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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孤独,虽败犹荣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刘同
我一愣,半天没有回过味来。听张老头的意思,他并没有觉得我们做得不好,正是因为他觉得我们做得不错,所以才停下来问我们原因。我一下就慌了,支支吾吾半天说不清楚,多年来的习惯让那时的我自我防范意识超强。
之后他又停下来几次,问我们怎么找的那些嘉宾,怎么让他们愿意聊一些看似很难启齿的话题,甚至还会问某个剪辑方式是怎么处理的,我兴高采烈地和他分享我们的制作思路。末了,张老头说:“审你们片子真有趣,下次我还来。”
我特别开心地回答:“好啊好啊,我们每天的节目都很好看的,欢迎常来。”说完之后,觉得自己的嘴脸特别谄媚。但由于张老头的审片方式非常鼓舞人心,导致之后他每一次审片我都要求自己把节目做出新鲜感来,只有这样我才能让他不停地表扬我们,满足我们长期被压抑的心。
张老头从来不吝啬他的表扬,他每次表扬人都特别诚恳,让我们感觉自己的任何一点努力都会被看见。张老头也丝毫不掩饰他的无知,每次他很无知地问我一些作为领导不应该问的问题时,我都会觉得很尴尬。比如他问:周杰伦是哪个公司的?我们怎么和索尼音乐谈合作?他们为什么要和我们合作,之类的问题。每次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就会下意识看看四周有没有人,然后再小声地回答他。





你的孤独,虽败犹荣 第8章 不要在黎明前被冻死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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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大家关系越来越好,我也常说一些忤逆的话,有一天终于忍不住问出了我的终极问题:“张总,我感觉你什么都不懂啊?你一点都不害怕别人知道吗?”
他一边吸烟,一边走,漫不经心地回答我:“不懂那些没关系啊,反正你们懂。我主要懂怎么管你们就行了。”
啊啊啊啊啊,我的心里瞬间就召唤出好几只金刚在咆哮啊,这绝对是我听过最贱的答案了。
我跟在后面,却又不得不服气。张老头没有扭头看我,他的脸上一定写着一句话:我最喜欢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
张老头敢在我们面前说任何话,而我,以及整个节目组的制片人,还有主编们对他的态度也慢慢发生了改变。如果说刚开始,我们认为他是外来人员,后来我们认为他是一个领导,再后来,我们的关系渐渐就变得更像亲人了。
张老头对90后的实习生说:“如果我二十几岁认真恋爱的话,我的小孩也跟你们差不多大啊。”
“那你就把我们当你的小孩吧。”大家都这么回答他。“行,去帮我买一包烟上来。”他也不客气。“张总,你是什么大学什么专业毕业的?怎么感觉都没有念过什么书呢?”
“哦,我是吓大的。”“啊?”
“厦门大学啦,我学作曲的。”“那你会乐器吗?”“当然,钢琴什么的都会。”
我最遗憾的事情是,直到张总离开了北京,我们都没有听他弹过一首曲子,真像是一个巨大的谎言。
但有一种人,即使撒谎,你也甘愿被骗。因为他们曾做过一件事,让你确定他们值得去相信。
那时,公司有一个大型颁奖晚会的发布会要启动,导演组安排了两位主持人共同主持,一位是尚为新人的柳岩,一位是已有知名度的娱乐女主持。
柳岩早早就在化妆间里化妆,那是她第一次担纲那么大型发布会的主持人。就在她等候上台的时候,另外一位主持人放话说,她自己一个人主持,如果柳岩要上场的话,她就退出。
导演组的女孩没见过这种鱼死网破的阵势,急得不行。把情况汇报给了张总。张总说:“安慰一下柳岩,让她先回去,告诉她公司未来会好好补偿她。让另外那个女主持认真主持,这是她与我们的最后一次合作。”
张老头狠狠地掐了烟头说:“我们不惹事,也绝对不怕事。欺负光线人,那就撕破脸吧。”
柳岩穿着礼服哭着离开化妆间。而那位女主持再也没有出现在光线,包括和她有关的任何人。那一刻,我觉得老张帅爆了。他的那句“我们不惹事,也绝对不怕事。欺负光线人,那就撕破脸吧”也被我在工作场合使用过。说的时候,我也觉得自己老帅了。
其实从老张的身上,我渐渐发现,一个男人的帅来自于他的性格,一个男人的魅力来自于他的自知,一个男人的强大来自他对自己的苛刻。
