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之鹰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鲇鱼头
需要强调的是,酒吧女郎的工作全都在正常工作范围内,并没有其他服务项目,如果女孩们和客人看对眼,那么艾达也不会干涉她们之间的感情,但是如果涉及到金钱交易,艾达雇佣的另外四个布尔壮汉,会让她们后悔的。
们离开战场,就彻底放飞了自我,他们中的有些人是自暴自弃,有些人则是彻头彻尾的混蛋,或许还有其他原因,导致他们背上了“懦夫”这个屈辱的称号,但是在酒吧里,他们都表现得挺疯狂,这也是英国人的传统。
“有什么能喝的别给我这些软绵绵的葡萄酒,给我来一杯朗姆酒!”
“嗨宝贝,我能不能知道你叫什么”
“血腥玛丽是什么给我来一杯血腥玛丽!”
大兵们像是发现了新大陆,无论是穿了女仆装的酒吧女郎,还是吧台后小黑板上的“新品速递”,都让他们大开眼界。
20世纪初的开普酒吧,出售的酒类品种还很单调,罗克熟知的那些鸡尾酒,基本上都没有出现,比如玛格丽特、比如血腥玛丽,又比如马天尼等等都没有出现。
既然没有,那罗克就毫不客气的把这些创意据为己有,每隔一段时间,橡树酒吧就会推出一种全新的鸡尾酒,艾达甚至还准备举行专题之夜,不过艾达并不准备推出红粉佳人,红粉佳人只属于艾达,艾达不准备和人分享。
“酷!这酒的味道太赞了!”第一个品尝过血腥玛丽的赞不绝口。
“快,给我也来一杯!”
“你特么能不能动作快点!”
“嗨宝贝,你真的不告诉我你叫什么吗”
大兵们热情高涨,脏话当然也在所难免,对于这一切,年轻的酒保已经习以为常,他保持熟练的微笑,手上的动作不停,关注点更多的放在那个从走进橡树酒吧之后,就开始纠缠酒吧女郎的酒鬼。
其实就是个小家伙,看上去最多十六、七岁,脸上的雀斑和痘痘很显眼,一看就是个内分泌失调的家伙。
不过这样的小家伙,搞事情的本事却不小,十六七岁正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年龄,天王老子第一他第二,酒喝多了打架手底下没个轻重,不管拿起什么,都敢随便往人身上招呼。
对于这样的事,酒保也是经验丰富,调配血腥玛丽的同时,给那个被纠缠的酒吧女郎递了个眼色,酒吧女郎会意,很干脆的转身离开。
“嗨宝贝,别走,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呢。”小家伙不甘心被拒绝,追着酒吧女郎走向厨房。
“兄弟,前面是禁区,非请勿入。”坐在厨房门口桌子上的两名壮汉起身拦住小家伙。
这种壮汉也算是酒吧标配,酒吧里的客人喝多了之后闹事很正常,这时候就需要这些壮汉出面摆平,这些壮汉也有统一的风格,光头、纹身、满脸横肉、哪怕是冬天也要穿背心,动不动就要显摆胳膊上的四十斤肌肉,个个长得都跟《暴力街区》里的k2一样。
不过壮汉们也不是每一次都能摆平,或许是壮汉的布尔口音刺激到了小家伙,小家伙就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跳起来,一大堆不能写的话顿时喷涌而出。
“喂,你们两个要干什么”酒吧里几十个大兵,马上就有人注意到壮汉和小家伙。
“这两个该死的布尔人找茬,他们说我们是懦夫。”小家伙倒打一耙的本事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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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主场
男人的事,就要用男人的方式解决,虽然艾达是英国人,虽然艾达是贵族,虽然艾达——
艾达是罗克的女人,这就够了。
既然小年轻看不起罗克这个“小警察”,罗克就起身随手把外套脱掉丢给艾达,慢条斯理的挽起衬衫袖口,气定神闲的往前一步。
“来,现在我不是警察,就是个酒吧老板,你也不是军人,是酒吧客人,咱们来场男人间的对话——”
其实罗克慢条斯理的整理衬衫的时候,小年轻就已经输了,有一种气质叫控场,小年轻的气势完全被压制,嘴巴张了几下,一个字也说不出口,其他的大兵们也有点愣神,艾达倒是满眼欣赏,美滋滋的把罗克的外套仔细叠好,抱在怀里。
其实罗克的身材真的很不错,虽然罗克穿着衬衫,但是哪怕隔着衬衫,还是能看出罗克肩背上肌肉的轮廓,从腰带的位置上可以看出,罗克的身体绝对是黄金比例,小姑娘大概不懂这种身材的好,艾达这样的熟女看到,会忍不住流口水的。
一米八零的身高,放在此时的白人中也是出挑的,罗克坐在椅子上还看不出来,站起来之后,小年轻就感到充满压迫感,和罗克相比,小年轻是在是瘦得有点可怜,就像小年轻的头发一样,干巴枯黄,稀稀疏疏。
年纪轻轻就脱发,一看生活就不健康!
