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神下凡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莫默墨
唐墨也等着他乌黑光亮的眼睛,里面闪烁着疑惑的光芒。
“你的想法很正确,若是从小水渠里打上来的鱼,个头大的确实要去内脏,从水质来说也要差些,它们肠子里的脏东西可是不少。但是这些鱼是从山涧里打上来的,水质自不必说,都可以直接捧起来喝的。而且这些鱼大多是是两三天前就进了鱼笼的,里面的饵料早就吃光和经过消化后排掉了。
此外,平头岭鳅是夜食鱼类,白天是躲在石缝里不出来觅食,就算是昨晚进笼的,经历白天十几小时的消化,也排泄干净了,因此完全不必担心。而且,保持这些小鱼的鱼身完整,也才更能炖出鲜美的鱼汤。”
“师傅,不一样的鱼,做法不一样,是不是啊?”
唐墨的眼神从锅上转移到金大师的脸上,说出了他心中的想法。虽然有些词不达意,但是在金大师看来,能够举一反三,善于总结,对于小小年纪的他来说,已经非常难得了。
“小猴子说的没错,美食是无处不在的,也是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的,从来都不是默守陈规的,否则,何谈创新,何谈进步啊!”
金大师摸摸唐墨的脑袋,目光看向保姆小江,问道:“就好比现在,没有葱姜蒜,你怎么去腥?”
“用酒!”
保姆小江的反应几乎是脱口而出。刚才制作叫花鸡的时候用的就是酒,而且不管是在酒楼还是家庭厨房,用酒去腥都是非常常见的选择。
“除了用酒之外,你还有其他的方法吗?”
保姆小江顿时陷入沉思,正如大师所言,这里除了折叠锅是半路从黑漆漆的山洞里掏出来的,连唯一能用的汤勺都还是刚才金大师用竹子削成的,连厨房必备的葱姜蒜都没有,还能用什么去腥呢?
场面陷入了短暂的安静,耳边只有虫子吱吱唧唧的叫声。
“师傅。用花!”唐墨不知何时已经挣脱金大师抚摸在他头上的大手,溜到小江的身后,举着他奶妈一路扛来的荷花,一脸认真地说道。
“果然是天分使然啊,这都能被你猜到,不错不错。”
金大师哈哈一笑,伸出手就要去摸唐墨的头,却被他一闪身躲开了。
“妈妈说,总是摸头长不高的,不给师傅摸头。”
金大师收回落在空处的大手,眼里的神情毫不掩饰对唐墨的欣赏。
“可是大师,荷花也能做菜吗?”
虽然没有唐墨那天马行空的想法,但她也从实际出发提出了自己的疑惑,用莲藕做菜是众所周知的,下至平民上至星级酒店,都不缺莲藕这个食材的身影,它爽脆的口感总是给人带来无限的惊喜,藕断丝连的形势更是得到不少有情人的倾心。
但是用荷花做菜还是头一次听说。
“不仅能做菜!”金大师缓缓道来:“荷全身是宝,莲藕和荷叶有利尿、通便的作用。 藕、莲子、菏叶、荷花都可以入药,都有清热除湿、清暑利湿等功效的。”
“在饮食江湖里,荷的地位也非常不低,莲藕、莲子能炖汤能炒菜,与它有关的菜谱一天一夜都说不完;荷叶除了用来包裹食材提供香气,还可以煲粥、泡茶、煮汤;荷花不仅能做成好喝的荷花茶,在做菜上也能独辟蹊径,比如荷花炖鸡、荷花虾仁、荷花鲜花饼、荷花养颜粥等等,其中赫赫有名的香水莲,更是能制作成精美的香水荷花刺身,品尝它的原汁原味,与海鲜刺身相比毫不逊色,更是具有别样的风情。”
这头话音刚落,金大师已经轻轻地将锅盖揭开。
经历过柴火的热力炖煮,锅里的鱼汤已经发白。随着咕嘟咕嘟的翻滚的小水泡破裂,宛如纯白的牛奶在锅中翻动,一阵阵鲜甜的河鲜味道从锅里飘荡出来,乘着微微凉的晚风,缓缓地将三人笼罩在内,钻入鼻尖,穿过一层一层的嗅觉细胞,直达心灵深处。全身的细胞,仿佛低电量的电池瞬间充满电,都随着这一阵鲜香恢复了活力,变得欢呼雀跃起来。
数以亿计的细胞,在这一刻传递出一个整齐划一的信号:我饿、我要!
