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tA2]圣剑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你要坚信这是一个无比婉约的网名
三位长辈叮嘱几句过后,安容与便匆匆给言澈披上大衣,拉着他出门了。
这附近已经是市郊,除了田就是树,远处偶尔有疾驰而过的轿车,带来一阵阵的呼啸声,夹杂着间或出现的鸣声,让从城市里过来的人感到恍若隔世。
周围并不是没有别的居民,只是都相隔甚远,平时也没有机会交流。放眼望去,视野内皆被树木隔绝,从进出车道旁的一条狭窄的土路拐了进去,穿过一片遮天蔽日的树林后,豁然开朗,前方是绵延的草地。
没有广场舞的傍晚,周围的一切都显得寂静安宁。花鸟虫兽俱静,除了冬日里的寒风倏倏刮过,吹起草动树摇。穿行在乡间步道的男人们,都不自觉地紧了紧衣襟。
言澈一切如常,只是脸上的粉红色诉说着他刚才确实喝酒了。
“哥,你刚才喝了几杯?”安容与有心研究一下言澈的酒量,开口问道。
“嗯……尝了一杯红酒,三杯杨梅酒,还有五杯白酒。”言澈若有所思,“杨梅酒比较好喝。”
瞧他记数这么清楚,难道还没醉?可是据说酒掺着喝更容易醉啊?
满脑子小心思的少年捏着下巴思考着,上次言澈从打嗝开始,就一定已经醉酒了,只是偶尔还能说出十分严谨的话。可那次毕竟是喝了好几瓶啤酒,从数量上来看,绝对比这回要多得多。
况且白酒度数极高,以他这样的酒量,按理说根本不可能撑得过五杯。看来不能光凭打嗝来分辨了。
“哥,你喜欢喝酒吗?”安容与再次试探道。
“喜欢……又不喜欢。”言澈目不斜视,“喝酒后能想到很多平时不敢想的事情。不过,看东西的时候总是有重影。”
“哥,那这条路……”安容与倒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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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凉气。
如果真是言澈说的那样,那现在带他出来散步就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乡间小道不比城市里的水泥路,到处坑坑洼洼磕磕绊绊,一不留神就会被脚下的的树根、石头绊倒。
“我们回去吧。”安容与拉着言澈就要往回走。
“不要,我不要现在就回去。你再陪我走走。”言澈的语气一改往日的温雅淡泊,竟惹上几分幼儿般的撒娇卖萌。
“这是几?”安容与伸出两根手指,在言澈眼前晃了晃。
“别动。”言澈突然抓住他的手,“晃得我头都晕了。”
两人的脚步同时停了下来,言澈拨开那两根修长的手指,抚弄着中指指节上的茧,说道:“你真的用功了,以前没有的。”
安容与被他摸的狂咽口水,只感觉身体一阵燥热。虽然知道再这样下去会出事,但就是狠不下心抽出手指。
言澈将他的手打开,又覆上自己的左手,定睛比较了起来。须臾,孩子气般的哼了一句,说道:“比我大了。”
他还是喝醉了安容与心里窃喜,突然就想逗逗他。于是将他的左手卷成一个软软的拳头,用自己的手包了起来,说道:“哥,我的手比你的大多了。”
言澈红着脸,气鼓鼓地掰开,又用自己的手去包安容与的手,可就是没办法完全裹住。最后喃喃道:“以前明明那么小,那么可爱的。”
以前?多久以前?两年前的自己怎么看也绝对谈不上又小又可爱吧?
