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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枭雄录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青藤木屋

    “什么狗屁孙将军,老子是郝摇旗。”

    随着吼声,从对面跃出一匹黑马,马上一条壮汉,长得身高体壮,一张黑乎乎的脸膛上长着几绺钢针似的胡须,头大如斗,面目凶恶,好似黑煞神。

    这条黑大汉手里举着一杆一丈来长的大戟,戟头足有二尺,看上去异常沉重,而更令人惊骇的是:黑大汉身上的烂布袍上溅满了斑斑点点的血迹,他那条长戟的戟头、戟杆上就象刚从血水里蘸过一样,染满鲜血,成了“血戟”。

    天知道他刚刚杀了多少人。

    这个名叫“郝摇旗”的黑大汉张牙舞爪,暴叫着率领大批的黑马兵,向着林大勇的官军掩杀过来。

    气势如潮。

    林大勇倒吸一口凉气。

    坏了!

    这时候大家都看清楚了,随着黑大汉郝摇旗冲过来的骑黑马的士兵们,身上所穿的服装,根本就不是陈奇瑜手下黑马营惯常的黑盔黑甲,而是农民的杂色服装,粗布灰袍、黑麻披风、打着补丁的烂夹袄……

    这是义军部队!

    大事不妙。

    肯定是义军杀死了黑马营的官兵,抢了他们的黑马!

    林大勇大惊,正欲指挥着手下后退,却已经晚了。

    几百匹黑马,象潮水一样,往前一涌,“哗——”卷起一股黑色旋风,就把林大勇和他的部队给淹没了。

    那势头如同平地骤然刮起的一片黑潮。

    大刀、长枪、狼牙棒……一件件各色武器举起来。

    “杀——”

    震天的吼声中,双方的军队迅速混战在一起。

    突然的遭遇战,谁也来不及准备,来不及布阵




第5章 闯他个天塌地陷
    郝摇旗将骁将林大勇一戟挑落马下。

    他仰头大笑,钢针似的胡子扎撒着,手里的戟杆上鲜血犹自往下滴嗒,威风凛凛,势若天神。

    “哈哈哈——”

    声若洪钟。

    官军士兵们都被这一幕吓得魂飞魄散,林大勇一死,更加没有斗志,纷纷四散奔逃,骑着黑马的义军士兵们四下围堵,横加杀戮,惨叫声此起彼伏。

    ……

    谭天保早就心惊胆战了。

    他处境尴尬,自己是帮着义军杀官军呢还是帮着官军杀义军呢

    但是片刻之间,已经由不得他选择了,好几匹黑马一起围上来,义军的刀枪剑戟闪着寒光指向他的身子,看情形立刻就要把他砍落马下,吓得谭天保赶紧高声大叫:“别误会,弟兄们,我是谭天保,自己人,我是到他们这儿传令的……”

    一个身高体壮的义军头目喝道:“少废话,谁不知道你个闷怂是什么变的,老实点儿,乖乖跟我们走,贼日的瓜皮。”

    骂得很粗俗,但是谭天保却异常高兴——他们暂时不会杀自己了。

    “哗啦——”

    突然一张破鱼网撒过来,罩在谭天保的脑袋上。

    这张破网就是普通农民在池塘里捕鱼用的,破了好多洞,带着臭鱼烂虾的腥臭味儿,有些义军士兵拿着它当作“暗器”使用。

    谭天保的脑袋与上半身都被罩住,但是他不敢逃避或是把鱼网给扯下去,那样的话,几秒钟内就会被四周的义军士兵用刀枪捅十几个窟窿,血染黄土。

    在好多个义军的裹胁下,纵马朝着远处的茫茫丘陵奔过去。

    那里,尘烟大起,杀声震天,战斗,还在激烈地进行。

    ……

    话说义军这回耍的“假投降”,确实是精心设计的计谋。

    高迎祥是义军总首领,李自成是他的部属和外甥、当初李自成率陕中米脂饥民暴动起事,手下只有几百人,被地方团练使率乡勇围堵剿杀,走投无路,这才投奔的舅舅高迎祥。

    被高迎祥封为“第八队”首领后,靠着舅舅的荫佑,李自成迅速扩充自己的实力,很快成为高迎祥手下兵力最雄厚的主力。

    但是事出凑巧,他们率领不足五万人的兵马,路过车厢峡,被陈奇瑜率官兵围困,憋在倒霉的峡谷里,进退不能,几番厮杀损兵折将,剩下不到四万,眼看着就是个全军覆没的结局。投降就成了唯一的出路。

