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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白鑫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亦子无
说起上山打猎,白鑫才想到今时不同往日,他这一身能力去山上抓只小猎物还不手到擒来?居然傻傻的光记得要种地,在白家都没吃饱过,吃饱长身体啊!白鑫不禁啪了下脑袋:这猪脑子!
林寻吓一跳,关心道:“阿鑫怎的?”





异世白鑫 分卷阅读21
白鑫呵呵一笑:“大约是饿晕了。”
林寻:“……”
作者有话要说:
嗯,本人归来,正式更文,尽量日更甚至n更谢谢支持!
ps:
【今天一不留神被个专业高冷玻璃心“看上”,真悲哀~~说自己是猪,都要小心被她理解成在骂她是猪,o()o唉】
第13章第13章
小山头上老树高枝少,灌木丛多,偶尔能见到几座坟头。林寻细心搜寻地面的痕迹,随后选了两个位置分别挖了一个洞坑,小心掩盖好。其中一个上面加盖着一层幼嫩剑草,白鑫听他解释说这草是兔子最爱;另一个洞坑上则洒了不少附近抓来的虫类。
可惜虫子们轻松突破林寻设下的障碍纷纷往外爬,他俩人还没躲藏起来,这虫子就爬得到处是,洞坑上面没剩几只了。白鑫肚子正等着烤肉呢,赶紧将虫儿一一抓回来放好。这么一来,他二人便在此处陷阱周围找了个位置藏好。
蹲了一会猎物没来,白鑫再次跑出去将那些不安分的虫儿们抓捕回来。林寻见状,心里寻思着:为防诱饵跑掉,他抓来的虫类不是短足无足基本靠蠕动行走、即是被剪掉足翅瘫痪了的。叫他不禁怀疑自己多年的捕猎技能,是否漏掉某一细节。
两人蜷缩着身子窝在灌木丛中等了一刻,便在白鑫欲再次出去时,一只黑黄山鸡从远处晃晃悠悠而来,其后跟随着两只小一点黄鸡,破有一种“大王在巡山”的气势。
黑黄的警觉性高,见了一地乱爬的虫,并不激动,低头吃一只便抬头转了转;两只小黄在它之后奔过来,一口一口吃得欢快,噗噗两下就掉入陷阱。黑黄猛然拍打着翅膀跳起身子,“咯咕”叫着就要跑,谁料斜里飞来一块红泥,“啪!”一声将它打到。
背后下黑手的白鑫兴奋地跳出去,抓起晕死的黑黄口水直流。林寻钻出来,上上下下打量白鑫,满口称赞:“行啊,阿鑫!这么远的都能叫你用一块泥打翻一只山鸡,气力不错准头足!说好是叔给你打猎物的,却比不上你小子厉害啦!”他话里话外很是好奇,却也不问。
白鑫暗道糟糕,刚才只顾着肉了,没注意要保守秘密。幸而只叫林寻发现他的力气大,有这般体质的人虽没见过,但也不是没有,倒是不太惹眼;遂憨笑道:“要没有林叔设下的陷阱,也不能引来猎物,小子我不过是在林叔的帮助下捡便宜了,可不是回回都有这运气能打中的,嘿嘿。再说那洞里面还有两只呢,林叔轻轻松松就能抓到,才是真厉害!”
“哈哈,看不出来你还挺能说”,林寻捧腹一笑,一面抓起陷阱里的两只,一面乐道:“去瞧瞧那边有没有,若是没有,叔这就烧山鸡你吃。”
“那咱们快些走吧,小子我都等不得啦!”白鑫爽朗笑道。
“好好好!”
林寻并不因为白鑫年纪幼小而随意忽掩他,认真地教授他几个实用的抓野物法子。白鑫大开眼界,两人非亲非故,认识还不到一天,却肯教他真东西,有些甚至在关键时刻能救命;故此对林寻好感倍增,神态间多了几分亲近,令林寻觉得奇异的是,此种亲近之意竟然不是小辈对父辈的尊崇,而是兄弟之谊。这却是因着白鑫前世三十多年的记忆影响着他今生的处世态度。
话不多说,这两人小心靠近另一个陷阱,但见一身材薄弱的小童跪坐在地、从洞坑中抓出一只灰兔!