安容与感觉似乎抓住了什么,却又过于飘渺,如云烟一般,瞬间从指缝中溜走。突然想起上次言澈说他大三时见过自己,那时候应该是初二,硬要说的话大概也许可能称得上“可爱”吧。
“哥,我什么时候可爱了?”眼下不如直接试探一下。
“应该是你初二的时候吧,”言澈双眼望着天,失去焦距的眼神明显诉说着他已经醉了,“那时候你没这么高,看着小小的,脸上全是青涩懵懂,真可爱啊。”
不知不觉中,言澈的语气都变得甜腻,语速也慢悠悠的。他嘴角翘起一个好看的弧度,就像是在描述自己最珍视的物品一般。
安容与脑子瞬间就炸开了,翻遍记忆,也还是找不到任何印象,正准备追问,就见言澈突然皱起眉头,眼睛里噙着泪,仿佛下一秒就要哭出来。
三步并作两步赶到言澈跟前,他却突然决了堤,大颗大颗的眼泪像是通透的玻璃珠一般滑落,“你去哪里了,我找了你好久。”
这句话说的断断续续,哽咽着抽泣。语毕,言澈一屁股坐在地上,哭得像个失去宝物的孩子。
安容与懵了,看着地上梨花带雨的泪人儿,一下子失了心神。
言澈旁若无人,哭得眼睛也泛红,长长的睫毛在风中颤抖,嘴里含糊不清地呢喃着几句话:“你跑到哪里去了”,“我找了你好久”,“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一肚子疑问的少年呆呆蹲在泪人的旁边,眼神里写满了心疼。寒冬的风冰冷刺骨,毫不留情地带走人身上的温度。
男人的脸红红的,眼睛红,鼻尖更红,分不清楚是哭的还是冻的。
安容与脑子一片空白,积累在心底的谜团和相思通通隐匿无踪,他现在只有一个念头:不能让言澈再这么哭下去,天寒地冻,坐在干枯的草地上会着凉。
他先搓热双手,然后抹去小瀑布般下落的泪水,此前正温热地淌在冰凉的脸上。之后一边用手暖着那张致的脸,一边低声说道:“哥,别哭了。你一哭,我的心像是被割着,一刀一刀的。”
眼前的男人还是没有任何反应,依然是自顾自流泪,时不时发出一声啜泣。
大概是年关将近,触景伤情,想家,想爸妈了吧。
安容与心想着,真不知道自己强拉着对方过来到底是好还是坏。眼瞅着言澈在寒风中有些身形颤抖,却没有一点想要离开的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
感恩
鞠躬
第39章抗魔斗篷
第三十九战 抗魔斗篷
安容与的眉头紧的能夹下一根烟头,思考了半分钟,终于下定决心一般,解开自己大衣的扣子。为了防止姥爷唠叨自己要风度不要温度,出发之前,他特意挑了一件松软厚实又宽大的长款棉服。
将棉衣裹在言澈身上后,他也一屁股坐下,细心地将每一颗扣子扣好,确认没有风能吹进去后,又开始替言澈擦泪。
原本像安容与这样的小青年,都不喜欢穿的过于臃肿,更别提现在不管出门还是在家都有空调可吹了。脱下足以御寒的外套,里面就剩下一件贴身的加绒卫衣。
又吹了好一阵冷风,言澈的泪像是终于要流干了一般,越来越小。几分钟后,除了倏倏的风声,只剩下男人哭惨了之后的抽泣声。
见言澈不哭了,安容与的那颗少年心总算落了下来。他伸出手捋了捋言澈柔软的头发,原本一丝一缕的弯曲碎发,在刚才一阵接一阵的寒风中,早已吹得兵荒马乱。
伤心是什么滋味儿,安容与说不清楚。他出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父母恩爱,尽其所能给他最好的生活环境。短短十七年的人生,说不上一帆风顺,但也绝对比大多数同龄人要舒坦得多不用学这学那,不用省吃俭用,不用为生活奔波。
也就是在认识言澈之后,才知道世间还有这么多酸甜苦辣,需要自己一口一口去品尝。如果换作自己孤身一人飘零在这光怪陆离的红尘俗世,恐怕早已忘记生存的意义。
发丝的触感还是那么好,有些卷曲的刚刚好,缠在修长的手指上。
隆冬的天黑的太早,郊外的空气清新通透,头顶数盏星光闪亮,却照不进这遥远的人间大地。
周遭的环境像极了那个梦,墨色的夜晚,如同黑洞一般吞噬了所有颜色,唯有咫尺前的人,能借着手机屏幕看个朦胧恍惚。
也不知道是觉得冷了,还是以为在做梦,顺着毛的少年突然就跪在已经停止啜泣的男人面前,抱紧那蜷缩在一起的瘦削身躯,在散发着淡香味的头顶留下一个浅浅的吻。
“哥,我会一直在你身边。”少年已经度过变声期,声音有磁性却又不算低沉,也不管怀里的人能不能听见,如私语一般喃喃说道。