我也常说一句话:“一个人开始变得完美,恰恰是从他愿意承认自己的不完美开始的。”
这些道理老张一直在言传身教。以至于到今天,我不再佯装自己什么都懂,觉得同事做得好也会毫不吝啬地赞美,不仅大家轻松,连我也觉得自然了起来。
我手机里一直有张照片,当时老张要代表光线去外地卫视进行节目提案,因为时间太赶,没有飞机,只有普快列车,没有卧铺也没有硬座,老张挤在一群人之中,在车厢门边睡了一宿,那时他45岁。那张照片是和他一块儿出差的同事拍的,我一直留在手机里,换了几部手机,这张照片还在。我也不知道存着它的意义是什么,只是每次看到45岁的老张蜷缩着睡觉,我就会提醒自己现在的状况远不如老张那时惨。
张老头是福建人,年轻的时候进电视台也是从订盒饭开始的。然后成为节目制作人,再成为节目部主任。他普通话不标准,每次开会都把“开始后,制片人一个一个发言”说成“开鼠后,字片楞,一个一个花盐”。每次他说普通话,我都在心里暗暗嘲笑他,我的湖南普通话已经够烂了,没想到又来了一个比我更烂的。
后来关系没那么僵了,我们也就开起他的玩笑来。我们当面会说:“张总,你说一下’湖南铁板牛柳‘这六个字。如果说不好,你就请我们去湘菜馆吃铁板牛柳吧。”他就很认真地说给我们听:“芙兰铁板留柳。”我们哄堂大笑,让他请客。他就有点害羞地说:“我年纪大啦,说不好,你们听得懂就行。吃饭就吃饭,以后不准用这种方式嘲笑我。”那时还没有卖萌这个词,但从张老头的种种表现来看,他不仅耍得一手好太极,还卖得一身好萌。不是每个总经理都喜欢拿自己开涮。公司给他租了一个大房子,上班下班都是一个人。有时大家在一起吃饭,我问他:“张总,你一个人干吗要背井离乡来北京呢?在福建多好啊,一个人在北京寂寞死了。”
他说:“也不是很寂寞,和你们在一起就很开心。”
我渐渐发现,这个和我们在一起很开心,对任何事情都笑嘻嘻面对并解决的张总,在面对与自己利益相关的冲突时却丝毫不擅长。
在某次公司会议上,某些领导因为获取消息的片面性而过于严苛地责备张总,张总明知自己受了委屈,却一句话也不反驳。40来岁的人,一直低着头,让我们这些做下属的看了愤愤不平。散会之后,他一个人走到公司外面吸烟,我满肚子怒气不知道如何释放,脑子嗡地一热,就冲进了公司领导的办公室,把自己所了解的情况和张总所受的委屈火山爆发似的发泄了出来。
这件事的结局就是,某一天张总突然让我去他的办公室,我刚坐下来,他就用有点颤抖的声音对我说:“听说你在公司领导面前为我出了头?”
我有点紧张。我说:“你明明可以反驳却偏偏忍气吞声,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才这么做的。”
他突然很豪迈地对我说:“我果然没有看错人,我就知道当我受了委屈,一定有讲义气的人帮我出头……”
哦……我突然明白了,张总就是一个不管情况多糟糕,他都能找到理由去表扬别人的人。
他的离开与他来的时候一样突然,他把几个平时常一起开会的同事聚在一起说:“虽然我一直把你们当成自己的小孩,但是你们始终比不上自己亲生的孩子啊。我老年得子,所以打算回福建了。”女同事们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男同事全红了眼眶忍住不哭。他说:“我又没有死,你们哭什么哭,你们想我了就去福建看我,如果哪一天我想回来就又回来了啊。”
我和张老头在一起共事不过三年,他却在我身上留下了抹不去的印迹,从他离开后到今天我三十有三,我在做任何决定之前总会先想一想,如果是张老头的话,他会怎么做。
有些人在你面前时,你很难说一声谢谢。然而他们离开之后,你却有千言万语想说给自己听,或者也希望,有一天他能够看见。
就是这么一种人,进入你生命的时候并不让人欢天喜地,他们却能够在离开你之后,让你一直想念,万语千言。
2014.2.6
为梦想努力十年
有一种孤独是原以为找一个能与自己分享痛苦的人很难,后来发现找一个能分享自己喜悦的人更难。
“我以为大学一别后,一辈子也许不会再遇见。即使遇见了,我们也会像陌生人一样。”
“这几年,我远远看着你不顾一切地朝这个目标奋斗,失败了一次两次三次,可能有记错。无论你在做着什么样的工作,你居然还没有放弃这个目标——考上北大的研究生,这比我自己实现了愿望还令人激动。”
在饭桌上,我有点情绪上头。如果我抬起头,他可以看到我的眼泪,没抬头是因为,我怕看到他的眼泪。
时间往前推两个小时,他在msn上对我说:“考研的分数出来了,我考上北大了。”
我像个疯子般在这头噼里啪啦打了很多很多话,以表达内心怒放的喜悦。
“所以我们是不是要吃个小饭庆祝一下?”