军人也是个充满荷尔蒙的群体,小年轻挑事的本事不错,场就收不了,大兵们中间也有猛人,小年轻嗫嗫嚅嚅说不出话,一名穿军装的壮汉越众而出。
“抱歉警官,我们的这位小兄弟有点不懂事,不过如果你想来场男人间的对话,咱们俩可以试试。”这就对了嘛,有话好好说不行,非要闹什么“女王万岁”,精力这么旺盛,怎么不去战场,却被发配到“懦夫之城”。
“好,咱们一起去下边,你要是喝赢了我,今天的场我请。”罗克才不打架呢,酒吧里男人之间交流,当然要拼酒了。
壮汉没想到,罗克所谓的“男人间的对话”居然是这个,马上就有点啼笑皆非。
周围的大兵们却在叫好,实在是气氛有点凝重,大家就是来找个乐子,又不是找别扭,有什么问题是一顿酒不能解决的,那就再来一顿。
回到吧台,罗克摆下擂台:“亨利,把咱们所有的酒都拿出来,一样两杯,我要和这位先生来一场男人间的对决。”
同样叫“亨利”的酒保也有点懵,转头看看艾达,跟过来靠在吧台边的艾达轻轻点头,怀里还抱着罗克的衣服呢。
那就一样一杯,这时候就能看出橡树酒吧的底蕴,其他酒吧,包括桌山酒吧在内,其实喝来喝去就是那十几种常见酒,橡树酒吧品种繁多,单单是鸡尾酒就是十几样,什么深水炸弹,激情海岸,龙舌兰日出,连长岛冰茶都有——
不,在橡树酒吧,曾经的长岛冰茶叫桌山冰茶。
一溜四十多个杯子排开,还是很壮观的,哪怕每一杯只有一盎司,四五十杯加起来也有一夸脱,换算过来两斤多,就算是这么多水喝下去,也要被撑得打嗝。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罗克拿起第一杯,做了个深呼吸,一抬头干干净净。
酒刚开始拿出来的时候,对面的大兵还表情轻松。
但是看到酒越来越多,大兵的表情就开始凝重。
等所有的酒都摆上,大兵简直要崩溃,这特么四十多杯酒,还都是混合的,不是说好了只喝酒吗怎么开始拼命了!
周围的大兵们看热闹不嫌事儿大,鼓掌跺脚吹口哨,为大兵加油鼓劲,反正死道友不死贫道。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大兵表情严肃的好像是要上刑场,同样端起第一杯一饮而尽。
口感不错,强烈而又直接,回味略微有点点苦,这是男人的味道。
“这一杯叫曼哈顿,男人的鸡尾酒!”罗克还有心情解释,本来罗克想说,这种“曼哈顿酒”,就是那个号称最伟大的英国人的母亲发明的,但是想想这年头还没有几个人认识温斯顿,那就
第九十六章 气死
调配鸡尾酒的时候,不可避免的要用到果汁、蛋清、牛奶、咖啡等辅料,这时候酒保的手法是很关键的,同样的两杯曼哈顿,用到的威士忌四十多度,味美思酒十几度,酒保倒酒的时候,威士忌稍微多一点,或者味美思稍微多一点,最终的酒精度截然不同。
罗克面前的鸡尾酒,差不多都是味美思多一点的类型。
大兵面前的鸡尾酒,则是威士忌稍微多一点。
别小看这一点,积少成多,最后就是这一点决定胜负。
怪不得,罗克刚喝第一口就感觉味道有点淡。
按说,艾达推荐的酒保不应该犯这种错误,现在看来——
回头一定要加薪!
特殊加料的鸡尾酒,罗克也受不了,刚喝到第三杯,罗克就提议换个喝法,玩玩游戏。
酒吧里的游戏,当然就是飞镖了。
飞镖运动兴起于十五世纪的英国,十九世纪末,贝利恩.甘林发明了的飞镖的计分系统,二十世纪初,飞镖运动成为酒吧的常见娱乐项目。
当然这里的“常见”,是指在英国国内常见,在开普,飞镖运动尚未兴起,桌山酒吧就没有。
连开普敦最大的桌山酒吧都没有的游戏,橡树酒吧却有,这简直是个奇迹,穿着女仆装的酒吧女郎把镖盘拿出来的时候,大兵们有个简短的沉默,接着马上掌声震天,有几个大兵的眼睛里明显泛着泪光。
这里可是开普,能看到只有在英国本土才有的游戏,那种瞬间喷发的感情——就像是旅居海外的华人,突然发现有家早餐店卖豆腐脑。(为什么举个栗子都是吃的,果然是大吃货帝国)
咸的!
当然也能放糖——
(写到这里,鱼头突然意识到自己老了,这要是以前,后面这一句打死也不加——其实也不算老,真要是老了,前面那一句也不会写。)
飞镖运动的规则简单明了,飞镖的靶盘上用颜色划出不同的区域,最高60分,一次三枚飞镖,满分180,一直到1902年,才有人完成这一成绩。
罗克也是玩飞镖的高手,其实飞镖和射击差不多,都是要求手、眼、身的默契配合,罗克的枪法是顶尖水平,飞镖自然也不差,前几天艾达刚把飞镖带过来的时候,罗克试玩的时候,很轻松就拿到满分180.
