿的两个连环杀手,这或许也意味着,两起凶杀案也还只是个开始。
虽然这次案件不像是仇杀,史柯还是对三名受害者的社会关系进行了调查。现在,他就要对反馈回来的调查报告做整理。
繁琐而重复的日常报告,史柯看得头都大了一圈,这个时候,他无比怀念起庄笙在的时候可惜孟衍把他早接走一步,而面对孟衍似笑非笑的表情时,他根本不敢开口留下庄笙加班。
无人嘘寒问暖的史柯,饿了只能泡面吃,还是他不喜欢的泡椒味,他喜欢的麻辣牛肉味不知被队里的哪个臭小子吃完了。这种时候,他又怀念起许解那小子来,让他跑跑腿出门左转买碗热的牛肉面什么的,吃起来不知有多享受。
可惜,他被早上的血腥现场吓到了,史柯怕他留下心理阴影,便早早赶他回了家。
孤苦伶仃的史柯吃着面,一边翻阅调查报告,办公室里静悄悄只剩他一个,看起来格外凄凉。忽然门外响起一个声音:
“你好,请问史柯在吗?”
史柯被吓一跳,嘴里叼着叉子回头,便看到一位穿制服的邮递员站在办公室门口。
“我是,谁给我寄东西了吗?”史柯捧着面桶,一边说一边走到门口,邮递员递给他一个大的牛皮纸信封,史柯接过掂了下。
嗯,不重。
看了看信封,是打印出来粘上去的地址。
“谁会给我寄东西?不会是恶作剧吧?”拿小刀划开封口,史柯抽出里面的报纸,好像包着什么的样子,他一边嘀咕着,一边将报纸摊开。
一只血淋淋的鼻子,就这样毫无防备地出现在眼前。
嘴里的面掉到地上,史柯脸色由青转白,由白转青。终于干呕一声,转身冲向卫生间,将晚上吃的泡面,全部吐了出来。
第38章升级(二更)
寄到局里的邮件与寄到孟衍住处的邮件有些不一样后者只有报纸包着的耳朵,而前者,却多了几行字:
死亡,可怕吗?不,死亡并不可怕,它吓不到我,却能吓到你们这些愚蠢的羔羊。人终有一死,与其活着时害怕下地狱,不如我送他们上天堂。
第二天庄笙来到局里,看到这封信,顿时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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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犯虽然复制了寄信流程,但显然内容属于原创。这或许,代表了模仿犯本人的意志。
史柯告诉庄笙,将到的耳朵和鼻子送去检验,证实确为第二起案件死者所有。
“鼻子和耳朵?两个部位吗?”庄笙一听,眉毛微蹙。历史上的开膛手每次只寄去一样受害者部位,这位模仿者在这一点上也进行了修改吗?
史柯顿了顿,面上犹豫一阵,最后还是咬了咬牙说道:“送来局里的只有鼻子,耳朵是寄去给孟二哥的。”孟二哥把东西交给他时,只叮嘱了一句别告诉庄笙说是寄给他的,但没说连耳朵的事情都不能提。
所以他也不算是违背孟二哥的意思吧?
庄笙听后顿了顿,想起昨晚孟衍那次下楼。他垂眸,眼神变得幽深起来。
史柯见庄笙听完不说话,一时不摸不清他听了之后有什么想法,不由有些忐忑。同时忍不住在心里嘀咕,也不知道这两个人在搞什么鬼,这样遮遮掩掩的干什么,大卸八块的尸体都见过了,还怕一只耳朵吗?他正吃着泡面呢,看到那只鼻子不也就是吐几下没事了吗?
干他们这一行的,难看到些恶心场面,吐着吐着也就习惯了。
“关于目击者方面,有什么新的进展吗?”庄笙突然开口问道。史柯见他并不纠结于那只耳朵到底寄给谁的问题,当下松口气,但提起案件进展,又不由垮下肩膀,叹气道:
“没有其他目击者,附近也没有监控,那个流浪汉还是疯疯颠颠的,说的话颠三倒四,根本没有任何价值。”史柯说到这里顿住,想起什么似的看向庄笙,略带疑惑地问道:
“你上回说问出来点东西,那流浪汉说了句‘他们’,有什么特别含义吗?总不至于凶手行凶时是一群人吧?”