大学毕业前夕,我们经历了一段过度挥霍的感情,夹杂着我们相识时的相见恨晚,夹杂着我们和另一个她之间的小小隐私,夹杂着我们对彼此骄傲的艳羡,以及多多少少任性少年的自我情绪,还有错了也不会后悔的坦荡,抱着将青春耗尽的念头,呼啸着交往,呼啸着放弃。
和他再联系时,已经是六年之后。其间的几年,因为他在时尚界的出色表现,也难免常常被人提到,我总是轻描淡写地谈起,好像和他并不熟悉。印象里,在他临行去北京和我交流的最后一次内容是:
“不要做电视这般低等人的工作,你永远无法超越自己。”当自己花了大学四年时间才建立的人生理想被这样践踏时,我以为自此一别后,一辈子也许不会再遇见。即使再遇见了,我们也会像陌生人一般。
毕业前夕。时间如果再倒推两年,或者一年,我们的关系不至于这么僵。那时,他是整个大学校区里最受瞩目的身影,顶着“百年难遇贵族王孙般气质”的称号,总是一个人走在木兰路上。偶尔会有一个小个子和他并肩走在一起,我还记得小个子的外号叫超人。
后来我们也常常三个人在一起,我给他开中文必读的书目,他给我列英文的要点,超人常常一个人走神,说受不了这样的古怪氛围。
后来,临近毕业,我们突然同时说:我想考研。他的目标是北大,而我是北影。我觉得他是太想成功,他觉得我是太想附庸风雅。但既然都定了目标,那就努力吧。周围人听了都很讶异,两个每天潇洒得无所事事让所有人羡慕嫉妒恨的浪荡少年居然要考研。于是我和他统一口径:“我们考研是为了提高研究生整体的外观水准。”天知道,我当时怎么会说出那么不要脸的话。我发挥了一贯的无厘头作风,在填写考试的外文语种时,错填成了俄语。
于是大多数填写英语的人继续用功,包括他。而我又开始变得无所事事,准备大四毕业就工作吧。
第一年他考的是法学,没有考上,然后决定去北京继续考。那时候我们的关系已经好到或淡到可以恣意评论,我说:“太想成功,太过于梦幻不是一件好事。”
而当时我也不过正拿着900块的工资,朝七晚十二地玩命工作。
这几年间,就我所听到的,他考了三次,这次换成了mba。他抿了口酒小声说:“只想考北大,换着法考,从不同的角度考,总会考上的吧。”他很自我,很从容,也很现实;很潇洒,很自然,也很强装;很善良,很和善,也很冷漠。
“来北京的时候很惨,做着一个月800块的律所工作。第一次去金鼎轩吃饭,打伞的保安说他的工资是800块,还包吃包住。我回去就把工作辞了。”
“我不知道自己这些年在做着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我只能选择努力工作。而考上北大的研究生是我无所事事的四年大学时光里定下的唯一目标,如果要说追求,这几年无非就是为了这个。”
“嗯,40岁还要读博。”
他顿了很久说。这一次,我完全相信。
我们在18、19、20、21岁的年纪里互相不信任。
又在22、23、24、25岁的年纪里去推翻前四年的不信任。这个世界上有几个人值得你去留意、去关注、去分享、去藐视?
