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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侧写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廿色
“带我看看你女儿的房间。”
朝南的大房间是女儿住的,一看就是典型叛逆少女的风格。烟熏妆的海报,骷髅饰品,以及一张张重金属摇滚唱片。除此之外,房间倒是拾得很干净,应该是女儿离开后妈妈给拾的。
庄笙扫视一圈,目光落在书桌上。各科课本被随意堆在桌面,封面看起来还非常簇新,几乎不曾翻动过。而摆在正中的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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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却用书皮小心包着,但从内页可以看出,这几本书翻看过不只一次。
庄笙目光闪动,拿起最上面那本。
“哎,那个、庄博士,您小心点拿,弄坏了湘湘要生气的。”妇人看到庄笙动作,在旁小声喊了起来。
庄笙顿了顿,看向她点头道:“放心,我会小心的。”
翻看扉页,庄笙看到书名:《头骨去哪儿了》。
下面写着作者名,两个字:
伏草。
第44章催稿(二更)
钱陌最近心情不好,作为一名编辑,他每天最大的任务是对自己手底下的作者催稿。虽然从事编辑工作很多年,却一直不温不火。曾经手底下也出过一位比较火的作家,但热度只维持一阵,很快就冷了下去。钱陌觉得是题材的原因,奈何那位大作家宁愿抱着冷题材冻死,也不愿换题材随波逐流。
要不是他积累了一批忠诚粉丝,这些年来在这个题材上也颇具知名度。销售榜上排不上号,但出版销路还是不愁的。
冷题材就冷题材吧,在一个领域做到极致,厚积薄发,说不定就有一飞冲天的时候。
不过,除了难火起来,其他都不用操心的作者,最近竟然拖起稿来了。钱陌打十次电话,对方最多接通三次,接起也说不了几句话就给他挂断。
出版商那边早就谈好了的,眼看截稿日期一天天临近,稿子却没半点进展。钱陌最后实在无法,只能亲自跑一趟了。
这是一栋老式的住宅楼,没有电梯,也没有监控的那种,外表看起来非常老旧。背后是个大型垃圾场,前面本来是个菜市场,后面菜市场搬迁,这里便荒废了,成了附近居民饭后散步聊天的地方。
钱陌这是第三次来,所以还算熟门熟路。他走到二楼左侧的门前,伸手按了门铃,然后发现上次坏了门铃这次依然是坏的,只好用手拍门板。
拍了很久没人开门,如果不是确定住里面的人是个死宅,他还真要以为自己来得不是时候。掏出手机拨了个号,还是无人接听。他发条短信,然后再接着继续拨,一边拨电话一边拍门。
就在钱陌担心邻居会被扰得要报警犹豫着要不要继续拍时,门从里面“哗”地打开了。一个站在门后的阴影里,沉默地望着他。
钱陌被吓一跳,反应过来是自己要找的人开了门时,呼出一口气,抚着胸口嚷嚷起来。
“我的伏草大大,你这是要吓死我。虽然你是写悬疑侦探的,但也别把自己整得跟小说里需要潜藏的逃犯似的。”他一边说一边挺自来熟地往里走,进去后东张西望了下。
“怎么你这里还是这么暗,灯坏了一直没修吗?你为什么一直不接电话,手机关静机听不到吗?稿子写的怎么样了?最近这个故事构思很有意思,能写多少字?多久可以完成?”
