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亦舒
但没有开冷气,热浪是惊人的,透过露台上的竹帘,阳光一丝一丝投在墙壁上,墙上挂着一幅字,写得龙飞凤舞:“记得那年花下深夜初识谢娘时水堂西面画廉垂携手暗相期惆怅
晓莺残月相别从此隔音尘如今但是异乡人相见更无因”
我怔住了半晌。
全间客厅可以坐的地方只有一只大樟木箱与一张摇椅。
兰姨当然讨厌这里,她叫着:“玫瑰,玫瑰!”
一阵风来,露台上的铜风铃、贝壳风铃一起响了起来。
玫瑰出来了。
她胖了很多,但看得出是那种结实的胖,赤脚,一条破得深深浅浅打补钉的牛仔裤,一件芝土布的衬衫,没有内衣,她丰满的体型包在这种原始的衣服下,像重诺亚笔下的女人,脸颊是红的,皮肤崩紧着,闪着光,浓眉下的眼睛充满了笑,她向我们走来。
她厚厚的黑发束在顶上,盘成一个髻状,插看一枝玉簪。这样不中不西的打扮,就在她身上,才显得奇异的美。她比两年前反而年轻了,添着一种难以形容的野气。
我难以自制的趋上去。
她看着我,她问:“家明?你是家明吧?”
我点点头。
她坐下来。
我点点头,目不转睛的看着她。
她从茶几上拿起了一只盒子,打开了,里面有烟丝,她拿纸张卷好了一枝烟,用卡地埃打火机点者了,把烟以食指与拇指轻轻拿着,一口口的吸。
我狂喜,我终于找到她了。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从房间里走出来一个外国男孩子,金色的卷发垂在肩膀上,眼睛翡翠似的绿,一件汗衫,一条长裤,手里拿青一杯饮料,杯子里的冰块与玻璃撞得叮叮发响,混着风铃的声音。阳光使我目眩,我知道我又来错时候了。玫瑰自他手里接过饮料喝了一口,他自玫瑰手里拿了烟过去吸。
我来得不是时候。
兰姨交待了几句话,就走了,我也走了。我来得不是时候。
缘份就是时间,这是对的。
这一次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
暑假过后,我回去读书,一直读到毕业。父亲最大的愿望是要一个博士儿子,我就让他达到愿望望,我没有让任何人失望。我回家找了一份工作。
我认识了更多的女孩子,但是没有一个真正合我的心意。
有时候我与她们出去一次,两次,但从来没动过要结婚的念头。我觉得她们的不足,做女朋友就可以,妻子?妻子到底是一辈子的事。
对我有兴趣的女孩子很多,我一点也没有大言不惭,我尊重她们,但也避着她们。
我廿八岁了。
妈妈开始焦急,她要我结婚。
我常常用微笑推搪她。
我的老板不多久就知道厂里这个人,他很赏识我,要请我吃饭。夜饭设在他家里。我必需去,于是我一个人去了,他很惊异,他问:“没有女伴吗?家明?”我摇摇头。他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了,但老得很风趣,不讨厌。
他招呼我到他的书房里去坐,他是个风雅的有钱人,家里布置得豪华,不过相当含蓄,我拣适当的话说,他很喜欢我。“我们需要你这种青年。”他由衷的称赞我。
我有点不好意思。
然后他抬起头来说:“啊,家明,来见见我太太。”
我转身,我看见了玫块,我完全呆住了。
玫瑰春到了我,也怔了一怔。她放肆的着着我。我侧面的着着她。第一次,第一次,她开始真正的看我了,我知道,那是因为我现在是男人了。
她嫁了人,这个人是我老板。
嫁了多久了?怎么认识这有钱老头子的?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不会放她走了。
她没有提出以前见过我,我们三个人坐在一桌吃饭。我暗暗留心着她,她嘴角凝笑,晓得我在留心她。这就够了。我不觉得卑鄙,我早十五年就认得她,那时候我的老板不晓得跟谁在”起呢。
她穿了一件旗袍,宽身的绣花旗袍,头发梳在脑后。并没有多老,但是皮肤变了一种颜色,在柔和的灯光下,看上去像一座瓷像似的。她一本正经的捧着饭碗,拿着一副银筷子吃饭,这么文静,这么贤淑,我莞尔了。她的丈夫知道她的真面目冯?
