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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三国2兴魏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风之清扬

    虽然天下平民百姓多了去,但平民百姓消费能力有限,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栖,过着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生活,指望着从他们身上来赚钱,压根儿就不靠谱。

    在京师洛阳,真正的消费主力军,还是那些达官贵人的们,曹亮想赚钱,自然得从他们身上来赚。

    要说这方面最成功的,莫过于京师的一品居了,这家店铺一直走得就是高端路线,打造着奢侈品牌,那些达官贵人花钱如流水,一品居早赚得是盆满钵满了。

    曹亮决定明天去一品居瞧瞧,偷点生意经。

    说走就走,第二天上午,曹亮带着方布阿福二人,直奔一品居而去。

    一品居座落在铜驼大街的中段,其实离高陵侯府并不太远,只不过曹亮此前从来没有光临过。

    今天曹亮没有骑马,而是步行前往,他还特意地换了一身锦衣,光鲜亮丽,活脱一副风流贵公子的模样。

    一路上悠悠洒洒,不多时,便已到了一品居的门前。

    一品居是一家三层楼的店铺,门脸的装潢的极是考究,金壁辉煌,富丽堂皇,光是这门面,就足以让绝大多数的洛阳人望而却步了。

    不过这里依然是门庭若市,进进出出的人相当的多,看穿衣打扮,自然是非富即贵。

    门口倒是没有迎宾小姐,而是立着两个彪形大汉,不过他俩一副点头哈腰的奴才模样,实在是与他们的身形不匹配,只是偶尔有一两个穿着布衣不开眼的人路过门口时,那两个壮汉才算是露出一点壮汉的本色,目光凶恶,气势嚣张,让那些不开眼的家伙知难而退。

    没有什么装逼打脸的情节出现,但凡到这儿来的客人,个个是锦衣玉带,风度翩翩,根本就不会出现让守门人狗眼看人低的情况发生。

    想想都市小说中那些屡屡出现的装逼情节,那些个身份不凡,怀揣几十亿资产的猪脚,故意穿上一身廉价衣服,被人白眼之后再去打脸,曹亮就是一阵蛋疼,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都是人靠衣裳马靠鞍的看脸时代,你自己要装孙子,不被人踩,那简直是天理不容。

    只能说那猪脚是猪脑子,智商下线而已。

    曹亮这几天去田庄,常是一身的布衣,不过今天来一品居,反倒是换了一身锦衣,除非自己闲得蛋疼,才会专门穿布衣来装逼。

    那两个壮汉一看曹亮到来,立刻是一脸的谄笑,本来比曹亮要高半个头的身子,弓得跟虾米一样,像曹亮这样的贵公子登门,他们就跟迎接财神爷一样。

    那怕是曹亮身后穿着普通衣裳的方布阿福,他们也不敢怠慢半分,虽然他们也清楚方布阿福是仆人身份,但打狗也得看主人不是,若是因为怠慢了贵公子的下人,惹得贵公子不高兴,那才真正是得不偿失的。

