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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契合[ABO]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十九瑶
准备手术时,主刀医生研究过何岸的资料,发现他刚生完孩子,更换信息素也许会影响亲子关系,便从原生性腺里提取了一毫升高浓度信息素,加入生理盐水稀释,以备不时之需。正是靠着这样一瓶小小的、还不足30毫升的稀释液,何岸每天往身上喷一点,才艰难地完成过渡,让铃兰熟悉了自己的新味道。
病愈出院那天,程修大包小包,提了四个旅行箱来接何岸他们的下一站不是家,而是渊江机场。
按照协议,何岸只有一次躲藏的机会。被郑飞鸾找到了,就必须搬离渊江。
原先的那个家,他已经不能回去了。
至于程修,他在铃兰出生的次日就丢了工作,成了一位光荣的无业游民。作为被久盛老板亲自开除的助理,他自知难以在渊江生存,索性也买了一张飞往南方落昙山的机票,陪何岸与铃兰一起滚蛋。
何岸穿着呢绒大衣,戴着毛茸茸的围脖走出医院大门,铃兰在他怀中安睡,小脸蛋红扑扑的,像只熟透的毛桃子。
春节刚过去不久,街道的主色调仍是一片火红。情人节悄悄近了,娇艳的玫瑰开始装饰店铺,盛放的蔷薇花篮挂上了木头架子。底下行人摩肩接踵,气氛格外热闹。
何岸望着川流不息的人群,表情有些错愕。
程修问他:“怎么了?”
“我……”
何岸欲言又止。
他好像……嗅到了爱情的味道。
香甜的、苦涩的、激烈的、温婉的……各种信息素气味夹裹着浓郁的爱意在周围流淌,如同置身于一家面包烘培店,刚出炉的糕点香气迷人,仔细一闻,还分辨得出焦糖、芝士、牛奶与草莓的味道。
二十多年以来,他第一次感受到真正的信息素交流。
每个路人的眉目都比从前鲜活、神态都比从前雀跃,就像一幅褪色的旧画卷重新染上了斑斓的色,显出了它真实的模样。
一个英俊的alpha从旁边经过,向他投来和善的微笑。何岸一紧张,回以僵硬的笑容。
他觉得自己笑得很丑,可alpha眼眸一弯,竟夸了句“你真可爱”。
何岸一下就脸红了。
在今天之前,他根本不敢想象这样的互动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稀有信息素隔绝了情感沟通,旁人感知不到他,他也感知不到旁人。他活在枯竭的世界里,爱情是被保鲜膜包裹的一棵嫩芽,不枯不腐,却也等不到萌发的机会。
所以郑飞鸾才成了他的光。
100%契合的缘分,把全世界的光芒都聚焦了在郑飞鸾一个人身上,他是黑白照片里唯一一抹耀眼的亮色,何岸无法把目光从他身上挪开,更不敢想象失去他的世界会变成怎样。
可是现在,那束光芒开始向四周扩散,驱逐了沉积的黑暗。
光明中,无数美好的情感跃然眼前。
何岸这才明白,郑飞鸾不是独一无二的存在,只是alpha中事业有所成、相貌又略好的一个,芸芸众生,如是而已。他甚至不需要刻意“放下”郑飞鸾,因为这个曾经牵缚他心魂的男人,正在大千世界的冲击下渐渐泯没。
生活不就应该是这样吗?