庄笙很干脆的摇头,“我不知道。”
史柯瞪了眼庄笙,顿时满头黑线,这是在玩他吗?还真看不出小庄也有开玩笑的天赋呢。
庄笙似乎知道史柯在想什么,认真解释道:“我现在还不知道那个‘他们’有什么特别含义,但我相信,在流浪汉那里一定有。我们如果能解开这个谜团,案件一定能取得重大进展。”
史柯默默看他两下,没有说话。把一个疯子的话当成什么重要谜团。
呵呵,你高兴就好。
织井街一带加强巡逻,然而打警方脸的是,第二天晚上又发生一起案件。死的是一名孕妇,她当晚跟自己的丈夫开车路过织井街,男的喝了点酒,所以是怀孕的妻子开车。
男的醉的迷迷糊糊,缠着妻子要亲热,妻子不得不把车停下安抚他。之后男的又要上厕所,妻子扶着他跌跌撞撞地下车,四处找厕所。
当丈夫上完厕所,躺在公厕的地板上不知不觉睡着了。后来被冻醒,酒也醒了一般,醒来后却找不见自己妻子,打电话没人接。之后他在厕所附近的地上找到妻子的手机,顿时整个人都慌了起来。
到处寻找怀孕的妻子时,丈夫碰上附近的巡警,将事情一说,巡警当即通过对讲机告诉周边所有巡逻的警察,发动大家一起找。
过了不久,他们在离公厕不远的一个偏僻后巷,发现了那名孕妇的尸体。
看清妻子当时的惨状后,丈夫疯了一般连滚带爬地冲过去,十几步的距离跌倒了好几次,额头上都见了血却一点不在乎。
他扑倒在腹部被剖开一个大洞,浑身血淋淋的妻子身上,发出凄厉而绝望的惨号。一边哭,一边以头抢地,若不是在场的警员拉住他,恐怕他会一直把自己磕死。
这个晚上,很多人都听到了那惨烈的悲号声,仿佛失群的孤雁,又或者陷入绝境的困兽。让人听了,也不觉潸然泪下。
庄笙赶到的时候,现场几乎还维持原样没有动。死者的丈夫在发泄过后,整个人的灵魂仿佛被抽离了,呆呆地坐在地上,谁去都没有反应在他手上捧着一团血糊糊的东西,用死者的衣服包着。
知道那是什么的警员,有意无意远离呆坐的男人,心头的寒意却怎么都挥之不去。
庄笙凝目注视了片刻,用力抿了抿唇,然后将视线转开,落在地上那具女尸上。
现场与上一次非常相似,一样的开膛破肚,一样的割喉挖脸只是这一次,死者的面部被毁得更加严重,五官几乎都被挖了出来,脸上还划了许多刀。
整个腹腔完全被挖空,内脏扔得到处都是。肠子扯出来搭在肩膀上,绕着脖子围了两圈,一头塞进裂到耳根的嘴巴里。子宫被拿了出来,随意丢在地上已经空了。
庄笙看得一阵阵寒意直往脊背窜,浑身冰凉,却一点没有移开视线,直到将所有细节观察完毕记在心里。
被割掉的耳朵和鼻子洒落在尸体旁边的地上,凶手没有带走。这次,他带走了其他东西。
“眼睛和心脏不见了。”史柯声音干涩沙哑,不知是因为半夜被叫起睡眠不足,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他刚与发现尸体的巡警交谈完,现在想要点根烟冷静冷静。
史柯掏出根烟给庄笙递过去,庄笙沉默地摇了摇头。史柯倒转手,将烟放进自己嘴里,用打火机点上,狠狠吸了一口,慢慢吐出一圈白烟。
“死者有四个月的身孕,老丈人生日,做女婿的便陪自己岳父多喝了几杯。本来是要留在丈人家住一晚的,男的怕第二天上班迟到,便让妻子开车往回赶中途下车方便的事情,他已经不太记得了。”被烟熏得嗓子更哑,史柯却说一句抽一口,一根烟很快见了底,声音也就更沙哑了。
“凶手把内脏扔得到处都是,将子宫里的胎儿拿出来,却用死者的衣服垫着放在地上,还盖上了半边衣服。”史柯说着朝地上一指,“就是放在这里,刻意避开血污。那衣服上的血,都是胎儿本身沾上的。”
“……凶手改变行为模式,杀戮升级,说明胎儿或孩子对他有特殊意义。”庄笙咽了下口水,让声音听起来不那么干涩,“他对死者的过度杀戮已经超出模仿范围,所以一定有什刺激到了他。这名死者也不在原受害者范围内,选择选择她不在计划内。可能是那个时间点出现的死者刺激到了凶手,让他放弃完全模仿,转而对她下手。
“对待母体和胎儿方式的不同,说明是两个不同的象征。胎儿或许是象征凶手自己,在他某个孤弱无助的阶段;孕妇,可能让他想起某个自己仇恨的对象。当年无力反击,现在便施加报复在这个替代品上。”
史柯听后沉默了好一会儿,开口问道:“如果他这么仇恨孕妇,为什么不干脆专找孕妇下手?反而之前还模仿别的杀手,第一个杀掉的是妓女。难道,上次的案件是为了迷惑警方调查而故意为之




犯罪侧写 分卷阅读58
?”