冻的有些僵硬的身体,在拥抱中得到了一些温度,紧绷的肌肉都柔软了起来。怀里的男人没有任何抗拒,呼吸声渐渐平稳。
原本弥漫在空气中的枯草泥土味,早已变成那萦绕在内心深处长达两年的淡香味。少年放肆呼吸着,想将这身体的形状、大小、气味,深深刻进每一个细胞里。
梦总是要醒的。更何况这并不是梦。
松开双臂,颔首看了看裹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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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个粽子的言澈,此时已经睡着。摸了摸没有泪痕的脸,滚烫,似乎是酒劲还没褪去,也有可能是穿得太厚实,热的。
安容与觉得好笑,自己跪的腿都麻了,别说给点反应,这人竟然不知道什么时候直接安稳地睡了过去。
之前散步的时候大概走了半小时多一点,能走的路也就这么一条,迷路是不可能的。那就背着他回去吧,怎么舍得叫醒他呢。
解开最外层的大衣扣子,将言澈的手臂塞进了袖子里,又好好地扣上。起身活动了一下筋骨,这才蹲了下去,将那两条软绵绵的手臂搭在自己肩上。缓缓站起来后,又一发力揽起两边的膝盖,调整好姿势,确定对方不会从背上掉下去后,才开始往回走。
言澈的头偏倚在少年的右肩头,脸冲着脖子,鼻尖吐出温热的呼吸,柔软的嘴唇在颠簸中有规律地点在少年的坚实的脖颈上。那血管暴起的脖子,就这样从冰凉变得炙热。
安容与走得悠哉,生怕给背上的人震醒。额头上渗出点点汗珠,他却不觉得累,嘴角一直放肆上扬着,感受着那具身躯传来的温度和重量。
这是言澈第二次毫无防备地在他面前待着,触手可及,他忍住了。可是心里满满的无奈:哥,你再这个样子,我真不知道哪天会不会把持不住。
大约四十分钟后,两人出现在别墅门口。言澈依旧睡得死沉,砰砰响的敲门声都没能吵醒他。
安父下来开门后,看见满头大汗的亲儿子,和在他背上脸红到脖子根的言澈,先是愣了一秒,接着轻声问道:“这是怎么了?”
安容与喘着粗气,好不容易挤出一句:“累了,喝了点酒又头晕。”正要上楼,又回过头叮嘱了一句:“爸,晚上不管听到什么声音都要当作没听见,哥他面子薄。”
安父心领神会,笑着说了句“放心”,便跟着上楼进了客卧。
两人住的客卧在二楼过道的最深处,旁边连着书房和藏书室,加上房间本就十分严密的隔音效果,就算言澈晚上要闹腾,应该也不至于吵到另一头的主卧和大客卧。
房间里暖气很足,经历高强度运动后,身上还像是在下雨。将言澈放在床上后,湿漉漉的少年先脱掉身上那件湿透了的卫衣,顺带着胡乱擦了擦膀子上的汗,然后就这么光着上身给言澈剥衣服。
他的右边膝盖跪在男人左腿旁,另一只脚踩在地上,床上的男人软趴趴的任人宰割。脱到只剩最后一件t恤,原本正顺势扒拉起了个角,看见平坦的小腹时,他才一个激灵跳了起来这要是让别人看见,还不得彻彻底底地误会了去。
他站在原地,狠狠咽了口口水,喉结牵动着,眼睛直直看着男人露在外面的肚皮常年晒不到阳光的柔软地带,没有八块腹肌。平躺在床上,显现出肋骨和耻骨的形状,看着更像是个少年。
血气上涌。一路逆行到快要爆炸的大脑。
他走回去,一把扯下那个衣角,又给言澈盖上被子,然后拿着换洗的衣服冲进了浴室。
洗去身上的黏腻、汗臭与欲|望后,他擦着头发走了出来。过了半分钟才发现言澈坐在床上,正凑过头来想要看清楚他是谁。先是吓了一跳,毛巾都差点甩了出去,然后偷偷笑了起来。
“我好臭,我要洗澡。”言澈说话依旧含糊不清,像个小孩子一样,在床上摇头晃脑。
“哥,浴室在这里。”安容与随手将毛巾丢在旁边的椅子上,快步走到床边。
言澈猛地站起来,打了个踉跄,晃了几秒后才站稳,接着又晕乎乎地开始脱衣服。安容与还没来得及消化眼前的情况,就听见言澈头蒙在衣服里的声音:“脱……脱不下来。”
只见言澈的头和一只手臂正牢牢卡在t恤里,进退两难。安容与笑得肚子疼,帮他先把手臂拿出来,又顺着往上一提,终于将那件被揉的皱巴巴的衣服扯了下来。
“哥,你的换洗衣服放哪儿了?”见言澈这副模样,安容与走到他带来的行李箱旁,想要帮他找衣服。
“在行李箱里,最上面那件t恤就行。”言澈磕磕绊绊地答道。