从树杈上取下洗净沥干水分的荷花鲜花,一整颗放到锅里的水面上,金大师再次盖上了盖子。
“荷花不能放太早,否则煮久就烂了,也不能放太迟,否则香味无法融入汤中,达不到去腥的目的,也无法为鱼汤提供荷花香味。”
金大师一手拿着他的户外军刀,一手拿着竹筒,对这个临时汤勺做最后的整修。他可不敢用便宜徒弟手里那个“上可杀蛇虫,下可挖水沟”的宝贝汤勺,天知道上面沾了多少生灵的性命和不知名的细菌。
更何况,也得小猴子那小犟牛愿意给你用不是?
竹汤勺做起来并不难,在距离竹节五六厘米的地方,用锯子或刀子,与竹筒成九十度角切入三分之二,再纵向破开,取下三分之二的竹片弃之不用,把剩余的跟竹节相连的竹片修整光滑即可。不仅可以盛任何汤汤水水,还因为就地取材,用完了也能回归自然降解,当真是既环保又卫生,在户外旅行中是随时可取的方便物件。
金大师不仅制作了竹汤勺,还用最大的竹节,制作了三个竹饭碗。虽然因为时间仓促,看起来和“美观”“漂亮”“精致”这些华丽辞藻没什么关系,但是在这荒山野岭里应付盛放一日三餐的食物,已经是绰绰有余了。
已经烫软的荷花被捞出,盐、胡椒粉,最后的调味料下入汤中。
瓶瓶罐罐里那黑褐色的粉末,原来是胡椒粉。
鱼的鲜甜、荷花的悠远清香、胡椒粉的若有若无的辛香,混合组成一种让人沉醉的全新香味飘荡出来,只是闻上一闻,都让人忍不住闭上眼睛细细品味。
“咔嚓”,表层被烤干泥层被轻轻敲开;忍着烫手的余温,中间层的被热力蒸熟的荷叶被轻轻翻开……
棕黄棕黄的、油光油亮的鸡身暴露出来,乍一看,已经是食欲大增。
夹带着荷叶香味的浓郁的鸡肉香味顿时飘荡出来。
酒香缠绵、荷香清鲜、鸡香浓郁,组合成一股股激发口腔唾液迅猛分泌的芳香,冲击着三个人最后的食欲防线。三人闻之,均是食指大动,传来此起彼伏的狂吞口水的吞咽声。
如果说鱼汤的香味只是若隐若现的引诱,那么这更加醇厚的肉香,加之棕黄油量的视觉冲击,就绝对是不加掩饰的赤裸裸的诱惑。此时不吃,更待何时?
“哇,鸡,鸡,我要吃鸡!”
唐墨大吼一声,连掉落在地上的汤勺都无暇顾及,像饿了好几天的老虎犊子一般,朝刚刚打开的“赤身裸体”的叫花鸡迅猛扑去。
厨神下凡 第十一章:为鸡腿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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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你这小猴子,你猴急个什么,不怕烫死你吗?”
金大师大手往前平推,硕大的手掌轻轻按在唐墨胸前,像是给唐墨施了定身法一般,让他不得再前进分毫。
稍稍愣住的唐墨很快就反应过来,眼看引得他口水直流的鸡腿就在眼前,怎能容得他人阻挠,哪怕是师傅也不行。
大喝一声“不要拦我”,随后便低身弓腿,再次发力前冲。只不过,不管他朝那个方向发力,金大师的手就像是黏在了他胸前一样,不论如何也甩不开,也不能再前进分毫。任凭唐墨双手狂舞状如入魔,任凭他使出吃奶的力气左右冲突,也没能再前进半步。
倒不是金大师不舍得给他吃,再极品的美味,那也得进了人的嘴,滑过喉咙,填入腹中,子,才能实现它存在的价值不是?不然与一坨粪土又有何异?