吃完饭,他带着我在soho的停车场四处找出路。就像当年我们第一天认识时一样,我们前后走着,一句话不说。我又突然想起当年他食物中毒,我背着他去医院。
一个可以为梦想努力近十年,然后实现的人。看他第一次露出喜洋洋的笑脸,我的心底也充满了阳光。
上次相聚之后,我和他再也没有见过。我没有拨过他的电话,也没有试图联络过他,但是我想他应该又换了一个更好的目标在继续奋斗吧,然后突然有一天他又会给我打电话说他实现目标的喜悦。这么些年过去了,我仍在传媒人这条路上继续着,想起毕业时他说做传媒是一个低人一等的职业,那时我觉得愤怒,现在突然觉得他说得也有点儿道理。只是我们都花了太多的时间来明白彼此说的东西了。但好在,我们都没有关上自己的那扇门,等到哪天突然想起来,寻回多年前那条巷子入口,一样还能找得到彼此。
因为你见过我最糟糕最幼稚的一面,所以我的何种成绩,都应该会让你觉得喜悦吧。
2014.2.7




你的孤独,虽败犹荣 第9章 一个人怕孤独,两个人怕辜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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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一些人的关系像平行线,一辈子相守相望,见于眼底藏于心间。就怕耐不住寂寞,冲动而成了相交线,在一个点尽情拥抱,从此便离得越来越远,再也不见。遇见这样的人,因为不想做恋人只能一时,所以才选择做朋友能一世。
她是一个好女孩
有一种孤独是心里真正画的是省略号,却只能在外人面前笑着为这件事画上句号。
同学十年聚会,人群里我没有看到二毛,也没有看到莹子。他们俩的恋情始于大一。
二毛是爱好吉他的男青年,从不上课,即使告诉他某个老师点名特别严格,他也不往心里去。他每天抱着吉他,坐在寝室里写歌,大半个学期了,同班同学也不认识几个。
听说还有一位男同学叫二毛,从来不上课,只在寝室里写歌,女生们进行积极脑补,二毛或许长发,必须冷酷,一把忧伤的吉他,弹唱一辈子的青春。
莹子就是这些女生中的一位,求了我半天,我答应带她见见二毛。二毛确实是长发,但很少清洗。二毛也冷酷,常年低头思考,用长发遮挡阳光。一件早已洗得泛黄的白衬衣,架一副眼镜,有一些文艺青年的影子。他的床位是最靠近墙角的下铺,被子从来不叠,腌菜状堆积在那儿,经过时也有二毛身上特有的味道。
我以为带莹子见见世面,她便彻底打消了念头。但二毛孤独的低吟浅唱让门外的莹子听出了寂寞,莹子便和二毛好上了。
谈了恋爱的二毛外表也没有什么改变,既未变得更在意外表整洁,脸上也未因此浮现笑意。
唯一的改变是,莹子上课也少了,早上一等到男生出了寝室,莹子就从角落里闪出来陪二毛。我并不能理解二毛的生活,他丝毫不在意中文系的文凭,对于未来的规划似乎也并不积极,与其说他喜欢音乐,不如说他沉醉于音乐。起码我从未见他认认真真演奏过一曲原创作品,也未见他积极参与任何与音乐相关的比赛或活动。
抬头不见低头见,我与二毛最多的交谈是问他:“今天干什么了?”二毛的回答也一成不变:“弹琴,睡觉。”后来有了莹子,他的回答变成了:“弹琴,睡觉,陪莹子。”
一尘不染的感情,不夹杂任何世俗的情绪。旁人轻而易举能体察到的不般配,在莹子眼里熟视无睹——她爱的是一个人,而不是这个人的外在呈现。莹子对二毛的耐心与投入,让旁人连提醒一下都觉得自己俗气。
她只是爱他,与他是怎样的人似乎并无联系。二毛也为莹子写歌,于是莹子拖着二毛一起参加学校的原创歌曲大赛,二毛死活不愿意,然后莹子就一个人拿着二毛写给她的歌曲,一路唱到了决赛,拿了前三甲。
二毛在台下,并未欢呼,他只是静静地看着莹子,我离他那么近,也感觉不到任何情绪。莹子在台上感谢了男朋友二毛,她希望他能一直为她写歌,她愿意一直唱他为她写的歌。那段告白很拽,一个女孩在舞台上对一个男孩表白,让无数女生癫狂。
学校里有很多乐队都想找一位有个性的女主唱,莹子自然成了大家争抢的对象。和二毛商量之后,莹子也组了一个乐队,担任主唱。而二毛依然待在寝室里做自己想做的音乐。
故事和大多数乐队的故事一样。刚进大四,女主唱和贝斯手好上了。二毛恢复了一个人的生活。有一天,我与他目光相对,我问:“你今天干什么了?”他回答:“弹琴,睡觉。”似乎“陪莹子”这个选项从未出现在他的生活中一样。