做一个普通的omega,不高攀,不低就,像开饭馆的小圆脸那样,在属于自己的市井圈子里遇见一个同样普通的alpha,平淡而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共同把小铃兰养大。
“没什么,我挺好的……很意外,也很开心。”
何岸扬起眉毛,朝程修灿烂地笑了笑。
程修拦下一辆出租车,把行李箱整整齐齐码进去,然后拉开后座车门,利索地安装好儿童座椅。何岸回头看了一眼矗立的医院大楼,在铃兰胖乎乎的脸颊上亲了一口,弯腰坐进车里,踏上了通往落昙山的旅途。
第十四章
九个月后。
周一,早晨七点四十分,渊江市中心商圈。
地标双子塔高耸林立,三百米的玻璃外墙反射初升日光。地铁口人潮交织,职业白领们衣着考究,乘梯而上,集体涌至十字路口,在信号灯由红转绿的那一秒如同粗绳解股,井然有序地散向了四面八方。
久盛锦源大厦第五十五层,大清早的,氛围就古怪地紧绷了起来。低气压令所有人感到胸闷,好不容易抓住周末喘了一口气的职员们个个如临大敌。
在茶水间碰面时,他们默然不语,仅以眼神和动作交流心情有的抿唇摇头,有的叹气耷肩,谁也没开口说一句话,却都百分百理解对方的痛苦。电梯门打开,服务生推着满满一车鲜花走出来,沿途留下了一走道馥郁的香气,这些丧气冲天的员工们也没恢复一丝活力。
因为再过二十分钟,天下第一难伺候的郑飞鸾就要露面了。
七点四十二分,一声尖利的叱骂打破了沉闷的空气。众人闻声看去,只见一个身穿白色套裙、肩挎小香包、手拿纸杯咖啡的姑娘气势汹汹地拦在鲜花小推车前头,眼珠圆瞪,柳眉倒竖,正与一脸懵逼的服务生隔车对峙。
“那不是俞助理吗?”员工甲窃窃私语,“郑总还没来她就疯了?”
员工乙:“成天跟在郑总身边,想不疯也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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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俞助理,单名一个乐字,女性beta,渊江大学酒店管理硕士。年纪轻轻左右逢源、八面玲珑,入职第一年就成了明星员工。九个月前她受到破格提拔,从锦和调职到总部锦源,填补了空缺出来的私人助理职位,也正是她抱着一束小熊向日葵,代表郑飞鸾探望了何岸与铃兰。
本以为这次升职是天上掉馅饼,从此成名在望,平步青云,谁知好日子过了没几个月,她仰慕的郑总忽然性情大改,处处蛮不讲理,遇事必定挑刺,再是细致周到的工作也能挑出一大串错误来,时常骂得她狗血淋头还不敢争辩。
踩着刀尖一路忍到今天,上班已经苦过了十八层炼狱。
此时此刻,俞乐犹如一只拦路虎,八厘米细高跟深深扎进地毯里,鞋尖翘起,用力抵住了鲜花小推车的万向轮。
“你们采购部经理听不懂人话吗?上周我口头加书面一共强调了十八次,玫瑰不要、百合不要、绣球不要,什么桔梗、鸢尾、满天星,但凡这上面列出来的……”她把咖啡杯往小推车上一放,从小香包里掏出手机,刷刷翻找备忘录,然后一屏幕扇到服务生脸上,“通!通!不!要!”
服务生敏捷地向后一闪,鼻子才遭被拍扁的厄运。
大清早被人这么刁难,服务生的脾气更冲,当面怼了回去:“俞助理,您信也好,不信也好,今天锦源双子塔一到八十层所有场合供应的鲜花,每一种都在这里了,连顶楼的黑郁金香特供都破例给您抽了一枝。您要是还不满意,我们采购部大概是帮不上忙了。”
“这和上周五的破花有什么区别?!”
俞乐气得细高跟又踩深了一厘米,险些啪叽折断。
服务生直翻白眼:“的确没区别。这季度客房、展会厅、大堂的花卉布置,花卉设计师已经全部定案了,我们又没权力乱改,只能严格按照方案采购,没有特殊情况,是不能随意增减变更的……”
“特殊情况?你们送来的花要放在郑总办公桌上,郑总不喜欢,这叫没有特殊情况?”