絮絮叨叨说了半天,一直没听到回应,转身往后一看。便见这屋子的主人还站在门口,保持之前开门时的姿势,像是站着睡着了一样虽然是个死宅,一副不想跟人多说话的样子,但把饬的挺整洁的,除了皮肤白一点,眼神比较死寂外,一点不像总是关在屋子里不见阳光的人。
钱陌叹了口气,觉得这人真是一点儿没变,他若不是能写文养活自己,可怎么活下去哟。
做着编辑的活,操着老父亲心的钱陌,在客厅里转了一圈,遵守基本的礼貌没有跑去房间直接搜稿子。
客厅跟他前两次来看时差不多,虽然也算干净,但看起来还是有些乱。主要是屋子里的摆设显得杂乱,非常不协调,有些东西看起来还很不合时宜。
比如光是抱枕,就有文艺风、古典文以及抽象派风格几种;比如沙发区放着几盏煤油灯,灯罩不是用玻璃做的,而是皮制品,使灯光显得更加昏黄黯淡。
桌子上摆着碗筷,看来这人刚才正在吃饭。钱陌瞅了眼碗里扒到一半的饭,顿时生出小小的愧疚,但很快被另一种熊熊燃烧的工作热情盖过。
“好了,我人现在站在这儿了,如果你今天不交出稿子,我是不会回去的。”钱陌插腰站在客厅中间,挑眉看向还站在门口的人,一脸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坚决。
男人在门口站了会儿,眼睛一瞬不瞬盯着不请自来的客人看,眼珠毫不转动,脸上也是没有半点表情。钱陌被盯得有些不自在,心里隐隐有种发毛的感觉。他张了张嘴,正要说些什么时,站在门口的人终于动了。他似乎迟疑了下,最终还是没有把门关上,朝钱陌走了过来。
“在这里等一下。”
钱陌一听,知道他是去取稿子这位作者每次交稿,都是打印好了的纸质版,而不是像其他作者那样发电子版明明也是用电脑写的稿,却死活不让用u盘拷贝,发邮件也不干。
或许写这种类型小说的作者,思维与常人不同吧。钱陌没有办法,只得拿回去自己再输入电脑。
他站在客厅等,有些无聊,瞟了眼桌子上的菜,不知道是什么,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钱陌摸摸自己肚子,从杂志社一路赶来,他有点饿了。
过了一会儿,男人拿着一叠纸出来,递给钱陌。钱陌赶紧接过翻开看了看,足足有二十多页。他随意扫了扫上面的文字,慢慢兴奋起来延续以前的作风,短短几行字便让人身临其境,仿佛亲自参与了一样。
“嘿,还别说,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犯罪现场调查实录呢,简直像真的一样。”钱陌啧啧赞叹,看了几页有点不忍释卷,可时间紧张,他还得回去再打一遍呢。
钱陌好稿子正准备往外走,刚抬起脚像想志什么似的,退回看向男人说道:“对了,你还欠我一样礼物呢,这次我亲自来了,是不是应该补给我?”
上回给男人办签售,效果还不错,去了很多忠诚粉。签售是钱陌一手策划办起来的,完事后他开玩笑说男人应该送他件礼物表示感谢,男人当时很认真地点头应下了,并且说回去给他。
钱陌倒还是贪图自己手下作者的礼物,而是觉得“礼尚往来”,一来一回,可以维系加深彼此间的感情。这是他扰住手下作者的不二法定。
男人抬头盯着钱陌看了会儿,钱陌摸不清他还记不记得,正想说算了,男人动了。他似乎扯了下嘴角露出个极浅的笑意,淡淡说了句:
“等着。”
然后再次转身回房。
真是一如既往的惜字如金啊。
钱陌在心里感慨,视线跟着男人转动。男人进了房间,房间里的光线比客厅更暗,可能是开着电脑码字,有屏幕幽光透出。没过多久,男人拿着一串风铃样的东西走了出来。
“给你。”把东西塞给钱陌,男人便又不说话了。
“这是你自己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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吗,很漂亮啊。”钱陌用一种带点欢喜的声音说着,不全是恭维,而是本身觉得这个礼物还不错。
造型和市面上的那些风铃不太一样,每串铃铛下都挂着一截小骨头样的饰品,看起来非常可爱。
听到钱陌的夸赞,表情一直有些寡淡的男人抬头明显笑了下,慢慢说了句,“是吗?你喜欢就好。”
钱陌也笑了,很真诚地说道:“会自己做饭和手工的男人,真是非常少见了,你用这个人设去见读者,得到的粉丝一定会更多。”他说着,又往桌上看了眼。
盘子里的东西,看起来像肉又像豆腐,钱陌实在猜不出来是什么。而他素有“老饕”之称,就爱尝些没吃过的东西。
男人注意到他的视线,嘴角微勾,露出一个礼貌的笑容,“要尝尝吗?”说着把盘子直接端到钱陌面前,请他品尝。
钱陌经不住诱惑,伸手拿了一块像是炸过的豆腐放里嘴里。嗯,有点香,有点粉,像是豆腐又不是豆腐。钱陌舔了舔手指,忍不住问:“这到底是什么?”
