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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君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雷恩娜(雷恩那)
狼君
作者:雷恩娜(雷恩那)

他终于能够体会爱情的可怕性

它让他心甘情愿放弃长久追求的自由

让他冷酷深沉的内心变得蠢动炽烈

让他对她衍生出一股难以解释的情怀

即使毁去数百年道行和生命亦无怨无悔!

只可惜他的付出没有得到对等的回报

倔强小女子眼中只有回归真身的他

面对兽化而成的男子有的竟是不平之气

他再如何的倾心相待都无法感动她一点点

幸亏他时间多可以等她首肯随他而去

不意苦苦等候的结果竟是生离死别……





狼君 写在前头儿
写在前头儿雷恩娜
大家好!
雷恩娜很乖对不对?我没有食言而肥喔!我有在写书啦!
这本《狼君》是雷恩娜第十本小说,很谢谢大家的捧场,在《滇门名花》一书中,娜子举办了一个赠送书、书卡和清水寺御守的活动,已经圆满结束了,各方的鼓励和建议,娜子都收到了,好开心哩,在此献上十二万分的感激。
雷恩娜在这里要向住在台北市复兴南路的育萍加油打气,你喜欢沐艳生的理由让娜子好感动。娜子告诉你,在我大学时代也暗恋过一个男孩子,他是学校篮球校队的队长,很高,长得普通!可是就是对娜子的脾胃!那时他已经有一个要好的女朋友,我是差他两届的小学妹(不同科系),後来娜子入社会,竟在电视中看他上节目,是「非常男女」,他没有配对成功,哇哈哈哈哈……
育萍,我把京都清水寺象徵爱情的紫色御守送给你,希望它的力量为你的故事带来圆满的结局。人生以快乐为目的,视你快乐!
另外是永春小妹妹,嗯……你给娜子的感觉好小,呵呵呵……有一件事,我可爱的永春,你写给娜子的情虽然很长,可是上头有一半是英文,这个还不打紧,看不懂的话我家有翻译机啦,比较头疼的是,信中有好多的错别字,娜子想问,那个,你、你看小说时会不会很辛苦?
永春,娜子将象徵平安的白色御守送给你,希望在纽约奋斗的你能心灵平静,不会再作连夜的恶梦,也希望我的故事能陪伴著你,到很久很久。
有件事要同大家说抱歉,因在《滇门名花》的序文中,娜子的伊媚儿地址打错了,所以使用电子邮件的朋友无法将信寄来,正确的应该是——
[email protected]
(是数字的15喔!别弄错啦!)
针对活动的问题做了整理,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
读者最喜欢的男主角是《莫负沉香泪》的碧素问;最不喜欢的男主角也是碧素问。形成这种极端的现象,娜子觉得很好玩,又把此书拿出来翻了翻,嗯……发觉脚很痒,很想把碧素问踹得远远的……
其实在写完「莫」书後,有段时间雷恩娜很消沉,觉得感情随著故事下得太重了,有点儿难以回复,唉唉,还是少写这类的书比较好。
另外,读者最喜欢的女主角是《滇门名花》的沐滟生。好高兴,因为人家最喜欢的也是她。嗯……只是有点小小的遗憾,是关於《滇门名花》的封面,不是说封面不美,只是画出来的模样跟娜子脑中的「金鞭霞袖」有很大的差距,她应该是白衣为底、青裙及膝(百褶裙喔!),袖口和领口刺上神秘的艳红图样,耳上戴著两个腕大的银环,长发缠在五彩头巾中,或是梳成苗族姑娘常有的独角锥型……
唉唉唉,别理娜子,我又在阿q啦,看书吧!
这是一个无情又多情的故事。
我心中的「狼君」,请听雷恩娜说故事……




