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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亦舒
“我的意思是说,”小芸说下去,“如果乔其约你,你可以出来走走,把他当普通朋友。”
我微笑,“怎么,你做了他的说客了?”
“没有的事,我跟他也不熟。只是丹姐,你干吗老装老大姐的样子?把人拒于千里之外?你一直跟那些老头上街,把人都弄老了,那天你跳‘哈骚’的时候,还不是跟我们一样?可是──唉,丹姐,乔其是个很奇怪的男孩子,他有他的道理,你总要给自己一个机会,重新嗅嗅新鲜空气。”
郁郁不乐,你爱上了人了,是不是?”
“有谁是值得我爱的?”我反问这小表妹。
“不是这样说的。爱与值不值得无关,爱是发生了的事,控制不了的,何必压抑?”
我忍不住说:“爱是年轻的艺术,要是我爱一个人,很怕那个人不爱我,怎么办?”
“爱是没有惧怕的。”小芸不在乎的说。
“我怕自己。”我微笑:“小芸,希望你以后不要问这个问题。”
“很有趣,昨天看见乔其,他也问我同样的问题。”
“什么?”
“乔其,他说他爱上了一个骄傲的女子,哗,那么架高势大,他在她面前显得好低好低,什么都不懂,他不敢爱她,又不能不爱她,真绝。”小芸耸耸肩,“哪来那么多的小胆鬼?弄不懂。”
“你们常常去那间咖啡店?”
“嗯,菲菲咖啡。”
“坐在那里很久很久?”
“直到被赶走为止。”
“为什么?”
“因为生命很短!丹姐,我们要尽情享受,我们要快乐,我们不要理会社会怎么说,我们不要管亲戚朋友怎么说,我们还年轻。”
我发呆。
小芸年轻,年轻的人永远理直气壮。
她走了以后,我坐在屋子里长久。我想我的过去,十来年的事都缓缓的回来,我微笑,又喝酒,我从来不醉,永远是刚刚好,这么理智,又有什么快乐呢?
我终于蛄起来,换上牛仔裤,套上球鞋,穿上大衣。我知道“菲菲”在什么地方,我没有开车,我是走着去的。我做人实在太谨慎了,简直不肯多付出一点,今天假如他不在那里,我会喝杯爱尔兰咖啡走,假如他在的话,我会跟他坐在一个桌子。为什么,为什么我要理别人说什么?
我到菲菲咖啡店的时候走得浑身发热,店里的暖气又足,黑压压坐满年轻人,一个贴着一个,我马上热出汗珠,我一桌一桌的找,小芸先看见我,她马上站起来,“丹姐!”其他的孩子们都转头看我,拉开椅子叫我坐,然后我看到乔其了,他凝视我很久,我走过他那里,他把位子让给我,我坐下来,他靠在我身边,什么也没说,握住我的手,他并没再看我,但是我的心温暖了,听着他与朋友说话,我静坐一个角落不出声。
隔了很久很久,他转过头来,他轻声说:“大小姐,我在这里等你多天了,小芸有没有说?”