服务生完全没把俞乐的紧张当回事:“以前不都这几种么,也没见郑总挑毛病啊。”
俞乐暴怒:“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
服务生:“那专门给您多买几种花,账目也拉不平啊。”
俞乐几乎要抓狂了:“拜托,我要的是十枝花,不是十车花!合理损耗会算吗,不会算的话让会计把证撕了,今天就离职!”
她抬腕一看表,七点四十四分,离郑飞鸾抵达还有十六分钟,顿时脸色惨白,连与人争辩都顾不上了,当机立断把杂七杂八的东西全码到小推车上,拔脚就向电梯跑去。
跑了几步,大概是嫌高跟鞋碍事,她脱下鞋子拎在手上,光着一双脚继续狂奔。
围观了全程的员工甲感到不解:“就为了一枝花,俞乐犯得着慌成这样?”
员工乙拍了拍他的肩:“你上礼拜出差,已经错过局势的最新变化了听说过一张厕纸引发的血案吗?”
员工甲:“厕……厕纸?”
员工乙像讲笑话一样讲给他听:“淮宁路那家锦程你知道吧?久盛上季度排名前三的模范酒店,上周三开了一场新地标招商会,中场休息的时郑总去了趟厕所,出来以后二话不说,直接开掉了一个清洁组。经理连坐,降薪检讨,搞得怨声载道。你猜为什么?”
员工甲问:“为什么?”
员工乙:“因为备用纸巾架上的纸巾断口没折成等腰三角形,轴线歪了三十度。”
员工甲:“……”
员工乙一声叹息:“这事儿要打个比方,就像教育局长亲自罢了一个小学语文课代表。据说锦程的hr当时全乐了,还以为郑总在开玩笑,拼命奉承他幽默,差点整个人事部都给一起炒了。”
员工甲:“真同情他们。”
员工乙起笑容,面色凝重地说:“先同情自己吧。郑总一年都去不了几回锦程,我们这儿他可是常驻,属于起火重灾区。上周五就因为办公桌上一束花,他把俞乐活活骂哭了。消息一传出来,别说他桌上了,连底楼大厅的盆栽都修剪得干干净净。你现在去看,保管一片打卷的黄叶子都找不着。”
员工甲毛骨悚然:“这也太可怕了。”
电梯从五十五层直降大厅,俞乐心急如焚,门刚开了一道缝就往外冲,迎面撞上了一个与她身形相仿的女孩。那女孩背着帆布包,脚踩平底鞋,没化妆,没胸卡,探头探脑的,一看就是来低层写字楼报道的实习生。
俞乐立刻张开双臂拦住对方,热情地问:“第一天来锦源上班?”
“是……是啊。”
女孩瞟向她手里拎的高跟鞋,忐忑地点了点头。
俞乐将那双昂贵的漆皮小高跟拎到女孩面前,笑容灿烂又亲切:“第一天上班建议穿高跟鞋,可以有效增强气势。这双是我周六刚买的,新款,四千三,跟你换脚上的平底鞋,好不好?”
十秒钟后,一道雪白的身影冲出了酒店大门。
俞乐穿着换来的半旧平底鞋,左眼看手机地图,右眼留意行人与信号灯,一路向东疾奔五百米,杀进了最近的一家花店。
花店老板接过手机,看到备忘录里几十种花名后头跟着一排叉,不耐烦地瞟了俞乐一眼:“这些全不要?小姑娘,你来找茬的吧?”