狼君 第一章--千里雪山事生变
他拖著步履,仅凭心中一股气,勉强朝隐伏在树和草丛中的山洞走去。
雪地上迤逦出一条惊心动魄的血痕,瞥了眼地上的脚印,才模模糊糊地意识到自己元处受损,其气不足,已无法维持人的形态。
老天在此刻反倒慈悲了。
天空飘下细细的雪花,皓白盖住沾血的兽蹄,像洗去瑕疵的玉,新雪掩埋了腥味也藏去踪迹。
掉过头,锐利的眼保远地瞧著来方,除了雪景还是雪景,他似乎在笑,接著头一甩,劲瘦身强以流畅的线条跃入草木丛之中。
雪下得迷蒙……
离开京畿的繁华扰攘,马队缓缓朝东北豪放的山水行去。
没有雕梁画栋的建物,没有豪华奢侈的排场,吃的是平常味,穿的是保暖为主的袄衣,这条路走得虽辛苦,对十四岁的晓书而言,内心是前所未有的轻松。
能远离那栋牢笼似的华丽宅第,毋需见识家中五位姨娘相互争宠的手段,也不必理会那些与自己拥有一半相同血缘的兄弟们之间的明争暗斗,外头生活纵使简陋,她心中雀跃欢喜,便觉得所有事物多么有趣。
撩开车窗帘子,一张女儿家的脸蛋半探出来,她长发中分,仅用一柄小梳别住发顶,露出光洁的额,细长的眉、小巧的耳蜗儿、眼睛因车外流泄进来的光微微眯著,整个感觉秀秀气气的,连撩著灰布帘子的手指也生得异常秀气。
「小姐,雪又飘了,吴师傅正要寻处地方扎营,你好生待著,受了凉可就不好了。」前头的车帘稍掀,一个矮胖的妇人踉跄地进来,见晓书任著雪和风打著脸蛋,忍不住嘟嚷几句,边捉来一付裘衣披在她的肩上,「天都把地冻裂了,好好待在家里头不好吗?偏要来受这种苦?」
「奶妈……」她轻轻叹了口气,带著歉意。「是晓书不好,累得你也吃苦。」她能说服爹爹让她跟随吴师傅的探参队上长白山,却没法劝阻自己的老奶妈,队伍出发那日,她硬是跟了来。
「还提这些。」奶妈瞪了她一眼,也不知是不是生气,气她不懂照顾自己,十指倒是温柔地取下她顶上的小梳,几下工夫,已将飞散的软丝梳成净洁的款式。
晓书由著她的指尖在头皮上游走,听她叨念。
「你爹也胡涂了,家里男丁旺,把你这唯一的女儿也当儿子看待,瞧这采参队每个都是高壮汉子,夹著你一朵花和我这老太婆,倒成什么样了?」
「奶妈,爹是教我求烦了,才勉为其难地答应,吴师傅的手下又高又壮这不很好?把咱们护得周全,不怕盗匪也不怕虎狼。」她扬起眉静笑著,淡柔语气有著安抚的作用。
「你爹是中了六姨太的狐媚术儿,你整日磨著他,想尽一切办法让他去不得六姨太那儿,他不应你,还怎麽著?!所以我才说,他是胡涂了,真真无可救药。」她摇了摇头,叹息,「我也懒得管他,我只疼你这心肝儿,唉……你娘亲要能活得久些,一切都不一样。」
怎么的不一样?没谁知道呵。
娘亲在她六岁时就病逝了,在晓书印象中,娘亲是温柔而纤弱的,有大半光阴总躺在软榻上病著。
她会将幼小的她揽在床榻上,替她梳头扎辫,用略哑的嗓音说著一则又一则的故事,有时又抱著她静静流泪,当时她不懂,后来知道是因为爹陆续娶了四姨、五姨,至於现下得宠的六姨,是娘亲去世後才入沈家的,但这份恩宠能有多久?!
男人和女人,女人和男人;忠贞与风流,专爱与多情。
何者是对?何者是错?
