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天子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六道
看到众人的表情,刘縯知道大家心里在想什么,他说道:“流窜到汉中的蛮子,只是蛮军的小股残兵,是被京师军打败,慌不择路逃到汉中的,并不足为惧。”
听闻这话,众人不由自主地都长松了口气,原来他们的任务是进入汉中,棒打落水狗,这仗还有得打!
刘縯振声说道:“好了,事情就这么多,大家都回去做好准备,顺便和手下的兄弟们熟悉一下,我们明日一早出发!”
在家里,刘縯是大哥,长兄为父,说一不二,在外面,刘縯的朋友众多,他也是核心,现在做了义军的军候,他发号起施令来,倒也是得心应手。
按照正规编制,身为军候的刘縯可统帅五百人,但义军不是正规军,彭勇分给刘縯足有一千号人,他手底下的屯长就有十人,率队有二十人。
解散之后,众人一窝蜂的去找张平要装备和粮食,刘秀没有出去,走到刘縯近前,说道:“大哥,我向你引荐两位朋友。”
说着话,他回头向李通和李轶招了招手。
李通和李轶二人快步上前,齐齐向刘縯拱手施礼,说道:“在下李通(李轶),见过刘大哥。”
刘縯打量他俩一番,摆摆手,说道:“既然是阿秀的朋友,不必多礼。在军中,不要以‘刘大哥’这样的称谓相称。”
言下之意,该叫大人就叫大人,别来套近乎。
李通和李轶面红耳赤,皆露出尴尬之色。李通随之改口说道:“刘大人。”
刘縯嗯了一声,对刘秀说道:“阿秀,大哥还得到外面去巡视一番。”说着话,他提步便往外走。
现在他手下有一千人,需要他处理的事情不少,可没时间在这里耽搁。
刘秀追了上去,小声提醒道:“大哥,李通的父亲是宛县的李守。”
要知道李守可是南阳郡的首富,结交了李通,也就等于结交了李守。如果将来想要有所作为,现在和李守打下良好的关系,会有很大的帮助。
刘縯自然也听说过李守的大名,听闻刘秀的话,刘縯回头瞅了李通一眼,不以为然地说道:“原来还是个富家子弟,真是吃饱了撑的!”
在他看来,以李家的财势,实在没有必要让李通和李轶来参加什么义军。
刘縯的话音不大,但也足够让李通和李轶听清楚的了,两人脸上的表情越加尴尬,李轶更是露出愤愤之色。
刘秀还想再说什么,刘縯已头也不回地走出营帐。刘秀无奈地暗叹口气,走回到李通、李轶近前,说道:“大哥刚才有失言之处,我代大哥向两位道歉。”
李轶正要说话,李通抢先道:“文叔兄不必客气。刘大哥……刘大人说的也是实情,在很多人看来,我和堂兄来参加义军,就是吃饱了撑的。”
刘秀岔开话题,甩头说道:“走吧,我们出去看看,还有没有装备可领。”
离开营帐,刘秀找到张平,后者还真给刘秀和龙渊各留了一套盔甲和武器。
刘縯要来的盔甲和武器不错,完全和正规军的装备一样,盔是铁盔,甲是叶片甲,武器是一把长剑。
但看得出来,都不是新装备,无论是盔甲还是武器,都很陈旧,锈迹斑斑。
反正有就比没有强。刘秀和龙渊领了盔甲和武器后,看看站于一旁,还什么都没领到的李通和李轶,问道:“平哥,还有盔甲和武器吗”
张平摇了摇头。朱云在旁接话道:“伯升总共就要来二十套盔甲和武器,能给你和忠伯各留一套,已经很不容易了。”
“连武器也没有多余的了”刘秀不甘心地问道。
张平默不作声地从一只竹筐的底部拿出两把短剑,递给刘秀。后者接过来看了看,虽说是短剑,但还算锋利,他转手把两把短剑递给李通和李轶,说道:“好歹也是件防身之物,你俩先拿着凑合着用。”
刘秀和龙渊,又是盔甲又是长剑,装备那叫一个齐全,可轮到了自己这儿,只有一把可怜的短剑,李轶心生不满,愤愤不平的一把接过刘秀递来的短剑,什么话都没说。
李通年纪比李轶小,倒却比李轶明事理得多。
义军当中,本来就没有什么像样的装备,能分到一把短剑已经很不错了。看看周围的那些兵卒,绝大多数人连剑都没有,手中拿着的还是斧头和锄头。
朱平拿着一大包的干粮,拍拍刘
第十四章 围而歼之
冯达三十多岁,皮肤黝黑粗糙,个头不高,其貌不扬。他向刘縯点头说道:“是的,大人,是小人亲眼所见。”
“没看清楚对方有多少人”
冯达沉吟片刻,说道:“小人估计,他们得有六七十人左右,这些蛮兵都戴着刀,有的穿着甲,还有的披着兽皮!”