这顿饭吃得不寂寞。
玫瑰手上戴着一只灿烂的大钻戒,她的手指甲修得很好。她不画画了?她真的修心养性了?
不,不,她是不会老的,像她这样的人,是不会老的。
饭后我们闲聊,她丈夫去听一个长途电话,留下我与他在书房里喝茶。
我试探的说:“很久没有见面了。”
她一愕,很柔和的问:“我们见过面吗?”好像真的一样。
我笑,她忘了?但不要紧,至少我现在吸引她,这就够了,但我得提醒她,我早在十多年前,就把她放在我心里,直至现在。
我低声叫她:“玫瑰阿姨?”
她眼睛里闪过复杂的神情,她想起来了,一幕一幕,完全想起来了。
她微笑,浓眉如昔,眼神如昔,“呀,你是小家明。”她停了一停,再说:“我老了。”但是口气一点也不遗憾。
我摇摇头,“你没有老。”我说。
“刚才一见,我只道在哪里碰着过,只是想不起来,你不怪我?”她问,问得那么缓柔的、腻性的。
“我永远不会怪你。”我说。
我拿起我的拔兰地杯子,走到她身边去,站在她面前,她仰起头,带点迷惑的看着我。我几乎可以嗅到她的发香,我整个人有种溶化了的感觉,溶在她皮肤的磁白里。
我等了这么久。
她终于说:“你长得很漂亮,家明,有时候孩子大得真快。”她嘴角闪看无法泯灭的野气。她丈夫没有办法制服她,我很明白。
我探下身子,吻了她的脸。我不觉得我是第一次吻她,我好像已经在印象里物过她无数次了。
这一次我不会让她走。
我在她身畔轻轻的再说一次──
“玫瑰阿姨。”
这是我第四次见她,但是我得到了她。我知道我终于得到了她。
暮 暮
自强一回来就说:“快,丹朱,把那间书房收拾出来,明天晚上弄一桌好菜,我有个朋友从美国回来,我要留他在这里好好的享受一个星期!”说完之后,他笑了。
我默默看他一眼,“为什么到现在才告诉我?”
他笑,“早说了,你不会答应。”
“你倒是很晓得我的脾气,”我笑,“怎么见得现在我就会答应了呢?去年一年内,你已经来过三个美国同学了,而且的确好好的享受了才回去。”
“丹朱,你这次会答应的,是不是?”他问我。
“当然答应。”我凝视着他:“我嫁了给你,生为你家人,死为你家鬼。”
自强很高兴,他总是有法子高兴起来的,他没有注意到我的语气上的不悦,他倒了一杯小小的拔兰地,一直握在手心中晃呀晃的。
他说:“我这个朋友不同。”
“怎么不同?”我淡然问。
“他廿四岁,是原子物理学家,年纪轻轻就做了助教,嘿!在什么学校?在mit!cit一直要抢他过去,但是他喜欢马里兰,就是不肯去加州,很为中国人争面子吧?”自强神气得有点幼稚,好像他是那个同学似的,很光荣的样子。我笑了。
“他就快升正式教授了。”
“那倒是很伟大的成就。”我加上一句。
“说不定学校会给他一个dsc,他有几篇论文,写得真无懈可击!你说!你说!这样的朋友,怎么可以被他住到酉店去?”
“是的,当然不可以,说不定他身上落下金元宝来,便宜了酒店侍役,岂非可惜?当然要把他留在我们家。”
自强再笨也听出来了,他的脸一沉:“丹朱,你常常这样,动不动就扫我的兴。”
“对不起。”我微笑,“不过我会把房间收拾号,你几时把他带来?”
“明天下班,我去机场接他回来。”自强又笑了。
他是一个没有机心的人,有时候就是这一点可爱。
我说:“一顿好好的饭菜,一间收拾好的客房,是不是?”