白鑫立时跳出去喝道:“放下!”
小童惊惶一叫,转身见这二人,不稍想便知自己偷了他们的猎物还被人赃并获,一时脸都吓白了,更不秒的是其中一人他还认得正是白鑫。
白鑫也是一怔,想起好多天前在白家大门外见到的那个冷冷淡淡独自蹲在一边的孩子。后来听别人提起,得知他叫长流水,是个良子,脾气暴烈,家境不好。
“那个……”白鑫憋了一会竟词穷。
“看来阿鑫你认识他啊,是一个村子的吧。”林寻摆出一副大善人的脸色,冲对面那个绿眼睛里快掉出水来的小良子温柔一笑:“你别怕,看你是个不错的孩子,叔叔同阿鑫就当你没做过此事。”
长流水此时内心是崩溃的,一时是被抓住的惶恐,一时是自己做了这等事的耻辱,一时又是不该贪图便宜的后悔;对于林寻的话,他将信将疑,生活经验叫他不相信他人无缘无故的良善。
林寻面色不变接着道:“叔叔是刚搬来此地的,意外认识了阿鑫,同他结了忘年交。”
白鑫冲他翻了个白眼。
“叔叔曾看过不少人面相,刚才替小良子你看了下,发现你之性情是外在刚强、内中纯良,少时艰难了些,但得遇贵人、能保住纯善将有后福。”
没想到林寻竟然真有两下子,连长流水都听得专注。
“不过,”林寻话音一转,“此次想必你是生活所迫,便不与你计较,可下不为例了啊!”
长流水被林寻的神棍模样忽悠住了,认认真真地点头答应。白鑫转头撇撇嘴,他也就是刚开始信以为真了,随后琢磨了林寻的话,将之套在自己身上竟然也合适!可见这就跟他前世看过不少的与各星座对应之人的性格分析雷同,一种套路能套进去诸多人的性格习惯。
接过长流水递过来的兔耳朵,白鑫将之与林寻手中的一只黄鸡对换,磨磨蹭蹭地把黄鸡塞到长流水手中:“那什么,这只鸡是能下蛋的,熬汤的话也很补身子。”
长流水傻傻不知所措。
林寻憋不住偷笑了,先前发现黑黄鸡是雄的、两只黄鸡是雌的,白鑫给他出了个主意:若是另一个陷阱里有猎物,他就将三只鸡养着下蛋生鸡仔。
“林叔等下要烧肉请我吃,”白鑫暗中瞪了林寻一眼,期期艾艾接着道:“这么大一只兔我们俩个也吃不完,不如你留下来帮着吃掉吧。”林寻手中的小灰兔表示不服。
林叔叔在一旁望天,没有帮衬的意思。长流水也是很久没吃过肉的,忍住馋意坚决回拒:“谢谢你们的好意,我需得回去为外祖煎药了。”
不管白鑫心中如何,长流水恭敬地朝他二人施礼:“今日多谢你们,来日流水会报答你们的。”便不再多言,快步离去。
那隐隐显出一点高风亮节的的做派倒是让林寻讶然:小小年纪能做到这一点,定然家风不错,这个小山村居然有如此人家。
“走吧小子,等你吃了叔用独门秘诀烧制的兔肉,保管你没空伤心!”林寻一巴掌拍在白鑫肩膀上,拍得他脚步趔趄一下




异世白鑫 分卷阅读22

“哼!我这是肚子饿狠了不舒服。”
“哈哈哈,难道刚才是叔故意磨磨蹭蹭都不好意思跟人说话以至于叫你饿这么久的?!”
啪!
