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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教大隋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叹伶仃
秦风楞了一下,不解道:“还要交税?”
婉儿白了秦风一眼,娇嗔道:“那当然,老爷还做官的时候自然不用交,可自从老爷...之后,里长就会来家里来催粮,而且若是不想服劳役的话,还得多交一笔银子。”
秦风一拍脑门,暗中骂了自己一句,竟然把万恶旧社会最重要的两点,劳役和赋税给忘了。
“婉儿,交税和免除劳役,大概得多少银子?”
婉儿摇了摇头,“这些事之前都是由魏管家负责的,家里有多少银子,花到了何处,他又不会跟我说,我哪里知道。”
秦风当下便想叫来秦华问问,可转念一想,问了又能如何,银子横竖就这么多,知道之后除了平添烦恼之外没有任何用处,当务之急还是想办法赚点银子来得实在。
办法不是没有,作为一个后世人,秦风脑子里自然装着不少这个时代人们所不知道的东西。举个例子,比如说椅子,这个时代虽然已经不像汉魏的时候进行跪坐,但也没有椅子。这个时代人们坐的都是如同后世马扎一般的东西,没有靠背。秦风相信,如果他能找来一些熟练的木匠,将太师椅打造出来的话赚钱并不是什么问题。
只是这个时代经商是上不得台面的事,若他只是一个家族旁支的子弟,经商没有任何问题,但他作为秦家少主,也是秦家唯一的男丁,秦家上下不会有一个人同意他经商。
再有就是椅子这个东西没有任何的科技含量,熟练的木匠看上两眼便能够仿制,秦风想要的是一条能够稳定来钱的路子,可不想便宜了别人。
“婉儿,你去看看晌午吃什么,早上跑了几圈,一碗鸡汤怎么够,少爷早就饿了,告诉厨房,少爷要吃肉。”
“我这就去。”
婉儿答应了一声,便想转身离去,却不想秦风好像想起了什么,把她叫住道:“做好之后给刘家小娘子送一份去,莫要委屈了人家。”
“知道啦。”
把婉儿支开之后,秦风闭上双眼,消失在了原地。
沪市港一切依旧,和秦风上一次来的时候没有丝毫区别,甚至地上那盒哈根达斯都完好无损,依然在烈日之下散发着寒气,如此看来,时间在这个地方真的失去了任何的作用。
秦风没有耽搁,按照自己的记忆,顺着放日用杂货的集装箱跑了过去。钥匙在哪里他自然不会陌生,一连打开十余个集装箱,他才一一查看里面的东西。
第一箱居然是情趣内衣,让身为初哥的秦风看得面红耳赤,连忙重新落锁,朝第二个集装箱看去,满满都是肥皂,中间还夹杂着一些内衣皂之类的东西。想起自己对婉儿的承诺,连忙取了一些放在早就准备好的背包之中。
一个个看下去,保温杯、肥皂盒、洗衣粉、碘酒、创可贴什么都有,这让秦风有一种前世逛超市的感觉。
而且秦风还找到了一箱的牙刷、牙膏,这可是好东西。这些日子以来,秦风因为身体刚好,每天只是漱漱口便罢了,嘴里面早就难受的不行,如今看到这个好东西,顿时喜出望外,抓了一大把放进了自己的背包之中。
当然,这个时代的人并不是不刷牙,只是工具让秦风有些难以接受。婉儿他们刷牙居然是用柳树枝沾着青盐,秦风曾经站在旁边观察了几次,先是用牙齿把柳树枝咬成纤维状,然后沾着青盐来刷,柳树枝突出的纤维和牙刷的功能一样,但秦风却有些接受不了这个东西。
而且秦风曾经满怀恶意地想过,如果大冬天,柳树都枯萎之外又该怎么办?
高兴归高兴,秦风并没有忘记自己来的目的,只不过刚刚拿了几样东西,他那个容量不小的背包就被装得鼓鼓囊囊。
无奈之下的秦风只得如同一只勤劳的小蜜蜂一般,分几次将整理出来需要的东西全部搬到了自己的房间之中,直到满头大汗,动也不想动的时候,秦风也停止这项永远都不能完成的工作。
从厨房回来的婉儿一下就被一地的东西吸引了过去,拿起这个瞧瞧,带上那个看看,时不时还问问秦风这是什么东西,该怎么用。
“少爷,这些东西都是从哪来的?”
