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飓风Black Hurricane(H)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Erica Parker
“杰斯,你应该拍迪安的照片,”艾瑞克用一记眼刀提醒我。
“抱歉,”我嘟囔着叹一口气,把镜头转向了迪安。
“杰斯?”迪安问道,问题直指向我。
我只犹豫了一秒就埋头继续拍照:“是杰斯迈,安德鲁杰斯迈。”妈的,差一点露馅。以前那会儿的我不叫“杰斯”,但这个昵称和我的本名“杰斯珀”实在太接近太容易被认出了。
迪安的视线又开始像我进来那会儿那样,在我身上来回打量起来。妈的!这就是他想做的事,想和我来一炮。或者这样说更合适:想把我扒光了来一炮。真是让我火大,但同时又让我禁不住想要冷笑:他可真是选错了对象。
chapter2
结束了本应该是五分钟,实际上更像是十五分钟的采访后,我拾起相机,迪安在我身边大摇大摆地绕来绕去。艾瑞克一边忙着飞快地在手机上打字,一边整理他的磁带录音机和文稿。
当感觉到一只手搭在我肩上的时候,我惊得差点把相机包掉到地上,拇指来回的抚触让我冻结在原地。
迪安贴近我轻声耳语:“不如我们两个单独待会儿?”
哇喔,多么高高在上。这大概是摇滚巨星们约炮时说的最屈尊纡贵的话了
“如果我说不呢?”这就是我的回答,我耸肩抖掉他的手,抑止住一阵颤抖。
“我会把你介绍给乐队里其他成员的。”他语气中的笑意曾迷得我神魂颠倒,现在也依旧是,只是我已经不再上套了。“如果你想要的话,我甚至可以为你单独来场演出。”
“不用了谢谢。”我低声地说,舌头有点打结。天,我是真的紧张,我把眼神移向了别处。
他挑起眉毛:“哦,抱歉,我以为你是弯的。你不恐同对吧?”他轻笑着问。
就因为我拒绝了他,我就一定是直男?
“看到那边我的朋友了吗?”我指着艾瑞克,他正满脸好奇地看向这边。“他完全就是‘弯’的代言人,我认识的比他还弯的人就属我自己了,所以不,我不恐同。”
“噢。”迪安将双臂环到胸前,皱起了眉。“所以你们两个是一对儿?”
我轻笑一声,摇了摇头,继续拾相机。
迪安靠得更近了点,他的体温就像一阵温柔的浪拍般传到我的后背。我原以为摇滚明星都是一身酒汗的臭气,但我从迪安身上闻到的只有他独有的气息,而且这气味一点都不坏。他的味道不同于他旧时,也许是因为那时他还是个男孩,而现在已经长成一个男人。我恨他,全身心地恨着他,但我更恨的是我那轻易受他影响继而背叛了自己内心的身体。我通常干燥的手心现在濡湿了,我的胃正在翻腾,我的脑袋天旋地转。我觉得自己又变回了十三岁,这令我很是气恼。
“怎么,就因为我对你不感兴趣,我就必须得是直男或者有主了?”我干脆地反问,手伸向门把。
当他的手覆上我握着门把的手时,好几个想法冒出来在我的脑海里挣扎。想一拳打在他的脸上;想冲他大喊他是怎样伤害了还是一个孩子的我;想踢爆他的蛋因为他不记得我是谁;但最重要的是,我想打开这扇门赶快逃走。
我扫视到一旁的艾瑞克已经拾好东西。他挎着他的小挎包,正瞪着眼睛看着我们。
“我觉得我似乎见过你,”迪安说,他的声音又温柔又深沉,“我们见过吗?”
是的我们见过。不我们没有。我的嗓子塞住了让我呼吸不上来。我一把推开门,大步地向走廊尽头正方形的灯走去,这条走廊长得看不到头。但至少在尽头处,我能用没有受迪安的烂人品污染的空气把肺填满。
艾瑞克跑着追上我,但直到我来到了空荡荡的会场厅才注意到他。这里没有新鲜的空气,只有仿佛无处不在的装修材料味。我瞅准大门的方向然后照着歪歪斜斜的路子走过去,一出门几乎要跪倒在地上。
“靠,杰斯,到底发生什么了?”艾瑞克一边问,一边在我身边短促地喘气。“我从来没有见你像那样。”
“像什么样?”
“不知道,愤怒,伤心,紧张。为什么你不喜欢迪安?”
“我就是不喜欢,成吗?”我们还在室内的时候,外面下过雨,现在空气格外清爽,我深深地呼吸了几口,才回过神来回答艾瑞克说的话。
“……我的意思是,只要是个长的男人你就会上,为什么今天会拒绝?”
