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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第一枭雄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黑男爵

    石砫宣抚使麾下土兵,素以悍勇敢战而闻名,自然也在征召之列了。

     




第九十四章久病成医!
    常言道:久病成医,无师自通!

    一个人病的久了,对医理自然就熟悉了,历史上不少名医,就是由患者转变而成的!

    同样的,薛羽在穿越之前,也曾是个皮肤病患者,后背上好大一块皮肤,覆盖着鱼鳞一样的银色屑片,平时又痛又痒的,对生活极为不变!

    跑了好几家医院,又是喝药、又是擦药,还得进行紫外线照射,折腾了好几个月才痊愈了。

    而在治疗期间,薛羽查阅过很多皮肤病的资料,也跟好几位医生交谈过,算是弄了个一知半解吧!

    “阿莎,过来,把衣服撩起来,让哥哥看一看!”

    “好!”

    让一个小女孩脱衣服,着实有点罪恶感,不过为了治病,也就顾忌不了这么多了。

    掀开衣服,薛羽仔细观察着,阿莎身上的皮肤和脸部一样,都是惨白色的,动脉血管清晰可见,就像一条条紫色的蚯蚓,在身体里来回爬动着!

    另外吗,在阿莎的后腰偏下位置,有一块蝴蝶形状的红色胎记,展翅飞翔,惟妙惟肖,看着很是可爱!

    当然了,这跟治病没什么关系,纯粹是薛羽不小心看到的。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经过一番查看,薛羽初步判断出,阿莎得的应该是日光疹的一种:红狼斑疮!

    这是一种罕见的皮肤病,患者一旦被阳光照射,皮肤上就会出现红色斑点,痛痒难耐,严重的还会起水疱,引起皮肤溃烂呢!

    好在红斑狼疮不属于传染病,与患者身体接触是没问题的,至于如何治疗吗,就比较麻烦了,还需进一步的研究!

    “敢问秦帅,秦、马两家的祖辈们,可有人患过这种怪病吗”

    “没有!”

    “那阿莎出生的时候,皮肤有何异常吗”

    “一切正常,老身还经常抱着她,在院子里面晒太阳呢,直到阿莎一岁多的时候,才突然得了这种怪病!”

    不是先天性遗传的,也不是娘胎里带来的,那就好办多了。

    “诸位稍等,我去去就来!”

    薛羽飞奔回住所,又很快返回来了,手中提着一个大包袱。

    原来最近几天,薛羽并没闲着,一直为阿莎的病情担心,并跑下山好几趟,弄了几件治疗皮肤病的东西,或许可以起作用。

    “阿莎,把手伸出来!”

    “给!”

    薛羽先取出一个盒子,里面是黄白色的乳状物,挖出一些放在手心上,双手用力的搓了起来。

    直到双手发热,把乳状物融化开之后,再均匀的涂抹在阿莎的小手、胳膊上,每一处都没漏下,连着涂抹了三遍!

    这是防晒霜,不是买来的,这个时代想买也没得买,而是用杏仁、芝麻、牛油、蜂蜡……十几种材料配置出来的。

    薛羽一个大男人,怎么会配置防晒霜呢

    说起来一把辛酸泪,都是工作逼迫就来的。

    身为一名勘探员,常年要在户外行走,风吹日晒雨淋的,对皮肤伤害特别大,这就需要大量涂抹防晒霜才行,否则晒成了小黑脸,就更找不到女朋友了!

    可商场里卖的防晒霜,价格特别高不说,也只能防止一般的阳光照射,对高原地区的强紫外线就无能无力了。

    因此上,工作的最初一两年,薛羽被晒的皮肤黝黑、还特别的粗糙,这要是移民到非洲去,估计都不用办护照了。

    后来遇到一位老资格的同行,对方同样在高原上行走,却一点也没有晒黑,皮肤又白又嫩的,打听才知道,对方有一个祖传秘方,能自己配置防晒霜用!

    这种防晒霜造价低廉、制作容易,防晒效果还特别好,能抵挡住强烈的紫外线,就是气味有一点点怪,像是青年男女身上散发的额尔蒙一般,有点腥、有点咸,还有点甜!

    因此上,无法大量推广开来,可对于行走荒野的人来说,那就无所谓了,不被晒黑才是王道!

    薛羽又是请客吃大餐,又是说好话,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秘方弄到手中,摆脱了变成非洲人的命运!

    “阿莎,把手臂伸到阳光下试一试!”

    “不要,会灼伤她的!”

    “少主,快回来!”