    曹亮兴步入内,一层大堂内装饰比外面的门脸更豪华,而所呈列的物品,则是琳琅满目,令人目不瑕接。

    一般的店铺,都是经营某一类商品的,比如玉器店、绸缎庄、兵器铺、香料店,金银首饰店等等,而一品居则更象一个杂货店,经营的种类繁多,货物其全。

    但绝对不会有人把这儿当做是杂货店的,因为这儿的东西,有一个最大的特点,那就是贵。

    而且不是一般的贵,完全是贵的离谱。

    不过论商品的品质,则是无可挑衅的,一品居向来只售精品,那些残次货物,根本就没有机会摆上一品居的货架。

    比方一支金钗,在普通的金银首饰店里售价一般不超过一千钱,但在一品居,却是翻了十倍不止,售价高达万钱以上,远远超过金钗本身的价值。

    不过尽管如此,这样的金钗还是热销货,购者甚众,同样是三两重的金钗,一品居的样式比起普通金银店的样式就要好看的多,自然让那些千金小姐是爱不释手。

    一品居内的伙计,清一色的都是男的,估计这个时代,还没有让女人当售货员的习惯,女人抛头露面的场合,估计也只有青楼乐坊了,女人能做的生意,也只有皮肉生意了。

    曹亮碰到了前几天曾遇到过的那位一品居的青衣管事,那家伙看到曹亮,也是一副点头哈腰的恭维模样,丝毫没有前几日的那种倨傲,甚至完全忘记了此前发生的种种不快。

    上门即是客,这一点一品居的个个恪守着,绝对没人敢得罪上门的客人,青衣管事虽然在一品居身份不低,但此时却也如同一个小伙计一样,热情地跟曹亮打招呼,盛情相待。

    曹亮隐隐有些失望,看来他此行是没有机会再见到那位惊鸿绝艳的贵妇了,虽然她是一品居的人,但这种场合,她肯定不会抛头露面的。




第77章 全是套路
    一品居的生意确实做的很大,光是一层的商品,就已经是琳琅满目,个个价值不菲,曹亮暗暗地皱了皱眉,一品居虽然利润丰厚,但投资成本也是极为可观的,如果自己想要效仿一品居的经营模式,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一来自己没有那么多的启动资金,二来就算自己勉强支撑起一个摊子,在竞争力上面,也是和一品居相去甚远的,一品居现在的品牌价值,已经不亚于后世五百强的那些企业了,其在洛阳城独一无二的地位,几乎是无人可以撼动的。

    曹亮相信,一品居虽然只是一个普通的店铺,但如果没有世家大族在背后的支持,断然不可能将规模发展到如此庞大,其垄断型的经营地位,更是其他店铺所无法企及的。

    但究竟哪家豪门是后台老板,曹亮就不得而知了。不过能支撑起这么一个大的摊子,绝非是普通的世家大族就可以办到的,至少也是魏国顶尖级别的大族,方才有这个实力。

    当然,也不排除几家世族共同出资,搞股份制运营。

    但不管是独资还是合资,都是现在的曹亮无法效仿的,就如同现代社会,明知道超市赚钱,但普通人哪有那个实力去开超市。

    曹亮走马观花地看了一圈,显得有些意兴阑珊。

    今天确实是趁兴而来,败兴而回,本欲想学学一品居的经营模式,自己开辟一条赚钱的路子,但到了这儿才发现,压根儿就不是那么回事,没实力没资金没人脉,想要办成点事,还真是难于上青天。

    以现在曹亮手中的钱,小打小闹开个小店铺也不是没可能,但这种方式想要快速地赚钱几乎是不可能的,想要赚大钱,更加不可能。

    不管那朝那代,商业经营都是有规律可循的,一夜暴富的神话不能说没有,但那种几率几乎是微乎其微的,那怕曹亮是穿越者,也不可能有这个狗屎运。

    想想那些点娘穿越文中的主角,卖个肥皂卖个香水甚至卖几张人民币都能混得风声水起,自己咋就这么悲催呢,肥皂香水倒是知道,但配方神马的却是一窍不通。

    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可惜前世自己数理化学得一塌胡涂,许多东西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到了现在才发现自己的知识真的是很贫乏,学到用时方恨少。

    “小侯爷,那不是咱们卖出去的那把剑吗?”逛到二楼的时候,眼尖的阿福指着挂着那儿的一把剑道。

    曹亮抬头看去,果然是前几天卖给紫衣贵妇的那把寒铁剑,只不过那把剑已经打磨好了,熠熠地闪着寒光,剑柄也装饰过了,镶着宝石,珠光宝气,档次显然跟石苞在街头卖的时候不可同日而语。

    曹亮上前将剑拿起来看了看,旁边的一位伙计立刻是殷勤地道:“公子真是好眼力,这可是极品寒铁锻造出来的绝世好剑,切金斩玉,削铁如泥,绝对配得上您的身份。”

    “售价几何?”曹亮淡淡地道。

    “五十万钱。”

    饶是曹亮有些心理准备,但还是微微耸然,想当时自己狮子大开口,敲了那贵妇五万钱,可没想到人家买回来之后,经过一番装饰,居然就敢卖到十倍的高价,这年头,还真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阿福在一旁愤愤地道:“五十万钱,你们咋不去抢?”