“臭小子!”林寻气得不顾形象跳脚,捆作一团的鸡兔们被他甩在地上,大手一抓,将见势不妙的白鑫摁在膝盖与大腿间,抬手啪啪啪就是三下打在白鑫臀部:“没大没小的混小子,竟然敢打我的”连忙把话尾咽下去,他可说不出口。
白鑫争扎起来之前已经被打了,此时倒是破罐子破摔,接住话:“不就是啪了一下臀么,枉林叔你之前说过咱俩现在是忘年之交呢,兄弟间打闹一下有什么要紧的。”
林寻一时竟无言以对。不由得叹息道:“叔大人不计你小人过。既然你肚子饿还不快拿上东西跟我走,我可记得你力气大着呢。”
闻言,白鑫听话地抱起地上晕作一堆的三只,再闹腾下去都正午了,明明是来吃上午餐的。
作者有话要说:
林大叔是个重要角色,嘿嘿嘿,作者绝对不是在坏笑~~
第14章第14章
林寻教白鑫采了几样果子草药,又拾了一捆山头常见的枯松针,两人回到水塘边,将灰兔歃血去皮去内脏洗净,兔肉涂满果浆草药汁以及林寻随身带的一点粗盐,串上木棍往火上一烤,滋滋肉香伴着果香药香、松针燃烧的木香,肉色渐渐变成金黄直至微微焦黄,泛着香气的油滴滴落火中,实在勾引胃口引人唇舌流涎。
预想的挺美,实际情况是
“哎呀,阿鑫你来拿着,味道太香,叔叔我年纪大忍不住啊!”林寻不容白鑫反驳径自将兔肉塞入他手,“我去边上坐坐,你就在这看着,记得烤到焦香时候再洒点配料就行。”
两人就在树荫下烤肉,白鑫乖乖蹲坐一旁,闻言迅速拽住林寻的一条裤腿管,提出条件:“三七分,我七你三。”
林寻一下子便听懂了,挑眉道:“你跟我说的是你今年九岁,看起来也就七八岁大,胃口怎么比叔叔我还大呢?!不过呢,说好是请你吃,叔叔当然要叫你满意咯。”
白鑫便不管他,认真地按照他吩咐的不时转动一下兔肉。
三九伏天烈日当空,空气都躁动起来;风不动虫不鸣,头顶树枝遮挡不住火辣日光,极其易燃的松针发出哔哔啵啵的声响,火烧得特别旺,映衬出白鑫的小脸一扭一扭,好在白鑫体质有异、耐热。躲进对面树下的林寻见此,竟是放心的睡起午觉来。
另一边,长流水抱着白鑫送他的黄山鸡回到家中,屋里的秦氏听到鸡叫,问他:“阿水,哪里来的鸡?”
长流水把鸡关进倒扣住的竹筐,上面压了个水盆,这才告诉秦氏:“我刚从山头回来,在一个洞坑里抓到一只腿脚受伤的野兔;之后碰着一大人一小孩,听说那个大人是才搬来村里的,他打到几只山鸡,见我这里有野兔便跟我换了。”
“这样啊……”
“今晚给你熬鸡汤,常人夏日里吃了没多大用,您身子弱到是可以受用。”长流水进屋扶秦氏出来吃中饭,秦氏不着痕迹地打量他两眼便没多问,只嗔怪道:“老婆子整日不干活还一日三顿饭,吃那么多干嘛!浪哦!”
“您这不是生着病嘛,吃饱了病才去得快。”饭菜是现成的,直接摆上桌,早上做一次,能吃到晚上。
说起病,秦氏忍不住又抱怨一句:“我这不都起得来身子了,你这孩子还花那么多冤枉钱去镇上请医师来。”看来要给孙儿找个会过日子的丈夫。
长流水不知外祖心思,因回道:“吃过几副新药,您身子便开始好了,可见我这钱花的该。”又拿话堵秦氏:“反正这钱是孙儿挣的,孙儿就是想孝敬您;您要训我呢,便将身子养好来!”