秦风毫无形象地躺在床上喘着粗气,有气无力地回答道:“不是跟你说了吗?少爷的朋友从西域带回来的,你去把华叔叫来,随意拿几样出去卖了,换点银子回来。等明天少爷再去问问小娘子的意思,如果她不反对,就先把婚事定下来,再给她置办点嫁妆。”
婉儿怀中抱着秦风给他的牙膏牙刷,还有肥皂、洗衣粉,喜滋滋地去了。





调教大隋 第十一章好兄弟
作为一个地主,秦风的生活十分惬意,每日视察一下自家的土地,他感觉自己就像巡视领地的狮王,但在外人看来,或许他和到处撒尿来划分领地的野狗并没有没多大的区别。
这一日,秦风正在享受自己佃户注目礼,一个急促的声音传来,伴随在一起的还有跌跌撞撞的脚步声。
“子玉兄,子玉兄,小弟来看你了!”
秦风呆呆楞楞地站在原地,看着一个好似圆球的肥胖男子向他跑了过来。
这球,不,这人身穿一身月白色长衫,一头长发用一根墨色束带随意一绑,随着他的动作在脑后飘扬,如果不算他那壮硕体型的话,倒是还有三四分名士风采。
不过此人一开口,所有的名士文采荡然无存。
“子玉兄,你莫不是不认得小弟了?小弟是刁翔啊!咱们以前可是号称大兴双蛟,那可是连妻子都能互换的关系...”
胖子说话的时候,脸上的五官都挤到了一起,绿豆大的眼睛精光四射,透露出一股...猥琐的光芒。
互换...妻子?秦风仿佛吞了一只苍蝇一般恶心,古人都玩得这么野吗?
“子玉是谁?”
秦风有些发懵,这胖子死死盯着自己,看起来应该是叫自己没错,可这个子玉是什么,字吗?
秦子玉,听起来倒还可以,但为什么那么像烂大街的货色呢?
“刁公子,我家少爷刚刚清醒不久,之前的事有些不大记得了,还请刁公子多多见谅。”
听到刁翔的声音之后,一直跟随在秦风身边的婉儿没敢怠慢,连忙上前解释自家少爷的情况。
“果真?”
刁翔满脸悲痛地看着面前的秦风,眼中满是渴望的光芒。
“真的。”
秦风被那恐怖的眼神看得浑身发寒,连忙点头道:“我才清醒过来没几天,以前的事都忘了一个干干净净,若非有婉儿、郎叔在,恐怕我早就去见先父了。”
“怎么回事?”刁翔勃然大怒,如球一般的身躯如同充气了一般,又圆了三分,大喝道:“哪个不长眼的敢招惹我兄弟,看我不把他大卸八块!”
秦风略微将魏军的事说了一遍,长叹道:“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竟有此事?”刁翔怒气冲冲道:“那魏军果然不是个东西,当初秦伯父还在的时候,我就觉得那魏军一脸猥琐,不像好人,如今看来果然如此。”
猥琐?
秦风打量着面前的圆球,魏军不论人品如何,最起码长相不差,至少和猥琐扯不上关系,倒是你...怎么有脸说别人猥琐的?
刁翔大步上前,肥硕的大手一把拍在秦风瘦弱的肩膀上,满脸悲痛道:“子玉兄,你放心,有兄弟在,保证能让你重新记起咱们当年横行大兴城的绝世风采!”
风采你大爷啊!
跟你这猥琐的胖子在一起,能有什么风采?不过听他这么说,自己以前还真是个纨绔不成?
话说到这,秦风哪还能不明白,面前这人应该是这具身体的最佳损友,看在他是第一个登门看望自己的人,秦风决定大度的原谅他一次。
经过刁翔的一番讲解和婉儿在一旁的补充,秦风这才明白过来,原来刁翔的父亲和他那便宜老爹是曾经的好友,都是北齐的官,同时归顺了大隋。
只不过后来秦毅被牵扯到一件案子里,被免除了官职。
直到秦毅抑郁而死,那件案子还没解决,所以刁翔一家根本不敢登门,深怕成为炮灰。
“如此说来,那个案子已经结束了?”
坐在大堂之中,秦风喝着婉儿端上来的茶水,有些心虚的开口问道。
人家都是儿子坑爹,到自己这怎么成了爹坑儿子呢?