    虽然明知道,自己的皮肤不能接触阳光,可出于对薛羽的绝对信任,阿莎还是小跑到门前,毫不犹豫的把小手伸了出去!

    秦良玉和几名女兵想要阻止也来不及了,惊恐的叫了起来,可接下来的情况,却让她们目瞪口呆。

    以往阿莎一碰到阳光,就会如同毒蝎蛰体一般,发出痛苦的叫声,皮肤上还会出现红色斑点,好久都不能消去!

    今天则截然不同,小半截手臂直接暴露在了正午的炙热阳光下,却没有任何的不适。

    阿莎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在阳光下,看到了自己的手影,不禁感觉又新奇、又好玩,五根手指不断跳动着,地上的影子随之变化,一会是小狗,一会又是小鸟,玩的非常开心!

    秦良玉和几名女兵,无不惊讶的合不拢嘴巴,前者更是目含泪花,自己这个苦命的孙女,终于要苦尽甘来了吗

    同时想到一件事情,之前为了阿莎的病情,不仅带她看过无数郎中,也曾找过苗族的大巫师帮忙,试图用神灵之力,驱散阿莎身上的病魔!

    结果大巫师祈祷了三天三夜,只得出一句谶语:‘依羽而生,其病可愈!’

    具体什么意思,谁也说不清楚。

    这才给阿莎起名:马依羽,希望神灵赐福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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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犯了三项兵家大忌!
    之前来少林寺的时候,为了避免晒到了阳光,秦良玉、阿莎是乘坐一辆封闭式的箱车赶路的,女兵们则骑马护卫!

    如今阿莎的病情得到了控制,不再畏惧阳光了,也就不肯坐又黑又闷的箱车了,而是和薛羽挤在一条小毛驴上,贪婪的观看周围的景色!

    “羽哥哥,花丛中飞的是什么啊”

    “那是蝴蝶,是由小毛毛虫变成的,它们靠着采集花粉为生,非常勤劳!”

    “羽哥哥,草坑里蹦哒的是什么”

    “那是癞蛤蟆,是由小蝌蚪变成的,平时以吃昆虫为生,不过它们最大的愿望就是吃天鹅肉了,可惜一直吃不到,还有这世上的男人,凡是吃不到天鹅肉的,全都是癞蛤蟆,哈哈!”

    “天鹅肉,好吃吗”

    “这个嘛,羽哥哥也没吃过!”

    “哦,那羽哥哥也是癞蛤蟆吗”

    薛羽:……

    阿莎从记事起,就一直生活在黑暗中,如今见到了阳光下的世界,高兴的不的了,看见什么都觉得新奇,小嘴一直问个不停!

    薛羽耐心解答着,就像是一本百科全书,什么答案都能翻到。

    不过吗,赤子之心,童言无忌,有时候阿莎提的问题,弄的薛羽也是目瞪口呆,只能自认是一只癞蛤蟆了。

    李岩等人在后面,笑的是前仰后合,好几次从车上掉了下去,仍捂着肚子狂笑不止!

    ……

    秦良玉的大营,就扎在太室山下,得知主帅回来了,将校们出营二十里迎接!

    “恭迎秦帅回营!”

    “好,起来吧!”

    “阿莎”

    “两位舅爷爷好!”

    数十名将校前来迎接,为首两个中年男子,身材魁梧,相貌堂堂,正是秦良玉的兄弟:秦邦屏、秦民屏,分任营中副将。

    这次出征,秦、马两家的成年男子们,也大都一起随行了,是标准的子弟兵!

    兄弟二人知道,姐姐带着阿莎,前往少林寺治病去了!

    如今见阿莎骑在驴背上,全然不惧阳光照射,知道她的病情好转了,不禁是又惊又喜,把阿莎抱了过来,好一阵的亲热呢!

    又得知是薛羽治好了阿莎的怪病,又是一通的感谢,而后簇拥的回到了大营!

    “呜!-呜!”

    “秦帅万胜!--秦帅万胜!”

    大营中响起了嘹亮的号角,八千将士迅速列队,高举刀枪,挥舞旗帜,欢迎主帅的归来!

    秦良玉下车之后,换上一匹红色骏马,检阅了麾下儿郎们,英武的身姿所到之处,欢呼声响彻云霄!

    由此可见,秦良玉在军中的威望,不是一般的高啊!

    趁此机会,薛羽、李岩等人也在审视着,这些来自西南的士兵,身材并不高大,可是皮肤黝黑、手脚粗壮,穿着藤条制成的铠甲,手持短刀、盾牌、梭标等武器,显的很是彪悍呢!

