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枭雄录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青藤木屋
明末枭雄录
作者:青藤木屋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五千年风华烟雨,是非成败转头空!
第1章 车厢峡
黄天厚土大河长,沟壑纵横风雨狂。
这是苍凉无际的西北高原,植被稀疏黄沙漫漫。
在一个叫做“车厢峡”的峡谷区,旌旗蔽日,杀声震天,几千匹战马,踏起的烟尘扬起数丈高,穿着盔甲的,披着布袍的骑兵、步兵,一阵阵往来冲突,生死鏖战。
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无数死人、死马,乱扔着折断的枪杆,沾着血的刀片、狼牙棒。
这是陕北农民起义军高迎祥、李自成的五万大军,正在和明朝政府的官军激战。
这处地形和很多西北丘陵一样,峡谷象是刀劈出来的,直立陡峭,雄伟苍劲,大路位于谷底,四周都是峭壁,因为形状象一个巨大的十几里长的车厢,被称为车厢峡。
农民军自称为“义军”,官方则称他们为“贼兵”或是“流寇”,在明朝崇祯十年以后,陇中大旱,饥民遍地,烽火四起,造反的“贼寇”大股数万人,小股千把人,攻城掠地,把陇原大地燃得战火纷飞。
明朝江山如一片风雨飘摇的破船。
乱世,乱到不能再乱的乱世。这样的世道里,会有无数百姓在战乱中家破人亡,战火过处赤地千里,也会涌现无数的草莽英豪,凶徒恶棍、盖世枭雄。
高迎祥为首的这股起义军,算上老幼妇孺,还不足五万人,但是号称十万,这是农民军的普遍做法,虚报产量可以增强声势,壮大威风。
官军的兵力是七八万,由总兵陈奇瑜率领,明末的总兵相当于“地方守备司令”,炙手可热的实权派,手下兵马有时达到十几万。象辽东总兵吴三桂,兵力可达二十几万。
战斗最惨烈的地方,是车厢峡的出口。
这块不足半里宽的峡谷出口,几乎都被死人与死马填满了,旌旗倒伏,血流成河。人马踏起的黄色尘烟,飞扬起十余丈高。
高迎祥的人马拚命向外突围,想冲出峡口,因为五万人马都被围在峡谷中,这是一块“死地”,若是冲不出去,结果只有一个——全军覆没。
官军人马一批批地往上增援,两千精锐的披甲骑兵作为前队,堵截义军的冲锋,侧翼各有两千步兵作为支援,而且在峡谷上面,还有三千名步兵不住往下射箭,占据了兵力和地利上的优势。
双方的士兵,从穿着上一眼就能区分出来,官军的披甲骑兵穿着圆顶带尖头的铁盔,身上披着六片式连缀铁甲,手执长柄大刀,这是当时世上最精锐的部队,称为“铁人军”或“铁骑”。
义军就千奇百怪了,各式服装都有,大多是当地农民宽大的打了补丁的粗布袍子,头上戴着宽沿布帽,武器更是杂七杂八,执长枪的、长刀的、长剑的,狼牙棒的,还有很多用的直接就是农民的三齿铁耙或是自造的齐眉棍。
从训练水平、单兵战斗力和攻防能力上综合比较,义军都远落后于官军。
一般情况下,三五个官军组成的战斗小组,在混战中就能对付十个人以上的义军。
战场上,十匹或十五匹战马,组成一“伍”,十余把长柄大刀抡起来,齐进齐退,如同一台巨大的杀戮机械,具有很强的绞杀力,往往当者披靡。
“杀呀——灌呀——”
(灌,是一种古时当地方言,意思是冲杀。)
随着吼声,长刀砍下去,刀头下就是一片血肉横飞,人马仆地。
一股股的鲜血迸出,映红了夕阳下的峡谷。战斗的惨死程度,令人胆战心惊。
官军的两千铁骑在峡口往来冲突,凶狠地斩杀,死死堵住义军突围的道路,义军虽然也是拚命冲杀,但是在这样的狭窄地带,不能实现迂回灵活战术,只能去和对方的精锐铁骑“硬碰硬”。
伤亡惨重。
一批又一批的人马倒下去。
鲜血染红了峡口。
……
天色暗下来,义军后撤了。
他们再一次没有突破包围,留下满地的尸体,撤向峡谷中央。
