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的天堂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未知
吻别是为了多争取片刻的亲热2
我后来在床上发了好一会儿愣,迷迷糊糊地甜蜜了很久。
后来我问老哥为什么要迟到了,还要从一楼重新跑上七楼来亲我,他非常认真地说:“我是要来告诉你,无论什么时候,你对我来说都是最重要的。”这句话,到今天,老哥还经常说着:“没有什么人什么事,比你更重要。”就像我无比确认,他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一样。
不用说,那天的罚款没有逃掉,但老哥用这100块,换来我了对这个细节一生的铭记。任何时候,我一想到或者说到这个细节,我的内心都充满幸福。这个细节后来成为我这个幸福的收藏家的一个经典。
对于我们来说,吻别时的那一点点表示,意味着很多。那是爱人要从身边走开,然后钻进彼此心里的一个小小的仪式。而多争取到的片刻亲热,就像是24小时以外,额外向上帝争取到的一点宠爱。
小说上传分享
我们总是下意识地牵手
我和老哥喜欢散步,多少年来,一直这样。特别是现在住到华侨城以后,我们按路程长短,把散步分为“散大步”“散中步”和“散小步”。散大步是从侨城东,经燕晗山天鹅湖纯水岸绕到欢乐谷生态广场,再回到侨城东,全程大约需要三个小时。散中步是经燕晗山到生态广场,再原路返回,大概需要一个多小时。散小步则只是在小区里转转,随心所欲。
我们有时全家人一起散步,路程长的时候,贝贝会举着她自己设计的“家旗”做领队,谁走在最后,她就对谁说:“老年朋友,请跟上。”我们为了不当“老年朋友”,只好争先恐后地往前赶。
有时就我和老哥两个人一起散步。
我们散步的时候,老哥总习惯牵着手。我们边走边说着什么,或者什么也不说,但手总在牵着。我有时故意试探性地把手从他的大手里抽走,他就会边走边下意识地地找我的手牵。我常常边听他说着什么,边跟他的手玩捉迷藏的小游戏,老哥从来都不知道。
夏天散步的时候,很容易手心出汗,我们就订下规矩:只许牵我的一个食指。
10多年来,我们一直这样,夏天牵一个手指,其他时候,十指相扣。
有时,我和老哥两个人开车出门,我坐在右副座上,聊着聊着,会忽然发现老哥的手什么时候牵着了我的手,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直在单手驾驶。老哥这个学法律的人特别维护规则的价值,他如果是在“有知有觉”的状态下,是绝不会干这种违反交通规则的事的,就像他开车时,我要喂他吃东西,他基本上都会无情地拒绝,实在开长途车饿了,他也会边吃边重申“下次不能这样”。所以当我们“觉悟”到这一点的时候,常常大笑着将手收回来,然后互相取笑对方“恶心吧唧的”。
说不出这样牵手能表达多少爱,也说不出不牵手有什么不好,但我们下意识地这样牵着。这种无意识的亲近,其实是因为心理上的需要,爱的需要,表达的习惯。
“保持联系”是梦幻的追求
老哥爱牵手其实是因为他总喜欢“保持联系”,和我保持一种物理上的联系。
我们一起在家看碟的时候,他会用一只手或一只脚搭在我的身上“保持联系”;我在厨房洗碗的时候,他给我收碗“保持联系”;我收拾衣服的时候,他在旁边说着话“保持联系”;我在家收拾屋子,从这间房走到那间房时,他就一间房一间房地跟着,我取笑他是“跟屁虫”,他就大声替自己解嘲说:“保持联系嘛,保持联系嘛”。
哪怕是睡觉的时候,老哥也要“保持联系”。没睡着时,我当然也愿意,枕着他的手臂半趴在他身上相拥着,或者牵着手,都可以。但真要睡了,我就喜欢无牵无绊地,无拘无束地睡。我会翻过身去,保持“自由人”的状态。老哥这时常会抗议:“那怎么保持联系呢,怎么联系嘛。”
当我们都睡熟时,老哥为了“保持联系”,常会在无意识状态下,或者半迷糊状态下,将他的头靠过来,靠过来,直到碰到我的头,他轻轻地碰几下确认,然后就很安心地抵住我的头,继续熟睡。