    不过吗,这些士兵的队列整齐,可是行动、呐喊之间,却显的有气无力,好像没吃饱饭似的!

    还有士兵们的战袍,也非常的破旧了,有的穿着草鞋,有的干脆光着脚丫子,这是一支训练有素、士气高昂,却又物资缺乏的军队啊!

    ……

    “诸位请坐,来人啊,设宴!”

    “遵命!”

    一行人进了中军大帐,分宾主落座之后,随着秦良玉一声令下,士兵们端上了酒菜!

    酒是川中土烧,没什么名气,但是味道辛辣、回味无穷,使人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非常适合作为出征酒饮用!

    更有粗瓷大海碗,倒满了酒之后,依次摆在众人的面前。

    菜以肉类为主,清蒸野鸡、红烧野羊、大锅炖野猪骨头……都是士兵们从嵩山中猎来的野味,也是军中重要的补给来源了。

    “这第一碗酒,本帅敬薛小神医,感谢他治好了阿莎的怪病,如此大恩大德,秦、马两家永世不忘!”

    “干了!”

    “这第二碗酒,庆祝阿莎身体康复,从此可以像正常人一样,在阳光下生活!”

    “干了!”

    ……

    “小神医真是豪爽,是条好汉子,我们也敬小神医一碗!”

    秦良玉连着敬了三碗,薛羽也连着干了三碗,引的将校们纷纷的挑大拇指称赞,军人们都比较豪爽,凡是喝酒痛快的,就是真朋友!

    烈酒下肚,气氛活跃起来了,身在军营之中,在坐的又多是将领,酒宴上的话题,自然离不开征战之事了。

    众人先是谈了萨尔浒大战,为十几万明军的惨败而感到叹息,也为女真铁骑的强横感到吃惊!

    又谈到了这次出征,朝廷调集各路人马北上,能否能扭转辽东的被动局势呢

    “本帅奉朝廷的旨意,带领八千子弟兵北上,不日将与女真人开兵见仗,收复失地,薛小友、李公子皆是少年才俊,对这一场战事,不知有何看法呢”

    酒到半酣,秦良玉提问了,即是谈论眼前的战事,也想试一试,这两个少年人有多大的本领!

    毕竟对于上位者来说,治病救人只是小道,文韬武略、治国安邦才是大本领!

    薛羽、李岩对视一眼,低头沉思片刻,后者率先站了起来……读了无数兵书战策,今天总算派上用场了。

    “晚辈却有几句肺腑之言,其中若有不当之处,还请秦帅多多见谅!”

    “哈哈,本帅虽是一介女流,心胸气魄却不输于男儿,李公子尽管畅所欲言就是了,无论对错与否,本帅绝不怪罪!”

    “既然如此,晚辈就斗胆直言了,秦帅此番出兵辽东,虽是一腔精忠报国之心,



第九十六章宁为鸡头,不做凤尾!
    中国幅员辽阔、地貌多变,致使生存环境差异极大,有的地方四季如春,有的地方温热潮湿,还有的地方天寒地冻、干燥少雨,凡此种种,难以类举!

    一个人千里远行,因为不适应新的生存环境,极易染上疾病,轻则恶心、呕吐、腹泻;重则高烧不退,甚至丧命,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水土不服了。

    好在中国人的祖先很聪明,想出了很多办法,比如三国时期的诸葛亮,就发明了一种药物‘行军散’,对治疗水土不服有奇效!

    蜀军南征北战,士兵们却很少染病,就得益于这种药物了。

    医圣-李时珍得到过‘行军散’的秘方,认真研究之后,又进行了改良,使其药性更加温和,也更加容易配置了,并记录在了《濒湖脉学》之中!

    薛羽虽然没学会医术,却把《濒湖脉学》里面的药方背的滚瓜烂熟。

    “请赐笔墨纸砚!”

    “来人,给薛小友准备笔墨纸砚!”

    “岩弟,帮忙!”

    “好勒!”

    薛羽口述,李岩执笔,把‘行军散’的配方原原本本写了出来。

    此外,还有一个‘雪花膏’的配方,可以预防冻伤,辽东天气寒冷,冻伤一直是个大问题。

    萨尔浒之战,明军战败的原因之一,就是从各地抽掉来的兵马,不适应东北的寒冷天气,手上冻的全是血口子,连刀枪都挥舞不动了,又如何与女真铁骑厮杀呢

    女真人可是世代生活在白山黑水中,身体极为耐冻不说,还有各种御寒的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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