“靠,艾瑞克,咱们别再提了行吗。”
“嗨,伙计们。”卡尔-艾尔(“白化男”卡尔文1的简称,同时也在致敬他最爱的超级英雄卡尔-艾尔,也就是人称的“超人”)向我们打招呼。他站在他那辆老式的蓝色丰田汽车旁边,出现在恰好的时间来接我们回家。我觉得他的出现从来没有哪一次比现在更让我感到如释重负。嘛,这句话也不完全对,高中的时候他也拯救了我不少回。
注1:calvinthealbino,简写成cal-al,albino是白化症患者的意思。后面的kal-el是超人的原名。
“哇哦,你又换发型了”,艾瑞克说,只是为了转移话题,语气里一点惊讶的成分都没有。
卡尔-艾尔原先的蓝色长发现在已经变成了深红色,看起来非常拉风张扬,不过和他苍白的肤色很搭。发稍被修剪得很直很平齐,造型别致地衬托着脸周。和往常一样,他戴着美瞳,今天是亮蓝色,他一身的皮衣和链子可能会让你误以为他是“黑飓风”乐队的一名成员。我的这位好朋友也许迥异于他人,但是他那独特的打扮风格,那富有肌肉线条的身形,那深沉的声线,令他性感无比。只是他自己不这么认为而已。
他盯着我一直紧捂着胃部的手和我脸上不知是什么鬼的表情,然后看向艾瑞克。接着他的视线划过艾瑞克停在了那张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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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体发布会的海报上。瞥了一眼男男女女在酒店入口拥挤的人潮后,他又将目光转回了海报上。
“嘿,那个乐队是”
“对。”我一边答一边钻进车里。卡尔-艾尔热爱摇滚,但同时他也是个忠诚的朋友,他一点都不粉“黑飓风”。或者至少他装作他不粉。我好几次发现他无意识地对着广播喇叭里“黑飓风”的歌打节拍,嘴上还能对出歌词的口型,直到看到我盯着他才停止。
他坐进了驾驶座,艾瑞克打开后门坐了进去。
“靠,卧勒个大槽,”卡尔-艾尔说,“你还好吗?”
“还行,”我回答,“我只是需要赶快离开这里。”
卡尔-艾尔二话不说飙上车道,车子因为急剧加速发出锐响。艾瑞克一头撞上了前排座位靠背上。“到底是怎么了?”
“我们以前和迪安一个高中,”卡尔说。“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艾瑞克难得地闭嘴了,卡尔刚才简短的回答让他在接下来的路程一句话都没再讲。我以为他多半会他继续追问,问我为什么不告诉他我认识迪安,但他什么也没有问,我对此很感激。我真的还没有做好谈论这件事的准备,就连回想这件事都很痛苦。
我闭上眼睛,来了个深呼吸。
迪安妈逼的麦奎因。原名叫做迪安萨默菲尔德。他不仅是我的初恋,也是第一个被我允许走进我的心的人近到足以令我心碎。而他也的确将我的心弄了个稀烂。自他之后我再也没有交过一个稳定的男友,而且我觉得我再也不会有了。当然了,年幼的心难受点伤,但是迪安干得事简直令人发指。
我是在上高中的第一天遇见他的。天呐,真是恍如一梦。他那时是二年级生,比我大两岁,我十三岁就开始上高中,比我的同龄人高一级。我不记得自己曾在初中时见过他,所以我猜他应该是刚搬进这个片区的。不然我不可能不记得那一头飘逸的黑发,那双透亮的绿眼睛,那轮廓分明的脸庞。他穿着黑色皮夹克受欢迎极了,与最漂亮的女孩和最帅气的男孩为伍。他说话简洁,笑容迷人,一副标准的坏男孩派头,让我的目光总是情不自禁地追随他的身影。我设法弄到了他的住址,然后跟着他从他家的小平房走到学校,再从学校走回家,哪怕这意味着我要多绕十五分钟路。我还搞到了他的班级课表,在课间去偷偷看他,只是为了靠近他。当天气好时,我满怀崇拜地听他在室外弹吉他。他的吉他弹得和我完全不一样,我被强迫上古典吉他课,而迪安则弹一些重口的,像是摇滚之类的。他的音乐才是让我打从心底里喜欢的风格。
他那时在学校乐队不是那种有喇叭和笛子的乐队而是使用截然不同类型乐器的乐队:钢琴、贝斯、鼓、吉他,甚至还有的孩子以人声作为乐器。我想加入那个乐队,好让迪安对我印象深刻,但是整个第一个学期,我都在适应新学校的环境,所以直到第二个学期我才加入。我想第一次乐队排练的那天,才是迪安第一次注意到我的一天。
卡尔-艾尔的丰田车停车的一声锐响将我拉出了思绪。我到家了。
艾瑞克拉住了我的手,满眼严肃认真地说:“真希望你之前就告诉我你认识迪安,他是不是欺负过你?”