我微笑,我觉得我应该宽一宽衣服,于是脱了大衣。
他吻了我的手一下,这次没有隔着手套。
是,他是小流氓,又怎么样呢,或者他会改过自新,或者不。他的眼睛里都是星,他是什么一点不重要,我最什么也不重要。
但是在芸芸众生中我找到了他,他也找到了我。
我们今夜会散步回家,我想。我知道天气很冷很冷,但是我们不介意,我会告诉他我不怕冷,只不过大家以为我是大小姐,所以我就装怕冷。
真的。





暮 结婚
云得米儿湖一年四季没有不漂亮的时候,如今下雪,鹅毛似的雪飘在篮灰色的天空里,飘在湖水上,静静的隐没在湖里,一点声音也没有,像生命。
壁火烧得正旺,我在等一个人,站在这面长窗前,我觉得出奇的幸福快乐安全,经过这许多年,明天我终于要结婚了,对象是十至十美,超过我所想所求的一个男人。长窗虽然是两道玻璃建的,可是还是能感觉到意外的冷,零下三、四度了吧。我转身看寒暑表,室内是永远的七十五度,虽然如此,我一向怕冷,还是穿着长袍。
我在等一个人,他打了长途电话,说要来看我,结果安排在今天。其实是没有必要安排这一次会面的,但是我想到过去的日子,当我还年轻的时候,我与他在一起的时间,也许这一次不见面,永远没有机会了呢。
他或者有话要说。
于是我请他乘火车自伦敦上来,到了火车站,叫一部车子,我把地址给他了。
我无意显示我的幸福,我的幸福只是我个人的幸福,我的财宝只是我个人的财宝,与任何人没有关系的,既然他千方百计的打听了我的地址,要来见我,有话要说,又未尝不可。
我一直不气地,要气他是一个长篇的故事,先得气我自己,得从十年前开始气,不不,我并不气任何人,尤其是现在,更加没有必要,因为明天我就要离开英国了。明天我要结婚了呢。
一部车子压着雪,在小路上停了下来,我在窗前看见他下车,是熟悉的身型,他付了账,抬头看了看,我向他招招手,他也招了一下手。
没见这些日子,对他始终有种亲切的感觉,仿佛又回到以前年轻而愚昧的日子去了,如何为他痛哭着烦恼着,又如何为小小的事情高兴着。这些日子是永远不会回来的了。可是始终是亲切的。
我先开了门,冷风喷进来,还夹看雪花。
他捏着手,在门口脱了帽子,“太冷了。”他说。
他抬头看我,他并不怎么见老,鼻子仍是笔挺的。我连忙微笑:“请进请进。”待他进来了,我关上了门,又替他脱大衣。
他慢慢踱到窗门前面去,站在我刚才站的地方。“好屋子!好景色,这幢房子很贵吧?”他转过头来。
“我不知道,”我坦白的说:“这是暂时租的,其实也不会很贵,三四万镑而已。”我问:“仍是喝拔兰地?有很好的拔兰地。”
“谢谢。”他说:“住在这里,很好吧?”
“好极了,住了三个月,那风景是无可比拟的,初秋搬进来,看着树叶跌下来,看着满地的黄叶,然后纷纷的雨变成纷纷的雪,可惜明天要走了。”
“静真好。香港……香港是一个疯子住的地方,什么也没有!”他忽然愤怒的说。
我温和的笑,“不会呢,香港对你我都还不薄,况且你应该最明白,香港有的是灯红酒绿。把别人搬到这里来,怕也就闷疯了,我……你是知道的,我只要有一间屋子就可以了,况且是这么漂亮的屋子,看不厌的风景,织不完的毛衣,冰箱里又冰着吃不完的食物。”
我把酒递给他。
他喝了一口。
“你一点也没有变。”他忽然说。
“老了。”我说。
“你老了我岂不是更老了。”他说。
“男人不觉得的,没有关系。”我说:“三十一枝花。”
“你也俗了。”
“我一向是俗的,”我坦白的说:“告诉你们也不相信。”
“脾气像是太好了。”他说。
我不好意思的笑了,“是的,年纪大了,仿佛没有什么可气的事,以前小的时候,太自我中心,说真的,那几年……把你害惨了。”
“那是我的错,没机会让你开心。”他又喝一口酒。
“你别说,发脾气管脾气,开心还是开心的。”
“我对你……不好。”他说:“我并不知道,现在知道了。”
我沉默了一会儿。“说什么谁好谁不好呢。”
他也沉默了。仿佛是有点心事。
“你怎么看我来了?这么远的路,光是火车也七八个小时呢,累都累坏了。”
“在伦敦下了飞机,马上转火车,并不想停下来。”他说。
我舂着地。忽然之间,那几年像没有过,他又成熟了,出去混了那些日子,他并没有混出名堂来,到头来竟找不到一个说话的人,于是他又成熟了。
我问:“家人还好吧。”
“记得你以前说的话,都应了呢,妹妹跟一个小阿飞泡在一起,弟弟并不争气,母亲进了医院,一次一次的开刀,父亲去年去世了。”他背着我说。
我默然,家都是这样的,有什么稀奇,要争气大家争气,不争气大家斗撒赖,因为此刻他与我一点关系也没有,我只是说:“谁不与阿飞泡呢,过了那年纪就好了,我小时候何尝不一样。”我笑了。
他还是背着我,我看不到他的表情,他原是一个很满于现实的人,怎么现在变了?