“是!”自强过来,亲了我一下。
第二天早上,他上班去了。
我特别早起。坐在床上想了很久。
然后我去买了菜,洗了菜,切好了,安排妥了,放在冰箱里。这花了我足足一个上午。然后我打电话到士多店去叫了汽水、苹果酒、香烟。
自强是不抽样的。凡是有客,香烟得另买。
我把地方收拾了一下,自强对这个很注重,平常家里怎么样发毛出虫,他是不动手的,一有客来,他便会说:“丹朱,浴缸最好再擦一擦。”“丹朱,窗帘要换了。”四年的婚姻,使我变成一个熟悉他性子的老妈子。
然后我把一张不错的折叠床拿出来,铺好,换上新的被单枕套。被单上有很好的太阳香,大概上次洗的时候,刚巧有太阳吧?
我抱住枕头在那张床上坐了很久。
做男人真是简单。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只要稍微有点志气才智,闯一闯,命运就在掌握之中。所以这些博士回来,吃香得发疯似的,女孩子见了命都不要了,只要是“博士”,姓甚名谁,脸长面短都不要紧。
我笑了,自强也是博士。
现在他这个伟大朋友,回来大概也是娶老婆的吧?通常不出六个星期,便会有一个幸运的女孩子跟了去美国。
然后我想起我还没有吃饭。
我赶到厨房,用水淘了点隔夜饭,挑点酱瓜吃了半碗。
自强一直说:“四年来、永远是九十四磅,一个安士也没有增加过,亏我还是念营养学的呢,老婆这么瘦,简直拿不出去。”
有时候我会反问:“你要拿我出去干什么?跳脱衣舞?”
于是,他的脸又沉了下来,说我讽刺他。
他是一个奇怪的人,
假如真的有人问我为什么要嫁给他,我也答不上来。
谁也答不上来。
一位六十四岁的老先生问我:“丹朱!为什么我会发了一个我不爱的妻子?”他是我的国画老师。他年纪那么大了,也答不上来。我是他的“爱徒”,所以他会问我这种问题。
我只吃得下半碗饭,我想起我为客人买回来的花还扔在一旁,连忙放下饭碗。今天没有好花,我只挑到一大把金盏革与雏菊,我把它们拣起来,插在一只奶白色的方盆里。我学过一点插花。
我什么都学过一点。
因为我小时候从未想过,我会嫁给一个像汪自强这样的人。汪自强没有不对,不过如果我早一点晓得我会嫁给他──我除了学吃,就什么都不必学了。很讽刺的一件事。
门铃响了。
送汽水的,我想。
我连忙挽起头发,夹好了才去开门,总不能把小死,我这样的面黄肌瘦,又蓬头散发。
门一开,我就傻了。门外不站着什么送货小厮我一看就知道是那个mit的教授,他衣冠楚楚的站在门外,只提一个小箱子。自强忘了说一样:他身高六尺,有一头浓厚而长的髻发,英俊得叫人吃惊。
“我叫王家明,这里姓汪?”他问。
“是,你早到了。”我说。
“是的,你是──”
“自强的老妈子。”我只好笑,“请进。”
“汪太太。”他也笑了,但他只是动了动嘴角。
我有点手足无措,这是我的毛病,从小我碰见英俊的男人,总是会手足无措。
“我打电话给自强。”我结结巴巴的说。
“不要客气。”他的表情有点同情。
他是应该同情我的,我这个鬼样子,厨房里还有半碗泡饭。我叹一口气。
“你要喝什么?”我问。
“冰水。”他答。
“你舒坦一下,我马上替你拿来。”我说。
我奔进房间,拨通了自强公可的电话,一边用梳子梳头,我说:“他来了,你那个教授!”
“他早到了?”
“是的,请你别这么轻描淡写可好?我现在该怎么办?你早点回来行不行?”我怒问。
“我在开会。”自强说:“你招呼他一个钟头,他是个好人。”
他挂了电话。他就是这样。
我在房里把头发辫成一条辫子,然后我出去倒了一杯冰水,加上了很多冰,递给他。
“不要客气。”我说:“自强一小时内回来。”
“请你也不要客气。”他看着我。
我只好又笑了,“从来没见过穿牛仔裤、破衬衫、梳辫子的主妇?”我摊摊两只手。
“很好二他说:“很好。”他的杯子倾斜了,一块冰溜在地下,我弯下身去拣,它又滑在地上,结果他帮我拣起来了,放在烟灰缸里。
他擦了擦手,他忽然说:“那块冰,有点像爱情。”
我猛地转过头来,我看着地,“你是科学家吗?”