男人沉默地望了他一会儿,慢慢地笑了。
“你猜。”
庄笙从那对母女住的地方离开时,神情显得有些凝重。他掏出手机刚准备打电话,才发现上面有条未读短信,是个陌生号码发来的。
停顿片刻,庄笙点开那样短信,然后神情一点点变了。
想要救林湘湘,就自己一个人来,给你一个小时时间。
林湘湘,那个失踪少女的名字。
庄笙握着手机,神情平静看不出任何情绪。他在原地站了一会儿,之后仿佛做好决定似的,毫不犹豫地跨步走了出去。
与此同时,把庄笙送到局里然后说要回去给他准备午餐的孟衍,正提着食盒往市局赶,手机铃响提示他到一封邮件,孟衍当下脚步一顿,脸色微变。
那是他给某个邮箱特别设置的提示音。
孟衍把食盒放好,拿出手机打开,果然是那个只有一封邮件的邮箱现在是两封邮件了,一封已读,一封未读。
孟衍点开邮箱,还是简洁明了的风格整封邮件只有一句话。
破坏游戏规则自身下场,开启惩罚机制。
下面又是一个倒计时钟表,时间
59:59
第45章人皮
孟衍一边加快油门,一边给史柯打电话。
“庄笙去了哪里?”
劈头盖脸一句话把史柯给问懵了,“小庄?不就在核查车主资料?”然后不知旁边有人说了什么,他喊地喊了一声,“他刚才出去了,怎么?出什么事了吗?”
孟衍根本没有闲心回答他的问题,径直问道:“去了哪里。”
史柯听出孟衍语气不对,没有再多问,干脆把手机给了旁边的许解。许解接过手机便将上午发生的事说了一遍,末了有点担心地问孟衍:
“庄博士出什么事了吗?我从刚才给他打了两个电话都没人接。我知道他去了哪里,我马上去找他。”
孟衍沉默一瞬,心往下一沉,声音染上几分冷意,“不用了,就算去了你也找不到他。”
说完不管电话那头焦急地问话,孟衍直接挂掉电话。他没有试图去循着庄笙的路线思考找人,而是又打了个电话。
“给你一分钟,找到信号定位。”说完也不等对方回答,“啪”地挂断电话。
一分钟的时间变得格外漫长,孟衍坐在车里,低垂眼眸,看起来还称得上平静但如果看他的眼睛,就会发现那里面正翻滚着飓风暴雨,一切的平静只是刻意压制下的假像。
手机屏幕亮了一下,地图上出现一个小红点,小红点在移动。
孟衍立马发动车子,以飙车的姿势狂奔而去。他一边超速行驶,一边拨通一个号码,依然只是非常简洁的一句话。
“可以行动了。”
孟衍望着前方,眼神锐利如冰刀。
既然你说我自身下场,那我就彻底下给你看。
庄笙坐在出租车上时,用手机查“伏草”这个名字的资料。这一看就是笔名,庄笙在网上搜了一下,信息很少,基本都是这个作者名下的一些书。关于作者本人的资料,网上特别少,甚至连真实姓名都没有。
那几本书庄笙都已经看过,发现里面的细节描写堪称血腥恐怖,而这位叫“伏草”作者作品的卖点,就是让人体验真实的犯罪现场。在那些血淋淋的细节描写中,可以让人感受到里面凶手那扭曲变态的欲望。
而作者塑造出来的凶手,有专挑人体各个部位吃的食人魔,有集尸体身上皮毛甚至骸骨的手工艺制作者。甚至有些地方的细节,跟最近发生的几起案件颇多重合。
其血腥程度,绝不是靠凭空想象查资料而来那不是虚构的小说,根本是罪犯自己记下的作案实录。
网上对这位作家的评论也是呈两极化,反对他的说描写太过血腥,且大多是从凶手视角出发,不适合正常人看,只有变态才能写出那样贴近犯罪现场的文字;推崇他的人则叫嚣着,就算大神真的杀了人又怎样,能写出那样的文字,大大以后就算进了监狱只要还写,他们依然会看。
在伏草的诸多粉丝里,年幼者占大部分,他们甚至声称,大大写的书是殿堂级别的犯罪指南,如果哪天想杀人了,根据书写的去做完全可以躲开侦查。
里面就有人,杀掉了一只小奶狗,按照书上的描写将小奶狗剥皮。还晒出照片,其下附近千字对作者本人的赞扬。
车子来到织井街一个后面的巷子,庄笙下车后拿出手机导航。
在手机地图上,有五个地点用星星标注着,庄笙将五个点连起来正好是个倒的五角星,而在五角星的中心位置,则是一个大点的星星标注。
看完那本《头骨去哪儿》的书后,庄笙发现上面的案发地点的地名虽然不一样,但从描写的细节来看,根本就是在织井街这说明凶手对织井街一定很熟悉,所以才直接拿织井街来当地理参考描写。
而之前在织井街发生的两起开膛案地点,正好处在这个倒五角星的两个向上的尖角上。在书中,五宗凶杀案后,侦探与凶手最终在五角星中心位置相遇,展开较量。
那个叫伏草的作者留给林湘湘的纸条,上面描述的正是终局时凶手把侦探引到中心位置,当着他面拿出他爱人头骨把玩并细细述说这个头骨有多好用的场景。