刚刚从土窑里取出的叫花鸡,虽然外面已经没有炭火,但是因为泥层和荷叶的双重保温效果,位于最里层的鸡身还是非常滚烫的,尤其是鸡腹内部能接近开水的温度。
这样的高温,即使大人的手都不能轻易把整只鸡抓在手里,否则不消片刻就会被烫得通红,绝不是细皮嫩肉的唐墨能够经得起的。
“师傅,放开我,我要吃鸡,我要吃大肥鸡。”唐墨嘟着嘴,一脸怒气地朝师傅怒吼道。
不论平时多么乖巧懂事,在勾人灵魂的浓郁香味刺激下,加上棕红油亮鸡身视觉冲击、闻着就知道无比美味的诱人香味吸引,他肚子里的馋虫已经彻底被勾引出来了。此时此刻表现唐墨,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挡我吃鸡者,就是与我不共戴天的仇人”的一往无前的气势。
“好啊,只要你在3分钟内挣脱我的手,那就随便你吃,一整只鸡给你一个人吃完都行。”
金大师笑眯眯地说道。
“师傅,你可以要说话算话。”
“师傅我一言九鼎,当然算话。”
“师傅厚脸皮,中午的时候还骗我爬树摘板栗。”
唐墨小嘴一噘,朝金大师翻了个白眼。
“咳咳”
金大师老脸一红,不禁咳嗽了几声以掩饰尴尬,急忙转移话题道:“少废话,3分钟时间,能通过,你就有鸡肉吃。”
“啊啊啊,我跟你拼了!”
唐墨往后退了几步,嚎叫一声,奋不顾身地冲了过去。
金大师大手一伸,贴着唐墨的腋下切入,往外一拨,唐墨的身体瞬间成了一个原地打转的陀螺,滴溜溜地转了3圈之后才停下来,身体背对着金大师,面向他原先发起进攻时候的方向。
“咦,鸡呢?我怎么会转到这边来了?”唐墨摇晃了一下脑袋,转了个180度,这才找到正确的方向,再次看到那只让他口水滚滚而下的叫花鸡。
“师傅,你刚才做了什么?”
金大师呵呵一笑,说道:“这叫四两拨千斤。你想想,连千金都能拨动,何况你这轻飘飘的小猴子!”
“再来!我就不信我冲不过去。”唐墨回到,再次发起了冲锋。
伸手,切入,往外一拨,这次转了6圈。
“我要吃鸡!”
小牛犊子再次出闸,不顾一切向前猛冲。
伸手,切入,往外一拨,这次金大师加了一个动作,手掌似有似无地粘着唐墨的身体,引领着唐墨不由自主地原地转圈,这次足足转了9圈才停下来。
不论唐墨如何努力,如何前冲。金大师的身影就像是一座大山,横亘在他与近在眼前的叫花鸡之间,不论如何都无法越过。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你距离我只有5步远的距离,我却不能好好吃掉你,这简直是比异地恋还要痛苦啊有木有?
“金大师,小少爷他不会有事吧?”
保姆小江来到金大师跟前,连续看了好几眼坐在地上此刻正在天旋地转的唐墨,小声地问道。
“你放心吧,就这几圈,连训练热身都算不上,自然是不会有任何问题的。”
“训练?”保姆小江眼里露出疑问的目光看向金大师。
“对,训练,往后你自然会明白的。知道为什么我一定要拦住他吗?”