这些事太过复杂纠葛,她虽较同龄的孩子成熟,到底仅是个孩子,难以了解的,只觉得是一壶漩涡,爹和娘亲、还有大娘和其他姨娘,大家都搅在里头,谁也出不来,谁也不愿意出来。
此时马车慢下,一个高大汉子掀开车帘,态度颇为恭敬。
「小姐,这场雪怕要下上个把时辰,咱们先在这山拗处避避风雪,可好?还有……前不著村、後不著店,待会儿扎了营、生起火堆,说不得……今夜要在这儿过了。」
奶妈一听脸沉了下来。「不是说春到了,怎么雪还下不歇息?知是如此,等天暖和了再出发不顶好?!何必早早来受这冻?!若晚些出发,说不定就能多些时间劝服小姐,她是自己一手带大的,还捉不准她的心意吗?只要自己再求下去,她向来心软,肯定会为了她的老奶妈打消远行的念头。唉……只可惜一切决定得匆促。
「这是长白山地最後一场大雪,雪融了,万物就苏醒了,若等到春临再出发,长白山地上的好货色会教其他采参队取走的。」大汉似乎有些儿受不住奶妈,这一路上,他已听够这老太婆的叨烦,他背对著雪光,瞧不清神情,但回话的语气杂著淡淡的不耐。
「吴师傅。」女孩儿轻软地唤了一句,引回他的注意。
「小姐有何吩咐?」
晓书笑了笑,「吩咐不敢。采参抢期,这事您是老师傅了,我和奶妈离开沈家,长白山之行都靠您关照,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吴师傅不必过问於我,自个儿决定便行,呵呵……即使问了我,我也不知道呵。」
「哦、呃……是,我知道了。」没理由怕她,一个小姑娘而已,他想著,又觉得那感觉不是怕,却是自然而然地心生恭谨。假咳了咳,他继而道:「那就委屈小姐在野地过宿一晚,小姐毋需担忧,夜晚生起营火,我会派人轮番守夜,随队的几名猎户都是拔尖儿,大虎大狼都猎过几只,有他们在,倒不怕遇上什麽猛兽。」
一开始得知她要跟随,心中有千百个不愿,可他是拿沈家钱财,以高价长期受雇於人的,能说些什么?!只好让她跟著来,还外带一个老妈子。
他已有心理准备要去面对一个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忍受她的无理取闹、颐指气使,但事实却超出预料。这一路北上,风霜苦雪的,她倒是自得自在,偶尔还听她哼著小曲儿,或乾脆掀起窗帘子,马队一边行进,她边与靠近车旁的谁说话,问的全是北地的事物,兴致勃勃的,连那老妈子的啐念,也让她有意无意地挡将下来。
「有吴师傅守著,我和奶妈可安心了,定能睡个好觉。」
「打出京城,何时好睡过?」奶妈仍是叨念,後头还自言自语了一番,声音细碎,听不出念些什么,直到吴师傅告退,车外传来男人们指挥吆喝的声音,她脸色还没回温。
「好奶妈,别生气了,就一夜而已,若怕冷,咱们靠在一块儿,我这儿还有小火炉呢。你挨著我,我挨著你,温温暖暖的,多好?」她软软倚向妇人,知道这伎俩屡试不爽。
「我生气也是为你。」说著,揉著女孩儿一只嫩手,那手掌小得可怜,莹白得近乎透明,软嫩软嫩的。「都十四了,又许过人家,还与一群大汉子同行同住,这事要传回京城教陶府的人知晓,定要闹风波。」
陶府和沈家,在京畿算是门当户对。