当时,所有人都觉得二毛配不上莹子。莹子和他形影不离了三年。三年过后,莹子和乐队的贝斯手好了。舆论认为是莹子把二毛甩了,另攀了高枝。后来,临近毕业,四年同窗聚在一起吃散伙饭。当时的班长规定,每个人都要说一段自己的感受,让每个人都记住这一天。一个接一个,轮到我,同学们也不期待。我说一句,底下接一句,我说:“你们认真点可以吗?马上就要告别了。”底下说:“少煽情,明天后天,明年后年,我们还能见到你,别搞得生死别离两茫茫,浪费情绪。”
我下台,轮到二毛。大家瞬间安静。莹子跟着乐队参加比赛不在现场,二毛要说什么,谁也不知道。重点不是在于他说什么,而是只要他说话,对于同学们而言就是新鲜的。大学四年,没人听二毛认真说过什么。他低着头,还是那件泛黄衬衣,站在台上,沉默了一会儿,他说:“莹子是个好女孩。哪怕你们未来不和我联系,也希望大家能和她联系,她是个好女孩,不会保护自己。希望你们能够爱护她。”很多女同学听完眼眶就红了。
那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听二毛那么认真地说话。从此,他再出现在脑海,也不过是这一段,以及四年当中,碎片化影像的回放。
同宿舍的同学有的当了老师,有的当了警察,听说二毛去了杭州做音乐,大家都没有他的消息。
莹子毕业后,签约了北京一家不错的音乐公司。有人知道我和莹子是同学,问我:“莹子是个什么样的人。”我想了想,脱口而出:“她是一个好女孩。”
一个连自己都不愿多谈的人,为了已分手的女孩,说了很多话。其实她无须他帮她解释,他也不必为她澄清,他们所做的一切只是说明他们在一起的那三年有意义。
她是一个好女孩,他曾拥有她三年。这未必不是一段美好的回忆。
为什么这个故事我一直记得,也许是我见过太多人分手后在背后相互诋毁,也许是因为爱得不够彻底,分开得不够坦荡,遇见二毛莹子这种感情,我会觉得更加珍贵。她是一个好女孩,一句简短的评价,也证明了你是一个幸福有眼光的好男孩。她是一个坏女孩,并不代表她真的很坏,只能代表你是一个没眼光却能和坏人一起生活三年的蠢货罢了。给爱情留一些余地,回头看的时候,空白处还能填上我们想要的色彩。
2014.2.14
爱过的人才明白
有一种孤独是本想被人安慰,本想有人包扎,在等待的过程中,伤口自己完成了愈合。你甚至已经不明白自己,是希望伤口不再疼,还是希望有人来温暖。
好友失恋常常有,写长日记、发长短信、约出来喝酒、通宵k歌,每天蓬头垢面,周围的人看了担心,对我说:“你赶紧好好安慰安慰他,万一出事就麻烦了。”
其实我一点都不赞成失恋了要安慰,你不哭、不闹、不糟蹋自己,你怎么知道你爱一个人有多深?你不知道自己爱一个人有多深,你怎么会在下一次更加珍惜不胡来。这个年头,两个人愿意在一起,已经非常不容易了,表示双方对彼此都有期盼,但谈着谈着就分开了,两个人都不爱了还好,如果仅仅是一方不爱了,那一定是另一方出了问题,没有满足对方内心对于爱情的期盼。爱情中没有胜者和败者,只有合适与不合适,不合适你再央求也没用,不如收拾好心情,燃烧起斗志,做一个能满足下一任的最佳男女朋友吧。
当然,我不赞成失恋了还要安慰更重要的原因是,如果你不伤到麻木,你就会一直痛下去。
记得有一年去海岛,我从船上游去岛上的过程中,被水底的海胆刺刺破了脚趾,很长一根断在了脚趾里,痛不欲生的我只能游回船上。在船上,有一个同样遭遇的外国女孩正在被船员救治。我看到船员拿玻璃罐一下又一下砸她的伤口,女孩的表情也从疼痛难忍慢慢变得平和安静下来,我心情就没那么焦虑了。轮到我时,船员让我忍住疼痛,他用蹩脚的英文告诉我这是最好的办法,然后拿同样的玻璃罐用力地砸我受伤的脚趾,第一下就让我觉得疼到没有未来……一下两下三下,非常使劲,血流了不少,但脚趾里的刺却丝毫没有出来的意思。说来也奇怪,船员砸了十几二十下之后,我的脚趾已经被砸得麻木,渐渐失去了痛感。他问我还疼不疼,我摇头示意已经不疼了。然后他放下我的脚,对我伸出了大拇指说:“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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