“你可以那样说。”他微笑。
“可是你说一块冰像爱情?”我笑。
“学科学的也是人。”他微笑答。
“那么你与我丈夫不是从一个模子里出来的。”我说。
“我知道自强。”他笑了。
“你要看春你的房间,幸亏我把它收拾好了。”
“这次来,一定增加了你们很多麻烦。”
“并没有。女佣人很难请,地方小。这层房子是分期付款买的,到我们八十岁的时候,恐怕可以付满了。”
他笑:“这花是我的?”
“是的,买给你的。”
他在椅子上坐下来。“好像是我的家一样。”
“把它当你的家好了。”我说。
他坐看看住我,“你为什么留长发?你应该把头发剪得很短,长发是属于男孩子的。”
“我从前一度有过短发,”我也坐下来,“比你的短得多,自强痛恨短发,你明白?每夜我做梦都看到自己的头发又短了,不过除非跟他离婚──”我笑了。
我在做什么?与一个陌生人谈论我自己的头发。
我改变话题,“你是混血儿,王先生?”
“是,我母亲是英国人。”他答:“我常以为一般人看不出来。”
“看第二眼就看出来了。你要吃点心?”
“不用了。我只从窗口看上去就行了。”他站起来。
“自强很快就回来了,我到厨房去看看,失陪一会儿。”
“千万别客气。”他说。
我走进厨房。
一块冰像爱情。滑不溜手。
他说我应该剪短发。
我的力用歪了,切开了手指,血流出来,我肴着手指。曾经有一次,有一只粉蝶飞上我们的露台,绕着两盆茉莉转,我想到了那支民谣:“翩翩蝴蝶又飞来,梁山伯与祝英台,梁山伯与祝英台。”我问自强:“蝴蝶到底是什么变的呢?,”他头也不抬,拿看一张报纸,说:“毛虫。”
他是一个那样的人。
但是我没想到他有一个朋友,会说一块冰能像爱情。
我想放下菜刀去问他:蝴蝶最什么变的呢?当然我没有那么做。我把汤放在炉子上,自强就回来了。
他见到我大叫:“丹朱,你看你穿得!”
我看看他,我不出声,然后他的朋友王家明自房里出来,抱住了他,两个人开始攀谈起来。我重新回厨房,用抹布擦干了手指上的血,把菜下锅。
我不知道他们俩在客厅说些什么,反正我今天做的,应该让自强满意──除了没有换一件漂亮的衣服。我上了菜,请他们上座。
王家明看了我一眼,鞠个躬,他说:“谢谢。”
我笑了一笑。自强把店里送来的香烟汽水递过去。
我给他一杯冰水。他点头为谢。他很客气,不像自强其他的同学,当然那些人也很虚伪,但他们是不同的。
自强先与他谈了一点学校里的事情,然后话题就移转了,自强开始说到了我。
他说:“丹朱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脾气有点怪怪的。下楼去买菜,才到家,发觉忘了买姜,又跑一次,又回来,还是忘了看,怎么会忘的呢?她说在路上青一个小贩做棉花糖,看了半晌回来,忘了。去找朋友的地址,明明去过七八次了,还找不着,在街上打电话来公司问我。今天?今天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不换。”他摇着头笑了。
自强毫无容清的批评着我。他声音里没有恶意,我知道,他只不过当一件新鲜的事来讲,表示他有一个这样神经质的妻子。
“但是菜做得很好,是不是?”自强问王家明。
“很好。”王家明看着我。
我喝着汤,微笑。
自强忽然叫起来,“家明,对不起,老兄,我想起来了,你也是那样的人啊!记不记得?为了舂一个女孩子的大腿,你走错了一整条街?在机场丢了三千美金?整串锁匙忘了放在哪里?永远记不住身份证号码?对了!还有一次,有一次为了一棵早开的樱花,你迟到了,记得吗?”自强兴奋的说:“因为你瞪看那棵树看了十五分钟,那次还考试呢!亏你的。”
王家明。一个原子物理科学家。这样的科学家?