论财力,从商的沈家略胜一筹;论威势,陶府老太爷与老爷均官居要职,又受圣上踢居宅第,自然是显赫了些,而一边有财、一边有势,也不知怎麽牵扯的,晓书才满月,便与陶府孙少爷订下鸳盟。
许多事由不得已,她并非离经叛道之徒,行万里路胜读万卷书,在出嫁前,总是想到外头走走,瞧瞧不同的事物,这愿望对一个女子来说是大了点儿,因此,她格外地珍惜这份难得。
「往後嫁了人,你就得让一堆规矩管著,奶妈真怕你这性子呵……」她抚著晓书的黑发,缓缓叹息。「你啊,外表柔弱,内心偏生刚强,你那些个兄弟可没谁比得上,唉,你啊你,该为男儿身……」她话中有话却不挑明,只将她像小孩童似地搅在胸前轻轻摇晃,幽幽又叹,「我可真怕你这性情……唉……」
晓书不说话,唇角微扬,眼眉垂著,视线留驻在自己的左手上。
那一截白皙露出裘衣之外,异常的小,五指无力地蜷缩著,下意识地,她以右手扳开它,掌心对著掌心握著,大小差距将近一倍,感觉自己的右手握住一个小小孩的软荑,而非自己的左手。
她是天生残疾,算是废人了,能凭著家族财力攀上官家姻缘,一生吃香喝辣、富贵荣华,安安稳稳当个官家徐少奶奶,还能不知足吗?
她笑,秀眉却淡拧著,悄悄拉下裘衣,盖住那永远长不大的手。
***
这一场灾难来得突然,教人措手不及。
在吴师傅领著大家落脚的山拗处,不是遭狼群围困,也没有猛虎咆哮山冈,夜半时分,大雪已止,由黑暗处来了一批打劫过路的抢匪。
面对凶悍又为数众多的匪徒,再顶尖的猎户也要心慌。
见他们驱著大马力起力落,不由分说已砍下一人脑袋,采参队中许多人见状吓得四处窜逃,哪里还顾得了他人?!登时,雪地山拗上,叫吼和哀呜夹杂马匹嘶叫震破夜的寂静,凄厉得如恶鬼降临。
「杀!留下马匹,不留一人!」
寻常抢匪劫了财物便走,很少做得这么绝的,听到这声吼叫,晓书想冲出马车,腰身偏让奶妈抱得死紧,硬是拖了回来。
「奶妈,你躲好,我出去瞧瞧!」她试著扳开腰间的手。
「不、不!让他们瞧见了,还能活命吗?你给我乖乖待著,哪儿也不许去!」奶妈颤抖说著,脸色苍白如鬼,死命将晓书拖进角落,随车的书籍包袱散下,将她身子遮掩住了。
「奶妈,我不许你去!」情况陡转,换成她抱住奶妈的身躯。
「我不去,我挡在车门旁,他们见我一个老太婆,不会开杀戒的。」说这话,连自己也不太相信,可现下无处可躲,她总要护著她的心肝儿。
忽然车帘子一掀,眼前的景象教车内争执的两人怔然。
营火映著雪光,也映著刀光,那些恶人骑著马追逐奔逃的人,长臂举刀一起一落,就是人命一条,毫无手软。
「小姐,我来驾车,你捉紧了!」吴师傅匆促交代,帘子复又垂下,还不及转神,马车已跑了起来,跟跄又歪斜地在雪地上求生。
「奶妈……晓书累了你了……」
「都什么时候,还说这些?!」她用力抱住女孩,「他们要是敢伤你一根寒毛,我、我同他们没完没了!」
隐约听见有人追来,思及方才杀人那一幕,晓书心抖了起来,只求上天可怜,让马车别教那帮抢匪赶上。
「奶妈,一有机会就逃命去,不要管我了。」她喊著。
此时车身猛力一震,听见重物连续击在车板的响音,窗帘子让狂风吹开,先是一柄大刀刺了进来,妇人忍不住惊呼,和晓书演进角落。
车里头传出女人家的呼声,车外骑大马追赶的人似乎无比欢愉,他发出一声长啸,继而狂喊:「货在车中!」