    伙计笑容可鞠地道:“这位客官,你有所不知,这寒铁剑本是千古稀有的寒铁剑坯所铸,非干将莫邪此等名剑不能相比,干将莫邪是何等的价值,纵然就是千万巨资,也买不到啊!这把寒铁剑你买回去,绝对是传世之宝,搁个几代,价值至少也能再翻几倍。”

    曹亮心中暗暗地冷笑,这把寒铁剑,成本不过才五千钱而已,到了一品居,价格居然翻了一百倍,冤大头才会买你这把剑呢。

    曹亮翻来覆去地把玩着,忽然心念一动,道:“这把剑不是寒铁母剑吗,应该还有一把寒铁子剑的,你们为何没有放在一起卖,双剑合璧,价格至少也能再翻一倍。”

    那伙计是一头雾水,懵然地道:“什么母剑子剑的,从来没有听说过呀。”

    曹亮这才算是恍然了,什么寒铁子剑母剑的,完全是那个女人编出来谎言,目的就是为了从自己手中买到这把剑,玛德,全是套路,自己真的被那个女人的眼泪给骗了。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如果说本年度最佳男演员奖的得主是司马懿的话,那么这个女人完全可以荣膺最佳女演员奖了。

    什么她父亲是藏剑名家,为了一把寒铁母剑死不瞑目,特么的全是假的,这女人的目的就是为了得到寒铁剑,继而放在一品阁卖上十倍的价钱。

    曹亮已经觉得自己算一个黑心人了,但没有想到,这女人的心比他更黑,为了赚钱,真是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

    曹亮将寒铁剑交到了伙计的手中,自嘲地一笑道:“太贵了,我们可买不起。”

    那伙计笑吟吟地道:“公子如果嫌这把剑贵的话,一楼也是宝剑出售,价格从三千到一万不等,公子可到那边瞧瞧。”

    一品居的伙计素质还真是没得挑,不论曹亮买不买这把剑,他的态度始终如一,和蔼亲切,彬彬有礼。

    “好啊。”曹亮含笑应了一声,至于买不买,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曹亮一行正准备离开,旁边一位锦衣公忽然上前道:“伙计,你这把剑怎么卖?”

    伙计还没有来得及把剑挂回原处,看到那锦衣公子,立刻含笑道:“原来是裴公子,这把寒铁剑四十万钱。”

    “拿来我瞧瞧。”裴公子道。

    那伙计立刻递了过去。

    阿福一听火就大了,刚才那伙计要价分明是五十万钱,怎么换了个人来,就主动地降了十万钱,这不是摆明了欺负人吗?

    “你们怎么回事,刚才不是要价五十万钱吗,怎么眨眼就变成了四十万钱,欺负我们不买是吗?”



第78章 裴秀
    伙计笑意不减地道:“客官误会了,这位裴秀裴公子是我们一品居的贵宾客户,享有八折优惠的特权,所以他购买这把宝剑,只需花费四十万钱。”

    阿福无言以对,没错,人家是贵宾客户,所以有特权,他们家公子平生第一次来一品居,而且还没有买过任何的东西,自然得不到任何的优惠。

    优惠不优惠的曹亮倒是不在乎,就算他打个对折,曹亮也未必会去买这把剑,五万钱卖出去的,再花几倍的钱买回来,自己的脑子岂不是进水了?