“小江不知,但金大师肯定是为了小少爷着想。”
金大师笑着摇了摇头,道:“你也会拍马屁了 !”看了小江一眼,又看向坐在地上消除眩晕效果的唐墨,说道:“小猴子这孩子,从见到他的第一天,我就知道他是个冲动的急性子,这是需要从小去纠正的,既不能让他失去男儿血性,又要训练他的沉稳。”
“就他刚才那么冲过去,肯定被烫得哇哇大叫,要是在家里发生这种事,会是什么结果?”
“严重的话他可能会被烫伤。”小江不假思索地回答道。
“没错。俗话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吃东西烫伤是非常常见的事情。我们不仅要预防这种事,还要教给他一个道理,面对再大的诱惑,也要懂得沉稳以对,也要学会尊老敬老的礼仪。”
“尊老敬老?”小江一脸疑惑。
金大师笑而不语,正看着唐墨从地上爬起来。
帮他拍干净身上的尘土草屑,笑呵呵问道:“怎么样,还想不想吃?”
“想吃,当然想吃!”唐墨撅起小嘴巴,吸溜一声,垂落成一道亮晶晶的银丝的口水被他吸回口中,却没有再冲过去。
这家伙对口水的控制力,真是叹为观止,金大师在心里默默想道。
“去吧,现在鸡凉得差不多了,可以吃了,小心烫手!”金大师呵呵一笑,又突然道“必须洗手!”
“是!师傅!”
洗完手之后的唐墨,少了几分一开始看到叫花鸡时候的冲劲,屁颠屁颠跑上前去,一边撕扯鸡腿,一边用小嘴呼哧呼哧地吹着气,明显还是烫手的。
“哇!鸡腿!”
棕黄油亮的鸡皮,紧致地包裹在鸡腿上,在近距离的观察下更加夺人眼球,油汪汪的、亮晶晶的,即使还没咬下去,也能感觉到它香到无法自拔的滋味和略微粘密弹牙的口感。在热力的烘烤下,鸡皮已经成半透明状态,仿佛还能看到鸡皮下流动着的鲜美的肉汁。这是光看着,已经让人胃口大开。
唐墨把诱人至极的鸡腿送到嘴前,一阵胜过一阵的肉香拼了命得往他鼻孔里钻去。
嘴巴张大,再张大一点,唐墨本能地张大自己的嘴巴,就要一口啃下去。
突然,即将入嘴的动作突然停顿下来,黑色的眼珠子紧紧地盯着手里的鸡腿,渴望与纠结的神情在他稚嫩的脸上轮番上演,似乎在做一个艰难的决定。
“咕嘟!”
唐墨艰难地咽下就要冲出口腔的口水,艰难地转过半个身体,看向不远处笑眯眯地把玩着他的胡子的金大师。
抓着棕黄喷香的鸡腿,唐墨快速走到金大师跟前,仰起脖子,伸手举到金大师面前,说道:“师傅,鸡腿给您!”
金大师还是笑呵呵的样子,接过鸡腿,用轻轻地咬了一口。
唐墨贼亮贼亮的眼睛,分明看到那诱人的鸡皮在师傅的牙齿下撕裂,皮下的肉汁瞬间迸溅开来,落入师傅的大嘴中。
唐墨喉咙蠕动,又艰难地吞了一口口水,就听见师傅老人家一脸陶醉地说道:“真香啊!”
一边说着,还不忘吧唧吧唧地吃出响声了。
“不行了,再也忍不了了!师傅简直是坏透了!”
唐墨咕嘟咕嘟地连吞了几口口水,在心里默默地念叨一声,马上转身又去撕下一只鸡腿,二话不说就塞进嘴里,连皮带肉地咬下一口,瞬间呆在原地。
哇,怎么会这么好吃啊,本来油亮亮的鸡皮,在鲜美的肉汁和酥烂软嫩的鸡肉的搭配下,一点都不觉得油腻,反而觉得非常爽滑。浓郁的鸡肉香、清鲜的荷叶香、一种仿佛来自鸡体深处的酒香,三种香味混合在一起,环绕在唇齿之间,似是猛烈又十分轻柔,似是明亮又悠远绵长,当真是令人回味无穷。
“啊!好吃!”