晓书怔了怔,想著他意指何物,却见大刀抽回,探人的是一张丑脸,冲著她笑得诡异,不再多想,她双脚朝他脸上踢蹬,那汉子始料未及,结实地吃上一记,险些摔下马背。
风中听到他连声咒骂,这下子他已有了提防,不一会儿,大刀又砍了进来,料准她们缩在角落,好几次都快刺中奶妈的肩背。
晓书又急又气,趁刀子砍入木板缝中不及拔出,她挣开奶妈的怀抱,小身子扑向前去,紧紧扯住持刀的腕臂,口一张,两排牙狠狠地咬下。
奶妈发出震天价响的惊叫,圆滚的身躯正欲扑去,那马上的大汉竟丢下刀,反手如住晓书的衣领,瞬间将女孩儿家瘦小的身子提出车窗。
「小姐!小姐哇啊!」剧烈的颠簸将妇人震倒,她往後倒栽,後脑勺敲到硬物,人便晕厥过去,任著前头不知情况生变的吴师傅驾车奔逃,冲入漠漠雪原。
逮到一个女娃儿,那丑脸大汉似乎颇觉满意,马连登时慢下,他没把晓书放在眼里,正是犯了致命的错误,才眨眼,锐光闪过,跟著胸前溢出热呼呼的液体,定眼一瞧,竟是自己的血。
天寒地冻的,伤口不觉得痛,只是震惊,太过、太过震惊,那女娃儿不知何时变出一把匕首,对著他当胸划过,那对眼儿没半分惊恐。幸亏他衣袄甚厚,要不,这一下足让他见阎王去了。
她反应奇速,抓准时机翻身下马,头也不回地往雪坡下跑。
那丑脸大汉终於有所反应,怒吼一声,顾不得伤处,驱马追来,想再次提举她的後领,晓书一个转身,匕首再奏奇功,刺中男人的臂膀。
他又是怒骂,飞身朝奔跑的她扑下,晓书拚命扭动、拚命挥舞右手,雪地上稳不住脚,一大一小的身影如同滚球般,随著倾斜的坡度下滑。
不知转了多少个圈、打了几十个滚,晓书只知要紧握著匕首,那是她唯一的护身物了,身子随著自然的力量摆弄,头昏了、眼也花了,全是白茫茫的一片,神智不由得打转儿……
她模糊想著,坏人教自己缠在这儿,又有吴师傅在,奶妈至少是安全了……
***
血的味道。
它让那入侵领域的异味引出洞,在草丛中窥视著。
是不小心摔下雪坡的生人?!
它暗自思忖,锐眼瞥见那小小身形握著的利刃,又瞧了眼伏在不远处、满身鲜血的男子,情况有些儿耐人寻味。
一声嘤咛,那女孩儿醒了过来,它压低颈背,静静做一个旁观者。
晓书缓缓移动几要冻僵的四肢,一时间不知自己怎会如此,直到瞧见握在手中的护身匕首,才猛地忆起一切。眼眸一抬,见那恶汉躺在雪地,不知是死是生。
她喘著气,费了些气力才直起身躯,稍稍举步,右小腿儿一阵疼,她痛得跌在地上,恐怕是伤了筋骨。
咬著牙,她扶著小腿肚儿按压了会儿,才半拖半爬地趋近那人,伸出手在他鼻下采了探,尚有气息,她不由得苦恼,真正遇上一个大难题。
该怎度做?她思索著。
若心够狠、够理智,手中匕首一刺,趁他伤要他命,要不如此,自己行动不便,荒野雪地,也不知躲到哪儿去?等他清醒,死的便是她。
利刃高高举起,她胸口起伏,由轻缓转为剧烈,双眸紧闭!可能是天寒,也可能心中委实难以决定,她手腕有些儿发颤,僵持许久,匕首落了下来,却没刺入对方血肉之中,只软软地垂在一旁。
愚蠢。
暗处中,窥视的眸闪烁著讥讽的流光,嘲弄地撇了撇嘴。
论狡诈,它的族群是出了名的,那男人细微的举动逃不过它的眼。