秦风有些无奈,虽然不太可能,但他可不想莫名其妙被当成反贼,然后一刀给咔嚓掉,那可太冤枉了。
“前两天圣旨已经下来了。”刁翔随意地朝着大兴城的方向一拱手,脸上仿佛便秘一般,开口道:“子玉兄,你也无需担心,秦伯父不过是受到了牵连而已,否则也不可能仅仅只是免官便能作罢。如今圣旨已下,这个案子就算是尘埃落定,你也该放心了吧?”
秦风放心下来,装出一脸唏嘘的样子,长叹道:“如此也好,以后我当躬耕于秦家庄,若有闲暇,教教孩子们读书也算是不错的生活。”
刁翔长叹道:“子玉兄大才,小弟是清楚的,你家本来还是五品家世,只是秦伯父之事断送了子玉兄的仕途,当真是可悲可叹啊!”
一个球长吁短叹的样子...不得不说,十分的可笑。
而秦风也反应了过来,这个时代科举制还没有诞生,也就是说做官得凭家世,也就是后世说的九品中正制,如今看来,自家应该是属于五品世家。
而因为秦毅被贬官的缘故,自己已经不能做官了。
这可真是个天大的好消息!
看着在边上伺候的婉儿一脸悲痛,秦风觉得自己的运气当真不错。
前世就是一个穷学生加仓库管理员的他哪会当什么官啊!真要像个愣头青一样,傻乎乎地冲到官场上,只怕得被那些官场老油条们吞得渣都不剩。
如今这种情况也不错,先定个小目标,挣他一亿两纹银?
我可是要成为大隋第一纨绔的男人!
心中大定的秦风正准备开口,却只见刁翔突然抽搐着鼻子,仿佛一只小狗一般跟着弥漫在空气中的那股香气转向了门口的方向,一脸陶醉道:“好香啊...”
这货长得像猪,鼻子怎么跟狗一样?
回头,可怜巴巴地望着秦风,刁翔开口道:“子玉兄,小弟今天可是带着礼物上门的,如今时值正午,你看是不是...”
这是个吃货,不过看体型也看得出来。
秦风的嘴角有些抽搐,但还是假装不清楚他的意思,一脸迷惑道:“是不是什么?”
刁翔也没什么不好意思,义正言辞道:“子玉兄,你我兄弟,今日看到你恢复如初,小弟心中甚慰,必须得留下为子玉兄贺。”
得,能把混吃混喝说得如此清新脱俗,你也是个人才。
长叹一声,秦风摇头道:“既然如此,你便留下...”
话没说完,刁翔已经起身亲自从杜平的手中接过一个大盘放到小案上,连连摇头道:“子玉兄无需客气,你我兄弟,你家就是我家,你身体刚刚康复,便不用招呼我了。”
话虽然是在跟秦风说,但刁翔那双不大的眼睛却始终没离开过自己眼前的盘子。
大盘子里摆放着一块被煎得外焦里嫩的牛肉,边上还放着一把小刀。
也无需人教,刁翔径直拿起小刀切了一块牛肉放进了自己的嘴中。
“嫩,真嫩,人间美味啊!”
绿豆小眼眯起,刁翔三两口将牛肉吞入腹中,开口问道:“子玉兄,这是什么肉,怎得不像羊肉?”
秦风心头一惊,这才想起来,这个时代的肉食基本都是羊肉,猪肉根本没人会吃,也没人会去养猪。至于牛,更是不能随意宰杀,唯有病死、老死的耕牛才会被宰杀吃肉,刁翔没吃过牛肉也就一点都不奇怪了。
“怎么不是羊肉,这可是为兄我派人从胡市上买来的关陇羊羔,自然十分之嫩。”
看着胡吃海塞,三两口就将一斤牛排塞在自己嘴中的刁翔,秦风感觉自己纯粹是在白费口舌。
不过随即他就安心了下来,这年头,如果不是通家之好的话,你去别人家做客只能规规矩矩,否则传出去的话,以后甭想做人了。
如今刁翔的样子正好说明了两家的关系不一般,想来他就算清楚这肉是牛肉也应当不会去官府揭发他才是。
话说回来,这肉刁翔也吃了,就算揭发,他也逃不过罪责,所以根本无需担心。
刁翔根本不清楚这么短的时间秦风就想了这么多,他三口两口将嘴里的牛肉咽下,看到呆立一旁的杜平,开口喝道:“酒呢,赶紧上酒啊!”
杜平看了秦风一眼,见他没有任何表示,便乖乖去了酒窖。
不一会,杜平便拎着一个小坛子去而复返。
封口打开,酒香弥漫出来,刁翔深吸一口,陶醉道:“好酒!”