有时,我们睡着睡着离得较远,老哥的头找不到我的头时,他的手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开始摸索,直到摸到我的手碰到我,他才会安静下来,“联系”着,继续睡去。有时候他会迷迷糊糊把手伸到我的脖子底下来,我就半迷糊着抬一下头,枕着他的手臂睡去。还有的时候,他睡成了床的对角线,头手都“感觉”不到我的时候,就会像小朋友初学数学,手不够用时,把脚用上,他用脚找我,脚有长度的优势,最容易找到我,当然一般也只是找到我的脚,然后就搭上来。
当老哥迷糊着用各种小动作“联系”我时,我有时是醒着的,就会让他“轻而易举”地“联系”上,或者把手伸过去,抱住他的头。让他的大头安静地枕着我的臂弯,他的呼吸均匀,表情安详,当他半迷糊着有点感觉时,就用头一下一下地来碰我的头,嘴里咕咕哝哝地叫着我,说着“爱你”之类的话。这时,一种被需要的幸福感,就会温暖我的全身,我抱着这时的老哥,就像抱着我的孩子,一个很乖的孩子,一个离不开妈妈的孩子。
还有的时候,我醒来时,发现老哥把我挤在了床的边沿。当我怨怪他时,他会撒着娇说:“我肯定是找不到你嘛,谁叫你让我联系不到呢。”
事实上,老哥对他的诸多小动作,基本都不知道,当我早晨说起他的表现时,他会很奇怪地说:“是吗,真的吗”就像我跟他学说他在半迷糊状态下,呢呢喃喃说的那些情话一样,他总是赖皮地说:“不可能,我不可能对你那么好,不可能那么喜欢你。”
我当然知道,这种物理上的需要,其实是因为心理的需要。
浪漫,是爱最美的表达1
浪漫,是爱最美的表达,是把爱溶解在美丽里,把爱溶解在温柔里。
在浪漫的氛围里,爱的细胞会跳舞,快乐会飞起来,幸福会被放大,温馨成为爱的代言人。
其实,浪漫并不需要激情,也与钱没有关系,更不是时间的问题。浪漫只需要一点气质,一点心情,一点形式。
我们家的书房里,有一个半透明的白色纱盒,纱盒里珍藏着我1995年元旦时收到的一张卡片。卡片看上去朦胧浪漫,那么精美,但它没有花去老哥一分钱。
卡片是老哥自制的。卡片的中央,是一幅从1994年某期读者封二剪下来的摄影作品,老哥把它贴在一张白纸上,再用另外一个本来就装卡片的薄塑料袋,把它套起来。它像别的卡片一般大小,但对我来说将是一辈子的珍藏。我后来用一个本来装化装品的纱盒把这张卡片装了起来,立在书房最醒目的位置。
这幅黑白的摄影作品是两棵树,一棵较大,一棵稍小,不是很粗壮,但很有力量,他们缠绕在一起,缠绕得温柔和谐,充满着爱。它们紧紧相吸,全身心地投入,那么密合,那么甜美,那么像我和老哥。
老哥在卡片旁边写了一行字:“献给我们的一辈子”,有落款,还有写卡片的时间,是1994年12月30日。
这就是我的新年礼物,这就是我收到的最好礼物之一,我一看到这个礼物就明白了老哥的用心,就明白了我们这辈子要如何去爱。这个礼物还带给我们另外一份欢乐“扮演那两棵树”。十多年来,我和老哥经常开心地扮演那两棵缠绕着的树,只是怎么也不像。
我还有一个新年礼物更是看不见摸不着,也不多花一分钱。
2005年的12月31日晚上,我们在家吃过晚饭,等贝贝睡了后,开车去了蛇口,准备在那里的海上世界广场迎新。据说那天有大型广场表演,会放焰火,酒吧餐厅还通宵营业。
那晚的广场人来人往,热闹非常,各种霓虹灯彩灯都亮了,人们手上要么拿着荧光棒荧光动物,要么拿着气球鲜花,脸上洋溢着开心和期待,节日气氛很浓。
我和老哥很受感染,飞快地融了进去。别人玩什么,我们玩什么,别人吃冰淇淋,我也吵着要脆皮,别人表演,我们拼命鼓掌。
快到十二点的时候,老哥拉着我神秘地说:“走,我有礼物给你。”
我跟着他进了车里,他点着了火,却并不开走,还要求我跟他一起去车的后座。我很奇怪,他笑着说:“等一下。”然后眼睛紧张地盯着车的前方,我被他弄得摸不着头脑,只盯着他的表情,觉得很诡秘。
过了一会,新年的钟声敲响了,迎新焰火腾空而起,老哥一看到,立即打开车里的cd,是王力宏的那首爱的就是你,我最喜欢的曲子。