晚来的萧风,卷着粗砺的黄沙颗粒,掠过堆积的尸体。
从凌乱的死尸堆里,爬出一个满面染了鲜血的小兵,他穿着一身打了补丁的旧葛布袍子,帽子掉了,手里握着一杆被鲜血染红了半截的长矛,睁开惊恐的眼睛,四下张望。
他叫谭天保,本来不属于这场战争和这个年代,是从二十一世纪脑袋发蒙穿越来的。
作为一个学习成绩不好,勉强考上一所中等医学职业学校的年轻人,对前途充满了悲观,时常做一些穿越然后轰轰烈烈的英雄梦,梦想着……金戈铁马,叱咤风云。终于在一次重感冒发烧之后,成功穿越到了明朝末年。
确实轰轰烈烈。
惨烈到无法想象。
作为一名李自成部队里的“中军传令兵”,在车厢峡这个倒霉的地方,经历了几番生死战,发生在身边的杀戮、搏斗、血肉横飞……一次次惊心动魄,同伴们接连被砍掉头颅,刺穿了身子,血肉模糊地倒下去,生命,此时就如草芥。
谭天保的心甚至都忘记了恐惧,快要麻木了。
仗,又打败了。
三个传令兵,在这次突围不成后,又死了两个,谭天保侥幸死里逃生,握着染血的长矛,从死尸堆里爬出来,赶紧去追赶队伍。
官军一会就要来打扫战场,所有尸体的脑袋都会被割下来,去报功领赏。
想保住脑袋,就只有逃回队伍里。
谭天保仓仓皇皇,倒拽了长矛,狼狈不堪地追着义军的败兵,回到中军,却又莫明其妙地遭到了一顿毒打。
中军传令总管是个满面横肉的大汉,平素飞扬跋扈,见谁不顺眼,张口就骂,举手就打,谭天保已经挨了他好几回欺负了。
“贼你玛的瓜皮,”总管操着古代陇中方言一边臭骂,一边用手里的马鞭劈头盖脸抽打谭天保,“别人都死了,你个怂蛋跑回来做甚,妨人败家的怂货蛋。”
“叭,叭,”鞭子抽下来,打到额角上,皮肉登时绽开,流出血来。
谭天保火冒三丈。
我哪儿做错了
自己从战场上死里逃生,浑身的血污还没来得及擦一擦,就挨了长官一顿毒打,这哪儿还有天理。
在这种农民暴动聚起的队伍里,没有什么道理好讲。
大多数官兵都是大字不识一个的陇中莽汉,性情就和野猪野熊也差不太多,粗野是从娘胎里自来带的标签。在这个莽汉组成的世界里,仗势欺人似乎是天经地义的,强的欺侮弱的,成伙的欺侮孤零的,就象是虫子吃草一样自然。
不要试图讲什么素质、原则、文明……这一类的字眼儿在这个世界里行不通。
这一刻,谭天保很想抄起那柄带着血的长矛,狠狠刺进总管的肚子。
忍住了,必须忍,总管周围有一帮心腹,他们会把自己五秒钟内乱刃分尸。刚刚从死人堆里逃出来,再死就不值当。
好在总管打了几鞭,就骂骂咧咧地离开了。
谭天保忍气吞声,抹了把脸上的血珠,蔫蔫地缩到旁边,一个绰号叫“三梆子”的小兵,凑过来,同情地递给他半块粟面饼子。
“喂,饭早就抢没了,我给你留了半块。”
粟面饼又凉又硬,但对于又累又饿的谭天保来说,不亚于山珍海味,他感激得差点掉下泪来,拍拍三梆子的肩膀,一口就把饼子咬下去半截。
三梆子今年还不到十八岁,姓贺,排行老三,因为脑袋长得跟个梆子似的,从小到大都被称为三梆子,本名儿反倒没人知道。
“天保,总管是因为那块抢来的祖母绿,被袁将军要去了,所以才冲你发无名火。”
“哦……”
谭天保皱了皱眉头。
这种事,是司空见惯的,抢掠,对于农民暴动队伍是正大光明的事情,庞大的军队需要给养,靠什么筹措主要靠抢大户。当然,中小户往往也难以幸免。
总管抢来的那块祖母绿,他也见过,是在攻破“瓦山堡”村寨后,杀了一个土财主,搜刮出来的,宝石呈绿方柱形,比指甲盖略大,绿得晶莹剔透,异常美丽,据说能值一千两银子。
唉……
以前总有人刻意美化农民起义,杀富济贫豪侠仗义忠勇正直……
你设身处地地想一想,揭竿而起的流氓无产者,脑子里根本就没有规则意识,两个肩膀扛个头,杀到哪里算哪里,活命是本钱,你让他做一个谨遵仁义道德的儒雅之士
笑话。
实际情况是:起义队伍里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什么事都有,无法无天是最鲜明的特色。