回想蛮兵的样子,冯达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刘縯淡然一笑,宽慰道:“你不用怕,有我们在,保管让这些蛮子有来无回!”
“大人这么说,小人就放心了。”
在冯达的引路下,刘縯一部开始向白山方向进发。
他们是连夜行军,翌日凌晨,天还没亮,便已抵达白山境内。
有冯达这个当地人,给他们带来很大的便利,他们在一座十分隐蔽的山坳中驻扎下来,担心会被蛮兵发现踪迹,刘縯下令,不准生火,不准扎营,就在山坳中暂做休息。
凌晨的山林,潮湿阴冷,很多义军都只着单衣,坐在地上,冻得哆哆嗦嗦。
李通和李轶也是冻得脸色煞白,双手不停的搓着。刘秀见状,把自己身上的甲胄脱了下来,递给李通,说道:“次元,你穿上吧!”
军中的叶片甲可不是单层的,而是双层的,外面是铁片,里面是皮革,中间还垫着棉花,穿在身上十分保暖。
李通连连摆手,说道:“不可,文叔兄,你还是穿着吧……”
不等他把话说完,刘秀已帮着李通,把甲胄套在他的身上。他含笑说道:“我平日在家,经常干农活,身体要比你壮实。”
刘秀说的也是实情,别看他身材单薄,但身体的确要比普通人结实得多,此时,他就算不穿甲胄,也不会觉得太冷。
龙渊脱下自己的甲胄,递给刘秀,说道:“主……文叔,你穿我的吧!”
刘秀向龙渊感激的一笑,又摇摇头,将甲胄递给了李轶,说道:“季文兄,你穿这个。”
李轶连忙道谢,也不管龙渊怎么瞪着自己,接过甲胄,快速地穿在自己身上,而后他长吁了口气,忍不住感叹道:“想不到汉中郡这么冷,现在总算暖和了一些。”
刘秀笑了笑,向李通和李轶说道:“睡一会吧,估计天一亮,我们就得去打仗了。”
果然如刘秀所言,等天边泛起鱼肚白,天色渐亮,刘縯开始给手下的十名屯长安排任务。
十名屯长率领各自的队伍,分散开来,对蛮兵的驻地展开合围,刘縯要的是全歼这支六七十人的蛮兵。
一千人打六七十人,本就没什么悬念,只有全歼了敌军,才能勉强算是一件功绩。
刘秀、龙渊、李通、李轶四人,都被刘縯安排到朱云那一屯。而朱云、张平这两屯,又都是由刘縯亲自率领。
布置完战术,刘縯下令,全军行动。
一千人的队伍,分散开来,按照事先计划好的路线,向蛮兵的所在地云集过去。
朱云率领的这一屯,连参战的机会都没有,说是那一路吃紧就去增援那一路,可实际上,上千人围攻六七十的蛮兵,又怎么可能出现吃紧的情况
看着其它的屯都已经开始了行动,就连张平所率的屯都在自己的前面,落在最后的朱云长吁短叹,嘴里也是嘀嘀咕咕的念念有词。
刘秀明白,是因为自己在云哥这一屯,所以大哥才给了他们特殊‘关照’,连这种双方实力相差悬殊的小仗都不让他们往前冲。
等到了约定好的时间,各屯都已就位,刘縯让张平放出响箭。
张平捻弓搭箭,将箭头对准天空,一箭射了出去。
响箭的箭尾被挖出了窟窿,箭矢在空中飞行时,能发出尖锐的叫声,传出好远,在古代的军队,响箭通常做为发送信号之用。
在张平率领的这一屯里,他是唯一一个会用弓箭的。
军队里,并不是每个兵卒都会使用弓箭,普通兵卒,连弓都拉不开,没有三年的苦练,也不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弓箭手。
弓箭手在古代军队中的地位,就相当于现代军队中的特种兵。
随着响箭声一起,早已云集到蛮兵营地周围的义军们,纷纷大吼一声,从树林里冲杀出来。
刘縯一部的突然出现,当真把藏匿于山林里的蛮兵杀了个措手不及。刘縯手持长剑,一马当先的冲入蛮兵营地。
他刚进来,迎面便跑来两名蛮兵。
这两人,都是穿着藤甲,一手拿着滕盾,一手拿着弯刀,向脸上看,黑一道、白一道,涂着油彩,看不清楚长什么样,其状和厉鬼一般。
双方照面之后,刘縯二话不说,抡起长剑,向一名蛮兵劈砍过去。
那名蛮兵反应也快,急忙用滕盾招架。
滕盾是挡下了刘縯的长剑,但蛮兵抵挡不住刘縯的一身的蛮力。这名蛮兵,被刘縯一剑砍得倒飞出去,摔在两米开外的地方。
另名蛮兵怒吼一声,抡刀要向刘縯劈砍。他的刀才刚刚举起,便砍不下去了,刘縯背后的张平,一箭射入这名蛮兵的眼眶,箭矢的铁头在其后脑探了出去。
蛮兵声都没吭一下,仰面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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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又遇一敌
冯达急声说道:“蛮……蛮兵……”
“嗯,蛮兵已经被我军团团包围,支撑不了多久了!”