我听了一愣,马上想起我们看表演的时候,老哥说他去趟洗手间,原来是来调这曲子了,怪不得车也移了位,换了个能看到焰火的停车位。
他对着我的耳朵动情地说:“新年快乐。”我无比感动,静静地偎在他怀里,无限感慨地听着:
在爱的幸福国度
你就是我唯一
我唯一爱的就是你
我真的爱的就是你
每一次我们靠近
你让我忘了困惑
忘了所有烦心
我把你紧紧拥入怀里
捧你在我手心
谁叫我真的爱的就是你
在爱的纯净世界
你就是我唯一
永远永远不要怀疑
我把你当作我的空气
如此形影不离
我大声说我爱的就是你
你就是我唯一
我唯一爱的就是你
我真的爱的就是你
老哥按了repeat键,我们连续听了五遍,紧紧相拥,一言不发,车里浓情弥漫。
那种感觉真是神奇,那样的浪漫真是动人。
浪漫,是爱最美的表达2
其实,浪漫有时只是当别人都在干某件事的时候,你别出心裁地干了另外一件事。比如,早晨当大家还在睡懒觉的时候,你和爱人踏着晨雾去爬山,去听鸟叫。
不久前的一天,我们一觉睡到大天亮,突然感觉很满足,似乎不用再睡了。老哥说:“我想起来去听鸟叫。”于是我们去爬燕晗山,我们舒展着四肢,偶尔来几个跳跃动作,气喘吁吁地来点小跑步。听小鸟一路欢叫,看杜鹃一路盛开。
晨雾笼着一个个银发苍苍的老人,他们有的倒退着向我们走来,有的在树下打着太极拳,有的跳着扇子舞,有的边说笑边踢着毽子。我们很高兴地发现,我和老哥是整座山上最年轻的一对“老人”。
早餐的浪漫,有时只是意味着换个地方,换点装早餐的餐具。同样的早餐,在床上用托盘装着吃,或者坐在阳台上吃,味道和平时大不一样,因为浪漫作了佐料,爱成了主食。
有时,我和老哥会在我们家开满勒杜鹃的阳台上吃早餐。我在阳台的木地板上,铺上软软的线毯,毯子上放两个小抱枕,我和老哥对坐在抱枕上,中间放着一个大托盘,托盘里用漂亮的手掌形的红色碟子,装着两只用橄榄油煎好的鸡蛋,方形的小花碟里放上一分为二的火龙果,两杯牛奶,四片面包,还有一份老哥喜欢的报纸。
我和老哥就着灿烂的阳光和盛开的花,在阳台上,边看报,边吃早餐,边愉悦地说点什么。
有时候,老哥也会来点小创意,端着装满早餐的托盘来敲门:“roomservice,roomservice客房服务”。我一听,翻身爬起,大笑着说:“先生,我没叫餐呀”
如果是在周末,或者并无要紧事,早餐之后,我们会喝喝茶,听听音乐,看点画报,或者翻翻自己喜欢的杂志,让心情放松,放得很松很松。
浪漫午餐的花样就更多了。
和自己的爱人共进午餐,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有时,我和老哥只是一起吃个快餐,但两个人就可以多吃几样菜,你夹点菜到我碗里,我夹点菜到你碗里,温馨就来了;有时会约好去湘菜馆狂吃一顿,辣得热汗直流,相视大笑的样子,很好玩;有时,阳光正是我们所喜爱的那种,那就会共进阳光午餐;也有奢侈的时候,当海浪亲吻礁石时,当波光在太阳下跳舞时,当海风清爽地吹过来时,我和老哥轻轻碰着杯,那种情景,是醉人的浪漫,人生至少应该有一次吧。
老哥常和我共进午餐,他说:“我最喜欢跟你吃饭了,没有任何目的,没有任何压力,可以什么都不说,也可以什么都说。”
浪漫的方式很多,怎样浪漫并不重要,给点心情宠爱自己和爱人,这就是浪漫。
小说上传分享
这一刻,有爱人就好
午后,如果想“偷得浮生半日闲”,如果又被阳光诱惑,想邀爱人晒晒太阳,或者喝杯咖啡,看看夕阳,快乐会放大n倍。事实上,你虽然偷走了半日,可时间并不会减少,任何人都不会有损失。地球离你半日,还很圆。
有一个下午,我感觉一天的工作差不多了,就去离报社较近的别克乔治咖啡厅喝咖啡,喝着喝着,抬头一看,老哥进来了。我一喜,待他坐定,马上打电话问他在哪里,他说:“正想打电话邀你来别克乔治喝咖啡呢,你怎么刚好打过来了”我说:“那我过来了啊。”不到半分钟,我神奇地坐到了老哥的对面,把他吓了一大跳。