“你……很好吧?”他忽然问。
“好。”我说:“谢谢。”
“听说他很有钱?极有钱?”他转过头来。
我真笑了,“什么叫真有钱?钱没有嫌多的,多至奥纳西斯、洛克斐立这样,还可算得上有钱,他有什么钱?不过是够用够吃罢了,而且是理智的吃用住。”
“可是听说……你们有两部劳斯莱斯。”
“谁没有二两部劳斯莱斯?”我奇说:“那倒是真的,可是也不算什么,车子总是要的。”
他笑得很干涩,“你的口气越发大了。”
“在英国,不是坐积裘亚,便是劳斯莱斯,”我笑,“不是口气问题,英国人比较实际,买一部好车,做人客拜菩萨都是它,反而省,不比香港人,买合保时捷,夜里也开车出去──真是……比大白天穿晚礼服还尴尬。”
“你是讲究的。”他说。
“不不,我一点也不讲究,他也不讲究,他只是仔细。”
“有照片吗?我看看可以吗?”
我一怔,“没有,我从不把他的照片带在身边的──干吗?他不过是个普通的男人,比你小两岁,”我的笑却不由自主慢慢的漾开,“有人说他漂亮,也许是的。”
“那是你的订婚戒子?”他问。
“啊,是的,”我看了看手指,“古青斯基买的,你知道‘古青斯基’?在邦街,卖野人头,正牌两死店;你不进去他死,你进去你死,可是家明最喜欢古青斯基,买副袖口钮都要上那里。他不喜欢巴黎,因他的法文不大好,他老家在苏黎世,说惯了德文。”
“像童话中的人物。”他说。
“家明?才不呢,他是私生子,自小寄宿在学校里,家里不知道是谁,每个月寄钱去,等他大了,才发觉那人是一个律师,终于见了他父亲,反而是一种失望,后来他父亲并没有第二个儿子,终于把所有的遗产给了他。很苦的,家明的样子一向很冷。”
“你很爱他吧?”
我微笑,“爱情并不是那么一回事,我一辈子并没有恋爱过,家明?我是十分尊重崇拜他的,我一向崇拜科学家,他念的是原子物理,在一家厂里主持高能物理实验,我一进他办公的地方,目眩头晕,真像到了占土邦片里的布景机关,所以很迷他。我一向是个幼稚的人,而且像一切幼稚的人一般,一等一的势利。”我笑了,“这还用我说吗?你最了解我。”
“他了解你吗?”
“家明?不不,他不了解我,我也不了解他,为什么要互相了解?我尊重他,也就行了,他所说的话,我总是做的。一日他奔了回来,叫我帮他打一件毛衣,我真觉得奇怪,一橱的衣服……真是……可是我没有问,还是织了,我总是相信他的。”
他坐了下来,我为他倒了更多的拔兰地。
“你好吗?”我问他,“生意好不好?”“一塌糊涂,走下坡了,老了,没有劲。”他摇摇头,“有时候想:真不该放你走的。你走了
以后,日子混得很,那些女人,不过是这么一回事,只有你……是有诚意的。”
我笑说:“怎么可以一直怨老呢,正当盛年,要老大家老,我事后总是想,但凡女人,都是一样的,总比我好的多,看我,嫁了家明之后,不外是坐在一间空气调节的屋子里,穿一件夹旗袍,一双绣花鞋,抱着一只猫,最多学学德文,画几张蹩脚国画,或是陪他出去应酬,吃吃喝喝,我又能做什么?但是在别人眼中,我又何尝不是贤内助,我有什么好?我若是好时,也不会了。”
“那只是……我没福气,你记得何太太说的?她说我没有福气。”
“别这么说,真叫我汗颜。”
他说:“可是那时我并不懂得你的好处,至少你有空还学德文,她们……不过是蓬头垢面夹着一根香烂,坐在麻将桌前,穿着睡衣研究清一色。”
我礼貌的说:“那也很有趣味。”
地哼了一声,笑了,“你年纪大了,也很圆滑了。”他说:“什么火气也没有了,也真是,这么好的归宿,怎么会有火呢,也只有你配他。”
“家明呀?”我微笑,“你不必自卑,他以前的女朋友比你那几位更可笑,我不去说他,说来做什么呢?我自己呢?罢啦,人总是人,要臭大家一起都那么臭呢。不过结婚有一样好,只是两个人的事,以后咱们也不会见什么外人了。”
“你在英国这些年──生活很寂寞吗?”