等衣服拿出来后,安容与一回头,发现他连长裤都脱了,现在正背对着自己,在弯腰脱袜子,屁股上套着的内裤一览无余。
言澈身形清瘦,没想到屁股竟然还算圆润,将内裤上的粉红小猪撑得圆滚滚的,活灵活现。
下一刻,安容与感觉到人中传来的一阵暖流,无意识地用手去摸,放到眼前一看,竟然是血。霎时间,一股铁锈味就传进了鼻腔。
真是出息。
光是看个穿着小猪内裤的男人屁股竟然都能流鼻血。
回想这几日原本就够憋屈的,再加上今夜这玩命的一催,终于把内伤逼了出来,舒坦多了。
用纸擦了干净后,又去洗了洗手。出来时,发现言澈已经将脱下的衣服整整齐齐叠在椅子上,袜子在一个小袋子里,正准备放进行李箱的另一边。从他目前的行为来看,俨然还是那个自律又爱干净的人,只不过身上依旧只穿着一条内裤。
妥善安置好脏衣服后,言澈又从行李箱一侧的夹层里掏出一条内裤,安容与伸长了脖子一瞅,还是卡通的,天蓝色的长鼻子小象。
只是不知道穿上以后,这可爱的小象能否像现在这只粉色小猪一样活灵活现呢。
拿好换洗衣服,言澈突然站了起来,在原地又晃了晃头,脸一直红到了脖子根。安容与上前扶住了他,说道:“哥,我送你过去。”
没想到言澈还有力气,软绵绵地甩开了他,嘟囔道:“我自己能走。”像极了要被家长带去洗澡的小孩。
没办法,安容与只能紧紧跟在身后,眼睛死死盯着那只立体的小猪,看着它歪歪扭扭地走进了浴室。
言澈挂好衣服后,安容与打开淋浴热水,按照自己平时的习惯调好水温,刚说完“哥,水调好了”后,转头一看,言澈竟然就要扒拉下那条可爱的小猪。
安容与偏过头,赶紧从淋浴间侧身走了出来。猛地关上浴室门后,背靠在实木的门上顺着呼吸,脑子里满满都是上一秒看见的耻骨和人鱼线的模样。
原本在劳累一晚上后,身体早应该是疲惫不堪,但此刻高涨的情绪,又让他神抖擞,自觉再战上一夜都没问题。
这段时间,真是憋得越来越疼了。心里疼,身上也疼。
眼下又不能在房里泄欲,只好跑去阳台,生生吹了十分钟冷风,将简直要蔓延至骨髓的热切吹得烟消云散。
回房后,再次摸索到浴室门口,贴着耳朵听了一会儿,里面传来细细的水声,没过多久便停了。看来是洗完澡了。
他这才放下了心,坐在床上刷起了手机,准备查看一下自己四年前发的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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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圈,好找找与言澈可能的交集。
越往下翻,他的眉头就皱的越紧。除了认识言澈后发过几次自己和对方一起的生活琐事外,再往前的记录寥寥无几,一年也发不了几条,还几乎都是关于nba的内容。
他叹了口气,突然又灵光一闪,刷起了亲妈的朋友圈。
安母虽算不上刷屏狂魔,但一周也会发上一两条。一年累积下来,也得有个一百多条。好不容易划拉到2014年,他放慢了手速,仔仔细细地翻看了起来。
所幸安母在发朋友圈时,都会一并带上定位,排除掉在家里和旅游时发的,就剩下十来条有可能的。再排除掉2013年9月以前和2014年7月以后的,还剩下五条。
第一条是一家人在新开的分店里吃饭,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那天具体发生了什么自然是完全没印象了,但是至少能肯定自己没干过什么好人好事,除了长得比旁边的食客帅一点之外,实在是想不出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
第二条是爸妈带着他去商场买衣服,自己在试好一身出来时,安母抓拍了几张。他记得这个牌子,以言澈的家境与入水平,应该是不可能出入这家店的。而且这里本来也算是高档消区,每次去的时候几乎都是门可罗雀,做一单生意都够个小服务员一个月的工资,所以可以排除掉。
第三条是2014年春节前夕,一家人去超市里采购年货。那年超市装饰得很好看,安母忍不住多拍了几张,其中还有两张是偷拍的他在看货架上摆放整齐的廉价玩具。仔细放大了每一张照片,都没有发现言澈的踪影。再加上那时言父还没去世,所以言澈应该早已回到家中,可以排除。