庄笙脑中隐隐有什么闪过,但太快他没抓住。
“从凶手上一次作案来看,他不会是第一次杀人。所有杀手都是通过不断杀人磨炼自己的技巧,到最后臻于成熟,比如开膛手杰克。而这个模仿者表现出来的,不管是那起入室杀人肢解,还是夜间杀人开膛,都不像第一次作案。”
史柯听得眉头大皱,“那个入室肢解的凶手,和这个杀人开膛的凶手,确定是同一个人吗?”问完之后不等庄笙回答,他自己又立马说道,“同一地区出现两名模仿犯的可能实在很小,并且在这两起三起案件中,可以看出凶手应该是具有一定外科水平的,就算不曾做过医生,也一定受过专门训练。”
庄笙听完史柯所说,沉默片刻,垂眸喃喃自语。
“凶手,凶手真的是一个人吗?”
光线昏黄的室内,只有油灯照亮。一个人缩在沙发一角,抱着头瑟瑟发抖,嘴里在不停念叨着什么。
“你不该杀她的,你不该杀她的,不是说好只杀妓女吗?那个女人,那个女人根本不是……”他忽然抬头,露出过于苍白的脸,双眼瞪大,布满血红色丝线,眼神惊恐地盯着角落里黑暗的阴影。
“不!不是我!我没有,我才没有想要杀她,是你,是你!”他愈发痛苦地抱头呻吟,声音里满是痛楚,“你没有遵守规则,会给我们带来麻烦的。你不能再出去了,对,你不可以再出去了。”
声音慢慢平定下来,沙发上的人缓缓抬头,脸上痛苦的表情已经消失不见,他直直望着前方,咧嘴露出一个苍白笑容。一字一句,异常缓慢地开口说道:
“是啊,最近都不要再出现,就好啦。”
第39章巡视
男人抱着那团血肉怎么都不肯撒手,若有人强行从他手里拿开,他能瞬间从虚弱状态转为暴力状态。已经有两名警员被他暴力过了,其中一个还被他在脸上抓了一把受了伤。
最后把他的亲友找来也就是他的岳父可怜上了年纪的老人,在得知自己怀孕的女儿遇害的消息时,孕妇的母亲当场就晕了过去。而同样头发花白的老丈人,颤巍巍配合警员劝说女婿将那团胎儿放下之后,便再也支撑不住倒下了之后再没醒来。
老丈人有心脏病,这一刺激下,便直接跟女儿去了。
两位老人的情况让男人彻底清醒过来,他本就是个孤儿,好不容易有个幸福美满的家,一夕之间,散去大半,生活对他来说,已经没了意义。
作为爱害者家属,以及当晚最后一个见到她的人,男人理所当然要受到询问。史柯担心他的神状态,便也庄笙一起前来医院问男人的话。
两人到医院时,男人额头上的伤已经上药包扎好,他呆呆坐在医院走廊的凳子上,盯着自己的两只手出神那上面曾沾过他妻子与未出生孩子的血,现在虽然洗干净了,可是总感觉上面血迹尤在,怎么都洗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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