我转身给了他一个拥抱:“他没有欺负我,他就是个纯粹的混蛋。”没必要因为那些旧事毁坏迪安在艾瑞克心里的偶像形象,艾瑞克从乐队刚出道的时候就是他们的粉丝了。
我也给了卡尔-艾尔一个紧紧的拥抱,然后转身离开。
我的住所曾经是一个工业生产用的阁楼,就在波士顿的主城区,靠近港口步道。房租很便宜,而且也不是太破烂。之所以便宜是因为我发现这个地儿的时候它还是一个废品堆,而且它的主人也拿它没用。尽管我必须得搭地铁才能去我朋友们住的地方,但因为是直线路程所以我并不觉得麻烦。不过现在我倒是有很多麻烦,因为我的房东一直说要涨房租,甚至要卖掉这个阁楼。
坐电梯上五层楼要等上好长时间,所以我两步并作一步爬楼梯上楼。阁楼里有些杂乱地堆满了油画、白画布、颜料、画笔,其他各种绘画用具。一小块地方拾出来被当做起居室,里面有一张磨破的三人沙发,一台显像管电视机,一个旧立体声音响。起居室旁的一个小角落是厨房,有一张双人的早餐桌和各种不成套的厨房用具。我觉得自己从没有哪两个盘子是一样花色的,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来自二手商店。这个开放空间里唯一的门通往那块巴掌大的卫生间,这也就意味着我唯一的卧室只不过是一张手绘帘子后的床和一个装衣服的橱子。
如果有强盗打算抢劫我家的话,他们真的会非常失望。我唯一值钱的东西就是一把旧的芬达电吉他,黑色六弦,有一点弯曲变形,但这使它能发出一种独特的音色。当我不画画,工作,或者与其他人出去玩的时候,我就会坐在床上弹吉他。这几年来我甚至创作出了一些曲子。不为悦人,独飨己耳。
我现在就想任我的手指在吉他上驰骋,但是弦已经磨损了,昨天早上e弦还崩了,在我手上留下一道血痕。我打算用点其他东西让自己在这个午后安适下来,比如“九寸钉”乐队的音乐,小半瓶桃味杜松子酒,一支干净的画笔,以及剩下的不管什么颜色的颜料。绘画令我放松。人们老觉得我一直很轻松,但我通常在喝酒、飞叶子、做爱,或者清晨画画的时候,才是放松的。懂我的人都知道,事情不顺心的时候我会异常焦虑,而近来就事事不顺。
我的生活没有方向,每次一想到这一点我就觉得焦虑。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事事都计划好了。我是个天才儿童,就是那种在课堂上远超过同龄人的孩子,拼拼图拼得比谁都快。我的哥哥迈克也跟我一样,我父母在知道这个的时候大喜过望。他们把每一分钱都花在了我哥的进阶教育上,所以到我读书的时候已经不剩什么钱了。我们倒也算不上贫困……虽然从负债情况来看,我们算是穷人,但是我还是个孩子并不要求很多。我们变穷是在银行回住房赎取权导致我家人破产的时候。那个时候,迈克正在为某个神秘兮兮的机构还是什么的工作,全然不顾爸妈一贫如洗的状态。最令我父母不愿意看到的是,我成了不良少年,还从高中辍学了……这点倒是全拜迪安所赐。
我不太愿意回首往事。十三岁的我又矮又瘦,人们常常误以为我是初中一年生2。尽管妈妈反对,我还是坚持把头发留至肩膀,虽然这让我看起来有点像个女孩儿,但我是个滑板少年,这就是一个滑板少年该留的头发。我的头发现在是金棕色的,不过小的时候颜色更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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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几乎是金黄色的,与我自然晒黑的皮肤很衬。我的眼睛十分出,是深色镶边的绿松石色。我想这就是为什么迪安觉得他认出了我,但和那时比我已经长大了很多。十五岁之后我的个头猛蹿了一截,那正好是迪安离开之后,我的身材也健壮了些,尽管依旧没什么肌肉。我的脸很小还有点阴柔,但至少比起那时更像个男人。我变得不一样了,但也不至于让迪安认不出我。我猜这是因为我对于他来说,从来都没有那么重要。
注2:美国初中一般是从十一或十二岁开始读。