第四条还是抓拍,时间是2014年4月2日,他的14岁生日。借着清明节假期,接来了姥爷,一起去拍了一张全家福。照片上的自己正在整理衣服,他看不出这个时候的脸与现在有什么两样。瞧了好几遍,也不认为能称得上可爱。
说起来这家店还是安母的闺蜜开的,他管拍照的女人叫“乔姐”。乔姐的工作室一般只接杂志的时尚大片,偶尔拍平面也都是给叫得出名字的品牌。最重要的是,一般人根本没有渠道接触到这家店,更别提花钱请乔姐拍照了。所以也能排除。
最后一条是可能性最大的,发送时间为2014年6月1日,端午节假期的第二天,地点就在上安大学篮球馆。当时他作为上附初中部校队的主力队员,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踏上了总决赛的战场。
作者有话要说:
感恩
鞠躬
第40章魔瓶
第四十战 魔瓶
为了推广全民|运动计划,上安市体育局每年都会举办各年龄段的篮球赛,从小学组到大学组,从成人组到退休员工组,只要能凑齐五人队,就能报名。
市内的各所小中大学自然是篮球赛的常客,这项在每年暑假之前举行的热门赛事也成为各所学校在招生时的宣传之一。
上附作为市内的名校,也分别成立了初中队和高中队。但其办学宗旨一直是以升学率为主,所以篮球队的队员们也都是年级里的吊车尾反正也不好好学习,不如抓过来管着,还省得他们调皮捣蛋。
成果是喜人的。对于学校来说,将这些潜在隐患集中管理,大大限制了他们在外头惹是生非的时间;对于这些无心学习的学生们来说,可以偶尔逃课,还不用搞卫生,再加上自身本来就喜欢打球,所以每年报名的新生都不少。
混世魔王安容与早在初二上学期时就牢牢坐稳了年级倒数第一的宝座,之后又在一次体育课上吊打了隔壁班的大高个,于是便被体育老师保送到了篮球队,每天早晚都要参加训练。
经过两个学期的艰苦训练,虽然身高不算拔尖,但他凭借出色的反应能力与凶悍的进攻性,在比赛正式开始前就被编入初中部的校队。
初二下学期,劳动节期间,上安市初中生篮球赛初赛正式开打。之后的每个周末,安容与都会作为首发参赛。一直到五月底,才千难万险地打进总决赛,这对当时的上附来说,已经是历史最好成绩。
总决赛的对手是卫冕冠军第十一中学,该校每年都会招不少体育特长生,就算是初中队,队员身高也都在一米八以上。所以只要有他们的比赛,就绝对不会好看每一场的对手都几乎处于弃赛状态,一边倒的碾压着实没意思。
因为是自家附属中学第一次进总决赛,所以比赛地点就选在上大新修的篮球馆。当天上午进行初中部的比赛,下午进行高中部的比赛,所有人都能观战。
那天爸妈也是兴高采烈地来看比赛的,就坐在观众席最前排,所以从安母的拍摄角度来看,无法拍到周围的观众,也无从得知言澈当天在不在场。
比赛依旧是一边倒。安容与那时174公分,比对面最矮的人还小上一截。开赛前,队友们纷纷怨声载道,说的也都是“不想打”、“还有打的必要吗”之类的话。
年轻气盛的中二少年,自然不会轻言放弃。从安母抓拍的照片来看,包括教练在内,其他所有人都是愁眉苦脸,意兴阑珊的,只有他,眼里燃烧着熊熊火焰。
比赛刚开始时还好,大家仗着体力充沛在全场蹦。三小节下来,比分23:57,可以说是基本上已经没有继续比赛的必要了。
进入130秒的休息时间,上附这边的长椅上,每个人的发梢都在滴水。安容与一把拽下湿透了的吸汗带,胡乱捋了捋头发,之后又随手拿起一瓶水,喝了两口后,将剩下的大半瓶从头顶淋了下来。
队友和教练全都在放屁,说着随便打打的丧气话,他听的烦,看见爸妈招手后,拧着眉头走了过去。
安母递上一些纸巾给他擦了擦脸上的水和汗,又说了一些打气的话,很快,比赛进入第四节。
最后12分钟,队友们连动都懒得动。球被对方断了去之后,他们也不追,装模作样地慢跑几步,就这么看着对方进球,再去捡入网后的球。
安容与在场上的表情简直要杀人。一个人拼尽全力又防守又进攻,在这一小节中斩获15分,犯规4次。
然而这也只是杯水车薪,对最终结果没有任何影响。40:76,算是这一年里和第十一中学比赛的队伍中,分差最小的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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