秦风身体刚好,不能喝酒,只是吃着面前的牛排,脑袋中的思索却一刻也没停下。
看来仓库里的东西得尽快找一个合适的借口,什么朋友相送之类的,骗骗婉儿这个不经世事,基本没出过秦家庄的傻丫头还可以,若是被有心之人发现的话,那后果可不是闹着玩的。




调教大隋 第十二章发财
送走刁翔之后,秦风开始了每日饭后例行的散步。
当然,这是对外的说法,在秦风的心中,这就是新一轮的巡视领地。
沿着庄子中间那条土路随意地溜达着,一路上那些庄户在看到秦风之后都会主动避到路边,等他过去了才敢继续干活。
这日子真的好潇洒!
虽说只是一群庄户,但看着他们毕恭毕敬的样子,心中那股惬意之感怎么都挥之不去,难怪上一世不管电视剧还是小说,那些古代的纨绔都喜欢带着一群人招摇过市,原来这种感觉这么爽。
只是这种感觉到了隔壁田庄的时候瞬间便化为了乌有。
“婉儿,他们为何下地还穿着那么好的衣服,干活也那么的懒散?”
看到隔壁田庄那些农户穿得整整齐齐,干活也是不紧不慢的样子,秦风再看看自己,心中顿时涌起一股浓重的不爽来。
婉儿看起来也有些不忿,气鼓鼓道:“少爷,那边听说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庄子,不缺钱,而且心肠也好,庄子里的农户每人给发了三四身新衣衫,过年过节还会发肉发酒,那些庄户们都说过着神仙一般的日子,耕地自然也就懒洋洋的。”
听到这话,秦风愣住了。
这他娘还是万恶的封建社会吗?
这他娘还是扒皮吸髓的地主老财吗?
最重要的是,你们这么得瑟,让小爷怎么办?
憋了一肚子气的秦风掉头就走,回到家中之后,他越想越气,觉得自己这个立志当大隋最大纨绔的人受到了挑衅。
于是他忽悠走了婉儿,然后片刻都没有犹豫,然后一头钻进了仓库之中。
翻找了半天,仓库里衣服是不少,其中还不乏一些上一世世界知名的大牌,可问题是,这些衣服他就算拿出去,也根本没人敢穿,说不定还会给他这个少爷请个郎中看看脑袋是不是有了问题。
没办法,这年头奇装异服可不是一件值得提倡的事,甚至连什么品级穿什么颜色的衣服都有明确的规定,鹰扬卫和京兆尹可都有职责打击这种不按规定乱来的人。
如果秦风敢把这些衣服发下去,他那些庄户也敢穿的话,恐怕用不了第二天鹰扬卫和京兆尹就会齐齐上门,将他们一庄的人都请进大兴城喝茶,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当然,买这个时代的衣服也不是不行,可秦风看着自己那可怜巴巴的一百两银子,突然感觉自己离大隋第一纨绔这个响亮的名头越来越远了是怎么回事?
“少爷,少爷卖啦!”
秦风一把推开大门,看着急匆匆赶来的秦华,没好气道:“怎么说话呢,少爷不卖!”
秦华楞了一下,想了半天才想清楚话中的歧义,连忙改口道:“少爷,是东西卖了。”
“管家,什么东西卖出去了?”
秦风记得自己可是从仓库里拿出来不少的东西,本来他是想自己操持的,可惜这个时代商人这个行业上不得台面,所以这些事务只能交给秦华来办。
秦华小心翼翼地看了周围一圈,发现除了闻声赶来的婉儿没别人之后,才低声说道:“少爷,就是那个盒子,卖出去了。”
“盒子?”
秦风先是一愣,随后反应了过来。秦华说的盒子就是后世的首饰盒,还没有巴掌大,里面除了一面小镜子之外别无他物。这东西放在后世基本只有小女生会买,而且也不值钱,三五块就能买一个。
秦风也没在意,随意地问道:“卖了多少?”
在他看来,这东西卖个三五两银子也就顶天了,想靠这东西发家致富基本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秦华伸出了三根手指,秦风有些无奈地摇摇头道:“三两?也罢,聊胜于无。”
“少爷...”
秦华觉得这个答案绝对是对自己的侮辱,这么宝贝的东西怎么可能这么便宜。
秦风有些不敢置信道:“三十两?”