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非常腼腆,我的安静被当做是“懒散”。父母给我布置很多的额外作业,他们觉得我是“天赋异禀”,这导致我没有时间去交朋友。我也因为发现自己喜欢男孩而格外害羞,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应对这样的取向。我并非笨拙或傻气,但当我第一次乐队练习的时候,迪安第一次注意到了我,我的心跳得就像是要跳出嗓子眼,脸蛋变得通红。他的目光让我的脚软得就像果冻一样,所以当我摇摇晃晃回到座位的时候,完全没有注意到椅子,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所有人都笑了起来,迪安笑了,我也笑了,尴尬得要死,也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好。
我能立刻感觉到他知道我对他有意思。这真是吓到了我,但是我又无可奈何。起初他不是经常看向我,但是几次被他抓到我在凝视他后,他开始不停地往我这边看。大概是想知道我是不是在看他,而我又几乎无时无刻不在这样做。哎,我真的忍不住,我好希望我可以回到过去,然后把那个迷恋他的自己一巴掌抽醒。
“九寸钉”的cd停了下来,等我回头再看我的画的时候。不知怎么地,我调出的颜色混合着桃粉、黑和绿的色调。这没什么奇怪的,除了这颜色如同一双绿色的眼睛一般从画布看向我,让我不禁想到了什么。
画画是我的神养料,是唯一能让我的从杂事中脱身全情投入的神圣殿,但是该死的……迪安不仅想在我画画的时候干扰我的思绪,他还像蠕虫一样钻进了我的画里。现在他正看着我,用他那弧线动人的唇朝我得意地笑。我画的是他衣衫半解的样子,他那骨骼突出的胯部从黑色皮裤里露出,深粉色的乳头看上去十分诱人,他脸上坏坏的神色真的美极了。他就是美,我恨他仍能让我如此欲火焚身困扰不止。
我该在半小时内赶到“恩里克披萨屋”,走之前我取下了我画的那幅玩意,在上面一通胡涂乱抹,毁了它的美,好让迪安不会在我离开时候还在阁楼里阴魂不散。
chapter3
“飞翔的法国人”是一家位于港口步道上的中型酒吧,从我住的地方滑滑板只需要五分钟。那里不论白天还是黑夜都是一样昏暗又脏乱,有着常客们和平庸的室内乐队。偶尔会有新客人光临,他们大多是好奇的游客,在观光的间隙寻找歇息落脚的地方。到了晚上这里会更有生气些,偶尔会有打架斗殴,不过大多数时候只有音乐,酒水和玩台球的人。在“飞翔的法国人”,人们不怎么跳舞,因为大多数常客们都是那种把跳舞理解为是一手拿着啤酒一手按在大腿上随着节奏打拍子的汉子。他们不跳舞可不意味着他们不喜欢音乐,乐队一休息他们就开始抱怨。每到这时,店长就会催着我拿吉他上台表演安抚客人,直到乐队慢慢悠悠地喝完啤酒和吧嗒完烟。
我倒不介意。客人们似乎喜欢我的小型表演,甚至还有几个女孩被迷得神魂颠倒。“飞翔的法国人”不是那种可以让你把基里基气的一面暴露在客人面前的地方,所以我对女孩们回以调情的微笑,又带点单纯,好不至于招来她们嫉妒的男友一顿胖揍。不少常客是彪悍壮硕的飞车党,就算我在打架的时候从来不娘炮,他们中随便哪个人给我来上一拳还是可以将我揍晕。不过,有趣的是,在我同一轮班的还有一个酒保,我们俩都是弯的。我不知道常客们反不反对同性恋。我曾因为稚气得近乎阴柔的外表被人说三道四。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只当做是耳旁风和闲言碎语,并不当做是真的恐同仇视。
“今晚没什么人啊。”卡尔-艾尔伏在台球桌上,聚会神地调整着球杆的角度。
我把地上的脏杯子堆叠起来,耸了耸肩。“今天星期四。”
卡尔-艾尔轻拉后球杆,猛击白球,好让蓝球飞旋着落进角落的洞里。
“你这个星期五去‘冲撞’?”他问,一边寻找他的下一个目标。“班吉说到时有一个迪斯科主题派对。”
我把杯子摞在桌上,擦干地上的一摊水迹。“哈,迪斯科,真的假的?他们怎么就不能弄个‘哥特之夜’?那地儿真是要完蛋了。”
“哦别装,那儿不会完蛋的。再说了,我可知道你的抽屉里有一条银色亮片舞裤。”他一脸坏笑地说
“哥们儿,别这么大声,”我小声说,几个高大的飞车党正走向旁边的台球桌准备来上一局。