“习惯了,考试很忙,又有做不完的功课。没有什么寂寞,寂寞并不是一种处境,寂寞是一种心境。”
“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他苦涩的说:“你是很不高兴的,我当时十分怪你,只觉得你一点也不肯容忍,后来见了她们,才知道你是好的。”
“对不起,当时我还年轻,身体又不好。”我歉意的说。
“我对你不好。”他很心平气和的说:“现在我明白了。那时天天找你岔子,现在明白了,我并不懂得你的好处,原是需要一个像你丈夫那样的人才有能力欣赏你。”
我见他难过!因此也难过,我说.“怎么会呢,我是一个无用的人,因为家明从来不想用我所以我们很各得其所,我是、个最普通的女人,这次结婚的机会,说真的,也是我的福气,家明真是个好人──你也好,我总说你好的,有时候气头上的话,你也不要放在心上。”我皱着眉头。
“这屋子,我有机会住就好了。”他说。
“太容易了,只是要想法子打发时间。”
“什么香味?”他忽然问。
“火腿小鸡。”我说:“我想你肚子或者饿了,故此预备了德国摩萨尔白酒,把这个菜夹勃里芝士与面包吃是很好的,来,吃是人生一件大事,而且是乱吃,不是端端正正的坐在圆台子上吃。”
到了厨房,我把食物摆出来,我自己老实不客气动手吃了起来。
他说:“真世外桃源一样,唉。”他也吃了起来。
酒实在很驱寒意的,他伸了伸懒腰,奇怪得很,我不可怜他,不同情他,不厌恶他,可是这并不是一种淡漠,此刻他坐在我面前,像一个老朋友,毕竟只有他明白我,了解我,知道我的一切,因为他曾经把我初成一片片的研究,几乎杀死了我,或者的确已经杀死了我,离开他是一种重生,我或老应该感激他给我这个机会。我看看他,笑得很自然。远来是客,他怎算是客呢?家明才是客气的。我与家明,从来不曾忘过“谢谢”、“对不起”,我们从没有吵过嘴。吵嘴?连提高声音的机会都没有。他会说国语,除了德语,只是英文了。他把这三种言语都压低了声音说,像是一种耳语,这是冢明。
“你累了?”我问。
“没有。明天结婚?”
“是的,到了苏黎世便结婚。”
“礼服一定很漂亮?”
“不,不漂亮,是布的,戴一顶小帽子,帽子上有一条小雀毛,颜色是暗咖啡。是家明买的,我不大理事,你知道我,能懒就懒。我这个人,当不起白纱白裙的,穿金丝银线也不好春,况且什么年纪了?都是烂茶渣了,还去出风头呢。”
我拿起毛巾擦了擦嘴,喝着微冻的白酒。
“太甜了。”我批评着这酒,“我宁愿喝拔兰地,可惜拔兰地喝不多。”
“你以后住苏黎世?”
“是。”
“家人呢?”
“家人?很好,他们知道我嫁了,也很高兴。你知道我家里的人,都是面冷心热的,待我实在好,家里那么多人,一向单单是我最不争气,拖累看他们,因此我也最多心。老六见过家明,硬叫家明买了半打皮鞋,两个人吵得天翻地覆,我从没见过家明这么开心过,把他那八辈子不看的论文也抬出来了,可惜全是德文的,没人看得懂。”
他微笑看。
我说:“你知道老六,他是唯恐天下不乱的,记得当年他来看我?跟你弹钢琴、聊天,吵得我睡不着。”
“是的,我还给你白眼,我总是暗暗的欺侮你,在人前装得很好,心中还得意,一个卑鄙的小人,你都不介意。”
“我忘了,为什么尽记得不愉快的事呢?”我微笑。
“真的,老六一转脸,我就板张铁青的面孔对你,在老六前,我对你客气,”他忽然笑了起来,随着笑声,眼泪汨汨的流下来,“在任何人面前,我总是装得委委曲曲,妥妥当当,我真是对不起你。”
我还是微笑,“我早忘了,谁没有几分脾气呢。家明骂女秘书的时候,也很尴尬的。”我把手绢给他。
“但你是特地来的,你是特地为我来的,你说的,我怎么可以这样待你呢?”他用手绢擦了睑。