秦华摇摇头,那三根手指没有放下去的意思,好像深怕秦风看不见一般,又向他面前伸了伸。
“难不成是三百两?”
秦风觉得这个世界有些疯狂,要知道他如今所有的财富才不过区区一百多两,就这么一个破玩意能值三百两?
秦华满脸喜色,但还是矜持道:“少爷,是三百六十两!”
卧槽!
秦风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要知道那东西就是一个廉价的塑料壳里面加一个小镜子而已,竟然这么值钱?
穿越这几天他已经搞清楚了如今的市价,一斗粟米20文,一斗稻米只要区区120文,也就是说一两银子就能买差不多一石米,一百多斤啊!
“这还是第一个。”
秦华似乎已经消化了那数量恐怖钱财带来的震撼,自信满满道:“少爷,第一个是贱卖,等打开口碑之后,咱这个小盒子至少要卖三百八十两,甚至四百两!”
秦风楞了楞,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只不过随意从仓库中挑选了点不起眼的玩意就这么值钱,那拥有仓库的他不是能把整个大隋买下来?
“管家,先去给小娘子置办一些嫁妆,剩下的东西过段时间再处理。”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秦风十分明白,而且好东西不能一拥而上,否则就不值钱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对于如今的秦家庄来说,三百多两白花花的银子都是一场及时雨,完全能够解决秦风的燃眉之急。
有钱了的秦风很有觉悟,随意地吩咐道:“管家,给庄户们买些布料,也无需太贵,但得保证人人都有,每家每户按人头来,一人一套,谁家都不能少。”
花钱的感觉,真不错啊。
秦华那张兴奋的老脸顿时耸拉了下来,看了看秦风不像是说笑,便开口道:“少爷,这...没必要吧?”
“很有必要。”秦风无比笃定道:“看看隔壁庄子,咱也不能太寒酸不是?”
秦华只感觉自己的后槽牙痛,而且他也算弄明白了秦风为什么要给人买衣服,但他还是迟疑道:“少爷,咱学他们干什么?隔壁那庄子是败家子啊,咱...”
后面的话,秦华没说,但秦风却听得出来。
少爷,你可不能当个败家子!
秦风有些头疼,通过婉儿的讲解,他其实心里明白,秦家诗书传家,但到了他这一代,也不知是不是他那便宜老爹秦毅老来得子的缘故,对他十分的溺爱,养成了他有些败家的性格,否则刁翔也不会说他们是什么大兴双蛟。
“管家,你说的很对,这事确实是败家子的勾当,可你们去外面打听打听,这大兴城里,最大的败家子是谁?”
挺起胸脯,这一刻,秦风心中满是骄傲。败家子好啊,这样一来,一些不符合这个世界观念的事他完全敢放心大胆的去做,然后推到败家子这个名头上,谁又能说什么?
“反正不是少爷您...”
婉儿的小声嘀咕让秦风有些尴尬,不过也很正常,大兴城作为大隋的都城,达官贵人不计其数,他爹秦毅不过一个区区五品吏部员外郎,这最大的败家子怎么都轮不到他来做。
但这丝毫影响不到秦风成为大隋最大败家子的高尚理想,大手一挥,坚决道:“就这么决定了,区区钱财而已,况且少爷我恢复了怎么都是一件好事,让庄户们高兴高兴怎么了?”
得,这个理由很强大,至少在秦华看来根本没有反驳的余地。
难道他还能说少爷康复不值得庆祝吗?
“少爷果然高明,老奴这就去办。”
虽然依旧有些不情不愿,但秦华还是点头答应了下来,而且他也有些明白了过来,少爷这招高啊。
借着庆祝自己恢复的名义来打死魏军之后秦家庄有些浮动的人心,自己怎么就没想到呢?
秦风看着秦华急匆匆的背影,有些不明所以,自己不过是不想被隔壁给比下去,哪里高明了?
回头看了看同样有些呆滞的婉儿,秦风开口问道:“婉儿,少爷高明吗?”
“婉儿不知道。”婉儿看起来有些憨傻,满脸笑意道:“不过管家是有见识的人,他说少爷高明,那少爷自然是高明。”
得,当败家子还当高明了,秦风摇摇头,不再想这事,而是吩咐道:“婉儿,吩咐厨房,少爷今天不想吃煎牛排了,让他们弄个土豆烧牛肉来。”
婉儿呆呆地望着秦风,不解道:“少爷,土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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