“你还可以从艾瑞克那里借点行头,”卡尔-艾尔继续说,无视旁边的飞车党们,朝向红球俯身。
“艾瑞克那个小矮子。我可穿不下他的衣服。”
卡尔-艾尔哼了一声,饮了一口啤酒。
“杰斯,”同轮班的另一个酒保约丹,一边从酒吧另一头喊我,一边招呼新来的客人。
我叹一口气,拿起了那摞玻璃杯,一位金发男子走向卡尔-艾尔。这头发看起来很眼熟,金色,卷曲,梳到后面扎成一个低马尾。他那张路人脸让人没什么印象,但肯定有什么地方让我觉得似曾相识,不过肯定不是因为他那身褪色的牛仔裤和白t恤。
“打完这局了?”他问卡尔-艾尔,后者点点头重新把球拢在一起。
我甩开这奇怪的感觉,走进狭小的后厨把玻璃杯放进洗碗机。约丹把头探进厨房,示意我出去帮忙。我从洗碗槽边离身,朝门口迎去。
除了刚刚的金发男,至少来了十五个新客人,而且人人都想喝上一杯。
“有什么无酒饮品吗”一个低沉的声音在我右边响起。
“有,”我一边应声一边转身,然后才从记忆中识别出了这个声音。
迪安萨默菲尔德或者迪安麦奎因正坐在两个保镖中间,脸上一抹得意的微笑。这一次我毫无防备,我从来没想过他会来“飞翔的法国人”。我瞪直了眼,心如擂鼓,手指僵麻。穿着深蓝牛仔裤和黑色t恤的他看上去好极了,头发扎成低马尾,头上戴着一顶深灰色贝雷帽。虽然他脖子上挂着坠着银蜘蛛的黑绳项链,手上还戴着三个皮质手镯,但还不足以使他在人群中醒目,因为周围几乎所有飞车党都穿戴着花哨的配饰。你得仔细看才能认出他是迪安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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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因摇滚巨星迪安麦奎因。
我悄悄四下环顾。约丹正在为乐队里的那个亚裔男点单,鼓手在一旁等待。周围环绕着另外两个保镖,以及各种一眼就能认出的骨肉皮们1,有男有女,正在和巨星们攀谈。
注1:groupie,指与乐队成员们一起生活的狂热追星族。
“杰斯。”约丹用肘子捅我手臂。“干活去。”
我转身走向其中一个粉丝,一个巧克力肤色的男孩,他有一头铂金色的头发,遮住了他棕色的眉毛。和艾瑞克不同的是,这位老弟的头发绝对是染的。这一点,连同他那厚厚的底妆,做作的妆容,清凉的着装,让他看起来完全就像只给自己“加戏”的野鸡。艾瑞克有时候也会像个戏,但也不像他这么造作。这位骨肉皮点了一杯泡泡糖鸡尾酒,更是给自己平添戏感。
我迅速地为这群骨肉皮一个接一个点单,刻意避看到迪安,或者是为他点单。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还在这里。我希望约丹已经为他把单点好了,他打算去桌边坐着,最好是已经走了。当酒吧左边的所有人都点了单后,我拿起毛巾径直走向后厨。
“杰斯,”约丹喊我,拦住了我的去路。“那边的那个人希望你来为他服务。”他朝用拇指朝自己身后指去。
我深吸了一口气,想都不用想就知道那个人是谁。
“你就不能帮他点下单吗?”我冲约丹挑起眉。
“他说了他想要你。”
“操,”我咕哝道,眼睛向下看着踩在瓷砖地面上的破运动鞋尖。
约丹把手搭到我肩上。“他是不是找你麻烦?”
我对他耸耸肩,从他身边走过。“我没事。”
我特意低下头,走近迪安,他仍夹在两个山林巨怪一样保镖中间。我努力表现得像是不在意他在这里似的。他不过就是一个客人。
“您想点什么?”我一边问一边忙着擦拭已经一层不染的杯子。他没有说话,我一抬头就上了他的套。他得到了我的注意力,脸上绽出一个得逞的笑容。
他把手肘支在桌边。“我想点一份你。”
我在他面前端起手臂,皱起眉头。“我不在菜单上,”我冷静地说,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自然。但注视着自己曾经所爱如今所恨之人的双眼,要做到这样真的很难,我很惊讶我的头顶竟然还没冒出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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