人性本恶,该要贪婪自私,跟狼性无甚区别,这是生存最高原则,紧要关头,对敌方仁慈便是待自己残忍。
人不为己,天诛地减,千百年来一话,从未错过。
像要印证它的想法似的,伏在雪地的汉子蓦地翻身跃起,在晓书恍柙之际,匕首已落入他手中,他胸前口子的血早已凝结止住,丑脸上露出参差不齐的黄板牙,嘿嘿地发出笑声。
「你这娃儿心倒好,怎麽?杀不了一个手无寸铁、又昏迷不醒的人吗?呵呵呵,现下我醒了,活跳活跳的,还有把匕首在身,你不必顾虑,尽管扑上来便是。」他说著风凉话,利刃在两手间交互抛握,戏耍地绕著她。
即使万分惊惧,晓书也掩饰得极好,白团儿的气息喷出口鼻,两颊冻得发红,她委坐在雪地上,双眸清澈,戒备地盯著他。
「你待如何?」心中并不後悔自己方才的迟疑,若情势倒回,她仍是下不了手杀人的。「我身无分文,你抢错对象了。」
没有惊叫、更无讨绕,这小姑娘镇静得教人愕然。
他粗眉一扬,面容变得狰狞,戏耍人不成,自讨没趣,一股火恼了起来。
「正是抢你。」
晓书不语,等待他将话说个明白,内心深处隐隐颤动。
货在车中。
她思绪转著,一个模糊的念头正在成形,本能的,竟害怕听到解答。
「你可是京城大商贾沈氏家族的小姐?」他明知故问。
晓书被动地点点头,声音力求平稳,「我是沈晓书。」
「嘿嘿嘿,是沈家小姐便对啦!老子管你叫啥儿!」他瞥了眼她的左手,将晓书当成被逼入角落的小动物耍弄。「咱只知道要找个残手的丫头,你条件挺合的,九成九就是啦。」
「找我有何指数?」她问,虽不愿坐以待毙,却苦思不出逃走的方法,只有拖延时间,多得一刻是一刻,真是在劫难逃,也得弄清楚一切缘由。
如他这种匪类,专做没本生意,长年在刀口剑尖上讨活,感觉自然灵敏了些。
空气中有抹突生的紧绷,彷佛这一举一动,全落在第三者眼底。
有些不自在,他伸手抚了抚颈後没来由竖起的寒毛,眼光警戒地观察周遭。什么也没,只除了雪,和前方半覆箸雪花、杂乱无序的草木丛。
他妈的,见鬼了!他心中暗骂,怕是江湖走踏久了,胆子却愈练愈小。接著视线一调,见那古怪性子的丫头静静凝著自己,他面容稍整,清清喉咙道:「有人给银两,要老子取了你的小命,嘿嘿,你可值钱了,呃,不,倒要说沈府小姐这身分值钱,要不你这半瘸不残的,还用得著这么大费周章吗?」
微微一怔,晓书脸蛋白了白,已无丝毫血色。
片刻,她音调静然地道:「你收了沈家哪一房姨太的钱?还是我大娘?抑或是……我那几位兄弟?」
避到这儿还不够吗?她不想蹚那淌浑水,财富与权利,谁要谁就拿去吧,她真的无心争取,让步再让步,他们何以不懂?!何以要苦苦相逼?!将采参队和几名猎户全无事地牵扯进去,如此轻忽人命,就不怕天打雷劈吗?
闻言,挨那大汉子发怔,稀奇地挑了挑眉。「喝!你心眼倒明白。」他搓揉著胡髭杂乱的下巴,稍顿了会儿,好似计算著什么,忽而双目细盼了起来,哈哈怪笑。「他们要杀你,可老子现下不想杀了。若你肯乖乖听话,咱倒可以把你带在身边,留你一段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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