秦氏果真不再说,某个念头却越发坚定。
说来秦氏是小病拖成大病,请医问药一番,医师给多开了几味好药。长流水算了算,十来帖药拿下来,采菇得来的钱也就花得差不多了。听医师说,秦氏得多吃点好料才能把身子补回来,他才想在山上打野物。可惜,武力值不够又没人教他方法,跟村里的孩子们打群架获胜不表示能抓到一只山鸡。
‘若是……请他教我打猎……既能……多余的卖到镇上……’这么想着,长流水一喜,随即一叹:且不说他是良子那人是汉子多有不便,他家才搬来的情况不明,更别说想学别人的手艺哪里是随便就能学的,少不得要交束。
林寻突然耳根子痒,手指头粗掏了掏挠不到痒处,难受得直皱眉。
白鑫见了,摸了摸脑袋不好意思地问:“不行么?”
“啊?不是,你愿意帮我养鸡我还乐得轻松呢。”林寻笑着说。
白鑫仰头看了看他,没瞧出他脸上有不高兴不乐意厌烦的意思,小心翼翼地再次解释道:“我知道这样可能占你便宜,不过你多养几只的话一个人可能顾不来,我给你帮忙的话你能轻松不少呢,而且你去山上可以带上我给你打下手啊,”白鑫抬起手臂握着小拳头示意,“我至少能砸到一只山鸡呢!就像故事里讲的,林叔你是大侠,我就是那个跟班!”
林寻哭笑不得地瞪了白鑫一眼:“你小子还知道大侠啦,叔叔参过军的,怎么编也该是将军嘛!”
白鑫立马作揖,口称:“林大将军好!”随即被林寻抓住后领往上一提,便听他笑骂道:“没看出来你还挺狗腿的啊,会拍马屁。”白鑫在心里偷偷回了句:马屁没拍过,倒是你的今天拍到了。
两人分吃了烤兔肉,白鑫留下一部分晚上加餐;剩下两只山鸡,白鑫再次建议林寻养着,可以多抓几只一起养,随后林寻果真领着他又弄来五只一雄四雌。白鑫接着表示可以请他过来喂养这些鸡,每天给他一两只鸡蛋就行林寻没粮食作物,鸡饲料是个问题,那么就可以交由他解决。
当林寻想都不想地答应,白鑫惊讶极了。两人认识不到一天,虽然双方很合得来,但事关长期利益问题,这么爽快就同意,着实意外;若非他此时是个小孩子,他就要认为林寻看上自己了。
“前面就是我现在住的房子,路认好了,你回去吧。”带白鑫认了他的家门后,林寻直接开口撵人,一丝请人进去喝口水的意思也没有。
林寻家位于一处高坡上,似乎是新建的,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在这里建房子,村里也没听说。白鑫站在这里离他家院门还有一段距离,看不到那院子里面。
“明早我会在




异世白鑫 分卷阅读23
太阳将起时过来,林叔,我回去了!”
“好。”
待白鑫的身影消失,林寻才开了院门进去。院子里有点乱:这里种了点菜叶子,那里搭了个窝棚半塌不塌;头顶上飘着已经晒干的衣服,但中间靠墙的水井边还有一桶泡着没洗。
‘唉……’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憋了好久才憋出这么点,就怕把林寻写成主角了,写烤肉时某真恨不得爬进去把肉吃掉!唉……吃晚饭去。=。
第15章第15章
回到白家时,晚饭已经吃过了。天井里,宝书乖乖坐在木盆里让郑氏给他洗澡。
郑氏见白鑫一身脏兮兮的衣服,脸皮一拉:“叫你在家带弟弟,才带了三日,今日就跑外面撒野去啊!现在才回来吃饭睡觉懒死你!这身衣服再破你就自己买去!不是挣那么多钱么,够养活你一人了!还回来干嘛!”
这时,宝书站起来叫道:“阿我要撒尿!”