俞乐打开皮夹,摸出一叠红钞,在指间“刷”地展成了扇形:“但凡这上面没有的,一样一朵,一朵一百,有多少拿多少。”
只要郑总高兴,砸他几千又何妨。
花店老板乐得嘴角一抽,三两下撩起了袖子:“你等着,我这就给你找啊。”
墙上的时钟一圈又一圈旋转秒针,花店老板一朵又一朵慢悠悠地找花。俞乐脑内那个要命的定时炸弹亮起了红灯,开始尖锐鸣叫。她急得连催了好几趟,花店老板还是不紧不慢地对着备忘录翻来滑去,三分钟才摘五朵。
这样下去,必死无疑。
俞乐终于熬不住了,一把夺回手机,拨出了一个她曾经不屑于理睬的号码。
铃声响起来的时候,程修正在落昙镇一家小客栈的秋千架下给铃兰揉脚丫子。
落昙镇是一座慢节奏的南方小镇,东临日升海,西傍落昙山,以夏季的夜昙乍现闻名全国。临近初秋,最后一波花期正好过去,镇上没多少游客,大清早安安静静,枝叶间偶尔飘出三两声轻悄的鸟啾,连瞌睡虫都吓不走。
昨晚铃兰哭哭唧唧闹了一宿,何岸就抱着她哄了一宿,累得筋疲力尽。程修怕吵到他补眠,主动把容光焕发的小美妞抱到了院子里,泡好奶粉,让她坐在秋千摇篮里喝奶。
阳光暖融融的,不凋的九重葛爬满了秋千架,花朵洁白,每一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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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在风里翻摇。
小铃兰已经十一个月大了,长出了一头细软的卷发,正好可以扎起一束小萌辫,月牙儿似的翘在脑袋上。竹编摇篮晃悠悠,她抱着温热的奶瓶坐在里头,叼住塑料奶嘴,腮帮子一鼓一瘪的,努力吮吸着奶汁。
偶尔喝急了,围兜上便湿透一大片。
秋千架顶上蹲着一只橘猫,体型肥硕,垂着一条粗尾巴,正透过藤花的空隙打量着铃兰的一举一动,守护它可爱的小公主。
这只橘猫大名“六百六十斤”,昵称“六百六”,是青果客栈的镇栈神兽。
何岸、程修与铃兰还没搬来的时候,六百六就已经很出名了。它和它的九重葛秋千一起入镜过落昙镇的形象明信片、文艺小清新们的图文博客和旅游杂志。很多人都知道青果客栈有一只慵懒的大胖猫,喜欢霸着自家的秋千,从不给人挪屁股。
直到某一天,何岸带着铃兰来了。
铃兰来的第一天,六百六就把自家的秋千给压塌了。
客栈老板是个实干派alpha,见秋千塌了,立马取出榔头敲敲打打,没几下就给修好了。第二天一起床,他惊讶地看到半拉子木板又拖在了地上,另一端的绳子空空荡荡断口粗糙,分明是被利齿咬断的。
六百六蹲在旁边气定神闲地甩尾巴,琥珀色的圆眼里闪过一寸狡黠的光。
客栈老板不再试图修复秋千,而是拆掉它,换上了一只竹编摇篮,还在里面铺好了柔软的被褥。
就这样,六百六将它心爱的秋千当做见面礼,送给了它更心爱的小铃兰。
因为这只灵性与脂肪同在的胖猫,何岸在落昙镇定了居。
程修也一同住了下来。
一个淳朴且浪漫的环境总能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人的心态。九个月来,程修已经习惯了落昙镇的闲适,今天突然接到一通来自渊江市的电话,就好比一根专挑周末清晨破墙的电钻,每个字都聒噪至极。
“程修程修,你知道郑总喜欢什么花吗?”俞乐在电话那头焦急万分。