而最后的那句话,也是凶手留给侦探的。
在那本书中,侦探的爱人意外死亡,三年后墓地被人挖开,尸体还在,头骨却不知去向。侦探在寻找头骨的过程中,逐渐发现爱人的死亡并不是意外。
结局中侦探发狂杀掉凶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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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抱着爱人的头骨不知去向。
以林湘湘对作者的痴迷程度,在她看到那段摘抄,以及最后那句话时,会认为自己的偶像是约她到那个地方见面也不奇怪尤其是,那个作者以这种方式约粉丝见面已经不是第一次。
庄笙照着导航来到那个中心位置,发现是座维修中的教堂,外围挖了许多坑,应该是用来移植树木。门口放着牌子:整修中,行人勿进。周围也没有什么人。
庄笙推开沉重的铁门,一股腐朽潮湿的气味扑面而来。庄笙在门口顿了顿,适应里面昏暗的光线后才踏步而入。
里面没有灯,只有从窗户透入的光线,光线中能看到灰尘飞扬相比外面的坑坑洼洼,里面虽然气味不怎么样,但看起来还很整洁。
踩在木地板上发出清晰的“啪嗒”声,似乎还能听到回声。庄笙走到中间停下脚步,环顾一圈,没有看到任何人影。他皱了皱,想着是不是有人恶作剧,抬手看了下时间:离他到那条短信已经过去四十分钟。也就是说,如果那条短信上所说是真的,那么林湘湘就只还剩下二十分钟的生命。
难道是他推测的地点出现错误?正这样想着,空荡荡的教堂忽然响起一阵清脆的铃声,那是一首儿歌:
“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快点儿开开,我要进来……”
庄笙顿了顿,朝着声音传来方向找去,然后在一排坐椅中间发现只红色手机,手机旁还有一个化装盒。那是个款式很老的手机,有按键的那种,装在一个塑料袋里,按键没有太大磨损。但边缘磕碰比较严重,甚至连屏幕也裂得有如蜘蛛网。
铃声响了几下便停了,跳出一条短信。庄笙在蛛网般的屏幕上仔细辨认,短信只有四个字:
谁的手机。
庄笙看了眼号码,跟那个发信息到他手机上的是同一个号码。
他拿起椅子上的手机翻转着看了看,除了那条短信,这个手机的通讯记录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他打开旁边的化妆盒,里面放着口红粉底等,从颜色气味来看,应该已经放了很长时间。
庄笙垂眸思索片刻,然后用这个手机回复一条短信:
一名脾气暴躁从事特殊职业的母亲。
短信发出去几秒钟,很快又到一条。
她就在这里,给你十分钟,找到她。
庄笙一怔,有些没反应过来这条短信的意思,愣了下才明白,然后神色一点点变得冷凝起来。
无论是手机不起化妆品,都已经很久没有使用过,这说明这些东西的主人或许已经不在。现在发短信的那个人让他在教堂里寻找手机的主人,当然不会是让他找一个大活人。
而是一个,不知死了多久的人。
庄笙再次环顾整个教堂,他这次看得仔细,每一个角落都没有放过。这个教堂并不大,也没有什么可以藏东西的地方,环顾一圈,整个教堂尽眼底。而在彻底适应里面的光线后,基本上里面所有的摆放也都能看清。
或许是温度低的缘故,自进来后庄笙便感到一阵一阵的寒意,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他的视线从天花板到墙壁,再到角落四周的摆放,眉头一点点蹙起,还是没看到任何可以用来藏东西的地方。
庄笙检查了最前面的礼台,里面除了一层厚厚的灰外没有其他东西。他又走到墙边,一边看一边敲,从墙上的壁画慢慢摸过去,看是否有夹层。
在四个角落,各摆着一盏油灯,灯罩上绘着跟墙上壁画统一风格的画,都是带有宗教气息的画。
时间过去一半,庄笙已经将整个教堂检查完毕,可是并没有找到想象中的骸骨。庄笙的目光无意识从墙上那些壁画扫过,忽而一顿,脑中闪过某些文字片刻,他的肢体变得僵硬起来。
从穹顶到四壁,大部分地方有色剥落,因而看起来很不完整。尤其是人物的面部,或许是颜料比较浅,剥落得更加严重,所有人物像几乎没有一张完整的脸也因此,使得其中某一张脸尤其突出。
那是西斯廷圣母的脸,看起来不仅完整,而且逼真,跟人的脸几乎一模一样不,不是几乎,那根本就是一张人脸贴上去的!