有时我不太想喝别人煮的咖啡,就央老哥回家煮咖啡:“没有一家有你煮的好,不如回家咱们自己煮。”老哥得了表扬,又省了钱,当然同意。
于是,在某个下午,我们会从各自办公室直奔家里,用虹吸壶煮上两杯蓝山咖啡。作为特别助理的我,会恰如其分地放上了老哥喜欢的蓝调做背景音乐。
还有的时候,老哥并无马上要办的事,就会来点小策划:“我们去西丽果场看夕阳吧,有湖,有山,有荔枝林,有玫瑰园,正好边散步边看夕阳。”这样的邀请,当然是诱惑。
于是,在西丽果场的荔林里,在清澈见底的湖边,我和老哥手牵着手,漫步。在那个长满水草的草滩边,面水,看夕阳,直到红彤彤的太阳全部落入湖底。
当夕阳无边无际地笼罩过来,湖水在眼前依次燃烧出各种颜色时,什么也不要管,不要管天边的云层有多变幻,身边的荔林有多迷离,远远近近的小鸟蟋蟀是否要回家,这一刻,有爱人就好,什么也不要管。
晚上,哪怕是在家吃着最平凡的晚饭,没准也能来点趣味和浪漫。
有时,我们的晚餐是我和老哥合作的“家宴”,洗菜切菜做菜准备佐料,这是一套流水线,如果两个人一起分工合作,可以让流水线又快又好地完成“家宴”工程。那种“夫唱妇随”或“妇唱夫随”的温馨,是最平凡的温暖,又是最难得的和谐,如果再各自吹捧一下,那成就感又得成倍计算了。
还有的时候,我们会在家搞点小型擂台赛,老哥我贝贝大姐我的大侄女二姐四个选手的晚餐挑战赛,或一人一个菜的拿手招牌菜大赛,都能把厨房变成紧张的竞技场。最后,评委们为了照顾自己撑得过圆的肚子,通常会忘了比赛结论,或者对比赛结论敷衍塞责一番之后,另择吉日举行决赛。
而贝贝,作为最具有一锤定音资格的评委,总是摸着滚圆得像西瓜的肚子宣布:“今天是我最撑的一天。”作为本次大赛的结束语。
浪漫,其实就是这么简单,就是这么美。它可以在一天当中的任何时候来到,可以在一年当中的任何时候来到。它不需要太多,却给我们很多。当我们感受到了那一刻,当我们记住了那一刻,那时候的爱,就丰满了自己的心,那时候的细节,就感动了灵魂,那时候的精彩就打扮了人生。
那一刻,有爱人就好,那一刻,我们制造了天堂般的感觉。
我喜欢他
我和老哥认识于一个浪漫的偶遇,不过显然没有浪漫到一见钟情。
一面之缘后,在缘分的驱使下,我们开始了一周一个回合的通信。那时候,老哥在武汉,我在长沙,我们都在读书。那时候,没有任何比通信更先进的表达方式。不像现在,手机和电脑完全颠覆了等待的滋味。随时可以打电话发信息发email直接在网上聊天,还带视频,想见的人总是触手可及。
我们只能算好彼此寄信的时间,一收一个准地从收发室拿到自己的信,然后编上号,马上写回信。我们借助传统的邮递员,而不是现在的数码符号,来表达着彼此。对善于书面表达的人来说,妙笔确实可以生花,而且写字可以涂涂改改,甚至撕掉重来,直到满意为止,所以,信上所表现的那个人,托想象力的福,可能要比实际的好得多。
所以,几个月以后,一个晓雾朦胧的早晨,当老哥通宵坐火车穿越我的梦,来到我们宿舍外面时,原来设想一眼就认出他的情景,成了真正的想象。我站在宿舍楼门口,往站着好几个男生的“望爱坡”上看了好一会,才依稀辨认出老哥来。
他站在那群男生中间,带着平常的眼镜,穿着平常的衬衣,平常的身影,平常的笑容。认出他的那一瞬间,我不禁在心里大叫一声:天啦,他怎么那么平常
我曾经想要高大威猛的男生,他能在我跌倒的时候,一把抱起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向医院,他能抱着我一口气转三百六十圈,他能让我骑在脖子上跳劲舞,他爱运动,体格完美,他懂艺术,有丰厚的涵养我回忆着曾经的种种假设,心情复杂地带着老哥在校园里转着,七上八下地不知道要说什么好。
那两天,我只是略带欢欣地尽着地主之谊,带着老哥在岳麓山湘江一带流连,常常惆怅地偷眼看着他,心想,这位让我已经投入了不少心情,却显然并非我所愿的男生,他就是我的男朋友