唐墨感叹一声,正要再咬第二口,目光突然看到站在金大师身后,喉咙悄悄蠕动了一下的奶妈。
唐墨低下头,看了看手里的鸡腿,眼眶突然红了一下。
她一路都在默默保护着我、照顾着我,但是她总是让自己尽量被人忽略,站在角落里默默付出。
这一瞬间,唐墨小小的心里,闪过一种叫做“惭愧”的情绪。
唐墨站起身,跑过金大师的身体,跑到站在最后面的奶妈跟前。
还是小小的身影,还是仰起脖子,还是举着棕黄诱人的、被他咬过一口的鸡腿,说道:“奶妈!鸡腿!你吃!”
保姆小江,愣在当场,眼中有泪光盈动。
她丝毫没发觉,唐墨已经转过身去,撕下一只鸡翅膀,这才回到金大师跟前坐下,一脸享受地、非常满足地啃了起来。
小江看着唐墨认真啃鸡翅的小身影出神,看向金大师的目光越发显得敬畏,这就是他的教育,这就是尊老敬老。
厨神下凡 第十二章:菜因有灵魂而成佳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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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并不算多大的野鸡,对于饿了整个下午的两大一小三个人来说,连五分饱都不到,反而是把因为忙碌而被遗忘和压抑的食欲彻底激发出来。以至于明明肚中已有三分饱,饥饿感却如星火燎原一样迸发出来。
浑身上下都释放者同一个信号:我好饿,我要吃!
“金大师,您做的叫花鸡实在是太好吃了。”保姆小江吮吸了一下手指头,心满意足地说道:“鸡肉又鲜香又嫩又滑,不柴不腻,轻轻一咬就酥烂了,荷香、酒香、鸡香的融合,就像是与生俱来的一样,融合后的味道像有一种很玄妙的感觉,像是虚无缥缈,又像是飘飘欲仙,明明就在眼前,可是想抓住的时候又抓不住,我感觉我的无法用语言去形容那让人感到很玄妙的感觉。”
“师傅,为什么你们都叫它叫花鸡呢?哦!我想起来了,是洪七公那个老叫花子发明的吗?”
啃完最后一块肉,又恋恋不舍得吮吸了鸡骨头之后,唐墨昂起头,再次开启了他的“十万个为什么”模式。没等到金大师回答小江的问题,直接横插一杠进来。
叫花鸡的这种做法,热力已经把香味浸入到骨头里去了,恰恰是这种浸入,又把骨头本身的香味诱发出来,怪不得唐墨连鸡骨头都要一舔了又舔吸了又吸,始终不舍得丢弃。
金大师捋一捋他的胡须,眼里带着慈祥的笑意,说道:“你只说对一半,叫花鸡相传是叫花子发明的,不过却不是洪七公。”
“据说啊,从前有一个叫化子,沿途讨饭流落到常熟县的一个村庄。偶然得来一只鸡,就想宰杀之后煮了吃,可他既没有炊具又没调料。于是他来到虞山脚下,杀鸡掉内脏之后,带毛涂上黄泥、柴草,把涂好的鸡置火中煨烤,待泥干鸡熟,剥去泥壳,鸡毛也随泥壳脱去,就可以吃到美味的鸡肉了。”
“另外一种说法,是明太祖朱元璋年轻时家境贫穷。有一天他饿得不行了,到处找吃的。恰好碰见一个叫花子。这个叫花子给他偷了一只鸡,用荷叶包糊上泥巴烤,做好了给朱元璋吃。后来朱元璋登基,把这道菜定为宫廷御膳,叫花鸡由此闻名天下。因此叫花鸡又叫富贵鸡。”
“哇,还跟皇帝有关啊!”唐墨听着兴奋起来,想必没少从电视里看到皇帝朱元璋的影像。
“不论出处如何,都不妨碍叫花鸡成为当今的一道名菜。经过历代演化,取材更加考究,工艺更加复杂,味道也更能俘获食客的舌头。有人甚至把原‘中国四大名鸡’中的德州脱骨扒鸡、符离集烧鸡、沟帮子熏鸡、道口烧鸡摘掉其中一个,把常熟叫花鸡排进去,由此可见食客们对叫花鸡的喜爱程度之高。”
金大师又面向保姆小江,语重心长道:
“虚实相合,万物归一,其实这不仅仅只是道家学说的思想,也是我们做菜的一种境界、一种追求。与学说思想不同的是,做菜还能把这种玄而又玄的感觉更加具体化,能让人亲身感受到那种玄妙的感觉,也就是你刚才吃到这个叫花鸡时候的感受。”
“金大师,您是说,做菜也可以有思想有境界吗?”