程修拖来一把饱经沧桑的破藤椅,惬意地躺了上去:“郑飞鸾喜欢什么花?我不知道啊。”
顺手揉了揉铃兰的小脚丫。
铃兰正在奋力啜奶,吭哧吭哧的,嘴巴啜着不得劲,四肢便配合一齐用力,脚丫子软扑扑地往程修掌心里蹬。
说实话,程修真是一点儿也不想和俞乐交谈。
被郑飞鸾开除后,他曾本着友善的态度想给新助理一些忠告毕竟郑飞鸾情况特殊,不是一个难度恒定的boss,极有可能在未来的某一天化身恶魔,需要早做准备。然而俞乐自视甚高,既不问他为何被开除,也不问郑飞鸾的性格特点,直接走马上任,甚至当面嘲讽他不懂得把握机会,将这么好的职位拱手让人。
程修几乎呕血,却无力与她争辩当时何岸还生死未卜地躺在医院里,铃兰也没出新生儿监护室。他需要操心的事情太多,顾了这头疏忽了那头,哪儿还有闲心回击对方的挖苦。
万万没想到,这位看似意气风发的俞助理也只熬了九个月。
他问俞乐发生了什么,俞乐说,郑飞鸾从上周开始无缘无故看桌上的插花不顺眼,连换十几枝都不满意,却说不出究竟喜欢什么花,最后勃然大怒,丢下一句:这点小事都办不妥,下周结薪走人吧。
程修听得愕然。
他跟在郑飞鸾身边多年,深知这个人是典型的企业家性格,抓大局,不拘小节,从来不会在意桌上可有可无的装饰物有一回程修心血来潮,往花瓶里插了一头蒜,郑飞鸾看到了也没说什么,以至于程修根本不知道他对花卉竟是有偏好的。
事实上,除去涉及何岸的部分,程修几乎挑不出郑飞鸾的过失。
如果连一朵无关紧要的花都能激怒郑飞鸾,这说明什么?说明他的情绪早已脱离控制,不足以支撑他理性地处理哪怕任何一件更宏观的事了。
这下是真的要完。
程修忍不住叹了一口气,俞乐听见,心里更慌了:“程修,你再想一想,仔细想一想,有没有什么花是他以前提过、夸过、买过的?今天要是再找不出一枝合眼缘的,我就要被开除了!你见过因为一枝花被开除的助理吗?”
程修想,这有什么奇怪的。
之前郑飞鸾脾气最暴躁的时候,还有一脚油门下去起步太快被开除的司机、煲汤时剩了一片姜没捞干净被开除的厨子、装订文件扎出四个孔被开除的秘书……以及救了他的omega和女儿两条命却被无情开除的前助理。
伴君如伴虎,这种日子往后还多着呢。
程修打了个呵欠,懒洋洋地说:“真的没印象了。我跟了郑总这么多年,从来不知道他喜欢什么花……”
说到这里,程修忽然打住了。
娇软的小铃兰坐在摇篮里,正一边抱着奶瓶吸吮,一边用乌黑明亮的眼睛注视着他。
第十五章
铃兰。
答案呼之欲出,就这么俏生生、水灵灵地扎着小辫儿坐在眼前,他怎么没想到呢?
程修一瞬疑惑全消,心情也跟着明朗起来,乃至产生了一种大仇得报的愉悦感100%的契合度真他妈牛逼啊,郑飞鸾再是目无下尘,照样得提线木偶一样被何岸的信息素牵着鼻子走。
他戳了戳铃兰鼓鼓的小肚子,逗弄她说:“宝贝,听见没,你那混球爸爸想你了。除了你,别的什么花呀草呀他都看不上,就钟意咱们铃兰小公主呢。这叫什么?干爹教你啊,这叫‘嘴上说不要,身体很诚实’。”
只听“咕噜”一声,铃兰舒舒坦坦吞下去一大口奶,紧接着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秋千架立刻被一股浓郁的奶香味包围了。六百六神大振,伸出粉舌头狂舔了一阵鼻子,站起来探头探脑地往下看,想弄明白哪儿泼奶了。
俞乐还在电话那端一个劲地催促,程修让她稍等,然后捂住手机,压低音量问:“铃兰,咱们帮不帮混球爸爸?”