我清楚地记得,那次送老哥去火车站时,离发车还有两个小时,我们在离长沙火车站最近的晓园公园候车。那天下着雨,我们坐在一个圆形的亭子里,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老哥那时候话不多,也不主动找话,更不会问我什么。
他只是等着我来发问。当时酷爱疯玩的我问他:“会跳舞吗”他笑着说:“不会”。问他:“会踢足球吗”他笑着说:“不会。”问他:“会溜冰吗”他也笑着说:“不会”。我连续问了他五六样,他都笑着说:“不会。”我大叫一声:“天啦,你怎么连牛都不会吹。”
在当时的我看来,那是多没面子的事,在一个女孩子面前,在自己喜欢的女孩子面前,居然什么都说“不会”,甚至都不会换一种方式回答。显然,老哥根本不会玩,更不懂什么是浪漫,我当时这么想。
不过很奇怪的是,老哥完全不以为然。他波澜不惊地笑着,实话实说地答着,好像那说“不会”的人是我。他仿佛没看到我惊讶的表情,一点都没有顾及我的反应,也完全没有要迎合我的意思。他浅浅地笑着,一副很自在的样子,他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模样。
我一时无语,穿过雨帘,望着晓园里迷迷蒙蒙的一切。心想,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我喜欢他
这个看起来青涩涩的男生,这个当时看来像白水一样无味的老哥,在回到武汉之后,继续着他一周一个回合的信,继续把才情洋溢在信纸上。
我不知道把自己交给了谁
老哥不慌不忙地,一点一点地写着他的信,后来居然让我像喝白水一样,渐渐地习惯了有他,也渐渐形成依恋。
1994年的暑假,老哥邀我去武汉玩。我没有买到座位票,在火车上站了好几个小时,到他们宿舍一冲完凉,就坐在椅子上睡着了。
第二天早晨醒来时,我发现自己合衣睡在老哥的床上,他睡在隔壁空旷的宿舍里。他看我醒来了,就说:“你昨天太累了,在椅子上睡着了,我把你抱到床上去的,衣服也没脱,不知道睡得舒不舒服。”
老哥见我有点犹疑的样子,补充说:“我就看了你一小会儿,我抱你过去的时候,感觉你就像一个玩累了的小妹妹,真的,一点邪念都没有。”我听后不好意思地笑了,觉得自己不免太“小人之心”。
老哥后来欢快地做着“地主”,他带我去东湖,去磨山植物园。就像一个老哥领着小妹在游玩,他不急于表现什么,也不使出浑身解数赢得我的好感,那种感觉就好像我早就是他的了。甚至对于我的提议,他也会否定。
那天,老哥带我去参观著名的黄鹤楼,我们坐巴士在长江大桥边下,我第一次看到了长江。虽然没有滚滚的江滔,水也就像黄河水一样黄,但那毕竟是我们国家的第一大江,是地理历史文学书里无数次写到的母亲河,我背过的有关长江的诗词,少说也有上百首吧。我有点激动,提议说:“我们一起走长江大桥好不好,走过去,再走过来,然后再上黄鹤楼。”
我以为这是个很有纪念意义很浪漫的提议,没想到老哥说:“不好,桥上车来车往,全是尾气,再说天气太热了,你会很难受的,可能走到一半,你就想往回走。”
我听了非常吃惊,我曾经有过很多古怪得多的提议,跟我一起玩的男生都会全盘接受,不会有任何折扣,没想到这个家伙,会拒绝我。我靠在桥栏杆上,看着浑浑噩噩往前涌动的江水,有点生气,有点乱。
老哥不动声色地站在我的身边,静静地看着长江水,我用眼睛的余光望着他。他戴着一副有点老土的近视眼镜,穿着暗花的枣红色衬衣,一条土灰色的休闲裤。看不出他有多优秀,也不知道他有多少魅力。而且,他已经牵过我的手,还亲了我。虽然才见面的时候,不知道会牵手,牵过手后,不知道会亲吻。既然都吻过了,那不是把自己的人生都交出去了吗我心乱如麻。
“难道,从此就要和这个人过一辈子了吗”我简直要喊出来,看着长江水,突然惊慌,突然茫然。
那一刻,我不知道把自己交给了谁。
老哥迎风入住了我心里1
现在回忆认识老哥之初,我感觉自己像个精明而保守的买家,只有发现老哥值得爱时,才把“量化”后的爱,小心谨慎地掏出去那么一点点。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