郑氏便抱他出来,指着排水沟说:“尿在这里。”也没空管白鑫。
厨屋里没人,白鑫照例检查了下自己的铺盖,没被动过的样子。不过就算再有人翻也没事,那天之后他把重要的几样托付江氏保管了。本来是请宝丽帮忙的,但她跟宝夕都好东西都是放江氏那不敢放她们房间里。白鑫暂且相信二房一家不会贪墨自己的物品。
宝书洗完澡,郑氏带他回前院,宝钱看准时候来找白鑫,悄悄从橱柜后面摸出一块手绢包,“大姊偷藏的,你快点吃!别叫人发现了。”
白鑫接过来一摸,是一包土豆米,面前这位内向的小家伙以往几次跟白鑫说话都不敢抬头看他,这会光顾着紧张了,见他没动静,还推了推他不断催促着:“你赶紧吃完手绢给我。”
不过,白鑫摸摸他头上可爱的发髻,神秘兮兮地说:“你去喊大姊三姊过来,要是宝书也在,把他也叫过来,记住千万别叫其他人发现了!”
宝钱果然听话,连头发被人摸都没空想,便匆匆去了。白鑫从胸口衣服里掏出省下来的烤兔肉,大叶子包得好好的,一打开还有香味。土豆米倒进叶包,烤肉转入手绢中。
宝丽几人来得挺快,一来,宝书先叫道:“哇好香!是什么!”
宝夕眼疾手快捂住他的嘴,“嘘~弟弟小点声,不然就没你的份了。”唬得宝书一个劲点头。
“给你们吃的,”白鑫将兔肉交给宝丽,“这是烤兔肉。”
“肉肉!”宝书趁机抓住。
宝丽不好意思地说:“阿鑫你留着自己吃吧,晚饭你都没吃呢。”说着便要还给他。
“白天我才吃过了,上次你们送了我一身衣服呢,今天还给我留吃的,这肉就算还你们啦,”白鑫在肉上面比划了几下,稍稍满意:“看着不多,但应该够你们一人一口。”
宝丽还待推拒,宝夕先下了,“谢谢阿鑫啦!”她胆子大些,比宝丽想得开:吃了别人的,日后记得还回去就是;若是像傅氏那样光吃不还,谁乐意跟她来往啊。
待几个孩子拿着肉躲进江氏房间,把这事跟江氏一说,果然江氏对白鑫的态度比从前要好。
话说,白鑫第一天去林寻家上工,大早上先去挖了野菜;等天稍微亮了点,去水里摸了好多大田螺小田螺,满载而归。
林寻连夜把家里整理一遍,白鑫进去一瞧,由衷称赞:“林叔您自己一人住拾得挺好呀,真会过日子啊!等我将来从家里搬出来也想和您一样!”
林寻轻轻一笑:“呵呵呵。”
墙角的窝棚里关着七只鸡,白鑫左右看了看,告诉林寻:“阿叔,鸡窝是您自己搭建的吗?搭得不对,小了点。”
“你知道怎么弄?跟我讲下。”林寻虚心求教。
白鑫在上一世死前有十来年没做过农活了,人也不是很聪明,好多事情得从记忆深处里挖出来,还不一定适合现在。倒是白家的鸡鸭群就住他隔壁,他还为阿金去偷过几次鸡蛋鸭蛋,摸过它们的窝,可以让林寻照这那个来:“来个小二层的,一层宽松些住着舒服,下雨不方便放出去也能在里头打滚;二层铺两三个下蛋蹲的窝,鸡窝外层还得围起来得到处撒野。其他的阿叔您看着办吧。”
林寻顽笑说:“我还以为你说的是酒楼客栈呢,是不是再来个三层,便于鸡母与鸡公独处啊?”
“阿叔您别以为我小孩子听不懂哦,下流。”白鑫淡定地回应,又道:“借您厨屋的刀我用下,把这些野草剁碎点。”
真叫林寻哭笑不得:“在大门左边这间。”
林家厨房干净简洁,用具齐全,光是菜刀就挂了半面墙壁!白鑫左看右看,其中一把细长细长的耍起来肯定漂亮;而刀身厚重宽大衬得刀刃极细的那把实在霸气!