    李自成向舅舅献计:假降,伺机杀出重围。

    “兵无常势,水无常形,无毒不丈夫,讲信义就会掉脑袋,如今的年月要想活命就得脸厚、心黑。”

    高迎祥对外甥大加赞赏,“你小子,话讲得又犀利又难听,但是邪贼拉的有道理,好小子,就这么办。”

    计策,进行得很周密。

    送降书、缴武器,缴战马……一切都很正常。

    义军按照营队序列,乖乖地在官军押送下把战马都送出去,再扔掉长枪大戟,徒步一队队地排着俘虏队形走出车厢峡谷。

    但是,大多数人的怀里,都暗藏着短刀、匕首、短剑……很多都是把长刀长剑折断了以后,藏在贴身处的,官军不可能每个人都进行搜身。

    前锋、中军营、眷属营……一队队按照官军陈奇瑜大帅的命令,前往车厢峡外的大路上集中,等待整编或是遣散。

    戏,演得很象。

    此时陈奇瑜和他手下的官兵们,无不志骄意满,得意洋洋。

    看着衣衫褴褛,灰土脸的“贼寇”队伍,神色惶惶,低首垂眉瑟缩着,列队前行,如同一群群卑劣的乞丐,那种心理上的优越感很是强烈。

    衣甲鲜明手执刀枪的官军士兵喝骂着,指挥着,不时上前踢两脚,打两鞭子,投降了的义军自然也不敢吭气。

    车厢峡外,双方的十来万队伍,混乱着,忙碌着,踏起一片又一片黄色的尘烟……

    然而……祸事总是起于萧墙。

    当缩头缩脑,低声下气的投降了的义军士兵,突然一声怒吼,齐唰唰地从腰里拽出短刀短剑,由乞丐骤然间化身凶神,象旋风一般扑向旁边的官军士兵时,一切都是那么突然,那么不可思议。

    官军瞠目结舌。

    最初,变故是由袁宗弟率领的眷属营发起的。

    眷属是军队里一个敏感的存在,因为农民起义军没有固定的根据地,所以军官们的家属都随队伍一起行动,这部分人就结成“眷属营”。

    更重要的是:这里有一个重大秘密。

    义军抢掠来的贵重财物,比如金锭、银锭、珠宝……这些秘不示人的“家底”,全在眷属营里藏着,由李自成的夫人高氏亲自掌管。

    因此,眷属营是财务处,是保险箱,是流动银行……是全军里最核心机密的地方。

    当眷属营的车辆走过来的时候,官军自然也不傻,他们立刻发现了其中的端倪。

    那些车辆上拉着大大小小的木箱,看上去异常沉重,压得车轴“吱吱”地响,绝对不会是义军俘虏自称的“眷属衣物”。

    官军的眼睛立刻就直了。

    义军是靠抢掠为生的,他们积攒的金银宝贝,傻子都知道——海了去了。

    天赐财缘,发财的时候到了。

    在一个把总的率领下,大批的官军象闻着了臭味儿的苍蝇,“哗”地就拥了上去,一个个眼里放着贪婪的光,上前就象疯了一样生抢烂夺。

    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站出来阻拦,“不许抢,说好了的,我们投降,不许欺侮女眷……”

    她是李自成的妻子高氏。

    “叭,”官军蛮横地挥起马鞭子,劈头盖脸地打下来,高氏惊叫着倒在地上。

    乱糟糟的士兵们兴奋的叫着,骂着……冲向车辆。

    其中一个形状粗陋的木箱子被大刀劈裂了,从里面滚出一大堆黄澄澄的金锭,每一枚都有拳头大,上面铸着“永乐十七年八成伍拾两”的字样。

    呀……这是当初郑和下西洋的时候,从海外带回来的黄金铸造的御用皇家用来赏赐用的金锭。

    宝贝呀。

    官兵们眼睛都直了,嗷嗷乱叫着,疯狂地上去抢夺……

    ……

    负责保护眷属营的义军将领,是袁宗弟。

    这个人是随着李自成在米脂起事走出来的将领,名副其实的心腹,因此被委以率兵保护眷属营。他是个阴鹫冷酷的人,因为嗜杀战俘,被称为“袁阎王”。

    袁宗弟性子阴冷,长着一双象猫头鹰一样的眼睛,目光也象鹰一样深遂凶暴。

    他手下那一营义军士兵,也被训练得冷血好杀,在李自成的“第八队”里是著名的“阎王兵”。

    此刻,在“阎王兵”面前正上演着一出令人气愤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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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这宴席味道有些特别
    “哗——”