我从没有见过男人如此哭,如此自责,我觉得一切都是不值得再提的,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日子总是要过的,快乐与不快乐之间,日子还是过去了,他此刻因为十分不得意,所以才想起了我,也许因为他把我想得太得意了,因此就自惭形秽起来,感触很多。他那些女人什么地方去了?我并没有问,没有必要问,此刻他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怎么可以随意问呢。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把腕上的一只钻石镯子转过来,又转过去。
他的缺点是懂得太少,要是一辈子过这种日子,倒也罢了,可是隔了这些年,在半潦倒的境况下,他深深为以前的日子懊悔了。其实以他的年纪,向前走,总还是有路的,再不如前,吃口饭,总也不成问题的,不然怎么有空间有费用这么远来看我,不过是诉几句苦,诉完了心里好舒坦点。
所以我觉得我有义务听他说话。
我收拾了桌上的食物,把碟子洗了,在外国就是这样,除非用个管家,管冢下面再用佣人,否则还得自己动手。在苏黎世,家明倒是有一个服侍他的老佣人。
我看看他,他看上去真愁苦,真的,快四十岁的了,才发觉他的烦恼,是进了一点。而我,我已经把可以想的都想遍了,如今不过是吃吃睡睡过日子罢了。因为有了家明之故,家明的保护力量把我从外界隔了开来,虽然我脸上心中是一副耐心的模样,实际上隔江观火,无关痛痒的。
我说:“到外面去看雪吧。雪中散步很有意思,屋子后面有一片树林,要不要去吸一下新鲜空气?”
他点点头。
我们回到客厅,我套上了长靴,披上大衣。
他也穿回了衣服。
我拿了锁匙,开了门,拉紧了大衣帽子,然后锁上了门。雪迎面拂了上来。
“这件大衣很好看。”他说。
我有点不好意思,所以不答,到底把好好的银狐剥了皮,穿在身上,是很残忍的,可是你别说,舒服是真舒服,贵也真够贵。我不想再提看我现在爱花多少是多少,我说过了,这是我自己的事。女人花钱,不过是买几件衣裳,几件衣饰,说来无益。
走在雪地里,很是静默,树叶都掉光了,桠校都是枯的,黑衬着白,一种奇异的美,天是漆黑了,幸亏有路灯远远的照着。
他说:“香港是没有这些的──你们在香港有房子吗?”
我笑答:“你真以为我钓到金龟了,香港的房子,谁买得起。”
“你也不稀罕住香港。”他说。
“我十分稀罕,只是没资格在香港住,香港人太厉害了,男男女女,没有一个是好惹的,我拿什么跟人家比?索性有自知之明;穷乡僻壤地躲看去。”我笑。
“你先生呢?”
我小步小步地走在雪地上。“家明?我不敢代他发言,他有他的主见,有一日他要去香港住,我自然也跟了去。”
他此刻已经恢复镇静了,他说:“他一定是了不起的人物,叫你心服口服是不容易的。”
“怎么不容易?”我奇怪的说:“连老六这猴子,我都听他的。”
“你并不听我的,”他看我,“我没有资格叫你听我的。”
我笑了。
他以前是这么自信,为了芝麻绿豆的事,总要批评我,或者在当时,也是一种自卑感吧,如今他、点信心也没有了,无论在说什么,都得罪怪自己一番。
我支开了话题。“离开这里,到欧洲走走吗?”
“这里是什么地方?”他问:“好过伦敦几百倍。”
“华斯渥夫的湖区啊,”我答:“找不到麻将搭子的,有什么好?合我跟家明就是了。”
“他今日不回来?”
“他在牛津开会。明天我们在苏黎世见。”
“结婚前夕,也不见面?”
我笑,“结婚有什么稀奇?你应该最明白。你对于结婚,经验丰富,结婚不过如此。不过人家说如意郎君,他真可以归于那一类。”
雪越下越大,我们走到屋子后面,那屋子真像童话中女巫用巧克力搭的陷阱,专门引诱孩子进去的。窗口的灯光亮着,有无限的温暖。
以前我在傍晚,看着无数亮着灯的房子,心中就想:每个人都有一个家,每一个人,我的家呢?一点安全感也没有,每次离开他,他反而送一只箱子到青年会来,一点不稀罕,并不会放弃再接再厉的刺激我一下。如今身在异国,看着这一层租来的房子,却有种舒坦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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