最后白鑫拿了“霸”刀、菜板、门槛外头一个普普通通的小木盆,就坐在门槛上,咄咄咄一阵响,把剁成一小截一小截的野草倒入小木盆里。林寻一见,不得不佩服白鑫会选好东西:那刀是他用得最称手的,那盆是他洗脸的早上白鑫过来的时候,他随手放地上就跑去开门了。
见林寻的脸色似乎不太顺畅,白鑫怕他不满意自己的干活,一边说:“家里的鸡一般吃菜叶子,或者长不大的小地瓜剁碎煮熟和土豆榨油后的渣拌一拌;鸡是比较挑嘴的,鸭子就不会,给什么吃什么,还可以放到水塘里叫它自己找吃的;不过野山鸡吃的都是生食,应该比较容易养。”末尾这句听着有点自我安慰的感觉了。
好在主人家不在意的样子:“你看着办吧,叔叔我只会做饭。”
白鑫听了,心思一动,一个主意蹦出来,暂时被他放到一旁。
抓了一把碎菜撒到鸡群里,眼看它们肯吃,白鑫放下心来。将大小田螺分开,大的直接仍给鸡啄,小的得把壳拍碎了,挑出肉来,鸡子们才能吃到,要是换成鸭子就简单了,要么在大扁嘴里把壳碾碎吃下去,要么急不可耐地一口吞入,真是乖巧懂事,给主人省下多少麻烦。
有些大田螺的壳是薄薄的黄壳,看起来挺漂亮的;听白老爷子说过,这些大田螺叫作“阿母螺”,吃不得,而小田螺村里人都爱吃,放点油盐酱姜醋下去烧、炒、拌怎样都行,着实美味,偶尔奢侈一把才吃田螺虽然是肉,但不值钱,田野里有水的位置就有田螺,而调料实在贵。
白鑫转了下眼珠子,问道:“林叔,你吃不吃田螺啊?”
林寻没好气的拍了下他脑袋:“乱说什么!给鸡吃的你却问




异世白鑫 分卷阅读24
我吃不吃。”
白鑫身子一扭,躲过再要拍过来的大手,忙解释:“叔!我不是在闹你!村里人都喜欢吃田螺,可好吃啦啦真的!拿盐水泡几天等它吐完脏污、剪掉螺尖洗干净,或者直接挑出肉来,烧啊炒啊都是一绝。”
“哼,是你自己想吃吧,说得口水快流出来了。”林寻一把揭穿他的小心思。
白鑫看他并不生气,知道这事能成,还挺感动的提出好几个要求都没见他反对。
“那这么点不够吧,”林寻翻了翻白鑫早上摸来的田螺,“怎么大小差这么多?”
白鑫回道:“长得虽然一样,但大的吃不得,吃了会出事,所以村里人给它起了另一个名叫作‘阿母螺’。”
“哈哈,难不成这里头还有什么典故?”
白鑫冲他竖起大拇指称赞道:“林叔您真厉害,这都能猜到!从前有个汉子自己一人住,一日他好心救了一位落水的娘子这位落水的也可以是良子,看您喜欢哪样的落水的这位因见汉子心地善良,便偷偷给汉子干活送东西,最后被汉子发现,两人成亲。落水的人自称田螺,汉子叫林叔”
话一出口,白鑫蓦然向后一跳。林寻发现被取笑之后,便要打他屁股,没料到他动作更快,避开了,不爽地命令道:“混小子过来让叔叔打一下,居然拿叔叔我来瞎编乱造,没大没小。”
白鑫想了想,和他讨价还价:“那你真的只打一下啊!不能超出!”
林寻对此有点意外,因说道:“你提过的叔叔什么没答应你呢。”说完自己都是一愣。
白鑫暗自反省自己是不是有点得寸进尺了,见林寻傻呆着不知想什么,只好把过去的成年思维一、舍下脸面来,凑过去自己撅着屁股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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