    马蹄踏着黄土,发出沉闷的如同敲鼓的声响,一片片黄色尘烟弥漫在辽阔苍凉的高原上。

    被十几匹战马裹胁着的谭天保,随着义军队伍一起向前疾驰。

    此时,战斗已经差不多结束了,官军被杀得四散,义军队伍一股股地涌向西北方向,地下横七竖八地躺着刚刚在战斗中死去的尸体,处处都是血染黄沙。

    一口气奔出几十里,人和马都累得通身是汗。

    队伍歇下来,一群群歇马在路上打尖。

    黑大汉郝摇旗带着几百骑黑马的士兵,奔到一处长满蓑草的土坡前,见到了站在坡前的李自成。

    “李哥,”郝摇旗跳下马来,拱了拱手,“痛快极了,我把陈奇瑜的黑马营收拾了一大半,抢了几百匹黑马,个个膘肥体壮,简直比得上天庭的神马,哈哈……真痛快。”

    “恭喜你,郝兄弟。”

    郝摇旗是高迎祥的部下,与李自成算是“同殿战友”,平时关系也很好。

    “李哥,我们还顺便抓了个笨瓜皮,他是你的手下,现在交还给你。”

    一群人把谭天保从马上揪下来,推到李自成面前。

    谭天保身子有些僵硬。

    我……应该说些什么

    但是李自成的目光始终都没朝可怜兮兮的谭天保瞅上一眼,好象面前都不存在有这个人。

    谭天保尴尬地站在旁边,既不敢乱动也不敢说话。

    他估摸不准自己的命运是什么。

    吉……凶……

    看李自成的脸色,平静得很,就象个陕北老农在拾掇地里的谷子。

    令人难熬的是——尴尬还在继续往下持续。

    李自成同郝摇旗简单寒噻了几句,然后同他告别,又向旁边的亲兵和将领们,吩咐了几件事情,再然后……转回身从马背上的背囊里取出水囊喝水,上马,带着一群亲兵,向山坡后面驰去。

    压根儿就没理谭天保的碴儿。

    把他给“晾”在那儿了。

    谭天保心里咚咚直跳,他心里清楚得很,李自成绝非糊涂人,他不可能没有看见自己,更不是马虎,那种冷冰冰不理不睬的神态,带着明显的轻蔑和敌意,这事……让人越想越后怕。

    要坏菜。

    逃跑吗没有可能,四周全是虎视眈眈的义军士兵,逃不出五步就得被乱刃分尸。

    求饶吗似乎也不太好办,人家根本就没理你。

    心虚……无助……汗水从头上流下来。

    象一根木棍一样僵立了一阵,有个中军营的小校走过来对谭天保说道:“喂,谭天保,跟我走。”

    “去……去哪儿”

    “请你吃宴席。”

    嗡——

    谭天保觉得眼前一黑,天旋地转。

    如果义军殴打或者怒骂他一顿,那倒是好事,说明小命保住了,可是,吃宴席……我擦!!只怕是“一刀杀头”的宴席了。

    “长官,饶命啊,请您体谅体谅我……”

    “少废话,”小校不耐烦地打断他,“你小子怂蛋个什么劲儿,当初杀总管的时候不是挺硬梆的嘛。”

    这话令谭天保身子晃了一下差点栽倒,我去……敢情自己做的那点事儿,人家早就知道得一清二楚了。

    我还傻啦巴叽的自以为秘密呢。

    今天这条小命只怕是交待了。

    黄天厚土呀……

    晕晕乎乎,被几个士兵挟持着,谭天保来到山坡后面的一处帐蓬前。小校说道:“到了。”

    呜呼……

    谭天保心里一凉,两腿发软,只觉得裤裆里有些发湿,嘴唇也哆嗦起来。人在临死的时候,感觉是异样的,是那种傻乎乎的呆滞感。

    小校从背后推了他一把,“进去,还愣着干什么”

    谭天保踉跄了两步,进入了帐蓬里。

    他抬头一看,噫

    只见帐蓬里只坐着一个人,中等身材,宽大脸膛,却正是李自成,他的面前摆着一块长条石搭成的临时石桌,桌上放着一只平常骑兵们盛酒的猪尿泡,摆着两只酒碗,两碟小菜:煮蚕豆、烤马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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