    不过这位锦衣公子居然是裴秀,倒不禁让曹亮多看了几眼,裴秀也是西晋的开国功臣之一,官拜司空,封钜鹿郡公,声名显赫。

    不过此时的裴秀尚还年轻,大约十六七岁的样子,刚刚被曹爽招为大将军掾,正是春风得意之时,轻裘飘逸,意气纷发。

    裴秀轻笑了一声,淡淡地道:“把剑包起来吧,我要了。”

    曹亮不禁暗暗地吃惊,这个裴秀,出身于河东望族裴氏,父亲是光禄大夫裴潜,四十万钱,眼皮都不带眨的,果然是世家豪族,出手阔绰。

    按理说,曹亮的家道也挺殷实的,否则也不会纵容他随意地挥霍百万钱,但对于曹亮本人而言,投资投石车投资连弩,那怕是再多的钱也舍得往里面扔,但如果让他来买一些昂贵的奢侈的没有多少实用性的东西,就算是只值三两千钱,曹亮都不一样舍得。

    看着裴秀轻描淡写地一掷千金,曹亮不禁是暗暗腹诽,就算家业再多,也终有败光的一天。

    但世风如此,却也不是曹亮一个人就可以改变的,君不见一品居内,多少富家子弟挥金如土,裴秀与之相比,也不过是小巫见大巫。

    眼看着裴秀付完帐正准备离开,曹亮不失时机地上前一步,拱手含笑道:“兄台请留步。”

    不管怎样,裴秀好歹也是一代名臣,在西晋开国诸臣之中,占有着一席之地,如此重要的人物,曹亮自然不愿失之交臂。

    而裴秀最大的成就,却是一位地图学家,他提出的“制图六体”影响深远,沿用了千年之多,直到后来西方的投影式制图法传入中国之后,中国制图学才再一次革新。

    或许有人认为,会画个地图有什么了不起的,但曹亮可不这么看,行军打仗,天时地利人和,三者缺一不可,如果连地形地理都搞不清楚,还怎么来打仗?

    一个优秀的将领,不但能够冲锋陷阵攻城拨寨,更可以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而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前提条件就是拥有一张详实正确的军事地图,何处是山峦,何处是河流,何处利于伏击,何处利于交锋,做为主将,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如果此时地图上出现那怕是只有一分的误差,很可能会导致满盘皆输,全军覆灭。

    差之毫厘,谬之千里,足可见地图的重要性。

    有这么一位绘制地图的高手,曹亮如何能不尝试地结交一下。

    裴秀微感愕然,回过头来一看,一扬眉,惊异地道:“你不就是高陵侯府的小侯爷曹亮曹子明么?”

    曹亮有些出乎意外,没想到裴秀居然都认识自己,他拱手道:“正是。”

    裴秀连忙拱手作揖道:“原来正是曹兄,失敬失敬。”

    “裴兄缘何认识在下?”

    裴秀哈哈一笑,道:“曹兄现在可是声名四播,这洛阳城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

    说着,裴秀又凑到了曹亮的跟前,低声耳语道:“曹兄敢睡司马师的女人,兄弟我佩服地可是五体投地,谁都不服,就服你。”

    曹亮顿时无语了,敢情北邙山的事竟然传得这么广了,估计在洛阳士子圈里面,是尽人皆知了,曹亮倒没觉得有什么,反正他是替司马师默哀了,估计司马师的脊梁骨,都快被人给戳断了吧。

    司马师每天出门,得承受多少异样的目光,这鸭梨未免有点大。

    但关键的是,自己和羊徽瑜真的没发生什么事,司马师的这顶帽子,戴得有点冤。

    “裴兄,其实事情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裴秀一挥手,嘿嘿一笑道:“别解释,解释就是掩饰,事实如何其实并不重用,结果才是最重要的。说实在的,兄弟我第一次听到这消息,笑得肚皮都疼了三天。走走走,难得今天与曹兄在此相见,相见即是缘分,今天兄弟我做东,咱们一醉方休如何?”

    曹亮自然是有心结交裴秀的,听他如此说,便欣然同意,两人相携离开了一品居,来到了与一品居相邻的仙客来酒楼。

    仙客来酒楼算得上是洛阳城数一数二的大酒楼了,能够在寸土寸金的铜驼大街上开店,都是极其有实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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