我呆呆的看看他。
他的脸微微有点红,他低着头。
自强疑惑的问:“你们怎么会这样的?记性坏?”
家明抬起头来,说:“不,”他的声音很轻柔,“因为这个世界美丽,我要多看几眼,免得错过了一切。”
我的眼眶润湿了,莫名其妙的湿了。我急急的低下了头。
自强说:“家明,你是原子物理专家,你又不是诗人。”
“我是一个人。”
“我不明白!”自强耸耸肩,“来,这咖喱鸡不错,多吃一块,不要客气。”
王家明说:“丹朱,你手指还在流血。”
我看到我的手,可不是,还在流血呢,竟然不痛。我说:“我去洗一洗。”我放下筷子,走到浴室去,掩上了门。
自强还在说:“你看丹朱,神不守舍,但是她是一个好妻子,她身体不好,太瘦了。”
我洗了一把睑,又洗了一个澡,舒服得多了,天气实在有点闷,我又很疲倦,毕竟做了一天了。在浴室的镜子里,我呆呆的看看自己的脸,看了很久,才推门出去。
他们已经吃好了,我收拾碗筷。
“让我来。”王家明说:“你的手伤了。”
我说:“我戴橡皮手套好了,不要紧。”
自强把他拉住坐下,强逼他谈下去。
他问:“教授也可以留这么长的头发吗?倒是自由……”
这是一夜。
第二天我起得较迟。自强上班去了,太阳很好。太阳太好的时候,就有点不像真的世界,隔着灰尘,对面在盖房子,一下下开工的声音传过来,仿佛不能置信,我在这世界里是一份子。通常煮饭洗衣服可令我忘得快一点“,活得实在一点。我进厨房。
王家明坐在厨房里吃他自己弄的早餐。他背着我坐,光着上身。下身穿一条褪色的牛仔裤,跟我的这一条一样。他找到了面包,烤得很香,也弄了咖啡,吃得很慢,注视看窗外,不知道看些什么。他的长发贴在颈后,我微笑的看着地的后影。我感到很快乐。
有时候自强会说:“丹朱,你廿六岁了!多少个廿六的女子还像你这样天真?”他的语气,是很讽刺的。
我肴着他一下一下的咀嚼着面包,轻轻的拿起咖啡杯,轻轻的放下。他有很纤细美丽的手指。
他忽然笑了,“丹朱,我知道你在后面。”
我吓了一跳:“怎么会?”我也笑。
“你的影子投在地上。”他转头,拿过了t恤,套在身上。
“你不必为我穿上衣,我不会介意的。”我连忙说。
他笑了,他笑得真漂亮,“来吃点东西。”
“昨天睡得好?”我问。
“好。我们学科学的人,身上都有开关,不会失眠。”
“是什么使你读了原子物理?”我笑问。
“我父亲。”
“你的志愿呢?”我问。
“一个木匠,一个农夫。”他访:“耶稣也是木匠的儿子。”
“还是原子物理学家找妻子比较容易。”我笑说。
“不一定,我还没找到。”
“要不就是花太多了,眼花探乱,要不就是你太挑剔。”
“我不想结婚,除非我见到了一个……我要的女子。”
“我们有一个表妹,或者……”我问。
他缓缓吞下一口咖啡,“你表妹可像你?”
我听了这话,呆了一呆,我拨翻了半杯咖啡,我连忙站起身来,怎么会呢?为了他一句话?人家只是问一声而已。我勉强的笑了,“自强说得我真没错。”我说,我找了擦布。
他很镇静,我喜欢看他,他像一幅图画一样的好看。我微笑了,我太紧张了,我说过,遇见好看的男人,我总犯这个毛病。
他抿着嘴肴我,“你们结婚有多久了?”
“四年,差不多四年了。”我答。
“你们是一见钟情的?抑或是慢慢培养感情的?”他问。
“都不是。”我答。忽然之间我想讲真话了。
他抬起了清澈的眼睛。我决定把真话告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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