“不……不是,是……是南面又来了一支蛮兵,人……人数很多……”冯达脸色煞白地说道。
朱云闻言,非但未慌,反而眼睛一亮,一把拉住冯达,问道:“你说什么南面又来了一支蛮兵”
“是……是的!”
朱云正愁着自己这个后援没有仗打呢,可天随人愿,偏偏在这个时候,又有一支蛮兵主动送上门来了。
至于冯达所说的蛮兵人数很多,他根本没往心里去,只六、七十的蛮兵,在冯达口中就已经是很多了。
他腾的一下站起身形,对在场的众人说道:“南面又来了一支找死的蛮子,兄弟们,随我去迎敌!”
有仗可打,朱云是满心的欢喜,不过其他人的心里可都是七上八下。李轶清了清喉咙,小声说道:“朱大人,我们是不是得先请示一下刘大人”
朱云白了李轶一眼,不以为然地说道:“只几个赶过来增援的蛮子而已,还有什么好请示的谁要是怕了,就留在这里等着,不怕的都跟我走!”
在军队里,最怕的就是不合群,见大多数人都选择跟随朱云一起去打蛮子,那些心里怯战的,也只能硬着头皮,跟着朱云他们一起去。
路上,李通边解开身上的甲胄,边说道:“文叔,甲胄还你,你帮我脱下来!”
他身旁的李轶脸色顿是一变,不留痕迹地拉了一下李通。等会和蛮兵打起来,甲胄可是能保命的,脑袋进水里才会脱下来给别人。
刘秀有注意到李轶的小动作,但加装没看到,他制止住李通脱甲的动作,说道:“次元,我的身手比你好一些,甲胄你还是穿着吧!”
李通急声说道:“这怎么能行,这件甲胄可是刘大人留给你的!”说白了,这就是保命的护身符!
刘秀淡然一笑,说道:“不管它是留给谁的,总之,现在你比我更需要它!”
李通闻言,深受感动,自己与文叔只是萍水相逢,但他却善待自己到如此地步,这份恩情,自己当如何回报
日后李通能对刘秀那么忠心耿耿,无论遇到多大的艰难险阻,都是不离不弃,其忠诚的种子,正是从这个时候种下的,并且在李通的心里迅速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朱云正带头在前面走着,在前方的树林里,突然也走出一人,一个穿着藤甲,手持滕盾、弯刀,脸上涂满了油彩的人。
朱云和对方只相隔五六米远,刚好打了个照面。
两人同是一愣,紧接着,二人同时反应过来,那名蛮兵咆哮一声,抡刀向朱云冲了过去。朱云也不含糊,持剑迎敌,双方的刀剑在空中碰撞,发出叮当一声脆响。
蛮兵另只手向前推,用滕盾撞击朱云的面门。后者抬起胳膊,挡住对方的滕盾,手中的长剑由滕盾的下方刺了出去。
噗!
剑锋深深刺入那名蛮兵的小腹。后者啊的惨叫一声,踉跄后退。朱云一个箭步上前,一走一过之间,长剑横着一挥,咔嚓,蛮兵的人头被斩落在地。
朱云这一连串的出招,可谓是干净利落,又快又狠,后面的刘秀看得两眼直放光,心中暗赞:云大哥不亏是做过山贼头目,当真是骁勇善战。
一脚踩住蛮兵的首级,朱云冲着地上无头的尸体吐了口唾沫,冷笑一声,说道:“什么狗屁的蛮兵,也不过如此嘛!”
和大队官兵都打过无数次仗的朱云,当然不会把落单的蛮兵放在眼里。
后面的义军们回过神来,人们一个个像被打了鸡血似的,齐声欢呼道:“朱大人勇猛!”
看蛮兵在朱云面前,连一个照面都没打过去,便被斩下首级,义军们的怯战心理锐减,觉得蛮兵似乎也没什么可怕的。
就在人们为朱云欢呼叫好的时候,从树林当中一下子又冲出来十多名蛮兵,而且后面还有更多的蛮兵从树林中冲出。
没想到树林里还藏着这么多的蛮兵,朱云先是一惊,但很快镇定下来,他手持滴血的长剑,大吼一声,不退反进,迎着蛮兵杀了过去。
刘秀也把自己的剑抽了出来,大喊一声:“杀!”紧接着,他提剑向前冲锋。
人们都知道,刘秀是刘縯的亲弟弟,连刘秀都身先士卒,亲自上阵了,自己还能退缩吗
义军们纷纷大喊着,给自己壮着胆子,一并向前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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