庄笙似想起什么,快步走到角落,拿起一盏油洒检查。灯罩非纸非玻璃,摸起来很滑,这是人皮。
庄笙猛地后退一步,极力压住泛上胸口的恶心感,脸色变得苍白起来。他没有缓太久,看了眼时间,只剩两分钟,拿起手机编辑短信:
灯罩和壁画。
短信发送出去,庄笙一动不动地站着,安静等待。时间过得异常缓慢,似乎只有几秒钟,又似乎过了几个小时,手机震动,对方再次传来一条短信:
最后一问,几个“我”?
第46章选择
庄笙盯着那几个字,半天没动一下。手机那头的人也没有催促,时间仿佛静止然而实事上庄笙只沉默了不到半分钟,他目光落在手机的数字键上,缓缓按下数字“5”键,然后点击发送。
做完这一切的庄笙,身体有些发软,四肢感到寒凉。但他没有坐下休息,再次抬手看了眼时间,只剩最后七分钟了。林湘湘明显不在这里,那么发信息的那个人让他在一小时内救人,显然另有含义。
一片静谧中,手机铃声再次响起,庄笙拿起来一看,是那个陌生号码。他顿了顿,神情冷静到严肃,沉稳地接起电话。
“果然不愧孟衍看重的人,解迷很有一手啊。小朋友,第一个问题,你是怎么得出结论的?”
听筒里传来一个经过处理的声音,低沉而沙哑,无法依据声音辨别年龄口音。庄笙在听到他的第一句话时,握手机的手抓紧,瞳孔猛地缩了一下。
“你是谁?”
那人粗着嗓门笑起来,完全一副公鸭嗓,粗粝咯人,对方却毫无所觉。
“我就是我呀,小朋友,现在是我在问你问题哟,你确定要拿最后几分钟用来反问于我?”
庄笙沉默片刻,用力抿了抿嘴唇,然后声音镇定地说道:“手机是十几年前的老款式,但在当时来说,能有这样一只手机也是件值得炫耀的事情。但显然手机的主人并不珍惜,手机上满是划痕,还有几处摔开裂的痕迹,却一直没有拿去修理过。说明手机主人脾气暴躁,所以动不动摔手机。而本身经济情况不好,或许时好时坏,所以才在拥有一只价值不菲的手机后,摔坏也不拿去修理。”
庄笙的语速很快,说话却很清晰,给人一种胸有成竹之感。
“化妆盒里的打火机,是九十年代织井街一家歌舞厅自制的。持有这种打火机的,除了是客人外,便只有在那里的工作人员。”
庄笙说完,电话里传来两声“啧啧”赞




犯罪侧写 分卷阅读68
叹。
“说得可真委婉,那又为什么说是母亲?”话刚问完,对方自己反应过来“哦”了一声,“是因为那首儿歌?”
庄笙的声音依旧沉静,“是的,从几样私人物品来看,手机主人并不是那种有童心的人。那么她设置儿歌作手机铃声,很大概率是自己有孩子。”
“所以你就赌了一把?幸运的是你赌对了。”对方的语气听来有些调侃,庄笙闻言默然不语,表情没什么变化。
“嘀嗒嘀嗒嘀嗒嘀还有最后三分钟,我给你两个选择:来找我,或者去救林湘湘。”
庄笙放在口袋里的手一点点握紧,他问:“怎么救?”
对方似乎笑了一下,“很简单,你们虽然知道凶手是谁,可一时半会儿还没查到具体地址吧,我可以直接将地址告诉你。”顿了顿,漫不经心地补充了句,“如果去得及时,或许还能保住她的头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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