铃兰眨了眨乌亮的眼睛,没吱声儿。
她其实已经会说话了,会叫何岸“爸爸”,也会叫六百六“猫猫”,嗓音软糯糯的,咬字不太标准,有着婴儿独特的萌感。不过这个问题太复杂,她听不懂,就冲着程修憨憨地笑了一下,张口咬住奶嘴,继续有滋有味地喝起奶来。
“铃兰乖,告诉干爹,咱们帮不帮?”程修又问了一遍。
这回铃兰拧起了秀气的小眉毛:“唔?”
六百六终于寻到奶味的源头,站起来抖了抖毛,在秋千架上舒展爪子、撅高屁股,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然后踩着木头柱子一跃落地。摇晃的尾巴扫落一瓣花,打着旋儿晃晃悠悠飘进了铃兰手中。
铃兰被吸引去注意力,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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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弄起了掌心的小白花。
“跟谁打电话呢?我听到铃兰的名字了。”
在六百六跃进摇篮的前一秒,半空伸来一双手,把铃兰连带奶瓶一块儿抱走了。空摇篮兜住一只肥硕的六百六,划破一道潇洒的弧线,荡出去足有两米远。
程修火速挂掉电话,随口胡扯道:“哦,没什么,推销奶粉的。我说咱家孩子离断奶还早着呢,母乳充足,用不着他们祖传一百年的营养配方。”
“咕?”
铃兰狐疑地看向程修,一双眼睛睁得溜圆。
他说谎说得太熟练,何岸没起疑心,笑道:“瞎说什么没断奶啊,你看铃兰都不高兴了。”
他轻轻拍了拍铃兰的背,边晃边哄:“咱们宝贝特别乖,不到半岁就断奶了,现在自己会喝奶粉,是不是?”
铃兰却不配合,眼巴巴望着何岸平坦的胸脯,伸出小手扒拉了两下,馋得“咕叽”直咽口水。
程修忍不住拊掌大笑,被何岸照着椅子踢了一脚。
出院九个多月了,何岸依然非常清瘦,身上没长多少肉,锁骨阴影很深,肤色也比普通的omega要白,介于健康与病态之间。幸好他天生骨架小,瘦起来不至于看着人。纵是如此,他的气色相比刚做完手术的那段时间也已经红润了许多,起码嘴唇不再是青白色了。
清早起床,他穿了一件对襟小布衣,袖口与衣角缝着蓝印花布,衣摆有一圈毛糙的撕边,是落昙镇民俗特色的样式。头发没梳,末端疏懒地打着卷儿,还翘起来一根呆毛,像个没毕业的艺术系大学生。
铃兰也穿了一条对襟小裙子,裙摆绣花,胸口挂一串漆珠子,腕上系一根五色缕,稍稍一动,银制铃铛就清脆地响起来。
她平常爱闹,在何岸怀里却温顺极了,自己搂着奶瓶吃早餐,小辫儿也不摇了,活像一只被母猫叼住了后颈的小野猫。喝到半饱时,她依依不舍地松开奶嘴,娇软地唤了一声“爸爸”,然后飞快地重新含住了奶嘴,生怕奶会漏光似的。
何岸笑着摸了摸她的脑袋:“慢点儿喝,不急的。”
程修悄悄把手机揣进了裤兜,任由俞乐一连串不甘心的呼叫拨过来,震得他大腿发麻。
秋千摇篮还在空中大幅度摆来摆去,他顺手扯住,救下了慌里慌张的六百六,成功获一声感激的猫叫。
他关切地问何岸:“怎么起这么早?铃兰昨晚闹成那样,屋顶都给她哭崩了,我以为你起码得睡到中午呢。”
何岸摇头:“睡不深,总梦见奇怪的东西,胃里也不太舒服,索性就起来了。”
程修听他这么说,心里一沉:“又吐了?”
“没有,比之前好多了,停药以后也没再吐过,就是刚睡醒的时候容易头疼,别的还行。”何岸温和地朝他笑笑,把铃兰抱高了些。孩子越长越沉了,可他的力气不够大,抱不了多久就爱往下滑:“你呢?起这么早,又被戴逍的呼噜震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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