酒吧里气氛热烈,飞镖拿出来之后,大兵们都跃跃欲试,地上倒霉的家伙被大兵们七手八脚抬到角落里去,免得留下来碍眼。
罗克掂量一下飞镖的重量,根本不需要瞄准,看似随意的扎了个丁字步,也没有像那些职业高手那样身体前倾,出手位置尽可能接近靶盘,就这么轻轻松松的一手端着酒杯,随手把飞镖扔出去——
60分!
难得的是,酒杯里的酒都没有晃一下。
60分区域,就是靶心五十分区域正上方20分区域的三倍区,整个区域的面积大概也就是两平方厘米左右,放在一尺见方的靶盘上,难度可想而知。
更难的是,想要得到180分,就要三枚飞镖都留在60分区域,这就要求每一枚飞镖的落点都要均匀分布,要不然,就算是前两镖都投在60分区域,第三镖也没有足够的空间。
罗克这里,肯定不会出现这种问题,第二镖——
稳稳的60分。
第三镖——
尾翼和旁边的飞镖碰了下,但还是留在60分区域。
当看到飞镖的尾翼发生碰撞的时候,罗克的心还是揪了下,身体不自觉的歪了歪,看到飞镖还是留在60分区域,罗克才长出一口气。
没想到这样居然效果更好,如果一丁点错误都不犯,那大兵们都
第九十七章 讨饭
其实罗克大概知道,此时的华人,在白人心中大概是个什么样的形象。
1913年,英国家萨克斯罗默创作了《傅满洲博士之迷》一书,书中的傅满洲是一个瘦高秃头,倒竖两条长眉,面目阴险,号称世上最邪恶的角色。
这就是此时华人在白人心中的印象,虽然1900年,傅满洲这个虚构人物还没有出现。
在远征军司令部的宣传中,茹贝尔是被亨利这个前殖民地军官击毙的,这样一来,军方自然也就有了功劳,至少看上去是这样。
其实罗克也是前殖民地军官,只不过远征军司令部为了突出亨利这个英国人,所以才会把亨利作为焦点。
实际上军方内部所有人都知道,茹贝尔是被一群华裔警察击毙的,很多人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大概都会大吃一惊,茹贝尔被一名前殖民地军官击毙,很多人尚可接受,但是被一群华裔警察击毙,这就让很多人接受不了。
罗克的名字,也在这个过程中广为传播。
少校明显听说过罗克的传说,也能把罗克和那个传说中的“洛克”联系起来。
只是少校没想到的是,罗克不仅仅是能击毙茹贝尔的警察,同时还是橡树酒吧的老板,这两个身份之间的差异实在太大。
“对,我在这里有一个葡萄园——亨利,再给我们的少校先生来一杯艾尔斯迪——尝尝看少校先生,这是我自己酿的酒。”罗克就像一个正常的葡萄园主,卖力推销自己的产品。
“艾尔斯迪,还不错。”少校很给面子,连续喝了两杯酒,这才向罗克伸出手:“我叫比尔布拉德利,很高兴认识你,洛克。”
对嘛,这才是正常流程。
“很高兴认识你,少校先生。”罗克很高兴,对于比尔来说,这只是个正常的社交行为,但是对于罗克来说,这代表着终于有人愿意给罗克应有的尊重。
“说说你是干掉茹贝尔的吧,上帝,你不知道,这太疯狂了——”比尔还想说点什么感叹下,但是看看周围的环境——
好吧,现在的罗克,比传说中的洛克更传奇。
一个来自清国的华人,先是在英国殖民军队服役,然后远渡重洋到开普敦当警察,偶尔去一次前线,就立下击毙布尔联军总司令这样的大功,如果你以为这是故事的结尾,那显然你错了,罗克同时还是个商人,为远征军士兵和开普敦警察提供丰富的业余生活,现在比尔发现罗克居然还是个农场主——
生活,总是能随时给人惊喜,世界正在狠狠奖励那些用心做事的人。
其实比尔还不够了解罗克,罗克手中的葡萄园正在快速增加,从最开始的150英亩,增加到现在的650英亩,相对于牧场主来说,这个数字并不算什么,但是对于葡萄园主来说,这个面积就太大了,近四千亩葡萄园,包括酿酒在内,需要数百名工人,也就是因为难民营内有足够的人手,罗克才敢大刀阔斧,否则罗克都不敢买这么多,浪费是要遭天谴的。
这段时间,越来越多的华裔警察把家人接到开普敦,他们有人把家安在开普敦,有人把家人直接送到橡树镇,这是个很好的开始,只要这些人安定下来,把情况反馈到清国国内,那么接下来,移民开普敦的华人会越来越多。
“确实很疯狂,当时我们奉命从多德雷赫特前往金伯利——”罗克点燃一根雪茄,娓娓道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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