三梆子哭丧着脸在旁边唠叨,“这个峡谷倒霉死了,憋了这些天,死了一万多人,弟兄们都知道没出路了,破罐子破摔,有人拿着一两银子买酒喝……对了,听说郭半仙要摆拜仙台作法,乞求神灵庇佑,可是找不
第2章 斩首的滋味
谭天保惶恐不安,紧张得浑身发颤。
他跑出总管的帐蓬,贼头贼脑地四下张望,茫茫夜色中,天空一轮明月,地上一片鼾声,远处,隐约可见哨兵的身影在晃动。
怎么办
我到哪儿去
他完全没有主意,心下惶惶,六神无主,只是下意识地向前迈着脚步。在走过一处亮着灯火的大帐蓬时,忽然从帐里走出个穿着甲衣的军官来。两人差点撞个满怀。
唔……谭天保吓得几乎跌个仰八叉。
那军官喝道:“乱走什么,快进来,替师爷秉烛。”
“是……”
谭天保答应一声,硬着头皮走进大帐蓬。
秉烛,就是替正在写字的师爷用手举着蜡烛照明,当一个“人体烛台”,保证人家在书写的时候有充足的光线。
帐里,穿着儒生长衫的师爷正一本正经地象个“圣贤”一样坐在石板前拿毛笔写字。
师爷,是队伍里很受尊重的职位,识文断字对于目不识丁的普通大兵来说几乎是被仰望的事情,战斗的时候,会有专门人员保护师爷。
其实按照谭天保的标准,这个“师爷”肚子里那点墨水,根本狗屁都不是,不用说物理化学这样的自然科学知识,就算是文学,除了会背四书五经,会写一手毛笔字,剩下的就只会倒背着手摇头晃脑装腔作势。
连个长方形的面积都不会算。
谭天保勉强抑制着惶恐,拿过蜡烛用火石、火镰打火点燃,举着蜡烛给师爷照明,这活儿倒也不算累,但是他心里有鬼,生怕自己刚才杀人的事情败露,不住贼眉鼠眼地悄悄向帐外张望。
阿弥陀佛……他们别发现总管死了啊……
一不小心蜡烛的油滴洒到手上,烫得呲牙咧嘴。
有意无意间,谭天保伸长脖子去看师爷写的字。
“降书。”
嗯
谭天保一愣。
铺在石板上的毛头纸上,赫然写着这两个大字标题。
怎么,义军要投降
……
说起来,农民起义军投降,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很多大股小股的起义暴动队伍,被官兵追剿,混不下去的时候便投降,被官府招抚,给个一官半职,摇身一变就成了官府的下属。
昏暗的蜡烛光下,师爷满面肃容,正在认认真真地书写“降书”。
“顺天承表陈帅奇瑜将军麾下均鉴……”
有些繁体字,谭天保不认识,但是内容却是看得明白无误,没错,义军确实是要投降了。
千真万确。
要向官军投降!
我擦,这事儿可太令人震惊了。
谭天保心里忽然涌上一阵狂喜。
投降,并不只是意味着义军的命运会发生重大转折,而且对于谭天保个人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利好消息。
他猛然意识到:我逃出车厢峡的机会来了!
送降书!
没错,师爷写了降书,必然要派人送到官军大营里,而自己作为“传令兵”完全可以去做这件事。
那么——我这条小命可以不必葬送在这个倒霉的车厢峡里了。
命运骤然出现了转机,这令谭天保登时一阵激动。
眼前似乎豁然开朗。
……
师爷把降书写完了,交给书令校尉,校尉核对一遍无误后,盖上红泥大印。
谭天保鼓足勇气,走上前一步对校尉说道:“长官,我愿意去送降书。”
“你……”
校尉疑惑地瞅了他一眼。
按理说,送降书是个危险的差使,绝对没有人愿意去,因为深入敌方大营,难保不被砍头,在古代战争中,“毁书斩使”之事层出不穷。
这小子怎么会自告奋勇
谭天保却怕差使落不到自己头上,做出一副“忠勇”的模样,挺直腰板继续申请,“长官,小人愿为义军完成使命,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好吧。”
校尉终于答应了。
“你,把这份文书,明天卯时以前送到官军去,交给陈奇瑜。不得有误。”
“遵命。”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