“没错,人因有灵魂而成万物之长,菜因有灵魂而成美味佳肴,这其中的学问呐,可就深咯……”
金大师长长一声感慨,目光看着渐落的夕阳渐渐恍惚,仿佛在那漫天红霞间,又看见了当年饮食江湖的叱咤风云,想起了那道身着青花白瓷旗袍的妖娆身段,还有那滴刻骨铭心的血泪。
“人因有灵魂而成万物之长,菜因有灵魂而成美味佳肴……”
保姆小江在嘴边轻声地呢喃着金大师的话语。
先有叫花鸡带她领略神奇的味觉体验,后有金大师的金句名言点醒,她这个从没受过专业厨师培训的乡下保姆,在这一刻仿佛看到了一道光,看到裂开一条缝的大门背后,掩藏着的那一个充满奇幻色彩的全新世界。
其实她至今都不太明白,为什么这个身价以亿为单位计算的家族,曾经辉煌一时的餐饮世家,一直把自己这个既不是五星饭店的大厨,也不是专业厨师学校毕业的优等厨师留在厨房。虽然并不是包揽全家的一日三餐,但是有些菜,家主已经下了严令,只允许她做。
不是没有别的厨子满怀自信地做了端上餐桌,只是才被送进嘴里碰到舌尖,就被尝出来然后撤走倒进潲水桶里,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哪个厨子敢动那份“至尊菜单”里的任何一道菜。
在一次宴会之后,她隐隐约约听到一些醉醺醺的声音,大概是因为自己所做的东西,有一种什么让他们怀念的味道吧。她也深知,即使现在她已经成为小少爷的御用奶妈,甚至逼得其他厨师要把小少爷的菜单教给她来做,这些事情也不是她能乱嚼舌根的。
她留在这个大家庭的使命,就是好好伺候小少爷长大,为自己的儿子挣一份读书的钱,如果能继续留在这里,大概还能给她攒一份彩礼,让他长大了能娶个好姑娘吧。
当下最幸运的事,就是小少爷对自己特别亲,完全不把自己当保姆当佣人来看,大概也是因为他的亲近,主家一家对自己也越发和善。家主唐建业虽然不怒自威,但他对自己总是要柔和一些,主母林泓仪虽然富贵之气让人不敢直视,却把她当妹子看。
在数以百万计的保姆当中,有人被男主人害得堕胎后赶出家门,有人委曲求全还领不到血汗换来的低廉收入,甚至有人因为心怀怨气而虐待儿童,纵火烧死雇主一家。
自己能在如此关爱自己的家庭做事,还有一个如此依赖自己爱护自己的小少爷,算得是很幸运也很幸福的了吧。
当保姆小江回过神来的时候,金大师已经用竹碗盛好三碗汤,分别摆放三人面前的石头上。
两个大人深奥的对话,小小的唐墨自然是听不懂多少的,索性就沉醉在叫花鸡的美味之中,久不久砸吧一下嘴巴,显出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也许他的小世界也是充满着疑惑的,只是很快就被碗里的鱼汤所吸引,眼神重新焕发了对美食渴望的神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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